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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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戒行,何也?且六軍之情已變,彼父母妻子皆在都城中,豈可舍去!萬一有中道散歸,陛下孰與為衛?且虜已逼,彼知乘輿之去未遠,以健馬疾追,何以奭之?”上感悟,始命辍行。
綱謂同列曰:“上意已定,敢有異議者斬!”因出傳旨,禁衛皆拜伏呼萬歲,其聲震地。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七。
案:《續宋編年通鑒》原注引呂中曰:當虜人之入寇也,人以為車駕不當守京城,使其從行幸之計,可以無蒙塵之禍乎?曰:靖康之禍在於無備而不在於守與避也。
為靖康計者,固當避狄,而亦非倉猝之可避也。
使其早從幸關中之謀,乘虜未至,則車駕行幸猶可以達,否則早從上皇治兵西京之訓,集天下勤王之師,京城或可以守。
虜既迫京師而謀避狄,乘輿一去,禁衛聞虜至而四潰矣。
此李綱所以不主其所議也。
《續編年通鑒》文多與《紀事本末》同,惟《續鑒》載白時中請上南幸,或雲欲上西幸洛陽。
吳敏曰:“京城百萬生靈,奈何棄之?”《紀事本末》無此數語。
是時請南幸者,張邦昌與白時中》也,《靖康前錄》載之;請西幸者蔡縧也,其弟蔡縧《北征紀實》述之。
今附錄於此,知《續鑒》亦有所本。
《靖康前錄曰:時白時中、張邦昌皆欲邀翠華以幸襄陽,上問:“宗社何如?”時中辄對曰:“招募英雄以圖克複,自藝祖都汴垂二百年,金湯之固,器甲之利,在所不言;禁旅雲屯,自昔号為骁勇。
比年以來,外則童貫失陷,内則高俅不招刺,軍政不修,然比之勤王之師,強弱自不相侔。
”《北征紀實》曰:季兄翛欲上言:“昔澶淵之役,虜人料天子必幸蜀,因伏兵於殽渑道上,适為我兵搜出,此虜人已陳之刍狗也。
然彼方謂我獨西兵可用,誠是也。
都邑不可守,藉守亦必破,況天子不乘危,且上兵伐謀。
今太上既将南幸,為新天子計,不若行狩陝西,反據形勢以臨之,鸠集藩翰大臣,數道并進,乘我銳氣,下兵以圖收複,此萬全矣。
金人若犯都邑,既掩空城,謀折氣沮無可得做,而我在陝西鸠兵稍成就,計已四五月,則天時地利,彼俱不得,必引而去,重載而歸,可一舉破也。
都城為患,不過一火而已,此疥癬爾。
雖恐殽渑道險,勤王之兵,則可從南陽走武關,入長安,亦漢、唐大路,不過回遠。
比殽渑差數日間,會兵而後鼓行,此所謂從天而下也。
”二十七日,不得對,至元日,季兄始得對於延和殿。
當季兄待對殿閣時,三人同班:一給事王雲,一中書舍人張忞也。
雲方訟言,大臣皆失措,李士美已失魂矣。
某問:“著都不能答,至今謀不定,奈何!今尚書來,何所建白耶?”季兄即以前說及之。
雲曰:“雲所以求對者,正為此。
告尚書,大家著力。
”季兄見上,上大然之,曰:“卿可帥長安,為朕先去,鸠兵斂賦,俟朕之來也。
”俄雲亦上,後不得雲所奏之詳。
然後來與翛在穎橋鎮得一見雲,因及城守之事,雲曰:“國家不過開元、天寶事爾,今卻城守,緻大禍者某人。
”三人皆罷對,而上以季兄劄子手付大臣,曰:“翛可日下換資政殿大學士,除知永興軍先去,俟朕至。
