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二
關燈
小
中
大
欽宗
△靖康元年(丙午,一一二六)
1、正月丁卯朔,(案:錢大昕《四史朔閏考》:靖康元年正月丁卯乃朔日也,原本脫寫“朔”字,今據增。
)金人犯濬州,(案: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斡離不陷濬州系於正月二日戊辰。
王偁《東都事略》、《宋史·本紀》、薛應旂《續鑒》、畢沅《續鑒》,亦均在戊辰。
李〈上直下土〉《十朝綱要》:梁方平、何灌師潰退保、滑州在戊辰;灌奔還,金人乘舟濟河在己巳。
)内侍梁方平領兵在黃河北岸,賊騎奄至,倉卒奔潰。
時南岸守橋者望見虜中旗幟,燒斷橋纜,陷沒凡數千人,虜因得不濟。
方平即遁,(案:《靖康前錄》雲:梁方平到濬,日與其徒縱飲,探報不明,奭敵無備,洎賊至,乃始奔駭,至橋南縱火而遁。
橋雖已斷,飄於北岸,猶二十八虹,賊少加葺,遂濟河。
《北盟會編》謂賊至而河冰合,遂濟,未知孰是。
李〈上直下土〉《十朝綱要》:是年二月辛酉,梁方平伏誅。
《靖康要錄》:二月二十三日,臣僚上言:“金人侵犯河北,梁方平、何灌各統精兵,控扌戹河津,方平敗衄,棄河不守;灌望風而遁,遂緻敵國馮陵畿甸,當行軍法,其罪惟均。
今灌以重傷死於牖下,而方平未正典刑,無所畏憚,國威不振,士論惜之。
陛下方欲法藝祖,以武功定禍亂,統禦将帥,使有罪者必誅。
”當日方平始奉聖旨,依軍法戮於都市。
《靖康前錄》:二十六日,收梁方平械送開封府,治不守河之罪,斬於茅橋下。
)何灌軍亦望風潰散,我師在河南者無一人。
(案:《三朝北盟會編》:何灌度不能支,亦收馀卒退守氾水關,賊蹑其後。
比至氾水,灌兵又驚潰,乃引其馀兵還至京師。
是年四月二十九日,臣僚上言:“何灌敗事,其子孫應行削奪羁管,庶使将帥知逃遁者禍及子孫,有以累其心。
”奉聖旨:“何灌子孫并勒停送唐州羁管。
”何灌戰死,於本月乙亥日可考。
) 初,虜至邯鄲,(案:原本脫“邯”字,據陳均《九朝編年備要》及宇文懋昭《大金國志》補。
)遣郭藥師為前驅,付以千騎,藥師求益,複以千騎與之。
藥師疾馳三百裡,質明,遂至濬,具言州縣無備。
邀取金缯、暴宮禁間事者,皆藥師為之也。
議親征。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案:藥師引金人渡河,《靖康前錄》載此較詳。
《前錄》雲:沈琯見郭藥師,藥師留食,藥師自言:“今日藥師以二十騎先據橋南。
”軍走過,而為藥師所邀。
遂不藉人,兵焚橋而去,擁入流者數千人,常勝軍止傷三人。
蓋藥師深知宋人虛實,故輕捷敢先也。
陳桱《通鑒續編》、薛應旂《續通鑒》并稱方平帥禁旅屯黎陽河北岸,金将迪吉補奄至。
不載藥師,恐失實。
藥師《金史》有傳,而朱勝非《秀水閑居錄》及《中興姓氏錄》二書言其始末,較本書為詳,今附錄於此。
《秀水閑居錄》曰:宣和間經營燕地,虜将郭藥師首來歸附,既得燕山,授以節钺,專付兵柄,繼檢校師傅官,賜第都城,寵數無虛日。
藥師喜飲酒,尚醞絕品曰小糟真珠紅者,日賜一樽,置驿送。
嘗至京師,召赴禁中,凡寝殿奧密珍奇之物,悉令縱觀。
眷待優異如此。
金人南侵,藥師率大将張令徽、劉舜仁俱叛,與之合從犯阙。
