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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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元稹,請「遺客王昭、于友明〔考異曰:實錄作「于啟明」,舊元稹傳作「王友明」。
今從實錄之初及新書。
〕間說賊黨;使出元翼。
〔間,古苋翻。
說,式芮翻。
〕仍賂兵、吏部令史僞出告身二十通,〔文官告身,賂吏部令吏僞為之;武官告身,賂兵部令史僞為之。
〕令以便宜給賜。
」稹皆然之。
〔元稹方圖進取,而先與兵、吏部令史為僞,曾是以為相業乎!〕有李賞者,知其謀,乃告裴度,雲方為稹結客刺度,〔為,于僞翻。
〕度隐而不發。
賞詣左神策告其事。
〔考異曰:舊裴度傳曰:「初,度與李逢吉素不協。
度自太原入朝,而惡度者以逢吉善于陰計,足能構度,乃自襄陽召逢吉入朝為兵部尚書。
度既複知政事,而魏弘簡、劉承偕之黨在禁中,逢吉用族子仲言之謀,因鑒人鄭注與中尉王守澄交結,内官皆為之助。
五月,左神策軍奏:『告事人李賞稱,于方受元稹所使,結客欲刺裴度。
』」按惡度者不過元稹與宦官,彼欲害度,其術甚多,何必召逢吉!又如所謀,則稹當獲罪,非所以害度也。
又逢吉若使李黨告之,下禦史按鞫,賞急,必連引逢吉,非所以自謀也。
蓋賞自告耳,非逢吉教令也。
〕丁已,诏左仆射韓臯等鞫之。
25戊午,幽州節度使朱克融進馬萬匹,羊十萬口,而表雲先請其直充犒賞。
〔史言朱克融玩弄朝廷。
〕 26三司按于方刺裴度事,皆無驗。
六月,甲子,度及元稹皆罷相,度為右仆射,稹為同州刺史;以兵部尚書李逢吉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
27黨項寇靈州。
渭北,掠官馬。
〔先寇靈州,遂及渭北也。
〕 28谏官上言:「裴度無罪,不當免相。
元稹與于方為邪謀,責之太輕。
」上不得已,壬申,削稹長春宮使。
〔長春宮在同州,元稹以出刺兼使,今削之。
〕 29吐蕃寇靈武。
30庚辰,鹽州奏黨項都督拔跋萬誠請降。
〔黨,底郎翻。
「拔跋」,當作「托跋」。
降,戶江翻。
〕 32壬午,吐蕃寇鹽州。
33戊子,複置邕管經略使。
〔複,扶又翻。
〕 33初,張弘靖為宣武節度使,〔弘靖代韓弘見上卷憲宗元和十四年。
〕屢賞以悅軍士,府庫虛竭。
李願繼之,性奢侈,賞勞既薄于弘靖時,〔勞,力到翻。
〕又峻威刑,軍士不悅。
願以其妻弟窦瑗典宿直兵,瑗驕貪;軍中惡之。
〔惡,烏路翻。
〕牙将李臣則等作亂,秋,七月,壬辰夜,即帳中斬瑗頭,因大呼,〔呼,火故翻。
〕府中響應。
願與一子踰城奔鄭州。
〔汴州西至鄭州一百五十裡。
〕亂兵殺其妻,推都押牙李硴為留後。
〔硴,古拜翻。
考異曰:實錄:「戊戌,汴州監軍使奏:六月四日夜,軍亂,節度使李願踰城以遁。
」新紀亦雲:「六月癸亥,李硴反,逐李願。
