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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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紀六十七〔起着雍困敦(戊子),盡屠維赤奮若(己醜),凡二年。

    〕 懿宗昭聖恭惠孝皇帝中 鹹通九年〔(戊子、八六八)〕 1夏,六月,鳳翔少尹李師望上言:「巂州控扼南诏,為其要沖,成都到遠,難以節制,請建定邊軍,屯重兵于巂州,以邛州為理所。

    」〔理所,猶言治所也。

    上,時掌翻。

    巂,音髓。

    邛,渠容翻。

    〕朝廷以為信然,以師望為巂州刺史,充定邊軍節度,眉、蜀、邛、雅、嘉、黎等州觀察,統押諸蠻并統領諸道行營、制置等使。

    師望利于專制方面,故建此策;其實邛距成都纔百六十裡,巂距邛千裡,其欺罔如此。

    〔為李師望以定邊軍緻寇張本。

    〕 2初,南诏陷安南,〔見上卷四年。

    〕敕徐泗募兵二千赴援,分八百人别戍桂州,初約三年一代。

    徐泗觀察使崔彥曾,慎由之從子也,〔崔慎由始見倦上卷宣宗大宗十一年。

    從,才用翻;下從孫同。

    〕性嚴刻;朝廷以徐兵驕,命鎮之。

    都押牙尹戡、教練使杜璋、〔大中六年五月,敕天下軍府有兵馬處,宜選會兵法、能弓馬等人充教練使,每年合教習時,常令教習。

    〕兵馬使徐行儉用事,軍中怨之。

    戌桂州者已六年,屢求代還,戡言于彥曾,以軍帑空虛,〔帑,他朗翻。

    〕發兵所費頗多,請更留戌卒一年;彥曾從之。

    戌卒聞之,怒。

     都虞候許佶、〔佶,其吉翻。

    〕軍校趙可立、姚周、張行實皆故徐州群盜,州縣不能讨,招出之,補牙職。

    會桂管觀察使李叢移湖南,新使未至,〔校,戶教翻。

    使,疏吏翻。

    〕秋,七月,佶等做亂,殺都将王仲甫,〔将,即亮翻。

    〕推糧料判官龐勳為主,〔唐制,凡行軍,置随軍糧料使,兵少者置糧料判官。

    勳,許雲翻。

    〕劫庫兵北還,所剩剽掠,〔劫桂州庫兵北歸徐州。

    還,因旋,又如字。

    剽,匹妙翻。

    〕州縣莫能禦。

    朝廷聞之,八月,遣高品張敬思赦其罪,〔新書百官志:内侍省有高品一千六百九十六人。

    〕部送歸徐州,戌卒乃止剽掠。

     3以前靜海節度使高骈為右金吾大将軍。

    骈請以從孫浔代鎮交趾,從之。

    〔浔,徐林翻。

    考異約:補國史曰:「高公侄孫浔将先鋒軍,每遇陳敵,身當矢石。

    及高公内舉交代,朝廷命浔節制交趾。

    」實錄但雲高浔以下勒明姓名于碑陰,不雲浔為節度使。

    新傳曰:「骈之戰,其從孫浔常為先鋒,冒矢石以勸士。

    骈徙天平,薦浔自代;诏拜交州節度使。

    」按骈為金吾半歲始除天平。

    今從補國史。

    〕 4九月,戊戌,以山南東道節度使盧耽為西川節度使;以有定邊軍之故,不領統押諸蠻安撫等使。

    〔既分西川置定邊軍,則諸蠻皆在定邊軍巡内。

    〕 5龐勳等至湖南,〔湖南觀察治潭州。

    〕監軍以計誘之,使悉輸其甲兵。

    〔誘,音酉。

    〕山南東道節度使崔铉嚴兵守要害,徐卒不敢入境,泛舟沿江東下。

    許佶等相與謀曰:「吾輩罪大于銀刀,〔銀刀見上卷三年。

    〕朝廷所以赦之者,慮緣道攻劫,或潰散為患耳,若至徐州,必葅醢矣!」乃各以私财造甲兵旗幟。

    〔幟,昌志翻。

    〕過浙西,入淮南,淮南節度使令狐绹遣使慰勞,給刍米。

    〔勞,力到翻。

    刍,以飼馬;米,以給軍。

    〕 都押牙李湘言于绹曰:「徐卒擅歸,勢必為亂,雖無敕令誅讨,藩鎮大臣當臨事制宜。

    高郵岸峽〔【章:十二行本「峽」作「峻」;乙十一行本同;張校同,雲無注本作「峽」。

    】〕而水深狹,請将奇兵伏于其側,焚荻舟以塞其前,〔塞,悉則翻。

    〕以勁兵蹙其後,可盡擒也。

    不然,縱之使得渡淮,至徐州,與怨憤之衆合,為患必大。