”是日晚,又議遣差排頓遞官大臣,因共薦舍人席益,召至福甯殿,天子面谕所以,仍曰:“卿可先去,大郡則喻以車駕親出,可備五萬人刍糧賞賜,小縣則言大臣領兵撫師,爾皆預為之備。
卿可置司於鄧州,聞朕出,即複來迎。
”又使益自辟官從南陽通金啇路,而益以待制安撫兩路便宜行事,益又奏無兼侍,乞攜母氏先行,天子亦可之。
謀已定矣。
) 7、辛未,禦宣德門,百官将士班樓前起居。
上降辇勞問将士,命李綱、吳敏叙金人犯順,欲危宗社,決策固守,各令勉勵之意,俾邠門官宣谕六軍,将士每句聲諾皆感泣流涕,於是固守之議始決。
賜諸軍班直缗錢有差。
命綱為親征行營使,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曹曚副之,(案:“曹曚”原本誤作“曹朦”,據《宋史·本紀》及薛應旂、畢沅《續通鑒》改。
)置司於大晟府,辟置官屬,賜銀錢各百萬,(案:《靖康要錄》:辟參謀官、書寫機宜、勾當公事、管勾文字準備差使,統制、統領準備差使百馀人;選差三省、吏部、戶房人吏數十人,賜銀絹錢一萬貫匹兩。
)朝請、武功大夫以下及将校官诰宣帖三千道,許便宜從事。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七。
) 8、壬申,诏每路差近上内侍一員,督帥臣将勤王兵入援。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七。
) 9、太學生陳東上書曰:“竊知上皇已幸亳社,蔡京、朱勔父子及童貫等統兵二萬從行。
臣深慮此數賊遂引上皇迤逦南渡,萬一變生,實可寒心。
蓋東南之地,沃壤數千裡,郡縣千百,中都百色,悉取給焉。
其風聲氣俗,素尚侈靡,人所動心。
其監司郡守、州縣之官,率皆數賊門生,一時奸雄豪彊及市井惡小,無不附之。
近除發運使宋〈日奂〉,是京子攸之妻黨;貫昨讨方寇,市恩亦衆,兼聞私養死士,自為之備。
臣嘗上書言六賊罪惡,(案:陳東等上書言六賊惡在宣和七年十二月甲子日。
)賊心自知,不免反怨朝廷,夤緣上皇遂請此行。
臣竊恐數賊南渡之後,必假上皇之威,乘勢竊發,振臂一呼,群惡響應,離間陛下父子,事必有至難言者,則東南之地恐非朝廷有,其為患豈夷狄比哉!望悉追數賊,悉正典刑。
别差忠信可委之人,扈從上皇如亳,庶全陛下父子之恩以安宗廟。
”上然之。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八。
) 10、癸酉,斡離不軍至京城西北,(案:斡離不即《金史》之宗望也。
《金史·宗望本傳》雲:本名斡魯補,又作斡離不,太祖第二子也。
《大金國志·斡離不傳》:一名宗傑,乃武元第四子,江南誤呼作“二太子”。
其說與《金史》不同。
《中興奭侮錄》作“阿裡勃”。
)屯牟駝岡。
天驷監即孳生馬監之所,(案:《靖康傳信錄》:牟駞岡者,城外西北隅地也。
岡勢隐辚如沙碛,然三面據水,前枕霧澤陂,即孳生馬監之所。
“霧澤陂”,《靖康要錄》作“震澤陂”。
)刍豆山積,異時郭藥師來朝,得旨打球於其間,金人兵至,徑趨其所,藥師導之也。
自虜騎臨河,梁方平燒橋而遁,虜不得遽渡,小舟能容數人者以濟,凡五日,騎兵方絕,步兵猶未集也;旋濟全行,無複隊伍。
