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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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深以生民社稷為意,勿以此匆匆,則天下之幸也!”(案:《栾城後集》又載《貼黃》雲:臣竊見章惇昔任樞密使與司馬光争論役法,其言曰:“免役之法,利害相雜。

    ”又曰:“見行役法,今日自合改更。

    ”又曰:“自行免役,所遣使者,不能體先帝愛民之意,差役舊害雖已盡去,而免役新害随而複生,今日正是更張修完之時。

    ”又曰:“凡改更政事,固有不可緩者,有可以緩者。

    京東西保馬,緩一日則民受一日之害,此不可緩者也;加役法,歲月之間,改更了當,誠不為緩。

    ”陛下謂惇豈欲破壞元豐故事者哉?而言猶若此,則元祐改更,誠不為過矣。

    )轍既再具劄子,上固不悅。

    李清臣、鄧溫伯又先媒孽之。

    及面谕,上益怒,遂責轍曰:“人臣言事何所害?第昨卿奏機事,不可宣于外,請秘而不出,今乃對衆開陳,且以漢武帝事比先帝,引谕甚失當。

    ”轍曰:“漢武帝,明主也。

    ”(案:《東都事略《蘇轍傳》作“武帝》,英主也。

    ”)上曰:“卿所奏稱漢武帝,外事四夷,内興宮室,立鹽鐵、榷酤、均輸之法,其意第謂武帝窮兵黩武,末年下哀痛之诏,此豈明主乎!”(案:《東都事略·蘇轍傳》作“财用匮乏,豈得謂之英主?”)轍恐動,趨下殿待罪。

    上聲甚厲,範純仁獨進曰:“史稱武帝雄材大略,為漢七制之主,轍比先帝,非謗也。

    陛下親政之初,進退大臣當以禮,不宜如此急暴。

    ”上怒稍霁。

    轍退,舉笏謝純仁曰:“公,佛地位人也。

    ”歸家,即具奏曰:(案:《栾城後集·為待罪劄》,《集》中雲:臣以愚拙,特蒙聖恩擢用,不次備位政府已及三年,報效不聞,負乘為罪,前後累至煩言,浼渎天聽,孤危之迹,寝食不遑。

