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關燈
小
中
大
ldquo明日飲吾酒,吾告妝。
&rdquo次日,有好事者攜酒而往,則道士不知所之矣。
豈其異人溷迹市廛者欤? 山右何君,談者失其名,以丁卯孝廉人赀為郎中,官農部。
屢試春官,不得志。
至丁醜春,忽夢一人向之誦詩曰:&ldquo十載莺花春夜夢,八年魚水鏡中歡。
&rdquo寤而思之,似非佳語,居恒怏怏。
俄而感疾,遂卒。
計丁卯至丁醜十載,而其續娶之妻适止八年,夢中詩句,年數正符,亦足異矣。
李玉桂者,妓也。
故蜀産,不知其姓氏,流轉至漢臯,姓假母之姓,故曰李,頗有聲北裡間。
有李孝廉者,長沙人也,計偕北上,道出漢臯,為友人拉作狹邪遊,遂與妓相遇。
妓屢目之。
友曰:&ldquo若愛李郎乎?是固将買妾而未得其人也。
&rdquo妓私于李曰:&ldquo信乎?果信也,妾有私赀如幹,當出以佐君,為脫籍費。
&rdquo李感其意,諾之,而請俟之禮闱捷後。
已而春風失意,旅食京華,遂失前約。
妓偃蹇風塵中,未嘗一日忘李也。
有富商某,豔其色,強委千金于其假母,劫之去。
妓不食七日,不死,仰藥死。
嗟乎!節烈如是,此女不妓矣。
民間呼縣尉曰四衙,蓋以縣令之下,有丞、簿、尉,故尉次第四也。
通州德興鎮有毛某者,武斷鄉曲,俗有土四衙之号。
畜一犬,甚愛之,名之曰阿生,飲食寝處,辄與共。
每年六月六日,相傳為狗生日,則具酒面為壽焉。
一歲,為鄰人王長林擊斃。
毛大怒,迫使具棺以葬之,斬衰而送之。
且使手書訃狀,榜諸通衢。
其文曰:&ldquo不孝狗男王長林,罪孽深重,不自隕滅,禍延狗父阿生府君,于某年月日壽終。
即日成服治喪,謹此訃告。
&rdquo此真未有之奇文也。
昔楚莊王所愛馬死,使群臣喪之,以大夫禮葬之,因優孟之谏而止。
阿生竟得成禮以葬,土四衙之豪橫亦可想見矣。
河南有一縣,談者忘其縣名,其俗喜為少子娶長婦,欲以操井臼、持門戶也。
有農家子甫十三四,而所娶婦年長以倍矣。
新昏之次日,賀者畢集,而寝門未辟,日且旰矣。
舅姑呼于門外,聞其子應聲而不見其出,穴窗視之,則麇縛于床足。
驚而問故,其子曰:&ldquo昨暮人定後,有男子自床下出,縛我于此,而擁新婦睡。
&rdquo問何故不言,曰:&ldquo言則殺我。
&rdquo語未竟,男女二人皆啟帳出,男子抗聲曰:&ldquo吾與爾新婦自幼有交,昨乘人亂入此室處,當容我盡歡而去。
如敢破扉而入者丨&rdquo袖中出白刃指其子曰:&ldquo吾事刂刃爾子之腹矣!&rdquo舉家驚異,罔知所措。
而男子在室中索酒肉,索飯,索湯餅,曰:&ldquo不我與者,殺而子,與我而不豐美,亦殺而子。
&rdquo其家不得已,一一與之。
男子使自窗中置案上,而以長繩系其子,使就窗間取之。
先命其子品嘗,食然後食,以所餘食其子。
食畢,置虛命撤。
于是觀者雲集,皆恐傷其子,計無所出。
相持三日,聞之于官。
官亦駭異,親詣視之,信。
官問新婦有父母乎?曰:&ldquo有。
&rdquo乃逮之至,使呼其女,女不應。