既濟據牟駝嶺,獲馬二萬匹,笑謂沈琯曰:“南朝可謂無人,若以一二千人守河,我輩豈得渡哉!”(《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 是夕,金人攻宣澤門,(案:“宣澤門”,《靖康傳信錄》、《靖康要錄》并作“西水門”。
)以火船數十順流而下。
李綱臨城,募敢死士二千人,列布拐子城下,火船至,摘以長鈎,投石碎之;又於中流排置檥木,及運蔡京家山石疊門道間,就水中斬獲百馀人,迨旦始定。
自上禦樓之後,方治都城四壁守具,以百步法分兵備奭,每壁用正兵萬二千馀人,而保甲、居民、廂軍之屬不與焉。
修樓橹,挂氈幕,安奸座,設弩床,運磚石,施燎炬,垂櫑木,備火油,凡防守之具畢。
四壁各備以從官,宗室、武臣為提舉官,諸門皆以中貴大小使臣分地而守。
又團結馬步軍四萬人為前後左右軍,中軍軍八千人,有統制、統領、将領、隊将等,日肄習之。
以前軍居通津門外,(案:“通津門,”《靖康傳信錄》、《靖康要錄》并作“東水門”。
)護延豐倉,倉有豆粟四十馀萬石,其後勤王之師集城外者,賴之以濟。
後軍居朝陽門外,(案:“朝陽門”,《靖康傳信錄》作“宋門”。
)占樊家岡,使虜騎不敢近。
而左、右、中軍居城中以備緩急。
自五日至八日,治戰守之具粗畢,而虜抵城下矣。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七。
) 以尚書駕部員外郎鄭望之假工部侍郎充軍前計議使,親衛大夫、康州防奭使高世則副之,望之即行。
少頃,虜亦遣吳孝民至,舉鞭與望之遙相揖,約孝民至城西相見。
是夜,望之與世則缒城下,入何灌帳中。
虜使二人亦至,孝民因言欲割大河為界,副以犒軍金帛。
望之與辨論久之,孝民不答,遂與望之來,開遠門入,至都亭驿》,已過四鼓。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案:鄭望之撰有《靖康城下奉使錄》,自述其事較詳,今附於此。
《奉使錄》曰:靖康元年正月七日,望之任尚書駕部員外郎,往太仆司選馬,兵部尚書路允迪來傳語,約同到都堂問子細。
既到都堂,見官吏紛擾,望之徑入太宰李邦彥邠子。
宰執具在,亦有從官三五員,少宰張邦昌正行步前,執望之手曰:“鄭郎中在此,可往。
”時有一内官在側,邦昌即令任珪奏雲:“已差駕部員外郎鄭望之去。
”望之白雲:“不知何事?”邦昌雲:“适得何灌奏,言金人已到城北,朝廷且遣使人出來勞軍,卻恐有商量。
”望之又雲:“乞見上,得使旨乃行。
”邦昌雲:“有甚旨?賢且往軍前,看他家如何?”俄有内官一人同珪來;傳宣令押奉使出門,借尚書工部侍郎充奉使大金軍前計議使,副使差高世則,是時怆惶,更不暇往國信所關鞍馬袍帶。
邦昌顧小吏,取公服,允迪假金帶鞍辔狨坐上馬,到安遠門登城,見何灌人馬在城腳下擺布,遣語音高大者過濠,望金人軍前聲言:“朝廷遣工部鄭侍郎往軍前奉使,可遣人來打話。
”見一紫袍人稱太師,一白袍人稱防奭。
紫袍人係燕人吳孝民,白袍人係金人。
吳孝民雲:“皇子郎君到趙州路上,截得今上皇帝即位赦書,以手加額,既是上皇禅位,無可得争,卻與他講和休。
如今來南,隻似買賣也。
”望之問買賣之說如何?孝民雲:“要割大河為界,更要犒軍金帛。
”望之雲:“如此,則非是買賣。
譬如有人買絹一匹,索價三貫文,買者酬二貫五六百文,又添一二百,遂交易,如此謂之買賣;今既要金帛,又要割地,而彼無一物與我,豈可謂之買賣?止是強取。
”孝民更不說話,便要入城,至都亭驿。
