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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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宋仁宗、明孝宗、俱入廟并祭。
遼太祖、金太祖、元太祖、原未混一天下且其行事、亦不及諸帝王。
不宜與祭。
着停止。
餘依議。
○庚寅。
贈故定西将軍都統侯墨爾根侍衛李國翰太子太保。
○義王孫可望疏辭封爵冊印。
得上□日、王自南方、孑身投誠。
朕心嘉尚。
特錫王封。
乃舉國臣工、意懷輕忽、容或有之。
王以孤蹤疑畏、控辭冊印。
理亦宜然。
但封爵出自朕裁。
孰敢陵侮、雖系孤蹤。
不必疑畏。
冊印着仍祇受。
○增設吏部筆帖式八員 ○降補翰林院編修姜元衡為檢讨。
以順天等府試卷内有舛謬故也 ○升吏科給事中汪之洙、為刑科右給事中。
○辛卯。
遣官祭翁牛特部落杜棱郡王博托和、阿霸垓部落綽博輝達爾漢貝子福金、如例 ○壬辰。
谕禮部。
今夏亢陽日久。
農事堪憂。
朕念緻災有由痛自刻責。
谷為民天非雨不遂。
竭誠祈禱、積有日時。
乃精誠未達。
雨澤尚稽。
晝夜焦心。
不遑啟處、茲蔔于月之十三日、預行齋戒。
黎明步至南郊。
是夜子刻、祭告圜丘。
懇祈甘霖速降。
以拯災黎。
若仍不雨、則再行躬禱。
務回天意。
祭告儀物、爾部即速行備辦。
○都察院左都禦史魏裔介劾奏、大學士劉正宗、陰毒奸險。
而大學士成克鞏相為比附。
蠹國亂政、不止一端。
如自陳疏内、不許隐瞞過失。
正宗于昨□山戊不□奉上谕切責。
言其持論矯偏、處事執謬、暴戾褊淺、過失日增、諄諄數十言、竟不叙入。
忍背訓誡。
大不敬。
無人臣禮。
又如李昌祚系李之春叛案有名未經拏獲審問。
刑部原招具在。
進士陳于鼎、王重俱以通海發覺。
正宗克鞏系閱看本章之官。
乃于上前票拟、竟令李昌祚内升。
不将刑部本章奏明。
使叛案之人得跻九列。
又克鞏薦周亮工、徇私敗露。
自宜認罪。
乃僅以二人合薦巧飾。
至正宗一薦董國祥而國祥為貪官盧慎言、辇金打點。
再薦梁羽明、而羽明以包攬河工、俱被總督糾參。
正宗不自檢舉。
欺君之罪何辭。
正宗莫逆之友、為張缙彥。
方拱乾。
缙彥外貶拱乾流徙正宗之友如此。
正宗為何如人耶且缙彥序正宗之詩曰。
将明之才。
其詭谲尤不可解。
如劉祚遠、系正宗孫輩祖為内閣。
孫為巡撫。
一居政府。
一掌兵權。
未聞正宗辭避。
況祚遠系崇祯時秀才。
同枭逆劉正學、及家人李弼等、投海寇鄭成功為大帥。
順治六年始回。
并未投誠自首正宗發書學道、複其秀才。
李弼目不識丁。
正宗代為營求。
冒濫武舉。
見充兵部差官。
又正宗之弟正學亡命入海。
為鄭逆總兵。
順治六年始行潛歸。
亦未投誠自首。
正宗囑托巡撫耿焞、題授文登。
守備未幾躐升撫标中軍。
又聯宗久已嚴禁。
正宗與總兵官劉芳名結為昆弟。
前至京師索其名馬姑絨、銀器等物。
又告假歸裡受耿焞之赙千金。
其他混淆是非。
颠倒用舍。
又不知凡幾也。
祈乾斷處分以杜禍亂之萌。
得上□日此所參情節、關系重大。
着劉正宗成克鞏、各據實明白回奏。
○掌翰林院事學士折庫讷、王熙疏言、臣等遵谕、分翰林官為三班。
