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臘風土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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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
國中語言自成音聲,雖近而占城暹人皆不通話説。
如以一為梅,二為别,三為卑,四為般,五為孛監,六為孛監梅,七為孛監别,八為孛監卑,九為孛監般,十為荅呼。
父為巴駞,叔伯亦呼為巴駞,呼母為米,姑、姨、嬸、姆以至鄰人之尊年者亦呼為米。
呼兄為邦,姊亦呼為邦。
呼弟為補溫,呼舅為吃賴,姑夫亦呼為孛賴。
大抵多以下字在上。
如言此人乃張三之弟,則曰補溫張三。
彼人乃李四之舅,則曰吃賴李四。
又如呼中國為備世,呼官人為巴丁,呼秀才為班詰。
乃呼中國官人不曰備世巴丁,而曰巴丁備世。
呼中國之秀才不曰備世班詰,而曰班詰備世,大抵皆如此。
此其大略耳,至若官府則有官府之議論;秀才則有秀才之文談;僧道自有僧道之語説;城市村落,言語各自不同;亦與中國無異也。
野人 野人有二種。
有一等通往來話言之野人,乃賣與城間為奴之類是也。
有一等不屬教化不通言語之野人,此輩皆無家可居,但領其家屬巡行於山頭,戴一瓦盆而走。
遇有野獸,以弧矢標槍射之而得,乃擊火於石,共烹食而去。
其性甚狠,其藥甚毒,同黨中常自相殺戮。
近地亦有種荳蔻木綿花織布為業者,布甚麤厚,花紋甚别。
文字 尋常文字及官府文書,皆以麂鹿皮等物染黑,隨其大小濶狹,以意裁之;用一等粉如中國白堊之類,磋為小條子,其名為梭,拈於手中,就皮畫以成字,永不脫落,用畢則挿於耳之上。
字跡亦可辨認為何人書寫,須以濕物揩拭方去。
大率字様正如回鶻字。
凡文書皆自後書向前,卻不自上書下也。
餘聞之額森哈雅,雲其字母音聲,正與蒙古音相鄰,但所不同者三兩字耳。
初無印信,人家告狀,亦有書鋪書寫。
正朔時序 每用中國十月為正月,是月也,名為佳得,當國宮之前縛一大棚,上可容千餘人,盡掛燈毬花朶之屬。
其對岸逺離二十丈地,則以木接續,縳成髙棚,如造塔撲竿之狀,可髙二十餘丈,每夜設三四座或五六座,裝煙火爆杖於其上,此皆諸屬郡及諸府第認直。
遇夜則請國主出觀,點放煙火爆杖,煙火雖百裡之外皆見之,爆杖其大如砲,聲震一城。
其官屬貴戚,每人分以巨燭、檳榔,所費甚夥。
國主亦請奉使觀焉。
如是者半月而後止。
每一月必有一事,如四月則抛毬,九月則壓獵。
壓獵者,聚一國之衆皆來城中,教閲於國宮之前。
五月則迎佛水,聚一國逺近之佛皆送水與國主洗身,陸地行舟,國主登樓以觀。
七月則燒稻,其時新稻已熟,迎於南門外燒之,以供佛。
婦女車象,往觀者無數。
主卻不出。
八月則挨藍,挨藍者,舞也。
點差伎樂,每日就國宮内挨藍且鬭豬、鬭象。
國主亦請奉使觀焉,如是者一旬。
其餘月分不能詳記也。
國人亦有通天文者,日月薄蝕皆能推算,但是大小盡卻與中國不同。
閏歲則彼亦必置閏,但隻閏九月,殊不可曉。
一夜隻分四更,每七日一輪,亦如中國所謂開閉建除之類。
番人既無名姓,亦不記生日,多有以所生日頭為名者。
有兩日最吉,三日平平,四日最兇,何日可出東方,何日可出西方,雖婦女皆能算之。
十二生肖亦與中國同,但所呼之名異耳,如以馬為蔔賽,呼鷄之聲為欒,呼豬之聲為直盧,呼牛為箇之類也。
争訟 民間爭訟,雖小事,亦必上聞。
國主初無笞杖之責,但聞罰金而已。
其人大逆重事,亦無絞斬之事,止於城西門外掘地成坑,納罪人於内,實以土石堅築而罷。
