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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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行本「禍」下有「憤歎其冤」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張校同,雲無注本亦無。
】橫,戶孟翻。
〕臣獨以為不然。
夫颠危不扶,焉用彼相!〔論語載孔子之言。
焉,于虔翻。
〕涯、餗安高位,飽重祿;訓、注小人,窮奸究險,〔究,極也。
〕力取将相。
涯、餗與之比肩,不以為恥;國家危殆,不以為憂。
偷合苟容,日複一日,〔複,扶又翻。
〕自謂得保身之良策,莫我如也。
若使人人如此而無禍,則奸臣孰不願之哉!一旦禍生不虞,足折刑剭,〔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刑剭,兇。
剭,音屋。
剭者,誅殺不于市。
周制,誅大臣适甸師謂之剭。
折,而設翻。
〕蓋天誅之也,士良安能族之哉! 35王涯有再從弟沐,〔從,才用翻。
〕家于江南,老且貧。
聞涯為相,跨驢詣之,欲求一簿、尉。
留長安二歲餘,始得一見,涯待之殊落莫。
〔落,冷落也。
莫,薄也。
落莫,唐人常語。
〕久之,沐因嬖奴以道所欲,〔嬖,卑義翻,又博計翻。
〕涯許以微官,自是旦夕造涯之門以俟命;〔造,七到翻。
〕及涯家被收,〔被,皮義翻。
〕沐适在其第,與涯俱腰斬。
舒元輿有族子守謙,願而敏,元輿愛之,從元輿者十年,一旦忽以非罪怒之,日加譴責,奴婢輩亦薄之。
守謙不自安,求歸江南,元輿亦不留,守謙悲歎而去。
夕,至昭應,聞元輿收族,守謙獨免。
〔王沐之并命,躁之禍也。
舒守謙之幸免,願之餘福也。
禍福之應,天豈爽哉!〕 是日,以令狐楚為鹽鐵轉運使,左散騎常侍張仲方權知京兆尹。
〔考異曰:實錄,乙醜,合門使馬元贽巳宣授仲方京兆尹,至此又言者,蓋當時止是口宣,至此乃降敕耳。
〕時數日之間,殺生除拜,皆決于兩中尉,〔考異曰:皮光業見聞錄曰:「崔慎由以元和元年登第,至開成,已入翰林。
因寓直之夕,二更以來,有中使宣召,引入數重門。
至一處,堂宇華煥,簾幕俱垂。
見左右二廣燃蠟而坐,謂慎由曰:『上不豫來已數日,兼自登極後聖政多虧。
今奉太後中旨,命學士草廢音令。
』慎由大驚曰:『某有中外親族數千口,列在搢紳,長行、兄弟、甥侄僅三百人,一旦聞此覆族之言,甯死不敢承命!況聖上高明之德,覆于八荒,豈可輕議!』二廣默然無以為對。
良久,啟後戶,引慎由至一小殿。
見文宗坐于殿上,二廣徑登階而疏文宗過惡,上唯俛首。
又曰:『不為此拗木枕措大,不合更在此坐矣!』街談以好拗為『拗木枕』。
仍戒慎由曰:『事洩即是此措大也!』于是二廣自執炬,送慎由出邃殿門,複令中使送至本院。
慎由尋以疾出翰林,遂金縢其事付胤,故胤切于剿絕北司者由此也。
誅北司後,胤方彰其事。
」新傳曰:「慎由記其事,藏箱枕間。
将沒,以授其子胤,故胤惡中官,終讨除之。
