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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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并陷孥戮,〔否,音鄙。
孥,音奴,子也。
孥戮,戮及子也。
〕事亦無成。
謹當修飾封疆,訓練士卒,内為階下心腹,外為階下藩垣。
如奸臣難制,誓以死清君側!」丙申,加從谏檢校司徒。
4天德軍奏吐谷渾三千帳詣豐州降。
5三月,壬寅,以袁州長史李德裕為滁州刺史。
〔袁州,漢宜春縣地,隋置袁州,京師東南三千五百八十裡。
滁州,二千五百六十四裡。
〕 6左仆射令狐楚從容奏:「王涯等既伏辜,〔從,千容翻。
〕其家夷滅,遺骸棄捐。
請官為收瘗,以順陽和之氣。
」〔為,于僞翻。
瘗,于計翻。
月令:孟春掩骼埋胔,以死氣逆生也。
〕上慘然久之,命京兆收葬涯等十一人于城西,各賜一〔【章:十二行本「一」上有「衣」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
】〕襲。
〔考異曰:開成紀事雲:「京兆尹薛元賞于城西張村葬涯等七人。
」今從新傳。
〕仇士良潛使人發之,棄骨于渭水。
7丁未,皇城留守郭皎〔按舊制:車駕行幸,則京城置留守。
今天子在上京而皇城置留守,當考。
觀下奏,則知置皇城留守,宦官之意也。
〕奏:「諸司儀仗有鋒刃者,請皆輸軍器使,〔軍器使即軍器庫使,内諸司使之一也。
〕遇立仗别給儀刀!」從之。
〔儀刀以木為之,以銀裝之,具刀之儀而已。
〕 8劉從谏複遣牙将焦楚長上表讓官,〔讓檢校司徒。
複,扶又翻。
〕稱:「臣之所陳,系國大體。
可聽則涯等宜蒙湔洗,〔湔,則前翻。
〕不可聽則賞典不宜妄加!安有死冤不申而生者荷祿!」〔荷,下可翻。
〕因暴揚仇士良等罪惡。
章酉,上召見楚長,慰谕遣之。
時士良等恣橫,〔橫,戶孟翻。
〕朝臣日憂破家。
及從谏表至,士良等憚之。
由是鄭覃、李不粗能秉政,〔粗,坐伍翻。
〕天子倚之亦差以自強。
9夏,四月,乙卯,以潮州司戶李宗闵為衡州司馬。
凡李訓指為李德裕、宗闵黨者,稍收複之。
10淄王協薨。
〔協,憲宗子。
〕 11甲午,以山南西道節度使李固言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以左仆射令狐楚代之。
12戊戍,上與宰相從容論詩之工拙,〔從,千容翻。
〕鄭覃曰:「詩之工者,無若三百篇,皆國人作之以刺美時政,王者采之以觀風俗耳,不聞王者為詩也。
後代辭人之詩,華而不實,無補于事。
陳後主、隋炀帝皆工于詩,不免亡國,陛下何取焉!」〔史言鄭覃能守經學以輔其君。
〕覃笃于經術,上甚重之。
13己酉,上禦紫宸殿,宰相因奏事拜謝,外間因訛言:「天子欲令宰相掌禁兵,已拜恩矣。
」由是中外複有猜阻,〔複,扶又翻。
〕人情忷忷,士民不敢解衣寝者數日。
乙醜,李石奏請召仇士良等面釋其疑。
上為召士良等出,〔為,于僞翻。
〕上及石等共谕釋之,使毋疑懼,然後事解。
14閏月,乙西,以太子太保、分司李聽為河中節度使。