既議和解,虜酋須索犒軍金币數千萬,雖極竭不能充足。
虜使雲:“藥師嘗至宣和殿,見庫中金一塊數千兩者,何謂不足?”《中興姓氏》錄《叛逆傳》雲:藥師以燕山府叛降大金,盡以宮禁奢侈、中國無備之事告之大金,導之京師。
将二千騎至濬州,先據橋南,以邀王師,擁入河者數千,直至城下,大金用之。
大金退,每用藥師陷河北諸州。
斡離不回至燕山,知常勝軍反覆,下令盡發歸本貫,至松亭關,遣女真數千騎,盡掊殺之,以藥師為燕京留守,又遷平州。
後粘罕以餘睹叛,疑藥師預謀,追至元帥府,獄鞫之,既而獲免。
藥師家富於财,牛馬不知其數,婢奴千人。
粘罕謂财能動人,盡奪之,囚歸女真之域。
子安國,亮時預南侵之謀,亮犯淮上,統兵為先鋒,亮被弑,安國為亂兵所殺。
) 2、己巳,诏曰:“朕以金國渝盟,藥師叛命,侵轶邊鄙,劫掠吏民;雖在缵承之初,敢忘付讬之重?事非獲已,師實有名,(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作“兵出有名”。
據《三朝北盟會編》載此诏文并作“師實有名”。
)已戒六師,躬行天讨。
(案:《靖康要錄》、《北盟會編》此下有“将士銳於敵忾,夢蔔兆於襲祥,庶甯邦國之虞,克紹祖宗之烈”四句。
)應親征合行事件,令有司并依真宗皇帝幸澶淵故事,(案:《靖康要錄》、《北盟會編》此下有“疾速檢舉施行”六字,)命吳敏為親征行營副使許便宜從事。
尚書兵部侍郎李綱,顯谟閣直學士、新知開封府聶山為參謀官,團結兵馬於殿前司。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七。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己巳,李綱為親征行營使,吳敏副之。
誤也。
綱於初五日辛未始有親征行營使之命,此止與聶山同為參謀官耳。
王宗沐《續通鑒》庚午日,李綱議守尚稱為行營參謀官,與此合。
李《十朝綱要》、陳均《九朝編年備要》及《靖康要錄》,并於辛未日始書李綱為親征行營使,皆不誤。
徐夢莘《北盟會編》,除吳敏等指揮在是月四日庚午,而李綱為親征行營使亦在五日辛未。
王偁《東都事略》,吳敏知樞密院事在乙巳,綱為行營使在庚午,略有參錯,然究非同日事也。
親征之議發於李綱,說詳封有功《編年》,今附錄於此。
封氏《編年》曰:朝廷聞金人據濬州,何灌、梁方平俱歸,勤王之師未有至者。
大臣建議不一,或曰:“河北人心已動,脫或渡河,計期必戰,鋒不可當,我師若出,望敵必潰,此兵家所忌。
望陛下南渡大江,或西奔關中,集天下兵,選将出師,分兵四系,俾匹馬不可歸也。
”或曰:“京城乃天下之本,本既搖動,何以支梧天下乎?今京城雄師尚數十萬,可以堅壁戒嚴,收民清野,使敵人攻不得前,退無所掠,師老氣沮,俟勤王之師,内外犄角,使犬羊之群,羅拜請命。
”李綱曰:“二者之論,皆非所長。
昔者契丹擁百萬之師,直抵澶淵,當時若從避幸之請,堅壁之言,豈得天下太平?百有馀年,賴祖宗威靈,社稷之福,惟寇萊公堅欲禦駕親征,銮輿既渡,遂殄撻攬,戎人喪氣,遣使請和,河北遂複今日之事,與之同,豈可緩也?”雖然紛拏,終歸李綱之議。
) 3、是日,聞斡離不兵拒河,濬州不守。
夜漏二鼓,道君皇帝車駕東出通津門,道君皇後及皇子帝妃等相續以行。
