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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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使。
元佑三年,複制儀品恩數如舊。
」诏太子太保緻仕張方平依前太子太保、充宣徽南院使緻仕。
于是中書舍人韓川言:「臣聞宣徽使之名祖宗以寵勳臣,班資、恩數與見任執政均,與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尤切相等,而皆未嘗令帶以緻仕。
且文武異列,不合混并。
宣徽使武官也,太子太保文官也,豈可使官号混殽合從改正。
」诏依前旨行下。
其後方平辭免,從之。
八月二十三日,诏太常少卿、兼太子左庶子任文薦兼太子侍講侍講:原稿旁批:《大典》卷七千六百八十四作「侍讀」。
《幹道會要》、《大典》卷六千一百三十三。
九月十一日,太常少卿、兼太子左庶子、兼太子侍讀任文薦進對。
上曰:「卿老成,輔導東宮,不必專于講讀,當博論時事,使開發聰明。
」同上。
職官宋會要輯稿職官七親王諸宮司 親王諸宮司 【宋會要】 親王諸宮司總諸王宮出納之事,以諸司使兼充。
使阙,則置都大管勾及都監之名,皆内臣充。
職官宋會要輯稿職官七管勾北宅所 管勾北宅所 在宣德西道北,大中祥符七年,置都大管勾南宮北宅所。
景佑三年七月,徙南宮吳王院屬睦親宅,後止名管勾北宅所,以諸司使、副二人管勾。
《大典》卷一萬九百四十一。
職官宋會要輯稿職官七宮教附諸王府官 宮教附諸王府官 【宋會要】 至道元年,以孫蠙充皇侄、皇孫教授,從新号也。
時中書言:「唐文宗朝,李石奏太子有侍讀,諸王亦有,無隆殺。
今皇侄、皇孫官是環衛,請以教授為名。
」此蓋王宮教授設官之初也。
《宋百官志》:紹興四年始複置諸王宮大、小學教授二員,隆興省其一。
職官宋會要輯稿職官七諸王宮教授 諸王宮教授 【宋會要】 天聖三年,上曰:「教授非止講經,宜選履行端悫者。
」 七月,以張維翰為允弼宅教授。
四年四月,北宅教授王式為諸王府侍講。
十二月,馬程為北宅教授。
《大典》卷一萬九千二百四十。
孝宗幹道五年十月二十六日,诏司農少卿李浩兼皇子恭王府直講。
《大典》卷七千六百九十 大觀二年,定王、嘉王府侍講沈錫奏:「真宗皇帝時,以張士遜為王友,命王答拜,以示賓禮。
今侍讀輔翊之官,職在訓導,亦王之友傅也。
可如王友例,令王答拜。
」《續宋會要》。
《大典》卷七千六百九十。
【幹道會要】 孝宗幹道元年三月三日,诏宗正少卿魏杞兼皇子鄧王府贊讀。
九月六日,诏宗正少卿邵知柔兼太子左庶子、兼太子侍讀。
二年六月十五日,诏宗正少卿胡沂兼皇子慶王府贊讀。
同上。
職官宋會要輯稿職官七雜錄 雜錄 淳熙二年二月十七日二月:原作「二年」,今改正。
,诏:「皇太子宮講《周易》終篇,詹事、庶子、谕德、侍讀、侍講、承受官、左、右春坊特與轉一官,及指使、使臣、客司、表書司楷書、直省官、諸色人兵級、講堂使臣、主管書寫文字、供檢奏報文字等祗應有勞,各得與轉一官資。
餘人依昨來終篇指揮施行。