官命隸笞其父臀,批其母頰。
父母呼籲,哀号甚慘,複使呼其女,仍不應。
如是者三,母頰批至百,父臀笞至二百,流血漉漉。
父母跪窗外哀其女,使開門,若罔聞知。
官無如何,命人邏守之,絷其父母去。
是時獄中有一賊,善穴人壁。
官命之至其家,先伏人于門外,而使此賊伺男女皆睡熟,從屋後穴而進,潛以刀斷其子之繩,曳之走。
而門外伏者破扉突入,男女皆就縛,天明送之官。
其事轟動一邑,觀者自大門至大堂皆滿,官坐堂皇鞫之。
男子乃屠者,面麻有須髯,黑醜可憎。
女則娟娟白皙,纖腰弓足,頗有風緻。
官呼女至前,戟手厲聲大罵之曰:&ldquo吾見人多矣,從未見無恥如爾,不孝如爾者!犬彘之不若,非人類也。
律載婦女犯奸,去衣受杖,況爾豈可以人理論乎!&rdquo命左右盡去其上下衣,不留寸縷。
先批頰如其母數,再笞臀如其父數,然後科以奸罪,決大杖四十,命其父母領去,而歸聘禮于夫家。
父母扶裸女出縣門,各脫衣衣其女,而觀者無慮數千人,争前褫奪,竟不得衣而歸。
屠者笞二千,不死,次日又笞二千,未畢,死。
女父母羞且憤,相繼死。
女杖創尋愈,無恙。
後數歲有人于逆旅中見此女為人行酒,風緻如故,而頰則有批痕矣。
或指以問女,女縷述前情,不少諱。
至公堂受辱情狀,尤言之曆曆如繪,人多樂聽之,藉博纏頭以饣胡口焉。
江甯徐某,為贅婿于汪氏,生一子矣。
汪以其貧也,庸奴視之,徐不能堪而歸。
其婦翁商于皖,将移家至皖。
徐聞之,往迎其婦,婦不可。
徐知其将從母遠去矣,謀于族人,議奪其子歸,族人鹹以為然。
乃将七八人偕往,先遍拜其鄰比,告以故,已而直入婦室,劫其子去。
婦之母大呼有盜,而鄰人無應者。
責其坐視不救,鄰曰:&ldquo徐氏之子,為徐氏父兄抱去,此正理耳,吾侪何與焉?&rdquo婦母又至徐氏索之,徐氏群起诟谇,不敵而返。
斯人斯舉,大有張飛、趙雲勒兵截江奪回阿鬥之意,想亦從看演義得來也。
維揚王氏婦,孕六月矣。
适有鄰貓來攫其籠中之鳥,婦起逐之,仆于地,震動胎氣,勢甚危殆。
一鄰媪曰:&ldquo可速覓一二紙過期不贖之當票,燒灰和開水服之,則胎即安矣。
&rdquo如其言,果無恙。
夫過期當票,已成廢紙,乃有安胎之妙用,其理不可解,亦見天下之無棄物也。
揚州之俗,嬰兒初生,必服化毒丹以滌胎毒。
有何氏者,生一子,命老妪至藥肆買化毒丹。
此妪乃金陵人,口音與揚州有異,藥肆中人聽之不審,誤會為買活絡丹者,即以付之。
嬰兒服後,忽大病,不食乳,數日竟死。
偶檢點得蠟丸,刻&ldquo活絡丹&rdquo三字,窮究之,乃得其故,然無及矣。
是故買藥不可不慎也。
有賣柴老媪,挈其子入城,至一富家。
其子年十八九,未娶也。
富家适有隔夜冷粥一盂,有蜈蚣死其中,議棄之于河,其子正苦餒,即曰:&ldquo此不足為患。
&rdquo乃以指捉去蜈蚣,而啜之立盡。
富家有女睨之而笑。
其子以為悅己也,歸而思之不置,遂成疾,日以羸瘦,幾不起矣。
媪知其情,偶以語富家之婢,遂達于女。
女曰:&ldquo然則速召此子來。
&rdquo其子喜甚,力疾奔赴。