其次有斬手足指者,有去鼻者,但姦與賭無禁。
姦婦之夫或知之,則以兩柴絞姦夫之足,痛不可忍,竭其資而與之,方可獲免。
然裝局欺騙者亦有之。
或有死於門首者,則自用繩拖置城外。
野地初無所謂體究檢驗之事,人家獲盜亦可施監禁、拷掠之刑。
卻有一項可取。
且如人家失物,疑此人為盜,不肯招認,遂以鍋煎油極熱,令此人伸手於中。
若果偷物則手腐爛,否則皮肉如故雲。
番人有法如此。
又兩家爭訟,莫辨曲直。
國宮之對岸有小石塔十二座,令一人各坐一塔中,其外兩家自以親屬互相隄防。
或坐一二日,或三四日。
其無理者必獲證候而出,或身上生瘡癤,或咳嗽熱證之類;有理者畧無纎事。
以此剖判曲直,謂之天獄,蓋其土地之靈有如此也。
病癩 國人尋常有病,多是入水浸浴及頻頻洗頭,便自痊可。
然多病癩者,比比道途間。
土人雖與之同卧同食亦不校。
或謂彼中風土有此疾,曾有國主患此疾,故人不之嫌。
以愚意觀之,往往好色之餘,便入水澡洗,故成此疾。
聞土人色慾纔畢,皆入水澡洗。
其患痢者十死八九,亦有貨藥於市者,與中國不類,不知其為何物。
更有一等師巫之屬,與人行持,尤可笑。
死亡 人死無棺,止以■席之類,蓋之以布。
其出喪也,前亦用旗幟鼔樂之屬,又以兩柈炒米,繞路抛撒。
擡至城外僻逺無人之地,棄擲而去。
俟有鷹犬畜類來食,頃刻而盡,則謂父母有福,故獲此報;若不食,或食而不盡,反謂父母有罪,而至此今。
亦漸有焚者,往往皆唐人之遺種也。
父母死,别無服制,男子則髠其髪,女子則於顖門翦髪似錢大,以此為孝耳。
國主仍有塔葬埋,但不知葬身與葬骨耳。
耕種 大抵一歲中可三四番收種,蓋四時常如五六月天,且不識霜雪故也。
其地半年有雨,半年絶無。
自四月至九月,每日下雨,午後方下。
淡水洋中,水痕髙可七八丈,巨樹盡沒,僅畱一杪耳。
人家濵水而居者,皆移入山。
後十月至三月,點雨絶無,洋中僅可通小舟,深處不過三五尺。
人家又復移下耕種者,指至何時稲熟。
是時,水可渰至何處,隨其地而播種之。
耕不用牛,耒、耜、鎌、鋤之器,雖稍相類,而制自不同。
又有一等野田,不種常生水,髙至
如以一為梅,二為别,三為卑,四為般,五為孛監,六為孛監梅,七為孛監别,八為孛監卑,九為孛監般,十為荅呼。
父為巴駞,叔伯亦呼為巴駞,呼母為米,姑、姨、嬸、姆以至鄰人之尊年者亦呼為米。
呼兄為邦,姊亦呼為邦。
呼弟為補溫,呼舅為吃賴,姑夫亦呼為孛賴。
大抵多以下字在上。
如言此人乃張三之弟,則曰補溫張三。
彼人乃李四之舅,則曰吃賴李四。
又如呼中國為備世,呼官人為巴丁,呼秀才為班詰。
乃呼中國官人不曰備世巴丁,而曰巴丁備世。
呼中國之秀才不曰備世班詰,而曰班詰備世,大抵皆如此。
此其大略耳,至若官府則有官府之議論;秀才則有秀才之文談;僧道自有僧道之語説;城市村落,言語各自不同;亦與中國無異也。
野人 野人有二種。
有一等通往來話言之野人,乃賣與城間為奴之類是也。
有一等不屬教化不通言語之野人,此輩皆無家可居,但領其家屬巡行於山頭,戴一瓦盆而走。
遇有野獸,以弧矢標槍射之而得,乃擊火於石,共烹食而去。
其性甚狠,其藥甚毒,同黨中常自相殺戮。
近地亦有種荳蔻木綿花織布為業者,布甚麤厚,花紋甚别。
文字 尋常文字及官府文書,皆以麂鹿皮等物染黑,隨其大小濶狹,以意裁之;用一等粉如中國白堊之類,磋為小條子,其名為梭,拈於手中,就皮畫以成字,永不脫落,用畢則挿於耳之上。
字跡亦可辨認為何人書寫,須以濕物揩拭方去。
大率字様正如回鶻字。
凡文書皆自後書向前,卻不自上書下也。
餘聞之額森哈雅,雲其字母音聲,正與蒙古音相鄰,但所不同者三兩字耳。
初無印信,人家告狀,亦有書鋪書寫。
正朔時序 每用中國十月為正月,是月也,名為佳得,當國宮之前縛一大棚,上可容千餘人,盡掛燈毬花朶之屬。
