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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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稷大計,臣乃敢言。
」上曰:「卿何自疑若是!」對曰:「臣願陛下北和回纥,南通雲南,西結大食、天竺,如此,則吐蕃自困,馬亦易緻矣。
」〔吐,從暾入聲。
易,弋豉翻。
〕上曰:「三國當如卿言,至于回纥則不可!」〔以陝州之辱,恨回纥也。
〕泌曰:「臣固知陛下如此,所以不早言。
〔見上卷是年七月。
〕為今之計,當以回纥為先,三國差緩耳。
」〔三國,謂雲南、大食、天竺。
〕上曰:「唯回纥卿勿言。
」泌曰:「臣備位宰相,事有可否在陛下,何至不許臣言!」〔相,息亮翻。
〕上曰:「朕于卿言皆聽之矣,至于〔【章:乙十六行本「于」下有「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回纥,宜待子孫;于朕之時,則固不可!」泌曰:「豈非以陝州之恥邪!」上曰:「然。
韋少華等以朕之故受辱而死,〔事見二百二十二卷寶應元年。
陝,失冉翻。
邪,音耶。
少,始照翻。
〕朕豈能忘之!屬國家多難,〔屬,之欲翻。
難,乃旦翻。
〕未暇報之,和則決不可。
卿勿更言!」泌曰:「害少華者乃牟羽可汗,陛下即位,舉兵入寇,未出其境,今合骨咄祿可汗殺之。
然則今可汗乃有功于陛下,宜受封賞,又何怨邪!其後張光晟殺突董等九百餘人,〔殺牟羽、殺突董事并見二百二十六卷建中元年。
〕合骨咄祿竟不敢殺朝廷使者,〔見二百二十七卷建中三年。
〕然則合骨咄祿固無罪矣。
」上曰:「卿以和回纥為是,則朕固非邪﹖」對曰:「臣為社稷而言,〔為,于僞翻。
〕若苟合取容,何以見肅宗、代宗于天上!」〔凡人言死,則曰見某人于地下。
人主之前,尊君之祖、父,則曰見于天上,言其神靈在天,死則将得見之。
〕上曰:「容朕徐思之。
」自是泌凡十五餘對,未嘗不論回纥事,上終不許。
泌曰:「陛下既不許回纥和親,願賜臣骸骨。
」上曰:「朕非拒谏,但欲與卿較理耳,何至遽欲去朕邪!」對曰:「陛下許臣言理,此固天下之福也。
」上曰:「朕不惜屈己與之和,但不能負少華輩。
」對曰:「以臣觀之,少華輩負陛下,非陛下負之也。
」上曰:「何故﹖」對曰:「昔回纥葉護将兵助讨安慶緒,肅宗但令臣宴勞之于元帥府,先帝未嘗見也。
〔勞,力到翻。
讨安慶緒之時,代宗以廣平王為元帥。
〕葉護固邀臣至其營,肅宗猶不許。
及大軍将發,先帝始與相見。
所以然者,彼戎狄豺狼也,舉兵入中國之腹,不得不過為之防也。
陛下在陝,富于春秋,少華輩不能深慮,以萬乘元子徑造其營,〔造,七到翻。
〕又不先與之議相見之儀,使彼得肆其桀骜,〔骜,五告翻。
〕豈非少華輩負陛下邪﹖死不足償責矣。
且香積之捷,葉護欲引兵入長安,先帝親拜之于馬前以止之,葉護遂不敢入城。
〔事見二百二十卷肅宗至德二載。
〕當時觀者十萬餘人,皆歎息曰:『廣平王真華、夷主也!』然則先帝所屈者少,所伸者多矣。
葉護乃牟羽之叔父也。
