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關燈
小
中
大
日,李翁命人灑掃庭内,陳設一新。
熊問故,曰:&ldquo臘日祀先祖耳。
&rdquo熊自至山中,不知曆時幾許,聞翁言,知迫歲暮,怅然思歸。
翁慰留之。
曰:&ldquo暫還當複來耳。
&rdquo翁曰:&ldquo客必欲歸,請以明日。
&rdquo其夜,翁出一物,包裹重疊,授之曰:&ldquo薄具傭直,不能豐也,在汝家可數年溫飽矣。
然須秘密,雖床頭人勿洩也。
&rdquo熊謹受教,而異其言。
夜方午,翁趨熊起,曰:&ldquo趁月色可行。
&rdquo以蒸餅數枚納熊懷中,曰:&ldquo饑則食此,可至家矣。
元宵後仍來此,勿爽約!&rdquo熊甫出,門即阖。
行數步回顧,則廬舍皆無,惟斜月欲落、樹林深黑而已。
大駭,以為遇鬼,探懷中則餅故在,啖之甚甘,乃于路旁稍憩。
天明,出翁所贈物,發而視之,黃金可二十餘兩,驚且喜。
慮複來迷路,折竹枝數十,沿路曲折插之,以為表識。
及入城,則城中人方祀竈,急回家。
出金易錢,鄰人問金所從來,不以告。
鄰人疑焉,遂為蜚語,謂熊出行劫。
熊不能複隐,具述所遇。
鄰人欣然固求偕往,屆期轉相招緻至十餘人,偕入山,尋向所插竹,曆曆俱在,而無複人迹。
登高眺望,見有犬數十頭從山下至,及近,則伏地大吼,悉化為虎,傷者數人,踉跄而歸。
茂州環城皆山,夷漢雜處。
距城十餘裡為塔山墩,依山構屋,曰奶奶廟。
奉一女神,不知名氏,番人皆嚴事之。
廟恒扃,遇祭賽始一開。
有士人何某者,為人執擔纏之役,每蒇事辄先返。
火伴問之,則曰:&ldquo待汝于塔山墩。
&rdquo如是半載,火伴疑焉,施行從其所之而瞰之。
至廟側之土谷祠,一叟出與何共語,語已偕入,瞰者随入,則叟巳杳,惟何獨行。
至祠後,有門通于廟,及門,門啟,何入門。
瞰者仍尾其後,門有阍者,亦不禁也。
男女數十輩迎何入,為易衣履,俨然貴人。
望殿上陳設華麗,非人世所有,意其為鬼魅,大聲呼叱之,忽昏然仆地。
诘旦始寤,則人物俱渺,惟何卧地上似已死者,而肌膚猶溫,衣服則垢敝如故。
屢呼之不應,惶遽欲出,而扃鑰甚嚴。
乃呼于牆隙,番人之守廟者聞之,訝其何以得入,啟鑰出之。
诘其故,知内有死者,乃聞于州牧周公受田,命駕往驗,至則何已醒矣。
問之,自言上年過土谷祠,遇一叟招與語,欲以甥女女之,辭以已娶。
叟曰:&ldquo固知之,然此有宿緣,以為外室,無傷也。
&rdquo遂贅于其家。
女貌甚美,家甚富,謂我福薄稍之,使足衣食而已。
嗣是常宿其家。
昨夜偶多飲而醉,故晏起耳,不自知僵卧廟中也。
周以為妖,欲火其廟,番人羅拜乞免,乃已。
其後諸番人以何為奶奶之婿,鹹尊敬之。
何擔負往來,仍止宿廟中,瞰者後亦無他。
何雲是夜己與女均不知有瞰者也。
董叟,茂州人,善符水之術。
老而喪婦,無子,攜一女僦居廢廨。
有族子某,常外出,唯其婦及四歲子依叟以居。
一夕,婦與女共話,至夜深,攜子入室,女亦歸寝。
诘朝,日過午矣,而婦門不啟。
窺之,見與其子相對坐,呼之不應,破扉入,則婦與子俱死。
