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風十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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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瀛若氏 撰
記色荒
明滅元,凡蒙古部落子孫流寓中國者,令所在編入戶籍。
其在京省,謂之“樂戶”,在州邑,謂之“丐戶”。
丐戶多在邊海之邑,其隸于常熟者,男謂之“貧子”,婦謂之“貧婆”。
其聚族而居之處,謂之“貧巷”。
初無姓,任取一姓以為姓,而各以種類自相婚配。
其男以索绹為業,常不足以自給,婦則習漿■⑴縫紉,受役于殷實高貴之家,所獲常百倍于男。
司晨之勢,積重于牝雞,由來久矣。
厥後家計日足,男子不複理前業,衣裳楚楚,安坐而食。
婦則為伴媵,為賣珠娘,為小兒醫,常以一人而營數業,以一人而應數家。
都市之中窈窕少女,往來如織,摩肩蹑踵,混雜人群,恬不為怪。
然不事豔妝色服,簪止骨角,衣止玄絹,裙止白練,不卷袖,不束帨,不着紅履,淡埽蛾眉以相矜尚而已。
當有事而出,則令其夫或攜當囊,或負小筐,相随于後。
道遇所熟識,婦則趨迎而前,殷勤歡語移時;夫則俯立道旁,不敢與其人舉手。
然亦實不知其何許人也。
至大戶家,婦則直入閨闼,與内主人宴語飲啖,日旰未及出;夫則跼蹐伺候于門外,不敢他往,亦不也迫促,必俟婦出乃偕歸。
歲時糕粽,喜慶酒肉,給賞頻來,醉之飽之,皆拜婦之賜。
初,丐戶中有吳家娘者,色美而性頗貞,豪胥徐孚中之子欲私之,不得。
乃乘其婦歸甯,令仆急叩吳之門,詭言郎君病驚,急求診視。
吳急往,入門則止徐在家,将逼以非禮,吳乃唾罵而出,邑人鹹高而敬之,于是丐戶中頗知自好,相戒勿令少婦出應,止令老年妪奔走其業。
不四五年,人各家索,衣食無資,而有事相召者,亦寥寥于門。
蓋顔色不足投時好,故去而他顧也。
于是衣食之謀迫,而俊巧之婦,豔冶其容,仍出而曳裾于富貴之家矣。
自是而後,其風益惡,其業益行,則有若張氏之妻,以賣珠寶而見悅于琴堂大令;宿氏之婦,以誘奸而緻污夫名閱家聲。
然事猶隐蔽不甚著聞,惟所謂草頭娘者,夏姬再世,大類人妖,列之淫風以實十愆中之一事。
雖語涉穢亵,亦聊以供委巷中談資耳。
草頭娘者,初嫁葉某。
葉死嫁徐四。
徐又死,已而擇當意者招之為假夫。
假夫者僅以給應門之役,聽指使,供買辦,名為夫,實則不之夫也。
稍失其意,辄逐之,複招他人。
故自壯至老,屈指多人。
人因其初嫁夫姓,稱為葉家娘。
厥後著名于邑,輕薄子又因葉字有草頭,遂指曰“草頭娘”。
蓋隐号也。
草頭娘居縣署後小巷,體微豐,姿容秀媚,喜吹箫鼓琴,工博戲,能誦詩,更熟二十一史;精彈詞,工于調五味,不減易牙。
少時嘗從其母出入大家,貴介子弟之不檢行止者,辄與有染。
故未嫁時,已多外幸。
既嫁,專業伴媵,不屑更事他業。
邑中承平幾三十載,競尚敏華好勝之舉,日新月異。
凡嫁女之家,非得草頭娘不足耀婚禮之盛。
或召他婦,旁觀竊非笑曰:“枉費财,伴娘乃尋常物色耳。