牟羽身為可汗,舉全國之兵赴中原之難,〔難,乃旦翻。
〕故其志氣驕矜,敢責禮于陛下;陛下天資神武,不為之屈。
當是之時,臣不敢言其它,若可汗留陛下于營中,歡飲十日,天下豈得不寒心哉!〔不敢察察言,故雲爾。
〕而天威所臨,豺狼馴擾,〔馴,從也,善也。
擾者,順也。
〕可汗母捧陛下于貂裘,叱退左右,親送陛下乘馬而歸。
陛下以香積之事觀之,則屈己為是乎﹖陛下屈于牟羽乎﹖牟羽屈于陛下乎﹖」上謂李晟、馬燧曰:「故舊不宜相逄。
朕素怨回纥,今聞泌言香積之事,朕自覺少理。
〔此多少之少,音詩紹翻﹖〕卿二人以為何如﹖」對曰:「果如泌所言,則回纥似可恕。
」上曰:「卿二人複不與朕,〔複,扶又翻。
〕朕當柰何!」泌曰:「臣以為回纥不足怨,向來宰相乃可怨耳。
今回纥可汗殺牟羽,其國人有再複京城之勳,〔回纥,至德二載與代宗複兩京,寶應元年又與帝複東京,是有再複京城之勳。
〕夫何罪乎!吐蕃幸國之災,陷河、隴數千裡之地,又引兵入京城,使先帝蒙塵于陝,〔見二百二十三卷代宗廣德元年。
〕此乃〔【章:乙十六行本「乃」下有「百代」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必報之雠,況其贊普〔【章:乙十六行本「普」下有「至今」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尚存,〔言牟羽巳死,則回纥為可恕;贊普尚存,則國雠當必複。
〕宰相不為陛下别白言此,〔為,于僞翻。
别,彼列翻。
〕乃欲和吐蕃以政回纥,此為可怨耳。
」上曰:「朕與之為怨巳久,又聞吐蕃劫盟,今往與之和,得無複拒我,為夷狄之笑乎﹖」〔複,扶又翻。
〕對曰:「不然。
臣曩在彭原,今可汗為胡祿都督,與今國相白婆帝皆從葉護而來,臣待之頗親厚,故聞臣為相而求和,安有複相拒乎!臣今請以書與之約:稱臣,為陛下子,每使來不過二百人,印馬不過千匹,〔唐六典:有諸監馬印。
凡諸監馬駒,以小官字印印左膊,以年示印印右髀,以監名依左、右廂印印尾側。
若形容端正,拟送尚乘者,則不須印監名。
至三歲起,脊量強弱漸以飛字印印右膊。
細馬、次馬俱以龍形印印項左。
送尚乘者,于尾側依左、右閑印以三花。
其餘雜馬上乘者,以風字印印左膊,以飛字印印右髀。
經印之後,簡入别所者,各以新入處監名印印左頰。
官馬賜人者,以賜字印配諸運,及充傳送驿者,以出字印并印右頰。
諸蕃馬印随部落各為印識。
回纥馬印侽俈俌俰。
此所謂印馬者,回纥以馬來與中國為互市,中國以印印之也。
〕無得攜中國人及商胡出塞。
五者皆能如約,則主上必許和親。
如此,威加北荒,旁詟吐蕃,〔詟,之涉翻。
〕足以快陛下平昔之心矣。
」上曰:「自至德以來,與為兄弟之國,今一旦欲臣之,彼安肯和乎﹖」對曰:「彼思與中國和親久矣,其可汗、國相素信臣言,若其未諧,但應再發一書耳。
」上從之。
既而回纥可汗遣使上表稱兒及臣,凡泌所與約五事,一皆聽命。
上大喜,謂泌曰:「回纥何畏服卿如此!」對曰:「此乃陛下威靈,臣何力焉!」上曰:「回纥則既和矣,所以招雲南、大食、天竺柰何﹖」對曰:「回纥和,則吐蕃巳不敢輕犯塞矣。
次招雲南,則是斷吐蕃之右臂也。
〔斷,音短。
