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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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紀六十一〔起阏逢攝提格(甲寅),盡強圉大荒落(丁巳),凡四年。
〕 文宗元聖昭獻孝皇帝中 太和八年〔(甲寅、八三四)〕 1春,正月,上疾小廖;丁巳,禦太和殿〔按閣本大明宮圖,入左銀台門稍北即太和殿,又西即清思殿。
〕見近臣,然神識耗減,不能複故。
2二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3夏,六月,丙戍,莒王纾薨。
〔纾,順宗子。
纾,山于翻。
〕 4上以久旱,诏求玫雨之方。
司門員外郎李中敏上表,以為:「仍歲大旱,非聖德不至,直以宋申錫之冤濫,〔宋申錫事見上卷五年。
〕鄭注之奸邪。
今緻雨之方,莫若斬注而雪申錫。
」表留中;中敏謝病歸東都。
〔考異曰:新、舊中敏傳皆雲六年夏上此疏。
今據開成紀事、太和摧兇記,皆雲八年六月。
又,中敏疏言申錫臨終。
按申錫去年七月卒,若六年則申錫尚在。
今從開成紀事。
〕 5郯王經薨。
〔經亦順宗子。
〕 6初,李仲言流象州,〔事見二百四十三卷敬宗寶曆元年。
〕遇赦,還東都。
會留守李逢吉思複入相,〔複,扶又翻。
〕仲言自言與鄭注善,逢吉使仲言厚賂之。
注引仲言見王守澄,守澄薦于上,雲仲言善易;上召見之。
時仲言有母服,難入禁中,乃使衣民服,〔衣,于既翻。
〕号王山人。
仲言儀狀秀偉,倜傥尚氣,〔倜,他曆翻;倜傥,不羁也;史照曰:卓異貌。
〕頗工文辭,有口辯,多權數。
上見之,大悅,以為奇士,待遇日隆。
〕〔考異曰:舊傳:「李訓初名仲言,居洛中。
李逢吉為留守,思入相。
訓揣知其意,即以奇計動之,自言與鄭注善。
逢吉遺訓金帛珍寶數百萬,令持入長安以賂注。
」又曰:「初,注構宋申錫事,帝深惡之,欲令京兆尹杖殺。
至是,以藥稍效,始善遇之。
」獻替記曰:「先是,上惡鄭注極甚,嘗謂樞密使曰:『卿知有善和端公,無歎京兆尹懦弱,不能斃于枯木!』開成紀事曰:「訓除名,流象州,會恩歸于東洛。
投谒諸處困乏,逢吉叱之不顧。
會鄭注賓副上黨,路經東都,于道投之,廣以古今義烈披述衷款。
注本兇邪,趨而附之,自此豁然相然諾,情契稠疊,及注微赴阙,訓随而到京,别第安置。
注因陳奏,言訓文學優盛無比,上納之。
太和八年三月,以布衣在翰林,注之援也。
」甘露記曰:「訓為人長大美貌,口辯無前,常以英雄自任。
會鄭注介上黨,出洛陽。
訓慨然太息曰:『當世操權力者握龊苛細,無足與言。
吾聞鄭注為人好義而求奇士,且通于内官,易為因緣。
』乃往說之。
注見訓大驚,如舊相識,遂結為死交。
及注赴阙,請訓行京師,為蔔居供給,日夕往來,乘間奏于上。
」按實錄,去年九月李款彈鄭注,雲「前邠州行軍司馬」,今年九月庚申,于守澄宣召鄭注對于浴堂門。
獻替記:「八年春暮,上對宰臣歎天下無名醫,便及鄭注精于服食。
或欲置于伎術,或欲令為神策判官,注皆不願此職。