」按李願若以六月四日夜被逐,不應至此月十日方奏到京師。
疑實錄「十」字誤為「六」。
舊紀止用此奏到日,今從願傳「七月四日」。
〕 34丙申,宋王結薨。
〔結,順宗子。
〕 戊戌,宣武監軍奏軍亂。
庚子,李自奏已權知留後。
乙已,诏二省官與宰相議汴州事,〔三省官,自遺、補、舍人、丞、郎以上。
〕皆以為宜如河北故事,授李硴節。
李逢吉曰:「河北之事,蓋非獲已。
今若并汴州棄之,則是江、淮以南皆非國家有也。
」杜元穎、張平叔争之曰:「柰何惜數尺之節,不愛一方之死乎!」議未決,會宋、亳、颍三州〔【章:十二行本「州」下有「刺史」二字;乙十一行本同。
】〕各上奏,請别命帥。
〔三州,皆宣武巡屬。
帥,所類翻。
〕上大喜,以逢吉議為然,遺中使詣三州宣慰。
逢吉因請「以将軍征硴入朝,以義成節度使韓充鎮宣武。
充,弘之弟,素寬厚得衆心。
〔韓弘鎮宣武二十年餘年,将士懷之,其弟又以寬厚得衆,故逢吉請以代硴。
〕脫硴旅拒,則命徐、許兩軍攻其左右而滑軍蹙其北,〔徐帥,不智興。
許帥,李光顔。
〕充必得入矣。
」上皆從之。
丙午,貶李願為随州刺史,〔随州,古随國,漢為随縣,江左為随郡,西魏置随州,京師東南一千三百八十八裡。
〕以韓充為宣武節度兼義成節度使。
征李硴為右金吾将軍,硴不奏诏。
宋州刺史高承簡斬其使者,硴遺兵二千攻之,陷甯陵、襄邑。
〔宋州,西至汴州二日八十五裡。
甯陵,州西四十五裡。
襄邑,州西微北。
〕宋州有三城,賊已陷其南城,承簡保北二城,與賊十餘戰。
癸醜,忠武節度使李光顔将兵二萬五千讨李硴,屯尉氏。
〔尉氏,在汴州西南,許州東北。
〕兖海節度使曹華聞硴作亂,不俟诏,即發兵讨之。
硴遺兵三千人攻宋州,适至城下,丙辰,華逆擊,破之。
丁已,李光顔敗宣武兵于尉氏,〔敗,補邁翻;下同。
〕斬獲二千餘人。
36八月,辛酉,大理卿劉元鼎自吐蕃還。
〔元鼎去年使吐蕃。
〕 37甲子,韓充入汴境,軍于千塔。
〔千塔,當在汴州北。
〕武甯節度使王智興與高承簡共破宣武兵,斬首千餘級,餘衆遁去。
壬甲,韓充敗宣武兵于郭橋,〔九域志:汴州祥府縣有郭橋鎮。
〕斬首千餘級,進軍萬勝。
〔九域志:汴州中牟縣有萬勝鎮。
〕 初,李硴既為留後,以都知兵馬使李質為腹心;及硴除将軍,不奏诏,質屢谏不聽。
會硴疽發于首,遺李臣則等将兵拒李光顔于尉氏。
既而官軍四集,兵屢敗,硴疾甚,悉以軍事屬李質,〔屬,之欲翻。
〕卧于家。
丙子,質與監軍姚文壽擒硴,殺之;詐為硴牒,追臣則等,至,皆斬之;執硴四子送京師。
韓充未至,質權知軍務,時牙兵三千人,日給酒食,物力不能支。
質曰:「若韓公始至而罷之,則人情大去矣!不可留此弊以遺吾師。
」〔遺,唯季翻。
帥,所類翻。
〕即命罷給而後迎充。
丁醜,充入汴。
癸未,以韓充專為宣武節度使,以曹華為義成節度使,高承簡為兖、海、沂、密節度使,加李光顔兼侍中,以李質為右金吾将軍。
韓充既視事,人心粗定,乃密籍軍中為惡者千餘人,一朝,并父母妻子悉逐之,曰:「敢少留境内者斬。
」于是軍政大治。