〕雲南自漢以來臣屬中國,〔雲南,本漢之哀牢夷,後漢永平之間,始臣屬中國,其地在漢永昌郡界。
〕楊國忠無故擾之使叛,臣于吐蕃,〔事見二百一十六卷玄宗天寶九載。
〕苦于吐蕃賦役重,未嘗一日不思複為唐臣也。
大食在西域為最強,自蔥嶺盡西海,地幾半天下,〔大食既并波斯,突騎施又亡,其地東盡蔥嶺,西南際海,方萬餘裡。
幾,居衣翻。
〕與天竺皆慕中國,代與吐蕃為仇,臣故知其可招也。
」 發亥,遣回纥使者合阙将軍歸,許以鹹安公主妻可汗,〔蓬州鹹安郡。
公主,上女也。
妻,七細翻。
考異曰:邺侯家傳:九月,泌請與回纥和親。
十月,與回纥書。
十二月,回纥遣聿支達幹上表謝恩,皆請如宰相約和親。
按實錄:「八月丁酉,回纥遣默啜達幹來貢方物,且請和親。
九月癸亥,遣回纥使合阙将軍歸其國。
初,合阙将其君命請昏,上許以鹹安公主嫁之,命見于麟德殿,且令赍公主畫圖就示可汗,以馬價絹五萬還之,許互市而去。
」十二月,無聿支入聘之事。
回纥自大曆十一年以,未嘗入寇,信使往來,亦無不和及求和之迹。
蓋德宗心恨回纥,而外迹猶羁縻不絕。
今回纥請昏,則拒絕不許,而李泌勸與為昏耳。
其月數之差,則恐李繁記之不詳。
或者聿支即默啜與合阙,皆不可知也,若以默啜即為請昏之使,合阙即為謝恩之人。
水泌論回纥凡十五餘對,須半月以上。
泌又雲:「臣木夾中與書,令朝臣遞,雲一月可到,歲内報至。
」自丁酉至癸亥,纔二十六日耳。
今依實錄月日。
因許嫁鹹安,本其事而言之,〕歸其馬價絹五萬疋。
8吐蕃寇華亭及連雲堡,皆陷之。
〔連雲堡,在泾州西界。
宋鄢曰:連雲堡,泾要地也,三垂峭絕,北據高所,虜進退,烽火易通。
考異曰:邺侯家傳曰:「時京西諸鎮報種麥已畢,絕萬頃而皆亘野;上大喜。
既而尚結贊來入寇,諸軍閉壁;候夜,斫營,悉捷,結贊乃退歸。
上以十餘年來,邊軍嘗被戎挫,皆入踐京畿,此來始敗,又不能更深入,且報種麥已畢而喜甚。
」按實錄:「吐蕃陷華亭及連雲堡,驅掠邠、泾編戶牛畜萬計,悉送至彈筝峽。
是秋,數州人無種麥者。
」與家傳相反。
今從實錄。
〕甲戍,吐蕃驅二城之民數千人及邠、泾人畜萬計而去,置之彈筝峽西。
泾州恃連雲為斥候,連雲既陷,西門不開,門外皆為虜境,樵采路紹。
每收獲,必陳兵以扞之,多失時,得空穗而已。
〔禾麥熟而不收獲,其實隕落,故得空穗。
〕由是泾州常苦乏食。
9冬,十月,甲申,吐蕃寇豐義城,〔武德二年,分彭原置豐義縣,屬甯州。
宋白曰:彭陽縣,後魏于縣置雲州,周武保定二年,廢州為防,隋文帝廢防為豐義城,唐武德初分彭原縣為豐義縣,屬彭州,貞觀廢彭州,以縣屬甯州,其城即後魏雲州城。
〕前鋒至大回原,邠甯節度使韓遊緕擊卻之:乙酉,複寇長武城,〔複,扶又翻。
〕又城故原州而屯之。
10妖僧李軟奴自言:「本皇族,見嶽、渎神〔渎,謂四渎。
妖,于遙翻。
〕命己為天子;」結殿前射生将韓欽緒等謀作亂。
丙戍,其黨告之,上命捄送内侍省推之。
〔推鞫也。
〕李晟聞之,據仆于地曰:「晟族滅矣!」李泌問其故。
晟曰:「晟新罹謗毀,〔事見上卷本年三月。
〕中外家人千餘,若有一人在其黨中,則兄亦不能救矣。
」泌乃密奏:「大獄一起,所連引必多,外間人情恟懼,請出付台推。
」〔付禦史台推鞫之也。
〕上從之。