子有燒痕一線,自足指入陽道中,婦亦有燒痕入于陰。
視其面,歡然無戚容;撫其腹,空空然,如腸胃已燼者。
室故有地爐,然無延燒及人之理,皆大異之。
叟以此屋不吉,遷于他處。
旋贅潘氏子為婿。
次年正月,婿與女偕出賀歲,過廢廨之門,婿忽欲入,女止之,婿即頭痛不可忍。
女急與俱歸,言于父。
叟知其遇祟,為施敕勒,痛稍止。
其夜,叟就寝,忽聞女室中呼救聲,持炬趨往,則女背為鬼火所燎,其光深碧,内外衣皆焦灼,殆将及膚,以水沃之始熄。
女迷惘不能言,久之乃雲:&ldquo見嫂使其子持其兩手,而舉火其背,窘甚而不能出聲,幸亡母來疾聲呼救,始獲免耳。
&rdquo女所雲嫂,即族子婦也。
叟複以符水治之,女遂安,婿亦無恙。
前第五卷所記毛氏婢、第八卷所記某氏婦,殆皆此類乎! 茂州,古汶山郡,唐時曾陷于土番,人民稀少。
從州治東行六十裡,為甘溝;西行二十裡,為打鼓石。
沿途置店,以待行李之往來,應門者、當垆者,皆婦女也。
其婦女之貌美者,恒有異疾,土人名之曰毒藥鬼。
每立春、立秋兩節間,天癸至而疾作,作則腹漲如鼓,皮膚皆腫,口眼及十指甲流出黃水,至夜而煩懑更甚。
其人身畔密藏小竹筒,雖其父母其夫不使知也。
筒中儲各獸之毛,犬、豕、牛、馬、驢、騾皆備,暗中拈得一毛,其毛為何物,魂即化是物,出至曠野,迷罔行人,往往受其累。
間或遇有膽力者,執而捶擊之,則哀鳴乞憐。
天欲明,窘更甚,辄自言其姓氏裡居,人或殺之,則病者死矣。
病人所流出之黃水,人稍沾染之,即中其毒,病亦如之,而病者得以稍間。
故凡有是病者,相戒不食于其家,或不得已而就食,則以赤銅置食器内,毒不能中。
異哉!此疾視粵之麻瘋、粵之畜蠱更有甚矣。
以上蜀事數則,皆徐誠庵所記,其子思贊錄以示餘,蓋皆聞之蜀人劉鬥山者也。
鹹豐間功令,凡親喪因兵亂不及奔赴者,雖已服滿,仍命解任回籍,持百日服。
于是餘親家翁樊君玉農,由河南府知府回湖北鹹甯縣籍持服,而滿洲人德公實來代理府事。
未逾月,有妾投井死。
先是,有王公者與德公之父同官江西,實有異姓昆弟之誼。
其王媪與德公之母,亦以姊妹相稱。
後王公以事遣戍,有仆負羁纟曳以從。
臨行,叩首于其主母,曰:&ldquo奴從主人去,無所顧戀。
惟一女名蓮,所愛憐也。
幸主母善視之。
&rdquo王媪曰:&ldquo若從主人去,若女即吾女也。
&rdquo于是遷蓮于閨中,以女畜之,且教之讀書。
蓮長而美,德見而豔之,德故呼王媪為姨,請于姨,願委禽焉。
德美風儀,且能為詩,喜金石書畫,亦翩翩佳公子也。
然性儇薄,得新則棄舊,初娶婦極相愛重,後又納廣陵倡女為妾,與其婦仳離。
王媪固知之,謂曰:&ldquo汝已娶妻,将以阿蓮為妾乎?&rdquo德曰:&ldquo不然,前所娶婦不安于室,久歸母家,姨所知也。
蓮妹歸我,即我妻矣。
&rdquo王媪曰:&ldquo廣陵之婦,口舌可畏,阿蓮非其敵也。
&rdquo德曰:&ldquo彼婦已物故久矣。
&rdquo王媪使偵之,其家果無廣陵之婦,乃諾其請。
德以禮娶之,視如嫡。
而廣陵婦實未死,已更易滿洲裝束,故王氏偵者不覺也。
其性陰險,凡德所愛寵者,必以術間之。
德怒,則或以贈僚友,或以配家奴;若有子女,知不可去,則用計并殺其母子,如是者非一人矣。