上嘗歎曰:「付之兵不疑,置之散地不怨,〔散,蘇旱翻。
〕惟聽為可以然。
」 15乙未,李固言薦崔球為起居舍人,鄭覃再三以為不可,上曰:「公事勿相違!」覃曰:「若宰相盡同,則事必有欺陛下者矣!」 16李孝本二女配沒右軍,〔右軍,右神策軍。
〕上取之入宮。
秋,七月,右拾遺魏﨣上疏,以為:「陛下不迩聲色,屢出宮女以配鳏夫。
竊聞數月以來,教坊選試以百數,莊宅收市猶未已;〔唐内諸司宥教坊使、莊宅使,皆宦者為之。
〕又召李孝本女入宮,不避宗姓,大興物論,臣竊惜之。
昔漢光武一顧列如屏風,宋弘猶正色抗言,光武即撤之。
〔光武時,宋弘大司空,嘗燕見,禦座新屏風圖畫列女,帝數顧視之。
弘正容言曰:「未見好德如好色者!」帝即為撤之。
笑謂弘曰:「聞義則服,可乎﹖」對曰:「陛下進德,臣不勝其喜!」〕陛下豈可不思宋弘之言,歐居光武之下乎!」上即出孝本女。
〔考異曰:實錄上雲「取孝本女二人入内」,下魏﨣疏雲「取孝本次女一人入内」。
所以如此不同者,蓋孝本二女皆籍沒布右軍,先取長女入内,﨣不之知;又取次女,﨣乃知之上疏故也。
〕擢﨣為補阙,曰:「朕選市女子,以賜諸王耳。
憐孝本女〔【章:十二行本「女」下有「宗枝」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髫塀孤露,〔髫,于聊翻,小兒垂發也。
塀,初觐翻,小兒毀齒也。
〕故收養宮中。
﨣于疑似之間皆能盡言,可謂愛我,不忝厥祖矣!」命中書優為制辭以賞之。
﨣,征之五世孫也。
〔魏征以直事太宗。
〕 17鄜坊節度使蕭洪詐稱太後弟,〔事始二百四十三卷大和二年。
〕事覺;八月,甲辰,流驩州,于道賜死。
趙缜、呂璋等皆流嶺南。
〔缜,止忍翻。
〕 初,李訓知洪之詐,洪懼,辟訓兄仲京置幕府。
先是,自神策軍出為節度使者,軍中皆資其行裝,至鎮,三倍償之。
有自左軍出鎮鄜坊〔左軍,左神策軍。
〕未償而死者,軍中征之于洪,洪恃訓之勢,不與;又征于死者之子,洪教其子遮宰相自言,訓判絕之。
仇士良由是恨洪。
太後有異母弟在閩中,孱弱不能自達。
〔孱,鉏山翻。
〕有閩人蕭本從之得其内外族諱,因士良進達于上,且發洪之詐,洪由是得罪。
上以本為真太後弟,戊申,擢為右贊善大夫。
18九月,丁醜,李石為上言宋申钖忠直,〔為,于僞翻。
〕為讒人所誣,竄死遐荒,未蒙昭雪,上俛首久之,既而流涕泫然〔氙,美辨翻,俯也。
泫,胡犬翻。
〕曰:「茲事朕久知其誤,奸人逼我,以社稷大計,兄弟幾不能保,〔謂漳王湊也。
幾,居衣翻。
〕況申錫,僅全腰領耳。
非獨内臣,外廷亦有助之者。
皆由朕之不明,向使遇漢昭帝,必無此冤矣!」〔謂漢昭帝知燕、蓋、上官之詐也。
〕鄭覃、李固言亦共言其冤,上深痛恨,有凓色。
庚辰,诏悉複申錫官爵,以其子慎微為成固尉。
〔成固縣屬興元府。
〕 19李石用金部員外郎韓益判度支桉,〔桉,與案同,文案也。
句斷。
〕益坐贓三千餘缗,系獄;石曰:「臣始以益頗曉錢谷,故用之,不知其貪乃如是!」上曰:「辛相但知人則用,有過則懲,如此則人易得。
〔易,以豉翻。
〕卿所用人不掩其惡,可謂至公。
從前宰相用人好曲蔽其過,不欲人彈劾,此大病也!」冬,十一月,丁巳,貶益梧州司戶。