」 六月二十四日,诏:「皇太子宮見差破親事(輩)[辇]官、黃皁院子、諸色人兵級等,已降指揮,祗應及七年與轉一資。
其已轉資,依舊在宮祗應人,每遇再及七年,并特與一資。
今後準此。
」 十二月二日,诏皇太子宮官吏特減作五年轉一官。
既而以主管左、右春坊事張可宗等言:「本宮官吏年勞酬賞,見依親王下指揮,六年特轉一官。
今來皇太子宮比親王府事體不同,乞特與減年轉官。
」故有是诏。
四年十月四日,诏:「皇太子宮見差破客司等,于内更與改差三人作使臣名色,特添破本等券,放行批勘。
遇有阙,從本官差取 升改。
」 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诏:「皇太子宮講《禮記》終篇,詹事、庶子、谕德、侍讀、侍講及曾任講讀官并承受官、左、右春坊指使、使臣、客司、書表司楷書、直省官、供檢奏報講堂使臣、書寫文字、諸色人兵級等各轉一官資。
」 六月二十二日,诏:「皇太子宮醫官該遇今來《禮記》終篇轉官,并特與不隔磨勘。
」 九年六月二十四日,诏:「皇太子讀《唐鑒》終篇,本宮官吏、諸色人各與減二年磨勘。
」 十年七月十九日,诏:「皇太子宮主管左、右春坊系是選授,令吏部特依在内差遣關升施行。
」 十二年正月二十九日,诏:「皇太子宮講《周禮》終篇,依昨講《春秋》終篇,官屬各特轉一官資。
内礙止法人依條回授,白身人候有名目日,特作轉官資收使。
」 十三年五月十四日,诏:「皇太子讀《陸贽奏議》終篇,詹事、谕德、侍讀、侍講、左、右春坊及指使、使臣等各特轉一官資。
内礙止法人依條回授,白身人候有名目日,特作轉官資收使。
」 職官宋會要輯稿職官七皇太子宮小學 皇太子宮小學 淳熙七年正月二十六日,大理正王尚之言:「乞選儒臣為東宮小學教授。
」上曰:「王尚之議論及此,甚不易得。
可讨論典故,遴選一儒臣充之。
」趙雄等言:「尚之小臣,建明此事,可見清明之朝下情必達。
」于是诏以秘書省正字楊輔兼皇太子宮小學教授。
既而宰執進呈皇太子宮小學教授典故,上曰:「宜精擇堪任此官者。
」趙雄等言:「輔(醞)[蘊]籍儒雅,操守甚正。
」遂命輔為之。
四月十五日,诏武經大夫、成州團練使、 右領軍衛将軍、皇太子宮兼同主管左、右春坊陳龜年以伴讀皇孫英國公《孝經》、《論語》終篇,特與遙郡上轉行一官。
八年七月二十七日,秘書省校書郎、兼皇太子宮小學教授楊輔言:「竊見本宮講堂書寫文字陳茂實等并理五年補授進武副尉,今乞将小學差置手分、楷書各一名,通理七年補授。
仍乞将手分改充主管文字,楷書充書寫文字。
」從之。
二十八日,诏秘書省校書郎劉光祖兼皇太子宮小學教授。
楊輔差知眉州,故以光祖為之。
十年正月二十七日,诏:「皇孫英國公聽讀《孟子》、《尚書》兩經終篇,小學教授劉光祖特與轉一官,供檢主管書寫文字張師賢、蔣巨卿、張克家各減三年磨勘,引接等祗應時椿年、劉子訓、蔣晔、于忠輔、傅昌言、醫官婁杲各減二年磨勘,諸色祗應等二十六人并特支犒賞一次。
」 五月三日,诏增置小學教授一員,以秘書省著作郎何澹、校書郎鄭锷同兼。
既而以宰執進呈皇太子宮小學阙員,上曰:「國公已長,正要得人訓導,可增置一員。
」遂以澹等為之。
