●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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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李翁命人灑掃庭内,陳設一新。

    熊問故,曰:&ldquo臘日祀先祖耳。

    &rdquo熊自至山中,不知曆時幾許,聞翁言,知迫歲暮,怅然思歸。

    翁慰留之。

    曰:&ldquo暫還當複來耳。

    &rdquo翁曰:&ldquo客必欲歸,請以明日。

    &rdquo其夜,翁出一物,包裹重疊,授之曰:&ldquo薄具傭直,不能豐也,在汝家可數年溫飽矣。

    然須秘密,雖床頭人勿洩也。

    &rdquo熊謹受教,而異其言。

    夜方午,翁趨熊起,曰:&ldquo趁月色可行。

    &rdquo以蒸餅數枚納熊懷中,曰:&ldquo饑則食此,可至家矣。

    元宵後仍來此,勿爽約!&rdquo熊甫出,門即阖。

    行數步回顧,則廬舍皆無,惟斜月欲落、樹林深黑而已。

    大駭,以為遇鬼,探懷中則餅故在,啖之甚甘,乃于路旁稍憩。

    天明,出翁所贈物,發而視之,黃金可二十餘兩,驚且喜。

    慮複來迷路,折竹枝數十,沿路曲折插之,以為表識。

    及入城,則城中人方祀竈,急回家。

    出金易錢,鄰人問金所從來,不以告。

    鄰人疑焉,遂為蜚語,謂熊出行劫。

    熊不能複隐,具述所遇。

    鄰人欣然固求偕往,屆期轉相招緻至十餘人,偕入山,尋向所插竹,曆曆俱在,而無複人迹。

    登高眺望,見有犬數十頭從山下至,及近,則伏地大吼,悉化為虎,傷者數人,踉跄而歸。

     茂州環城皆山,夷漢雜處。

    距城十餘裡為塔山墩,依山構屋,曰奶奶廟。

    奉一女神,不知名氏,番人皆嚴事之。

    廟恒扃,遇祭賽始一開。

    有士人何某者,為人執擔纏之役,每蒇事辄先返。

    火伴問之,則曰:&ldquo待汝于塔山墩。

    &rdquo如是半載,火伴疑焉,施行從其所之而瞰之。

    至廟側之土谷祠,一叟出與何共語,語已偕入,瞰者随入,則叟巳杳,惟何獨行。

    至祠後,有門通于廟,及門,門啟,何入門。

    瞰者仍尾其後,門有阍者,亦不禁也。

    男女數十輩迎何入,為易衣履,俨然貴人。

    望殿上陳設華麗,非人世所有,意其為鬼魅,大聲呼叱之,忽昏然仆地。

    诘旦始寤,則人物俱渺,惟何卧地上似已死者,而肌膚猶溫,衣服則垢敝如故。

    屢呼之不應,惶遽欲出,而扃鑰甚嚴。

    乃呼于牆隙,番人之守廟者聞之,訝其何以得入,啟鑰出之。

    诘其故,知内有死者,乃聞于州牧周公受田,命駕往驗,至則何已醒矣。

    問之,自言上年過土谷祠,遇一叟招與語,欲以甥女女之,辭以已娶。

    叟曰:&ldquo固知之,然此有宿緣,以為外室,無傷也。

    &rdquo遂贅于其家。

    女貌甚美,家甚富,謂我福薄稍之,使足衣食而已。

    嗣是常宿其家。

    昨夜偶多飲而醉,故晏起耳,不自知僵卧廟中也。

    周以為妖,欲火其廟,番人羅拜乞免,乃已。

    其後諸番人以何為奶奶之婿,鹹尊敬之。

    何擔負往來,仍止宿廟中,瞰者後亦無他。

    何雲是夜己與女均不知有瞰者也。

     董叟,茂州人,善符水之術。

    老而喪婦,無子,攜一女僦居廢廨。

    有族子某,常外出,唯其婦及四歲子依叟以居。

    一夕,婦與女共話,至夜深,攜子入室,女亦歸寝。

    诘朝,日過午矣,而婦門不啟。

    窺之,見與其子相對坐,呼之不應,破扉入,則婦與子俱死。

    子有燒痕一線,自足指入陽道中,婦亦有燒痕入于陰。

    視其面,歡然無戚容;撫其腹,空空然,如腸胃已燼者。

    室故有地爐,然無延燒及人之理,皆大異之。

    叟以此屋不吉,遷于他處。

    旋贅潘氏子為婿。

    次年正月,婿與女偕出賀歲,過廢廨之門,婿忽欲入,女止之,婿即頭痛不可忍。

    女急與俱歸,言于父。

    叟知其遇祟,為施敕勒,痛稍止。

    其夜,叟就寝,忽聞女室中呼救聲,持炬趨往,則女背為鬼火所燎,其光深碧,内外衣皆焦灼,殆将及膚,以水沃之始熄。

    女迷惘不能言,久之乃雲:&ldquo見嫂使其子持其兩手,而舉火其背,窘甚而不能出聲,幸亡母來疾聲呼救,始獲免耳。

    &rdquo女所雲嫂,即族子婦也。

    叟複以符水治之,女遂安,婿亦無恙。