〔除亂而去其根,則亂無從生矣。
治,直吏翻。
〕 38九月,戊子朔,浙西觀察使京兆窦易直〔易,弋豉翻。
〕奏大将王國清作亂,伏誅。
初,易直聞汴州亂而懼,欲散金帛以賞軍士,或曰:「賞之無名,恐益生疑。
」乃止。
而外已有知之者,故國清作亂;易直讨擒之,并殺其黨二百餘人。
〔考異曰:舊易直傳曰:「時江、淮旱,水淺,轉運司錢帛委積,不能漕。
國清指以為賞,激諷州兵謀亂。
先事有告者,乃收國清下獄,其黨數千大呼,入獄中篡取國清而出之,因欲大剽。
易直登樓謂将吏曰:『能誅為亂者,每獲一人,賞千萬。
』衆喜,倒戈擊亂黨,擒國清等三百餘人,皆斬之」今從實錄。
〕 39德州刺史王稷,承父锷餘赀,家富厚;橫海節度使李景略利其财,〔李景略,當作李全略。
〕丙申,密教軍士殺稷,屠其家,納其女為妾,以軍亂聞。
〔象有齒而焚其身,賄也。
王锷僅能免其身而禍锺其子,君子是以知守富之難!〕 40朝廷之讨李硴也,遺司門郎中韋文恪宣忍魏博,史憲誠表請授硴旌節,又于黎陽築馬頭,為渡河之勢,〔附河岸築土植木夾之至水次,以便兵馬入船,謂之馬頭。
〕見文恪,辭禮倨慢;及聞硴死,辭禮頓恭,曰:「憲誠,胡人,譬如狗,雖被捶擊,終不離主耳。
」〔捶,比橤翻。
離,力智翻。
〕 41冬,十一月,庚午,皇太後幸華清宮。
辛未,上自複道幸華清宮,遂畋于骊山,即日還宮。
太後數日乃返。
42丙子,集王缃薨。
〔缃,順宗子。
〕 43庚辰,上與宦者擊球于禁中,有宦者墜馬,上驚,因得風疾,不能履地,自是人不聞上起居;宰相屢乞人見,不報。
裴度三上疏請立太子,且請入見。
〔見,賢遍翻。
〕十二月,辛卯,上見群臣于紫宸殿,禦大繩床,〔程大昌演繁露曰:今之交床,制本自虜來,始名胡床。
隋以谶有故,改名交床。
唐穆宗于紫宸殿禦大繩床見群臣,則又名繩床矣。
餘按交床、繩床,今人家有之,然二物也。
交床以木交午為足,足前後皆施橫木,平其底,使錯之地而安;足之上諯,其前後亦施橫木而平其上,橫木列竅以穿繩縧,使之可坐。
足交午處複為圓,穿貫之以鐵,斂之可挾,放之可坐;以其足交,故曰交床。
繩床,以闆為之,人坐其上,其廣前可容膝,後有靠背,左右有托手,可以閣臂,其下四足着地。
〕悉去左右衛官,〔去,羌呂翻。
〕獨宦者十餘人侍側,人情稍安。
李逢吉進言:「景王已長,請立為太子。
」裴度請速下诏,副天下望。
〔【章:十二行本「既」上有「上無言」三字;乙十一行本同;退齋校同;張校同,雲無注本亦無。
】〕而兩省官亦繼有請太子者。
癸已,诏立景王湛為皇太子。
〔考異曰:劉轲牛羊曆曰:「穆宗不愈,宰臣議立敬宗為皇太子。
時牛僧孺獨懷異圖,欲占諸子。
僧孺乃昌言于朝曰:『梁守謙、王守澄将不利于上。
』又使楊虞卿、漢公輩宣言于外曰:『王守澄欲謀廢立。
』又令其徒于街衢門牆上施牓,每于穆宗行幸處路傍或苑内草間削白而書之,冀謀大亂,其兇險如此。
」此出于朋黨之言,不足信也。
〕上矣浸瘳。
44是歲,初行宣明曆。
〔憲宗即位,司天徐昂上新曆曰:「觀象起元和二年用之,然無蔀章之數,至于發斂啟閉之候,循用舊法,測驗不合。