時約四更,多時才到驿,上賜到禦筆:“适知鄭望之已回,不知有何話語,一一奏來。
”) 11、甲戌,鄭望之、高世則入奏使事,退,引見金使吳孝民,跪奏曰:“上皇朝與大金結約海上,複違盟誓,皆已往事。
今日少帝陛下與大金别立誓書,結萬世歡好可也。
向者李邺來議割獻三鎮事,皇子今遣使人代朝見之禮,願遣親王、宰相到軍前報禮。
大金喜禮意之重,前日割地之議往往可罷。
”少帝之稱自此始,上顧宰執,未有對者。
李綱請行,上不許曰:“卿方治兵,不可。
”命同知樞密院卿李綱奉使,(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作“李邺”。
)鄭望之、高世則副之。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案:《三朝北盟會編》,宣和七年十二月中旬,聞賊近遣李邺借給事中奉使講和,至靖康元年正月七日癸酉回京師,再遣邺與李綱等行,當即此事。
是邺、綱二人同行,《長編》與《續鑒》各舉其一也。
然鄭望之《奉使錄》:蕭三寶奴等謂:“皇子郎君訝南朝不遣使人來求和。
”望之答雲:“朝廷已遣給事中李邺去,不知甚處逢大金人馬,更不曾得消息。
”又似此時李邺不與望之同往,而同往者惟李綱耳。
然則李邺使金直至初十日乙亥始與望之等同歸,而《三朝北盟會編》稱邺於初七日回京師,至是再遣,亦不免誤。
)宰執退,綱獨留,問所以不遣之旨。
上曰:“卿性剛,不可以往。
”綱對曰:“虜氣方銳,吾大兵未集,固不可以不和。
然所以和者得策,則中國之勢遂安;不然,禍患未已。
宗社安危,在此一舉。
臣懼李綱柔懦而誤國事。
”因言:“虜性貪婪無厭,又有燕人狡狯以為之謀,必且張大聲勢,過有邀求,以窺中國。
如朝廷不為之動,措置合宜,彼當戢斂而退。
如朝廷震懼,一切與之,彼知中國無人,益肆觊觎,憂未已也。
先定然後能應安危之機,願陛下審之。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七。
案:李綱請行一節,此擊於甲戌日,與《靖康傳信錄》不合。
《傳信錄》雲:賊知守城有備,不可以攻,乃退師,因遣使随李邺請和。
抵城下,已昏黑矣,堅欲入城。
餘傳令敢辄開門者斬。
竟俟明乃入城。
初十日也,上禦崇政殿,宰執起居訖,升殿奏事,引使人對。
出斡離不書進呈,道所以舉師犯中國之意,聞上内禅,願複講和,乞遣大臣赴軍前議所以和者。
上顧宰執,未有對者。
餘因請行。
《傳信錄》虜使入城在初十日,而甲戌則是初八日,其不合一也;《傳信錄》虜使俟明乃入城,而此則癸酉夜,自開遠門入,至都亭驿,已過四鼓,其不合二也;李邺於七日癸酉回京師,乃是一人獨回,并無虜使相随,則《傳信錄》謂遣使随李邺請和,當指乙亥日,與三寶奴等同歸無疑,安得李綱請行反在李邺未歸以前,其不合三
綱謂同列曰:“上意已定,敢有異議者斬!”因出傳旨,禁衛皆拜伏呼萬歲,其聲震地。
案:《續宋編年通鑒》原注引呂中曰:當虜人之入寇也,人以為車駕不當守京城,使其從行幸之計,可以無蒙塵之禍乎?曰:靖康之禍在於無備而不在於守與避也。
為靖康計者,固當避狄,而亦非倉猝之可避也。
使其早從幸關中之謀,乘虜未至,則車駕行幸猶可以達,否則早從上皇治兵西京之訓,集天下勤王之師,京城或可以守。
虜既迫京師而謀避狄,乘輿一去,禁衛聞虜至而四潰矣。