」按舊傳,崔慎由大中初始入朝為右拾遺、員外郎、知制诰,文宗時未為翰林學士。
蓋崔胤欲重宦官之罪而誣之,新傳承皮錄之誤也。
〕上不豫知。
初,王守澄惡宦者田全操、劉行深、周元稹、薛士幹、似先義逸、劉英謻等,〔惡,烏路翻。
似先,姓;義逸,名。
謻,直嚴翻。
〕李訓鄭注因之遣分詣鹽州,靈武、泾原、夏州、振武、鳳翔巡邊,〔夏,戶雅翻。
〕命翰林學士顧帥邕為诏書賜六道,使殺之。
會訓敗,六道得诏,皆廢不行。
〔六道即謂鹽、靈、夏、泾原、振武、鳳翔也。
〕丙寅,以帥邕為矯诏,下禦史獄。
〔下,遐稼翻。
〕 先是,鄭注将親兵五百,已發鳳翔,至扶風。
〔宋白曰:扶風縣本漢美陽縣地,今京兆府武功縣北美陽故城是也。
隋開皇十六年,于今岐陽縣置岐山縣,武德三年分岐山縣于圍川城,置圍川縣,貞觀八年改扶風縣。
九域志,鳳翔府東至扶風八十裡。
先,悉薦翻。
〕扶風令韓遼知其謀,不供具,攜印及吏卒奔武功。
注知訓已敗,複還鳳翔。
仇士良等使人赍密敕授鳳翔監軍張仲清令取注,仲清惶惑,不知所為。
押牙李叔和說仲清曰:「叔和為公以好召注,〔說,式芮翻。
為,于僞翻。
好,如字。
以好召之,言示之以無惡意也。
〕屏其從兵,于坐取之,〔屏,必郢翻,又卑正翻。
從,才用翻。
坐,徂卧翻。
〕事立定矣!」仲清從之,伏甲以待注。
注恃其兵衛,遂詣仲清。
叔和稍引其從兵,享之于外,注獨與數人入。
既啜茶,〔啜,樞悅翻,飲也。
〕叔和抽刀斬注,因閉外門,悉誅其親兵。
乃出密敕,宣示将士,遂滅注家,并殺副使錢可複、節度判官盧簡能、觀察判官蕭傑、掌書記盧弘茂等及其枝黨,死者千餘人。
可複,徽之子;〔錢徽見二百四十一卷穆宗長慶元年。
〕簡能,綸之子;〔盧綸與吉中孚、韓翃、錢起、司空曙、苗發、崔峒、耿緯、夏侯審、李端皆以詩齊名,号大曆十才子。
〕傑,俛之弟也。
〔蕭俛事憲、穆,位至宰相。
史言錢可複等皆名家子,以托身非人并命。
〕朝廷未知注死,丁卯,诏削奪注官爵,令鄰道按兵觀變。
以左神策大将軍陳君奕為鳳翔節度使。
戊辰夜,張仲清遣李叔和等以注首入獻,〔考異曰:據實錄,甲子已傳注首,而開成紀事二十六日方下诏削官爵,雲鄭注初誅,京師尚未知。
李潛用乙卯記亦雲丁卯張仲清誘注而殺之。
與開成紀事同。
但開成紀事注傳雲二十六日奏朝觐,恐誤。
乙卯記,注庚申入觐,十九日也。
至扶風,聞訓敗,乃還。
似近之。
實錄恐太在前。
新本紀雲戊辰張仲清殺注。
今不書日以傳疑。
〕枭于興安門,人情稍安,京師諸軍始各還營。
诏将士讨賊有功及娖隊者,官爵賜曁各有差。
〔娖,則角翻。
〕右神策軍獲韓約于崇義坊,己巳,斬之。
仇士良等各進階遷官有差。
自是天下事皆決于北司,宰相行文書而已。
宦官氣益盛,迫脅天子,下視宰相,陵暴朝士如草芥。
每延英議事,士良等動引訓、注折宰相。
〔折,之舌翻。
〕鄭覃、李石曰:「訓、注誠為亂首,但不知訓、注始因何人待進﹖」宦者稍屈,搢紳賴之。
時中書惟有空垣破屋,百物皆阙。
江西、湖南獻衣糧百二十分,充宰相召募從人。
〔分,扶問翻。
從,才用翻;下導從同。
〕辛未,李石上言:「宰相若忠正無邪,神靈所佑,縱遇盜賊,亦不能傷。
若内懷奸罔,雖兵衛甚設,鬼得而誅之。