    祗自去秋以來,紛纭少止,方欲祈天請命,力求補外,适以東朝變故,不敢自陳。

    )“今者偶因政事,懷有所見,轍欲傾盡以報知遇,而天資闇昧,不達機務,論事失當,冒犯天威,不敢自安。

    (案:《栾城後集此下有雲:謹已遷觀音院待罪。

    )伏乞聖慈,(案:《栾城後集》此下有雲:察臣久欲退避,以免素餐之譏。

    )憐臣不識忌諱,出於至愚,少寬刑誅,特賜屏逐,以允公議。

    ”诏蘇轍除端明殿學士、知汝州。

    權中書舍人吳安詩草制曰:“文學風節,天下所聞,擢任大臣,本非朕意有可否,固宜指陳而言,或過中引義非是,朕雖曲為含忍,在爾亦自難安。

    原誠終自愛君,薄責尚期改過。

    ”上批:“蘇轍引用漢武故事,比拟先帝,事體失當;所進入詞語不著實,朕進退大臣非率易也,蓋義不得已,可止散官知汝州,仍别撰詞進入。

    ”制曰:“朕以眇躬上承烈考之緒,夙夜祗懼,然以丕揚休功,實賴左右輔弼之,克承厥志,其或身在此地,倡為奸言,拂於衆聞,朕不敢舍。

    太中大夫、守門下侍郎蘇轍,頃被選擢,與聞事機,當協恭以輔初政,而乃忘體國之義,徇習非之私,始則密奏以指陳,終於宣言而眩聽。

    至引漢武,上方先朝,欲以窮奢黩武之姿,加之秉則經德之主,言而及此,其心謂何?其解東台之官,出守列郡之寄,尚為寬典,姑務省循,可特授依前太中大夫、知汝州。

    ”(《紀事本末》卷一百。

    原注:此段參取《實錄》及蘇轍《遺老傳》并邵伯溫《辨誣》。

    前制吳安詩》所草,後制當求主名附益之。

    此時呂希純及蔡卞實為中書舍人,後制必卞所草也,當考。

    伯溫》作《元祐辨誣》雲:先是,宣仁後既崩,呂相大防欲遷楊畏為谏議大夫,範相曰:“上新聽政,谏官當求正人,楊畏不可用。

    ”呂相方約畏為助,謂範相曰:“豈以楊畏曾言相公邪?”蘇門下在坐,誦畏彈範相文,範相曰:“某自颍昌被召,不知人有言也。

    ”遂乞罷政。

    哲宗不許,呂相更超遷楊畏為禮部侍郎,範相恐傷呂相意,不複言。

    後呂相充宣仁後山林使,楊畏首背呂相,稱述熙甯、元豐政事與王安石學術。

    哲宗用其說,下國子監,印《三經義。

    明年春,殿試,李清臣作策題,以熙甯、元豐、元祐故事相參,兩存其說,問孰便者。

    初考官多取主元祐者,楊畏覆考,取主熙甯、元豐者,故以畢漸為首。

    清臣遂以禮部尚書拜中書侍郎,欲取相位,以蘇門下在,未能遷。

    一日對,哲宗言:“蘇轍兄弟改變先帝法度。

    ”蘇門下奏曰:“陛下即位,宣仁後垂簾之初,臣兄轼方起谪籍知登州,入為郎官,為起居舍人。

    臣自筠州監酒被召,是時清臣為左丞,今日反謂臣兄弟變先帝法度,是清臣欺陛下也。

    ”清臣辭屈。

    乃曰:“蘇轍嘗以漢武帝比先帝。

    ”哲宗震怒,聲色甚厲。

    蘇門下頓首待罪。

    範相進曰:“史稱武帝雄材大略,為漢七制之主,蓋近世之賢君。

    蘇轍果以此比先帝,非謗也。

    陛下親政之初,進退大臣,不當如诃叱奴仆。

    ”哲宗怒少霁。

    罷朝,蘇門下舉笏謝範相曰:“公,佛地位中人也。

    ”蘇門下初對範相誦楊畏彈範相章,本疑範相者,及此,方知其賢。

    蘇門下尋以本官出知汝州。

    伯溫》所雲“下國子監,印《三經義》”,月日當考。

    按熙甯八年六月十九日,乞有敕令國子監雕印《詩》、《書》、《周禮義》矣。

    不知伯溫》何故雲爾也。

    李清臣既為中書侍郎,乃出策題。

    伯溫謂清臣先出策題,誤也。

    又卷百一,又卷百五,較此為略。

    ) 8、庚戌,龍圖閣直學士蔡京權戶部尚書。

    (《紀事本末》卷百三十一。

    案:陳桱《通鑒續編》雲:自成都召還。

    又案:陳桱《通鑒》,書京權戶尚在改元後,不系月。

    考改元在四月,則京權戶尚與此異。

    )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三月壬申朔,日有食之,雲霧不辨。

     1、四月(案:錢大昕《朔閏考》:是月壬寅朔。

    )癸酉,監察禦史郭知章言:“吳安詩行蘇轍诰,重輕止徇於私情,褒貶不歸於公議。

    ”诏安詩罷起居郎。

    (《紀事本末》卷百五。

    ) 2、甲辰,國子監司業翟思為左司谏,左朝奉郎上官均為左正言,右朝散郎周秩、左朝散郎劉拯?為監察禦史,左朝請郎張商英為右正言。

    商英前自開封府推官出為河北西路提點刑獄,元祐四年五月改江南西路轉運副使,又徙淮南》,逾五(案:“五”字據《太平治迹統類》補。

    )年不複召,於是始擢谏官,故商英攻元祐大臣不遺馀力。

    《紀事本末》卷百一,又卷百三十一。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言:焘及祖禹、吳安詩、劉安世、劉唐老、孫升、韓川,當呂大防擅權時,并以親舊相為表悰,通傳旨意。