蓮始至,廣陵婦謬相敬重,不敢均禮。
久之,微用其離間之策,而德甚愛蓮,不能動。
廣陵婦乃益自卑下,日為栉發,俄而發臭,俄而體臭,然他人固不聞也,惟德則聞之,不知其何術也。
俄而并其室中亦臭,德遂不複入蓮室,久而厭之,乃以與其弟。
弟于兄弟行居八,家人呼之曰八爺。
蓮号泣不從,德語之曰:&ldquo吾與若緣盡矣。
吾弟八爺,年少未娶,從八爺不勝從我乎?&rdquo乃擇吉日,将使成禮。
而所謂八爺者,亦喜甚,未及期先入蓮室,以甘言悅之曰:&ldquo若意中欲何好物?當為若購之。
&rdquo蓮不應,固問之,乃大言曰:&ldquo他無所需,為我買好棺一具足矣。
&rdquo八爺悚然而出。
會王媪之子來為河南府丞,王媪将與偕至,蓮每日問王氏已至未。
乃王氏未至而所期已及,蓮知不及待。
一日,挈一小婢入後圃。
圃故有井,蓮趨赴井所,而命婢至他處采花。
婢去稍遠,即奮身入于井,婢回救無及矣。
奔告于德,使人出之井,其内衣皆縫紉嚴密,知其死志久定也。
蓮既死,而王媪至,大罵于河南府之堂,呼德之小名曰:&ldquo阿巧,償吾女之命!&rdquo德叩頭服罪,且為蓮盛喪葬之儀,使其弟八爺以妻服服之。
時餘長子婦樊尚從其母居河南府署,故知之甚詳焉。
蓮以小家女,深明大義,從容死節,視彼持粱齧肥之子何如哉!是可嘉矣。
惜不得其姓氏,大兒婦雲:&ldquo當時聞署中人稱為王姑娘,以其來從王媪家故雲爾,實非其姓也。
&rdquo 衢州人傅翁,無子,買他人子為子,已為娶婦矣。
久之,其子知所生父母在某所,遂亡歸
熊問故,曰:&ldquo臘日祀先祖耳。
&rdquo熊自至山中,不知曆時幾許,聞翁言,知迫歲暮,怅然思歸。
翁慰留之。
曰:&ldquo暫還當複來耳。
&rdquo翁曰:&ldquo客必欲歸,請以明日。
&rdquo其夜,翁出一物,包裹重疊,授之曰:&ldquo薄具傭直,不能豐也,在汝家可數年溫飽矣。
然須秘密,雖床頭人勿洩也。
&rdquo熊謹受教,而異其言。
夜方午,翁趨熊起,曰:&ldquo趁月色可行。
&rdquo以蒸餅數枚納熊懷中,曰:&ldquo饑則食此,可至家矣。
元宵後仍來此,勿爽約!&rdquo熊甫出,門即阖。
行數步回顧,則廬舍皆無,惟斜月欲落、樹林深黑而已。
大駭,以為遇鬼,探懷中則餅故在,啖之甚甘,乃于路旁稍憩。
天明,出翁所贈物,發而視之,黃金可二十餘兩,驚且喜。
慮複來迷路,折竹枝數十,沿路曲折插之,以為表識。
及入城,則城中人方祀竈,急回家。
出金易錢,鄰人問金所從來,不以告。
鄰人疑焉,遂為蜚語,謂熊出行劫。
熊不能複隐,具述所遇。
鄰人欣然固求偕往,屆期轉相招緻至十餘人,偕入山,尋向所插竹,曆曆俱在,而無複人迹。
登高眺望,見有犬數十頭從山下至,及近,則伏地大吼,悉化為虎,傷者數人,踉跄而歸。
茂州環城皆山,夷漢雜處。
距城十餘裡為塔山墩,依山構屋,曰奶奶廟。
奉一女神,不知名氏,番人皆嚴事之。
廟恒扃,遇祭賽始一開。
有士人何某者,為人執擔纏之役,每蒇事辄先返。
火伴問之,則曰:&ldquo待汝于塔山墩。
