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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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異曰:實錄不見拐入朝月日,今因尚主終言之。

    〕 17是歲,李吉甫撰元和國計簿上之,〔上,時掌翻。

    〕總計天下方鎮四十八,州府二百又十五,縣千四百五十三。

    其鳳翔、鄜坊、邠甯、振武、泾原、銀夏、靈鹽、河東、易定、颒博、鎮冀、範陽、滄景、淮西、淄青等十五道七十一州不申戶口外,〔鳳翔、鄜坊、邠甯、振武、泾原、銀夏、靈鹽、河東皆被邊,易定、魏博、鎮冀、範陽、滄景、淮西、淄青皆藩鎮世襲,故并不申戶口,納賦稅。

    夏,戶雅翻。

    〕每歲賦稅倚辦止于浙江東、西、宣歙、淮南、江西、鄂嶽、福建、湖南八道四十九州島,一百四十四萬戶,比天寶稅戶四分減三。

    〔宋白曰:國計簿比較數:天寶州郡三百一十五,元和見管總二百九十五,比較天寶應供稅州郡計少九十七;天寶戶總八百三十八萬五千二百二十三,元和見在戶總二百四十四萬二百五十四,比較天寶數稅戶通計少百九十四萬四千六百九十九;天寶祖稅、庸、調每年計錢,粟、絹、布絲、綿約五千二百三十餘萬端、匹、屯、貫、石,元和兩稅、榷酒、斛?、鹽利、茶利總三千五百一十五萬一千二百二十八貫、石,比較天寶所入賦稅計少一千七百一十四萬八千七百七十貫、石。

