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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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宗
△宣和七年(乙巳,一一二五)
1、十二月戊戌朔,(案:原本無“朔”字,今據李〈上直下土〉《十朝綱要》及錢氏《四史朔閏考》增入。
)金人破檀州。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四。
案:《三朝北盟會編》系十一月二十六癸巳,金人陷檀州。
《遼史·地理志》:檀州武威軍,下,刺史。
屬南京道,本燕漁陽郡地。
隋開皇十八年割燕樂、密雲二縣置檀州。
唐天寶元年改密雲郡,乾元元年複為檀州。
遼置今軍号。
此皆晉賂契丹山前八州地也。
) 2、己亥,馬擴等自雲中回,至太原以黏罕所言告。
童貫驚曰:“金人初立國,邊頭能有幾許兵馬,遽敢作如此事耶?”擴曰:“此虜深憾本朝結納張瑴,又為契丹亡國之臣所激,必謀報複。
擴固嘗關白,獨未蒙信聽耳,今猶可速作提防。
”然貫先已陰懷遁歸意矣。
(案:《三朝北盟會編》系戊戌。
《茅齋自序》曰:馬擴歸到太原府宣撫司,以往來所曆事節答語錄呈。
貫大驚曰:“金人國中初定,些小人馬在邊上,怎敢便做許大事?”仆曰:“某去年雲中回,便以此事覆大王,勸大王三路摘十萬兵分統,以壓助常勝軍,乃是預知此意。
在任邱縣論金人已擒天祚事,保州所申乞急備邊,於京師又勸大王提十萬兵出壓境,計議交割,皆某預知此賊深懷張瑴之憾,為契丹亡國之臣激發,必生不測之變,大王皆不信之。
擴觀事勢必乘我邊面無備,踏足走入來,大王急須作隄防。
”貫雲:“我自得爾茹越寨所申條畫事件,即行下太原真定中山河間燕山府路,今分定策應,牽制路分,及令郭藥師排辦軍馬出城下寨;今若合太原府路軍民兵、義勇、膽勇、義勝軍等,須有數萬人,我已令發膽勇人馬上邊,更令李嗣本於代州近城,踏屯十萬人寨地。
昨又曾擺拽耀兵,莫他得聞如此聲勢,亦未輕易入來也!”) 3、金人破薊州,接伴賀正旦使、吏部員外郎傅察為金人所殺。
先是,金人未失盟,朝廷以故事遣察迓使人於薊州玉田縣韓成鎮,察至界上,虜愆期不至,斡離不大兵遽入寇,遂執察等,責令投拜,自副使蔣噩以下皆羅拜臣服,察獨不屈。
虜以兵脅之亦不顧,虜酋曰:“我以南朝天子失政,故來吊伐!”察曰:“主上明若日月,四海拱戴,胡欲敗盟,以此為兵端耳!然自古之戰,以曲直為勝負,南北敵國,亦安知爾非送死哉?我自死而已,膝不可屈也。
”虜酋大怒,仆察死之。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四。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十二月,金人分道入寇,東路之軍,斡離不主之,建樞密院於燕山,以劉彥宗主院事;西路之軍,粘罕主之,建樞密院於雲中,以時立愛主院事,虜人呼為“東朝廷”、“西朝廷”。
於是斡離不之軍自燕山直犯河北,粘罕之軍寇河東,陷朔、武、代、忻等州,直趨太原。
先是,金人既獲天祚,連遣三使來聘,初日報謝通好也,次日告慶得天祚也,又次日賀天甯節也。
使傳繼來河朔,至京,供億疲敝,而虜亦因以觇窺道路,使我不疑。
及三使北歸,宋禮部郎中陳桷為送伴使,至境,已宣言大舉,公為掠奪無常儀。
桷懼,馳還。
時粘罕已蓄南侵之謀,會義勝軍三千叛奔之,具言中國虛實;又易州常勝軍五百人亦叛歸粘罕。