此李綱所以不主其所議也。
《續編年通鑒》文多與《紀事本末》同,惟《續鑒》載白時中請上南幸,或雲欲上西幸洛陽。
吳敏曰:“京城百萬生靈,奈何棄之?”《紀事本末》無此數語。
是時請南幸者,張邦昌與白時中》也,《靖康前錄》載之;請西幸者蔡縧也,其弟蔡縧《北征紀實》述之。
今附錄於此,知《續鑒》亦有所本。
《靖康前錄曰:時白時中、張邦昌皆欲邀翠華以幸襄陽,上問:“宗社何如?”時中辄對曰:“招募英雄以圖克複,自藝祖都汴垂二百年,金湯之固,器甲之利,在所不言;禁旅雲屯,自昔号為骁勇。
比年以來,外則童貫失陷,内則高俅不招刺,軍政不修,然比之勤王之師,強弱自不相侔。
”《北征紀實》曰:季兄翛欲上言:“昔澶淵之役,虜人料天子必幸蜀,因伏兵於殽渑道上,适為我兵搜出,此虜人已陳之刍狗也。
然彼方謂我獨西兵可用,誠是也。
都邑不可守,藉守亦必破,況天子不乘危,且上兵伐謀。
今太上既将南幸,為新天子計,不若行狩陝西,反據形勢以臨之,鸠集藩翰大臣,數道并進,乘我銳氣,下兵以圖收複,此萬全矣。
金人若犯都邑,既掩空城,謀折氣沮無可得做,而我在陝西鸠兵稍成就,計已四五月,則天時地利,彼俱不得,必引而去,重載而歸,可一舉破也。
都城為患,不過一火而已,此疥癬爾。
雖恐殽渑道險,勤王之兵,則可從南陽走武關,入長安,亦漢、唐大路,不過回遠。
比殽渑差數日間,會兵而後鼓行,此所謂從天而下也。
”二十七日,不得對,至元日,季兄始得對於延和殿。
當季兄待對殿閣時,三人同班:一給事王雲,一中書舍人張忞也。
雲方訟言,大臣皆失措,李士美已失魂矣。
某問:“著都不能答,至今謀不定,奈何!今尚書來,何所建白耶?”季兄即以前說及之。
雲曰:“雲所以求對者,正為此。
告尚書,大家著力。
”季兄見上,上大然之,曰:“卿可帥長安,為朕先去,鸠兵斂賦,俟朕之來也。
”俄雲亦上,後不得雲所奏之詳。
然後來與翛在穎橋鎮得一見雲,因及城守之事,雲曰:“國家不過開元、天寶事爾,今卻城守,緻大禍者某人。
”三人皆罷對,而上以季兄劄子手付大臣,曰:“翛可日下換資政殿大學士,除知永興軍先去,俟朕至。
”是日晚,又議遣差排頓遞官大臣,因共薦舍人席益,召至福甯殿,天子面谕所以,仍曰:“卿可先去,大郡則喻以車駕親出,可備五萬人刍糧賞賜,小縣則言大臣領兵撫師,爾皆預為之備。
卿可置司於鄧州,聞朕出,即複來迎。
”又使益自辟官從南陽通金啇路,而益以待制安撫兩路便宜行事,益又奏無兼侍,乞攜母氏先行,天子亦可之。
謀已定矣。
) 7、辛未,禦宣德門,百官将士班樓前起居。
上降辇勞問将士,命李綱、吳敏叙金人犯順,欲危宗社,決策固守,各令勉勵之意,俾邠門官宣谕六軍,将士每句聲諾皆感泣流涕,於是固守之議始決。
賜諸軍班直缗錢有差。
命綱為親征行營使,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曹曚副之,
)置司於大晟府,辟置官屬,賜銀錢各百萬,
)朝請、武功大夫以下及将校官诰宣帖三千道,許便宜從事。
) 8、壬申,诏每路差近上内侍一員,督帥臣将勤王兵入援。
) 9、太學生陳東上書曰:“竊知上皇已幸亳社,蔡京、朱勔父子及童貫等統兵二萬從行。
臣深慮此數賊遂引上皇迤逦南渡,萬一變生,實可寒心。
蓋東南之地,沃壤數千裡,郡縣千百,中都百色,悉取給焉。
其風聲氣俗,素尚侈靡,人所動心。