    今首惡雖已貶黜,而焘等猶未明雲竄殛。

    於是降焘知鄂州,安世知南安軍,川知坊州,升知房州,安詩監光州酒稅。

    又案:此皆六月事。

    )商英嘗奏疏論風俗曰:“我神考發明道德之意以作成人材,同一風俗,大志未集,神靈在天。

    宣仁聖烈太後保祐陛下,讬心腹於輔弼,寓視聽於台谏,而勢利之下,是非蜂起,阿谀附會。

    一旦烏合,或上叛君親之恩,或下背師友之訓,或小合傳緘,白晝告急,或手扇障面,夜半造門,或苞苴結私第之歡,或伏地修門生之敬。

    於是浮言競作,鄙諺交興;川洛異黨,秦汾分門。

    撥而後動,謂之“天平”;子大而無見,謂之“盲大蟲”;交通相紐,謂之“八關陰”;私搆架,謂之“五鬼”;誰何門戶,謂之“約鬧抱”;持其足,謂之“小鬼荙”;所親而去,謂之“過房失所”;合而還,謂之“歸宗”;伺察報探,謂之“滅門”。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伺候報探,謂“滅門”;瞪走馬〈革登〉,勢盡相圖,謂之“徒中反告”。

    嗚呼!士大夫平日不素講聞師儒先生之高誼,不自慎重,身被譏議,亦有足悲者。

    若滋長不已,則憎愛恩怨未易改。

    以上數語,與《紀事本末》相異,馀均同。

    )臣愚欲望陛下以臣此章,降手诏戒勵,揭之朝堂,風示四方,庶幾薄惡之風浸息,醇醲之化日孚。

    《易》曰:‘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其在茲時乎!”《紀事本末》卷百一。

    案:《續宋編年資治通鑒》此條上載:六月,台谏論呂大防等擅作威福,貶大防等雲雲,及周秩貶廣德與除《字說》禁三條。

    此條下又載祖禹知陝,純仁罷相,諸事而下又标閏月五月雲雲。

    前後錯亂,殊多錯簡。

    下放此。

     3、乙巳,都水使者王宗望言:“躬親相視,得東流水勢已及八九分,張包河一支,即日減落,水勢甚微。

    上件河門,若不斷閉,切慮向去,漲水不測,牽奪大河水勢向西訩刷,河門愈更深闊。

    已牒大名府都大與本地分都大修閉,限十日畢工去訖。

    ”《紀事本末》卷百十二。

    (案:《十朝綱要》:乙巳,诏以都水使者王宗望言修閉張包河門。

    《長編》卷四百八十四:元祐八年五月戊戌,李之純及楊畏、來之邵言責董敦逸、黃慶基。

    原注:紹聖元年四月乙巳當考。

    ) 4、庚戌,龍圖閣學士曾布除翰林學士、知制诰。

    布自高陽徙江甯,诏許入觐,言先帝政事當複施行之,宜改元,以順天意。

    初除戶部尚書,尋改是命。

    《紀事本末》卷百三十。

    (案:陳桱《通鑒續編》雲:初,司馬光谕曾布增損役法,布辭曰:“免役一事,法令纖悉,皆出己手,遽自改易,義不可為。

    ”遂以戶部尚書出知太原,五徙知江甯府,過京,留拜承旨。

    ) 5、壬子,侍禦史虞策言:“呂惠卿等指陳蘇轼所作诰詞,語涉譏讪,望核實施行。

    ”殿中侍禦史來之邵言:“轼在先朝,久以罷廢,至元豐擢為中書舍人、翰林學士。

    轼凡作文字,譏斥先朝,援古況今,多引衰世之事,以快忿怨之私。

    行呂惠卿制詞,則曰‘始建青苗,次行助役、均輸之政,自同商賈,手實之禍,下及雞豚,苟可蠹國而害民,率皆攘臂而稱首’;行呂大防制詞,則曰‘民亦勞止,願聞休息之期’;撰司馬光神道碑,則曰其‘退於洛,如屈原之在陂澤’。

    凡此之類,播在人口者非一,當原其所犯,明正典刑。

    ”制曰雲雲。

    (案:《編年備要》載制詞曰:轼行污而詀正,學僻而欺愚。

    頃在先朝,自取疏斥,肆予纂服,開以自新,弗說爾心,覆出為惡,辄於書命之職,公肆誣實之辭。

    凡此立法造令之大經,皆曰蠹國害民之弊政。

    顧威靈之如在,豈神理之可容!深惟厥辜,宜竄遠服,祗奪近職,尚臨一邦。

    )落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依前左朝奉郎知英州。

    制詞,中書舍人蔡卞所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