〔梧州,因蒼梧邵而名,至京師五千五百裡。
好,呼到翻。
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 20上自甘露之變,意忽忽不樂,兩軍球鞠之會什減六七,〔樂,音洛。
史照曰:鞠以皮為之,今通謂之球。
〕雖宴享音伎雜沓盈庭,〔沓,達合翻。
〕未嘗解顔;閑居或徘徊眺望,〔眺,他吊翻。
〕或獨語歎息。
壬午,上于延英謂宰相曰:「朕每與卿等論天下事,則不免愁。
」對曰:「為理者不可以速成。
」〔為理,猶言為治也。
〕上曰:「朕每讀書,恥為凡主。
」李石曰:「方今内外之臣,其間小人尚多疑阻,願陛下更以寬禦之,彼有公清奉法如劉弘逸、薛季棱者,陛下亦宜褒賞以勸為善。
」甲申,上複謂宰相曰:〔複,扶又翻。
〕我與卿等論天下事,有勢未得行者,退但飲醇酒求醉耳!」對曰:「此皆臣等之罪也。
」 21有司以左藏積弊日久,〔藏,徂浪翻。
〕請行檢勘,且言官典罪在赦前者,請宥之,上許之。
既而果得缯帛妄稱漬污者,〔漬,疾智翻。
污,烏故翻。
〕敕赦之,給事中狄兼﨣封還敕書曰:「官典犯贓,理不可赦!」上谕之曰:「有司請檢之初,朕既許之矣。
與其失信,甯失罪人。
卿能奉職,朕甚嘉之!」 22十二月,庚戍,以華州刺史盧鈞為嶺南節度使、李石言于上曰:「盧鈞除嶺南,朝士皆相賀。
以為嶺南富饒之地,近歲皆厚賂北司而得之;今北司不撓朝權,〔撓,奴巧翻,又奴教翻。
〕陛下亦宜有以褒之。
庶幾内外奉法,此緻理之本也。
上從之。
鈞至鎮,以清惠著名。
23己未,淑王縱薨。
〔縱,順宗子。
〕 二年〔(丁巳、八三七)〕 1春,二月己未,上謂宰相:「薦人勿問親疏。
朕聞窦易直為相,〔窦易直為相于長慶、寶曆。
〕未嘗用親故。
若親故果才,避嫌而棄之,是亦不為至公也。
」 2均王緯薨。
〔緯,順宗子。
〕 3三月,有彗星出于張,〔彗,祥歲翻,又旋芮翻,又徐醉翻。
〕長八丈餘。
〔長,直亮翻。
〕任申,诏撤樂減膳,以一日之膳分充十日。
4夏,四月,甲辰,上對中書舍人、翰林學士兼侍書柳公權于便殿,〔柳公權先除翰林侍書學士,今以翰林學士兼侍書。
〕上舉衫袖示之曰:「此衣已三澣矣!」〔澣,戶管翻。
〕衆皆美上之儉德;公權獨無言,上問其故,對曰:「陛下貴為天子,富有四海,當進賢退不肖,納谏诤,明賞罰,乃可以緻雍熙。
服澣濯之衣,乃末節耳。
」上曰:「朕知舍人不應複為谏議,〔杜佑通典曰:中書舍人,文士之極任,朝廷之盛選,諸官莫得比。
〕以卿有诤臣風采,須屈卿為之。
」乙巳,以公權為谏議大夫,餘如故。
5戊戍,以翰林學士、工部侍郎陳夷行同平章事。
6六月,河陽軍亂,節度使李泳奔懷州;軍士焚府署,殺泳二子,大掠數日方止。
泳,長安市人,寓籍禁軍,以賂得方鎮,所至恃所交結,貪殘不法,其下不堪命,故作亂。
丁未,貶泳澧州長史。
〔澧州,京師東南一千八百九十三裡。
澧,音禮。
〕戊申,以左金吾将軍李執方為河陽節度使。
7秋,七月,癸亥,振武奏黨項三百餘帳剽掠逃去。
〔剽,匹妙翻;下同。
〕 8給事中韋溫為太子侍讀,晨詣東宮,日中乃得見,溫谏曰:「太子當雞鳴而起,問安視膳,〔記:文王之為世子,雞初鳴而衣服,至于寝門外,問内豎之禦者曰:「今日安否何如﹖」内豎曰:「安。
