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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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五年。
戊戌。
夏四月。
丁卯朔。
享太廟。
遣公愛星阿行禮。
○授和碩額驸尚之隆、耿聚忠、俱為三等精奇尼哈番 ○升大理寺少卿高辛允、為太仆寺卿。
○升江南池太道副使周體觀、為江西布政使司參政、分守嶺北道 ○戊辰。
殿試天下貢士。
制策曰。
朕惟唐虞三代、民風樸茂。
海宇乂安。
人無偏陂之心。
俗跻雍熙之盛。
率性而遍德。
訓行而近光涵濡于道德仁義之中。
馴緻刑措不用。
何治之隆也。
朕孜孜求治夙夜不遑。
十有五年于茲矣。
乃休養多方、而闾閻未甯幹止。
訓迪日久、而群黎未睹維新。
表章經術之令雖殷而博通經學者尚寡。
明慎用刑之念雖切、而自幹法網者猶多。
豈人心之盡不古若與。
抑奉行者未得其實也。
今欲使兆庶遂生樂業。
鹹得其所。
庶幾衣食足而禮義興。
人心協正。
風俗還淳。
敦尚經學。
而修明性道。
君子懷刑。
小人亦恥犯法。
俾隆古之上理、再見于今日。
何道而可。
爾諸士其各抒夙抱。
詳切敷陳。
勿得巢□刀襲浮泛。
朕将采擇焉。
○己巳。
升吏科左給事中王益朋、為本科都給事中。
禮科左給事中孫光祀、為兵科都給事中。
○庚午。
升禦史李敬、為太仆寺少卿。
聶玠、為大理寺寺丞。
○升福建按察使程之璇、為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刑部郎中季昌齡、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河東兵糧道。
○辛未。
賜殿試貢士孫承恩等、三百四十三人、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壬申。
遣江南道監察禦史祖永傑、巡視長蘆鹽政。
○癸酉。
上禦乾清門。
選庶吉士畢。
谕諸進士曰。
朕屢重試典。
嚴除弊窦者。
實欲得真才而用之耳。
今朕将爾等詳加考試。
冀得真才。
其中能讀書者、已選庶吉士。
餘各照應得品級授職。
爾等服官、必效力王家。
殚心民社。
以盡忠荩。
庶不負朕屢次召見簡用之至意。
亦無忝爾等父母教育之劬勞也。
尚其勉之。
○喀爾喀部落土謝圖汗等貢馬。
宴赉如例。
○甲戌。
以平南王尚可喜、既加□山戊不□俸。
因添注其軍功于冊曰。
爾駐劄廣東、同靖南王統領官兵。
圍困南雄府。
有賊三千餘、突出西門來犯。
擊敗之。
用雲梯攻克南雄府。
殺賊兵六千餘。
擒獲僞總兵楊傑、董洪信、鄭國林等、斬之。
安定南雄府百姓。
又前往韶州府、招撫官民。
并招撫韶屬六縣、俱各歸順。
又同靖南王統領官兵。
招撫英德、清遠、從化、俱各歸順。
及抵廣東省城。
分汛攻圍。
發谕招撫不服。
有僞部院杜永和、遣僞侯伯張月、李雲泰、李建捷等。
率賊兵七千餘。
并廣西僞國公陳邦付、龐太監、僞伯馬寶等、統賊兵萬餘迎犯。
爾親督官兵敗之。
擒獲僞副将魏廷相等八員。
并招撫海寇梁标相等。
獲船一百五十隻。
又發官兵、先用紅衣炮攻打西關。
城上炮火矢石交加。