命平涼軍節度使、中太一宮使範讷統勝捷軍扈從,百官多潛遁。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案:道君東幸事,載李綱《靖康傳信錄》最詳。
《靖康要錄》:是月十五日,太上道君皇帝渡揚子江至鎮江府。
李《十朝綱要》:是年二月乙未,道君皇帝發鎮江府;辛酉,次揚州。
均與之合。
《傳信錄》雲:初,道君以正月三日夜,乘船通津門,獨蔡攸及内侍數人扈從,以舟行為緩,則乘肩輿,又以為緩,則於岸側得般運磚瓦船乘載,饑甚,於舟人處得餅一枚分食之。
是夜行數百裡,抵南都,館於州宅,得衣被之屬,市驢騾乘之。
至符離,始登舟,及泗上少憩,宇文粹中及童貫、高俅之徒始至。
童貫以勝捷兵三千扈從,渡淮如維揚。
高俅以禁衛三千留泗上,控扼淮津。
既抵維揚,父老邀車駕不可渡江,而道君決意南幸,遂如鎮江。
道君太上皇後居揚州,王子、帝姬皆流寓沿路州縣,聞賊退,多先歸者。
《宋史·本紀》及陳桱、薛應旂《續鑒》并雲:蔡攸為行宮使,宇文粹中副之。
陳均《編年備要》雲:時蔡京父子欲避難南奔,以官司舟船皆隸發運使,乃以宋〈日奂〉為江淮荊浙等路發運使。
〈日奂〉,攸之妻黨也。
於是蔡氏、宋氏皆傾家南下。
) 4、甯遠軍節度使朱勔放歸田裡;責太傅、楚國公緻仕王黼為崇信軍節度使,永州安置;賜翊衛大夫、安德軍承宣使李彥死。
黼、彥仍籍沒家赀。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八。
案:此雲黼、彥仍籍沒家赀,而二十五日辛卯又雲诏籍其赀,疑有一誤。
《三朝北盟會編》:二十四日庚寅,王黼削奪在身官爵,長流衡州,附載《靖康遺錄》雲:是日,籍王黼第,得金寶以億萬計。
則王黼籍赀當在二十四日。
王宗沐、薛應旂《續通鑒》雲:黼聞金兵至,不俟命載其孥以東,故有是責。
) 5、金人作筏渡河逼京城。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五。
案:原本作己醜,在癸酉前。
然是月丁卯朔,不宜癸酉前有己醜日。
《金史·本紀》在己巳日,《宋史·本紀》及畢沅《續通鑒》在壬申日,今從《金史》附於此。
沈琯《南歸錄》曰:沈琯見國王,國王曰:“南岸已無一人,你來日須去到汴京。
”金人尋得小船子十馀嘡,可載五七人,浮水過者,所損甚多,步兵尚未至,於上下流得大船,遂渡骁騎,至六日方渡畢,其步兵始至,而老弱者留滹州。
壬申為是月初六日,己巳為是月初三日。
據沈琯謂六日方渡畢,蓋己巳始渡而壬申渡畢耳。
) 6、庚午,以尚書兵部侍郎李綱為尚書右丞、東京留守,同知樞密院李綱副之,(案:“李綱”,原本誤“李稅”,據宋本《東都事略》及《宋史·本紀》改。
)聶山為随軍轉運使。
時從官以邊事求見者,皆非時賜對。
綱侍班延和殿下,适宰執奏事,議欲奉銮輿出狩襄、鄧。
綱語知東上邠門事朱孝莊曰:“有急切公事,欲與宰執廷辨。
”孝莊曰:“舊例,未有宰執未退而從官求對者。
”綱曰:“此何時,而用例邪!”孝莊即具奏。
诏引綱立於執政之末,因啟奏曰:“聞諸道路,宰執欲奉陛下出狩避狄,果有之,宗社危矣。
且道君皇帝以宗社之故,傳位陛下,今舍之而去,可乎?”上默然。