女一見大罵曰:&ldquo天下有此妄人邪!我見汝饑不擇食,是故哂之,汝敢遽萌妄想乎!&rdquo命婢媪輩批其頰數十,其子叩頭服罪,始叱之出。
及歸,病若失矣。
陳廣輔、陳廣弼,安徽巢縣人,兄弟也。
一日,因喧傳天半有龍見,因登城觀之。
先有一人在城上,天雨泥滑,仆于地,壓廣輔之足。
輔舉足欲使挽之而起,不意足一舉而其人滾落城下,頭面破損,奄然斃矣。
于是城門之兵役鹹集,執二人,将送官。
輔曰:&ldquo是誠我之罪也,與弟何與?&rdquo弼曰:&ldquo否,此我為之,非兄也,宜執我。
&rdquo兄弟兩争不已。
輔曰:&ldquo我一時鹵莽,緻有此事,安可誣弟?&rdquo弼曰:&ldquo兄甫有室,兄死,嫂必嫁;我又無力娶婦,則宗祀絕矣。
不如我死之愈也。
&rdquo于是衆皆歎曰:&ldquo義士,義士。
彼人雖絕,或尚有救,姑試救之。
&rdquo移時果蘇,而其母亦奔至,見其子已蘇,衆又告以輔、弼之言,母亦泫然曰:&ldquo吾子幸而得生,即不幸,吾不責汝償也。
&rdquo輔、弼鹹厥角謝之。
道路嗟歎,以為三義。
高郵一農家,衣食粗足。
生一女,極美,父母愛之,擇婿殊苛。
其後門臨大河,有宦家子泊舟河幹,見女而豔之,停桡不去。
一日,見有尼自其門出,遂尾之至庵,告以故,許以重賂。
尼諾之。
越數日,醉女以酒,而送之至舟,遂揚帆而去。
女醒大啼,宦家子曲意撫慰之,矢以白首。
比至家,則有翁在,女哭訴于翁。
翁曰:&ldquo是吾兒之過也。
然既至此,毋戚戚,吾為汝玉成其事。
&rdquo乃倩媒妁,具彩币至其父母家,聘為子婦焉。
農家失女,正愁苦無策,至是喜
&rdquo次日,有好事者攜酒而往,則道士不知所之矣。
豈其異人溷迹市廛者欤? 山右何君,談者失其名,以丁卯孝廉人赀為郎中,官農部。
屢試春官,不得志。
至丁醜春,忽夢一人向之誦詩曰:&ldquo十載莺花春夜夢,八年魚水鏡中歡。
&rdquo寤而思之,似非佳語,居恒怏怏。
俄而感疾,遂卒。
計丁卯至丁醜十載,而其續娶之妻适止八年,夢中詩句,年數正符,亦足異矣。
李玉桂者,妓也。
故蜀産,不知其姓氏,流轉至漢臯,姓假母之姓,故曰李,頗有聲北裡間。
有李孝廉者,長沙人也,計偕北上,道出漢臯,為友人拉作狹邪遊,遂與妓相遇。
妓屢目之。
友曰:&ldquo若愛李郎乎?是固将買妾而未得其人也。
&rdquo妓私于李曰:&ldquo信乎?果信也,妾有私赀如幹,當出以佐君,為脫籍費。
&rdquo李感其意,諾之,而請俟之禮闱捷後。
已而春風失意,旅食京華,遂失前約。
妓偃蹇風塵中,未嘗一日忘李也。
有富商某,豔其色,強委千金于其假母,劫之去。
妓不食七日,不死,仰藥死。
嗟乎!節烈如是,此女不妓矣。
民間呼縣尉曰四衙,蓋以縣令之下,有丞、簿、尉,故尉次第四也。
通州德興鎮有毛某者,武斷鄉曲,俗有土四衙之号。
畜一犬,甚愛之,名之曰阿生,飲食寝處,辄與共。
每年六月六日,相傳為狗生日,則具酒面為壽焉。
一歲,為鄰人王長林擊斃。
毛大怒,迫使具棺以葬之,斬衰而送之。
且使手書訃狀,榜諸通衢。
其文曰:&ldquo不孝狗男王長林,罪孽深重,不自隕滅,禍延狗父阿生府君,于某年月日壽終。
