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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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竹焉。
其弟晉卿知為鬼孽附麗而然,對之長揖,以洋錢數十枚置其前曰:&ldquo吾以此買紙錢,焚化與汝,汝可歸矣。
&rdquo病者曰:&ldquo可。
然吾杭人也,須送我至航船。
&rdquo晉卿從之,且行且焚紙錢,至船,乃告之曰:&ldquo此杭州航船也。
&rdquo突有旋風起其側,為之栗然。
及歸家,婦病若失。
異哉!鬼亦如人,來往以舟車乎?诂經精舍監院校官沈蘭舫,臨平鎮人也,寓于杭。
其子婦家無子,蓄一他人子為子,紹興人也。
蘭舫子婦偶歸甯,忽得病,口作紹音,蓋即此子之祖也,索還其孫甚急。
俄又作數人聲,皆杭音,則其母家鬼也,曰:&ldquo此無理取鬧,彼已作沈家婦,何預此事?非至臨平招沈氏人來不可。
&rdquo越日而沈氏之鬼大至。
蘭舫之祖母及父母又一庶母,皆臨平口音,與生前畢肖,曰:&ldquo吾侪附船從菜市橋登岸至此。
有吾侪在,婦必無恙。
然不可久居此,宜還家。
&rdquo其地距蘭舫所寓尚數裡,群謀所以歸,鬼曰:&ldquo仍以轎舁之。
但命轎夫徐行,遇陰涼處則稍憩,且使人頻頻以湯水飲之,必無妨也。
&rdquo如其言而歸。
沈氏之鬼從之,仍附病者,與家人相問答。
時蘭舫适在吳下,其家人問宜召之歸乎,鬼曰:&ldquo此無大事。
新婦病不出三日愈矣,可無召也。
&rdquo婦病果即愈,鬼語亦遂寂。
蘭舫為餘言之甚詳,此其大概耳。
以是二事觀之,鬼雜處人間,與人不異。
周公作《金滕》曰&ldquo能事鬼神&rdquo,孔子贊《周易》曰&ldquo知鬼神之情狀&rdquo,聖人固未嘗言無鬼神也。
晉人無鬼之論,豈其然乎? 杭州山墩某姓一女,兵亂時陷于賊,轉徙至上海,為某甲所得,遂為夫婦。
某甲固刀鑷工也。
及亂平,父母訪得之,挈女還家。
以其夫執賤業,不善也,謀僞為待聘者,别擇婿,而女不可。
乃招其夫至,而其夫無他能,仰食于婦,一家鹹輕之,女亦偃蹇不甚為禮。
夫郁郁無聊,食生鴉片以死,女竟别醮焉。
此女始知從一之理,似明大義者;而終始參差,遂成兩截人,亦可異矣。
紹興某生,應京兆試入都,不售,寓其族子家。
一日忽失之,十餘日乃返,則止一衫一褲,面無人色。
問旬餘何往,何狼狽至此,某縷述所遭,乃可捧腹,蓋其日某閑行入内城,至西四牌樓一曲巷中,見有一家門署&ldquo荷包出售&rdquo四字,乃叩門欲買荷包。
有一少婦出以一枚示之,已敝矣。
問有新者無,婦曰:&ldquo欲新者請入内。
&rdquo乃入共坐,婦絮絮閑談,不及荷包。
問之,仍以舊者進曰:&ldquo吾家止此一枚也。
&rdquo&ldquo然則何以署門求售?&rdquo婦微笑曰:&ldquo所售非此荷包也。
&rdquo某會其意,以言調之。
婦曰:&ldquo吾荷包價昂,郎有此赀乎?&rdquo某即解囊出錢券示婦,可數百千。
是時銀一兩易錢十千,計之亦值銀數十兩。
婦曰:&ldquo可矣。
&rdquo相将入室,弛服橫陳,某惑之,遂止宿焉。
其家止一媪,婦所傭也;一童子,婦之弟也。