白時中曰:“都城豈可以守?”綱曰:“天下城池,豈複有如都城者?且宗廟、社稷、百官、萬民所在,舍此欲何之?若能率勵将士,慰安民心,豈有不可守之理!”時内侍領京城所陳良弼自内殿出奏曰:“京城樓橹創修,百未及一二,城東樊家岡一帶,濠河淺狹,決難保守,願詳議之。
”上顧綱曰:“卿可同蔡懋、良弼往觀,朕於此俟卿。
”綱詣東壁觀城濠,回奏延和殿,車駕猶未興也。
上顧問:“如何?”綱曰:“城堅且高。
樓橹誠未備,然所以守不在此。
濠河惟樊家岡一帶,以禁地不許開之,誠為淺狹,然可以精兵強弩據也。
”上顧大臣曰:“策将安出?”皆默然。
綱進曰:“今日之計,莫如整厲士馬,聲言出戰,固結民心,相與堅守,以待勤王之師。
”上曰:“誰可将者?”綱曰:“朝廷平日以高爵厚祿畜養大臣,蓋将用之於有事之日。
今白時中、李邦彥等,皆書生未必知兵,然藉其位貌,(案:“位貌”,《靖康要錄》作“位号”。
)撫馭将士以抗敵鋒,乃其職也。
”時中厲聲曰:“李綱莫能出戰否?”綱曰:“陛下不以臣為懦,傥使治兵,願以死報;第人微官卑,恐不足以鎮服士卒。
”上問執政有何阙,趙野以尚書右丞對,時宇文粹中扈從東幸故也。
上即命除綱右丞。
綱曰:“臣今正謝,猶服綠,非所以示中外。
”即時賜袍帶并笏,綱服之以謝,且言:“方時艱難,臣不敢辭。
”上入,進膳,賜宰執食於崇政殿門外庑,再召對於福甯殿,去留之計猶未決也。
召命綱與綱留守。
綱言:“唐明皇聞潼關失守,即時幸蜀,宗廟朝廷,碎於賊手,累年僅能複之,範祖禹以為其失在於不能堅守以待勤王之師。
今陛下初即大位,中外欣戴,四方之兵,不日雲集,虜騎必不能久留。
舍此而去,如龍脫於淵,車駕朝發而都城夕亂,雖臣等留守,何補於事!宗廟朝廷,且将邱墟,願陛下審思之。
”上意頗回,而内侍王孝竭從旁奏曰:“中宮、國公已行,陛下豈可留此!”上色變,降榻曰:“卿等毋執,朕将親往陝西,起兵以複都城,決不可留此!”綱泣拜俯伏,以死請。
會燕、越二王至,亦以固守為然,上意稍定,即取紙,書“可回”二字,用寶,俾中使追還中宮、國公。
顧謂綱曰:“卿留,朕治兵奭寇,專以委卿。
”綱曰:“受命。
”與綱同出,宿於尚書省,宰執於内東門司。
中宮、國公之行已遠,是夕未還。
中夜,上遣中使谕宰執,欲诘旦決行。
質明,綱入朝,(案:《靖康傳信錄》:自尚書省趨朝,道路紛紛複傳有南狩之事,太廟神主已出寓太常寺矣。
)至祥曦殿,見禁衛擐甲,乘輿服禦,皆已陳列,六宮幞被皆将升車。
綱厲聲謂禁衛曰:“爾等願以死守宗社乎,願扈從以巡幸乎?”禁衛呼曰:“願以死守,不居此,将安之?”綱出,與殿帥王宗濋等入見曰:“陛下已許臣留,今
)金人犯濬州,
王偁《東都事略》、《宋史·本紀》、薛應旂《續鑒》、畢沅《續鑒》,亦均在戊辰。
李〈上直下土〉《十朝綱要》:梁方平、何灌師潰退保、滑州在戊辰;灌奔還,金人乘舟濟河在己巳。
)内侍梁方平領兵在黃河北岸,賊騎奄至,倉卒奔潰。
時南岸守橋者望見虜中旗幟,燒斷橋纜,陷沒凡數千人,虜因得不濟。
方平即遁,
橋雖已斷,飄於北岸,猶二十八虹,賊少加葺,遂濟河。
《北盟會編》謂賊至而河冰合,遂濟,未知孰是。
李〈上直下土〉《十朝綱要》:是年二月辛酉,梁方平伏誅。
《靖康要錄》:二月二十三日,臣僚上言:“金人侵犯河北,梁方平、何灌各統精兵,控扌戹河津,方平敗衄,棄河不守;灌望風而遁,遂緻敵國馮陵畿甸,當行軍法,其罪惟均。