由是劉宗彥、餘睹、蕭慶力勸言南朝可圖,仍不必衆,因糧就兵可也。
粘罕遂決意入寇。
然尚未顯然渝盟。
故事,令吏部員外郎傅察為接伴賀正旦使,行至境上,值斡離不入寇,遂執察等,責令投拜,自副使蔣噩以下皆羅拜臣服,察獨不屈。
金人以兵脅之,察亦不顧,大酋曰:“我以南朝天子失德,故來吊伐!”察曰:“胡欲敗盟,以此為兵端爾。
然自古之戰,以曲直為勝負,南北敵國,亦安知爾非送死哉!我惟有死而已,膝不可屈也。
”大酋怒,執而殺之。
陷檀州、薊州。
據《三朝北盟會編》,系十一月二十八日乙未,破薊州。
封氏《編年》曰:金國二太子斡離不攻破薊州,至玉田縣下寨,會朝廷遣吏部郎中傅察等迓使,脅之使降,數以朝廷擅納叛亡,招收戶口,首違誓盟,我輩奉诏興師問罪,爾若歸順,當大官賞汝,不然,粉骨矣。
副使蔣噩等羅拜,察獨不屈,雲:“察世受國恩,焉敢違背!遠銜诏旨,接伴來使,非見貴國主,豈可屈膝?況察與太子,俱王人也。
若欲察拜,是太子僣逆不道。
”苦逼不拜,乃見殺。
《靖康小雅》曰:公諱察,宣和七年冬,金人未渝盟也,朝廷以故事遣公迓賀正旦使人於薊州玉田縣韓城鎮。
公至界上,胡人辄愆期不至。
十一月二十七日淩晨,二太子擁大兵遽至,執公等,責令投拜,自副使蔣噩以下皆羅拜臣伏,公獨不屈。
胡人以兵脅之,公亦不顧,胡酋曰:“我以南朝天子失德,故來吊伐。
”公曰:“主上明若日月,四海拱戴,胡欲敗盟,以為兵端。
爾非送死哉!我有死而已,膝不屈也。
”酋大怒,因害公。
嗚呼!方賊之始至也,事出意表,莫不錯愕失措,望風竄伏,公獨雍容,不憚一死,以為忠義之倡,可不紀哉?詩曰:“貪胡寒盟,兵忽逾塞;公持漢節,迓客於界。
控弦欻來,莫不震駭!胡雛桀骜,自矜強大。
公誓不屈,有死無拜;殺身成仁,播美千載。
”《宋史》本傳曰:傅察字公晦,孟州濟源人,中書侍郎堯俞從孫也。
年十八,登進士第。
蔡京在相位,聞其名,遣子鯈往見,将妻以女,拒弗答。
調青州司法參軍,曆永平、淄川丞。
入為太常博士,遷兵部、吏部員外郎。
宣和七年十月,接伴金國賀正旦使。
是時,金将渝盟,而朝廷未之知也。
察至燕,聞金人入寇,或勸毋遽行。
察曰:“受使以出,聞難而止,若君命何?”遂至韓城鎮。
使人不來,居數日,金數十騎馳入館,彊之上馬,行次境上,察覺有變,不肯進,曰:“迓使人,故例止此。
”金人辄易其馭者,擁之東北去,行百裡許,遇所謂二太子斡離不者領兵至驿道,使拜。
察曰:“吾若奉使大國,見國主當緻敬,今來迎客而脅我至此!又止令見太子,太子雖貴人,臣也,當以賓禮見,何拜為?”斡離不怒曰:“吾興師南向,何使之稱?幾汝國得失,為我道之,否則死。
”察曰:“主上仁聖,與大國講好,信使往來,項背相望,未有失德。
太子幹盟而動,意欲何為?還朝當具奏。
”斡離不曰:“爾尚欲還朝耶!”左右促使拜,白刃如林,或捽之伏地,衣袂颠倒,愈植立不顧,反覆論辨。
斡離不曰:“爾今不拜,後日雖欲拜,可得耶!”麾令去。
察知不免,謂官屬侯彥等曰:“我死必矣,我父母素愛我,聞之必大戚苦。
萬一脫,幸記吾言,告我親,使知我死國,少纾其亡窮之悲也。
”衆皆泣。
是夕隔絕,不複見。
金兵至燕,彥等密訪存亡,曰:“使臣不拜太子,昨郭藥師戰勝有喜色,太子慮其劫取,且銜往忿,殺之矣。
”将官武漢英識其秘,焚之,裹其骨,命虎翼卒沙立負以歸。
立至涿州,金人得而系諸土室,凡兩月。
伺守者怠,毀垣出,歸以骨付其家。
副使蔣噩及彥輩歸,皆能道察不屈狀,贈徽猷閣待制。
察自幼嗜學,同輩或邀與娛嬉,不肯就。
為文溫麗有典裁。
平居恂恂然,無喜愠色,遇事若無所可否,非其意,恂恂然無可犯。
恬於勢利,在京師,故人鼎貴,罕至其門,閒一見,寒溫談笑而已。
