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學集卷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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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胡虜而卑諸夏,無足怪也。
近世儒者之論,則謂當以宋統遼、金,如劉、石、符、姚之載記,盡削帝谥陵号,以比四夷稱子之例。
又欲刊落蒙古一代之史,附于帝既亡之後。
此又非通論也。
當勝國修三史時,正統之論,喧呶史局。
揭斯曰:“莫若厘為三史,而各統其所統。
”衆論乃定。
我太祖高皇帝曰:“元有國一百六十二年,國可滅,史不可滅。
”大哉斯言,萬世不能易也。
然則國統之離合,蓋可以無辨矣。
以紀載之得失言之,宋以下四史,其文辭爛然可觀。
而金史叙南遷喪亂之慘,記劉祁論相之辭,亦古者良史之遺志也。
獨于史法,皆不能無憾焉。
史之有本紀,一史之綱維也。
今舉駁雜細碎志傳所不勝書之事,羅而入之于本紀。
古之為史者,本紀立而全史已具矣;今之為史者,全史具而本紀之規摹猶未立也。
發凡起例,舉無要領,紀事立傳,不辨主客。
互載則複累而無章,疊舉則錯迕而寡要。
此三史之同病也。
《宋史》在三史中卷帙最多,而阙略亦不少。
如《韓琦傳》不載儀鸾司撤簾之事,《狄青傳》不記與曾公亮論方略之詳,考一代家傳别錄,有不可勝書者矣。
又如史彌遠之傳,但序官閥,兼載奏章,而末綴數語,谪其奸邪。
首尾兩截,褒刺失據,不已疏乎?作史者既無要領,則紀載不得不煩。
凡竄身邊事,挂籍黨人者,人立一傳,浩如煙海,而才人志士,參列其間者,類皆冒沒于枯竹汗簡之中,不已亻真乎?秉筆之臣,身在勝國,有島夷索虜之嫌,内夏外夷,安攘恢複之大義,皆未敢以訟言。
至于靖康之流離,淳熙之屈辱,皆沒而不書,則何以著臣虜之羞,嚴事仇之讨乎?它如崖山之故事,桑海之遺錄,與宋之遺民故老,哭西台而樹冬青者,一切抑沒而不書。
雖曰定、哀多微詞,不已過乎?此《宋史》之失也。
《元史》成于洪武二年,元統已後,續成于三年。
自開局以至削稿,皆不過五六月而已。
國初禁網促數,多所忌諱,而又限之以條例,要之以時日,焚膏宿火,僅而成書。
非有老于文學,熟谙掌故,如宋、王二君子總領其事,欲成一代之史,何可得也?然僅可稱稿草而已。
其初進之表,所謂往牒舛訛之已甚,而他書參考之無憑,雖竭忠勤,難逃疏漏者,蓋實錄也。
此四史得失之梗概也。
明興,至嘉靖、萬曆之間,談史者紛如矣。
以鄭端簡之博雅,其論贊可比于陳壽,而才識遠不逮于歐陽,又況于所謂侈談古文者,其于史家之法,概未有聞焉者乎?萬曆中以閣臣之請,開局纂修,未卒業而報罷,論者惜之。
雖然,令南充不死,史局不罷,一代之成書,遂可淩唐、宋而上之乎?於乎!此非生之所敢知也。
以二百五十餘年之久,日曆起居,因仍往事,軒上計,弗詢郡國,一旦欲貫串掌故,羅放失,蓋已難矣。
其尤難者,則無甚于國初。
《秦楚之際》,太史公有《月表》矣,系楚于秦,所以系漢于楚也。
龍鳳之于我明也,高皇帝未嘗諱也,而載筆之臣諱之。
今其事若存若亡矣,即不必列之世家,亦當存以《月表》之法,而誰與征之?僞周之事,一時遺臣故老,如陳基、王逢所紀載,皆鑿鑿可據,而考之《元史》、國史,無論事實牾,即歲月亦且互異。