&rdquo如是半載,火伴疑焉,施行從其所之而瞰之。
至廟側之土谷祠,一叟出與何共語,語已偕入,瞰者随入,則叟巳杳,惟何獨行。
至祠後,有門通于廟,及門,門啟,何入門。
瞰者仍尾其後,門有阍者,亦不禁也。
男女數十輩迎何入,為易衣履,俨然貴人。
望殿上陳設華麗,非人世所有,意其為鬼魅,大聲呼叱之,忽昏然仆地。
诘旦始寤,則人物俱渺,惟何卧地上似已死者,而肌膚猶溫,衣服則垢敝如故。
屢呼之不應,惶遽欲出,而扃鑰甚嚴。
乃呼于牆隙,番人之守廟者聞之,訝其何以得入,啟鑰出之。
诘其故,知内有死者,乃聞于州牧周公受田,命駕往驗,至則何已醒矣。
問之,自言上年過土谷祠,遇一叟招與語,欲以甥女女之,辭以已娶。
叟曰:&ldquo固知之,然此有宿緣,以為外室,無傷也。
&rdquo遂贅于其家。
女貌甚美,家甚富,謂我福薄稍之,使足衣食而已。
嗣是常宿其家。
昨夜偶多飲而醉,故晏起耳,不自知僵卧廟中也。
周以為妖,欲火其廟,番人羅拜乞免,乃已。
其後諸番人以何為奶奶之婿,鹹尊敬之。
何擔負往來,仍止宿廟中,瞰者後亦無他。
何雲是夜己與女均不知有瞰者也。
董叟,茂州人,善符水之術。
老而喪婦,無子,攜一女僦居廢廨。
有族子某,常外出,唯其婦及四歲子依叟以居。
一夕,婦與女共話,至夜深,攜子入室,女亦歸寝。
诘朝,日過午矣,而婦門不啟。
窺之,見與其子相對坐,呼之不應,破扉入,則婦與子俱死。
子有燒痕一線,自足指入陽道中,婦亦有燒痕入于陰。
視其面,歡然無戚容;撫其腹,空空然,如腸胃已燼者。
室故有地爐,然無延燒及人之理,皆大異之。
叟以此屋不吉,遷于他處。
旋贅潘氏子為婿。
次年正月,婿與女偕出賀歲,過廢廨之門,婿忽欲入,女止之,婿即頭痛不可忍。
女急與俱歸,言于父。
叟知其遇祟,為施敕勒,痛稍止。
其夜,叟就寝,忽聞女室中呼救聲,持炬趨往,則女背為鬼火所燎,其光深碧,内外衣皆焦灼,殆将及膚,以水沃之始熄。
女迷惘不能言,久之乃雲:&ldquo見嫂使其子持其兩手,而舉火其背,窘甚而不能出聲,幸亡母來疾聲呼救,始獲免耳。
&rdquo女所雲嫂,即族子婦也。
叟複以符水治之,女遂安,婿亦無恙。
前第五卷所記毛氏婢、第八卷所記某氏婦,殆皆此類乎! 茂州,古汶山郡,唐時曾陷于土番,人民稀少。
從州治東行六十裡,為甘溝;西行二十裡,為打鼓石。
沿途置店,以待行李之往來,應門者、當垆者,皆婦女也。
其婦女之貌美者,恒有異疾,土人名之曰毒藥鬼。
每立春、立秋兩節間,天癸至而疾作,作則腹漲如鼓,皮膚皆腫,口眼及十指甲流出黃水,至夜而煩懑更甚。
其人身畔密藏小竹筒,雖其父母其夫不使知也。
筒中儲各獸之毛,犬、豕、牛、馬、驢、騾皆備,暗中拈得一毛,其毛為何物,魂即化是物,出至曠野,迷罔行人,往往受其累。
間或遇有膽力者,執而捶擊之,則哀鳴乞憐。
天欲明,窘更甚,辄自言其姓氏裡居,人或殺之,則病者死矣。
病人所流出之黃水,人稍沾染之,即中其毒,病亦如之,而病者得以稍間。
故凡有是病者,相戒不食于其家,或不得已而就食,則以赤銅置食器内,毒不能中。
異哉!此疾視粵之麻瘋、粵之畜蠱更有甚矣。
以上蜀事數則,皆徐誠庵所記,其子思贊錄以示餘,蓋皆聞之蜀人劉鬥山者也。
