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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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提舉提點官。
四年,诏宮觀嶽廟留官一員,馀聽如分司緻任例,從便居任。
六年,诏卿監職司以上提舉,馀官管勾當者。
又诏年六十以上者乃聽差,毋過兩任,兼用執政恩例者,通不得過三任。
後蔡京用事,增廣職任。
崇甯三年,添宮觀十。
政和三年,添宮觀三十,選人亦許乞嶽廟。
宣和王黼用事,外開新邊,以熙甯法革之一切,不恤士大夫,於是失祿矣。
) 2、壬戌,禦筆:“博州修建神霄宮如法,守貳當職官并廉訪使者各遷一官。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七。
) 3、壬申,門下侍郎薛昂(案:《宋史·宰輔表》三:政和七年十二月丁巳,薛昂自銀青光祿大夫、尚書左丞加特進、門下侍郎。
)奏:“承诏編集王安石遺文,案:《宋史·本紀》:政和三年正月,追封王安石為舒王,複封安石子雩為臨川伯,從祀孔子廟庭。
《通考》卷二百三十五《經籍考》載:王介甫《臨川集》一百三十卷。
晁氏曰:“其婿蔡卞謂:自先王澤竭,士習卑陋,不知道德性命之理。
安石奮乎,百世之下,追堯舜三代;通乎晝夜陰陽所不能測,而入於神,著《雜說》數萬言,其言與孟轲相上下。
晚以所覺,考字畫奇耦橫直,深造天地、陰陽造化之理,著《字說》,包括萬象,與《易》相表悰。
崇甯初,卞之兄京秉政,诏配文宣王廟。
近時議者謂:自紹聖以來,學術政事敗壞殘酷,贻禍社稷,實出於安石雲。
”乞更不置局,止就臣本府編集,差檢閱文字官三員。
”從之。
(《紀事本末》卷百三十四。
案:《宋史·薛昂傳》謂:昂與餘深、林摅始終附會蔡京,至舉家為京諱。
或誤及之,辄加笞責。
昂嘗誤及,即自批其口。
又雲:昂主王氏學,嘗在安石坐,圍棋賭詩,局敗,昂不能作,安石代之,時人以為笑雲。
) 4、甲戌,禦筆:“天下神霄宮,知州、軍帶管勾字,通判帶同管勾字。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七。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前知峽州王寀、資政殿學士劉昺酬唱詩歌謗讪悖逆,寀伏誅,昺流瓊州。
案:原本二月,《九朝編年備要》系六月,《十朝綱要》係六月己卯,今據以改歸此。
又《宋史》《王寀傳》:寀登第,至校書郎。
忽若有所睹,遂感心疾,唯好延道流談丹砂、神仙事。
得鄭州書生,讬左道,自言天神可祈而下,下則聲容與人接,因習行其術,叆能什七八,須兩人其為乃驗。
外間讙傳,浸淫徹禁庭。
徽宗方崇道教,侍晨林靈素自度技不如,願與之遊,拒弗許。
戶部尚書劉昺,寀外兄也,久以争進絕還往。
神降寀家,使因昺以達,寀言其故,神曰:“第往與之言,汝某年月日在蔡京後堂談某事,有之否?”昺驚駭汗浃,不能對,蓋所言皆陰中傷人者。
乃言之帝,即召。
寀風儀既高,又善談論,應對合上指。
帝大喜,約某日即内殿緻天神。
靈素求與共事,又弗許。
或謂靈素,但勿令鄭書生偕,寀當立敗。
即白帝曰:“寀父兄昔在西邊,密與夏人謀反國。
遲至尊候神,且圖不軌。
”帝疑焉。
及是日,寀與書生至東華門,靈素戒阍卒獨聽寀入。