」上立,以累世缵緒,必更曆紀,乃诏日官改撰曆,名曰宣明。
其氣朔發斂、日躔月離,皆因大衍舊術,晷漏交會,則稍增損之。
〕
今從實錄之初及新書。
〕間說賊黨;使出元翼。
〔間,古苋翻。
說,式芮翻。
〕仍賂兵、吏部令史僞出告身二十通,〔文官告身,賂吏部令吏僞為之;武官告身,賂兵部令史僞為之。
〕令以便宜給賜。
」稹皆然之。
〔元稹方圖進取,而先與兵、吏部令史為僞,曾是以為相業乎!〕有李賞者,知其謀,乃告裴度,雲方為稹結客刺度,〔為,于僞翻。
〕度隐而不發。
賞詣左神策告其事。
〔考異曰:舊裴度傳曰:「初,度與李逢吉素不協。
度自太原入朝,而惡度者以逢吉善于陰計,足能構度,乃自襄陽召逢吉入朝為兵部尚書。
度既複知政事,而魏弘簡、劉承偕之黨在禁中,逢吉用族子仲言之謀,因鑒人鄭注與中尉王守澄交結,内官皆為之助。
五月,左神策軍奏:『告事人李賞稱,于方受元稹所使,結客欲刺裴度。
』」按惡度者不過元稹與宦官,彼欲害度,其術甚多,何必召逢吉!又如所謀,則稹當獲罪,非所以害度也。
又逢吉若使李黨告之,下禦史按鞫,賞急,必連引逢吉,非所以自謀也。
蓋賞自告耳,非逢吉教令也。
〕丁已,诏左仆射韓臯等鞫之。
25戊午,幽州節度使朱克融進馬萬匹,羊十萬口,而表雲先請其直充犒賞。
〔史言朱克融玩弄朝廷。
〕 26三司按于方刺裴度事,皆無驗。
六月,甲子,度及元稹皆罷相,度為右仆射,稹為同州刺史;以兵部尚書李逢吉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
27黨項寇靈州。
渭北,掠官馬。
〔先寇靈州,遂及渭北也。
〕 28谏官上言:「裴度無罪,不當免相。
元稹與于方為邪謀,責之太輕。
」上不得已,壬申,削稹長春宮使。
〔長春宮在同州,元稹以出刺兼使,今削之。
〕 29吐蕃寇靈武。
30庚辰,鹽州奏黨項都督拔跋萬誠請降。
〔黨,底郎翻。
「拔跋」,當作「托跋」。
降,戶江翻。
〕 32壬午,吐蕃寇鹽州。
33戊子,複置邕管經略使。
〔複,扶又翻。
〕 33初,張弘靖為宣武節度使,〔弘靖代韓弘見上卷憲宗元和十四年。
〕屢賞以悅軍士,府庫虛竭。
李願繼之,性奢侈,賞勞既薄于弘靖時,〔勞,力到翻。
〕又峻威刑,軍士不悅。
願以其妻弟窦瑗典宿直兵,瑗驕貪;軍中惡之。
〔惡,烏路翻。
〕牙将李臣則等作亂,秋,七月,壬辰夜,即帳中斬瑗頭,因大呼,〔呼,火故翻。
〕府中響應。
願與一子踰城奔鄭州。
〔汴州西至鄭州一百五十裡。
〕亂兵殺其妻,推都押牙李硴為留後。
〔硴,古拜翻。
考異曰:實錄:「戊戌,汴州監軍使奏:六月四日夜,軍亂,節度使李願踰城以遁。
」新紀亦雲:「六月癸亥,李硴反,逐李願。
」按李願若以六月四日夜被逐,不應至此月十日方奏到京師。
疑實錄「十」字誤為「六」。
舊紀止用此奏到日,今從願傳「七月四日」。
〕 34丙申,宋王結薨。
〔結,順宗子。
〕 戊戌,宣武監軍奏軍亂。
庚子,李自奏已權知留後。