鹹豐間功令,凡親喪因兵亂不及奔赴者,雖已服滿,仍命解任回籍,持百日服。
于是餘親家翁樊君玉農,由河南府知府回湖北鹹甯縣籍持服,而滿洲人德公實來代理府事。
未逾月,有妾投井死。
先是,有王公者與德公之父同官江西,實有異姓昆弟之誼。
其王媪與德公之母,亦以姊妹相稱。
後王公以事遣戍,有仆負羁纟曳以從。
臨行,叩首于其主母,曰:&ldquo奴從主人去,無所顧戀。
惟一女名蓮,所愛憐也。
幸主母善視之。
&rdquo王媪曰:&ldquo若從主人去,若女即吾女也。
&rdquo于是遷蓮于閨中,以女畜之,且教之讀書。
蓮長而美,德見而豔之,德故呼王媪為姨,請于姨,願委禽焉。
德美風儀,且能為詩,喜金石書畫,亦翩翩佳公子也。
然性儇薄,得新則棄舊,初娶婦極相愛重,後又納廣陵倡女為妾,與其婦仳離。
王媪固知之,謂曰:&ldquo汝已娶妻,将以阿蓮為妾乎?&rdquo德曰:&ldquo不然,前所娶婦不安于室,久歸母家,姨所知也。
蓮妹歸我,即我妻矣。
&rdquo王媪曰:&ldquo廣陵之婦,口舌可畏,阿蓮非其敵也。
&rdquo德曰:&ldquo彼婦已物故久矣。
&rdquo王媪使偵之,其家果無廣陵之婦,乃諾其請。
德以禮娶之,視如嫡。
而廣陵婦實未死,已更易滿洲裝束,故王氏偵者不覺也。
其性陰險,凡德所愛寵者,必以術間之。
德怒,則或以贈僚友,或以配家奴;若有子女,知不可去,則用計并殺其母子,如是者非一人矣。
蓮始至,廣陵婦謬相敬重,不敢均禮。
久之,微用其離間之策,而德甚愛蓮,不能動。
廣陵婦乃益自卑下,日為栉發,俄而發臭,俄而體臭,然他人固不聞也,惟德則聞之,不知其何術也。
俄而并其室中亦臭,德遂不複入蓮室,久而厭之,乃以與其弟。
弟于兄弟行居八,家人呼之曰八爺。
蓮号泣不從,德語之曰:&ldquo吾與若緣盡矣。
吾弟八爺,年少未娶,從八爺不勝從我乎?&rdquo乃擇吉日,将使成禮。
而所謂八爺者,亦喜甚,未及期先入蓮室,以甘言悅之曰:&ldquo若意中欲何好物?當為若購之。
&rdquo蓮不應,固問之,乃大言曰:&ldquo他無所需,為我買好棺一具足矣。
&rdquo八爺悚然而出。
會王媪之子來為河南府丞,王媪将與偕至,蓮每日問王氏已至未。
乃王氏未至而所期已及,蓮知不及待。
一日,挈一小婢入後圃。
圃故有井,蓮趨赴井所,而命婢至他處采花。
婢去稍遠,即奮身入于井,婢回救無及矣。
奔告于德,使人出之井,其内衣皆縫紉嚴密,知其死志久定也。
蓮既死,而王媪至,大罵于河南府之堂,呼德之小名曰:&ldquo阿巧,償吾女之命!&rdquo德叩頭服罪,且為蓮盛喪葬之儀,使其弟八爺以妻服服之。
時餘長子婦樊尚從其母居河南府署,故知之甚詳焉。
蓮以小家女,深明大義,從容死節,視彼持粱齧肥之子何如哉!是可嘉矣。
惜不得其姓氏,大兒婦雲:&ldquo當時聞署中人稱為王姑娘,以其來從王媪家故雲爾,實非其姓也。
&rdquo 衢州人傅翁,無子,買他人子為子,已為娶婦矣。
久之,其子知所生父母在某所,遂亡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