欽緒,遊緕之子也,亡抵邠州;遊緕出屯長武城留後械送京師。
壬辰,腰斬軟奴等八人,北軍之士坐死者八百餘人,而朝廷之臣無連及者。
韓遊緕委軍詣
」上曰:「卿何自疑若是!」對曰:「臣願陛下北和回纥,南通雲南,西結大食、天竺,如此,則吐蕃自困,馬亦易緻矣。
」〔吐,從暾入聲。
易,弋豉翻。
〕上曰:「三國當如卿言,至于回纥則不可!」〔以陝州之辱,恨回纥也。
〕泌曰:「臣固知陛下如此,所以不早言。
〔見上卷是年七月。
〕為今之計,當以回纥為先,三國差緩耳。
」〔三國,謂雲南、大食、天竺。
〕上曰:「唯回纥卿勿言。
」泌曰:「臣備位宰相,事有可否在陛下,何至不許臣言!」〔相,息亮翻。
〕上曰:「朕于卿言皆聽之矣,至于〔【章:乙十六行本「于」下有「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回纥,宜待子孫;于朕之時,則固不可!」泌曰:「豈非以陝州之恥邪!」上曰:「然。
韋少華等以朕之故受辱而死,〔事見二百二十二卷寶應元年。
陝,失冉翻。
邪,音耶。
少,始照翻。
〕朕豈能忘之!屬國家多難,〔屬,之欲翻。
難,乃旦翻。
〕未暇報之,和則決不可。
卿勿更言!」泌曰:「害少華者乃牟羽可汗,陛下即位,舉兵入寇,未出其境,今合骨咄祿可汗殺之。
然則今可汗乃有功于陛下,宜受封賞,又何怨邪!其後張光晟殺突董等九百餘人,〔殺牟羽、殺突董事并見二百二十六卷建中元年。
〕合骨咄祿竟不敢殺朝廷使者,〔見二百二十七卷建中三年。
〕然則合骨咄祿固無罪矣。
」上曰:「卿以和回纥為是,則朕固非邪﹖」對曰:「臣為社稷而言,〔為,于僞翻。
〕若苟合取容,何以見肅宗、代宗于天上!」〔凡人言死,則曰見某人于地下。
人主之前,尊君之祖、父,則曰見于天上,言其神靈在天,死則将得見之。
〕上曰:「容朕徐思之。
」自是泌凡十五餘對,未嘗不論回纥事,上終不許。
泌曰:「陛下既不許回纥和親,願賜臣骸骨。
」上曰:「朕非拒谏,但欲與卿較理耳,何至遽欲去朕邪!」對曰:「陛下許臣言理,此固天下之福也。
」上曰:「朕不惜屈己與之和,但不能負少華輩。
」對曰:「以臣觀之,少華輩負陛下,非陛下負之也。
」上曰:「何故﹖」對曰:「昔回纥葉護将兵助讨安慶緒,肅宗但令臣宴勞之于元帥府,先帝未嘗見也。
〔勞,力到翻。
讨安慶緒之時,代宗以廣平王為元帥。
〕葉護固邀臣至其營,肅宗猶不許。
及大軍将發,先帝始與相見。
所以然者,彼戎狄豺狼也,舉兵入中國之腹,不得不過為之防也。
陛下在陝,富于春秋,少華輩不能深慮,以萬乘元子徑造其營,〔造,七到翻。
〕又不先與之議相見之儀,使彼得肆其桀骜,〔骜,五告翻。
〕豈非少華輩負陛下邪﹖死不足償責矣。
且香積之捷,葉護欲引兵入長安,先帝親拜之于馬前以止之,葉護遂不敢入城。
〔事見二百二十卷肅宗至德二載。
〕當時觀者十萬餘人,皆歎息曰:『廣平王真華、夷主也!』然則先帝所屈者少,所伸者多矣。
葉護乃牟羽之叔父也。
牟羽身為可汗,舉全國之兵赴中原之難,〔難,乃旦翻。
〕故其志氣驕矜,敢責禮于陛下;陛下天資神武,不為之屈。
當是之時,臣不敢言其它,若可汗留陛下于營中,歡飲十日,天下豈得不寒心哉!〔不敢察察言,故雲爾。
〕而天威所臨,豺狼馴擾,〔馴,從也,善也。