今灌以重傷死於牖下,而方平未正典刑,無所畏憚,國威不振,士論惜之。
陛下方欲法藝祖,以武功定禍亂,統禦将帥,使有罪者必誅。
”當日方平始奉聖旨,依軍法戮於都市。
《靖康前錄》:二十六日,收梁方平械送開封府,治不守河之罪,斬於茅橋下。
)何灌軍亦望風潰散,我師在河南者無一人。
比至氾水,灌兵又驚潰,乃引其馀兵還至京師。
是年四月二十九日,臣僚上言:“何灌敗事,其子孫應行削奪羁管,庶使将帥知逃遁者禍及子孫,有以累其心。
”奉聖旨:“何灌子孫并勒停送唐州羁管。
”何灌戰死,於本月乙亥日可考。
) 初,虜至邯鄲,
)遣郭藥師為前驅,付以千騎,藥師求益,複以千騎與之。
藥師疾馳三百裡,質明,遂至濬,具言州縣無備。
邀取金缯、暴宮禁間事者,皆藥師為之也。
議親征。
案:藥師引金人渡河,《靖康前錄》載此較詳。
《前錄》雲:沈琯見郭藥師,藥師留食,藥師自言:“今日藥師以二十騎先據橋南。
”軍走過,而為藥師所邀。
遂不藉人,兵焚橋而去,擁入流者數千人,常勝軍止傷三人。
蓋藥師深知宋人虛實,故輕捷敢先也。
陳桱《通鑒續編》、薛應旂《續通鑒》并稱方平帥禁旅屯黎陽河北岸,金将迪吉補奄至。
不載藥師,恐失實。
藥師《金史》有傳,而朱勝非《秀水閑居錄》及《中興姓氏錄》二書言其始末,較本書為詳,今附錄於此。
《秀水閑居錄》曰:宣和間經營燕地,虜将郭藥師首來歸附,既得燕山,授以節钺,專付兵柄,繼檢校師傅官,賜第都城,寵數無虛日。
藥師喜飲酒,尚醞絕品曰小糟真珠紅者,日賜一樽,置驿送。
嘗至京師,召赴禁中,凡寝殿奧密珍奇之物,悉令縱觀。
眷待優異如此。
金人南侵,藥師率大将張令徽、劉舜仁俱叛,與之合從犯阙。
既議和解,虜酋須索犒軍金币數千萬,雖極竭不能充足。
虜使雲:“藥師嘗至宣和殿,見庫中金一塊數千兩者,何謂不足?”《中興姓氏》錄《叛逆傳》雲:藥師以燕山府叛降大金,盡以宮禁奢侈、中國無備之事告之大金,導之京師。
将二千騎至濬州,先據橋南,以邀王師,擁入河者數千,直至城下,大金用之。
大金退,每用藥師陷河北諸州。
斡離不回至燕山,知常勝軍反覆,下令盡發歸本貫,至松亭關,遣女真數千騎,盡掊殺之,以藥師為燕京留守,又遷平州。
後粘罕以餘睹叛,疑藥師預謀,追至元帥府,獄鞫之,既而獲免。
藥師家富於财,牛馬不知其數,婢奴千人。
粘罕謂财能動人,盡奪之,囚歸女真之域。
子安國,亮時預南侵之謀,亮犯淮上,統兵為先鋒,亮被弑,安國為亂兵所殺。
) 2、己巳,诏曰:“朕以金國渝盟,藥師叛命,侵轶邊鄙,劫掠吏民;雖在缵承之初,敢忘付讬之重?事非獲已,師實有名,
據《三朝北盟會編》載此诏文并作“師實有名”。
)已戒六師,躬行天讨。
)應親征合行事件,令有司并依真宗皇帝幸澶淵故事,
尚書兵部侍郎李綱,顯谟閣直學士、新知開封府聶山為參謀官,團結兵馬於殿前司。
”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己巳,李綱為親征行營使,吳敏副之。
誤也。
綱於初五日辛未始有親征行營使之命,此止與聶山同為參謀官耳。
王宗沐《續通鑒》庚午日,李綱議守尚稱為行營參謀官,與此合。
李《十朝綱要》、陳均《九朝編年備要》及《靖康要錄》,并於辛未日始書李綱為親征行營使,皆不誤。