臣願竭赤心以報國,止循故事,以金吾卒導從足矣;〔從,才用翻。
〕其兩道所獻衣糧,并乞停寝。
」從之。
十二月,壬申朔,顧師邕流儋州,至商山,賜死。
〔儋,都甘翻。
儋州,漢儋耳郡,至京師七千四百四十二裡。
商山即商嶺也,所謂「繞溜七盤」是也。
貞元七年,刺史李西華患此路之險,自藍田至内鄉開新道七百餘裡,回山取塗,人不病涉,謂之偏路,行旅便之。
〕 36榷茶使令狐楚奏罷榷茶,從之。
〔王涯誅,乃罷榷茶。
〕 37度支奏籍鄭注家赀,得絹百餘萬匹,他物稱是。
〔稱,尺證翻。
〕 庚辰,上問宰相:「坊市安未﹖」李石對曰:「漸安。
然比日寒冽特甚,〔比,毗至翻。
〕蓋刑殺太過所緻。
」鄭覃曰:「罪人周親前已皆死,〔周親,孔安國曰:周,至也。
〕其餘殆不足問。
」時宦官深怨李訓等,凡與之有瓜葛親,〔瓜葛有所附麗。
言非至親,或群從中表相附麗以叙親好,若瓜葛然。
〕或蹔蒙獎引者,誅貶不已,故二相言之。
李訓、鄭注既誅,召六道巡邊使。
田全操追忿訓、注之謀,在道揚言:「我入城,凡儒服者,無貴賤當盡殺之!」癸未,全操等乘驿疾驅入金光門,〔金光門,長安城西面北來第二門。
京城訛言有寇至,士民驚噪縱橫走,〔縱,子容翻。
〕塵埃四起。
兩省諸司官聞之,皆奔散,有不及束帶聩而乘馬者。
〔聩,勿發翻。
〕 鄭覃、李石在中書,顧吏卒稍稍逃去。
覃謂石曰:「耳目頗異,宜且出避之!」石曰:「宰相位尊望重,人心所屬,〔屬,之欲翻。
〕不可輕也!今事虛實未可知,堅坐鎮之,庶幾可定。
若宰相亦走,則中外亂矣。
且果有禍亂,避亦不免!」覃然之。
石坐視文案,沛然自若。
敕使相繼傳呼:「閉皇城諸司門!」〔六典:唐都城三重:外一重名京城,内一重名皇城,又内一重名宮城,亦名子城。
〕左金吾大将軍陳君賞帥其衆立望仙門下,〔大明宮城南面五門,望仙門在丹鳳門之左。
帥,讀曰率。
〕謂敕使曰:「賊至,閉門未晚,請徐觀其變,不宜示弱!」至晡後乃定。
是日,坊市惡少年皆衣绯皁,〔衣,于既翻。
皁,在早翻。
〕持弓刀北望,見皇城門閉,即欲剽掠,非石與君賞鎮之,京城幾再亂矣。
〔剽,匹妙翻。
幾,居衣翻。
〕時兩省官應入直者,皆與其家人辭訣。
38甲申,敕罷修曲江亭館。
〔以鄭注之言而修之,注誅乃罷。
〕 39丁亥,诏:「逆人親黨,自非前已就戮及指名收捕者,餘一切不問。
諸司官〔【章:十二行本「官」下有「吏」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雖為所脅從,涉于诖誤,〔诖,古賣翻,又戶卦翻。
〕皆赦之。
他人無得相告言及相恐愒。
見亡匿者,勿複追捕,〔愒,許葛翻。
見,賢遍翻。
複,扶又翻。
〕三日内各聽自歸本司。
」 時禁軍暴橫,〔橫戶孟翻。
〕京兆尹張仲方不敢诘,宰相以其不勝任,〔勝,音升。
〕出為華州刺史,〔華,戶化翻。
〕以司農卿薛元賞代之。
元賞常詣李石第,聞石方坐聽事與一人争辯甚喧,元賞使觇之,〔觇,醜廉翻。
〕雲有神策軍将訴事。
元賞趨入,責石曰:「相公輔佐天子,紀綱四海。
今近不能制一軍将,使無禮如此,何以鎮服四夷!」即趨出上馬,命左右擒軍将,俟于下馬橋,〔閣本大明宮圖:下馬橋在建福門北。