基與修《元史》,非見聞異辭者也,而又使誰正之?至于鄱陽代溺之事,青田牧豎之言,傳訛增益,其誣較然,而至今未有是正者也。
生以為史未可輕言也。
誠有意于史,則亦先庀其史事而已。
司馬光修《資治通鑒》,先使其僚采摭異聞,以年月日為叢目。
叢目既成,乃修《長編》。
漢則劉,三國至南北朝則劉恕,唐則範祖禹,《通鑒》之有《長編》,所謂先庀其史者也。
今之《會典》,古之《六典》《會要》也。
《唐六典》為卷僅三十,一代之典章備焉。
今不可及矣。
唐、宋《會要》,皆不可得見,獨元朝《經世大典》出于虞集輩之纂修者,仿《六典》之例,分天、地、春、夏、秋、冬之别,凡君事四:曰帝号、帝訓、帝制、帝系;臣事六:曰治典、賦典、禮典、政典、憲典、二典。
讀其序錄篇目,其義例井如也。
仿而為之,而書志之事舉矣。
宋人《琬琰》之錄,彙聚家狀别錄,以備采擇。
而元人蘇天爵《名臣事略》之輯,先疏其人而件系其事,自魯國、淮安以迄于司徒文正,有元一代之人物,荟撮于數卷之中。
今所傳獻征諸書,足汗牛馬,以方天爵之書,蔑如也。
仿而為之,而列傳之事舉矣。
此所謂庀史事者也。
若夫史法,則存乎其人而已。
李翺有言:“唐有天下,聖明繼于周、漢,而史官叙事,曾不如範晔、陳壽所為。
”以盛明之世,蓬山芸閣,比肩接武,豈無歐陽氏者奮筆其間,而徒如李翺之憤懑于唐乎?則亦待其人而已矣。
明問又謂宋以後四史亦當隐括芟削,以附歐陽氏之後,此格論也,然而其任益難矣。
曾子固為《南齊書目錄序》曰:“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為之者亦必天下之才,然後其任可得而稱也。
”是故能會通一代之事者,其中能囊括天下之事者也。
能铨配一代之人者,其中能包裹天下之人者也。
譬之匠人,縣地視景,其目力絕出于都邑之外,而後可以營建都邑。
不然,雖審曲面勢,窮老盡氣,亦謂之衆工而已。
愚生伏習章句,見不出衣魚壁蠹之外,何足以知史事?辄因明問,而述其舊聞如此。
執事者其進而教之。
△第五問 問:世之言兵法者皆宗黃帝,所謂餘奇為握者是已。
然又以謂或本于八卦,或出于井田,其說可得而詳欤?三代以下,如諸葛武侯之于蜀,李衛公之于唐,皆以善陣名,皆有合于握機之遺法與?說《詩》者以《常武》之詩為先王用兵之法。
夫兵之有法,聖人所以仁天下之具也。
以有兵勝無兵,以有法勝無法,是不可以不極論也。
東師之出,蓋累年矣。
敗兵蹙地,疲民費财;其為禍不可勝言。
然至于今,尚未知所禦者何兵,所用者何法也。
善療疾者,視病而處方。
遼左之事,既以無法敗矣。
今欲療之,其方安出?握機之法,在近代猶多用以取勝,此亦已試之方也。
今何以置不講欤?《易》之《師》曰:“師貞,丈人吉。
”又曰:“師出以律。
”師之以律,兵法也。
而丈人,用法之人也。
然則握機之法,亦有待其人欤?諸士子投筆而歎,其有日矣,盍為我條疏之。
子言之:“我戰則克。
”則亦安得曰“未之聞也”而已哉? 兵法之作也,其聖人所以仁天下之具乎?昔者淳樸漸散,聖盜并起。
聖人知天下之不能無疾病也,蜇吻裂鼻以嘗百草,而《本草》興焉。
知天下之不能無争戰也,仰觀俯察,以制八陳,而《握奇》興焉。
《本草》所以療病也,《握奇》所以療亂也。
用兵而不知法,是欲治病而不用藥也。
諺有之曰:“學書紙費,學醫人費。
