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學集卷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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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公、召公言之不以為諱,成王聽之不以為迂,孔子删《書》,又大書而并列之以為萬世法。

    何哉?人主之所畏者天也,而所狎近者寺人宮妾也。

    寺人宮妾,未嘗不愛其君也,而愛之不以其道,悅之以聲色狗馬,縱之以沈湎叫号,教之以燕安怠惰,惑以喪志,陰陽交争,其不至于夭折者無幾也,又其甚而國運随之。

    則是人主之福、祿、壽、考,上制于天,而下制于寺人宮妾也,甚矣寺人宮妾之足畏也。

    古之君子知其然。

    其于君也,震動之以祈天永命,磨切之以荒甯耽樂,使之上畏于天,而下畏于寺人宮妾。

    祈天享國之訓,聒呶于耳,而清明強固之益,叢集于躬。

    《天保》之臣,所以報上者,如是而已矣。

    皇上固今之成王也,公卿大臣,亦有以周公、召公之訓陳于左右者乎?夫以匝歲之間,鼎成相逮,天地閉塞,嚴霜夏零,以時序言之,蓋亦日窮于次,月窮于紀,星回于天,數将幾終而更始之會也。

    皇上初服,于曆為孟春,于律為泰簇,于卦為《乾》之九三,去凝陰Ё寒之時,猶未遠也。

    陽氣蒸而易渝,土脈發而易眚,不可以不戒也,不可以不慎也。

    宋臣蘇轍,當元之初,嘗論成王之壽考,以為周公輔導之功,而又深緻戒于醫和之語趙孟者。

    然則房中之樂,應門之刺,殆未可以為迂而忽之也。

    是故燕私不可以不謹也。

    宋真宗欲與後宮遊内庫,章穆後曰:“婦人之性,不能無求。

    ”府庫,國家所以養六軍,備非常也,不宜濫耗之。

    是故賜予不可以不節也。

    大婚之後,阿母未就于外舍;燥濕之勤,封爵求加于小君。

    祖宗之典例,未之有也。

    夫野王之封,楊震之所力争也。

    山陰之封,左雄、李固之所極谏也。

    今事雖寝格不行,得無為幹政市恩之漸乎?是故恩幸不可以不裁也。

    凡此皆大臣之所當朝夕納誨,而皇上之所當日慎一日者也。

    然其端在于畏天,而其要歸于愛身。

    蘇轍有言:“知道而後能愛身,知愛身而後知愛人,知愛人而後知保天下。

    ”斯言也,非轍之言,而周公、召公之言也。

    祈天永命恒于斯,享國長久恒于斯,在公卿大臣善為愛君計,無使寺人宮妾之愛得以勝之而已。

    夫以人主之尊,推極而上之而有天;自人主以下,累而下之,不可算數,而後有寺人宮妾。

    乃寺人宮妾,遂能與上帝參制人主福、祿、壽、考之柄。

    以成王睿聖之質,周公為師,召公為保,左右夾侍,殚竭其丁甯告戒之力,而後乃忄堇而勝之。

    於乎!亦已危矣。

    吾學《周禮》,内臣自内小臣以下,女宮自世婦以下,皆統于天官。

    而内宰之職,掌閣寺之版圖與其政令稍食。

    自内宮以下,皆掌教以陰禮,周公為師,位冢宰,則内臣女宮,皆其禁令政教之所及也。

    惟禁令政教可以及于内臣女宮,故其嚴重之體統,足以壓服宮府,而忌憚操切之辭,不至格于人主之左右。

    此周公建官立法之深意,而緻太平作禮樂之本原也。

    宋真宗之時,文彥博叱内侍史志聰曰:“爾曹出入禁闼,不令宰相知人主起居,吾行斬爾矣。

    ”宋之宰相,其威重行于近侍若此。

    而今何獨不然?生竊願公卿大臣深惟先帝仍幾之言,仰思宗社付托之重,引師保之大義,考周官之遺法,繹蘇轍之危言,而仿文彥博之故事,如是而皇上之福祿壽考,不遠過于成王,而《天保》之詩不作,吾不信也。