乙已,诏二省官與宰相議汴州事,〔三省官,自遺、補、舍人、丞、郎以上。
〕皆以為宜如河北故事,授李硴節。
李逢吉曰:「河北之事,蓋非獲已。
今若并汴州棄之,則是江、淮以南皆非國家有也。
」杜元穎、張平叔争之曰:「柰何惜數尺之節,不愛一方之死乎!」議未決,會宋、亳、颍三州〔【章:十二行本「州」下有「刺史」二字;乙十一行本同。
】〕各上奏,請别命帥。
〔三州,皆宣武巡屬。
帥,所類翻。
〕上大喜,以逢吉議為然,遺中使詣三州宣慰。
逢吉因請「以将軍征硴入朝,以義成節度使韓充鎮宣武。
充,弘之弟,素寬厚得衆心。
〔韓弘鎮宣武二十年餘年,将士懷之,其弟又以寬厚得衆,故逢吉請以代硴。
〕脫硴旅拒,則命徐、許兩軍攻其左右而滑軍蹙其北,〔徐帥,不智興。
許帥,李光顔。
〕充必得入矣。
」上皆從之。
丙午,貶李願為随州刺史,〔随州,古随國,漢為随縣,江左為随郡,西魏置随州,京師東南一千三百八十八裡。
〕以韓充為宣武節度兼義成節度使。
征李硴為右金吾将軍,硴不奏诏。
宋州刺史高承簡斬其使者,硴遺兵二千攻之,陷甯陵、襄邑。
〔宋州,西至汴州二日八十五裡。
甯陵,州西四十五裡。
襄邑,州西微北。
〕宋州有三城,賊已陷其南城,承簡保北二城,與賊十餘戰。
癸醜,忠武節度使李光顔将兵二萬五千讨李硴,屯尉氏。
〔尉氏,在汴州西南,許州東北。
〕兖海節度使曹華聞硴作亂,不俟诏,即發兵讨之。
硴遺兵三千人攻宋州,适至城下,丙辰,華逆擊,破之。
丁已,李光顔敗宣武兵于尉氏,〔敗,補邁翻;下同。
〕斬獲二千餘人。
36八月,辛酉,大理卿劉元鼎自吐蕃還。
〔元鼎去年使吐蕃。
〕 37甲子,韓充入汴境,軍于千塔。
〔千塔,當在汴州北。
〕武甯節度使王智興與高承簡共破宣武兵,斬首千餘級,餘衆遁去。
壬甲,韓充敗宣武兵于郭橋,〔九域志:汴州祥府縣有郭橋鎮。
〕斬首千餘級,進軍萬勝。
〔九域志:汴州中牟縣有萬勝鎮。
〕 初,李硴既為留後,以都知兵馬使李質為腹心;及硴除将軍,不奏诏,質屢谏不聽。
會硴疽發于首,遺李臣則等将兵拒李光顔于尉氏。
既而官軍四集,兵屢敗,硴疾甚,悉以軍事屬李質,〔屬,之欲翻。
〕卧于家。
丙子,質與監軍姚文壽擒硴,殺之;詐為硴牒,追臣則等,至,皆斬之;執硴四子送京師。
韓充未至,質權知軍務,時牙兵三千人,日給酒食,物力不能支。
質曰:「若韓公始至而罷之,則人情大去矣!不可留此弊以遺吾師。
」〔遺,唯季翻。
帥,所類翻。
〕即命罷給而後迎充。
丁醜,充入汴。
癸未,以韓充專為宣武節度使,以曹華為義成節度使,高承簡為兖、海、沂、密節度使,加李光顔兼侍中,以李質為右金吾将軍。
韓充既視事,人心粗定,乃密籍軍中為惡者千餘人,一朝,并父母妻子悉逐之,曰:「敢少留境内者斬。
」于是軍政大治。
〔除亂而去其根,則亂無從生矣。
治,直吏翻。
〕 38九月,戊子朔,浙西觀察使京兆窦易直〔易,弋豉翻。
〕奏大将王國清作亂,伏誅。
初,易直聞汴州亂而懼,欲散金帛以賞軍士,或曰:「賞之無名,恐益生疑。
」乃止。
而外已有知之者,故國清作亂;易直讨擒之,并殺其黨二百餘人。