直宿景運門、以備顧問。
侍讀學士左敬祖、侍講學士曹爾堪、侍讀熊伯龍、侍講綦汝楫、編修富鴻業、張貞生、檢讨莊朝生、崔蔚林、八員為一班。
侍讀學士曹本榮。
侍講學士楊永甯、侍讀田逄吉、侍講田種玉、編修馬晉允、檢讨範廷魁、鄒度珙熊賜履、八員為一班。
侍讀學士張士甄、侍講學士劉芳躅、侍讀馮源濟、侍講黨以讓、編修蕭惟豫、檢讨宋之繩、譚篆、熊賜玙、八員為一班。
以上三班依次直宿。
周而複始。
又臣等二員、原與各官職掌相同應否分日直宿。
統候睿裁。
得上□日、是折庫讷王熙着直宿。
○谕禮部。
頃因亢旱日久已有谕上□日。
朕于十三日、步至南郊。
中夜祭告。
今思為民請命。
應先詣郊壇、潔誠齋戒。
茲改于十三日、步至南郊即于彼處齋戒三日。
以十五日之夜、子刻祭告、餘俱照前谕遵行。
○又谕吏部等衙門頃因亢旱為災。
朕省躬引咎。
宣谕求言原欲大小臣工于朕躬阙失、及關系國計民生利害者指實陳奏。
以圖興革。
近見入告章疏、多摭拾浮泛。
修飾繁辭開列款數沽名塞責不惟無裨治理。
反使虛文愈增。
稽誤正務其于朕躬阙失、并内外滿漢大小臣工結黨徇私、貪贓壞法、以及豪右侵漁、商市強霸、一切蠹政害民之事。
未見确有指陳。
殊負朕省改咨詢實意。
今思上天示警。
雖朕之咎。
亦由任事諸臣、不肯公忠體國委卸欺蒙。
俾朝廷德意。
不獲下究。
兵民疾苦、無由上聞以緻陰陽否塞。
雨澤愆期、嗣後陳言務将朕躬阙失、及内外滿漢臣工結黨徇私、蠹政害民等項情弊。
直指其人。
直舉其事。
詳切敷奏。
如仍前浮泛列款虛文塞責。
必加重治不貸。
前谕直言勿諱朕不加罪。
原為确有指陳、犯顔直谏者而言其浮泛塞責等疏原不足謂之建言。
法何容貸、着即通加嚴饬遵行 ○癸巳。
以一等侍衛穆理瑪、為工部尚書 ○命禮部左侍郎文華殿學士白色純、暫署河道總
遼太祖、金太祖、元太祖、原未混一天下且其行事、亦不及諸帝王。
不宜與祭。
着停止。
餘依議。
○庚寅。
贈故定西将軍都統侯墨爾根侍衛李國翰太子太保。
○義王孫可望疏辭封爵冊印。
得上□日、王自南方、孑身投誠。
朕心嘉尚。
特錫王封。
乃舉國臣工、意懷輕忽、容或有之。
王以孤蹤疑畏、控辭冊印。
理亦宜然。
但封爵出自朕裁。
孰敢陵侮、雖系孤蹤。
不必疑畏。
冊印着仍祇受。
○增設吏部筆帖式八員 ○降補翰林院編修姜元衡為檢讨。
以順天等府試卷内有舛謬故也 ○升吏科給事中汪之洙、為刑科右給事中。
○辛卯。
遣官祭翁牛特部落杜棱郡王博托和、阿霸垓部落綽博輝達爾漢貝子福金、如例 ○壬辰。
谕禮部。
今夏亢陽日久。
農事堪憂。
朕念緻災有由痛自刻責。
谷為民天非雨不遂。
竭誠祈禱、積有日時。
乃精誠未達。
雨澤尚稽。
晝夜焦心。
不遑啟處、茲蔔于月之十三日、預行齋戒。
黎明步至南郊。
是夜子刻、祭告圜丘。
懇祈甘霖速降。
以拯災黎。
若仍不雨、則再行躬禱。
務回天意。
祭告儀物、爾部即速行備辦。
○都察院左都禦史魏裔介劾奏、大學士劉正宗、陰毒奸險。
而大學士成克鞏相為比附。
蠹國亂政、不止一端。
如自陳疏内、不許隐瞞過失。
正宗于昨□山戊不□奉上谕切責。
言其持論矯偏、處事執謬、暴戾褊淺、過失日增、諄諄數十言、竟不叙入。
忍背訓誡。
大不敬。
無人臣禮。
又如李昌祚系李之春叛案有名未經拏獲審問。
刑部原招具在。
進士陳于鼎、王重俱以通海發覺。