及倉卒徇義,荦荦如此,聞者哀而壯之。
朱文公《四朝名臣言行續錄》曰:公谥忠肅,字公晦。
宣和七年十月,以吏部員外郎借宗正少卿、接伴金使,行至境上,遇害,年三十七,贈徽制。
乾道中,累贈少師。
公與蔣噩同為接伴,遇虜酋,噩等皆拜,公獨不屈。
據《北盟會編》,察與噩遣接伴正旦使系十月,《紀事》不載。
《遼史·地理志》:薊州尚武軍,上,刺史,隸南京道。
唐開元十八年立此名,遼仍之。
) 4、壬寅,金國使副王介儒、撒離栂至太原,出所齋書,說張瑴渝盟等事,及大國相已興兵,其詞甚倨。
童貫亦厚待之,曰:“如此大事,何不早告我!”撒栂曰:“軍已興,何告為!國相軍自河東路入,太子軍自燕京路入,不戮一人,止傳檄而定耳。
”馬擴曰:“兵,兇器,天道厭之。
貴朝滅契丹,亦藉本朝之力。
今一旦失盟,發兵相向,豈不顧南朝百年累積之國,亦稍饬邊備,安能遽侵!”撒栂曰:“國家若以貴朝可憚,不長驅也。
移牒且來,公必見之。
莫若童大王速割河東、河北,以大河為界,存宋朝宗社,乃至誠報國也。
”貫聞之,憂懑不知所為,即與參謀宇文虛中範讷、機宜王雲宋伯通等謀赴阙禀議。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四。
案:《三朝北盟會編》系庚子為十二月三日。
《大金吊伐錄》雲:天會三年冬,與宋奄人河北河東陝西宣撫、廣陽郡王童貫書曰:天會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大金固倫尼伊拉齊貝勒左副元帥緻書于大宋宣撫郡王閣下:既憑來信,複沐使音,未孚結納之誠,難避重煩之議。
領兵前去之由,已載别牒。
且兩朝之事,若不互相容會,須至争戰。
夫如是,則豈惟菑危轉甚,更恐生靈枉罹塗炭,是用遣人,以俟雅報。
蓋以宣撫郡王所為結納和會,契義最舊;況承來文,若謂更有可議,務在通融商量。
伏念宣撫郡王有輔立之功,位望所推,必謂議以谠言,扶斯将堕。
與其交鋒争戰,以傷生民,甯若酌中兩便為計。
果能如此,其於貴朝,非止社稷久享安全,更獲兩下益固歡和。
然後郡王忠孝克保始終,長守富貴,民賴其善,為天下之幸甚,豈不美哉!昔契丹請和之日,朝廷限以遼為界,不見聽從,乃及今日。
所望取為前鑒,審觀事
)金人破檀州。
案:《三朝北盟會編》系十一月二十六癸巳,金人陷檀州。
《遼史·地理志》:檀州武威軍,下,刺史。
屬南京道,本燕漁陽郡地。
隋開皇十八年割燕樂、密雲二縣置檀州。
唐天寶元年改密雲郡,乾元元年複為檀州。
遼置今軍号。
此皆晉賂契丹山前八州地也。
) 2、己亥,馬擴等自雲中回,至太原以黏罕所言告。
童貫驚曰:“金人初立國,邊頭能有幾許兵馬,遽敢作如此事耶?”擴曰:“此虜深憾本朝結納張瑴,又為契丹亡國之臣所激,必謀報複。
擴固嘗關白,獨未蒙信聽耳,今猶可速作提防。
”然貫先已陰懷遁歸意矣。
《茅齋自序》曰:馬擴歸到太原府宣撫司,以往來所曆事節答語錄呈。
貫大驚曰:“金人國中初定,些小人馬在邊上,怎敢便做許大事?”仆曰:“某去年雲中回,便以此事覆大王,勸大王三路摘十萬兵分統,以壓助常勝軍,乃是預知此意。
在任邱縣論金人已擒天祚事,保州所申乞急備邊,於京師又勸大王提十萬兵出壓境,計議交割,皆某預知此賊深懷張瑴之憾,為契丹亡國之臣激發,必生不測之變,大王皆不信之。
擴觀事勢必乘我邊面無備,踏足走入來,大王急須作隄防。
”貫雲:“我自得爾茹越寨所申條畫事件,即行下太原真定中山河間燕山府路,今分定策應,牽制路分,及令郭藥師排辦軍馬出城下寨;今若合太原府路軍民兵、義勇、膽勇、義勝軍等,須有數萬人,我已令發膽勇人馬上邊,更令李嗣本於代州近城,踏屯十萬人寨地。