    生也率意以複明問,幹犯忌諱,不為不多矣。

    雖然,丹《金鑒》之規,忠臣碩輔之職志也。

    負暄采樵之獻,田夫孺子之所有事也。

    其愛君不同,其不比于寺人宮妾則一也。

    執事所謂言之而無罪者,此也。

    謹對。

     △第三問 問:史以事辭勝,亦兼道與法而有之。

    夫斷木為棋,扌完革為鞠,亦皆有法焉,而史其可以無法欤?近世之論者,侈言古文,曰:“遷、固而下無史矣,歐陽氏之《五代史記》,君子深歎焉,以謂可與遷史同風。

    ”其信然與?宋、遼、金三史,修自勝國;《元史》修自聖祖,編綴叢雜,卷帙浩煩。

    其間國統之離合,紀載之得失,亦可得而悉數之欤?明興二百五十餘年,文人獻老,亦多言史事矣,而迄無成史。

    萬曆中嘗開局纂修,未幾報罷。

    使名山之藏有聞,石渠之業不辍,則本朝之史,遂可跨唐、宋而上之欤?天子初踐阼,既命纂修兩朝《實錄》,留心史事,甚殷盛也。

    誠欲網羅十廟之書,勒成一代之史,草創潤色,若何而可?宋以後四史,識者謂當亦隐括芟削,以附歐陽氏之後,不識可欤?諸士子學知古今,于筆削之義,蓋竊取之久矣。

    其以所聞,悉著于篇。

     嘗竊聞史家之法矣,以一代為經,以一代之事與人為緯。

    何言乎其經也?創守治亂,興廢存亡,升降質文,包舉一代之全史者是也。

    何言乎其緯也?律曆禮儀、河渠食貨,其事不一,而一事亦有首尾也;公侯将相、賢奸順逆,其人不一,而一人亦有本末也。

    以言乎經緯錯綜,則一代之事,襞裂為千百,而千百事之首尾,不出于一事,一代之人,胪傳為千百,而千百人之本末,不出于一人。

    所謂一事一人者何也?吾所謂創守治亂,廢興存亡,升降質文,包舉一代之全史者也。

    匠人之營國,縣地視景,規方既定,則左祖右社,面朝後市,舉不出其經營之内。

    遷、固之史,所以度越百代者,如是而已。

    自晉以後,變尤多而其文益下。

    奮乎百世之下,斷然以古人為法,而後世有所準繩,則無如歐陽氏矣。

    歐陽氏之作《五代史記》也,上下五十餘年,貫穿八姓十國,事各有首尾,人各有本末,而其經緯錯綜,然于指掌之間,則史家之法備焉。

    本紀以謹嚴為主,而瑣事靳語,于《家人》《雜傳》發之。

    朱梁之家事,見于《家人傳》,所謂不可道也。

    唐莊宗弑而書崩,而其事詳于伶官傳,諱而不沒其實也。

    晉出帝之北徙,詳于《家人傳》,而咨爾子晉王之冊,著于《四夷附錄》,為中國諱也。

    有列傳以為之區分,有雜傳以為之隐括。

    而《一行》之次于死節死義也,所以勸忠也。

    唐六臣之次于《一行》也,所以恥六臣也。

    《義兒》《伶官》次于《六臣》,而《雜傳》又次之也,所以著類也。

    上下五十餘年如一季,貫穿八姓十國如一國,舉其一二,其全書可知也。

    以歐陽氏之史法,考之遷、固,若合符節。

    而其文章之橫發旁肆,與太史公掉鞅下上,則又其餘事焉矣。

    世之君子,侈言古文,曰:“遷、固以下無史。

    ”又曰:“歐陽氏之史,歐陽氏之文而非《史》《漢》之文也。

    ”彼固不知文,又安知史?不知太史公,又安知歐陽氏哉?文中子不雲乎:“昔聖人述史三焉。

    六經、史之祖也。

    左氏,太史公,繼别之宗也。

    ”歐陽氏,繼祢之小宗也。

    等而上之,先河後海,則以六經為原;等而下之,旁搜遠紹,則以歐陽氏為止。

    此亦作史者之表識,而論史者之質的也。

    五代以後,則又有可得而言者矣。

    國統之離合,昔人辨之者衆矣。

    元人修端之議,以謂當以五代之君,通作南史;遼兼五季前宋為北史,建隆至靖康為宋史,金、源與南宋為南北史。

    夷狄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