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皇太子宮小學教授言:「皇孫英國公聽讀《毛詩》終篇,今欲接續聽讀《周易》。
」從之。
教授何澹、鄭锷各轉一官。
十二年正月二十日,以秘書省校書郎羅點兼皇太子宮小學教授。
鄭锷論罪,故以點為之。
三月一日,皇太子宮小學言:「皇孫英國公聽讀《周易》終篇,接續聽讀《禮記》。
」從之。
诏:「教授何澹、羅點各特轉一官,春坊谯熙載、姜特立各減三年磨勘,供檢主管書寫文字三人并各減三年磨勘,指使二人、書表客司袍笏使臣、祗應七人各減二年磨勘。
年限不同人依四年法比折,未有名目人候有名目日收使,諸色祗應人并特支犒設一次。
」 四月二十四日,以秘書省著作郎何澹、秘書郎羅點并兼皇孫平陽郡王府教授。
十一月十一日,诏:「皇孫平陽郡王講授《論語》終篇,教授何澹、羅點各轉一官。
」點十二月為浙西提舉,澹十四年三月除國子司業,免兼。
十三年正月九日,以秘書省著作郎高昙兼平陽郡王府教授。
昙十四年二月緻仕。
十四年三月二日,以秘書郎莫叔光、鄧驲兼皇孫平陽郡王府教授。
七月三日,皇孫平陽郡王府教授莫叔光、鄧驲辭免講授《孟子》終篇各特轉一官,照依所乞,各減三年磨勘。
十五年十月十六日,诏:「皇孫平陽郡王聽讀《禮記》終篇,教授莫叔光、鄧驲各特轉一官,谯熙載、姜特立、藍師古、谯令雍、張帥賢、 蔣巨卿、張克家各減三年磨勘,高鈞、吳端、馮泾、王良、傅昌祖、董緻中、成元顯、李松、孫昌祖、高琦、姜文用、孫昌嗣、姚思正、王世昌、周昭各減二年磨勘。
年限不同人依四年法比折,未有名目人候有名目日收使,諸色祗應人并特支犒設一次。
」 淳熙十六年二月七日,诏:「東宮官吏、諸色人、軍兵等且依舊,仍與接續放行諸般請給,限一月結局取旨。
」 二十七日,诏:「随龍講官、承受官可各轉四官,曾任東宮講堂官各轉兩官。
」 四月十五日,吏部言:「 曾任東官講堂官得旨各轉兩官,其間有見任宰執及礙止法人,伏乞朝廷指揮。
」诏:「見任宰執并礙止法人并許回授。
」又言:「今來承降指揮,即不該載贊讀、直講。
并合取自指揮,照依東宮講堂官例,各轉兩官。
礙止法人依條回授。
」 開禧三年十一月,禮部尚書史彌遠兼太子詹事,吏部侍郎趙夢極兼太子左庶子,國子祭酒戴溪兼太子侍讀。
既而夢極十二月以給事中兼詹事。
溪嘉定元年正月升兼太子右谕德。
五月以兵部侍郎兼右庶子,八月升左庶子,三年正月除詹事。
十二月,起居郎陳希點兼太子侍講,吏部侍郎婁機兼太子左庶子,起居舍人鄒應龍兼太子左谕德。
既而希點嘉定元年三月升兼侍讀,六月升兼左谕德;機嘉定元年正月升詹事;應龍嘉定元年三月升兼左庶子,八月升兼詹事。
嘉定元年三月,尚左郎中徐邦憲兼太子侍講,六月升兼侍讀。
閏四月,吏部郎官王介兼太子舍人,六月以國子司業兼侍講,三年二月以宗正少卿兼右谕德。
六月,刑部侍郎曾兼太子詹事。
八月二十二日,觀文殿學士、提舉萬壽觀趙彥逾言:「乞令東宮講讀官每日講讀之餘,将古今曆代帝王治亂事迹編成一書,分十門:一曰畏天,二曰愛民,三曰法祖宗,四曰聖孝,五曰用賢能,六曰遠小人,七曰勤儉,八曰聽言,九曰明賞罰,十曰謹邊防。
實以曆代已行之事,每事釋其下,以『東宮規鑒』為名。
」從之。
八 月,工部侍郎汪逵兼太子右庶子,起居舍人曾從龍兼太子右谕德。