」文王乃喜。
其有不安節,則内豎以告文王,文王色憂,行不能正履。
至于複初,然後亦複初。
食上必在視寒暖之節。
史照曰:熟食曰饔,具食曰膳。
膳之為言善也。
〕不宜專事宴安!」太子不能用其言,〔為太子不令終張本。
」溫乃辭侍讀;章未,罷守本官。
〔考異曰:「兼太子侍讀,每晨至少陽院,午見太子。
溫雲雲,太子不能行其言。
溫稱疾,上不悅,改太常少卿。
未幾,拜給事中。
」按溫已為給事中,乃兼太子侍讀。
舊傳誤。
今從新傳。
〕 9振武突厥百五十帳叛,剽掠營田;戊寅,度使劉沔擊破之。
10八月,庚戍,以昭儀王氏為德妃,昭容楊氏為賢妃。
〔唐因隋制,有貴妃、淑妃、德妃、賢妃各一人,為夫人,正一品。
〕立敬宗之子休複為梁王,執中為襄王,言楊為杞王,成美為陳王。
癸醜,立皇子宗儉為蔣王。
〔蔣,古國名。
左傳:凡、蔣、邢、茅、胙、祭。
〕 11河陽軍士既逐李泳,日相扇,欲為亂。
九月,李執方索得首亂者七十餘人,〔索,山客翻。
〕悉斬之,餘黨分隸外鎮,然後定。
12冬,十月,國子監石經成。
〔劉昫曰:時上好文,鄭覃以宰臣判國子祭酒,依後漢蔡邕刊碑列于太學,創立石壁九經,諸儒校正訛謬。
上又俴翰林勒字官校字體,又乖師法。
故石經立後數十年,名儒皆不窺之,以為蕪累。
〕 13福建奏晉江百姓蕭弘稱太後族人,〔晉江,故晉安郡晉安縣地。
吳置東安縣,晉改曰晉安,隋改曰南安,開元八年分南安置晉江縣,帶泉州。
〕诏禦史台按之。
14戊申,以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李固言同平章事,充西川節度使。
15甲寅,禦史台奏蕭弘詐妄;诏遞歸鄉裡,〔令所過給食而遞歸也。
〕不之罪,冀得其真。
孥,音奴,子也。
孥戮,戮及子也。
〕事亦無成。
謹當修飾封疆,訓練士卒,内為階下心腹,外為階下藩垣。
如奸臣難制,誓以死清君側!」丙申,加從谏檢校司徒。
4天德軍奏吐谷渾三千帳詣豐州降。
5三月,壬寅,以袁州長史李德裕為滁州刺史。
〔袁州,漢宜春縣地,隋置袁州,京師東南三千五百八十裡。
滁州,二千五百六十四裡。
〕 6左仆射令狐楚從容奏:「王涯等既伏辜,〔從,千容翻。
〕其家夷滅,遺骸棄捐。
請官為收瘗,以順陽和之氣。
」〔為,于僞翻。
瘗,于計翻。
月令:孟春掩骼埋胔,以死氣逆生也。
〕上慘然久之,命京兆收葬涯等十一人于城西,各賜一〔【章:十二行本「一」上有「衣」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
】〕襲。
〔考異曰:開成紀事雲:「京兆尹薛元賞于城西張村葬涯等七人。
」今從新傳。
〕仇士良潛使人發之,棄骨于渭水。
7丁未,皇城留守郭皎〔按舊制:車駕行幸,則京城置留守。
今天子在上京而皇城置留守,當考。
觀下奏,則知置皇城留守,宦官之意也。
〕奏:「諸司儀仗有鋒刃者,請皆輸軍器使,〔軍器使即軍器庫使,内諸司使之一也。
〕遇立仗别給儀刀!」從之。
〔儀刀以木為之,以銀裝之,具刀之儀而已。
〕 8劉從谏複遣牙将焦楚長上表讓官,〔讓檢校司徒。
複,扶又翻。
〕稱:「臣之所陳,系國大體。
可聽則涯等宜蒙湔洗,〔湔,則前翻。