守澄遂托從谏奏為行軍司馬。
」又雲:去歲春夏李仲言猶喪母,已潛入城,稱王山人,兩度對于含元殿。
今年八月十三日,欲與谏官。
至九月三日,鄭注自绛州至,便于宣徽對。
然則訓自去年已因注谒守澄,得見上。
注今年暮春後方從昭義辟。
然則訓舊與注善,去春已入長安見上,非注赴昭義時始定交,亦非去年十一月征注于潞州,又非訓随注到京也。
今從實錄、獻替記。
〕 仲言既除服,秋,八月,辛卯,上欲以仲言為谏官,置之翰林。
李德裕曰:「仲言向所為,計陛下必盡知之,豈宜置之近侍﹖」〔兩省官,皆近侍也。
〕上曰:「然豈不容其改過﹖」對曰:「臣聞惟顔回能不貳過。
彼聖賢之過,但思慮不至,或失中道耳。
至于仲言之惡,着于心本,安能悛改邪!」〔着,直略翻。
悛,醜緣翻。
心本,猶言心根也。
〕上曰:「李逢吉薦之,朕不欲食言。
」對曰:「逢吉身為宰相,乃薦奸邪以誤國,亦罪人也。
」上曰:「然則别除一官。
」對曰:「亦不可。
」上顧王涯,涯對曰:「可。
」得裕揮手止之,上回顧适見,色殊不而罷。
始,涯聞上欲用仲言,草谏疏極憤激;既而見上意堅,且畏其黨盛,遂中變。
尋以仲言為四門助教,〔四門助教,從八品。
〕給事中鄭肅、韓佽封還敕書。
〔佽,七四翻。
〕德裕将出中書,謂涯曰:「且喜給事中封敕!」涯即召肅、佽謂曰:「李公适留語,令二閣老不用封敕。
」〔留語,謂将出之時所留下言語也。
兩省官相呼曰閣老。
〕二人即行下,〔書讀而行下之也。
下,戶稼翻。
〕明日,以白德裕,德裕驚曰:「德裕不欲封還,當面聞,何必使人傳言!且有司封駁,〔駁,北角翻。
〕豈複禀宰相意邪!」〔複,扶又翻。
〕二人怅恨而去。
九月,辛亥,征昭義節度副使鄭注至京師。
〔去年鄭注出佐昭義軍,事見上卷。
〕王守澄、李仲言、鄭注皆惡李德裕,以山南西道節度使李宗闵與德裕不相悅,引宗闵以敵之。
壬戍,诏征宗闵于興元。
〔惡,烏路翻。
李宗闵出帥興元,見上卷元年。
興元府至京師一千二百二十三裡。
〕 7冬,十月,辛巳,幽州軍亂,逐節度使楊志誠及監軍李懷仵,〔仵,疑古翻。
〕推兵馬使史元忠主留務。
8庚寅,以李宗闵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
甲午,以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李德裕同平章事充山南西道節度使。
是日,以李仲言為翰林侍講學士。
給事中高铢、鄭肅、韓佽、谏議大夫郭承嘏、中書舍人權璩等争之,不能得。
承嘏,晞之孫;〔晞,郭子儀之子。
〕璩,德輿之子也。
〔權德輿,元和初為相。
璩,求于翻。
〕 9乙巳,貢院奏進士複試詩賦,從之。
〔唐尚書省在朱雀門北正街之東,自占一坊,六部附麗其旁。
省前一坊别有禮部南院,即貢院也。
罷詩賦見上卷上年。
李德裕罷相,故複之。
〕 10李德裕見上自陳,請留京師。
丙午,以德裕為兵部尚書。
11楊志誠過太原,李載義自毆擊,欲殺之,〔楊志誠逐載義見上卷五年。
毆,烏口翻。
〕幕僚谏救得免,殺其妻子及從行将卒;朝廷以載義有功,不問。
〔李載義有平滄景之功。
将,即亮翻。