    歙,書涉翻。

    〕天下兵仰給縣官者八十三萬餘人,〔仰,牛向翻。

    〕比天寶三分增一,大率二戶資一兵。

    其水旱所傷,非時調發,不在此數。

    〔水旱所傷,則量減賦稅。

    非時調發,則出于常賦之外。

    調,徒約翻。

    〕 三年〔(戊子、八○八)〕 1春,正月,癸巳,群臣上尊号曰睿聖文武皇帝;赦天下。

    「自今長吏詣阙,無得進奉。

    」知樞密劉光琦〔代宗永泰中,置内樞密使,以宦者為之,初不置司局,但有屋三楹,貯文書而已。

    其職掌惟受表奏,于内中進呈。

    若人主有所處分,則宣付中書門下施行。

    後僖、昭時,楊複恭、西門季玄欲奪宰相權,乃于堂狀後帖黃,指揮公事。

    〕奏分遣諸使齋赦詣諸道,意欲分其饋遺,〔使,疏吏翻;下同。

    遺,唯季翻。

    〕翰林學士裴垍、李绛奏「敕使所至煩擾,不若但附急遞。

    」〔急遞,古之傳遽,馳驿兼程而行。

    〕上從之。

    光琦稱舊例,上曰:「例是則從之,苟為非是,柰何不改!」 2臨泾鎮将郝玼〔玼,音此,又且禮翻。

    〕以臨泾地險要,水草美,吐蕃将入寇,必屯其地,言于泾原節度使段佑,〔考異曰:舊傳作「段佐」,新傳作「佑」今從實錄。

    〕奏而城之,自是泾原獲安。

    〔安、史亂後,原州沒于吐蕃,是後遂以臨泾為理所。

    〕 3二月,戊寅,鹹安大長公主薨于回鹘。

    〔蓬州,鹹安郡。

    德宗貞元四年,鹹安公主下嫁回鹘,見二百三十三卷。

    長,知亮翻。

    〕三月,回鹘騰裡可汗卒。

     4癸巳,郇王總薨。

    〔總,上弟也。

    〕 5辛亥,禦史中丞盧坦奏彈前山南西道節度使柳晟、前浙東觀察使閻濟美違赦進奉。

    〔彈,唐于翻。

    彈其違是年正月癸巳之赦也。

    考異曰:舊晟傳曰:「罷鎮入朝,以違诏進奉為禦史元稹所劾;诏宥之。

    」今從實錄。

    舊濟美傳:「自福建觀察使複為浙西觀察使。

    」新傳曰,「自福建觀察使徙浙西。

    」罷浙西也,方遇見诏而貢獻無所還,故帝為言之。

    今據實錄雲:「離越州後,方見赦文。

    」則是浙東。

    新、舊傳誤也。

    〕上召坦褒慰之,曰:「朕已釋其罪,不可失信。

    」坦曰:「赦令宣布海内,陛下之大信也。

    晟等不畏陛下法,柰何存小信棄大信乎!」上乃命歸所進于有司。

     6夏,四月,上策試賢良方正直言極谏舉人,伊阙尉牛僧孺、陸渾尉皇甫湜、〔陸渾縣,春秋陸渾戎所居也。

    東魏置川郡,領南陸渾縣,隋開皇初廢,改縣曰伏流,大業初改曰陸渾,唐屬洛州。

    〕前進士李宗闵皆指陳時政之失,無所避;〔李宗闵擢進士,調華州參軍,故曰前進士。

    〕吏部侍郎楊于陵、〔于,音烏。

    〕吏部員外郎韋貫之為考策官,貫之署為上第。

    上亦嘉之,诏〔【章:十二行本「诏」上有「乙醜」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張校同,雲無注本亦無。

