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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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提舉提點官。

    四年,诏宮觀嶽廟留官一員,馀聽如分司緻任例,從便居任。

    六年,诏卿監職司以上提舉,馀官管勾當者。

    又诏年六十以上者乃聽差,毋過兩任,兼用執政恩例者,通不得過三任。

    後蔡京用事,增廣職任。

    崇甯三年,添宮觀十。

    政和三年,添宮觀三十,選人亦許乞嶽廟。

    宣和王黼用事,外開新邊,以熙甯法革之一切,不恤士大夫,於是失祿矣。

    ) 2、壬戌,禦筆:“博州修建神霄宮如法,守貳當職官并廉訪使者各遷一官。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七。

    ) 3、壬申,門下侍郎薛昂(案:《宋史·宰輔表》三:政和七年十二月丁巳,薛昂自銀青光祿大夫、尚書左丞加特進、門下侍郎。

    )奏:“承诏編集王安石遺文,案:《宋史·本紀》:政和三年正月,追封王安石為舒王,複封安石子雩為臨川伯,從祀孔子廟庭。

    《通考》卷二百三十五《經籍考》載:王介甫《臨川集》一百三十卷。

    晁氏曰:“其婿蔡卞謂:自先王澤竭,士習卑陋,不知道德性命之理。

    安石奮乎,百世之下,追堯舜三代;通乎晝夜陰陽所不能測,而入於神,著《雜說》數萬言,其言與孟轲相上下。

    晚以所覺,考字畫奇耦橫直,深造天地、陰陽造化之理,著《字說》,包括萬象,與《易》相表悰。

    崇甯初,卞之兄京秉政,诏配文宣王廟。

    近時議者謂:自紹聖以來,學術政事敗壞殘酷,贻禍社稷,實出於安石雲。

    ”乞更不置局,止就臣本府編集,差檢閱文字官三員。

    ”從之。

    (《紀事本末》卷百三十四。

    案:《宋史·薛昂傳》謂:昂與餘深、林摅始終附會蔡京,至舉家為京諱。

    或誤及之,辄加笞責。

    昂嘗誤及,即自批其口。

    又雲:昂主王氏學,嘗在安石坐,圍棋賭詩,局敗,昂不能作,安石代之,時人以為笑雲。

    ) 4、甲戌,禦筆:“天下神霄宮,知州、軍帶管勾字,通判帶同管勾字。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七。

    )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前知峽州王寀、資政殿學士劉昺酬唱詩歌謗讪悖逆,寀伏誅,昺流瓊州。