逵四年四月以權吏部尚書兼詹事,從龍三年正月以禮〔部〕侍郎兼左谕德,五年十月以刑部尚書兼右庶子,七年七月以禮部尚書兼詹事。
二年正月,秘閣校理留元剛兼太子舍人。
三年,升兼侍讀。
三年五月,秘書省著作佐郎滕強恕兼太子侍講。
四年六月升兼侍讀。
四年正月,宗正寺丞任希夷兼太子舍人。
六月以秘書丞兼侍講,七年以中書舍人兼右谕德,九年十二月以工部尚書兼左庶子,十年十一月升兼詹事。
六月,秘書少監陳武兼太子右谕德。
八月二十九日,皇太子受冊了畢,本宮官吏、諸色人、軍兵等各與一官資,礙止法人特與轉行。
内白身補進武副尉,理為年勞出職。
或願轉一官資收使者聽。
」 六年五月,權刑部侍郎劉爚兼太子左谕德。
八年二月,以權工部尚書兼右庶子,依舊左谕德。
七年八月,起居郎李兼太子侍講。
九月,權兵部尚書黃疇若兼太子右庶子。
十二月以兵部尚書兼左庶子,九年十二月升兼詹事。
八年六月,宗正少卿莊夏兼太子侍講。
九年二月升兼侍讀,十二月升兼右谕德,十年十一月升兼左庶子、左谕德。
七月,禮部尚書範之柔、權工部尚書劉并兼太子詹事。
九年二月,将作監何剡兼太子侍講。
十二年九月,以權刑部侍郎兼右谕德。
十二月,秘書少監、兼權中書舍人黃宜兼太子侍讀。
十年十 一月,以中書舍人兼右谕德。
十二年二月,以工部侍郎兼右庶子。
十年三月,權兵部尚書蔡幼學兼太子詹事。
十一月,起居舍人宣缯兼太子侍讀。
十二年九月,以權吏部侍郎兼左谕德。
十三年三月,升兼右庶子,依舊左谕德。
十二年九月,權禮部侍郎楊汝明兼太子侍讀,司封郎中高文善兼太子舍人。
汝明十三年三月升兼右谕德。
十三年正月,秘書監崔與之兼太子侍講。
三月,刑部尚書徐應龍兼太子詹事。
職官宋會要輯稿職官八吏部
元佑三年,複制儀品恩數如舊。
」诏太子太保緻仕張方平依前太子太保、充宣徽南院使緻仕。
于是中書舍人韓川言:「臣聞宣徽使之名祖宗以寵勳臣,班資、恩數與見任執政均,與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尤切相等,而皆未嘗令帶以緻仕。
且文武異列,不合混并。
宣徽使武官也,太子太保文官也,豈可使官号混殽合從改正。
」诏依前旨行下。
其後方平辭免,從之。
八月二十三日,诏太常少卿、兼太子左庶子任文薦兼太子侍講侍講:原稿旁批:《大典》卷七千六百八十四作「侍讀」。
《幹道會要》、《大典》卷六千一百三十三。
九月十一日,太常少卿、兼太子左庶子、兼太子侍讀任文薦進對。
上曰:「卿老成,輔導東宮,不必專于講讀,當博論時事,使開發聰明。
」同上。
職官宋會要輯稿職官七親王諸宮司 親王諸宮司 【宋會要】 親王諸宮司總諸王宮出納之事,以諸司使兼充。
使阙,則置都大管勾及都監之名,皆内臣充。
職官宋會要輯稿職官七管勾北宅所 管勾北宅所 在宣德西道北,大中祥符七年,置都大管勾南宮北宅所。
景佑三年七月,徙南宮吳王院屬睦親宅,後止名管勾北宅所,以諸司使、副二人管勾。
《大典》卷一萬九百四十一。
職官宋會要輯稿職官七宮教附諸王府官 宮教附諸王府官 【宋會要】 至道元年,以孫蠙充皇侄、皇孫教授,從新号也。
時中書言:「唐文宗朝,李石奏太子有侍讀,諸王亦有,無隆殺。