朝夕饔食,鹹仰給于某,數日而空其囊。
婦曰:&ldquo囊中空矣。
&rdquo某曰:&ldquo此細事,吾自能籌之。
&rdquo數日,婦又語如前,某答之亦如前。
一日方共卧,忽有男子至其庭,聲如虎。
婦曰:&ldquo殆矣!吾夫歸矣,不去必血其刃。
&rdquo乃導某出北牖,使逾後垣去。
某倉卒不得衣,故止一衫一褲也。
聞者鹹粲然曰:&ldquo此皆僞局耳,然亦不可再往。
&rdquo族子乃予以資而使南歸。
蘇州阊門外李繼宗巷有某甲者,以裁縫為業(《唐六典》有裁縫之名,蓋裁之縫之而後成衣,較《周官。
縫人》其義為備),年逾三十,家亦小康。
偶見江北篷船一女子,頗有姿首,悅之。
旋有人為之平章,以洋錢一百為聘。
議既定,乃擇日迓以彩輿,果見女子以紅巾幕首,數人扶而就輿,并有一衣包,亦置輿中。
鼓吹迎歸,将扶女出,則弱不勝衣,玉山矣,審視之,一草人也。
啟視衣包,則磚石也,蓋恐輿輕緻疑,故以此壓之。
舉家大讠華,亟尋原媒,去如黃鶴矣。
某怅然癡立,亦如木偶。
寶山鄉民鄒玉寶,幼聘某氏女。
玉寶少孤,育于女家,未婚也,而與女以兄妹見。
久之,年各十六七矣。
玉寶偶入内,見女獨坐治粉,戲問曰:&ldquo甜乎?&rdquo曰:&ldquo甜。
&rdquo玉寶曰:&ldquo制成當以一枚甜我。
&rdquo女笑而颔之。
及成,父母與女共食,不及婿。
女心憾焉,私以一枚使傭媪饷之。
他日又相見,女戲問:&ldquo甜乎?&rdquo玉寶曰:&ldquo餘未得嘗,惡知甜!&rdquo女知媪之绐也,詈之曰:&ldquo老大婢,尚口饞如此乎!&rdquo媪曰:&ldquo視年稚而私于男子者何如!&rdquo女恚,交相诟也。
父母聞之,薄責女。
女益慚,其夕缢而卒,玉寶聞之亦缢。
光緒丙子、丁醜間,直隸大無有兄嫂二人,挈其妹至天津求食。
行至紫竹林,日将暮矣,有以小車載糕而鬻者,适駐其旁。
嫂饑欲食,兄因出錢數十買糕,夫婦共食,而不與妹。
其妹旁坐啜泣。
賣糕者大不忍,乃推車就女曰:&ldquo吾糕垂盡矣,所值無多,盡以乞汝,不責直也。
&rdquo已而三人皆食畢,兄嫂起而招妹偕行。
女曰:&ldquo前路茫茫,行将安往?往而無食,亦無生理。
吾受此人一飽之恩,不如從彼去,免為兄嫂累也。
&rdquo賣糕者喜曰:&ldquo吾固無妻者,得此女為妻,何幸如之。
&rdquo轉求之兄嫂,兄嫂曰:&ldquo既彼此皆願,吾何間焉。
&rdquo賣糕者乃以車載女,并招兄嫂同至其家。
翌日成禮,掃旁舍居其兄嫂。
其家固不甚貧,有騾二頭,分一與其兄,使賃于人而食其值焉。
餘謂此女頗有識見,而此賣糕者亦長者也。
萍水相逢,遂成伉俪,頗非偶然。
安知其子孫不浸昌浸熾,成一大族,而推本所自,傳為美談乎? 光緒三年正月,餘同年張子青制府之母孟太夫人卒于蘇寓。
先是,李眉生廉訪于二年十二月夢至張寓,入其内寝,見太夫人蒙被卧床上,子青制府于床前西向坐,有一人跪其前。
李問何人,有告之者曰:&ldquo酆都令也。
&rdquo問何為跪此,曰:&ldquo制府孝子也,故跪而求之。
&rdquo李寤,語人曰:&ldquo制府豈将奉諱乎?&rdquo時距太夫人之殁不二十日矣。
此眉生親為餘言,并雲:&ldquo酆都令冠七品冠,而不衣補服,殆其時國服未除故乎?其人恂恂如忠厚長者。
從者十許人,形狀頗不詭異,非如世俗所傳牛頭馬面,而陰慘之氣逼人,殊可怖也。