”建州之事,其為人費也亦已多矣。
則或診視之過,而醫國者之有未審也。
敢因明問而妄言之。
夫《握奇》之法,傳于世者,十九言而已。
以《易》象言之,天圓而地方,八卦相重,
近世儒者之論,則謂當以宋統遼、金,如劉、石、符、姚之載記,盡削帝谥陵号,以比四夷稱子之例。
又欲刊落蒙古一代之史,附于帝既亡之後。
此又非通論也。
當勝國修三史時,正統之論,喧呶史局。
揭斯曰:“莫若厘為三史,而各統其所統。
”衆論乃定。
我太祖高皇帝曰:“元有國一百六十二年,國可滅,史不可滅。
”大哉斯言,萬世不能易也。
然則國統之離合,蓋可以無辨矣。
以紀載之得失言之,宋以下四史,其文辭爛然可觀。
而金史叙南遷喪亂之慘,記劉祁論相之辭,亦古者良史之遺志也。
獨于史法,皆不能無憾焉。
史之有本紀,一史之綱維也。
今舉駁雜細碎志傳所不勝書之事,羅而入之于本紀。
古之為史者,本紀立而全史已具矣;今之為史者,全史具而本紀之規摹猶未立也。
發凡起例,舉無要領,紀事立傳,不辨主客。
互載則複累而無章,疊舉則錯迕而寡要。
此三史之同病也。
《宋史》在三史中卷帙最多,而阙略亦不少。
如《韓琦傳》不載儀鸾司撤簾之事,《狄青傳》不記與曾公亮論方略之詳,考一代家傳别錄,有不可勝書者矣。
又如史彌遠之傳,但序官閥,兼載奏章,而末綴數語,谪其奸邪。
首尾兩截,褒刺失據,不已疏乎?作史者既無要領,則紀載不得不煩。
凡竄身邊事,挂籍黨人者,人立一傳,浩如煙海,而才人志士,參列其間者,類皆冒沒于枯竹汗簡之中,不已亻真乎?秉筆之臣,身在勝國,有島夷索虜之嫌,内夏外夷,安攘恢複之大義,皆未敢以訟言。
至于靖康之流離,淳熙之屈辱,皆沒而不書,則何以著臣虜之羞,嚴事仇之讨乎?它如崖山之故事,桑海之遺錄,與宋之遺民故老,哭西台而樹冬青者,一切抑沒而不書。
雖曰定、哀多微詞,不已過乎?此《宋史》之失也。
《元史》成于洪武二年,元統已後,續成于三年。
自開局以至削稿,皆不過五六月而已。
國初禁網促數,多所忌諱,而又限之以條例,要之以時日,焚膏宿火,僅而成書。
非有老于文學,熟谙掌故,如宋、王二君子總領其事,欲成一代之史,何可得也?然僅可稱稿草而已。
其初進之表,所謂往牒舛訛之已甚,而他書參考之無憑,雖竭忠勤,難逃疏漏者,蓋實錄也。
此四史得失之梗概也。
明興,至嘉靖、萬曆之間,談史者紛如矣。
以鄭端簡之博雅,其論贊可比于陳壽,而才識遠不逮于歐陽,又況于所謂侈談古文者,其于史家之法,概未有聞焉者乎?萬曆中以閣臣之請,開局纂修,未卒業而報罷,論者惜之。
雖然,令南充不死,史局不罷,一代之成書,遂可淩唐、宋而上之乎?於乎!此非生之所敢知也。
以二百五十餘年之久,日曆起居,因仍往事,軒上計,弗詢郡國,一旦欲貫串掌故,羅放失,蓋已難矣。
其尤難者,則無甚于國初。
《秦楚之際》,太史公有《月表》矣,系楚于秦,所以系漢于楚也。
龍鳳之于我明也,高皇帝未嘗諱也,而載筆之臣諱之。
今其事若存若亡矣,即不必列之世家,亦當存以《月表》之法,而誰與征之?僞周之事,一時遺臣故老,如陳基、王逢所紀載,皆鑿鑿可據,而考之《元史》、國史,無論事實牾,即歲月亦且互異。
基與修《元史》,非見聞異辭者也,而又使誰正之?至于鄱陽代溺之事,青田牧豎之言,傳訛增益,其誣較然,而至今未有是正者也。
生以為史未可輕言也。
誠有意于史,則亦先庀其史事而已。
司馬光修《資治通鑒》,先使其僚采摭異聞,以年月日為叢目。