〕載義母兄〔【張:「兄」作「死」。
】〕葬幽州,志誠發取其财。
載義奏乞取志誠心以祭母,不許。
12十一月,成德節度使王庭湊薨,軍中奉其子都知兵馬使元逵知留後。
元逵改父所為,事朝廷禮甚謹。
13史元忠獻楊志誠所造衮衣及諸僭物。
丁卯,流志誠于嶺南,道殺之。
14李宗闵言李德裕制命已行,不宜自便。
〔以德裕自請留京師也。
〕乙亥,複以德裕為鎮海節度使,不複兼平章事。
〔複,扶又翻。
〕時德裕、宗闵各有朋黨,互相擠援。
〔非其黨則相擠,同黨則相援。
擠,子西翻,又子細翻。
援,于元翻,又于眷翻。
〕上患之,每歎曰:「去河北賊易,去朝廷朋黨難!」〔去,羌呂翻;下同。
〕 臣光曰:夫君子小人之不相容,猶冰炭之不可同器而處也。
故君子得位則斥小人,小人得勢則排君子,此自然之理也。
然君子進賢退不肖,其處心也公,其指事也實;小人譽其所好,毀其所惡,〔處,昌呂翻。
譽,音餘。
好,呼到翻。
惡,烏路翻。
〕其處心也私,其指事也誣。
公且實者謂之正直,私且誣者謂之朋黨,在人主所以辨之耳。
是以明主在上:度德而叙位,量能而授官;〔荀卿子之言。
度,徒洛翻。
量,音良。
〕有功者賞,有罪者刑;奸不能惑,佞不能移。
夫如是,則朋黨何自而生哉!彼昏主則不然。
明不能燭,強不能斷;〔斷,丁亂翻。
〕邪正并進,毀譽交至;取舍不在于己,威福潛移于人。
于是讒慝得志而朋黨之議與矣。
夫木腐而蠹生,酰酸而菓集,〔菓,而銳翻。
〕故朝廷有朋黨,則人主當自咎而不當以咎群臨也。
文宗苟患群臣之朋黨,何不察其所毀譽者為實,為誣,〔譽,音餘。
〕所進退者為賢,為不肖,其心為公,為私,其人為君子,為小人!苟實也,賢也,公也,君子也,匪徒用其言,又當進之;誣也,不肖也,私也,小人也,匪徒棄其言,又當刑之。
如是,雖驅之使為朋黨,孰敢哉!釋是不為,乃怨群臣之難治,〔治,直之翻。
〕是猶不種不芸而怨田之蕪也。
朝中之黨且不能去,況河北賊乎!〔溫公此論為熙、豐發也。
〕 15丙子,李仲言請改名訓。
16幽州奏莫州軍亂,刺史張元泛不知所在。
17十二月,己卯,以昭義節度副使鄭注為太仆卿。
郭承嘏累上疏言其不可,上不聽。
于是注詐上表固辭,上遣中使再以告身賜之,不受。
〔史極言鄭注之奸狀。
〕 18癸未,以史元忠為盧龍留後。
〔考異曰:實錄:十一月,鎮州奏幽州留後史元忠為瀛莫三軍逐出,不知所在。
後不言元忠複歸幽州,而至此有新命,蓋因莫州軍亂,鎮州承傳聞之誤而奏之耳。
〕 19初,宋申錫與禦史中丞宇文鼎受密诏誅鄭注,使京兆尹王璠掩捕之。
璠密以堂帖示王守澄,〔帖由政事堂出,故謂之堂帖。
璠,孚袁翻。
〕注由是得免,深德璠。
璠又與李訓善,于是訓、注共薦之,自浙西觀察使征為尚書左丞。
〔王璠之險躁自可以得禍,史言其預甘露之難亦有所自來。
〕 九年〔(乙卯、八三五)〕 1春,正月,乙卯,以王元逵為成德節度使。
2巢公湊薨,追贈齊王。
〔漳王湊貶巢公,事見上卷五年。
〕 3鄭注上言秦地有災,宜興役以禳之。
辛卯,發左、右神策千五百人浚曲江及昆明池。
〔雍錄:唐曲江本秦隑州,至漢為樂遊苑,基地最高,四望寬敞。
隋營京城,宇文恺以其地在京城東南隅,地高不便,故阙此地不為居人坊巷,而鑿為池以厭勝之。