    前第五卷所記毛氏婢、第八卷所記某氏婦,殆皆此類乎! 茂州,古汶山郡,唐時曾陷于土番,人民稀少。

    從州治東行六十裡,為甘溝;西行二十裡,為打鼓石。

    沿途置店,以待行李之往來,應門者、當垆者,皆婦女也。

    其婦女之貌美者,恒有異疾,土人名之曰毒藥鬼。

    每立春、立秋兩節間,天癸至而疾作,作則腹漲如鼓,皮膚皆腫,口眼及十指甲流出黃水,至夜而煩懑更甚。

    其人身畔密藏小竹筒,雖其父母其夫不使知也。

    筒中儲各獸之毛,犬、豕、牛、馬、驢、騾皆備,暗中拈得一毛,其毛為何物,魂即化是物,出至曠野,迷罔行人,往往受其累。

    間或遇有膽力者,執而捶擊之,則哀鳴乞憐。

    天欲明,窘更甚,辄自言其姓氏裡居,人或殺之,則病者死矣。

    病人所流出之黃水,人稍沾染之,即中其毒,病亦如之,而病者得以稍間。

    故凡有是病者,相戒不食于其家,或不得已而就食,則以赤銅置食器内,毒不能中。

    異哉!此疾視粵之麻瘋、粵之畜蠱更有甚矣。

    以上蜀事數則,皆徐誠庵所記,其子思贊錄以示餘,蓋皆聞之蜀人劉鬥山者也。

     鹹豐間功令,凡親喪因兵亂不及奔赴者,雖已服滿,仍命解任回籍,持百日服。

    于是餘親家翁樊君玉農,由河南府知府回湖北鹹甯縣籍持服,而滿洲人德公實來代理府事。

    未逾月,有妾投井死。

    先是,有王公者與德公之父同官江西,實有異姓昆弟之誼。

    其王媪與德公之母,亦以姊妹相稱。

    後王公以事遣戍,有仆負羁纟曳以從。

    臨行,叩首于其主母,曰:&ldquo奴從主人去,無所顧戀。

    惟一女名蓮,所愛憐也。

    幸主母善視之。

    &rdquo王媪曰:&ldquo若從主人去,若女即吾女也。

    &rdquo于是遷蓮于閨中,以女畜之,且教之讀書。

    蓮長而美,德見而豔之,德故呼王媪為姨,請于姨,願委禽焉。

    德美風儀,且能為詩,喜金石書畫,亦翩翩佳公子也。

    然性儇薄,得新則棄舊,初娶婦極相愛重,後又納廣陵倡女為妾,與其婦仳離。

    王媪固知之,謂曰:&ldquo汝已娶妻,将以阿蓮為妾乎?&rdquo德曰:&ldquo不然,前所娶婦不安于室,久歸母家,姨所知也。

    蓮妹歸我,即我妻矣。

    &rdquo王媪曰:&ldquo廣陵之婦,口舌可畏,阿蓮非其敵也。

    &rdquo德曰:&ldquo彼婦已物故久矣。

    &rdquo王媪使偵之,其家果無廣陵之婦,乃諾其請。

    德以禮娶之,視如嫡。

    而廣陵婦實未死,已更易滿洲裝束,故王氏偵者不覺也。

    其性陰險,凡德所愛寵者,必以術間之。

    德怒,則或以贈僚友,或以配家奴;若有子女,知不可去,則用計并殺其母子,如是者非一人矣。

    蓮始至,廣陵婦謬相敬重,不敢均禮。

    久之,微用其離間之策,而德甚愛蓮,不能動。

    廣陵婦乃益自卑下,日為栉發,俄而發臭,俄而體臭,然他人固不聞也,惟德則聞之,不知其何術也。

    俄而并其室中亦臭,德遂不複入蓮室,久而厭之,乃以與其弟。

    弟于兄弟行居八,家人呼之曰八爺。

    蓮号泣不從,德語之曰:&ldquo吾與若緣盡矣。

    吾弟八爺,年少未娶,從八爺不勝從我乎?&rdquo乃擇吉日,将使成禮。

    而所謂八爺者,亦喜甚,未及期先入蓮室,以甘言悅之曰:&ldquo若意中欲何好物?當為若購之。

    &rdquo蓮不應,固問之,乃大言曰:&ldquo他無所需,為我買好棺一具足矣。

    &rdquo八爺悚然而出。

    會王媪之子來為河南府丞,王媪将與偕至,蓮每日問王氏已至未。

    乃王氏未至而所期已及,蓮知不及待。

    一日,挈一小婢入後圃。

    圃故有井,蓮趨赴井所,而命婢至他處采花。

    婢去稍遠,即奮身入于井,婢回救無及矣。

    奔告于德,使人出之井,其内衣皆縫紉嚴密,知其死志久定也。

    蓮既死,而王媪至,大罵于河南府之堂,呼德之小名曰:&ldquo阿巧,償吾女之命!&rdquo德叩頭服罪,且為蓮盛喪葬之儀,使其弟八爺以妻服服之。

    時餘長子婦樊尚從其母居河南府署,故知之甚詳焉。

    蓮以小家女,深明大義,從容死節,視彼持粱齧肥之子何如哉!是可嘉矣。

    惜不得其姓氏,大兒婦雲:&ldquo當時聞署中人稱為王姑娘,以其來從王媪家故雲爾,實非其姓也。

    &rdquo 衢州人傅翁,無子,買他人子為子,已為娶婦矣。

    久之,其子知所生父母在某所,遂亡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