&rdquo餘按酆都有平都山,山有五雲洞,為道書所傳七十二福地之一,宜為神仙之窟宅。
乃考《抱樸子。
對俗篇》曰:&ldquo勢可以總攝羅酆。
&rdquo則酆都治鬼之說,晉世已有之矣。
獨念自蜀至蘇,迢遙數千裡,酆都令君跋涉遠來,無乃太勞,且何以必使眉生見之?豈以眉生蜀人,有維桑之誼邪! 某甲,農家子也,其父母愛之。
以其荏弱不任農事,有叔父開藥肆于市,使從之學賈。
其叔父嗜飲,每日必使就對門屠肆沽酒。
甲時年十二三,眉目娟好,屠婦愛之,辄多與之酒。
如是數年,甲年十六七矣,屠婦語之曰:&ldquo若知我愛汝乎?&rdquo曰:&ldquo知之。
&rdquo&ldquo然則何以報我?&rdquo甲曰:&ldquo不知所報。
&rdquo婦笑曰:&ldquo易耳。
&rdquo乃出酒肉共食,食已,招之登樓,私焉。
嗣後伺屠他出,辄就之,事秘無知者。
一歲值中秋,藥肆中友皆出步月,甲亦與焉。
已而雨作,諸友皆反,而甲後之,及肆,則門阖矣。
念叩門而入,必為叔父所責。
正徘徊間,屠婦适開樓窗下視,樓固臨街者,見甲在下,招之以手。
甲曰:&ldquo屠在乎?&rdquo曰:&ldquo買豬去矣。
&rdquo乃開門納之,登樓而寝焉。
會屠亦遇雨而歸,呼于門。
甲窘曰:&ldquo奈何?&rdquo婦曰:&ldquo無妨。
&rdquo使尾其後以行,匿甲于門側,屠入而甲出,不知也。
甲念夜益深矣,叩門而入,叔父怒更甚,乃立檐下,以待天明。
俄其婦又啟窗,見甲猶在,曰:&ldquo未歸乎?&rdquo曰:&ldquo然。
屠安在?&rdquo曰:&ldquo醉而眠矣。
&rdquo甲因遺其帽于樓,乃以手自扪其頭,且伸手作索取之狀。
婦曰:&ldquo諾。
&rdquo未幾開門招甲,甲入曰:&ldq
其弟晉卿知為鬼孽附麗而然,對之長揖,以洋錢數十枚置其前曰:&ldquo吾以此買紙錢,焚化與汝,汝可歸矣。
&rdquo病者曰:&ldquo可。
然吾杭人也,須送我至航船。
&rdquo晉卿從之,且行且焚紙錢,至船,乃告之曰:&ldquo此杭州航船也。
&rdquo突有旋風起其側,為之栗然。
及歸家,婦病若失。
異哉!鬼亦如人,來往以舟車乎?诂經精舍監院校官沈蘭舫,臨平鎮人也,寓于杭。
其子婦家無子,蓄一他人子為子,紹興人也。
蘭舫子婦偶歸甯,忽得病,口作紹音,蓋即此子之祖也,索還其孫甚急。
俄又作數人聲,皆杭音,則其母家鬼也,曰:&ldquo此無理取鬧,彼已作沈家婦,何預此事?非至臨平招沈氏人來不可。
&rdquo越日而沈氏之鬼大至。
蘭舫之祖母及父母又一庶母,皆臨平口音,與生前畢肖,曰:&ldquo吾侪附船從菜市橋登岸至此。
有吾侪在,婦必無恙。
然不可久居此,宜還家。
&rdquo其地距蘭舫所寓尚數裡,群謀所以歸,鬼曰:&ldquo仍以轎舁之。
但命轎夫徐行,遇陰涼處則稍憩,且使人頻頻以湯水飲之,必無妨也。
&rdquo如其言而歸。
沈氏之鬼從之,仍附病者,與家人相問答。
時蘭舫适在吳下,其家人問宜召之歸乎,鬼曰:&ldquo此無大事。
新婦病不出三日愈矣,可無召也。
&rdquo婦病果即愈,鬼語亦遂寂。
蘭舫為餘言之甚詳,此其大概耳。
以是二事觀之,鬼雜處人間,與人不異。
周公作《金滕》曰&ldquo能事鬼神&rdquo,孔子贊《周易》曰&ldquo知鬼神之情狀&rdquo,聖人固未嘗言無鬼神也。