又會黃渠水自城外南來,故隋世遂從城外包之,入城為芙蓉池,且為芙蓉園也。
漢武帝時,池周回六裡餘,唐周七裡,占地三十頃,又加展拓矣。
其地在成東南升道坊龍華寺之南。
昆明池,漢武帝所鑿,在長安西南,周回四十裡。
三輔故事曰:池周三百二十頃。
長安志曰:今為民田。
夫既可以為民田,則非有水之地矣。
然則漢于何居水也﹖長安志引水經曰:交水西至石碣,武帝穿昆明池所造。
有石闼堰,在縣西南三十二裡。
則昆明之周三百餘頃者,用此堰之水也。
昆明基高,故其下流尚可壅激以為都城之用。
于是并城疏别三派,城内外皆賴之。
此池仍在。
括地志曰:豐鎬二水皆已堰入昆明池,無複流派。
括地志作于太宗之世,則唐初仍自壅堰不廢,至文宗而猶嘗加浚也。
然則圖經之作當在文宗後,故竭而為田也。
〕 4三月,冀王絿薨。
〔絿,順宗子。
〕 5丙辰,以史元忠為盧龍節度使。
6初,李德裕為浙西觀察使,漳王傅母杜仲陽坐宋申錫事放歸金陵,诏德裕存處之。
會德裕已離浙西,〔傅母,女師也。
處,昌呂翻。
離,力智翻。
〕牒留後李蟾使如诏旨。
〔德裕自浙西征見上卷三年,鎮蜀見四年,宋申錫事見五年。
系年差殊,當考。
〕至是,左丞王璠、戶部侍郎李漢奏德裕厚賂仲陽,陰結漳王,圖為不軌。
上怒甚,召宰相及璠、漢、鄭注等面質之。
璠、漢等極口誣之,路隋曰:「德裕不至有此。
果如所言,臣亦應得罪!」言者稍息。
夏,四月,以德裕為賓客分司。
7癸巳,以鄭注守太仆卿,兼禦史大夫,注始受之,仍舉倉部員外郎李款自代曰:「加臣之罪,雖于理而無辜;在款之誠,乃事君而盡節。
」〔款奏注見上卷上年。
考異:甘露記曰:「時論或雲款外沽直名而陰事注。
」按款彈注之文皆讦其隐慝,豈有于人如此而能陰與之合乎!此皆當時庸人見注舉款自代,遂有此疑
〕 文宗元聖昭獻孝皇帝中 太和八年〔(甲寅、八三四)〕 1春,正月,上疾小廖;丁巳,禦太和殿〔按閣本大明宮圖,入左銀台門稍北即太和殿,又西即清思殿。
〕見近臣,然神識耗減,不能複故。
2二月,壬午朔,日有食之。
3夏,六月,丙戍,莒王纾薨。
〔纾,順宗子。
纾,山于翻。
〕 4上以久旱,诏求玫雨之方。
司門員外郎李中敏上表,以為:「仍歲大旱,非聖德不至,直以宋申錫之冤濫,〔宋申錫事見上卷五年。
〕鄭注之奸邪。
今緻雨之方,莫若斬注而雪申錫。
」表留中;中敏謝病歸東都。
〔考異曰:新、舊中敏傳皆雲六年夏上此疏。
今據開成紀事、太和摧兇記,皆雲八年六月。
又,中敏疏言申錫臨終。
按申錫去年七月卒,若六年則申錫尚在。
今從開成紀事。
〕 5郯王經薨。
〔經亦順宗子。
〕 6初,李仲言流象州,〔事見二百四十三卷敬宗寶曆元年。
〕遇赦,還東都。
會留守李逢吉思複入相,〔複,扶又翻。
〕仲言自言與鄭注善,逢吉使仲言厚賂之。
注引仲言見王守澄,守澄薦于上,雲仲言善易;上召見之。
時仲言有母服,難入禁中,乃使衣民服,〔衣,于既翻。
〕号王山人。
仲言儀狀秀偉,倜傥尚氣,〔倜,他曆翻;倜傥,不羁也;史照曰:卓異貌。
〕頗工文辭,有口辯,多權數。
上見之,大悅,以為奇士,待遇日隆。
〕〔考異曰:舊傳:「李訓初名仲言,居洛中。
李逢吉為留守,思入相。
