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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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海道北來,抛大洋至洋山、二孤、宜山、岱山、獵港、岑江,直至定海縣。
此海道一也,系浙東路。
若自通泰州、南沙、北沙轉入東簽料角、黃牛垛頭,放洋至洋山,沿海岸南來,至青龍港。
又沿海岸轉徘徊頭至金山,入海鹽縣澉浦鎮黃灣頭,直至臨安府江岸。
此海道二也,系浙西路。
萬一有警,沿海制置一司緩急必不能照應兩路事宜。
欲乞令仇疊掌管浙 西淮南路,别差制置使一員管浙東福建路,候防秋過日罷。
」從之。
【宋會要】 紹興三年四月二十日,福建兩浙淮南東路沿海制置使 仇疊 言:「發運轉運使副、提刑官遇天申聖節,依上供格法,各有合發進奉銀絹。
今來本司系創 置,所有天申節進奉銀絹,即别無條格,未審合與不合樁發。
」诏不合樁發。
六月十六日,诏罷沿海制置使司,見在定海縣船令明州守臣兼總領張公裕充同總領,專在定海縣逐官并同簽書。
如守臣合詣點檢,聽暫将州事交與通判訖前去。
參謀、參議官并罷,屬官人吏等裁減數目,令守臣同公裕減定申尚書省。
仍以總領海船所為名。
九月十五日,诏江南西路安撫大使趙鼎充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
十八日,樞密院〔言〕:「已降指揮,除趙鼎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嶽飛江南西路沿江制置使,今措置事件:一、令嶽飛于江州、興國、南康軍一帶駐軍,其江西見管諸處軍馬雖隸使司,如遇緩急,許嶽飛抽差使喚,趙鼎發遣應副,務要内外相應,共濟國事。
一、今來制置大使趙鼎系洪州置司,若江上有軍期急速會議不及,許嶽飛一面随宜措置施行(乞)[訖],報趙鼎照應。
一、江北對岸系舒、蕲兩州,可令隸嶽飛節制,合用錢糧令趙鼎催督所屬監司、州縣應辦。
如違,按劾聞奏,當議重寘典 憲。
」诏并依,仍劄都督府并淮南宣撫司照會。
二十一日,诏:「嶽飛落『沿江』二字,充江南西路制置使、江州駐劄。
其沿江興國、南康軍一帶江面,仰多方措置堤備。
及本路州軍緩急賊馬侵犯去處,亦仰分撥軍馬遮護,無緻疏虞。
餘依已降指揮。
」 二十九日,樞密院言:「沿海制置使郭仲荀乞辟差書寫機宜文字一員,并參議、幹辦、準備差使人吏等。
」诏置書寫機宜文字一員,許差男及之外,其餘屬官、使臣令仲荀相度,就用總領所見任人。
如内有不堪倚(伏)[仗]之人,許具名申尚書省替換。
若非泛合差官幹事,遇阙許本州島或所部合差出官内差委。
十月五日,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武泰軍節度使、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郭仲荀乞罷軍職事,上曰:「此有故事,兼亦有恩數,不當如常制。
」降诏不允。
令問樞密院吏,莫有知者,尋繹故實,得舊例,诏仲荀罷軍職,加檢校少保。
十九日,诏:「吳玠已除利州路階成鳳州制置使。
訪聞昨來饒風嶺退師,蓋緣宣撫處置使司所任官屬聽信不一。
今來王似等已委吳玠措置守備,所有戰禦之策,臨機制勝,尤當委任,務出長算,以責成功。
仍在協和,共濟國事,捍賊保境,無失機會。
可劄與王似、盧法原、吳玠,各具知禀聞奏。
」 四年三月二十六日,诏關師古除熙河蘭廓路安撫制置使。
四月十八日,鎮南軍丞宣使、神武後軍統制、充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嶽飛言:「胡 世将除知洪州,兼江南西路安撫使,兼制置使。