帝齋敬潔待,越三夕無所聞,乃下寀大理,獄成,棄市,昺竄瓊州。
又《劉昺傳》載:昺,宣和殿學士、知河南府,積官金紫光祿大夫。
與王寀交通事敗,開封尹盛章議以死,刑部尚書範緻虛為請,乃長流瓊州。
又《範緻虛傳》雲:初,緻虛在講議司,延康殿學士劉昺嘗乘蔡京怒擠之。
後王寀坐妖言系獄,事連昺論死,緻虛争之,昺得減竄,士論賢之。
《九朝編年備要》雲:王寀朝奉大夫。
與《宋史》校書郎不同。
《揮麈後錄》雲:王寀輔道,樞密韶之子,少豪邁有父風,早中甲科,善議論,工詞翰,曾文肅、蔡元長薦入館為郎,後以直秘閣知汝州,考滿守陝。
年未三十,輕财喜士,賓客多歸之。
坐不覺察盜鑄免官,自負其材,受辱不羞。
是時羽流林靈素以善役鬼神得幸,而輔道之客冀其複用,乘時所好,昌言輔道有術,可緻天神出。
靈素上柅不得施。
蓋其客亦能請紫姑作詩詞,而已非林之比。
輔道固所不解,然實不知客有此語也。
輔道嘗對别客謂:“靈素太誕妄,安得為上言之?”其言适與前客語偶合。
工部尚書劉炳子蒙者,輔道母夫人之姪孫也,及其弟煥子宣,俱長從班,歆豔一時。
時開封尹盛章新用事,忌炳兄弟,進思有以害其寵,未得也。
初,炳視輔道雖中表,然炳性謹厚,每以輔道擇交不慎疏之。
會炳姑适王氏,於輔道為嫂。
一日,輔道語其嫂曰某久欲谒子蒙兄弟奉候從容,然不得其門而入,柰何?嫂曰:“俟我至其家,可往候之。
”輔道於是如其教,候炳於賓舍,久之始得通。
炳逡巡猶不欲見,迫於其姑,勉強接之。
既就坐,談論風生,亹亹不倦,炳大歎服,入告其姑曰:“久不與王叔言,其進乃爾,自恨不及也。
”因遣持馬人歸,止宿其家,自是始相親洽。
殆至興獄,未及歲也。
前客語既達靈素,靈素忿怒,泣請于上,且增加以白之曰:“臣以羁旅,荷陛下寵靈,而奸人造言,累及君父。
乞放還山以避之。
不然,願置對與之理。
”上令逮捕輔道與所言客姚坦之、王大年,以其事下開封。
使者至,輔道自謂無它,亦不以介意,語家人曰:“辯數乃置,無以為念也。
”至獄中,刻木皆出紙求書,且謂輔道曰:“昔蘇學士坐系烏台時,衛獄吏實某等之父祖。
蘇學士既出後,每恨不從其乞翰墨也。
”輔道喜,作歌行以贈之,處之甚怡然。
而盛章以炳之故,得以甘心矣。
因上言詞語有連及炳者,乞并治之。
上曰:“炳從臣也,有罪未宜草草。
”炳既聞上語,不疑其他。
一日,上幸寶箓,駐跸齋宮,從官皆在焉。
炳越班面奏簾外曰:“臣猥以無狀,待罪迩列。
适有中傷者,非陛下保全,已齑粉矣。
”再拜而退。
炳既謝已,舉首始見章在側注目瞪視,惶駭失措,深以為悔。
翌日,章以急速請對,因言:“寀與炳腹心。
诽謗事驗明白,今對衆越次,上以欺罔陛下,下以營惑群臣,禍将有不勝言者。
幸陛下裁之。
”上始怒,是日有旨,内侍省不得收接劉炳文字。
炳猶未知之,以謂事平矣,故不複閑防。
章既歸,遣開封府司錄孟彥弼攜捕吏窦鑒等數人,即訊炳於家。
炳囚服出見,分賓主而坐,詞氣慷慨,無服辭。
彥弼既見其不屈,欲歸。
而憲鑒者語彥弼曰:“尚書幾閒得寀一紙字,足以成案矣。
”遂亂抽架上書,适有炳著撰藁草,翻之至底,見炳和輔道詩,尚未成,首雲:“白水之年大道盛,掃除荊棘奉高真。
”詩意謂輔道嘗有嫉惡之意;時尚道,目上為高真爾。
鑒得之,以為奇貨,歸以授章,章命其子并釋以進雲:“白水謂來年庚子寀舉事之時。
炳指寀為高真,不知以何人為荊棘?将寘陛下於何地?豈非所謂大逆不道乎?”但以此坐輔道與客,皆極刑。
炳以官高,得弗誅,削籍竄海外。
煥責授團練副使,黃州安置。
凡王、劉親屬等,第斥谪之。
并擢為秘書省正字。