訓揣知其意,即以奇計動之,自言與鄭注善。
逢吉遺訓金帛珍寶數百萬,令持入長安以賂注。
」又曰:「初,注構宋申錫事,帝深惡之,欲令京兆尹杖殺。
至是,以藥稍效,始善遇之。
」獻替記曰:「先是,上惡鄭注極甚,嘗謂樞密使曰:『卿知有善和端公,無歎京兆尹懦弱,不能斃于枯木!』開成紀事曰:「訓除名,流象州,會恩歸于東洛。
投谒諸處困乏,逢吉叱之不顧。
會鄭注賓副上黨,路經東都,于道投之,廣以古今義烈披述衷款。
注本兇邪,趨而附之,自此豁然相然諾,情契稠疊,及注微赴阙,訓随而到京,别第安置。
注因陳奏,言訓文學優盛無比,上納之。
太和八年三月,以布衣在翰林,注之援也。
」甘露記曰:「訓為人長大美貌,口辯無前,常以英雄自任。
會鄭注介上黨,出洛陽。
訓慨然太息曰:『當世操權力者握龊苛細,無足與言。
吾聞鄭注為人好義而求奇士,且通于内官,易為因緣。
』乃往說之。
注見訓大驚,如舊相識,遂結為死交。
及注赴阙,請訓行京師,為蔔居供給,日夕往來,乘間奏于上。
」按實錄,去年九月李款彈鄭注,雲「前邠州行軍司馬」,今年九月庚申,于守澄宣召鄭注對于浴堂門。
獻替記:「八年春暮,上對宰臣歎天下無名醫,便及鄭注精于服食。
或欲置于伎術,或欲令為神策判官,注皆不願此職。
守澄遂托從谏奏為行軍司馬。
」又雲:去歲春夏李仲言猶喪母,已潛入城,稱王山人,兩度對于含元殿。
今年八月十三日,欲與谏官。
至九月三日,鄭注自绛州至,便于宣徽對。
然則訓自去年已因注谒守澄,得見上。
注今年暮春後方從昭義辟。
然則訓舊與注善,去春已入長安見上,非注赴昭義時始定交,亦非去年十一月征注于潞州,又非訓随注到京也。
今從實錄、獻替記。
〕 仲言既除服,秋,八月,辛卯,上欲以仲言為谏官,置之翰林。
李德裕曰:「仲言向所為,計陛下必盡知之,豈宜置之近侍﹖」〔兩省官,皆近侍也。
〕上曰:「然豈不容其改過﹖」對曰:「臣聞惟顔回能不貳過。
彼聖賢之過,但思慮不至,或失中道耳。
至于仲言之惡,着于心本,安能悛改邪!」〔着,直略翻。
悛,醜緣翻。
心本,猶言心根也。
〕上曰:「李逢吉薦之,朕不欲食言。
」對曰:「逢吉身為宰相,乃薦奸邪以誤國,亦罪人也。
」上曰:「然則别除一官。
」對曰:「亦不可。
」上顧王涯,涯對曰:「可。
」得裕揮手止之,上回顧适見,色殊不而罷。
始,涯聞上欲用仲言,草谏疏極憤激;既而見上意堅,且畏其黨盛,遂中變。
尋以仲言為四門助教,〔四門助教,從八品。
〕給事中鄭肅、韓佽封還敕書。
〔佽,七四翻。
〕德裕将出中書,謂涯曰:「且喜給事中封敕!」涯即召肅、佽謂曰:「李公适留語,令二閣老不用封敕。
」〔留語,謂将出之時所留下言語也。
兩省官相呼曰閣老。
〕二人即行下,〔書讀而行下之也。
下,戶稼翻。
〕明日,以白德裕,德裕驚曰:「德裕不欲封還,當面聞,何必使人傳言!且有司封駁,〔駁,北角翻。
〕豈複禀宰相意邪!」〔複,扶又翻。
〕二人怅恨而去。
九月,辛亥,征昭義節度副使鄭注至京師。
〔去年鄭注出佐昭義軍,事見上卷。
〕王守澄、李仲言、鄭注皆惡李德裕,以山南西道節度使李宗闵與德裕不相悅,引宗闵以敵之。
壬戍,诏征宗闵于興元。
〔惡,烏路翻。