    」绹素懦怯,且以無敕書,乃曰:「彼在淮南不為暴,聽其自過,餘非吾事也。

    」 勳招集銀刀等都竄匿及諸亡命匿于州中,衆至千人。

    丁巳,至泗州。

    〔泗州,晉、宋宿豫之地,後魏置南徐州,又置宿豫郡,又改東徐州,又改東楚州,周大象三年改泗州,開元二十四年,移州治臨淮縣。

    臨淮本漢徐城縣地,當泗水口,南北沖要之所。

    〕刺史杜慆飨之于球場,〔慆,他刀翻。

    〕優人緻辭;〔緻辭者,今諸藩府有大宴,則樂部頭當筵緻辭,稱頌賓主之美,所謂緻語者是也。

    〕徐卒以為玩己,擒優人,欲斬之,坐者驚散。

    慆素為之備,徐卒不敢為亂而止。

    慆,悰之弟也。

    〔杜悰,曆事穆、文、武、宣,屢入相位,鹹通初,又為相。

    〕 先是,朝廷屢敕崔彥曾慰撫戌卒擅歸者,勿使憂疑。

    〔先,悉薦翻。

    〕彥曾遣使以敕意谕之,道路相望。

    勳亦申狀相繼,辭禮甚恭。

    戊午,行及徐城,〔徐城縣,屬泗州,宋朝省徐城為鎮,入臨淮縣,在泗州北百于裡,自此兒西北,則入徐州界。

    然其道裡迂遠,故龐勳等西入宿州,至苻離,則距徐州纔一百四十裡耳。

    〕勳與許佶等乃于言于衆曰:「吾輩擅歸,思見妻子耳。

    今聞已有密敕下本軍,至則支分滅族矣!〔下,戶嫁翻。

    支分,謂被支解,而支體異處也,即呙刑。

    〕丈夫與其自頭網羅,為天下笑,曷若相與戮力同心,赴蹈湯火,豈徒脫禍,兼富貴可求!況城中将士皆吾輩父兄子弟,吾輩一唱于外,彼必響應于内矣。

    然後遵王侍中故事,〔王侍中,謂無王智興也,事見二百四十二卷穆宗長慶二年。

    〕五十萬賞錢,可翹足待也!」衆皆呼躍稱善。

    将士趙武等十二人獨憂懼,欲逃去,悉〔【章:十二行本「悉」上有「勳」字;乙十一行本同;張校同。

    】〕斬之,遣使緻其首于彥曾,且為申狀,稱:「勳等遠戌六年,實懷鄉裡;而武等因衆心不安,辄萌奸計。

    将士誠知诖誤,〔诖,古賣翻。

    〕敢避誅夷!今既蒙恩全宥,辄共誅手惡以補愆尤。

    」冬,十月,甲子,使者至彭城,彥曾執而訊之,具得其情,乃囚之。

    丁卯,勳複于遞中申狀,〔複,扶又翻。

    遞中,謂入郵筒遞送使府。

    〕稱:「将士自負罪戾,各懷憂疑,今已及苻離,尚未釋甲。

    〔苻離,漢股縣,時屬宿州。

    九域志:宿州北至徐州一百二十裡。

    宋白曰:爾雅:莞,苻離。

    此地尤多此草,故名。

    〕蓋以軍将尹戡、杜璋、徐行儉等狡詐多疑,必生釁隙,乞且停此三人職任,以安衆心,仍乞戌還将士别置二營,共為一将。

    」〔将,并即亮翻。

    〕 時戌卒拒彭城止四驿,〔唐制:三十裡一驿。

    四驿,百二十裡。

    〕阖城忷懼。

    彥曾召諸将謀之,皆泣曰:「比以銀刀兇悍,〔比,毗至翻。

    悍,侯旰翻,又下罕翻。

    〕使一軍皆蒙惡名,殲夷流竄,不無枉濫。

    今冤痛之生未已,而桂州戌卒複爾猖狂,〔複,扶又翻;下同。

    〕若縱使入城,必為逆亂,如此,則阖境塗地矣!不若乘其遠來疲弊,發兵擊之,我逸彼勞,往無不捷。

    」彥曾猶豫未決。

    團練判官溫廷〔【章:十二行本「廷」;乙十一行本同。

    】〕皓複言于彥曾曰:「安危之兆,已在目前,得失之機,決于今日。

    今擊之有三難,而舍之有五害:诏釋其罪而擅誅之,一難也。

    帥其父兄,讨其子弟,二難也。

    〔帥,讀曰率。

    〕枝黨鈎連,刑戮必多,三難也。

    然當道戌卒擅歸,不誅則諸道戌邊者皆孝之,無以制禦,一害也。

    将者一軍之首,而辄敢害之,〔謂戌卒殺都将王仲甫也。

    〕則凡為将者何以号令士卒!二害也。

    所過剽掠,〔剽,匹妙翻。

    〕自為甲兵,招納亡命,此而不讨,何以懲惡!三害也。

    軍中将士,皆其親屬,銀刀餘黨,潛匿山澤,一旦内外俱發,何以支梧!四害也。

    〔如淳曰:枝梧,猶枝扞也。

    薛瓒曰:小柱為枝,邪柱為梧,今屋邪柱是也。

    〕逼脅軍府,誅所忌三将,又欲自為一營,〔三将,謂尹戡、杜璋、徐行儉。