難以攻克。
爾親督官兵奮勇攻戰。
遂克其城。
殺賊六千有餘。
百姓底定。
行令所屬州縣、俱各投誠。
又遣官兵招撫增城縣。
有惠州府收養滿洲五人、轉送來京。
又将所獲僞滋陽王等八人、當即枭示。
有海寇圍困潮州府。
爾行谕漳鎮、發兵往援。
賊方敗遁。
又發官兵、恢複肇慶。
平定高雷廉等府。
又前招撫海寇梁标相等、複行反叛。
流毒地方。
爾發官兵擊斬之。
安定百姓。
又廣西桂林告變。
賊犯梧州。
爾密授将士方略。
恢複城邑。
安撫人民。
聞賊李定國圍困肇慶。
随同靖南王統兵前往、斬殺賊衆。
複遣官兵追至四會河口、盡殲之。
又賊将吳子聖、率賊兵萬餘。
并以象隻圍困新會。
浚壕<監-皿豆>栅。
晝夜攻城。
爾親率官兵援巢□刀。
賊衆驅象迎戰。
擊敗之。
斬數百人。
遂解新會之圍。
又同靖南王統領官兵、進援高明。
李定國、遣賊衆來犯。
爾遣官兵殺賊三百有餘。
生擒僞總兵武君禧等、三十餘員。
并獲馬騾器械等物。
又于新會縣山峽口。
同靖南王、固山額真朱瑪喇、護軍統領敦拜等、擊賊兵斬之。
獲象一十三隻。
又撥官兵與敦拜等、尾追李定國。
擊敗賊兵三千有餘。
獲象一隻。
又在衡州、擊敗賊兵萬餘。
各府州縣、俱經恢複。
故每□山戊不□加俸一千兩所有功績、添注冊内。
○丙子。
平西大将軍平西王吳三桂、固山額真侯墨爾根侍衛李國翰奏報、官兵敗賊于合州。
斬殺甚多。
遂進取重慶。
僞都督杜子香、率衆逃竄。
全城克複。
下所司察叙。
○戊寅。
以和碩榮親王寝園成。
安設神牌。
遣官谕祭。
○三等輔國将軍巴喀卒。
谥懷思。
○以坐糧廳郎中張文明、熟練漕務。
加太仆寺少卿銜。
仍留久任 ○升戶科給事中姜希轍、為禮科右給事中。
○辛巳。
禮部奏言、和碩榮親王墳園圈丈地内、所有寺廟墳墓。
宜令遷移。
得上□
戊戌。
夏四月。
丁卯朔。
享太廟。
遣公愛星阿行禮。
○授和碩額驸尚之隆、耿聚忠、俱為三等精奇尼哈番 ○升大理寺少卿高辛允、為太仆寺卿。
○升江南池太道副使周體觀、為江西布政使司參政、分守嶺北道 ○戊辰。
殿試天下貢士。
制策曰。
朕惟唐虞三代、民風樸茂。
海宇乂安。
人無偏陂之心。
俗跻雍熙之盛。
率性而遍德。
訓行而近光涵濡于道德仁義之中。
馴緻刑措不用。
何治之隆也。
朕孜孜求治夙夜不遑。
十有五年于茲矣。
乃休養多方、而闾閻未甯幹止。
訓迪日久、而群黎未睹維新。
表章經術之令雖殷而博通經學者尚寡。
明慎用刑之念雖切、而自幹法網者猶多。
豈人心之盡不古若與。
抑奉行者未得其實也。
今欲使兆庶遂生樂業。
鹹得其所。
庶幾衣食足而禮義興。
人心協正。
風俗還淳。
敦尚經學。
而修明性道。
君子懷刑。
小人亦恥犯法。
俾隆古之上理、再見于今日。
何道而可。
爾諸士其各抒夙抱。
詳切敷陳。
勿得巢□刀襲浮泛。
朕将采擇焉。
○己巳。
升吏科左給事中王益朋、為本科都給事中。
禮科左給事中孫光祀、為兵科都給事中。
○庚午。
升禦史李敬、為太仆寺少卿。
聶玠、為大理寺寺丞。
○升福建按察使程之璇、為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刑部郎中季昌齡、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河東兵糧道。
○辛未。