正宗克鞏系閱看本章之官。
乃于上前票拟、竟令李昌祚内升。
不将刑部本章奏明。
使叛案之人得跻九列。
又克鞏薦周亮工、徇私敗露。
自宜認罪。
乃僅以二人合薦巧飾。
至正宗一薦董國祥而國祥為貪官盧慎言、辇金打點。
再薦梁羽明、而羽明以包攬河工、俱被總督糾參。
正宗不自檢舉。
欺君之罪何辭。
正宗莫逆之友、為張缙彥。
方拱乾。
缙彥外貶拱乾流徙正宗之友如此。
正宗為何如人耶且缙彥序正宗之詩曰。
将明之才。
其詭谲尤不可解。
如劉祚遠、系正宗孫輩祖為内閣。
孫為巡撫。
一居政府。
一掌兵權。
未聞正宗辭避。
況祚遠系崇祯時秀才。
同枭逆劉正學、及家人李弼等、投海寇鄭成功為大帥。
順治六年始回。
并未投誠自首正宗發書學道、複其秀才。
李弼目不識丁。
正宗代為營求。
冒濫武舉。
見充兵部差官。
又正宗之弟正學亡命入海。
為鄭逆總兵。
順治六年始行潛歸。
亦未投誠自首。
正宗囑托巡撫耿焞、題授文登。
守備未幾躐升撫标中軍。
又聯宗久已嚴禁。
正宗與總兵官劉芳名結為昆弟。
前至京師索其名馬姑絨、銀器等物。
又告假歸裡受耿焞之赙千金。
其他混淆是非。
颠倒用舍。
又不知凡幾也。
祈乾斷處分以杜禍亂之萌。
得上□日此所參情節、關系重大。
着劉正宗成克鞏、各據實明白回奏。
○掌翰林院事學士折庫讷、王熙疏言、臣等遵谕、分翰林官為三班。
直宿景運門、以備顧問。
侍讀學士左敬祖、侍講學士曹爾堪、侍讀熊伯龍、侍講綦汝楫、編修富鴻業、張貞生、檢讨莊朝生、崔蔚林、八員為一班。
侍讀學士曹本榮。
侍講學士楊永甯、侍讀田逄吉、侍講田種玉、編修馬晉允、檢讨範廷魁、鄒度珙熊賜履、八員為一班。
侍讀學士張士甄、侍講學士劉芳躅、侍讀馮源濟、侍講黨以讓、編修蕭惟豫、檢讨宋之繩、譚篆、熊賜玙、八員為一班。
以上三班依次直宿。
周而複始。
又臣等二員、原與各官職掌相同應否分日直宿。
統候睿裁。
得上□日、是折庫讷王熙着直宿。
○谕禮部。
頃因亢旱日久已有谕上□日。
朕于十三日、步至南郊。
中夜祭告。
今思為民請命。
應先詣郊壇、潔誠齋戒。
茲改于十三日、步至南郊即于彼處齋戒三日。
以十五日之夜、子刻祭告、餘俱照前谕遵行。
○又谕吏部等衙門頃因亢旱為災。
朕省躬引咎。
宣谕求言原欲大小臣工于朕躬阙失、及關系國計民生利害者指實陳奏。
以圖興革。
近見入告章疏、多摭拾浮泛。
修飾繁辭開列款數沽名塞責不惟無裨治理。
反使虛文愈增。
稽誤正務其于朕躬阙失、并内外滿漢大小臣工結黨徇私、貪贓壞法、以及豪右侵漁、商市強霸、一切蠹政害民之事。
未見确有指陳。
殊負朕省改咨詢實意。
今思上天示警。
雖朕之咎。
亦由任事諸臣、不肯公忠體國委卸欺蒙。
俾朝廷德意。
不獲下究。
兵民疾苦、無由上聞以緻陰陽否塞。
雨澤愆期、嗣後陳言務将朕躬阙失、及内外滿漢臣工結黨徇私、蠹政害民等項情弊。
直指其人。
直舉其事。
詳切敷奏。
如仍前浮泛列款虛文塞責。
必加重治不貸。
前谕直言勿諱朕不加罪。
原為确有指陳、犯顔直谏者而言其浮泛塞責等疏原不足謂之建言。
法何容貸、着即通加嚴饬遵行 ○癸巳。
以一等侍衛穆理瑪、為工部尚書 ○命禮部左侍郎文華殿學士白色純、暫署河道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