昨又曾擺拽耀兵,莫他得聞如此聲勢,亦未輕易入來也!”) 3、金人破薊州,接伴賀正旦使、吏部員外郎傅察為金人所殺。
先是,金人未失盟,朝廷以故事遣察迓使人於薊州玉田縣韓成鎮,察至界上,虜愆期不至,斡離不大兵遽入寇,遂執察等,責令投拜,自副使蔣噩以下皆羅拜臣服,察獨不屈。
虜以兵脅之亦不顧,虜酋曰:“我以南朝天子失政,故來吊伐!”察曰:“主上明若日月,四海拱戴,胡欲敗盟,以此為兵端耳!然自古之戰,以曲直為勝負,南北敵國,亦安知爾非送死哉?我自死而已,膝不可屈也。
”虜酋大怒,仆察死之。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十二月,金人分道入寇,東路之軍,斡離不主之,建樞密院於燕山,以劉彥宗主院事;西路之軍,粘罕主之,建樞密院於雲中,以時立愛主院事,虜人呼為“東朝廷”、“西朝廷”。
於是斡離不之軍自燕山直犯河北,粘罕之軍寇河東,陷朔、武、代、忻等州,直趨太原。
先是,金人既獲天祚,連遣三使來聘,初日報謝通好也,次日告慶得天祚也,又次日賀天甯節也。
使傳繼來河朔,至京,供億疲敝,而虜亦因以觇窺道路,使我不疑。
及三使北歸,宋禮部郎中陳桷為送伴使,至境,已宣言大舉,公為掠奪無常儀。
桷懼,馳還。
時粘罕已蓄南侵之謀,會義勝軍三千叛奔之,具言中國虛實;又易州常勝軍五百人亦叛歸粘罕。
由是劉宗彥、餘睹、蕭慶力勸言南朝可圖,仍不必衆,因糧就兵可也。
粘罕遂決意入寇。
然尚未顯然渝盟。
故事,令吏部員外郎傅察為接伴賀正旦使,行至境上,值斡離不入寇,遂執察等,責令投拜,自副使蔣噩以下皆羅拜臣服,察獨不屈。
金人以兵脅之,察亦不顧,大酋曰:“我以南朝天子失德,故來吊伐!”察曰:“胡欲敗盟,以此為兵端爾。
然自古之戰,以曲直為勝負,南北敵國,亦安知爾非送死哉!我惟有死而已,膝不可屈也。
”大酋怒,執而殺之。
陷檀州、薊州。
據《三朝北盟會編》,系十一月二十八日乙未,破薊州。
封氏《編年》曰:金國二太子斡離不攻破薊州,至玉田縣下寨,會朝廷遣吏部郎中傅察等迓使,脅之使降,數以朝廷擅納叛亡,招收戶口,首違誓盟,我輩奉诏興師問罪,爾若歸順,當大官賞汝,不然,粉骨矣。
副使蔣噩等羅拜,察獨不屈,雲:“察世受國恩,焉敢違背!遠銜诏旨,接伴來使,非見貴國主,豈可屈膝?況察與太子,俱王人也。
若欲察拜,是太子僣逆不道。
”苦逼不拜,乃見殺。
《靖康小雅》曰:公諱察,宣和七年冬,金人未渝盟也,朝廷以故事遣公迓賀正旦使人於薊州玉田縣韓城鎮。
公至界上,胡人辄愆期不至。
十一月二十七日淩晨,二太子擁大兵遽至,執公等,責令投拜,自副使蔣噩以下皆羅拜臣伏,公獨不屈。
胡人以兵脅之,公亦不顧,胡酋曰:“我以南朝天子失德,故來吊伐。
”公曰:“主上明若日月,四海拱戴,胡欲敗盟,以為兵端。
爾非送死哉!我有死而已,膝不屈也。
”酋大怒,因害公。
嗚呼!方賊之始至也,事出意表,莫不錯愕失措,望風竄伏,公獨雍容,不憚一死,以為忠義之倡,可不紀哉?詩曰:“貪胡寒盟,兵忽逾塞;公持漢節,迓客於界。
控弦欻來,莫不震駭!胡雛桀骜,自矜強大。
公誓不屈,有死無拜;殺身成仁,播美千載。
”《宋史》本傳曰:傅察字公晦,孟州濟源人,中書侍郎堯俞從孫也。
年十八,登進士第。
蔡京在相位,聞其名,遣子鯈往見,将妻以女,拒弗答。
調青州司法參軍,曆永平、淄川丞。
入為太常博士,遷兵部、吏部員外郎。
宣和七年十月,接伴金國賀正旦使。
是時,金将渝盟,而朝廷未之知也。
察至燕,聞金人入寇,或勸毋遽行。
察曰:“受使以出,聞難而止,若君命何?”遂至韓城鎮。
使人不來,居數日,金數十騎馳入館,彊之上馬,行次境上,察覺有變,不肯進,曰:“迓使人,故例止此。