    】〕中書優與處分。

    〔處,昌呂翻。

    分,扶問翻。

    〕李吉甫惡其言直,〔惡,烏路翻。

    〕泣訴于上,且言「翰林學士裴垍、王涯覆策。

    〔審考為覆。

    〕湜,涯之甥也,涯不先言,垍無所異同。

    」上不得已,罷垍、涯學士,垍為戶部侍郎,涯為都官員外郎,貫之為果州刺史。

    後數日,貫之再貶巴州刺史,涯貶虢州司馬。

    〔舊志:果州,至京師二千五百二十八裡;巴州,二千三百六十裡;虢州,四百二十裡。

    〕乙亥,以楊于陵為嶺南節度使,亦坐考策無異同也。

    僧孺等久之不調,〔調,徒釣翻。

    〕各從辟于藩府。

    僧孺,弘之七世孫;〔牛弘相隋。

    〕宗闵,元懿之玄孫;〔鄭王元懿,高祖之子。

    〕貫之,福嗣之六世孫;〔韋福嗣見一百八十二卷隋炀帝大業九年。

    韋貫之本名淳,避上名改焉。

    〕湜,睦州新安人也。

    〔新安,漢仃縣地。

    江左置新安郡,隋廢郡為縣,大業初改為雉山,唐文明元年複為新安,開元二十年改為還淳,永貞元年避上名改為清溪。

    此雲新安,史依舊縣名。

    〕 7丁醜,罷五月朔宣政殿朝賀。

    〔唐制:元正、冬至于正牙受朝賀。

    至貞元七年,敕每年五月一日禦宣政殿與文武百寮相見,京官九品以上,外官因朝奏在京者,并宜就列。

    本以五月一日陰生,臣子道長,君父道衰,非善月也,因創是日相見之儀。

    〕 8以荊南節度使裴均為右仆射。

    均素附宦官得貴顯,為仆射,自矜大。

    嘗入朝,踰位而立;中丞盧坦揖而退之,均不從。

    坦曰:「昔姚南仲為仆射,位在此。

    」均曰:「南仲何人﹖」坦曰:「是守正不交權幸者。

    」坦尋改右庶子。

    〔裴均惡之也。

    〕 9五月,翰林學士、左拾遺白居易上疏,以為:「牛僧孺等直言時事,恩獎登科,而更遭斥逐,并出為關外官,〔牛僧孺等從辟于藩府,故以為關外官。

    〕楊于陵等以考策敢收直言,裴垍等以覆策不退直言,皆坐譴谪。

    盧坦以數舉職事黜庶子。

    〔數,所角翻。

    〕此數人皆今之人望,天下視其進退以蔔時之否臧者也。

    〔否,音鄙。

    〕一旦無罪悉疏棄之,上下杜口,衆心洶洶,陛下亦知之乎﹖且陛下既下诏征之直言,索之極谏,〔索,山客翻。

    〕僧孺等所對如此,縱未能推而行之,又何忍罪而斥之乎!昔德宗初即位,亦征直言極谏之士,策問天旱,穆質對雲:『兩漢故事,三公當色;蔔式着議,弘羊可烹。

    』德宗深嘉之,自畿尉擢為左補阙。

    〔京兆府除兩赤縣外,餘為畿縣。

    唐制:凡置都,其郭下縣為赤縣,餘縣亦為畿縣。

    〕今僧孺等所言未過于穆質,而遽斥之,臣恐非嗣祖宗之道也!」質,甯之子也。

    〔穆甯與顔真卿同讨安祿山。

    〕 10丙午,冊回鹘新可汗為愛登裡啰汨密施合毗伽保義可汗。

     11西原蠻酋長黃少卿請降;六月,癸亥,以為歸順州剌史。

    〔黃少卿反見二百三十四卷德宗貞元十年。

    〕 12沙陀勁勇冠諸胡,吐蕃置之甘州,〔沙陀降吐蕃見二百三十三卷貞元六年。

    冠,古玩翻。

    〕每戰,以為前鋒。

    回鹘攻吐蕃,取涼州;吐蕃疑沙陀貳于回鹘,欲遷之河外。

    沙陀懼,酋長朱邪盡忠與其子執宜謀複自歸于唐,〔複,扶又翻。

    〕遂帥部落三萬,循烏德鞬山而東。

    〔帥,讀曰率;下同。

    烏德鞬山在回鹘牙帳之西,甘州東北。

    史照曰:唐曆雲即郁督軍山,虜語兩音也。

    鞬,居言翻。

    〕行三日,吐蕃追兵大至,自洮水轉戰至石門,〔水經注:洮水至枹罕入河。

    枹罕,唐為河州。

    石門水,在高平縣西八十裡,唐于此置石門關,在原州平高縣界。

    〕凡數百合;盡忠死,士衆死者太半。

    執宜師其餘衆猶近萬人,騎三千,詣靈州降。

    〔近,其靳翻。

    考異曰:趙鳳後唐懿祖紀年錄曰:「懿祖諱執宜,烈考諱盡忠,自曾祖入觐,複典兵于碛北。

    德宗貞元五年,回纥葛祿部及白眼突厥叛回纥忠貞可汗,附于吐蕃,因為鄉導,驅吐蕃之衆三十萬寇我北庭。

    烈考謂忠貞可汗曰:『吐蕃前年屠陷靈、,聞唐天子欲與贊普和親,可汗數世有功,尚主,恩若驕兒,若贊普有寵于唐,則可汗必無前日之寵矣。

    』忠貞曰:『若之何﹖』烈考曰:『唐将楊襲古固守北庭,無路歸朝,今吐蕃、突厥并兵攻之,傥無援助,陷亡必矣。