晉人無鬼之論,豈其然乎? 杭州山墩某姓一女,兵亂時陷于賊,轉徙至上海,為某甲所得,遂為夫婦。
某甲固刀鑷工也。
及亂平,父母訪得之,挈女還家。
以其夫執賤業,不善也,謀僞為待聘者,别擇婿,而女不可。
乃招其夫至,而其夫無他能,仰食于婦,一家鹹輕之,女亦偃蹇不甚為禮。
夫郁郁無聊,食生鴉片以死,女竟别醮焉。
此女始知從一之理,似明大義者;而終始參差,遂成兩截人,亦可異矣。
紹興某生,應京兆試入都,不售,寓其族子家。
一日忽失之,十餘日乃返,則止一衫一褲,面無人色。
問旬餘何往,何狼狽至此,某縷述所遭,乃可捧腹,蓋其日某閑行入内城,至西四牌樓一曲巷中,見有一家門署&ldquo荷包出售&rdquo四字,乃叩門欲買荷包。
有一少婦出以一枚示之,已敝矣。
問有新者無,婦曰:&ldquo欲新者請入内。
&rdquo乃入共坐,婦絮絮閑談,不及荷包。
問之,仍以舊者進曰:&ldquo吾家止此一枚也。
&rdquo&ldquo然則何以署門求售?&rdquo婦微笑曰:&ldquo所售非此荷包也。
&rdquo某會其意,以言調之。
婦曰:&ldquo吾荷包價昂,郎有此赀乎?&rdquo某即解囊出錢券示婦,可數百千。
是時銀一兩易錢十千,計之亦值銀數十兩。
婦曰:&ldquo可矣。
&rdquo相将入室,弛服橫陳,某惑之,遂止宿焉。
其家止一媪,婦所傭也;一童子,婦之弟也。
朝夕饔食,鹹仰給于某,數日而空其囊。
婦曰:&ldquo囊中空矣。
&rdquo某曰:&ldquo此細事,吾自能籌之。
&rdquo數日,婦又語如前,某答之亦如前。
一日方共卧,忽有男子至其庭,聲如虎。
婦曰:&ldquo殆矣!吾夫歸矣,不去必血其刃。
&rdquo乃導某出北牖,使逾後垣去。
某倉卒不得衣,故止一衫一褲也。
聞者鹹粲然曰:&ldquo此皆僞局耳,然亦不可再往。
&rdquo族子乃予以資而使南歸。
蘇州阊門外李繼宗巷有某甲者,以裁縫為業(《唐六典》有裁縫之名,蓋裁之縫之而後成衣,較《周官。
縫人》其義為備),年逾三十,家亦小康。
偶見江北篷船一女子,頗有姿首,悅之。
旋有人為之平章,以洋錢一百為聘。
議既定,乃擇日迓以彩輿,果見女子以紅巾幕首,數人扶而就輿,并有一衣包,亦置輿中。
鼓吹迎歸,将扶女出,則弱不勝衣,玉山矣,審視之,一草人也。
啟視衣包,則磚石也,蓋恐輿輕緻疑,故以此壓之。
舉家大讠華,亟尋原媒,去如黃鶴矣。
某怅然癡立,亦如木偶。
寶山鄉民鄒玉寶,幼聘某氏女。
玉寶少孤,育于女家,未婚也,而與女以兄妹見。
久之,年各十六七矣。
玉寶偶入内,見女獨坐治粉,戲問曰:&ldquo甜乎?&rdquo曰:&ldquo甜。
&rdquo玉寶曰:&ldquo制成當以一枚甜我。
&rdquo女笑而颔之。
及成,父母與女共食,不及婿。
女心憾焉,私以一枚使傭媪饷之。
他日又相見,女戲問:&ldquo甜乎?&rdquo玉寶曰:&ldquo餘未得嘗,惡知甜!&rdquo女知媪之绐也,詈之曰:&ldquo老大婢,尚口饞如此乎!&rdquo媪曰:&ldquo視年稚而私于男子者何如!&rdquo女恚,交相诟也。
父母聞之,薄責女。
女益慚,其夕缢而卒,玉寶聞之亦缢。
光緒丙子、丁醜間,直隸大無有兄嫂二人,挈其妹至天津求食。
行至紫竹林,日将暮矣,有以小車載糕而鬻者,适駐其旁。
嫂饑欲食,兄因出錢數十買糕,夫婦共食,而不與妹。