李宗闵出帥興元,見上卷元年。
興元府至京師一千二百二十三裡。
〕 7冬,十月,辛巳,幽州軍亂,逐節度使楊志誠及監軍李懷仵,〔仵,疑古翻。
〕推兵馬使史元忠主留務。
8庚寅,以李宗闵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
甲午,以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李德裕同平章事充山南西道節度使。
是日,以李仲言為翰林侍講學士。
給事中高铢、鄭肅、韓佽、谏議大夫郭承嘏、中書舍人權璩等争之,不能得。
承嘏,晞之孫;〔晞,郭子儀之子。
〕璩,德輿之子也。
〔權德輿,元和初為相。
璩,求于翻。
〕 9乙巳,貢院奏進士複試詩賦,從之。
〔唐尚書省在朱雀門北正街之東,自占一坊,六部附麗其旁。
省前一坊别有禮部南院,即貢院也。
罷詩賦見上卷上年。
李德裕罷相,故複之。
〕 10李德裕見上自陳,請留京師。
丙午,以德裕為兵部尚書。
11楊志誠過太原,李載義自毆擊,欲殺之,〔楊志誠逐載義見上卷五年。
毆,烏口翻。
〕幕僚谏救得免,殺其妻子及從行将卒;朝廷以載義有功,不問。
〔李載義有平滄景之功。
将,即亮翻。
〕載義母兄〔【張:「兄」作「死」。
】〕葬幽州,志誠發取其财。
載義奏乞取志誠心以祭母,不許。
12十一月,成德節度使王庭湊薨,軍中奉其子都知兵馬使元逵知留後。
元逵改父所為,事朝廷禮甚謹。
13史元忠獻楊志誠所造衮衣及諸僭物。
丁卯,流志誠于嶺南,道殺之。
14李宗闵言李德裕制命已行,不宜自便。
〔以德裕自請留京師也。
〕乙亥,複以德裕為鎮海節度使,不複兼平章事。
〔複,扶又翻。
〕時德裕、宗闵各有朋黨,互相擠援。
〔非其黨則相擠,同黨則相援。
擠,子西翻,又子細翻。
援,于元翻,又于眷翻。
〕上患之,每歎曰:「去河北賊易,去朝廷朋黨難!」〔去,羌呂翻;下同。
〕 臣光曰:夫君子小人之不相容,猶冰炭之不可同器而處也。
故君子得位則斥小人,小人得勢則排君子,此自然之理也。
然君子進賢退不肖,其處心也公,其指事也實;小人譽其所好,毀其所惡,〔處,昌呂翻。
譽,音餘。
好,呼到翻。
惡,烏路翻。
〕其處心也私,其指事也誣。
公且實者謂之正直,私且誣者謂之朋黨,在人主所以辨之耳。
是以明主在上:度德而叙位,量能而授官;〔荀卿子之言。
度,徒洛翻。
量,音良。
〕有功者賞,有罪者刑;奸不能惑,佞不能移。
夫如是,則朋黨何自而生哉!彼昏主則不然。
明不能燭,強不能斷;〔斷,丁亂翻。
〕邪正并進,毀譽交至;取舍不在于己,威福潛移于人。
于是讒慝得志而朋黨之議與矣。
夫木腐而蠹生,酰酸而菓集,〔菓,而銳翻。
〕故朝廷有朋黨,則人主當自咎而不當以咎群臨也。
文宗苟患群臣之朋黨,何不察其所毀譽者為實,為誣,〔譽,音餘。
〕所進退者為賢,為不肖,其心為公,為私,其人為君子,為小人!苟實也,賢也,公也,君子也,匪徒用其言,又當進之;誣也,不肖也,私也,小人也,匪徒棄其言,又當刑之。
如是,雖驅之使為朋黨,孰敢哉!釋是不為,乃怨群臣之難治,〔治,直之翻。
〕是猶不種不芸而怨田之蕪也。
朝中之黨且不能去,況河北賊乎!〔溫公此論為熙、豐發也。
