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卷 李玉英獄中訟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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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沿街抄化。

    若足了這五十文,還沒得開口:些兒欠缺,便打個半死。

     光陰如箭,不覺玉英年已一十六歲。

    時直三月下旬,焦榕五十壽誕,焦氏引着亞奴同往祝壽。

    月英自向街坊抄化去了,止留玉英看家。

    玉英讓焦氏去後,掩上門兒,走入裡邊,手中拈着針指,思想道:“爹爹當年生我姊妹,猶如掌上之珠,熱氣何曾輕呵一口。

    誰道遇着這個繼母,受萬般淩辱。

    兄弟被他謀死,妹子為奴為丐,一家業弄得瓦解冰消,淪落到恁樣地位,真個草菅不如。

    尚不知去後,還是怎地結果?”又想道:“在世料無好處,不如早死為幸。

    趁他今日不在家,何不尋個自盡,也省了些打罵之苦?”卻又想道:“我今年已十六歲了。

    再忍耐幾時,少不得嫁個丈夫,或者有個出頭日子,豈可枉送這條性命?”把那前後苦楚事,想了又哭,哭了又想。

     直哭得個有氣無力,沒情沒緒。

    放下針指,走至庭中,望見間壁園内,紅稀綠暗,燕語莺啼,遊絲斜袅,榆莢亂墜。

    看了這般景色,觸目感懷。

    遂吟《送春詩》一言。

    詩雲:柴扉寂寞鎖殘春,滿地榆錢不療貧。

     雲鬓衣裳半泥土,野花何事獨撩人。

     玉英吟罷,又想道:“自爹爹亡後,終日被繼母磨難,将那吟詠之情,久已付之流水。

    自移居時,作了《别燕詩》,倏忽又經年許。

    時光迅速如此。

    ”嗟歎了一回,又恐誤了女工,急走入來趱趕,見卓上有個帖兒,便是焦榕請妹子吃壽酒的。

     玉英在後邊裁下兩折,尋出筆硯,将兩首詩錄出,細細展玩,又歎口氣道:“古來多少聰明女子,或共姊妹赓酬,或是夫妻唱和,成千秋佳話。

    偏我李玉英恁般命保埋沒至此,豈不可惜可悲。

    ”又傷感多時,愈覺無聊。

    将那紙左折右折,随手折成個方勝兒,藏于枕邊,卻忘收了筆硯,忙忙的趱完針指。

     天色傍晚,剛是月英到家。

    焦氏接腳也至,見他淚痕未幹,便道:“那個難為了你,又在家做妖勢?”玉英不敢回答,将做下女工與他點看。

    月英也把錢交過,收拾些粥湯吃了。

    又做半夜生活,方才睡卧。

     到了明日,焦氏見卓上擺着筆硯,檢起那帖兒,後邊已去了幾折,疑惑玉英寫他的不好處,同道:“你昨日寫的是何事?快把來我看。

    ”玉英道:“偶然寫首詩兒,沒甚别事。

    ”焦氏嚷道:“可是寫情書約漢子,壞我的帖兒?”玉英被這兩句話,羞得徹耳根通紅。

    焦氏見他臉漲紅了,隻道真有私情勾當,逼他拿出這紙來。

    又見折着方勝,一發道是真了,尋根棒子,指着玉英道:“你這賤人恁般大膽。

    我剛不在家,便寫情書約漢子。

    快些實說是那個?有情幾時了?”玉英哭道:“那裡說起。

    卻将無影醜事來肮髒。

    可不屈殺了人。

    ”焦氏怒道:“贓證現在,還要口硬。

    ”提起棒子,沒頭沒腦亂打,打得玉英無處躲閃,掙脫了往門首便跑。

    焦氏道:“想是要去叫漢子,相幫打我麼?”随後來趕。

    不想絆上一交,正磕在一塊磚上,磕碎了頭腦,鮮血滿面,嚷道:“打得我好。

    隻教你不要慌。

    ”月英上前扶起,又要趕來,到虧亞奴緊緊扯住道:“娘,饒了姐姐罷。

    ”那婆娘恐帶跌了兒子,隻得立住腳,百般辱罵。

    玉英閃在門旁啼哭。

     那鄰家每日聽得焦氏淩虐這兩個女兒,今日又聽得打得利害,都在門首議論。

    恰好焦榕撞來,推門進去。

    那婆娘一見焦榕,便嚷道:“來得好。

    玉英這賤人偷了漢子,反把我打得如此模樣。

    ”焦榕看見他滿面是血,信以為實,不問情由,搶過焦氏手中棒子,趕近前,将玉英揪過來便打。