〕元賞至,則已解衣跽之矣。
〔跽,其幾翻。
〕其黨訴于仇士良,士良遣宦者召之曰:「中尉屈大尹。
」元賞曰:「屬有公事,〔屬,之欲翻。
〕行當繼至。
」遂杖殺之。
〔考異曰:開成紀事以秘書少監王會為京兆尹。
按薛元賞已為京兆尹,紀事誤。
〕乃白服見士良,〔白服,即待罪之素服。
〕士良曰:「癡書生何敢杖殺禁軍大将!」元賞曰:「中尉大臣也,宰相亦大臣也,宰相之人若無禮于中尉,如之何﹖中尉之人無禮于宰相,庸可恕乎!中尉與國同體,當為國惜法;〔為,于僞翻。
〕元賞已囚服而來,惟中尉死生之!」士良知軍将已死,無可如何,乃呼酒與元賞歡飲而罷。
初,武元衡之死,诏出内庫弓矢、陌刀給金吾仗,使衛從宰相,〔事見二百三十九卷憲宗元和十年。
從,才用翻。
〕至建福門而退,至是,悉罷之。
開成元年〔(丙辰、八三六)〕 1春,正月,辛醜朔,上禦宣政殿,赦天下,改元。
仇士良請以神策仗衛殿門,谏議大夫馮定言其不可,〔南牙十六衛之兵,至此雖名存實亡,然以北軍衛南牙,則外朝亦将聽命于北司,既紊太宗之紀綱,又增宦官之勢焰,故馮定言其不可。
〕乃止。
定,宿之弟也。
〔馮宿,穆宗長慶初知制诰。
〕 2二月,癸未,上與宰相語,患四方表奏華而不典,李石對曰:「古人因事為文,今人以文害事。
」 3昭義節度使劉從谏上表請王涯等罪名,且言:「涯等儒生,荷國榮寵,〔荷,下石翻。
〕鹹欲保身全族,安肯構逆!訓等實欲讨除内臣兩中尉,自為救死之謀,遂緻相殺;誣以反逆,誠恐非辜。
設若宰相實有異圖,當委之有司,正其刑典,豈有内臣擅領甲兵,恣行剽劫,延及士庶,橫被殺傷!〔剽,匹妙翻。
橫,戶孟翻。
〕流血千門,〔漢武帝起建章宮,度為千門萬戶,後世遂謂宮門為千門。
〕僵屍萬計,搜羅枝蔓,中外恫疑。
〔恫,音通,痛也,又敕動翻。
〕臣欲身詣阙庭,面陳臧否
】橫,戶孟翻。
〕臣獨以為不然。
夫颠危不扶,焉用彼相!〔論語載孔子之言。
焉,于虔翻。
〕涯、餗安高位,飽重祿;訓、注小人,窮奸究險,〔究,極也。
〕力取将相。
涯、餗與之比肩,不以為恥;國家危殆,不以為憂。
偷合苟容,日複一日,〔複,扶又翻。
〕自謂得保身之良策,莫我如也。
若使人人如此而無禍,則奸臣孰不願之哉!一旦禍生不虞,足折刑剭,〔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刑剭,兇。
剭,音屋。
剭者,誅殺不于市。
周制,誅大臣适甸師謂之剭。
折,而設翻。
〕蓋天誅之也,士良安能族之哉! 35王涯有再從弟沐,〔從,才用翻。
〕家于江南,老且貧。
聞涯為相,跨驢詣之,欲求一簿、尉。
留長安二歲餘,始得一見,涯待之殊落莫。
〔落,冷落也。
莫,薄也。
落莫,唐人常語。
〕久之,沐因嬖奴以道所欲,〔嬖,卑義翻,又博計翻。
〕涯許以微官,自是旦夕造涯之門以俟命;〔造,七到翻。
〕及涯家被收,〔被,皮義翻。
〕沐适在其第,與涯俱腰斬。
舒元輿有族子守謙,願而敏,元輿愛之,從元輿者十年,一旦忽以非罪怒之,日加譴責,奴婢輩亦薄之。
守謙不自安,求歸江南,元輿亦不留,守謙悲歎而去。
夕,至昭應,聞元輿收族,守謙獨免。
〔王沐之并命,躁之禍也。
舒守謙之幸免,願之餘福也。