〕 15丙子,李仲言請改名訓。
16幽州奏莫州軍亂,刺史張元泛不知所在。
17十二月,己卯,以昭義節度副使鄭注為太仆卿。
郭承嘏累上疏言其不可,上不聽。
于是注詐上表固辭,上遣中使再以告身賜之,不受。
〔史極言鄭注之奸狀。
〕 18癸未,以史元忠為盧龍留後。
〔考異曰:實錄:十一月,鎮州奏幽州留後史元忠為瀛莫三軍逐出,不知所在。
後不言元忠複歸幽州,而至此有新命,蓋因莫州軍亂,鎮州承傳聞之誤而奏之耳。
〕 19初,宋申錫與禦史中丞宇文鼎受密诏誅鄭注,使京兆尹王璠掩捕之。
璠密以堂帖示王守澄,〔帖由政事堂出,故謂之堂帖。
璠,孚袁翻。
〕注由是得免,深德璠。
璠又與李訓善,于是訓、注共薦之,自浙西觀察使征為尚書左丞。
〔王璠之險躁自可以得禍,史言其預甘露之難亦有所自來。
〕 九年〔(乙卯、八三五)〕 1春,正月,乙卯,以王元逵為成德節度使。
2巢公湊薨,追贈齊王。
〔漳王湊貶巢公,事見上卷五年。
〕 3鄭注上言秦地有災,宜興役以禳之。
辛卯,發左、右神策千五百人浚曲江及昆明池。
〔雍錄:唐曲江本秦隑州,至漢為樂遊苑,基地最高,四望寬敞。
隋營京城,宇文恺以其地在京城東南隅,地高不便,故阙此地不為居人坊巷,而鑿為池以厭勝之。
又會黃渠水自城外南來,故隋世遂從城外包之,入城為芙蓉池,且為芙蓉園也。
漢武帝時,池周回六裡餘,唐周七裡,占地三十頃,又加展拓矣。
其地在成東南升道坊龍華寺之南。
昆明池,漢武帝所鑿,在長安西南,周回四十裡。
三輔故事曰:池周三百二十頃。
長安志曰:今為民田。
夫既可以為民田,則非有水之地矣。
然則漢于何居水也﹖長安志引水經曰:交水西至石碣,武帝穿昆明池所造。
有石闼堰,在縣西南三十二裡。
則昆明之周三百餘頃者,用此堰之水也。
昆明基高,故其下流尚可壅激以為都城之用。
于是并城疏别三派,城内外皆賴之。
此池仍在。
括地志曰:豐鎬二水皆已堰入昆明池,無複流派。
括地志作于太宗之世,則唐初仍自壅堰不廢,至文宗而猶嘗加浚也。
然則圖經之作當在文宗後,故竭而為田也。
〕 4三月,冀王絿薨。
〔絿,順宗子。
〕 5丙辰,以史元忠為盧龍節度使。
6初,李德裕為浙西觀察使,漳王傅母杜仲陽坐宋申錫事放歸金陵,诏德裕存處之。
會德裕已離浙西,〔傅母,女師也。
處,昌呂翻。
離,力智翻。
〕牒留後李蟾使如诏旨。
〔德裕自浙西征見上卷三年,鎮蜀見四年,宋申錫事見五年。
系年差殊,當考。
〕至是,左丞王璠、戶部侍郎李漢奏德裕厚賂仲陽,陰結漳王,圖為不軌。
上怒甚,召宰相及璠、漢、鄭注等面質之。
璠、漢等極口誣之,路隋曰:「德裕不至有此。
果如所言,臣亦應得罪!」言者稍息。
夏,四月,以德裕為賓客分司。
7癸巳,以鄭注守太仆卿,兼禦史大夫,注始受之,仍舉倉部員外郎李款自代曰:「加臣之罪,雖于理而無辜;在款之誠,乃事君而盡節。
」〔款奏注見上卷上年。
考異:甘露記曰:「時論或雲款外沽直名而陰事注。
」按款彈注之文皆讦其隐慝,豈有于人如此而能陰與之合乎!此皆當時庸人見注舉款自代,遂有此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