契勘自來行移系用狀申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司,今來胡世将充本路安撫制置使,未審依舊用申狀,唯複用公牒。
」诏行移文字許用公牒。
二十七日,江南西路安撫制置使胡世将言:「本路先系差除大使,合置參謀、參議、主管機宜、書寫文字各一員,幹辦(文字)[公事]三員,準備将領、差遣、差使各五員。
遇有阙官去處,并許奏辟差權。
」诏幹辦公事、準備差遣、差使各減一員,餘依趙鼎已得指揮。
七月三日,樞密院言:「席益已差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
緣本路見今讨捕楊麼、黃誠賊火,王燮見充本路制置使。
」诏席益特差充荊湖南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潭州。
八月十六日,诏新荊湖南路安撫制置大使、(益)[兼]知潭州席益,并依呂頤浩昨任江東安撫大使所得指揮施行。
十八日,知樞密院事趙鼎言:「臣今出使川陝荊襄,其合行事件,已得旨依呂頤浩、張俊、孟庾昨申請到江淮荊浙都督府并宣撫處置使司已得指揮。
契勘張俊下屬官張宗元、馮康國并帶出郎官職事,所有今來踏逐辟差到官屬内有見在行在職事人,亦欲依例帶出見任職事。
」從之。
十九日,江南西路舒蕲州兼荊南鄂嶽黃複州漢陽軍德安府制置使嶽飛奏劾統制官辛太不聽節制,擅自将兵回歸本鎮。
诏辛太有誤軍期,罪當誅戮,特貸命,除名勒停,令本鎮自。
是時嶽飛率 将佐王萬收複襄陽府,又令萬同辛太等于清水河屯駐,掩殺僞齊賊馬,而太不聽節制,并荊南鎮撫使解巘不即發遣,及妄申收複襄陽,為嶽飛所劾。
已責太訖,就令解巘分析因依奏聞。
故有是命。
二十六日,樞密院言:「襄陽府、随、郢、唐、鄧、金、均、房州舊系京西南路,信陽軍舊系京西北路。
除金、均、房三州見差鎮撫使外,欲将襄陽府、随、郢、唐、鄧州、信陽軍六郡并作襄陽府路,本府置帥司。
緣收複之初,事務不多,未差監司,止依(口一)[已]降指揮,委制置使嶽飛措置,仍隸屬都督府。
」從之。
五年二月十二日,诏嶽飛除荊湖南北襄陽府路制置使、神武後軍都統制,前去荊湖南、北路招捕
此海道一也,系浙東路。
若自通泰州、南沙、北沙轉入東簽料角、黃牛垛頭,放洋至洋山,沿海岸南來,至青龍港。
又沿海岸轉徘徊頭至金山,入海鹽縣澉浦鎮黃灣頭,直至臨安府江岸。
此海道二也,系浙西路。
萬一有警,沿海制置一司緩急必不能照應兩路事宜。
欲乞令仇疊掌管浙 西淮南路,别差制置使一員管浙東福建路,候防秋過日罷。
」從之。
【宋會要】 紹興三年四月二十日,福建兩浙淮南東路沿海制置使 仇疊 言:「發運轉運使副、提刑官遇天申聖節,依上供格法,各有合發進奉銀絹。
今來本司系創 置,所有天申節進奉銀絹,即别無條格,未審合與不合樁發。
」诏不合樁發。
六月十六日,诏罷沿海制置使司,見在定海縣船令明州守臣兼總領張公裕充同總領,專在定海縣逐官并同簽書。
如守臣合詣點檢,聽暫将州事交與通判訖前去。
參謀、參議官并罷,屬官人吏等裁減數目,令守臣同公裕減定申尚書省。
仍以總領海船所為名。
九月十五日,诏江南西路安撫大使趙鼎充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
十八日,樞密院〔言〕:「已降指揮,除趙鼎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嶽飛江南西路沿江制置使,今措置事件:一、令嶽飛于江州、興國、南康軍一帶駐軍,其江西見管諸處軍馬雖隸使司,如遇緩急,許嶽飛抽差使喚,趙鼎發遣應副,務要内外相應,共濟國事。
一、今來制置大使趙鼎系洪州置司,若江上有軍期急速會議不及,許嶽飛一面随宜措置施行(乞)[訖],報趙鼎照應。
一、江北對岸系舒、蕲兩州,可令隸嶽飛節制,合用錢糧令趙鼎催督所屬監司、州縣應辦。
如違,按劾聞奏,當議重寘典 憲。
」诏并依,仍劄都督府并淮南宣撫司照會。