其監司郡守、州縣之官,率皆數賊門生,一時奸雄豪彊及市井惡小,無不附之。
近除發運使宋〈日奂〉,是京子攸之妻黨;貫昨讨方寇,市恩亦衆,兼聞私養死士,自為之備。
臣嘗上書言六賊罪惡,
)賊心自知,不免反怨朝廷,夤緣上皇遂請此行。
臣竊恐數賊南渡之後,必假上皇之威,乘勢竊發,振臂一呼,群惡響應,離間陛下父子,事必有至難言者,則東南之地恐非朝廷有,其為患豈夷狄比哉!望悉追數賊,悉正典刑。
别差忠信可委之人,扈從上皇如亳,庶全陛下父子之恩以安宗廟。
”上然之。
) 10、癸酉,斡離不軍至京城西北,
《金史·宗望本傳》雲:本名斡魯補,又作斡離不,太祖第二子也。
《大金國志·斡離不傳》:一名宗傑,乃武元第四子,江南誤呼作“二太子”。
其說與《金史》不同。
《中興奭侮錄》作“阿裡勃”。
)屯牟駝岡。
天驷監即孳生馬監之所,
岡勢隐辚如沙碛,然三面據水,前枕霧澤陂,即孳生馬監之所。
“霧澤陂”,《靖康要錄》作“震澤陂”。
)刍豆山積,異時郭藥師來朝,得旨打球於其間,金人兵至,徑趨其所,藥師導之也。
自虜騎臨河,梁方平燒橋而遁,虜不得遽渡,小舟能容數人者以濟,凡五日,騎兵方絕,步兵猶未集也;旋濟全行,無複隊伍。
既濟據牟駝嶺,獲馬二萬匹,笑謂沈琯曰:“南朝可謂無人,若以一二千人守河,我輩豈得渡哉!”
) 是夕,金人攻宣澤門,
)以火船數十順流而下。
李綱臨城,募敢死士二千人,列布拐子城下,火船至,摘以長鈎,投石碎之;又於中流排置檥木,及運蔡京家山石疊門道間,就水中斬獲百馀人,迨旦始定。
自上禦樓之後,方治都城四壁守具,以百步法分兵備奭,每壁用正兵萬二千馀人,而保甲、居民、廂軍之屬不與焉。
修樓橹,挂氈幕,安奸座,設弩床,運磚石,施燎炬,垂櫑木,備火油,凡防守之具畢。
四壁各備以從官,宗室、武臣為提舉官,諸門皆以中貴大小使臣分地而守。
又團結馬步軍四萬人為前後左右軍,中軍軍八千人,有統制、統領、将領、隊将等,日肄習之。
以前軍居通津門外,
)護延豐倉,倉有豆粟四十馀萬石,其後勤王之師集城外者,賴之以濟。
後軍居朝陽門外,
)占樊家岡,使虜騎不敢近。
而左、右、中軍居城中以備緩急。
自五日至八日,治戰守之具粗畢,而虜抵城下矣。
) 以尚書駕部員外郎鄭望之假工部侍郎充軍前計議使,親衛大夫、康州防奭使高世則副之,望之即行。
少頃,虜亦遣吳孝民至,舉鞭與望之遙相揖,約孝民至城西相見。
是夜,望之與世則缒城下,入何灌帳中。
虜使二人亦至,孝民因言欲割大河為界,副以犒軍金帛。
望之與辨論久之,孝民不答,遂與望之來,開遠門入,至都亭驿》,已過四鼓。
案:鄭望之撰有《靖康城下奉使錄》,自述其事較詳,今附於此。
《奉使錄》曰:靖康元年正月七日,望之任尚書駕部員外郎,往太仆司選馬,兵部尚書路允迪來傳語,約同到都堂問子細。
既到都堂,見官吏紛擾,望之徑入太宰李邦彥邠子。
宰執具在,亦有從官三五員,少宰張邦昌正行步前,執望之手曰:“鄭郎中在此,可往。
”時有一内官在側,邦昌即令任珪奏雲:“已差駕部員外郎鄭望之去。
”望之白雲:“不知何事?”邦昌雲:“适得何灌奏,言金人已到城北,朝廷且遣使人出來勞軍,卻恐有商量。
”望之又雲:“乞見上,得使旨乃行。
”邦昌雲:“有甚旨?賢且往軍前,看他家如何?”俄有内官一人同珪來;傳宣令押奉使出門,借尚書工部侍郎充奉使大金軍前計議使,副使差高世則,是時怆惶,更不暇往國信所關鞍馬袍帶。