其對岸逺離二十丈地,則以木接續,縳成髙棚,如造塔撲竿之狀,可髙二十餘丈,每夜設三四座或五六座,裝煙火爆杖於其上,此皆諸屬郡及諸府第認直。
遇夜則請國主出觀,點放煙火爆杖,煙火雖百裡之外皆見之,爆杖其大如砲,聲震一城。
其官屬貴戚,每人分以巨燭、檳榔,所費甚夥。
國主亦請奉使觀焉。
如是者半月而後止。
每一月必有一事,如四月則抛毬,九月則壓獵。
壓獵者,聚一國之衆皆來城中,教閲於國宮之前。
五月則迎佛水,聚一國逺近之佛皆送水與國主洗身,陸地行舟,國主登樓以觀。
七月則燒稻,其時新稻已熟,迎於南門外燒之,以供佛。
婦女車象,往觀者無數。
主卻不出。
八月則挨藍,挨藍者,舞也。
點差伎樂,每日就國宮内挨藍且鬭豬、鬭象。
國主亦請奉使觀焉,如是者一旬。
其餘月分不能詳記也。
國人亦有通天文者,日月薄蝕皆能推算,但是大小盡卻與中國不同。
閏歲則彼亦必置閏,但隻閏九月,殊不可曉。
一夜隻分四更,每七日一輪,亦如中國所謂開閉建除之類。
番人既無名姓,亦不記生日,多有以所生日頭為名者。
有兩日最吉,三日平平,四日最兇,何日可出東方,何日可出西方,雖婦女皆能算之。
十二生肖亦與中國同,但所呼之名異耳,如以馬為蔔賽,呼鷄之聲為欒,呼豬之聲為直盧,呼牛為箇之類也。
争訟 民間爭訟,雖小事,亦必上聞。
國主初無笞杖之責,但聞罰金而已。
其人大逆重事,亦無絞斬之事,止於城西門外掘地成坑,納罪人於内,實以土石堅築而罷。
其次有斬手足指者,有去鼻者,但姦與賭無禁。
姦婦之夫或知之,則以兩柴絞姦夫之足,痛不可忍,竭其資而與之,方可獲免。
然裝局欺騙者亦有之。
或有死於門首者,則自用繩拖置城外。
野地初無所謂體究檢驗之事,人家獲盜亦可施監禁、拷掠之刑。
卻有一項可取。
且如人家失物,疑此人為盜,不肯招認,遂以鍋煎油極熱,令此人伸手於中。
若果偷物則手腐爛,否則皮肉如故雲。
番人有法如此。
又兩家爭訟,莫辨曲直。
國宮之對岸有小石塔十二座,令一人各坐一塔中,其外兩家自以親屬互相隄防。
或坐一二日,或三四日。
其無理者必獲證候而出,或身上生瘡癤,或咳嗽熱證之類;有理者畧無纎事。
以此剖判曲直,謂之天獄,蓋其土地之靈有如此也。
病癩 國人尋常有病,多是入水浸浴及頻頻洗頭,便自痊可。
然多病癩者,比比道途間。
土人雖與之同卧同食亦不校。
或謂彼中風土有此疾,曾有國主患此疾,故人不之嫌。
以愚意觀之,往往好色之餘,便入水澡洗,故成此疾。
聞土人色慾纔畢,皆入水澡洗。
其患痢者十死八九,亦有貨藥於市者,與中國不類,不知其為何物。
更有一等師巫之屬,與人行持,尤可笑。
死亡 人死無棺,止以■席之類,蓋之以布。
其出喪也,前亦用旗幟鼔樂之屬,又以兩柈炒米,繞路抛撒。
擡至城外僻逺無人之地,棄擲而去。
俟有鷹犬畜類來食,頃刻而盡,則謂父母有福,故獲此報;若不食,或食而不盡,反謂父母有罪,而至此今。
亦漸有焚者,往往皆唐人之遺種也。
父母死,别無服制,男子則髠其髪,女子則於顖門翦髪似錢大,以此為孝耳。
國主仍有塔葬埋,但不知葬身與葬骨耳。
耕種 大抵一歲中可三四番收種,蓋四時常如五六月天,且不識霜雪故也。
其地半年有雨,半年絶無。
自四月至九月,每日下雨,午後方下。
淡水洋中,水痕髙可七八丈,巨樹盡沒,僅畱一杪耳。
人家濵水而居者,皆移入山。
後十月至三月,點雨絶無,洋中僅可通小舟,深處不過三五尺。
人家又復移下耕種者,指至何時稲熟。
是時,水可渰至何處,隨其地而播種之。
耕不用牛,耒、耜、鎌、鋤之器,雖稍相類,而制自不同。
又有一等野田,不種常生水,髙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