) 1、七月(案:錢大昕《四史朔閏考》:七月係辛巳朔。
)癸未,禦筆:道隐于小成,流于末俗,人不足與明,不顯于世。
朕作新斯人,以覺天下。
神霄玉清府,實總萬夫,監臨下土。
比诏四方,改營宮宇,以迎神贶,官吏勤惰不一,尚未就緒,更賴輔弼大臣同寅協力。
宰臣可兼神霄玉清宮使,執政官充副使,判官聽旨差。
自改官制,不置使名,權時之宜,庶克有濟,候道教興隆,宮宇悉備即罷。
太師、魯國公蔡京,少傅、太宰鄭居中,少傅、少宰餘深,(案:《宋史·本紀》:七月壬午,以西師有功,加蔡京恩官其一子,鄭居中為少傅,餘深為少保,鄧洵武為特進,進執政官一等。
《宰輔表》亦雲:餘深自少宰加少保。
此雲少傅少宰餘深當雲少保少宰餘深。
而餘深傳以為:宣和元年,為太宰,進拜少保,封豐國公。
再封衛國公,加少傅。
與《紀》、《表》不合,恐誤。
)檢校太保、領樞密院事童貫,并兼充神霄玉清萬壽宮使;(案:《宋史·宰輔表》系上年十二月庚午,童貫領樞密院事。
是年七月壬午,加檢校太保,八月甲寅,加太保。
《九朝備要》:六月,赦陝西、河東,以童貫奏攻破夏人,建築城寨也。
宰執?進官。
八月,童貫進太保,領樞密院事、三路宣撫使,以夏秋以來,進築靖夏、制戎、制羌三城之功也。
)知樞密院事鄧洵武、門下侍郎薛昂、中書侍郎白時中、尚書左丞王黼、(案:《宋史·宰輔表》上年十一月辛卯,白時中自中大夫、尚書右丞加中書侍郎。
是年正月庚戌,王黼自翰林學承旨以尚書左丞起複,九月,加中書侍郎。
宣和元年正月戊午,加特進、少宰。
)宣和殿大學士蔡攸并兼充神霄玉清萬壽宮副使,仍給敕,判官聽旨差。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七。
案:《文獻通考》卷六十:宮觀使,宋朝祥符中,真宗建玉清昭應宮,王魏公旦為首相,始命充使。
宮觀置使自此始。
又有景靈宮、會靈觀使,然每為宰相兼職。
天聖元年,呂夷簡為相,時朝廷崇奉之意稍緩。
因請罷使名。
熙甯中,富鄭公弼領集禧觀使居洛,此宮觀使居外之所從始也。
徽宗建玉清萬壽宮,乃命宰執兼使、副,用真廟故事也。
近以前宰執奉朝請者領在京宮觀使,而在外舊相隻除提舉宮觀,非祖宗優待宰相之體。
) 2、甲申,诏:“開封尹充神霄玉清萬壽宮,判官、少尹充管勾。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七。
案:陳桱《通鑒》:政和元年九月,更定官名。
蔡京率意自用,
四年,诏宮觀嶽廟留官一員,馀聽如分司緻任例,從便居任。
六年,诏卿監職司以上提舉,馀官管勾當者。
又诏年六十以上者乃聽差,毋過兩任,兼用執政恩例者,通不得過三任。
後蔡京用事,增廣職任。
崇甯三年,添宮觀十。
政和三年,添宮觀三十,選人亦許乞嶽廟。
宣和王黼用事,外開新邊,以熙甯法革之一切,不恤士大夫,於是失祿矣。
) 2、壬戌,禦筆:“博州修建神霄宮如法,守貳當職官并廉訪使者各遷一官。
”
) 3、壬申,門下侍郎薛昂
)奏:“承诏編集王安石遺文,案:《宋史·本紀》:政和三年正月,追封王安石為舒王,複封安石子雩為臨川伯,從祀孔子廟庭。
《通考》卷二百三十五《經籍考》載:王介甫《臨川集》一百三十卷。
晁氏曰:“其婿蔡卞謂:自先王澤竭,士習卑陋,不知道德性命之理。
安石奮乎,百世之下,追堯舜三代;通乎晝夜陰陽所不能測,而入於神,著《雜說》數萬言,其言與孟轲相上下。
晚以所覺,考字畫奇耦橫直,深造天地、陰陽造化之理,著《字說》,包括萬象,與《易》相表悰。