邦昌顧小吏,取公服,允迪假金帶鞍辔狨坐上馬,到安遠門登城,見何灌人馬在城腳下擺布,遣語音高大者過濠,望金人軍前聲言:“朝廷遣工部鄭侍郎往軍前奉使,可遣人來打話。
”見一紫袍人稱太師,一白袍人稱防奭。
紫袍人係燕人吳孝民,白袍人係金人。
吳孝民雲:“皇子郎君到趙州路上,截得今上皇帝即位赦書,以手加額,既是上皇禅位,無可得争,卻與他講和休。
如今來南,隻似買賣也。
”望之問買賣之說如何?孝民雲:“要割大河為界,更要犒軍金帛。
”望之雲:“如此,則非是買賣。
譬如有人買絹一匹,索價三貫文,買者酬二貫五六百文,又添一二百,遂交易,如此謂之買賣;今既要金帛,又要割地,而彼無一物與我,豈可謂之買賣?止是強取。
”孝民更不說話,便要入城,至都亭驿。
時約四更,多時才到驿,上賜到禦筆:“适知鄭望之已回,不知有何話語,一一奏來。
”) 11、甲戌,鄭望之、高世則入奏使事,退,引見金使吳孝民,跪奏曰:“上皇朝與大金結約海上,複違盟誓,皆已往事。
今日少帝陛下與大金别立誓書,結萬世歡好可也。
向者李邺來議割獻三鎮事,皇子今遣使人代朝見之禮,願遣親王、宰相到軍前報禮。
大金喜禮意之重,前日割地之議往往可罷。
”少帝之稱自此始,上顧宰執,未有對者。
李綱請行,上不許曰:“卿方治兵,不可。
”命同知樞密院卿李綱奉使,
)鄭望之、高世則副之。
案:《三朝北盟會編》,宣和七年十二月中旬,聞賊近遣李邺借給事中奉使講和,至靖康元年正月七日癸酉回京師,再遣邺與李綱等行,當即此事。
是邺、綱二人同行,《長編》與《續鑒》各舉其一也。
然鄭望之《奉使錄》:蕭三寶奴等謂:“皇子郎君訝南朝不遣使人來求和。
”望之答雲:“朝廷已遣給事中李邺去,不知甚處逢大金人馬,更不曾得消息。
”又似此時李邺不與望之同往,而同往者惟李綱耳。
然則李邺使金直至初十日乙亥始與望之等同歸,而《三朝北盟會編》稱邺於初七日回京師,至是再遣,亦不免誤。
)宰執退,綱獨留,問所以不遣之旨。
上曰:“卿性剛,不可以往。
”綱對曰:“虜氣方銳,吾大兵未集,固不可以不和。
然所以和者得策,則中國之勢遂安;不然,禍患未已。
宗社安危,在此一舉。
臣懼李綱柔懦而誤國事。
”因言:“虜性貪婪無厭,又有燕人狡狯以為之謀,必且張大聲勢,過有邀求,以窺中國。
如朝廷不為之動,措置合宜,彼當戢斂而退。
如朝廷震懼,一切與之,彼知中國無人,益肆觊觎,憂未已也。
先定然後能應安危之機,願陛下審之。
”
案:李綱請行一節,此擊於甲戌日,與《靖康傳信錄》不合。
《傳信錄》雲:賊知守城有備,不可以攻,乃退師,因遣使随李邺請和。
抵城下,已昏黑矣,堅欲入城。
餘傳令敢辄開門者斬。
竟俟明乃入城。
初十日也,上禦崇政殿,宰執起居訖,升殿奏事,引使人對。
出斡離不書進呈,道所以舉師犯中國之意,聞上内禅,願複講和,乞遣大臣赴軍前議所以和者。
上顧宰執,未有對者。
餘因請行。
《傳信錄》虜使入城在初十日,而甲戌則是初八日,其不合一也;《傳信錄》虜使俟明乃入城,而此則癸酉夜,自開遠門入,至都亭驿,已過四鼓,其不合二也;李邺於七日癸酉回京師,乃是一人獨回,并無虜使相随,則《傳信錄》謂遣使随李邺請和,當指乙亥日,與三寶奴等同歸無疑,安得李綱請行反在李邺未歸以前,其不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