二十一日,诏:「嶽飛落『沿江』二字,充江南西路制置使、江州駐劄。
其沿江興國、南康軍一帶江面,仰多方措置堤備。
及本路州軍緩急賊馬侵犯去處,亦仰分撥軍馬遮護,無緻疏虞。
餘依已降指揮。
」 二十九日,樞密院言:「沿海制置使郭仲荀乞辟差書寫機宜文字一員,并參議、幹辦、準備差使人吏等。
」诏置書寫機宜文字一員,許差男及之外,其餘屬官、使臣令仲荀相度,就用總領所見任人。
如内有不堪倚(伏)[仗]之人,許具名申尚書省替換。
若非泛合差官幹事,遇阙許本州島或所部合差出官内差委。
十月五日,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武泰軍節度使、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郭仲荀乞罷軍職事,上曰:「此有故事,兼亦有恩數,不當如常制。
」降诏不允。
令問樞密院吏,莫有知者,尋繹故實,得舊例,诏仲荀罷軍職,加檢校少保。
十九日,诏:「吳玠已除利州路階成鳳州制置使。
訪聞昨來饒風嶺退師,蓋緣宣撫處置使司所任官屬聽信不一。
今來王似等已委吳玠措置守備,所有戰禦之策,臨機制勝,尤當委任,務出長算,以責成功。
仍在協和,共濟國事,捍賊保境,無失機會。
可劄與王似、盧法原、吳玠,各具知禀聞奏。
」 四年三月二十六日,诏關師古除熙河蘭廓路安撫制置使。
四月十八日,鎮南軍丞宣使、神武後軍統制、充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嶽飛言:「胡 世将除知洪州,兼江南西路安撫使,兼制置使。
契勘自來行移系用狀申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司,今來胡世将充本路安撫制置使,未審依舊用申狀,唯複用公牒。
」诏行移文字許用公牒。
二十七日,江南西路安撫制置使胡世将言:「本路先系差除大使,合置參謀、參議、主管機宜、書寫文字各一員,幹辦(文字)[公事]三員,準備将領、差遣、差使各五員。
遇有阙官去處,并許奏辟差權。
」诏幹辦公事、準備差遣、差使各減一員,餘依趙鼎已得指揮。
七月三日,樞密院言:「席益已差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
緣本路見今讨捕楊麼、黃誠賊火,王燮見充本路制置使。
」诏席益特差充荊湖南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潭州。
八月十六日,诏新荊湖南路安撫制置大使、(益)[兼]知潭州席益,并依呂頤浩昨任江東安撫大使所得指揮施行。
十八日,知樞密院事趙鼎言:「臣今出使川陝荊襄,其合行事件,已得旨依呂頤浩、張俊、孟庾昨申請到江淮荊浙都督府并宣撫處置使司已得指揮。
契勘張俊下屬官張宗元、馮康國并帶出郎官職事,所有今來踏逐辟差到官屬内有見在行在職事人,亦欲依例帶出見任職事。
」從之。
十九日,江南西路舒蕲州兼荊南鄂嶽黃複州漢陽軍德安府制置使嶽飛奏劾統制官辛太不聽節制,擅自将兵回歸本鎮。
诏辛太有誤軍期,罪當誅戮,特貸命,除名勒停,令本鎮自。
是時嶽飛率 将佐王萬收複襄陽府,又令萬同辛太等于清水河屯駐,掩殺僞齊賊馬,而太不聽節制,并荊南鎮撫使解巘不即發遣,及妄申收複襄陽,為嶽飛所劾。
已責太訖,就令解巘分析因依奏聞。
故有是命。
二十六日,樞密院言:「襄陽府、随、郢、唐、鄧、金、均、房州舊系京西南路,信陽軍舊系京西北路。
除金、均、房三州見差鎮撫使外,欲将襄陽府、随、郢、唐、鄧州、信陽軍六郡并作襄陽府路,本府置帥司。
緣收複之初,事務不多,未差監司,止依(口一)[已]降指揮,委制置使嶽飛措置,仍隸屬都督府。
」從之。
五年二月十二日,诏嶽飛除荊湖南北襄陽府路制置使、神武後軍都統制,前去荊湖南、北路招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