    案:原本二月,《九朝編年備要》系六月,《十朝綱要》係六月己卯,今據以改歸此。

    又《宋史》《王寀傳》:寀登第,至校書郎。

    忽若有所睹,遂感心疾,唯好延道流談丹砂、神仙事。

    得鄭州書生,讬左道,自言天神可祈而下,下則聲容與人接,因習行其術,叆能什七八,須兩人其為乃驗。

    外間讙傳,浸淫徹禁庭。

    徽宗方崇道教,侍晨林靈素自度技不如,願與之遊,拒弗許。

    戶部尚書劉昺,寀外兄也,久以争進絕還往。

    神降寀家,使因昺以達,寀言其故,神曰:“第往與之言,汝某年月日在蔡京後堂談某事,有之否?”昺驚駭汗浃,不能對,蓋所言皆陰中傷人者。

    乃言之帝,即召。

    寀風儀既高,又善談論,應對合上指。

    帝大喜,約某日即内殿緻天神。

    靈素求與共事,又弗許。

    或謂靈素,但勿令鄭書生偕,寀當立敗。

    即白帝曰:“寀父兄昔在西邊,密與夏人謀反國。

    遲至尊候神,且圖不軌。

    ”帝疑焉。

    及是日,寀與書生至東華門,靈素戒阍卒獨聽寀入。

    帝齋敬潔待,越三夕無所聞,乃下寀大理,獄成,棄市,昺竄瓊州。

    又《劉昺傳》載:昺,宣和殿學士、知河南府,積官金紫光祿大夫。

    與王寀交通事敗,開封尹盛章議以死,刑部尚書範緻虛為請,乃長流瓊州。

    又《範緻虛傳》雲:初,緻虛在講議司,延康殿學士劉昺嘗乘蔡京怒擠之。

    後王寀坐妖言系獄,事連昺論死,緻虛争之,昺得減竄,士論賢之。

    《九朝編年備要》雲:王寀朝奉大夫。

    與《宋史》校書郎不同。

    《揮麈後錄》雲:王寀輔道,樞密韶之子,少豪邁有父風,早中甲科,善議論,工詞翰,曾文肅、蔡元長薦入館為郎,後以直秘閣知汝州,考滿守陝。

    年未三十,輕财喜士,賓客多歸之。

    坐不覺察盜鑄免官,自負其材,受辱不羞。

    是時羽流林靈素以善役鬼神得幸,而輔道之客冀其複用,乘時所好,昌言輔道有術,可緻天神出。

    靈素上柅不得施。

    蓋其客亦能請紫姑作詩詞,而已非林之比。

    輔道固所不解,然實不知客有此語也。

    輔道嘗對别客謂:“靈素太誕妄,安得為上言之?”其言适與前客語偶合。

    工部尚書劉炳子蒙者,輔道母夫人之姪孫也,及其弟煥子宣,俱長從班,歆豔一時。

    時開封尹盛章新用事,忌炳兄弟,進思有以害其寵,未得也。

    初,炳視輔道雖中表,然炳性謹厚,每以輔道擇交不慎疏之。

    會炳姑适王氏,於輔道為嫂。

    一日,輔道語其嫂曰某久欲谒子蒙兄弟奉候從容,然不得其門而入,柰何?嫂曰:“俟我至其家,可往候之。

    ”輔道於是如其教,候炳於賓舍,久之始得通。

    炳逡巡猶不欲見,迫於其姑,勉強接之。

    既就坐,談論風生,亹亹不倦,炳大歎服,入告其姑曰:“久不與王叔言,其進乃爾,自恨不及也。

    ”因遣持馬人歸,止宿其家,自是始相親洽。

    殆至興獄,未及歲也。

    前客語既達靈素,靈素忿怒,泣請于上,且增加以白之曰:“臣以羁旅,荷陛下寵靈,而奸人造言,累及君父。

    乞放還山以避之。

    不然,願置對與之理。

    ”上令逮捕輔道與所言客姚坦之、王大年,以其事下開封。

    使者至,輔道自謂無它,亦不以介意,語家人曰:“辯數乃置,無以為念也。

    ”至獄中,刻木皆出紙求書,且謂輔道曰:“昔蘇學士坐系烏台時,衛獄吏實某等之父祖。

    蘇學士既出後,每恨不從其乞翰墨也。

    ”輔道喜,作歌行以贈之,處之甚怡然。

    而盛章以炳之故,得以甘心矣。

    因上言詞語有連及炳者,乞并治之。

    上曰:“炳從臣也,有罪未宜草草。

    ”炳既聞上語,不疑其他。

    一日,上幸寶箓,駐跸齋宮,從官皆在焉。

    炳越班面奏簾外曰:“臣猥以無狀,待罪迩列。

    适有中傷者,非陛下保全,已齑粉矣。

    ”再拜而退。

    炳既謝已,舉首始見章在側注目瞪視,惶駭失措,深以為悔。

