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作為指導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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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環境的指導性 我們現在轉入對教育的一般功能所呈現的各種特殊形式中的一種,即指導、控制或引導的探讨。

    在&ldquo指導&rdquo、&ldquo控制&rdquo和&ldquo引導&rdquo這三個詞中,&ldquo引導&rdquo一詞最确切地表達出這樣的觀念,即如何通過合作來輔助受指引的個體們發展自己與生俱來的能力;&ldquo控制&rdquo一詞,毋甯說是傳達了這樣的意思,即經受來自外界的某種能量和抵禦來自受控者的某種抗争;&ldquo指導&rdquo是一個更為中性的術語,意指那些受指導者的積極趨向不是漫無方向地散布着的,而是在某個持續的過程中受引領的。

    &ldquo指導&rdquo表達的則是一種基本的功能,在一個極端上,它趨向于一種引導性的輔助;在另一個極端上,它又趨向于管理和統治。

    不管如何,我們必須小心地避免因為對&ldquo控制&rdquo這個詞的過度闡釋而産生的曲解。

    有時候,人們明确地或是不自覺地假設,個體的各種趨向是純粹個人主義的或自我本位的,從而是反社會的,&ldquo控制&rdquo由此意謂使個體的各種自然沖動從屬于公共或共同的目标的過程。