    及乞别營,事并見上。

    〕從之則銀刀之患複起,違之則托此為作亂之端,五害也。

    惟明公去其三難,〔去,羌呂翻。

    〕絕其五害,早定大計,以副衆望。

    」 時城中有兵四千三百,彥曾乃命都虞候原密等将兵三千人讨勳,數勳之罪以令士衆,〔數,所具翻。

    〕且曰:「非惟塗炭平人,實亦污染将士。

    〔污,烏故翻。

    染,如豔翻,又如險翻。

    〕傥國家發兵誅讨,則玉石俱焚矣!」〔書曰:火炎昆岡,玉石俱焚。

    天吏逸德,烈于猛火。

    〕又曰:「凡彼親屬,無用憂疑,罪止一身,必無連坐。

    」仍命宿州出兵苻離,泗州出兵于虹以邀之,〔虹,漢古縣,宋、魏廢省,古城在夏丘縣界;武德置虹縣于古虹城,貞觀八年移治夏丘,故城時屬宿州。

    九域志:在州東一百八十裡。

    顔師古曰:虹,音貢,今音绛。

    〕且奏其狀。

    彥曾戒元密無傷敕使。

    〔時張敬思尚在勳軍中。

    〕 戊辰,元密發彭城,軍容甚盛。

    諸将至任山北數裡,〔任山在彭西南三十裡。

    〕頓兵不進,共思所以奪敕使之計,欲俟賊入館,乃縱兵擊之,遣人變服負薪以诇賊。

    〔诇,翾正翻,又火迥翻。

    〕日暮,賊至任山,館中空無人,又無供給,疑之,見負薪者,執而榜之,〔榜,音彭。

    〕果得其情。

    乃為偶人〔【章:十二行本「人」下有「執旗幟」三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列于山下而潛遁。

    比夜,官軍始覺之,〔比,必利翻,及也;下比官軍、比追及,皆同音。

    〕恐賊潛伏山谷及間到來襲,〔間,古苋翻。

    〕複引兵退宿于城南,明旦,乃進追之。

     時賊已至苻離,宿州戌卒五百人出戰于濉水上,〔濉水,在虹縣靈壁東。

    〕望風奔潰,賊遂抵宿州。

    時宿州阙刺史,觀察副使焦璐攝州事,城中無複餘兵,庚午,賊攻陷之,璐走免。

    〔璐,音路。

    考異曰:舊紀:「九月,甲午,勳陷宿州。

    」今從鄭樵彭門紀亂及新紀。

    〕賊悉聚城中貨财,令百姓來取之,一日之中,四遠雲集,然後選募為兵,有不願者立斬之,自旦至暮,得數千人。

    于是勒兵乘城,龐勳自稱兵馬留後。

     再宿,官軍始至,賊守備已嚴,不可複攻。

    宣是,焦璐聞苻離敗,〔先,悉薦翻。

    〕決汴水以斷北路,〔斷,音短。

    〕賊至,水尚淺可涉,比官軍至,已深矣。

    壬申,元密引兵渡水,将圍城,會大風賊以火箭射城外茅屋,〔射,而亦翻。

    〕延及官軍營,士卒進則冒矢石,退則限水火,賊急擊之,死者近三百人。

    〔近,其靳翻。

    〕元密等以為賊必固守,但為攻取之計。

     賊夜使婦人持更,〔夜有五更,使人各直一更,擊鼓以警衆,謂之持更。

    顔之推曰:一更、二更、三更、四更,皆以五為節。

    西都賦雲:「衛以嚴更之署。

    」所以爾者,假令正月建寅,鬥柄夕則指寅,晝則指午,自寅至午,凡曆五辰。

    冬、夏之夜,雖複長短,然複長短,然辰間遼闊,盈不至六,縮不至四,進退常在五者之間。

    更,曆也,經也,故曰五更。

    更,工衡翻。

    〕掠城中大船三百艘,備載資糧,順流而下,欲入江湖為盜;〔宿州,古汴河之會,漕運及商旅所經,故城中有大船沿汴而下,入淮,則可以入江湖矣。

    艘,蘇遭翻。

    〕以千缣贈張敬思,遣騎送至汴之東境,〔此謂汴州東境也。

    〕縱使西歸。

    〔謂西歸長安。

    〕 明旦,官軍知賊已去,狼狽追之,士卒皆未食,比追及,已肌乏。

    賊檥舟堤下而陳于堤外,〔陳,讀曰陣;下同。

    〕伏千人于舟中,〔檥,魚豈翻。

    〕官軍将至,陳者皆走入陂中。

    密以為畏己,縱兵追之;賊自舟中出,夾攻之,自午及申,官軍大敗。

    密引兵走,陷于荷涫,〔涫,古丸翻。

    〕賊追及之,密等諸将及監敕皆死,士卒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