”以至親戚鄰友之來賀者,倘草頭娘不在,則舉席為之不歡。
故嫁女之家,恐其他往,必先期訂之以金,至則人人色喜。
遇嘉宴,雖貴客亦與同席。
為酒正,律若商君,其令新巧,出人意表。
坐客醉,辄與之挨枕擋■⑵,無所不至。
席間遇所,辄與訂私會期,毫無顧忌。
樂安氏以過昵而患消渴,天水氏以結想而病癫痫。
更可笑者,爵尊鄉老,亦慕其名,令侍寝一夕,捐以廿金。
未幾遂成痿痺之疾。
其蠱人毒人如此,而名反益噪甚。
中年遂棄伴媵業,不複事事,辟一軒,灑掃精潔,幽行數竿,盆花數種;幾榻器皿,布置清雅;親治酒肴,招所歡宴樂其中。
凡尋常肴品,一經其手,調和辄可人口,如嘗異味。
人益争慕之。
于是邑中豪富勢宦,日命肩輿邀草頭娘至家治庖,呼朋群飲,疊為賓主,命曰“車盤會”,計肴一簋,值須一金。
治庖畢,即置之座,草頭娘挽■⑶髻為時樣妝,素馨、茉莉等花,羅插滿頭,搖曳而出。
入座衣香襲人,吐音嬌細。
客未飲,先為之骨醉矣。
席間好與客辯逸事,多慧解。
客有言:“近日西山土人掘地,得瓦缶數千,如養蟋蟀器,啟視各置一骷髅。
”衆茫然未識何故,草頭娘曰:“此定是海倭殺邑人首級欲獻功,故聚于此。
後倭退,邑人憐而葬之,而棺不盡具,故作此窖器以埋之耳。
”客未之信,後檢之倭日記,适與其言符。
又客有訛以瓦礫之“礫”作外“铄”為談者,草頭娘曰:“翻礫作铄,亦将翻瓦作磚耳。
”又自言:“先世在元時系貴戚元老籍,在中國宦戶之上,謂之‘正戶’。
明太祖于‘正’字底畫帶筆略挑,遂成‘丐’字,我豈真乞丐子孫耶?”由是風雅之士,聞其談吐,亦心慕焉。
一時堕其阱中者,亦指不勝屈。
年五十後,益自放誕,群惡少來與狎,雜杳紛呶,甚且争鬥于庭,有傷目及指者。
草頭娘懼,乃閉門謝客,佯示矜貴,實以避禍也。
而貪其色者,如蠅慕膻,卒依戀不舍。
潛窺竊視,踵趾相接于戶外。
至有以父子而疊相來觑其門,聚塵為樂者,群惡少鼓噪逐之,乃去。
草頭娘聞之,益自深匿,蓋獨居岑寂者三四月矣。
其在京省,謂之“樂戶”,在州邑,謂之“丐戶”。
丐戶多在邊海之邑,其隸于常熟者,男謂之“貧子”,婦謂之“貧婆”。
其聚族而居之處,謂之“貧巷”。
初無姓,任取一姓以為姓,而各以種類自相婚配。
其男以索绹為業,常不足以自給,婦則習漿■⑴縫紉,受役于殷實高貴之家,所獲常百倍于男。
司晨之勢,積重于牝雞,由來久矣。
厥後家計日足,男子不複理前業,衣裳楚楚,安坐而食。
婦則為伴媵,為賣珠娘,為小兒醫,常以一人而營數業,以一人而應數家。
都市之中窈窕少女,往來如織,摩肩蹑踵,混雜人群,恬不為怪。
然不事豔妝色服,簪止骨角,衣止玄絹,裙止白練,不卷袖,不束帨,不着紅履,淡埽蛾眉以相矜尚而已。
當有事而出,則令其夫或攜當囊,或負小筐,相随于後。
道遇所熟識,婦則趨迎而前,殷勤歡語移時;夫則俯立道旁,不敢與其人舉手。
然亦實不知其何許人也。
至大戶家,婦則直入閨闼,與内主人宴語飲啖,日旰未及出;夫則跼蹐伺候于門外,不敢他往,亦不也迫促,必俟婦出乃偕歸。
歲時糕粽,喜慶酒肉,給賞頻來,醉之飽之,皆拜婦之賜。
初,丐戶中有吳家娘者,色美而性頗貞,豪胥徐孚中之子欲私之,不得。
乃乘其婦歸甯,令仆急叩吳之門,詭言郎君病驚,急求診視。