今皇侄、皇孫官是環衛,請以教授為名。
」此蓋王宮教授設官之初也。
《宋百官志》:紹興四年始複置諸王宮大、小學教授二員,隆興省其一。
職官宋會要輯稿職官七諸王宮教授 諸王宮教授 【宋會要】 天聖三年,上曰:「教授非止講經,宜選履行端悫者。
」 七月,以張維翰為允弼宅教授。
四年四月,北宅教授王式為諸王府侍講。
十二月,馬程為北宅教授。
《大典》卷一萬九千二百四十。
孝宗幹道五年十月二十六日,诏司農少卿李浩兼皇子恭王府直講。
《大典》卷七千六百九十 大觀二年,定王、嘉王府侍講沈錫奏:「真宗皇帝時,以張士遜為王友,命王答拜,以示賓禮。
今侍讀輔翊之官,職在訓導,亦王之友傅也。
可如王友例,令王答拜。
」《續宋會要》。
《大典》卷七千六百九十。
【幹道會要】 孝宗幹道元年三月三日,诏宗正少卿魏杞兼皇子鄧王府贊讀。
九月六日,诏宗正少卿邵知柔兼太子左庶子、兼太子侍讀。
二年六月十五日,诏宗正少卿胡沂兼皇子慶王府贊讀。
同上。
職官宋會要輯稿職官七雜錄 雜錄 淳熙二年二月十七日二月:原作「二年」,今改正。
,诏:「皇太子宮講《周易》終篇,詹事、庶子、谕德、侍讀、侍講、承受官、左、右春坊特與轉一官,及指使、使臣、客司、表書司楷書、直省官、諸色人兵級、講堂使臣、主管書寫文字、供檢奏報文字等祗應有勞,各得與轉一官資。
餘人依昨來終篇指揮施行。
」 六月二十四日,诏:「皇太子宮見差破親事(輩)[辇]官、黃皁院子、諸色人兵級等,已降指揮,祗應及七年與轉一資。
其已轉資,依舊在宮祗應人,每遇再及七年,并特與一資。
今後準此。
」 十二月二日,诏皇太子宮官吏特減作五年轉一官。
既而以主管左、右春坊事張可宗等言:「本宮官吏年勞酬賞,見依親王下指揮,六年特轉一官。
今來皇太子宮比親王府事體不同,乞特與減年轉官。
」故有是诏。
四年十月四日,诏:「皇太子宮見差破客司等,于内更與改差三人作使臣名色,特添破本等券,放行批勘。
遇有阙,從本官差取 升改。
」 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诏:「皇太子宮講《禮記》終篇,詹事、庶子、谕德、侍讀、侍講及曾任講讀官并承受官、左、右春坊指使、使臣、客司、書表司楷書、直省官、供檢奏報講堂使臣、書寫文字、諸色人兵級等各轉一官資。
」 六月二十二日,诏:「皇太子宮醫官該遇今來《禮記》終篇轉官,并特與不隔磨勘。
」 九年六月二十四日,诏:「皇太子讀《唐鑒》終篇,本宮官吏、諸色人各與減二年磨勘。
」 十年七月十九日,诏:「皇太子宮主管左、右春坊系是選授,令吏部特依在内差遣關升施行。
」 十二年正月二十九日,诏:「皇太子宮講《周禮》終篇,依昨講《春秋》終篇,官屬各特轉一官資。
内礙止法人依條回授,白身人候有名目日,特作轉官資收使。
」 十三年五月十四日,诏:「皇太子讀《陸贽奏議》終篇,詹事、谕德、侍讀、侍講、左、右春坊及指使、使臣等各特轉一官資。
内礙止法人依條回授,白身人候有名目日,特作轉官資收使。
」 職官宋會要輯稿職官七皇太子宮小學 皇太子宮小學 淳熙七年正月二十六日,大理正王尚之言:「乞選儒臣為東宮小學教授。
」上曰:「王尚之議論及此,甚不易得。
可讨論典故,遴選一儒臣充之。
