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回 旋風鬼來證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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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是生是死,當絕念矣。

    況女孫青年,何不憑我再嫁一美郎,以圖終身之計,豈不勝獨守空房,寂寞歲月者乎?"惇娘聽罷,泣謂姑雲:"女孫聽得來陳郎遭禍,本為我身上起,使女兒再嫁他人,是背之不義。

    姑若憐我,女兒甘守姑家,以待陳郎之轉。

    遇有不幸,需結來世姻緣。

    惟再許他适,甯就死路,決不相從矣。

    "姑見其烈,再不說及此事。

    自是惇娘于姑家謹慎緊密,守着閨門,不遇姑所喚,半步不出堂,人亦少見面。

     是年十月間,海寇作亂,大兵臨城,各家避難遷徙,惇娘與姑亦逃難于遠方。

    次年海寇甯息,民乃複業,比及惇娘與姑回時,室廳被寇燒毀,荒殘不堪居住,二人就租下陽驿旁房舍安下。

    未一月,适有官家子黃寬騎馬行過驿前,正值惇娘在竈邊吹火,寬見其容貌秀麗,便問左右居人是誰家之女。

    有人識者,近前告以城裡劉某之女,遭亂寄居于此。

    寬知之,次日令人來議親。

    惇娘不允。

    寬以官勢壓之,務要強婚,來議者不息。

    其姑驚懼,謂惇娘雲:"彼父為官,勢子又高,若不許嫁之,如何能夠在此停泊?"惇娘雲:"彼要強婚,兒隻有死而已。

    眼前姑且許他,待過六十日父母孝服完滿便議過門,須緩緩退之。

    "姑依其言,直對來議者說知。

    議親人回報于寬。

    寬喜道:"便待六十日何妨。

    "遂停其事。

     忽一日,有三個軍家行到驿中歇下,二軍人炊飯,一軍人倚驿欄而坐。

    适惇娘見之,入謂姑雲:"驿中有軍家來到,姑試問之從哪處來。

    若是陳郎所在,亦需訪個消息。

    "姑即出見軍人,問雲:"爾等是何衛來此?"一軍應雲:"從遼衛來,要赴信川投文書。

    "姑聽說聲道着是遼東,便問:"遼東衛有陳某,爾識之否?"陳某聽罷,即向前揖雲:"媽媽何以識着陳某?"姑氏雲:"陳某是妾女孫之夫,曾許嫁,未畢婚而别,故識之矣。

    "陳某雲:"今女孫曾适人否?"姑雲:"專待陳郎回來,不肯嫁人。

    "陳某忽汪然淚下雲:"要見陳某,我便是也。

    "姑大驚,即引入與惇娘道知。

    惇娘不信,出見問其當初事情。

    陳某将前事說了一遍,方信是真。

    二人相抱而哭。

    二軍夥問其故,自相喜曰:"此千裡之緣,豈偶然哉?我二人帶來盤纏錢若幹,即備筵席與陳某今宵畢禮。

    "于是整頓盤纏,二軍待之舍外,陳某、惇娘并姑三個飲于舍裡。

    酒闌人散,陳龍與惇娘進入房中,解衣就寝,訴其衷情,不勝凄楚。

    次日二軍夥謂陳某雲:"君初畢婚,不可輕離,待我二人自去投文書,回來相邀,與娘子同赴遼東,永諧魚水之歡。

    "言罷徑去。

    于是陳某留止舍中,與惇娘相親。

     才二十日,黃寬知覺陳某回來,恐他親事不成,即遣仆從到舍中,捉之至家,以其逃軍,杖殺之,密令将屍身藏于瓦窯中。

    次日令人來逼惇娘過門,惇娘憂慮無地,及聞陳某被寬所害,就于房中自缢。

    姑見而救之,雲:"想陳某與爾隻有這幾日姻緣,今即死矣,當絕念嫁與黃公子便了,何用自苦如此?" 惇娘雲:"女兒務要報夫之冤,與他同死,甯肯再嫁仇人乎?" 其姑勸之不從,正沒奈何,忽驿卒報:"開封府包太尹委任本府之職,今晚來到,準備迎接。

    "惇娘聞之,拱手謝天雲:"吾夫之冤可雪矣。

    "即具狀迎包馬頭陳告。

    包帶進府衙審實惇娘口詞。

    惇娘悲哭,将前事逐一訴知,拯即差公牌拘黃寬到衙根勘。

    黃寬力争,不肯招認。

    拯思道:"既謀死人,須得屍首驗之,彼方肯服,若失此對證,怎得明白?"正遲疑問,忽案前一陣狂風過處,那陣風: 拔木飛沙神鬼哭,冤魂靈氣逐而來。

     拯見得風起怪異,遂喝聲道:"若是冤枉,可随引公牌而去。

    "道罷,那陣風從拯之座前複繞三匝,有值堂公牌是張龍、趙虎,即随風出城二十裡,直旋入瓦窯裡而沒。

    張龍、趙虎進窯中看時,見蘆草遮着一男子屍身,面色尚未變,乃回報于拯。

    拯命人擡得入衙來,令惇娘認之。

    惇娘一見是其夫屍身,抱而痛哭。

    及驗身上傷痕,乃是當日被黃寬不停打死之傷。

    拯再勘問,黃寬不能隐,遂招服焉。

    拯疊成文案,問寬償命,追錢埋殡,着惇娘文領。

    複根究出邵秀買囑吏胥陷害之情,決配遠方充軍。

    惇娘令親人收管,每月官給庫錢若幹贍養。

    拯初任本府,判訖此事,得其明決,肇慶百姓無不仰敬,稱以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