禍福之應,天豈爽哉!〕 是日,以令狐楚為鹽鐵轉運使,左散騎常侍張仲方權知京兆尹。
〔考異曰:實錄,乙醜,合門使馬元贽巳宣授仲方京兆尹,至此又言者,蓋當時止是口宣,至此乃降敕耳。
〕時數日之間,殺生除拜,皆決于兩中尉,〔考異曰:皮光業見聞錄曰:「崔慎由以元和元年登第,至開成,已入翰林。
因寓直之夕,二更以來,有中使宣召,引入數重門。
至一處,堂宇華煥,簾幕俱垂。
見左右二廣燃蠟而坐,謂慎由曰:『上不豫來已數日,兼自登極後聖政多虧。
今奉太後中旨,命學士草廢音令。
』慎由大驚曰:『某有中外親族數千口,列在搢紳,長行、兄弟、甥侄僅三百人,一旦聞此覆族之言,甯死不敢承命!況聖上高明之德,覆于八荒,豈可輕議!』二廣默然無以為對。
良久,啟後戶,引慎由至一小殿。
見文宗坐于殿上,二廣徑登階而疏文宗過惡,上唯俛首。
又曰:『不為此拗木枕措大,不合更在此坐矣!』街談以好拗為『拗木枕』。
仍戒慎由曰:『事洩即是此措大也!』于是二廣自執炬,送慎由出邃殿門,複令中使送至本院。
慎由尋以疾出翰林,遂金縢其事付胤,故胤切于剿絕北司者由此也。
誅北司後,胤方彰其事。
」新傳曰:「慎由記其事,藏箱枕間。
将沒,以授其子胤,故胤惡中官,終讨除之。
」按舊傳,崔慎由大中初始入朝為右拾遺、員外郎、知制诰,文宗時未為翰林學士。
蓋崔胤欲重宦官之罪而誣之,新傳承皮錄之誤也。
〕上不豫知。
初,王守澄惡宦者田全操、劉行深、周元稹、薛士幹、似先義逸、劉英謻等,〔惡,烏路翻。
似先,姓;義逸,名。
謻,直嚴翻。
〕李訓鄭注因之遣分詣鹽州,靈武、泾原、夏州、振武、鳳翔巡邊,〔夏,戶雅翻。
〕命翰林學士顧帥邕為诏書賜六道,使殺之。
會訓敗,六道得诏,皆廢不行。
〔六道即謂鹽、靈、夏、泾原、振武、鳳翔也。
〕丙寅,以帥邕為矯诏,下禦史獄。
〔下,遐稼翻。
〕 先是,鄭注将親兵五百,已發鳳翔,至扶風。
〔宋白曰:扶風縣本漢美陽縣地,今京兆府武功縣北美陽故城是也。
隋開皇十六年,于今岐陽縣置岐山縣,武德三年分岐山縣于圍川城,置圍川縣,貞觀八年改扶風縣。
九域志,鳳翔府東至扶風八十裡。
先,悉薦翻。
〕扶風令韓遼知其謀,不供具,攜印及吏卒奔武功。
注知訓已敗,複還鳳翔。
仇士良等使人赍密敕授鳳翔監軍張仲清令取注,仲清惶惑,不知所為。
押牙李叔和說仲清曰:「叔和為公以好召注,〔說,式芮翻。
為,于僞翻。
好,如字。
以好召之,言示之以無惡意也。
〕屏其從兵,于坐取之,〔屏,必郢翻,又卑正翻。
從,才用翻。
坐,徂卧翻。
〕事立定矣!」仲清從之,伏甲以待注。
注恃其兵衛,遂詣仲清。
叔和稍引其從兵,享之于外,注獨與數人入。
既啜茶,〔啜,樞悅翻,飲也。
〕叔和抽刀斬注,因閉外門,悉誅其親兵。
乃出密敕,宣示将士,遂滅注家,并殺副使錢可複、節度判官盧簡能、觀察判官蕭傑、掌書記盧弘茂等及其枝黨,死者千餘人。
可複,徽之子;〔錢徽見二百四十一卷穆宗長慶元年。
〕簡能,綸之子;〔盧綸與吉中孚、韓翃、錢起、司空曙、苗發、崔峒、耿緯、夏侯審、李端皆以詩齊名,号大曆十才子。
〕傑,俛之弟也。
〔蕭俛事憲、穆,位至宰相。
史言錢可複等皆名家子,以托身非人并命。