」趙雄等言:「尚之小臣,建明此事,可見清明之朝下情必達。
」于是诏以秘書省正字楊輔兼皇太子宮小學教授。
既而宰執進呈皇太子宮小學教授典故,上曰:「宜精擇堪任此官者。
」趙雄等言:「輔(醞)[蘊]籍儒雅,操守甚正。
」遂命輔為之。
四月十五日,诏武經大夫、成州團練使、 右領軍衛将軍、皇太子宮兼同主管左、右春坊陳龜年以伴讀皇孫英國公《孝經》、《論語》終篇,特與遙郡上轉行一官。
八年七月二十七日,秘書省校書郎、兼皇太子宮小學教授楊輔言:「竊見本宮講堂書寫文字陳茂實等并理五年補授進武副尉,今乞将小學差置手分、楷書各一名,通理七年補授。
仍乞将手分改充主管文字,楷書充書寫文字。
」從之。
二十八日,诏秘書省校書郎劉光祖兼皇太子宮小學教授。
楊輔差知眉州,故以光祖為之。
十年正月二十七日,诏:「皇孫英國公聽讀《孟子》、《尚書》兩經終篇,小學教授劉光祖特與轉一官,供檢主管書寫文字張師賢、蔣巨卿、張克家各減三年磨勘,引接等祗應時椿年、劉子訓、蔣晔、于忠輔、傅昌言、醫官婁杲各減二年磨勘,諸色祗應等二十六人并特支犒賞一次。
」 五月三日,诏增置小學教授一員,以秘書省著作郎何澹、校書郎鄭锷同兼。
既而以宰執進呈皇太子宮小學阙員,上曰:「國公已長,正要得人訓導,可增置一員。
」遂以澹等為之。
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皇太子宮小學教授言:「皇孫英國公聽讀《毛詩》終篇,今欲接續聽讀《周易》。
」從之。
教授何澹、鄭锷各轉一官。
十二年正月二十日,以秘書省校書郎羅點兼皇太子宮小學教授。
鄭锷論罪,故以點為之。
三月一日,皇太子宮小學言:「皇孫英國公聽讀《周易》終篇,接續聽讀《禮記》。
」從之。
诏:「教授何澹、羅點各特轉一官,春坊谯熙載、姜特立各減三年磨勘,供檢主管書寫文字三人并各減三年磨勘,指使二人、書表客司袍笏使臣、祗應七人各減二年磨勘。
年限不同人依四年法比折,未有名目人候有名目日收使,諸色祗應人并特支犒設一次。
」 四月二十四日,以秘書省著作郎何澹、秘書郎羅點并兼皇孫平陽郡王府教授。
十一月十一日,诏:「皇孫平陽郡王講授《論語》終篇,教授何澹、羅點各轉一官。
」點十二月為浙西提舉,澹十四年三月除國子司業,免兼。
十三年正月九日,以秘書省著作郎高昙兼平陽郡王府教授。
昙十四年二月緻仕。
十四年三月二日,以秘書郎莫叔光、鄧驲兼皇孫平陽郡王府教授。
七月三日,皇孫平陽郡王府教授莫叔光、鄧驲辭免講授《孟子》終篇各特轉一官,照依所乞,各減三年磨勘。
十五年十月十六日,诏:「皇孫平陽郡王聽讀《禮記》終篇,教授莫叔光、鄧驲各特轉一官,谯熙載、姜特立、藍師古、谯令雍、張帥賢、 蔣巨卿、張克家各減三年磨勘,高鈞、吳端、馮泾、王良、傅昌祖、董緻中、成元顯、李松、孫昌祖、高琦、姜文用、孫昌嗣、姚思正、王世昌、周昭各減二年磨勘。
年限不同人依四年法比折,未有名目人候有名目日收使,諸色祗應人并特支犒設一次。
」 淳熙十六年二月七日,诏:「東宮官吏、諸色人、軍兵等且依舊,仍與接續放行諸般請給,限一月結局取旨。
」 二十七日,诏:「随龍講官、承受官可各轉四官,曾任東宮講堂官各轉兩官。