    從概念上來分析,既然個體的本性與這一過程格格不入,是有悖于而不是有助于這一過程的,那麼,從這種觀點來看,控制就有了高壓或強制的含義。

    政府系統和國家理論都是以這個觀念為基礎的,而這個觀念也強烈地影響了教育的理念和實踐。

    不過,它是無憑無據的。

    盡管個體們感興趣的是經常可以自行其是,但他們自己的意願很可能與其他人的意願發生沖突。

    當然,他們感興趣的主要是參與其他人組織的各種活動,參加共同聯合的和合作的事務。

    若非如此,任何像共同體這樣的東西就是不可能的,甚至任何人,除非他認為自己可以從中得益,否則,他就沒有興趣為警察提供裝備,以維持某種表面上的和諧。

    實際上,控制隻是權力指導的一種富有影響力的形式,它包括個體憑借自身的努力而獲得的管理權,而這與憑借其他人的領導所産生的管理結果是一樣的。

     通常說來,每個刺激都會對活動有所指導。

    刺激不僅引發活動或激發活動,而且還指導活動,使活動朝向一個目标。

    反之,一個回應(response)不隻是一個反應(re-action),或隻是受打擾後的一種反抗,而是如這個詞所意指的,是一個應答。

    它是應對刺激,根據刺激作出反應。

    刺激和回應彼此适應。

    光線刺激眼睛,讓眼睛看見某物,而眼睛要做的事情就是去看。

    如果眼睛睜着而又有光線,就可以看見東西;刺激隻是器官完成專屬功能的一個條件,而不是外在的幹擾。

    在一定程度上,所有的指導或控制都是一種對活動的引導,引導活動朝向自己的目标,輔助某些官能努力去做自己打算做的事情。

     然而,這個普遍性陳述的兩個方面有待審視。

    第一,除了本能起作用的個别情況,一個未成熟者接受的刺激,起初并不完全确定地喚起特定的回應,反而會帶動許多不必要的精力。

    這些精力偏離目的,可能被浪費掉,也可能不利于某個行為的順利實現。

    這些精力由于起妨礙作用而帶來危害。

    試比較一下初學騎自行車的人與熟練騎手的騎車行為。

    初學者所投入的精力沒有一個明确的方向,它們在很大程度上是分散的、渙散的。

    方向涉及一個行動的聚焦和确定的問題,隻有這樣的行動才可能真正成為回應,而它要求去除不必要的、擾亂性的動作。

    第二,盡管個人若不能在某種程度上合作,就無法開展任何活動,但是一個回應卻有可能不符合行動的次序和持續性。

    一個拳擊手可能順利地躲過了某一次打擊,但這一躲卻可能導緻他在下一個瞬間遭到更猛烈的打擊。

    适度的控制意味着一些連續的行為按照次序被編排起來,其中每一個行為不僅應對當下的刺激,也有助于随後行為的實施。

     簡言之,指導既是同時發生的,又是接連發生的。

    在某個給定的時間點上,指導要求從所有被部分地喚起的趨向中,挑選出那些把精力集中于需要之處的趨向。

    從時間的先後次序上看,指導又要求每個動作和它之前、之後的動作保持平衡,從而使活動有次序。

    因此,集中和有序是指導的兩個方面,一個是空間性的,另一個是時間性的。

    前者确保擊中目标;後者為更長遠的行動而維持必要的平衡。

    很明顯,雖然我們可以從觀念上對它們進行辨析,但不可能在實踐中把它們區别開來。

    活動必須被集中在某個特定的時間裡,并以這樣的方式來對接下去的活動有所準備。

    因為人們不得不密切關注将來可能發生的事情,從而使當下回應的問題變得複雜起來。

     從上面的普遍性陳述中可以得出兩個結論。

    一方面,不可能存在純粹外在的指導。

    環境頂多隻提供刺激,從而引起回應。

    這些回應來自個體早已具有的各種趨向,甚至當一個人受到恐吓,被威脅去做某事的時候,也隻是因為這個人有恐懼的本能,威脅才會發揮效果。

    如果他沒有恐懼的本能,或者雖然有這種本能,但他自己能夠控制,那麼,威脅對他隻不過是類似光線促使一個沒有視力的人去看東西的影響。

    盡管成人的習俗和慣例提供了刺激,從而喚起并指導了青少年的活動,但青少年畢竟認同了他們的行動最終所采納的那個指導。

    在嚴格的意義上,什麼東西也不能強加到他們身上,或強制性地塞進他們的頭腦裡。

    無視這一事實,意味着曲解和誤解人的本性。

    把被指導者現有的本能和習慣所發揮的作用納入到考慮的範圍内,就是要經濟地、睿智地指導他們。

    确切地說,一切指導都是再指導,把已在進行的活動轉到另一條軌道上去。

    一個人如果沒有對已經投入使用的精力有所認識,他在指導方面所做的努力就會迷失方向。

     另一方面,由他人的習俗和規定所支持的控制很可能是短視的。

    這種控制或許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但可能以受控制者随後的行動失去平衡為代價。

    比如,威脅能讓一個人擔心,要是他執意做某些事可能會出現可怕的後果,由此而阻止他去做他自然而然地傾向于做的事。

    但是,他可能因此而被置于這樣一個境地,即導緻他受到影響,以後做更壞的事。

    他那詭詐狡猾的本能可能被喚醒,以緻他以後遇事隻懂得逃避和耍詭計,沒有了原本可能會出現的另一種情況。

    那些從事指導别人行動的人總是有這樣的危險,即他們容易忽視他們所指導的人的後續發展有多麼重要的意義。

     2.社會指導的各種模式 成人在當下旨在指導他人的行為時,自然而然地最容易意識到自己正在從事指導活動。

    在通常的情況下,當他們發現自己遭到反抗,或者當别人正在做他們不希望他做的事情時,他們會自覺地形成指導别人行動的目标。

    然而,對我們來說,更為持久而有影響力的控制模式,是那些無時無刻不在運作但又沒有如此周密的意圖的控制模式。

     (1)如果别人不願從事我們想要他們做的事情,或者他們以不服從來威脅我們,這時我們最清楚地意識到需要控制他們,也需要各種影響力來使他們受到控制。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的控制變得最為直接,因而在這樣的關節點上,也最容易發生上面提到的錯誤。

    我們甚至可能利用強勢力量加以控制,而忽略下面的情形:盡管我們可以把馬牽到水邊,卻無法強迫它飲水;盡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