〕朝廷未知注死,丁卯,诏削奪注官爵,令鄰道按兵觀變。
以左神策大将軍陳君奕為鳳翔節度使。
戊辰夜,張仲清遣李叔和等以注首入獻,〔考異曰:據實錄,甲子已傳注首,而開成紀事二十六日方下诏削官爵,雲鄭注初誅,京師尚未知。
李潛用乙卯記亦雲丁卯張仲清誘注而殺之。
與開成紀事同。
但開成紀事注傳雲二十六日奏朝觐,恐誤。
乙卯記,注庚申入觐,十九日也。
至扶風,聞訓敗,乃還。
似近之。
實錄恐太在前。
新本紀雲戊辰張仲清殺注。
今不書日以傳疑。
〕枭于興安門,人情稍安,京師諸軍始各還營。
诏将士讨賊有功及娖隊者,官爵賜曁各有差。
〔娖,則角翻。
〕右神策軍獲韓約于崇義坊,己巳,斬之。
仇士良等各進階遷官有差。
自是天下事皆決于北司,宰相行文書而已。
宦官氣益盛,迫脅天子,下視宰相,陵暴朝士如草芥。
每延英議事,士良等動引訓、注折宰相。
〔折,之舌翻。
〕鄭覃、李石曰:「訓、注誠為亂首,但不知訓、注始因何人待進﹖」宦者稍屈,搢紳賴之。
時中書惟有空垣破屋,百物皆阙。
江西、湖南獻衣糧百二十分,充宰相召募從人。
〔分,扶問翻。
從,才用翻;下導從同。
〕辛未,李石上言:「宰相若忠正無邪,神靈所佑,縱遇盜賊,亦不能傷。
若内懷奸罔,雖兵衛甚設,鬼得而誅之。
臣願竭赤心以報國,止循故事,以金吾卒導從足矣;〔從,才用翻。
〕其兩道所獻衣糧,并乞停寝。
」從之。
十二月,壬申朔,顧師邕流儋州,至商山,賜死。
〔儋,都甘翻。
儋州,漢儋耳郡,至京師七千四百四十二裡。
商山即商嶺也,所謂「繞溜七盤」是也。
貞元七年,刺史李西華患此路之險,自藍田至内鄉開新道七百餘裡,回山取塗,人不病涉,謂之偏路,行旅便之。
〕 36榷茶使令狐楚奏罷榷茶,從之。
〔王涯誅,乃罷榷茶。
〕 37度支奏籍鄭注家赀,得絹百餘萬匹,他物稱是。
〔稱,尺證翻。
〕 庚辰,上問宰相:「坊市安未﹖」李石對曰:「漸安。
然比日寒冽特甚,〔比,毗至翻。
〕蓋刑殺太過所緻。
」鄭覃曰:「罪人周親前已皆死,〔周親,孔安國曰:周,至也。
〕其餘殆不足問。
」時宦官深怨李訓等,凡與之有瓜葛親,〔瓜葛有所附麗。
言非至親,或群從中表相附麗以叙親好,若瓜葛然。
〕或蹔蒙獎引者,誅貶不已,故二相言之。
李訓、鄭注既誅,召六道巡邊使。
田全操追忿訓、注之謀,在道揚言:「我入城,凡儒服者,無貴賤當盡殺之!」癸未,全操等乘驿疾驅入金光門,〔金光門,長安城西面北來第二門。
京城訛言有寇至,士民驚噪縱橫走,〔縱,子容翻。
〕塵埃四起。
兩省諸司官聞之,皆奔散,有不及束帶聩而乘馬者。
〔聩,勿發翻。
〕 鄭覃、李石在中書,顧吏卒稍稍逃去。
覃謂石曰:「耳目頗異,宜且出避之!」石曰:「宰相位尊望重,人心所屬,〔屬,之欲翻。
〕不可輕也!今事虛實未可知,堅坐鎮之,庶幾可定。
若宰相亦走,則中外亂矣。
且果有禍亂,避亦不免!」覃然之。
石坐視文案,沛然自若。
敕使相繼傳呼:「閉皇城諸司門!」〔六典:唐都城三重:外一重名京城,内一重名皇城,又内一重名宮城,亦名子城。
〕左金吾大将軍陳君賞帥其衆立望仙門下,〔大明宮城南面五門,望仙門在丹鳳門之左。
帥,讀曰率。
〕謂敕使曰:「賊至,閉門未晚,請徐觀其變,不宜示弱!」至晡後乃定。