」 四月十五日,吏部言:「 曾任東官講堂官得旨各轉兩官,其間有見任宰執及礙止法人,伏乞朝廷指揮。
」诏:「見任宰執并礙止法人并許回授。
」又言:「今來承降指揮,即不該載贊讀、直講。
并合取自指揮,照依東宮講堂官例,各轉兩官。
礙止法人依條回授。
」 開禧三年十一月,禮部尚書史彌遠兼太子詹事,吏部侍郎趙夢極兼太子左庶子,國子祭酒戴溪兼太子侍讀。
既而夢極十二月以給事中兼詹事。
溪嘉定元年正月升兼太子右谕德。
五月以兵部侍郎兼右庶子,八月升左庶子,三年正月除詹事。
十二月,起居郎陳希點兼太子侍講,吏部侍郎婁機兼太子左庶子,起居舍人鄒應龍兼太子左谕德。
既而希點嘉定元年三月升兼侍讀,六月升兼左谕德;機嘉定元年正月升詹事;應龍嘉定元年三月升兼左庶子,八月升兼詹事。
嘉定元年三月,尚左郎中徐邦憲兼太子侍講,六月升兼侍讀。
閏四月,吏部郎官王介兼太子舍人,六月以國子司業兼侍講,三年二月以宗正少卿兼右谕德。
六月,刑部侍郎曾兼太子詹事。
八月二十二日,觀文殿學士、提舉萬壽觀趙彥逾言:「乞令東宮講讀官每日講讀之餘,将古今曆代帝王治亂事迹編成一書,分十門:一曰畏天,二曰愛民,三曰法祖宗,四曰聖孝,五曰用賢能,六曰遠小人,七曰勤儉,八曰聽言,九曰明賞罰,十曰謹邊防。
實以曆代已行之事,每事釋其下,以『東宮規鑒』為名。
」從之。
八 月,工部侍郎汪逵兼太子右庶子,起居舍人曾從龍兼太子右谕德。
逵四年四月以權吏部尚書兼詹事,從龍三年正月以禮〔部〕侍郎兼左谕德,五年十月以刑部尚書兼右庶子,七年七月以禮部尚書兼詹事。
二年正月,秘閣校理留元剛兼太子舍人。
三年,升兼侍讀。
三年五月,秘書省著作佐郎滕強恕兼太子侍講。
四年六月升兼侍讀。
四年正月,宗正寺丞任希夷兼太子舍人。
六月以秘書丞兼侍講,七年以中書舍人兼右谕德,九年十二月以工部尚書兼左庶子,十年十一月升兼詹事。
六月,秘書少監陳武兼太子右谕德。
八月二十九日,皇太子受冊了畢,本宮官吏、諸色人、軍兵等各與一官資,礙止法人特與轉行。
内白身補進武副尉,理為年勞出職。
或願轉一官資收使者聽。
」 六年五月,權刑部侍郎劉爚兼太子左谕德。
八年二月,以權工部尚書兼右庶子,依舊左谕德。
七年八月,起居郎李兼太子侍講。
九月,權兵部尚書黃疇若兼太子右庶子。
十二月以兵部尚書兼左庶子,九年十二月升兼詹事。
八年六月,宗正少卿莊夏兼太子侍講。
九年二月升兼侍讀,十二月升兼右谕德,十年十一月升兼左庶子、左谕德。
七月,禮部尚書範之柔、權工部尚書劉并兼太子詹事。
九年二月,将作監何剡兼太子侍講。
十二年九月,以權刑部侍郎兼右谕德。
十二月,秘書少監、兼權中書舍人黃宜兼太子侍讀。
十年十 一月,以中書舍人兼右谕德。
十二年二月,以工部侍郎兼右庶子。
十年三月,權兵部尚書蔡幼學兼太子詹事。
十一月,起居舍人宣缯兼太子侍讀。
十二年九月,以權吏部侍郎兼左谕德。
十三年三月,升兼右庶子,依舊左谕德。
十二年九月,權禮部侍郎楊汝明兼太子侍讀,司封郎中高文善兼太子舍人。
汝明十三年三月升兼右谕德。
十三年正月,秘書監崔與之兼太子侍講。
三月,刑部尚書徐應龍兼太子詹事。
職官宋會要輯稿職官八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