即日成服治喪,謹此訃告。
&rdquo此真未有之奇文也。
昔楚莊王所愛馬死,使群臣喪之,以大夫禮葬之,因優孟之谏而止。
阿生竟得成禮以葬,土四衙之豪橫亦可想見矣。
河南有一縣,談者忘其縣名,其俗喜為少子娶長婦,欲以操井臼、持門戶也。
有農家子甫十三四,而所娶婦年長以倍矣。
新昏之次日,賀者畢集,而寝門未辟,日且旰矣。
舅姑呼于門外,聞其子應聲而不見其出,穴窗視之,則麇縛于床足。
驚而問故,其子曰:&ldquo昨暮人定後,有男子自床下出,縛我于此,而擁新婦睡。
&rdquo問何故不言,曰:&ldquo言則殺我。
&rdquo語未竟,男女二人皆啟帳出,男子抗聲曰:&ldquo吾與爾新婦自幼有交,昨乘人亂入此室處,當容我盡歡而去。
如敢破扉而入者丨&rdquo袖中出白刃指其子曰:&ldquo吾事刂刃爾子之腹矣!&rdquo舉家驚異,罔知所措。
而男子在室中索酒肉,索飯,索湯餅,曰:&ldquo不我與者,殺而子,與我而不豐美,亦殺而子。
&rdquo其家不得已,一一與之。
男子使自窗中置案上,而以長繩系其子,使就窗間取之。
先命其子品嘗,食然後食,以所餘食其子。
食畢,置虛命撤。
于是觀者雲集,皆恐傷其子,計無所出。
相持三日,聞之于官。
官亦駭異,親詣視之,信。
官問新婦有父母乎?曰:&ldquo有。
&rdquo乃逮之至,使呼其女,女不應。
官命隸笞其父臀,批其母頰。
父母呼籲,哀号甚慘,複使呼其女,仍不應。
如是者三,母頰批至百,父臀笞至二百,流血漉漉。
父母跪窗外哀其女,使開門,若罔聞知。
官無如何,命人邏守之,絷其父母去。
是時獄中有一賊,善穴人壁。
官命之至其家,先伏人于門外,而使此賊伺男女皆睡熟,從屋後穴而進,潛以刀斷其子之繩,曳之走。
而門外伏者破扉突入,男女皆就縛,天明送之官。
其事轟動一邑,觀者自大門至大堂皆滿,官坐堂皇鞫之。
男子乃屠者,面麻有須髯,黑醜可憎。
女則娟娟白皙,纖腰弓足,頗有風緻。
官呼女至前,戟手厲聲大罵之曰:&ldquo吾見人多矣,從未見無恥如爾,不孝如爾者!犬彘之不若,非人類也。
律載婦女犯奸,去衣受杖,況爾豈可以人理論乎!&rdquo命左右盡去其上下衣,不留寸縷。
先批頰如其母數,再笞臀如其父數,然後科以奸罪,決大杖四十,命其父母領去,而歸聘禮于夫家。
父母扶裸女出縣門,各脫衣衣其女,而觀者無慮數千人,争前褫奪,竟不得衣而歸。
屠者笞二千,不死,次日又笞二千,未畢,死。
女父母羞且憤,相繼死。
女杖創尋愈,無恙。
後數歲有人于逆旅中見此女為人行酒,風緻如故,而頰則有批痕矣。
或指以問女,女縷述前情,不少諱。
至公堂受辱情狀,尤言之曆曆如繪,人多樂聽之,藉博纏頭以饣胡口焉。
江甯徐某,為贅婿于汪氏,生一子矣。
汪以其貧也,庸奴視之,徐不能堪而歸。
其婦翁商于皖,将移家至皖。
徐聞之,往迎其婦,婦不可。
徐知其将從母遠去矣,謀于族人,議奪其子歸,族人鹹以為然。
乃将七八人偕往,先遍拜其鄰比,告以故,已而直入婦室,劫其子去。
婦之母大呼有盜,而鄰人無應者。