叢目既成,乃修《長編》。
漢則劉,三國至南北朝則劉恕,唐則範祖禹,《通鑒》之有《長編》,所謂先庀其史者也。
今之《會典》,古之《六典》《會要》也。
《唐六典》為卷僅三十,一代之典章備焉。
今不可及矣。
唐、宋《會要》,皆不可得見,獨元朝《經世大典》出于虞集輩之纂修者,仿《六典》之例,分天、地、春、夏、秋、冬之别,凡君事四:曰帝号、帝訓、帝制、帝系;臣事六:曰治典、賦典、禮典、政典、憲典、二典。
讀其序錄篇目,其義例井如也。
仿而為之,而書志之事舉矣。
宋人《琬琰》之錄,彙聚家狀别錄,以備采擇。
而元人蘇天爵《名臣事略》之輯,先疏其人而件系其事,自魯國、淮安以迄于司徒文正,有元一代之人物,荟撮于數卷之中。
今所傳獻征諸書,足汗牛馬,以方天爵之書,蔑如也。
仿而為之,而列傳之事舉矣。
此所謂庀史事者也。
若夫史法,則存乎其人而已。
李翺有言:“唐有天下,聖明繼于周、漢,而史官叙事,曾不如範晔、陳壽所為。
”以盛明之世,蓬山芸閣,比肩接武,豈無歐陽氏者奮筆其間,而徒如李翺之憤懑于唐乎?則亦待其人而已矣。
明問又謂宋以後四史亦當隐括芟削,以附歐陽氏之後,此格論也,然而其任益難矣。
曾子固為《南齊書目錄序》曰:“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為之者亦必天下之才,然後其任可得而稱也。
”是故能會通一代之事者,其中能囊括天下之事者也。
能铨配一代之人者,其中能包裹天下之人者也。
譬之匠人,縣地視景,其目力絕出于都邑之外,而後可以營建都邑。
不然,雖審曲面勢,窮老盡氣,亦謂之衆工而已。
愚生伏習章句,見不出衣魚壁蠹之外,何足以知史事?辄因明問,而述其舊聞如此。
執事者其進而教之。
△第五問 問:世之言兵法者皆宗黃帝,所謂餘奇為握者是已。
然又以謂或本于八卦,或出于井田,其說可得而詳欤?三代以下,如諸葛武侯之于蜀,李衛公之于唐,皆以善陣名,皆有合于握機之遺法與?說《詩》者以《常武》之詩為先王用兵之法。
夫兵之有法,聖人所以仁天下之具也。
以有兵勝無兵,以有法勝無法,是不可以不極論也。
東師之出,蓋累年矣。
敗兵蹙地,疲民費财;其為禍不可勝言。
然至于今,尚未知所禦者何兵,所用者何法也。
善療疾者,視病而處方。
遼左之事,既以無法敗矣。
今欲療之,其方安出?握機之法,在近代猶多用以取勝,此亦已試之方也。
今何以置不講欤?《易》之《師》曰:“師貞,丈人吉。
”又曰:“師出以律。
”師之以律,兵法也。
而丈人,用法之人也。
然則握機之法,亦有待其人欤?諸士子投筆而歎,其有日矣,盍為我條疏之。
子言之:“我戰則克。
”則亦安得曰“未之聞也”而已哉? 兵法之作也,其聖人所以仁天下之具乎?昔者淳樸漸散,聖盜并起。
聖人知天下之不能無疾病也,蜇吻裂鼻以嘗百草,而《本草》興焉。
知天下之不能無争戰也,仰觀俯察,以制八陳,而《握奇》興焉。
《本草》所以療病也,《握奇》所以療亂也。
用兵而不知法,是欲治病而不用藥也。
諺有之曰:“學書紙費,學醫人費。
”建州之事,其為人費也亦已多矣。
則或診視之過,而醫國者之有未審也。
敢因明問而妄言之。
夫《握奇》之法,傳于世者,十九言而已。
以《易》象言之,天圓而地方,八卦相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