擾者,順也。
〕可汗母捧陛下于貂裘,叱退左右,親送陛下乘馬而歸。
陛下以香積之事觀之,則屈己為是乎﹖陛下屈于牟羽乎﹖牟羽屈于陛下乎﹖」上謂李晟、馬燧曰:「故舊不宜相逄。
朕素怨回纥,今聞泌言香積之事,朕自覺少理。
〔此多少之少,音詩紹翻﹖〕卿二人以為何如﹖」對曰:「果如泌所言,則回纥似可恕。
」上曰:「卿二人複不與朕,〔複,扶又翻。
〕朕當柰何!」泌曰:「臣以為回纥不足怨,向來宰相乃可怨耳。
今回纥可汗殺牟羽,其國人有再複京城之勳,〔回纥,至德二載與代宗複兩京,寶應元年又與帝複東京,是有再複京城之勳。
〕夫何罪乎!吐蕃幸國之災,陷河、隴數千裡之地,又引兵入京城,使先帝蒙塵于陝,〔見二百二十三卷代宗廣德元年。
〕此乃〔【章:乙十六行本「乃」下有「百代」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必報之雠,況其贊普〔【章:乙十六行本「普」下有「至今」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尚存,〔言牟羽巳死,則回纥為可恕;贊普尚存,則國雠當必複。
〕宰相不為陛下别白言此,〔為,于僞翻。
别,彼列翻。
〕乃欲和吐蕃以政回纥,此為可怨耳。
」上曰:「朕與之為怨巳久,又聞吐蕃劫盟,今往與之和,得無複拒我,為夷狄之笑乎﹖」〔複,扶又翻。
〕對曰:「不然。
臣曩在彭原,今可汗為胡祿都督,與今國相白婆帝皆從葉護而來,臣待之頗親厚,故聞臣為相而求和,安有複相拒乎!臣今請以書與之約:稱臣,為陛下子,每使來不過二百人,印馬不過千匹,〔唐六典:有諸監馬印。
凡諸監馬駒,以小官字印印左膊,以年示印印右髀,以監名依左、右廂印印尾側。
若形容端正,拟送尚乘者,則不須印監名。
至三歲起,脊量強弱漸以飛字印印右膊。
細馬、次馬俱以龍形印印項左。
送尚乘者,于尾側依左、右閑印以三花。
其餘雜馬上乘者,以風字印印左膊,以飛字印印右髀。
經印之後,簡入别所者,各以新入處監名印印左頰。
官馬賜人者,以賜字印配諸運,及充傳送驿者,以出字印并印右頰。
諸蕃馬印随部落各為印識。
回纥馬印侽俈俌俰。
此所謂印馬者,回纥以馬來與中國為互市,中國以印印之也。
〕無得攜中國人及商胡出塞。
五者皆能如約,則主上必許和親。
如此,威加北荒,旁詟吐蕃,〔詟,之涉翻。
〕足以快陛下平昔之心矣。
」上曰:「自至德以來,與為兄弟之國,今一旦欲臣之,彼安肯和乎﹖」對曰:「彼思與中國和親久矣,其可汗、國相素信臣言,若其未諧,但應再發一書耳。
」上從之。
既而回纥可汗遣使上表稱兒及臣,凡泌所與約五事,一皆聽命。
上大喜,謂泌曰:「回纥何畏服卿如此!」對曰:「此乃陛下威靈,臣何力焉!」上曰:「回纥則既和矣,所以招雲南、大食、天竺柰何﹖」對曰:「回纥和,則吐蕃巳不敢輕犯塞矣。
次招雲南,則是斷吐蕃之右臂也。
〔斷,音短。
〕雲南自漢以來臣屬中國,〔雲南,本漢之哀牢夷,後漢永平之間,始臣屬中國,其地在漢永昌郡界。
〕楊國忠無故擾之使叛,臣于吐蕃,〔事見二百一十六卷玄宗天寶九載。
〕苦于吐蕃賦役重,未嘗一日不思複為唐臣也。