崇甯初,卞之兄京秉政,诏配文宣王廟。
近時議者謂:自紹聖以來,學術政事敗壞殘酷,贻禍社稷,實出於安石雲。
”乞更不置局,止就臣本府編集,差檢閱文字官三員。
”從之。
案:《宋史·薛昂傳》謂:昂與餘深、林摅始終附會蔡京,至舉家為京諱。
或誤及之,辄加笞責。
昂嘗誤及,即自批其口。
又雲:昂主王氏學,嘗在安石坐,圍棋賭詩,局敗,昂不能作,安石代之,時人以為笑雲。
) 4、甲戌,禦筆:“天下神霄宮,知州、軍帶管勾字,通判帶同管勾字。
”
)
案:原本二月,《九朝編年備要》系六月,《十朝綱要》係六月己卯,今據以改歸此。
又《宋史》《王寀傳》:寀登第,至校書郎。
忽若有所睹,遂感心疾,唯好延道流談丹砂、神仙事。
得鄭州書生,讬左道,自言天神可祈而下,下則聲容與人接,因習行其術,叆能什七八,須兩人其為乃驗。
外間讙傳,浸淫徹禁庭。
徽宗方崇道教,侍晨林靈素自度技不如,願與之遊,拒弗許。
戶部尚書劉昺,寀外兄也,久以争進絕還往。
神降寀家,使因昺以達,寀言其故,神曰:“第往與之言,汝某年月日在蔡京後堂談某事,有之否?”昺驚駭汗浃,不能對,蓋所言皆陰中傷人者。
乃言之帝,即召。
寀風儀既高,又善談論,應對合上指。
帝大喜,約某日即内殿緻天神。
靈素求與共事,又弗許。
或謂靈素,但勿令鄭書生偕,寀當立敗。
即白帝曰:“寀父兄昔在西邊,密與夏人謀反國。
遲至尊候神,且圖不軌。
”帝疑焉。
及是日,寀與書生至東華門,靈素戒阍卒獨聽寀入。
帝齋敬潔待,越三夕無所聞,乃下寀大理,獄成,棄市,昺竄瓊州。
又《劉昺傳》載:昺,宣和殿學士、知河南府,積官金紫光祿大夫。
與王寀交通事敗,開封尹盛章議以死,刑部尚書範緻虛為請,乃長流瓊州。
又《範緻虛傳》雲:初,緻虛在講議司,延康殿學士劉昺嘗乘蔡京怒擠之。
後王寀坐妖言系獄,事連昺論死,緻虛争之,昺得減竄,士論賢之。
《九朝編年備要》雲:王寀朝奉大夫。
與《宋史》校書郎不同。
《揮麈後錄》雲:王寀輔道,樞密韶之子,少豪邁有父風,早中甲科,善議論,工詞翰,曾文肅、蔡元長薦入館為郎,後以直秘閣知汝州,考滿守陝。
年未三十,輕财喜士,賓客多歸之。
坐不覺察盜鑄免官,自負其材,受辱不羞。
是時羽流林靈素以善役鬼神得幸,而輔道之客冀其複用,乘時所好,昌言輔道有術,可緻天神出。
靈素上柅不得施。
蓋其客亦能請紫姑作詩詞,而已非林之比。
輔道固所不解,然實不知客有此語也。
輔道嘗對别客謂:“靈素太誕妄,安得為上言之?”其言适與前客語偶合。
工部尚書劉炳子蒙者,輔道母夫人之姪孫也,及其弟煥子宣,俱長從班,歆豔一時。
時開封尹盛章新用事,忌炳兄弟,進思有以害其寵,未得也。
初,炳視輔道雖中表,然炳性謹厚,每以輔道擇交不慎疏之。
會炳姑适王氏,於輔道為嫂。
一日,輔道語其嫂曰某久欲谒子蒙兄弟奉候從容,然不得其門而入,柰何?嫂曰:“俟我至其家,可往候之。
”輔道於是如其教,候炳於賓舍,久之始得通。
炳逡巡猶不欲見,迫於其姑,勉強接之。
既就坐,談論風生,亹亹不倦,炳大歎服,入告其姑曰:“久不與王叔言,其進乃爾,自恨不及也。
”因遣持馬人歸,止宿其家,自是始相親洽。
殆至興獄,未及歲也。
前客語既達靈素,靈素忿怒,泣請于上,且增加以白之曰:“臣以羁旅,荷陛下寵靈,而奸人造言,累及君父。
乞放還山以避之。
不然,願置對與之理。
”上令逮捕輔道與所言客姚坦之、王大年,以其事下開封。
使者至,輔道自謂無它,亦不以介意,語家人曰:“辯數乃置,無以為念也。
”至獄中,刻木皆出紙求書,且謂輔道曰:“昔蘇學士坐系烏台時,衛獄吏實某等之父祖。