是日,坊市惡少年皆衣绯皁,〔衣,于既翻。
皁,在早翻。
〕持弓刀北望,見皇城門閉,即欲剽掠,非石與君賞鎮之,京城幾再亂矣。
〔剽,匹妙翻。
幾,居衣翻。
〕時兩省官應入直者,皆與其家人辭訣。
38甲申,敕罷修曲江亭館。
〔以鄭注之言而修之,注誅乃罷。
〕 39丁亥,诏:「逆人親黨,自非前已就戮及指名收捕者,餘一切不問。
諸司官〔【章:十二行本「官」下有「吏」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雖為所脅從,涉于诖誤,〔诖,古賣翻,又戶卦翻。
〕皆赦之。
他人無得相告言及相恐愒。
見亡匿者,勿複追捕,〔愒,許葛翻。
見,賢遍翻。
複,扶又翻。
〕三日内各聽自歸本司。
」 時禁軍暴橫,〔橫戶孟翻。
〕京兆尹張仲方不敢诘,宰相以其不勝任,〔勝,音升。
〕出為華州刺史,〔華,戶化翻。
〕以司農卿薛元賞代之。
元賞常詣李石第,聞石方坐聽事與一人争辯甚喧,元賞使觇之,〔觇,醜廉翻。
〕雲有神策軍将訴事。
元賞趨入,責石曰:「相公輔佐天子,紀綱四海。
今近不能制一軍将,使無禮如此,何以鎮服四夷!」即趨出上馬,命左右擒軍将,俟于下馬橋,〔閣本大明宮圖:下馬橋在建福門北。
〕元賞至,則已解衣跽之矣。
〔跽,其幾翻。
〕其黨訴于仇士良,士良遣宦者召之曰:「中尉屈大尹。
」元賞曰:「屬有公事,〔屬,之欲翻。
〕行當繼至。
」遂杖殺之。
〔考異曰:開成紀事以秘書少監王會為京兆尹。
按薛元賞已為京兆尹,紀事誤。
〕乃白服見士良,〔白服,即待罪之素服。
〕士良曰:「癡書生何敢杖殺禁軍大将!」元賞曰:「中尉大臣也,宰相亦大臣也,宰相之人若無禮于中尉,如之何﹖中尉之人無禮于宰相,庸可恕乎!中尉與國同體,當為國惜法;〔為,于僞翻。
〕元賞已囚服而來,惟中尉死生之!」士良知軍将已死,無可如何,乃呼酒與元賞歡飲而罷。
初,武元衡之死,诏出内庫弓矢、陌刀給金吾仗,使衛從宰相,〔事見二百三十九卷憲宗元和十年。
從,才用翻。
〕至建福門而退,至是,悉罷之。
開成元年〔(丙辰、八三六)〕 1春,正月,辛醜朔,上禦宣政殿,赦天下,改元。
仇士良請以神策仗衛殿門,谏議大夫馮定言其不可,〔南牙十六衛之兵,至此雖名存實亡,然以北軍衛南牙,則外朝亦将聽命于北司,既紊太宗之紀綱,又增宦官之勢焰,故馮定言其不可。
〕乃止。
定,宿之弟也。
〔馮宿,穆宗長慶初知制诰。
〕 2二月,癸未,上與宰相語,患四方表奏華而不典,李石對曰:「古人因事為文,今人以文害事。
」 3昭義節度使劉從谏上表請王涯等罪名,且言:「涯等儒生,荷國榮寵,〔荷,下石翻。
〕鹹欲保身全族,安肯構逆!訓等實欲讨除内臣兩中尉,自為救死之謀,遂緻相殺;誣以反逆,誠恐非辜。
設若宰相實有異圖,當委之有司,正其刑典,豈有内臣擅領甲兵,恣行剽劫,延及士庶,橫被殺傷!〔剽,匹妙翻。
橫,戶孟翻。
〕流血千門,〔漢武帝起建章宮,度為千門萬戶,後世遂謂宮門為千門。
〕僵屍萬計,搜羅枝蔓,中外恫疑。
〔恫,音通,痛也,又敕動翻。
〕臣欲身詣阙庭,面陳臧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