    那鄰家抱不平,齊走來說道:“一個十五六歲女子家,才打得一頓大棒,不指望你來勸解,反又去打他。

    就是做母舅的,也沒有打甥女之理。

    ”焦榕自覺乏趣,撇下棒子,徑自去了。

    那鄰家又說道:“也不見這等人家,無一日不打罵這兩個女兒。

    如今一發連母舅都來助興了。

    看起來,這兩個女子也難存活。

    ”又一個道:“若死了,我們就具個公呈,不怕那姓焦灼不償命。

    ”焦氏一句句聽見,鄰家發作,隻得住口,喝月英推上大門,自去揩抹血污,依舊打發月英出去求乞。

     玉英哭了一回,忍着疼痛,原入裡邊去做針指。

    那焦氏恨聲不絕。

    到了晚間,吞聲飲泣,想道:“人生百歲,總隻一死,何苦受恁般恥辱打罵。

    ”等至焦氏熟睡,悄悄抽身起來,扯下腳帶,懸梁高挂。

    也是命不該絕。

    這到虧了晚母不去料理他身上,莫說衣衫褴褛,隻這腳帶不知纏過了幾個年頭,布縷雖連,沒有筋骨。

    一用力,就斷了。

    剛剛上吊,撲通的跌下地來。

    驚覺月英,身邊不見了阿姐,情知必走這條死路,叫聲:“不好了。

    ”急跳起身,救醒轉來。

    兀自嗚嗚而哭。

    那焦氏也不起身,反罵道:“這賤人。

    你把死來詐我麼?且到明日與你理會。

    ” 至次早,分付月英在家看守,教亞奴引着到焦榕家裡,将昨日鄰家說話,并夜來玉英上吊事說與。

    又道:“倘然死了,反來連累着你。

    不如先送到官,除了這禍根罷。

    ”焦榕道:“要擺布他也不難。

    那錦衣衛堂上,昔年曾替他打幹,與我極是相契。

    你家又是衛籍,竟送他到這個衙門,誰個敢來放屁。

    ” 焦氏大喜,便教焦榕央人寫下狀詞,說玉英奸淫忤逆,将那兩首詩做個執證,一齊至錦衣衛衙門前。

    焦榕與衙門中人,都是厮熟的,先央進去道知其意。

     少頃升堂,準了焦氏狀詞,差四個校尉前去,拘拿玉英到來。

    那問官聽了一面之詞,不論曲直,便動刑具。

    玉英再三折辯,那裡肯聽。

    可憐受刑不過,隻得屈招,拟成剮罪,發下獄中。

    兩個禁子扶出衙門,正遇月英妹子。

    元來月英見校尉拿去阿姐,吓得魂飛魄散,急忙鎖上門兒,随後跟來打探。

     望見禁子扶挾出來,便鑽向前抱住,放聲大哭,旁邊轉過焦氏,一把扯開道:“你這小賤人,家裡也不顧了,來此做甚。

    ” 月英見了焦氏,猶如老鼠見貓,膽喪心驚,不敢不跟着他走。

     到家又打勾半死,恨道:“你下次若又私地去看了這賤人,查訪着實,奸歹也送你到這所在去。

    ”月英口雖答應,終是同胞情分,割舍不下。

    過了兩三日,多求乞得幾十文錢,悄地踅到監門口,來探望不題。

     再說玉英下到獄中,那禁子頭見他生得标緻,懷個不良之念,假慈悲,照顧他,住在一個好房頭,又将些飲食調養。

     玉英認做好人,感激不荊叮囑他:“有個妹子月英,定然來看,千萬放他進來,相見一面。

    ”那禁子緊緊記在心上。

    至第四日午後,月英到監門口道出姓名,那禁子流水開門引見玉英。

    兩下悲号,自不必說。

    漸至天晚,隻得分别。

    自此月英不時進監看觑。

    不在話下。

     且說那禁子貪愛玉英容貌,眠思夢想,要去奸他。

    一來耳目衆多,無處下手;二則恐玉英不從,喊叫起來,壞了好事。

    提空就走去說長問短,把幾句風話撩撥。

    玉英是聰明女子,見話兒說得蹊跷,已明白是個不良之人,留心提防,便不十分招架。

    一日,正在檻上悶坐,忽見那禁子輕手輕腳走來,低聲啞氣,笑嘻嘻的說道:“小娘子可曉得我一向照顧你的意思麼?”玉英知其來意,即立起身道:“奴家不曉得是甚意思。

    ”那禁子又笑道:“小娘子是個伶俐人,難道不曉得?” 便向前摟抱。

    玉英着了急,亂喊“殺人。

    ”那禁子見不是話頭,急忙轉身,口内說道:“你不從我麼?今晚就與你個辣手。

    ”玉英聽了這話,捶胸跌腳的号哭,驚得監中人俱來觀看。

    玉英将那禁子調戲情由,告訴衆人。