〔考異曰:舊易直傳曰:「時江、淮旱,水淺,轉運司錢帛委積,不能漕。
國清指以為賞,激諷州兵謀亂。
先事有告者,乃收國清下獄,其黨數千大呼,入獄中篡取國清而出之,因欲大剽。
易直登樓謂将吏曰:『能誅為亂者,每獲一人,賞千萬。
』衆喜,倒戈擊亂黨,擒國清等三百餘人,皆斬之」今從實錄。
〕 39德州刺史王稷,承父锷餘赀,家富厚;橫海節度使李景略利其财,〔李景略,當作李全略。
〕丙申,密教軍士殺稷,屠其家,納其女為妾,以軍亂聞。
〔象有齒而焚其身,賄也。
王锷僅能免其身而禍锺其子,君子是以知守富之難!〕 40朝廷之讨李硴也,遺司門郎中韋文恪宣忍魏博,史憲誠表請授硴旌節,又于黎陽築馬頭,為渡河之勢,〔附河岸築土植木夾之至水次,以便兵馬入船,謂之馬頭。
〕見文恪,辭禮倨慢;及聞硴死,辭禮頓恭,曰:「憲誠,胡人,譬如狗,雖被捶擊,終不離主耳。
」〔捶,比橤翻。
離,力智翻。
〕 41冬,十一月,庚午,皇太後幸華清宮。
辛未,上自複道幸華清宮,遂畋于骊山,即日還宮。
太後數日乃返。
42丙子,集王缃薨。
〔缃,順宗子。
〕 43庚辰,上與宦者擊球于禁中,有宦者墜馬,上驚,因得風疾,不能履地,自是人不聞上起居;宰相屢乞人見,不報。
裴度三上疏請立太子,且請入見。
〔見,賢遍翻。
〕十二月,辛卯,上見群臣于紫宸殿,禦大繩床,〔程大昌演繁露曰:今之交床,制本自虜來,始名胡床。
隋以谶有故,改名交床。
唐穆宗于紫宸殿禦大繩床見群臣,則又名繩床矣。
餘按交床、繩床,今人家有之,然二物也。
交床以木交午為足,足前後皆施橫木,平其底,使錯之地而安;足之上諯,其前後亦施橫木而平其上,橫木列竅以穿繩縧,使之可坐。
足交午處複為圓,穿貫之以鐵,斂之可挾,放之可坐;以其足交,故曰交床。
繩床,以闆為之,人坐其上,其廣前可容膝,後有靠背,左右有托手,可以閣臂,其下四足着地。
〕悉去左右衛官,〔去,羌呂翻。
〕獨宦者十餘人侍側,人情稍安。
李逢吉進言:「景王已長,請立為太子。
」裴度請速下诏,副天下望。
〔【章:十二行本「既」上有「上無言」三字;乙十一行本同;退齋校同;張校同,雲無注本亦無。
】〕而兩省官亦繼有請太子者。
癸已,诏立景王湛為皇太子。
〔考異曰:劉轲牛羊曆曰:「穆宗不愈,宰臣議立敬宗為皇太子。
時牛僧孺獨懷異圖,欲占諸子。
僧孺乃昌言于朝曰:『梁守謙、王守澄将不利于上。
』又使楊虞卿、漢公輩宣言于外曰:『王守澄欲謀廢立。
』又令其徒于街衢門牆上施牓,每于穆宗行幸處路傍或苑内草間削白而書之,冀謀大亂,其兇險如此。
」此出于朋黨之言,不足信也。
〕上矣浸瘳。
44是歲,初行宣明曆。
〔憲宗即位,司天徐昂上新曆曰:「觀象起元和二年用之,然無蔀章之數,至于發斂啟閉之候,循用舊法,測驗不合。
」上立,以累世缵緒,必更曆紀,乃诏日官改撰曆,名曰宣明。
其氣朔發斂、日躔月離,皆因大衍舊術,晷漏交會,則稍增損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