    翌日,章以急速請對,因言:“寀與炳腹心。

    诽謗事驗明白,今對衆越次,上以欺罔陛下,下以營惑群臣,禍将有不勝言者。

    幸陛下裁之。

    ”上始怒,是日有旨,内侍省不得收接劉炳文字。

    炳猶未知之,以謂事平矣,故不複閑防。

    章既歸,遣開封府司錄孟彥弼攜捕吏窦鑒等數人,即訊炳於家。

    炳囚服出見,分賓主而坐,詞氣慷慨,無服辭。

    彥弼既見其不屈,欲歸。

    而憲鑒者語彥弼曰:“尚書幾閒得寀一紙字,足以成案矣。

    ”遂亂抽架上書,适有炳著撰藁草,翻之至底,見炳和輔道詩,尚未成,首雲:“白水之年大道盛,掃除荊棘奉高真。

    ”詩意謂輔道嘗有嫉惡之意;時尚道,目上為高真爾。

    鑒得之,以為奇貨,歸以授章,章命其子并釋以進雲:“白水謂來年庚子寀舉事之時。

    炳指寀為高真,不知以何人為荊棘?将寘陛下於何地?豈非所謂大逆不道乎?”但以此坐輔道與客,皆極刑。

    炳以官高,得弗誅,削籍竄海外。

    煥責授團練副使,黃州安置。

    凡王、劉親屬等,第斥谪之。

    并擢為秘書省正字。

    ) 1、七月(案:錢大昕《四史朔閏考》:七月係辛巳朔。

    )癸未,禦筆:道隐于小成,流于末俗,人不足與明,不顯于世。

    朕作新斯人,以覺天下。

    神霄玉清府,實總萬夫,監臨下土。

    比诏四方,改營宮宇,以迎神贶,官吏勤惰不一,尚未就緒,更賴輔弼大臣同寅協力。

    宰臣可兼神霄玉清宮使,執政官充副使,判官聽旨差。

    自改官制,不置使名,權時之宜,庶克有濟,候道教興隆,宮宇悉備即罷。

    太師、魯國公蔡京,少傅、太宰鄭居中,少傅、少宰餘深,(案:《宋史·本紀》:七月壬午,以西師有功,加蔡京恩官其一子,鄭居中為少傅,餘深為少保,鄧洵武為特進,進執政官一等。

    《宰輔表》亦雲:餘深自少宰加少保。

    此雲少傅少宰餘深當雲少保少宰餘深。

    而餘深傳以為:宣和元年,為太宰,進拜少保,封豐國公。

    再封衛國公,加少傅。

    與《紀》、《表》不合,恐誤。

    )檢校太保、領樞密院事童貫,并兼充神霄玉清萬壽宮使;(案:《宋史·宰輔表》系上年十二月庚午,童貫領樞密院事。

    是年七月壬午,加檢校太保,八月甲寅,加太保。

    《九朝備要》:六月,赦陝西、河東,以童貫奏攻破夏人,建築城寨也。

    宰執?進官。

    八月,童貫進太保,領樞密院事、三路宣撫使,以夏秋以來,進築靖夏、制戎、制羌三城之功也。

    )知樞密院事鄧洵武、門下侍郎薛昂、中書侍郎白時中、尚書左丞王黼、(案:《宋史·宰輔表》上年十一月辛卯,白時中自中大夫、尚書右丞加中書侍郎。

    是年正月庚戌,王黼自翰林學承旨以尚書左丞起複,九月,加中書侍郎。

    宣和元年正月戊午,加特進、少宰。

    )宣和殿大學士蔡攸并兼充神霄玉清萬壽宮副使,仍給敕,判官聽旨差。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七。

    案:《文獻通考》卷六十:宮觀使,宋朝祥符中,真宗建玉清昭應宮,王魏公旦為首相,始命充使。

    宮觀置使自此始。

    又有景靈宮、會靈觀使,然每為宰相兼職。

    天聖元年,呂夷簡為相,時朝廷崇奉之意稍緩。

    因請罷使名。

    熙甯中,富鄭公弼領集禧觀使居洛,此宮觀使居外之所從始也。

    徽宗建玉清萬壽宮,乃命宰執兼使、副,用真廟故事也。

    近以前宰執奉朝請者領在京宮觀使,而在外舊相隻除提舉宮觀,非祖宗優待宰相之體。

    ) 2、甲申,诏:“開封尹充神霄玉清萬壽宮,判官、少尹充管勾。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七。

    案:陳桱《通鑒》:政和元年九月,更定官名。

    蔡京率意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