蘇學士既出後,每恨不從其乞翰墨也。
”輔道喜,作歌行以贈之,處之甚怡然。
而盛章以炳之故,得以甘心矣。
因上言詞語有連及炳者,乞并治之。
上曰:“炳從臣也,有罪未宜草草。
”炳既聞上語,不疑其他。
一日,上幸寶箓,駐跸齋宮,從官皆在焉。
炳越班面奏簾外曰:“臣猥以無狀,待罪迩列。
适有中傷者,非陛下保全,已齑粉矣。
”再拜而退。
炳既謝已,舉首始見章在側注目瞪視,惶駭失措,深以為悔。
翌日,章以急速請對,因言:“寀與炳腹心。
诽謗事驗明白,今對衆越次,上以欺罔陛下,下以營惑群臣,禍将有不勝言者。
幸陛下裁之。
”上始怒,是日有旨,内侍省不得收接劉炳文字。
炳猶未知之,以謂事平矣,故不複閑防。
章既歸,遣開封府司錄孟彥弼攜捕吏窦鑒等數人,即訊炳於家。
炳囚服出見,分賓主而坐,詞氣慷慨,無服辭。
彥弼既見其不屈,欲歸。
而憲鑒者語彥弼曰:“尚書幾閒得寀一紙字,足以成案矣。
”遂亂抽架上書,适有炳著撰藁草,翻之至底,見炳和輔道詩,尚未成,首雲:“白水之年大道盛,掃除荊棘奉高真。
”詩意謂輔道嘗有嫉惡之意;時尚道,目上為高真爾。
鑒得之,以為奇貨,歸以授章,章命其子并釋以進雲:“白水謂來年庚子寀舉事之時。
炳指寀為高真,不知以何人為荊棘?将寘陛下於何地?豈非所謂大逆不道乎?”但以此坐輔道與客,皆極刑。
炳以官高,得弗誅,削籍竄海外。
煥責授團練副使,黃州安置。
凡王、劉親屬等,第斥谪之。
并擢為秘書省正字。
) 1、七月
)癸未,禦筆:道隐于小成,流于末俗,人不足與明,不顯于世。
朕作新斯人,以覺天下。
神霄玉清府,實總萬夫,監臨下土。
比诏四方,改營宮宇,以迎神贶,官吏勤惰不一,尚未就緒,更賴輔弼大臣同寅協力。
宰臣可兼神霄玉清宮使,執政官充副使,判官聽旨差。
自改官制,不置使名,權時之宜,庶克有濟,候道教興隆,宮宇悉備即罷。
太師、魯國公蔡京,少傅、太宰鄭居中,少傅、少宰餘深,
《宰輔表》亦雲:餘深自少宰加少保。
此雲少傅少宰餘深當雲少保少宰餘深。
而餘深傳以為:宣和元年,為太宰,進拜少保,封豐國公。
再封衛國公,加少傅。
與《紀》、《表》不合,恐誤。
)檢校太保、領樞密院事童貫,并兼充神霄玉清萬壽宮使;
是年七月壬午,加檢校太保,八月甲寅,加太保。
《九朝備要》:六月,赦陝西、河東,以童貫奏攻破夏人,建築城寨也。
宰執?進官。
八月,童貫進太保,領樞密院事、三路宣撫使,以夏秋以來,進築靖夏、制戎、制羌三城之功也。
)知樞密院事鄧洵武、門下侍郎薛昂、中書侍郎白時中、尚書左丞王黼、
是年正月庚戌,王黼自翰林學承旨以尚書左丞起複,九月,加中書侍郎。
宣和元年正月戊午,加特進、少宰。
)宣和殿大學士蔡攸并兼充神霄玉清萬壽宮副使,仍給敕,判官聽旨差。
”
案:《文獻通考》卷六十:宮觀使,宋朝祥符中,真宗建玉清昭應宮,王魏公旦為首相,始命充使。
宮觀置使自此始。
又有景靈宮、會靈觀使,然每為宰相兼職。
天聖元年,呂夷簡為相,時朝廷崇奉之意稍緩。
因請罷使名。
熙甯中,富鄭公弼領集禧觀使居洛,此宮觀使居外之所從始也。
徽宗建玉清萬壽宮,乃命宰執兼使、副,用真廟故事也。
近以前宰執奉朝請者領在京宮觀使,而在外舊相隻除提舉宮觀,非祖宗優待宰相之體。
) 2、甲申,诏:“開封尹充神霄玉清萬壽宮,判官、少尹充管勾。
”
案:陳桱《通鑒》:政和元年九月,更定官名。
蔡京率意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