〕不可聽則賞典不宜妄加!安有死冤不申而生者荷祿!」〔荷,下可翻。
〕因暴揚仇士良等罪惡。
章酉,上召見楚長,慰谕遣之。
時士良等恣橫,〔橫,戶孟翻。
〕朝臣日憂破家。
及從谏表至,士良等憚之。
由是鄭覃、李不粗能秉政,〔粗,坐伍翻。
〕天子倚之亦差以自強。
9夏,四月,乙卯,以潮州司戶李宗闵為衡州司馬。
凡李訓指為李德裕、宗闵黨者,稍收複之。
10淄王協薨。
〔協,憲宗子。
〕 11甲午,以山南西道節度使李固言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以左仆射令狐楚代之。
12戊戍,上與宰相從容論詩之工拙,〔從,千容翻。
〕鄭覃曰:「詩之工者,無若三百篇,皆國人作之以刺美時政,王者采之以觀風俗耳,不聞王者為詩也。
後代辭人之詩,華而不實,無補于事。
陳後主、隋炀帝皆工于詩,不免亡國,陛下何取焉!」〔史言鄭覃能守經學以輔其君。
〕覃笃于經術,上甚重之。
13己酉,上禦紫宸殿,宰相因奏事拜謝,外間因訛言:「天子欲令宰相掌禁兵,已拜恩矣。
」由是中外複有猜阻,〔複,扶又翻。
〕人情忷忷,士民不敢解衣寝者數日。
乙醜,李石奏請召仇士良等面釋其疑。
上為召士良等出,〔為,于僞翻。
〕上及石等共谕釋之,使毋疑懼,然後事解。
14閏月,乙西,以太子太保、分司李聽為河中節度使。
上嘗歎曰:「付之兵不疑,置之散地不怨,〔散,蘇旱翻。
〕惟聽為可以然。
」 15乙未,李固言薦崔球為起居舍人,鄭覃再三以為不可,上曰:「公事勿相違!」覃曰:「若宰相盡同,則事必有欺陛下者矣!」 16李孝本二女配沒右軍,〔右軍,右神策軍。
〕上取之入宮。
秋,七月,右拾遺魏﨣上疏,以為:「陛下不迩聲色,屢出宮女以配鳏夫。
竊聞數月以來,教坊選試以百數,莊宅收市猶未已;〔唐内諸司宥教坊使、莊宅使,皆宦者為之。
〕又召李孝本女入宮,不避宗姓,大興物論,臣竊惜之。
昔漢光武一顧列如屏風,宋弘猶正色抗言,光武即撤之。
〔光武時,宋弘大司空,嘗燕見,禦座新屏風圖畫列女,帝數顧視之。
弘正容言曰:「未見好德如好色者!」帝即為撤之。
笑謂弘曰:「聞義則服,可乎﹖」對曰:「陛下進德,臣不勝其喜!」〕陛下豈可不思宋弘之言,歐居光武之下乎!」上即出孝本女。
〔考異曰:實錄上雲「取孝本女二人入内」,下魏﨣疏雲「取孝本次女一人入内」。
所以如此不同者,蓋孝本二女皆籍沒布右軍,先取長女入内,﨣不之知;又取次女,﨣乃知之上疏故也。
〕擢﨣為補阙,曰:「朕選市女子,以賜諸王耳。
憐孝本女〔【章:十二行本「女」下有「宗枝」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髫塀孤露,〔髫,于聊翻,小兒垂發也。
塀,初觐翻,小兒毀齒也。
〕故收養宮中。
﨣于疑似之間皆能盡言,可謂愛我,不忝厥祖矣!」命中書優為制辭以賞之。
﨣,征之五世孫也。
〔魏征以直事太宗。
〕 17鄜坊節度使蕭洪詐稱太後弟,〔事始二百四十三卷大和二年。
〕事覺;八月,甲辰,流驩州,于道賜死。
趙缜、呂璋等皆流嶺南。
〔缜,止忍翻。
〕 初,李訓知洪之詐,洪懼,辟訓兄仲京置幕府。
先是,自神策軍出為節度使者,軍中皆資其行裝,至鎮,三倍償之。