徐夢莘《北盟會編》,除吳敏等指揮在是月四日庚午,而李綱為親征行營使亦在五日辛未。
王偁《東都事略》,吳敏知樞密院事在乙巳,綱為行營使在庚午,略有參錯,然究非同日事也。
親征之議發於李綱,說詳封有功《編年》,今附錄於此。
封氏《編年》曰:朝廷聞金人據濬州,何灌、梁方平俱歸,勤王之師未有至者。
大臣建議不一,或曰:“河北人心已動,脫或渡河,計期必戰,鋒不可當,我師若出,望敵必潰,此兵家所忌。
望陛下南渡大江,或西奔關中,集天下兵,選将出師,分兵四系,俾匹馬不可歸也。
”或曰:“京城乃天下之本,本既搖動,何以支梧天下乎?今京城雄師尚數十萬,可以堅壁戒嚴,收民清野,使敵人攻不得前,退無所掠,師老氣沮,俟勤王之師,内外犄角,使犬羊之群,羅拜請命。
”李綱曰:“二者之論,皆非所長。
昔者契丹擁百萬之師,直抵澶淵,當時若從避幸之請,堅壁之言,豈得天下太平?百有馀年,賴祖宗威靈,社稷之福,惟寇萊公堅欲禦駕親征,銮輿既渡,遂殄撻攬,戎人喪氣,遣使請和,河北遂複今日之事,與之同,豈可緩也?”雖然紛拏,終歸李綱之議。
) 3、是日,聞斡離不兵拒河,濬州不守。
夜漏二鼓,道君皇帝車駕東出通津門,道君皇後及皇子帝妃等相續以行。
命平涼軍節度使、中太一宮使範讷統勝捷軍扈從,百官多潛遁。
案:道君東幸事,載李綱《靖康傳信錄》最詳。
《靖康要錄》:是月十五日,太上道君皇帝渡揚子江至鎮江府。
李《十朝綱要》:是年二月乙未,道君皇帝發鎮江府;辛酉,次揚州。
均與之合。
《傳信錄》雲:初,道君以正月三日夜,乘船通津門,獨蔡攸及内侍數人扈從,以舟行為緩,則乘肩輿,又以為緩,則於岸側得般運磚瓦船乘載,饑甚,於舟人處得餅一枚分食之。
是夜行數百裡,抵南都,館於州宅,得衣被之屬,市驢騾乘之。
至符離,始登舟,及泗上少憩,宇文粹中及童貫、高俅之徒始至。
童貫以勝捷兵三千扈從,渡淮如維揚。
高俅以禁衛三千留泗上,控扼淮津。
既抵維揚,父老邀車駕不可渡江,而道君決意南幸,遂如鎮江。
道君太上皇後居揚州,王子、帝姬皆流寓沿路州縣,聞賊退,多先歸者。
《宋史·本紀》及陳桱、薛應旂《續鑒》并雲:蔡攸為行宮使,宇文粹中副之。
陳均《編年備要》雲:時蔡京父子欲避難南奔,以官司舟船皆隸發運使,乃以宋〈日奂〉為江淮荊浙等路發運使。
〈日奂〉,攸之妻黨也。
於是蔡氏、宋氏皆傾家南下。
) 4、甯遠軍節度使朱勔放歸田裡;責太傅、楚國公緻仕王黼為崇信軍節度使,永州安置;賜翊衛大夫、安德軍承宣使李彥死。
黼、彥仍籍沒家赀。
案:此雲黼、彥仍籍沒家赀,而二十五日辛卯又雲诏籍其赀,疑有一誤。
《三朝北盟會編》:二十四日庚寅,王黼削奪在身官爵,長流衡州,附載《靖康遺錄》雲:是日,籍王黼第,得金寶以億萬計。
則王黼籍赀當在二十四日。
王宗沐、薛應旂《續通鑒》雲:黼聞金兵至,不俟命載其孥以東,故有是責。
) 5、金人作筏渡河逼京城。
案:原本作己醜,在癸酉前。
然是月丁卯朔,不宜癸酉前有己醜日。
《金史·本紀》在己巳日,《宋史·本紀》及畢沅《續通鑒》在壬申日,今從《金史》附於此。
沈琯《南歸錄》曰:沈琯見國王,國王曰:“南岸已無一人,你來日須去到汴京。
”金人尋得小船子十馀嘡,可載五七人,浮水過者,所損甚多,步兵尚未至,於上下流得大船,遂渡骁騎,至六日方渡畢,其步兵始至,而老弱者留滹州。