大食在西域為最強,自蔥嶺盡西海,地幾半天下,〔大食既并波斯,突騎施又亡,其地東盡蔥嶺,西南際海,方萬餘裡。
幾,居衣翻。
〕與天竺皆慕中國,代與吐蕃為仇,臣故知其可招也。
」 發亥,遣回纥使者合阙将軍歸,許以鹹安公主妻可汗,〔蓬州鹹安郡。
公主,上女也。
妻,七細翻。
考異曰:邺侯家傳:九月,泌請與回纥和親。
十月,與回纥書。
十二月,回纥遣聿支達幹上表謝恩,皆請如宰相約和親。
按實錄:「八月丁酉,回纥遣默啜達幹來貢方物,且請和親。
九月癸亥,遣回纥使合阙将軍歸其國。
初,合阙将其君命請昏,上許以鹹安公主嫁之,命見于麟德殿,且令赍公主畫圖就示可汗,以馬價絹五萬還之,許互市而去。
」十二月,無聿支入聘之事。
回纥自大曆十一年以,未嘗入寇,信使往來,亦無不和及求和之迹。
蓋德宗心恨回纥,而外迹猶羁縻不絕。
今回纥請昏,則拒絕不許,而李泌勸與為昏耳。
其月數之差,則恐李繁記之不詳。
或者聿支即默啜與合阙,皆不可知也,若以默啜即為請昏之使,合阙即為謝恩之人。
水泌論回纥凡十五餘對,須半月以上。
泌又雲:「臣木夾中與書,令朝臣遞,雲一月可到,歲内報至。
」自丁酉至癸亥,纔二十六日耳。
今依實錄月日。
因許嫁鹹安,本其事而言之,〕歸其馬價絹五萬疋。
8吐蕃寇華亭及連雲堡,皆陷之。
〔連雲堡,在泾州西界。
宋鄢曰:連雲堡,泾要地也,三垂峭絕,北據高所,虜進退,烽火易通。
考異曰:邺侯家傳曰:「時京西諸鎮報種麥已畢,絕萬頃而皆亘野;上大喜。
既而尚結贊來入寇,諸軍閉壁;候夜,斫營,悉捷,結贊乃退歸。
上以十餘年來,邊軍嘗被戎挫,皆入踐京畿,此來始敗,又不能更深入,且報種麥已畢而喜甚。
」按實錄:「吐蕃陷華亭及連雲堡,驅掠邠、泾編戶牛畜萬計,悉送至彈筝峽。
是秋,數州人無種麥者。
」與家傳相反。
今從實錄。
〕甲戍,吐蕃驅二城之民數千人及邠、泾人畜萬計而去,置之彈筝峽西。
泾州恃連雲為斥候,連雲既陷,西門不開,門外皆為虜境,樵采路紹。
每收獲,必陳兵以扞之,多失時,得空穗而已。
〔禾麥熟而不收獲,其實隕落,故得空穗。
〕由是泾州常苦乏食。
9冬,十月,甲申,吐蕃寇豐義城,〔武德二年,分彭原置豐義縣,屬甯州。
宋白曰:彭陽縣,後魏于縣置雲州,周武保定二年,廢州為防,隋文帝廢防為豐義城,唐武德初分彭原縣為豐義縣,屬彭州,貞觀廢彭州,以縣屬甯州,其城即後魏雲州城。
〕前鋒至大回原,邠甯節度使韓遊緕擊卻之:乙酉,複寇長武城,〔複,扶又翻。
〕又城故原州而屯之。
10妖僧李軟奴自言:「本皇族,見嶽、渎神〔渎,謂四渎。
妖,于遙翻。
〕命己為天子;」結殿前射生将韓欽緒等謀作亂。
丙戍,其黨告之,上命捄送内侍省推之。
〔推鞫也。
〕李晟聞之,據仆于地曰:「晟族滅矣!」李泌問其故。
晟曰:「晟新罹謗毀,〔事見上卷本年三月。
〕中外家人千餘,若有一人在其黨中,則兄亦不能救矣。
」泌乃密奏:「大獄一起,所連引必多,外間人情恟懼,請出付台推。
」〔付禦史台推鞫之也。
〕上從之。
欽緒,遊緕之子也,亡抵邠州;遊緕出屯長武城留後械送京師。
壬辰,腰斬軟奴等八人,北軍之士坐死者八百餘人,而朝廷之臣無連及者。
韓遊緕委軍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