賜殿試貢士孫承恩等、三百四十三人、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壬申。
遣江南道監察禦史祖永傑、巡視長蘆鹽政。
○癸酉。
上禦乾清門。
選庶吉士畢。
谕諸進士曰。
朕屢重試典。
嚴除弊窦者。
實欲得真才而用之耳。
今朕将爾等詳加考試。
冀得真才。
其中能讀書者、已選庶吉士。
餘各照應得品級授職。
爾等服官、必效力王家。
殚心民社。
以盡忠荩。
庶不負朕屢次召見簡用之至意。
亦無忝爾等父母教育之劬勞也。
尚其勉之。
○喀爾喀部落土謝圖汗等貢馬。
宴赉如例。
○甲戌。
以平南王尚可喜、既加□山戊不□俸。
因添注其軍功于冊曰。
爾駐劄廣東、同靖南王統領官兵。
圍困南雄府。
有賊三千餘、突出西門來犯。
擊敗之。
用雲梯攻克南雄府。
殺賊兵六千餘。
擒獲僞總兵楊傑、董洪信、鄭國林等、斬之。
安定南雄府百姓。
又前往韶州府、招撫官民。
并招撫韶屬六縣、俱各歸順。
又同靖南王統領官兵。
招撫英德、清遠、從化、俱各歸順。
及抵廣東省城。
分汛攻圍。
發谕招撫不服。
有僞部院杜永和、遣僞侯伯張月、李雲泰、李建捷等。
率賊兵七千餘。
并廣西僞國公陳邦付、龐太監、僞伯馬寶等、統賊兵萬餘迎犯。
爾親督官兵敗之。
擒獲僞副将魏廷相等八員。
并招撫海寇梁标相等。
獲船一百五十隻。
又發官兵、先用紅衣炮攻打西關。
城上炮火矢石交加。
難以攻克。
爾親督官兵奮勇攻戰。
遂克其城。
殺賊六千有餘。
百姓底定。
行令所屬州縣、俱各投誠。
又遣官兵招撫增城縣。
有惠州府收養滿洲五人、轉送來京。
又将所獲僞滋陽王等八人、當即枭示。
有海寇圍困潮州府。
爾行谕漳鎮、發兵往援。
賊方敗遁。
又發官兵、恢複肇慶。
平定高雷廉等府。
又前招撫海寇梁标相等、複行反叛。
流毒地方。
爾發官兵擊斬之。
安定百姓。
又廣西桂林告變。
賊犯梧州。
爾密授将士方略。
恢複城邑。
安撫人民。
聞賊李定國圍困肇慶。
随同靖南王統兵前往、斬殺賊衆。
複遣官兵追至四會河口、盡殲之。
又賊将吳子聖、率賊兵萬餘。
并以象隻圍困新會。
浚壕<監-皿豆>栅。
晝夜攻城。
爾親率官兵援巢□刀。
賊衆驅象迎戰。
擊敗之。
斬數百人。
遂解新會之圍。
又同靖南王統領官兵、進援高明。
李定國、遣賊衆來犯。
爾遣官兵殺賊三百有餘。
生擒僞總兵武君禧等、三十餘員。
并獲馬騾器械等物。
又于新會縣山峽口。
同靖南王、固山額真朱瑪喇、護軍統領敦拜等、擊賊兵斬之。
獲象一十三隻。
又撥官兵與敦拜等、尾追李定國。
擊敗賊兵三千有餘。
獲象一隻。
又在衡州、擊敗賊兵萬餘。
各府州縣、俱經恢複。
故每□山戊不□加俸一千兩所有功績、添注冊内。
○丙子。
平西大将軍平西王吳三桂、固山額真侯墨爾根侍衛李國翰奏報、官兵敗賊于合州。
斬殺甚多。
遂進取重慶。
僞都督杜子香、率衆逃竄。
全城克複。
下所司察叙。
○戊寅。
以和碩榮親王寝園成。
安設神牌。
遣官谕祭。
○三等輔國将軍巴喀卒。
谥懷思。
○以坐糧廳郎中張文明、熟練漕務。
加太仆寺少卿銜。
仍留久任 ○升戶科給事中姜希轍、為禮科右給事中。
○辛巳。
禮部奏言、和碩榮親王墳園圈丈地内、所有寺廟墳墓。
宜令遷移。
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