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回 枷判官監令證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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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雲:
疑獄連年能決斷,包公明鑒鬼神欽。
秋毫萬裡浮雲淨,一念真同天地心。
話說西京城離東門二十裡,地名獅子鎮,居人稠密,有富家姓呂名盛,排行第九,鄰裡敬其有錢,皆以九郎呼之。
娶城中王貴恩之女為妻。
王氏性格溫良,處事有方,長幼皆敬服之。
王氏過門二年,生一兒名呂榮,聰明才貌,勤于詩書,年十五,何提學考入庠補廪。
當日,九郎指望兒子前程,加一奉承上司,交結有名官員,甚有面情。
然九郎為人性度驕傲,又倚錢勢,王府尹新除到任,糧戶皆出廓遠迎,九郎以其子在學,自恃有官宦面情,不去迎接。
王府尹點查得出,懷記在心,思得個機會處要深根之。
忽一日,呂有家仆李二,因上元佳節西京放燈甚盛,内外人家都聚于報恩寺玩賞鳌山。
李二探得主人們都出來看燈,九郎有妾名春梅,容貌清麗,李二欲私之。
恰值那夜春梅正在廚下收拾,李二撞将入去,故問雲:"爾日前有甚麼話對我說,遇我不得閑暇,未及細問,今夜主家都出去看燈,我亦閑些,有甚話快說來。
"春梅笑雲:"賊奴才,日前我那裡見爾之面,将些言蘸我。
若漏此語與主母知之,叫你皮亦去一層矣。
"李二道:"今夜難遇此機會,爾需憐我,久不敢忘也。
"春梅也是個水性婦人,情亦易動,當下向得他來,恐主母知之罪責不免;欲待逆他,怎禁那李二哀告。
正在遲疑間,适九郎回家取香,正待進房,恰遇見李二與春梅在燈下議論。
九郎大怒雲:"小仆賊敢戲吾之愛妾!"李二走閃不及,被九郎拉出來,綁于柱上杖之。
李二不勝其楚,惟乞饒命而已。
比及王氏與婢從回來,見綁打李仆,慌問其故。
九郎以調戲春梅之事說知。
王氏雲:"醜聲不可外傳,既李仆不道,逐之于外便了,怒責之何益?"九郎忿乃解,進入房裡。
王氏令人解下,亦此責之,逐離出門。
李二不勝其恨,忿然去了。
未及半年,九郎上莊與錢客廖某算帳。
廖有子最奸惡,将所借錢批,俱改作完帳執與九郎争辯。
九郎怒激不能平,令數家人捉之而歸,鎖于舍裡,務逼其招認。
監系一二日,呂家緩于提防,忽夜被其人剪斷鎖鐐,越牆而走,正不知逃往何處去了。
九郎見走其人,即着家仆複往莊上緝探,莫非逃回原家? 及群仆來莊上訪問時,未有動靜,持報九郎知之。
九郎疑慮其有他故。
當彼李二聞此消息,正恨主人,沒個機會報他之仇,即具狀于王府尹處,告首呂九郎謀殺廖某之子,棄其屍于江中。
王府尹審了狀子,大笑道:"呂九郎恃他有錢,藐視官府,今日亦撞在我手中來矣!"即差公牌拿得呂九郎來,根勘其謀殺人之由。
九郎訴雲:"彼欠吾錢,隻賴已還,所以不忿其詐,委的系于舍中,欲其自明,不意脫逃。
豈有殺人而無迹哉?" 王府尹叱雲:"謀殺其人,棄屍于江以絕迹,何尚抵賴?"喝令用嚴刑拷掠。
呂九郎受苦已極,不肯誣服。
王府尹令監禁獄中根勘。
雖是其妻王氏
秋毫萬裡浮雲淨,一念真同天地心。
話說西京城離東門二十裡,地名獅子鎮,居人稠密,有富家姓呂名盛,排行第九,鄰裡敬其有錢,皆以九郎呼之。
娶城中王貴恩之女為妻。
王氏性格溫良,處事有方,長幼皆敬服之。
王氏過門二年,生一兒名呂榮,聰明才貌,勤于詩書,年十五,何提學考入庠補廪。
當日,九郎指望兒子前程,加一奉承上司,交結有名官員,甚有面情。
然九郎為人性度驕傲,又倚錢勢,王府尹新除到任,糧戶皆出廓遠迎,九郎以其子在學,自恃有官宦面情,不去迎接。
王府尹點查得出,懷記在心,思得個機會處要深根之。
忽一日,呂有家仆李二,因上元佳節西京放燈甚盛,内外人家都聚于報恩寺玩賞鳌山。
李二探得主人們都出來看燈,九郎有妾名春梅,容貌清麗,李二欲私之。
恰值那夜春梅正在廚下收拾,李二撞将入去,故問雲:"爾日前有甚麼話對我說,遇我不得閑暇,未及細問,今夜主家都出去看燈,我亦閑些,有甚話快說來。
"春梅笑雲:"賊奴才,日前我那裡見爾之面,将些言蘸我。
若漏此語與主母知之,叫你皮亦去一層矣。
"李二道:"今夜難遇此機會,爾需憐我,久不敢忘也。
"春梅也是個水性婦人,情亦易動,當下向得他來,恐主母知之罪責不免;欲待逆他,怎禁那李二哀告。
正在遲疑間,适九郎回家取香,正待進房,恰遇見李二與春梅在燈下議論。
九郎大怒雲:"小仆賊敢戲吾之愛妾!"李二走閃不及,被九郎拉出來,綁于柱上杖之。
李二不勝其楚,惟乞饒命而已。
比及王氏與婢從回來,見綁打李仆,慌問其故。
九郎以調戲春梅之事說知。
王氏雲:"醜聲不可外傳,既李仆不道,逐之于外便了,怒責之何益?"九郎忿乃解,進入房裡。
王氏令人解下,亦此責之,逐離出門。
李二不勝其恨,忿然去了。
未及半年,九郎上莊與錢客廖某算帳。
廖有子最奸惡,将所借錢批,俱改作完帳執與九郎争辯。
九郎怒激不能平,令數家人捉之而歸,鎖于舍裡,務逼其招認。
監系一二日,呂家緩于提防,忽夜被其人剪斷鎖鐐,越牆而走,正不知逃往何處去了。
九郎見走其人,即着家仆複往莊上緝探,莫非逃回原家? 及群仆來莊上訪問時,未有動靜,持報九郎知之。
九郎疑慮其有他故。
當彼李二聞此消息,正恨主人,沒個機會報他之仇,即具狀于王府尹處,告首呂九郎謀殺廖某之子,棄其屍于江中。
王府尹審了狀子,大笑道:"呂九郎恃他有錢,藐視官府,今日亦撞在我手中來矣!"即差公牌拿得呂九郎來,根勘其謀殺人之由。
九郎訴雲:"彼欠吾錢,隻賴已還,所以不忿其詐,委的系于舍中,欲其自明,不意脫逃。
豈有殺人而無迹哉?" 王府尹叱雲:"謀殺其人,棄屍于江以絕迹,何尚抵賴?"喝令用嚴刑拷掠。
呂九郎受苦已極,不肯誣服。
王府尹令監禁獄中根勘。
雖是其妻王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