責其坐視不救,鄰曰:&ldquo徐氏之子,為徐氏父兄抱去,此正理耳,吾侪何與焉?&rdquo婦母又至徐氏索之,徐氏群起诟谇,不敵而返。
斯人斯舉,大有張飛、趙雲勒兵截江奪回阿鬥之意,想亦從看演義得來也。
維揚王氏婦,孕六月矣。
适有鄰貓來攫其籠中之鳥,婦起逐之,仆于地,震動胎氣,勢甚危殆。
一鄰媪曰:&ldquo可速覓一二紙過期不贖之當票,燒灰和開水服之,則胎即安矣。
&rdquo如其言,果無恙。
夫過期當票,已成廢紙,乃有安胎之妙用,其理不可解,亦見天下之無棄物也。
揚州之俗,嬰兒初生,必服化毒丹以滌胎毒。
有何氏者,生一子,命老妪至藥肆買化毒丹。
此妪乃金陵人,口音與揚州有異,藥肆中人聽之不審,誤會為買活絡丹者,即以付之。
嬰兒服後,忽大病,不食乳,數日竟死。
偶檢點得蠟丸,刻&ldquo活絡丹&rdquo三字,窮究之,乃得其故,然無及矣。
是故買藥不可不慎也。
有賣柴老媪,挈其子入城,至一富家。
其子年十八九,未娶也。
富家适有隔夜冷粥一盂,有蜈蚣死其中,議棄之于河,其子正苦餒,即曰:&ldquo此不足為患。
&rdquo乃以指捉去蜈蚣,而啜之立盡。
富家有女睨之而笑。
其子以為悅己也,歸而思之不置,遂成疾,日以羸瘦,幾不起矣。
媪知其情,偶以語富家之婢,遂達于女。
女曰:&ldquo然則速召此子來。
&rdquo其子喜甚,力疾奔赴。
女一見大罵曰:&ldquo天下有此妄人邪!我見汝饑不擇食,是故哂之,汝敢遽萌妄想乎!&rdquo命婢媪輩批其頰數十,其子叩頭服罪,始叱之出。
及歸,病若失矣。
陳廣輔、陳廣弼,安徽巢縣人,兄弟也。
一日,因喧傳天半有龍見,因登城觀之。
先有一人在城上,天雨泥滑,仆于地,壓廣輔之足。
輔舉足欲使挽之而起,不意足一舉而其人滾落城下,頭面破損,奄然斃矣。
于是城門之兵役鹹集,執二人,将送官。
輔曰:&ldquo是誠我之罪也,與弟何與?&rdquo弼曰:&ldquo否,此我為之,非兄也,宜執我。
&rdquo兄弟兩争不已。
輔曰:&ldquo我一時鹵莽,緻有此事,安可誣弟?&rdquo弼曰:&ldquo兄甫有室,兄死,嫂必嫁;我又無力娶婦,則宗祀絕矣。
不如我死之愈也。
&rdquo于是衆皆歎曰:&ldquo義士,義士。
彼人雖絕,或尚有救,姑試救之。
&rdquo移時果蘇,而其母亦奔至,見其子已蘇,衆又告以輔、弼之言,母亦泫然曰:&ldquo吾子幸而得生,即不幸,吾不責汝償也。
&rdquo輔、弼鹹厥角謝之。
道路嗟歎,以為三義。
高郵一農家,衣食粗足。
生一女,極美,父母愛之,擇婿殊苛。
其後門臨大河,有宦家子泊舟河幹,見女而豔之,停桡不去。
一日,見有尼自其門出,遂尾之至庵,告以故,許以重賂。
尼諾之。
越數日,醉女以酒,而送之至舟,遂揚帆而去。
女醒大啼,宦家子曲意撫慰之,矢以白首。
比至家,則有翁在,女哭訴于翁。
翁曰:&ldquo是吾兒之過也。
然既至此,毋戚戚,吾為汝玉成其事。
&rdquo乃倩媒妁,具彩币至其父母家,聘為子婦焉。
農家失女,正愁苦無策,至是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