”金人辄易其馭者,擁之東北去,行百裡許,遇所謂二太子斡離不者領兵至驿道,使拜。
察曰:“吾若奉使大國,見國主當緻敬,今來迎客而脅我至此!又止令見太子,太子雖貴人,臣也,當以賓禮見,何拜為?”斡離不怒曰:“吾興師南向,何使之稱?幾汝國得失,為我道之,否則死。
”察曰:“主上仁聖,與大國講好,信使往來,項背相望,未有失德。
太子幹盟而動,意欲何為?還朝當具奏。
”斡離不曰:“爾尚欲還朝耶!”左右促使拜,白刃如林,或捽之伏地,衣袂颠倒,愈植立不顧,反覆論辨。
斡離不曰:“爾今不拜,後日雖欲拜,可得耶!”麾令去。
察知不免,謂官屬侯彥等曰:“我死必矣,我父母素愛我,聞之必大戚苦。
萬一脫,幸記吾言,告我親,使知我死國,少纾其亡窮之悲也。
”衆皆泣。
是夕隔絕,不複見。
金兵至燕,彥等密訪存亡,曰:“使臣不拜太子,昨郭藥師戰勝有喜色,太子慮其劫取,且銜往忿,殺之矣。
”将官武漢英識其秘,焚之,裹其骨,命虎翼卒沙立負以歸。
立至涿州,金人得而系諸土室,凡兩月。
伺守者怠,毀垣出,歸以骨付其家。
副使蔣噩及彥輩歸,皆能道察不屈狀,贈徽猷閣待制。
察自幼嗜學,同輩或邀與娛嬉,不肯就。
為文溫麗有典裁。
平居恂恂然,無喜愠色,遇事若無所可否,非其意,恂恂然無可犯。
恬於勢利,在京師,故人鼎貴,罕至其門,閒一見,寒溫談笑而已。
及倉卒徇義,荦荦如此,聞者哀而壯之。
朱文公《四朝名臣言行續錄》曰:公谥忠肅,字公晦。
宣和七年十月,以吏部員外郎借宗正少卿、接伴金使,行至境上,遇害,年三十七,贈徽制。
乾道中,累贈少師。
公與蔣噩同為接伴,遇虜酋,噩等皆拜,公獨不屈。
據《北盟會編》,察與噩遣接伴正旦使系十月,《紀事》不載。
《遼史·地理志》:薊州尚武軍,上,刺史,隸南京道。
唐開元十八年立此名,遼仍之。
) 4、壬寅,金國使副王介儒、撒離栂至太原,出所齋書,說張瑴渝盟等事,及大國相已興兵,其詞甚倨。
童貫亦厚待之,曰:“如此大事,何不早告我!”撒栂曰:“軍已興,何告為!國相軍自河東路入,太子軍自燕京路入,不戮一人,止傳檄而定耳。
”馬擴曰:“兵,兇器,天道厭之。
貴朝滅契丹,亦藉本朝之力。
今一旦失盟,發兵相向,豈不顧南朝百年累積之國,亦稍饬邊備,安能遽侵!”撒栂曰:“國家若以貴朝可憚,不長驅也。
移牒且來,公必見之。
莫若童大王速割河東、河北,以大河為界,存宋朝宗社,乃至誠報國也。
”貫聞之,憂懑不知所為,即與參謀宇文虛中範讷、機宜王雲宋伯通等謀赴阙禀議。
案:《三朝北盟會編》系庚子為十二月三日。
《大金吊伐錄》雲:天會三年冬,與宋奄人河北河東陝西宣撫、廣陽郡王童貫書曰:天會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大金固倫尼伊拉齊貝勒左副元帥緻書于大宋宣撫郡王閣下:既憑來信,複沐使音,未孚結納之誠,難避重煩之議。
領兵前去之由,已載别牒。
且兩朝之事,若不互相容會,須至争戰。
夫如是,則豈惟菑危轉甚,更恐生靈枉罹塗炭,是用遣人,以俟雅報。
蓋以宣撫郡王所為結納和會,契義最舊;況承來文,若謂更有可議,務在通融商量。
伏念宣撫郡王有輔立之功,位望所推,必謂議以谠言,扶斯将堕。
與其交鋒争戰,以傷生民,甯若酌中兩便為計。
果能如此,其於貴朝,非止社稷久享安全,更獲兩下益固歡和。
然後郡王忠孝克保始終,長守富貴,民賴其善,為天下之幸甚,豈不美哉!昔契丹請和之日,朝廷限以遼為界,不見聽從,乃及今日。
所望取為前鑒,審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