    北庭既沒,次及于吾,可汗得無慮乎!』忠貞懼,乃命其将颉幹迦斯與烈考将兵援北庭。

    貞元六年,與吐蕃戰于碛口,颉幹迦斯不利而退。

    烈考牙于城下以援襲古,吐蕃攻圍經年,諸部繼沒。

    十二月,北庭之衆劫烈考降于吐蕃,由是舉族七千帳徙于甘州,臣事贊普。

    貞元十三年,回纥奉誠可汗收複涼州,大敗吐蕃之衆,或有間烈考于贊普者雲:『沙陀本回纥部人,今聞回纥強,必為内應。

    』贊普将遷烈考之牙于河外。

    時懿祖年已及冠,白烈考曰:『吾家世為唐臣,不幸陷虜,為他效命,反見猜嫌,不如乘其不意,複歸本朝。

    』烈考然之。

    貞元十七年,自烏德鞬山率其部三萬東奔。

    居三日,吐蕃追兵大至,自洮河轉戰至石門關,委曲三千裡,凡數百戰,烈考戰沒,懿祖挾護靈輿,收合餘衆,至于靈州,猶有馬三千騎,勝兵一萬。

    時範希朝為河西、靈鹽節度使,聞懿祖至,自帥師蕃界,應接而歸,以事奏聞。

    德宗遣中使賜賜诏慰勞,賞錫數十萬,因于鹽州置陰山府,以懿祖為都督,授特進、骁衛将軍同正。

    憲宗即位,诏懿祖入觐。

    元和元年七月,帝自振武至長安,授特進、金吾衛将軍,留宿衛。

    時範希朝亦征為金吾上将軍。

    二年,吐蕃誘我黨項部,寇犯河西,天子複命希朝為靈鹽節度,命懿祖将兵佐之。

    賊平,戍西受降城。

    」據德宗實錄,貞元十七年無沙陀歸國事。

    範希朝傳,德宗時為振武節度使,元和二年乃為朔方、靈鹽節度使,誘緻沙陀。

    元和元年亦無沙陀朝見。

    紀年錄恐誤。

    今從實錄、舊傳、新書。

    〕靈鹽節度使範希朝聞之,自帥衆迎于塞上,置之鹽州,為市牛羊,廣其畜牧,善撫之。

    〔為子僞翻。

    诏置陰山府,以執宜為兵馬使。

    未幾,盡弟葛勒阿婆又帥衆七百詣希朝降;〔幾,居豈翻。

    〕诏以為陰山府都督。

    自是,靈鹽每有征讨,用之所向皆捷,靈鹽軍益強。

    〔為沙陀強盛得中夏張本。

    〕 13秋,七月,辛巳朔,日有食之。

     14以古庶子盧坦為宣歙觀察使。

    蘇強之誅也,〔蘇強,劉辟之伲也,元年,以逆黨誅。

    〕兄弘在晉州幕府,自免歸,人莫敢辟。

    坦奏:「弘有才行,不可以其弟故廢之,請辟為判官。

    」上曰:「向使蘇不死,果有才行,猶可用也,〔行,下孟翻。

    〕況其兄乎!」坦到官,值旱饑,谷價日增,或請抑其價。

    坦曰:「宣、歙土狹谷少,所仰四方之來者;若價賤,則商船不複來,益困矣。

    」既而米鬥二百,商旅輻湊。

    〔【章:十二行本「湊」下有「民賴以生」四字;乙十一行本同;退齋校同;孔本同;張校同。

    】後人用此策以救荒者,盧坦發之也。

    仰,牛向翻。

    複,扶又翻。

    〕 15九月,庚寅,以于拐為司空,同平章事如故;加右仆射裴均同平章事,為山南東道節度使。

     淮南節度使王锷入朝。

    锷家巨富,厚進奉及賂宦官,求平章事。

    翰林學士白居易以〔【章:十二行本「以」上有「上言」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為:「宰相人臣極位,非清望大功不應授。

    昨除裴均,外議已紛然,〔裴均,亦要結宦官者也。

    〕今又除锷,則如锷之輩皆生冀望。

    若盡與之,則典章大壞,又不感恩;不與;則厚薄有殊,或生怨望。

    幸門一啟,無可柰何。

    且锷在鎮五年,〔德宗貞元十九年,锷為淮南帥。

    〕百計誅求,貨财既足,自入進奉。

    若除宰相,四方藩鎮皆謂锷以進奉得之,競為刻剝,則百姓何以堪之!」事遂寝。

    〔考異:按舊李藩、權德輿傳、白居易集、李绛論事集,皆有谏加王锷平章事事。

    觀其辭意,各是一時。

    居易所論者,雲「淮南百姓,日夜無憀,」又雲「锷歸鎮與在朝,望并不除宰相」,則是自淮南入朝未除河中時也。

    權、李同在中書受密旨,雲「可兼宰相」,則初除河中時也。

    李司空論事雲「至太原一二年間,财力贍足」,則是除太原以後六年十一月李绛作相前也。

    今附居易疏于初除太原之時。

    又舊锷傳雲在淮南四年,元和二年入朝。

    按實錄,锷以貞元十九年鎮淮南。

    居易狀雲「五年誅求」,又雲「昨日裴均除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