    内中有幾個抱不平的,叫過那禁子說道:“你強奸犯婦,也有老大的罪名。

    今後依舊照顧他,萬事幹休;倘有些兒差錯,我衆人連名出首,但憑你去計較。

    ”那禁子情虧理虛,滿口應承,陪告不是:“下次再不敢去惹他。

    ”正是:羊肉饅頭沒得吃,空教惹得一身羏。

     玉英在獄不見又經兩月有餘,已是六月初旬。

    元來每歲夏間,在朝廷例有寬恤之典,差太監審錄各衙門未經發落之事。

    凡事枉人冤,許諸人陳奏。

    比及六月初旬,玉英聞得這個消息,想起一家骨肉,俱被焦氏陷害,此番若不伸冤,再無昭雪之日矣。

    遂草起辨冤奏章,将合家受冤始末,細細詳述。

    教月英赍奏,其略雲:臣聞先正有雲:五刑不孝為先,四德以無義為恥。

    故窦氏投崖,雲華墜井。

    是皆畢命于綱常,流芳于後世也。

    臣父錦衣衛千戶李雄,先娶臣母,生臣姊妹三人,及弟李承祖。

    不幸喪母之日,臣等俱在孩提。

    父每見憐,仍娶繼母焦氏撫養。

    臣父于正德十四年七月十四日征陝西反賊陣亡。

    天禍臣家,流移日甚。

    臣年十六,未獲結缡。

    姊妹伶仃,孑無依荷。

    标梅已過,紅葉無憑。

    嘗有《送春詩》一絕雲雲,又有《别燕詩》一絕雲雲。

    是皆有感而言,情非得已。

    奈母氏不察臣衷,疑為外遇,逼舅焦榕,拿送錦衣衛,誣臣奸淫不孝等情。

    問官昧臣事理,坐臣極刑。

    臣女流難辨,俯首聽從。

    蓋不敢逆繼母之情,以重不孝之罪也。

    迩蒙聖恩熱審,凡事枉人冤,許諸人陳奏。

    欽此欽遵。

    故不得不生樂生之心,以冀超脫。

    臣父本武人,頗知典籍。

    臣雖妾婦,幸領遺教。

    臣繼母年二十,有弟亞奴,生方周歲。

    母圖親兒蔭襲,故當父方死之時,計令臣弟李承祖十歲孩兒,親往戰場,尋父遺骨,陷之死地,以圖己私。

     幸賴天佑父靈,抱骨以歸。

    前計不成,仍将臣弟毒藥身死,支解棄埋。

    又将臣妹李桃英賣為人婢,李月英屏去衣食,沿街抄化。

    今将臣誣陷前情。

    臣設有不才,四鄰何不糾舉?又不曾經獲某人,隻憑數句之詩,尋風捉影,以陷臣罪。

    臣之死,固當矣。

    十歲之弟,有何罪乎?數歲之妹,有何辜乎?臣母之過,臣不敢言。

    《凱風》有詩,臣當自責。

    臣死不足惜,恐天下後世之為繼母者,得以肆其奸妒而無忌也。

    伏望陛下俯察臣心,将臣所奏付諸有司。

    先将臣速斬,以快母氏之心。

    次将臣詩委勘,有無事情。

     推詳臣母之心,盡在不言之表。

    則臣之生平獲雪,而臣父之靈亦有感于地下矣。

     這一篇章疏奏上,天子重瞳親照,憐其冤抑,倒下聖旨,着三法司嚴加鞠審。

    三法司官不敢怠慢,會同拘到一幹人犯,連桃英也喚至當堂,逐一細問。

    焦氏、焦榕初時抵賴,動起刑法,方才吐露真情,與玉英所奏無異。

    勘得焦氏叛夫殺子,逆理亂倫,與無故殺子孫輕律不同,宜加重刑,以為繼母之戒。

    焦榕通同謀命,亦應抵償。

    玉英、月英、亞奴發落甯家。

     又令變賣焦榕家産,贖回桃英。

    覆本奏聞,請旨。

    聖天子怒其兇惡,連亞奴俱敕即日處斬。

    玉英又上疏懇言:“亞奴尚在襁褓,無所知識。

    且系李氏一線不絕之嗣,乞賜矜宥。

    ”天子準其所奏,诏下刑部,止将焦榕、焦氏二人綁付法場,即日雙雙受刑。

    亞奴終身不許襲職。

    另擇嫡枝次房承蔭,以繼李雄之嗣。

    玉英、月英、桃英俱擇士人配嫁。

    至今《列女傳》中載有李玉英辨冤奏本,又為贊雲:李氏玉英,父死家傾。

    《送春》《别燕》,母疑外情。

    置之重獄,險羅非刑。

    陳情一疏,冤滞始明。

     後人又有詩歎雲: 昧心晚母曲如鈎,隻為親兒起毒謀。

     假饒血化西江水,難洗黃泉一段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