有自左軍出鎮鄜坊〔左軍,左神策軍。
〕未償而死者,軍中征之于洪,洪恃訓之勢,不與;又征于死者之子,洪教其子遮宰相自言,訓判絕之。
仇士良由是恨洪。
太後有異母弟在閩中,孱弱不能自達。
〔孱,鉏山翻。
〕有閩人蕭本從之得其内外族諱,因士良進達于上,且發洪之詐,洪由是得罪。
上以本為真太後弟,戊申,擢為右贊善大夫。
18九月,丁醜,李石為上言宋申钖忠直,〔為,于僞翻。
〕為讒人所誣,竄死遐荒,未蒙昭雪,上俛首久之,既而流涕泫然〔氙,美辨翻,俯也。
泫,胡犬翻。
〕曰:「茲事朕久知其誤,奸人逼我,以社稷大計,兄弟幾不能保,〔謂漳王湊也。
幾,居衣翻。
〕況申錫,僅全腰領耳。
非獨内臣,外廷亦有助之者。
皆由朕之不明,向使遇漢昭帝,必無此冤矣!」〔謂漢昭帝知燕、蓋、上官之詐也。
〕鄭覃、李固言亦共言其冤,上深痛恨,有凓色。
庚辰,诏悉複申錫官爵,以其子慎微為成固尉。
〔成固縣屬興元府。
〕 19李石用金部員外郎韓益判度支桉,〔桉,與案同,文案也。
句斷。
〕益坐贓三千餘缗,系獄;石曰:「臣始以益頗曉錢谷,故用之,不知其貪乃如是!」上曰:「辛相但知人則用,有過則懲,如此則人易得。
〔易,以豉翻。
〕卿所用人不掩其惡,可謂至公。
從前宰相用人好曲蔽其過,不欲人彈劾,此大病也!」冬,十一月,丁巳,貶益梧州司戶。
〔梧州,因蒼梧邵而名,至京師五千五百裡。
好,呼到翻。
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 20上自甘露之變,意忽忽不樂,兩軍球鞠之會什減六七,〔樂,音洛。
史照曰:鞠以皮為之,今通謂之球。
〕雖宴享音伎雜沓盈庭,〔沓,達合翻。
〕未嘗解顔;閑居或徘徊眺望,〔眺,他吊翻。
〕或獨語歎息。
壬午,上于延英謂宰相曰:「朕每與卿等論天下事,則不免愁。
」對曰:「為理者不可以速成。
」〔為理,猶言為治也。
〕上曰:「朕每讀書,恥為凡主。
」李石曰:「方今内外之臣,其間小人尚多疑阻,願陛下更以寬禦之,彼有公清奉法如劉弘逸、薛季棱者,陛下亦宜褒賞以勸為善。
」甲申,上複謂宰相曰:〔複,扶又翻。
〕我與卿等論天下事,有勢未得行者,退但飲醇酒求醉耳!」對曰:「此皆臣等之罪也。
」 21有司以左藏積弊日久,〔藏,徂浪翻。
〕請行檢勘,且言官典罪在赦前者,請宥之,上許之。
既而果得缯帛妄稱漬污者,〔漬,疾智翻。
污,烏故翻。
〕敕赦之,給事中狄兼﨣封還敕書曰:「官典犯贓,理不可赦!」上谕之曰:「有司請檢之初,朕既許之矣。
與其失信,甯失罪人。
卿能奉職,朕甚嘉之!」 22十二月,庚戍,以華州刺史盧鈞為嶺南節度使、李石言于上曰:「盧鈞除嶺南,朝士皆相賀。
以為嶺南富饒之地,近歲皆厚賂北司而得之;今北司不撓朝權,〔撓,奴巧翻,又奴教翻。
〕陛下亦宜有以褒之。
庶幾内外奉法,此緻理之本也。
上從之。
鈞至鎮,以清惠著名。
23己未,淑王縱薨。
〔縱,順宗子。
〕 二年〔(丁巳、八三七)〕 1春,二月己未,上謂宰相:「薦人勿問親疏。
朕聞窦易直為相,〔窦易直為相于長慶、寶曆。
〕未嘗用親故。
若親故果才,避嫌而棄之,是亦不為至公也。
」 2均王緯薨。
〔緯,順宗子。
〕 3三月,有彗星出于張,〔彗,祥歲翻,又旋芮翻,又徐醉翻。