壬申為是月初六日,己巳為是月初三日。
據沈琯謂六日方渡畢,蓋己巳始渡而壬申渡畢耳。
) 6、庚午,以尚書兵部侍郎李綱為尚書右丞、東京留守,同知樞密院李綱副之,
)聶山為随軍轉運使。
時從官以邊事求見者,皆非時賜對。
綱侍班延和殿下,适宰執奏事,議欲奉銮輿出狩襄、鄧。
綱語知東上邠門事朱孝莊曰:“有急切公事,欲與宰執廷辨。
”孝莊曰:“舊例,未有宰執未退而從官求對者。
”綱曰:“此何時,而用例邪!”孝莊即具奏。
诏引綱立於執政之末,因啟奏曰:“聞諸道路,宰執欲奉陛下出狩避狄,果有之,宗社危矣。
且道君皇帝以宗社之故,傳位陛下,今舍之而去,可乎?”上默然。
白時中曰:“都城豈可以守?”綱曰:“天下城池,豈複有如都城者?且宗廟、社稷、百官、萬民所在,舍此欲何之?若能率勵将士,慰安民心,豈有不可守之理!”時内侍領京城所陳良弼自内殿出奏曰:“京城樓橹創修,百未及一二,城東樊家岡一帶,濠河淺狹,決難保守,願詳議之。
”上顧綱曰:“卿可同蔡懋、良弼往觀,朕於此俟卿。
”綱詣東壁觀城濠,回奏延和殿,車駕猶未興也。
上顧問:“如何?”綱曰:“城堅且高。
樓橹誠未備,然所以守不在此。
濠河惟樊家岡一帶,以禁地不許開之,誠為淺狹,然可以精兵強弩據也。
”上顧大臣曰:“策将安出?”皆默然。
綱進曰:“今日之計,莫如整厲士馬,聲言出戰,固結民心,相與堅守,以待勤王之師。
”上曰:“誰可将者?”綱曰:“朝廷平日以高爵厚祿畜養大臣,蓋将用之於有事之日。
今白時中、李邦彥等,皆書生未必知兵,然藉其位貌,
)撫馭将士以抗敵鋒,乃其職也。
”時中厲聲曰:“李綱莫能出戰否?”綱曰:“陛下不以臣為懦,傥使治兵,願以死報;第人微官卑,恐不足以鎮服士卒。
”上問執政有何阙,趙野以尚書右丞對,時宇文粹中扈從東幸故也。
上即命除綱右丞。
綱曰:“臣今正謝,猶服綠,非所以示中外。
”即時賜袍帶并笏,綱服之以謝,且言:“方時艱難,臣不敢辭。
”上入,進膳,賜宰執食於崇政殿門外庑,再召對於福甯殿,去留之計猶未決也。
召命綱與綱留守。
綱言:“唐明皇聞潼關失守,即時幸蜀,宗廟朝廷,碎於賊手,累年僅能複之,範祖禹以為其失在於不能堅守以待勤王之師。
今陛下初即大位,中外欣戴,四方之兵,不日雲集,虜騎必不能久留。
舍此而去,如龍脫於淵,車駕朝發而都城夕亂,雖臣等留守,何補於事!宗廟朝廷,且将邱墟,願陛下審思之。
”上意頗回,而内侍王孝竭從旁奏曰:“中宮、國公已行,陛下豈可留此!”上色變,降榻曰:“卿等毋執,朕将親往陝西,起兵以複都城,決不可留此!”綱泣拜俯伏,以死請。
會燕、越二王至,亦以固守為然,上意稍定,即取紙,書“可回”二字,用寶,俾中使追還中宮、國公。
顧謂綱曰:“卿留,朕治兵奭寇,專以委卿。
”綱曰:“受命。
”與綱同出,宿於尚書省,宰執於内東門司。
中宮、國公之行已遠,是夕未還。
中夜,上遣中使谕宰執,欲诘旦決行。
質明,綱入朝,
)至祥曦殿,見禁衛擐甲,乘輿服禦,皆已陳列,六宮幞被皆将升車。
綱厲聲謂禁衛曰:“爾等願以死守宗社乎,願扈從以巡幸乎?”禁衛呼曰:“願以死守,不居此,将安之?”綱出,與殿帥王宗濋等入見曰:“陛下已許臣留,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