其妹旁坐啜泣。
賣糕者大不忍,乃推車就女曰:&ldquo吾糕垂盡矣,所值無多,盡以乞汝,不責直也。
&rdquo已而三人皆食畢,兄嫂起而招妹偕行。
女曰:&ldquo前路茫茫,行将安往?往而無食,亦無生理。
吾受此人一飽之恩,不如從彼去,免為兄嫂累也。
&rdquo賣糕者喜曰:&ldquo吾固無妻者,得此女為妻,何幸如之。
&rdquo轉求之兄嫂,兄嫂曰:&ldquo既彼此皆願,吾何間焉。
&rdquo賣糕者乃以車載女,并招兄嫂同至其家。
翌日成禮,掃旁舍居其兄嫂。
其家固不甚貧,有騾二頭,分一與其兄,使賃于人而食其值焉。
餘謂此女頗有識見,而此賣糕者亦長者也。
萍水相逢,遂成伉俪,頗非偶然。
安知其子孫不浸昌浸熾,成一大族,而推本所自,傳為美談乎? 光緒三年正月,餘同年張子青制府之母孟太夫人卒于蘇寓。
先是,李眉生廉訪于二年十二月夢至張寓,入其内寝,見太夫人蒙被卧床上,子青制府于床前西向坐,有一人跪其前。
李問何人,有告之者曰:&ldquo酆都令也。
&rdquo問何為跪此,曰:&ldquo制府孝子也,故跪而求之。
&rdquo李寤,語人曰:&ldquo制府豈将奉諱乎?&rdquo時距太夫人之殁不二十日矣。
此眉生親為餘言,并雲:&ldquo酆都令冠七品冠,而不衣補服,殆其時國服未除故乎?其人恂恂如忠厚長者。
從者十許人,形狀頗不詭異,非如世俗所傳牛頭馬面,而陰慘之氣逼人,殊可怖也。
&rdquo餘按酆都有平都山,山有五雲洞,為道書所傳七十二福地之一,宜為神仙之窟宅。
乃考《抱樸子。
對俗篇》曰:&ldquo勢可以總攝羅酆。
&rdquo則酆都治鬼之說,晉世已有之矣。
獨念自蜀至蘇,迢遙數千裡,酆都令君跋涉遠來,無乃太勞,且何以必使眉生見之?豈以眉生蜀人,有維桑之誼邪! 某甲,農家子也,其父母愛之。
以其荏弱不任農事,有叔父開藥肆于市,使從之學賈。
其叔父嗜飲,每日必使就對門屠肆沽酒。
甲時年十二三,眉目娟好,屠婦愛之,辄多與之酒。
如是數年,甲年十六七矣,屠婦語之曰:&ldquo若知我愛汝乎?&rdquo曰:&ldquo知之。
&rdquo&ldquo然則何以報我?&rdquo甲曰:&ldquo不知所報。
&rdquo婦笑曰:&ldquo易耳。
&rdquo乃出酒肉共食,食已,招之登樓,私焉。
嗣後伺屠他出,辄就之,事秘無知者。
一歲值中秋,藥肆中友皆出步月,甲亦與焉。
已而雨作,諸友皆反,而甲後之,及肆,則門阖矣。
念叩門而入,必為叔父所責。
正徘徊間,屠婦适開樓窗下視,樓固臨街者,見甲在下,招之以手。
甲曰:&ldquo屠在乎?&rdquo曰:&ldquo買豬去矣。
&rdquo乃開門納之,登樓而寝焉。
會屠亦遇雨而歸,呼于門。
甲窘曰:&ldquo奈何?&rdquo婦曰:&ldquo無妨。
&rdquo使尾其後以行,匿甲于門側,屠入而甲出,不知也。
甲念夜益深矣,叩門而入,叔父怒更甚,乃立檐下,以待天明。
俄其婦又啟窗,見甲猶在,曰:&ldquo未歸乎?&rdquo曰:&ldquo然。
屠安在?&rdquo曰:&ldquo醉而眠矣。
&rdquo甲因遺其帽于樓,乃以手自扪其頭,且伸手作索取之狀。
婦曰:&ldquo諾。
&rdquo未幾開門招甲,甲入曰:&l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