〕長八丈餘。
〔長,直亮翻。
〕任申,诏撤樂減膳,以一日之膳分充十日。
4夏,四月,甲辰,上對中書舍人、翰林學士兼侍書柳公權于便殿,〔柳公權先除翰林侍書學士,今以翰林學士兼侍書。
〕上舉衫袖示之曰:「此衣已三澣矣!」〔澣,戶管翻。
〕衆皆美上之儉德;公權獨無言,上問其故,對曰:「陛下貴為天子,富有四海,當進賢退不肖,納谏诤,明賞罰,乃可以緻雍熙。
服澣濯之衣,乃末節耳。
」上曰:「朕知舍人不應複為谏議,〔杜佑通典曰:中書舍人,文士之極任,朝廷之盛選,諸官莫得比。
〕以卿有诤臣風采,須屈卿為之。
」乙巳,以公權為谏議大夫,餘如故。
5戊戍,以翰林學士、工部侍郎陳夷行同平章事。
6六月,河陽軍亂,節度使李泳奔懷州;軍士焚府署,殺泳二子,大掠數日方止。
泳,長安市人,寓籍禁軍,以賂得方鎮,所至恃所交結,貪殘不法,其下不堪命,故作亂。
丁未,貶泳澧州長史。
〔澧州,京師東南一千八百九十三裡。
澧,音禮。
〕戊申,以左金吾将軍李執方為河陽節度使。
7秋,七月,癸亥,振武奏黨項三百餘帳剽掠逃去。
〔剽,匹妙翻;下同。
〕 8給事中韋溫為太子侍讀,晨詣東宮,日中乃得見,溫谏曰:「太子當雞鳴而起,問安視膳,〔記:文王之為世子,雞初鳴而衣服,至于寝門外,問内豎之禦者曰:「今日安否何如﹖」内豎曰:「安。
」文王乃喜。
其有不安節,則内豎以告文王,文王色憂,行不能正履。
至于複初,然後亦複初。
食上必在視寒暖之節。
史照曰:熟食曰饔,具食曰膳。
膳之為言善也。
〕不宜專事宴安!」太子不能用其言,〔為太子不令終張本。
」溫乃辭侍讀;章未,罷守本官。
〔考異曰:「兼太子侍讀,每晨至少陽院,午見太子。
溫雲雲,太子不能行其言。
溫稱疾,上不悅,改太常少卿。
未幾,拜給事中。
」按溫已為給事中,乃兼太子侍讀。
舊傳誤。
今從新傳。
〕 9振武突厥百五十帳叛,剽掠營田;戊寅,度使劉沔擊破之。
10八月,庚戍,以昭儀王氏為德妃,昭容楊氏為賢妃。
〔唐因隋制,有貴妃、淑妃、德妃、賢妃各一人,為夫人,正一品。
〕立敬宗之子休複為梁王,執中為襄王,言楊為杞王,成美為陳王。
癸醜,立皇子宗儉為蔣王。
〔蔣,古國名。
左傳:凡、蔣、邢、茅、胙、祭。
〕 11河陽軍士既逐李泳,日相扇,欲為亂。
九月,李執方索得首亂者七十餘人,〔索,山客翻。
〕悉斬之,餘黨分隸外鎮,然後定。
12冬,十月,國子監石經成。
〔劉昫曰:時上好文,鄭覃以宰臣判國子祭酒,依後漢蔡邕刊碑列于太學,創立石壁九經,諸儒校正訛謬。
上又俴翰林勒字官校字體,又乖師法。
故石經立後數十年,名儒皆不窺之,以為蕪累。
〕 13福建奏晉江百姓蕭弘稱太後族人,〔晉江,故晉安郡晉安縣地。
吳置東安縣,晉改曰晉安,隋改曰南安,開元八年分南安置晉江縣,帶泉州。
〕诏禦史台按之。
14戊申,以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李固言同平章事,充西川節度使。
15甲寅,禦史台奏蕭弘詐妄;诏遞歸鄉裡,〔令所過給食而遞歸也。
〕不之罪,冀得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