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罪犯流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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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ot麥誇裡(1762&mdash1824) 在開發澳大利亞殖民地的前三十年,罪犯的出獄許可由總督親自簽發。

    得到許可後,罪犯們不僅不需要再為管理者效力,還可以通過辛勤勞作為自己謀福利。

    出獄許可的簽發并沒有常規的硬性條件。

    然而,托馬斯·布裡斯班總督頒布了一項條令,即被判七年以下流放徒刑的罪犯如果前四年表現良好,就可以獲得出獄許可;被判十四年以上流放徒刑的罪犯必須有六年的良好行為記錄才能獲得許可;被判終身流放的罪犯如果有八年的良好行為記錄,就可以獲得有條件的自由許可。

    很多管理者會得到一些有能力的罪犯,譬如技法純熟的修理工。

    為了一直擁有能力出衆的勞動力,管理者會編造不實罪名讓一些罪犯得不到出獄許可。

     托馬斯·布裡斯班(1773&mdash1860) 殖民者、農場以及産業數量決定了殖民地接收勞動力的限度。

    起初,當殖民地的罪犯數量超過管理部門的安置能力時,為了緩解供養勞動力的财政壓力,英國政府會給殖民者和軍官們一些好處,讓他們接收比實際需要多的罪犯。

    但随着殖民地的擴張,情況逐漸被逆轉。

    19世紀初的前二十年,被流放到澳大利亞的罪犯很快會被分派完。

    從1823年開始,殖民地的勞動力供不應求。

    雖然有時也會出現勞動力過剩的情況,但大多數時候都是勞動力短缺的狀态。

    一次,由于勞動力過多,總督和一個富商制定了合同。

    合同規定,如果富商帶走一百個罪犯,就可以得到肖爾黑文的一萬畝肥沃土地。

    這個富商從中賺了不少錢。

    但他實際領走的罪犯數量根本沒有那麼多,剩下的罪犯被派到其他需要勞動力的地方了。

    1826年,有人申請兩千名罪犯勞動力,但指揮者一時無法滿足,于是,出現了一個很有意思的局面。

    由于自由殖民者越來越多,人們開始拒絕接收罪犯勞動力,盡管罪犯勞動力能帶來更大的利潤。

     由于反對英國政府的政治騷亂和愛爾蘭的叛亂,新南威爾士迎來了一群特殊的政治犯。

    其中,&ldquo蘇格蘭烈士&rdquo是一個有趣的例子。

    當時,蘇格蘭成立了支持議會改革的協會。

    協會成員受到法國大革命的影響,在集會上發表了很多傳播先進思想的演講。

    英國政府對工人階級中的激進思想非常警惕,決定逮捕其中的幾個活躍分子。

    1793年,英國政府逮捕了小有名氣且擅長雄辯的政治領袖托馬斯·缪爾、敦提的一神教牧師T.F.帕爾默、愛丁堡人民之友社的秘書威廉·斯柯文以及莫裡斯·馬格洛特和約瑟夫·傑拉德。

    他們因煽動叛亂罪被帶到了臭名昭著的布萊克斯菲爾德勳爵面前。

    布萊克斯菲爾德勳爵是愛丁堡的民事法庭副庭長。

    雖然蘇格蘭并沒有實行英國的流放罪刑法,但這些人還是被流放到了新南威爾士。

    英國下議院譴責了布萊克斯菲爾德勳爵的殘忍行為和不公判決。

    查爾斯·詹姆斯·福克斯感歎道:&ldquo願上帝憐憫碰上這種法官的人!&rdquo 約瑟夫·傑拉德(1763&mdash1796) 布萊克斯菲爾德勳爵(1722&mdash1799) 查爾斯·詹姆斯·福克斯(1749&mdash1806) 托馬斯·缪爾設法乘美國船逃出了悉尼,後來在法蘭西去世。

    T.F.帕爾默服刑期滿後,在回國途中去世。

    德高望重的威廉·斯柯文在悉尼逝世。

    約瑟夫·傑拉德的命運與威廉·斯柯文一樣。

    莫裡斯·馬格洛特是五位烈士中唯一德行有失的人,但隻有他活着回到了英國,其他人都成了司法官僚之間争鬥的犧牲品。

    如果英國政府逮捕這些人不算非法的話,就是對即将到來的變革感到害怕。

    威廉·華茲華斯在詩中寫道:&ldquo英國彌漫着懼怕改變的恐慌情緒。

    &rdquo 1798年愛爾蘭叛亂和之前的騷亂使大量躁動不安的政治犯湧入了悉尼。

    因為這些人的叛亂源自對政府的不滿,所以他們将不滿情緒帶到了殖民地。

    愛爾蘭罪犯在個人品德方面都是可敬之士,但他們給殖民地帶去了陰謀詭計和暴力仇恨。

    管理部門被迫采取了一系列強有力的壓制措施。

    雖然殖民地到處都是罪名各異的罪犯,其中一些人甚至犯下了無法饒恕的罪行,但在愛爾蘭政治犯到來前,殖民地從未出現過嚴重内亂。

    1803年和1804年的暴亂将很多人送上了絞刑架,九尾鞭也從未閑置過。

    然而,菲利普&mid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