吳急往,入門則止徐在家,将逼以非禮,吳乃唾罵而出,邑人鹹高而敬之,于是丐戶中頗知自好,相戒勿令少婦出應,止令老年妪奔走其業。
不四五年,人各家索,衣食無資,而有事相召者,亦寥寥于門。
蓋顔色不足投時好,故去而他顧也。
于是衣食之謀迫,而俊巧之婦,豔冶其容,仍出而曳裾于富貴之家矣。
自是而後,其風益惡,其業益行,則有若張氏之妻,以賣珠寶而見悅于琴堂大令;宿氏之婦,以誘奸而緻污夫名閱家聲。
然事猶隐蔽不甚著聞,惟所謂草頭娘者,夏姬再世,大類人妖,列之淫風以實十愆中之一事。
雖語涉穢亵,亦聊以供委巷中談資耳。
草頭娘者,初嫁葉某。
葉死嫁徐四。
徐又死,已而擇當意者招之為假夫。
假夫者僅以給應門之役,聽指使,供買辦,名為夫,實則不之夫也。
稍失其意,辄逐之,複招他人。
故自壯至老,屈指多人。
人因其初嫁夫姓,稱為葉家娘。
厥後著名于邑,輕薄子又因葉字有草頭,遂指曰“草頭娘”。
蓋隐号也。
草頭娘居縣署後小巷,體微豐,姿容秀媚,喜吹箫鼓琴,工博戲,能誦詩,更熟二十一史;精彈詞,工于調五味,不減易牙。
少時嘗從其母出入大家,貴介子弟之不檢行止者,辄與有染。
故未嫁時,已多外幸。
既嫁,專業伴媵,不屑更事他業。
邑中承平幾三十載,競尚敏華好勝之舉,日新月異。
凡嫁女之家,非得草頭娘不足耀婚禮之盛。
或召他婦,旁觀竊非笑曰:“枉費财,伴娘乃尋常物色耳。
”以至親戚鄰友之來賀者,倘草頭娘不在,則舉席為之不歡。
故嫁女之家,恐其他往,必先期訂之以金,至則人人色喜。
遇嘉宴,雖貴客亦與同席。
為酒正,律若商君,其令新巧,出人意表。
坐客醉,辄與之挨枕擋■⑵,無所不至。
席間遇所,辄與訂私會期,毫無顧忌。
樂安氏以過昵而患消渴,天水氏以結想而病癫痫。
更可笑者,爵尊鄉老,亦慕其名,令侍寝一夕,捐以廿金。
未幾遂成痿痺之疾。
其蠱人毒人如此,而名反益噪甚。
中年遂棄伴媵業,不複事事,辟一軒,灑掃精潔,幽行數竿,盆花數種;幾榻器皿,布置清雅;親治酒肴,招所歡宴樂其中。
凡尋常肴品,一經其手,調和辄可人口,如嘗異味。
人益争慕之。
于是邑中豪富勢宦,日命肩輿邀草頭娘至家治庖,呼朋群飲,疊為賓主,命曰“車盤會”,計肴一簋,值須一金。
治庖畢,即置之座,草頭娘挽■⑶髻為時樣妝,素馨、茉莉等花,羅插滿頭,搖曳而出。
入座衣香襲人,吐音嬌細。
客未飲,先為之骨醉矣。
席間好與客辯逸事,多慧解。
客有言:“近日西山土人掘地,得瓦缶數千,如養蟋蟀器,啟視各置一骷髅。
”衆茫然未識何故,草頭娘曰:“此定是海倭殺邑人首級欲獻功,故聚于此。
後倭退,邑人憐而葬之,而棺不盡具,故作此窖器以埋之耳。
”客未之信,後檢之倭日記,适與其言符。
又客有訛以瓦礫之“礫”作外“铄”為談者,草頭娘曰:“翻礫作铄,亦将翻瓦作磚耳。
”又自言:“先世在元時系貴戚元老籍,在中國宦戶之上,謂之‘正戶’。
明太祖于‘正’字底畫帶筆略挑,遂成‘丐’字,我豈真乞丐子孫耶?”由是風雅之士,聞其談吐,亦心慕焉。
一時堕其阱中者,亦指不勝屈。
年五十後,益自放誕,群惡少來與狎,雜杳紛呶,甚且争鬥于庭,有傷目及指者。
草頭娘懼,乃閉門謝客,佯示矜貴,實以避禍也。
而貪其色者,如蠅慕膻,卒依戀不舍。
潛窺竊視,踵趾相接于戶外。
至有以父子而疊相來觑其門,聚塵為樂者,群惡少鼓噪逐之,乃去。
草頭娘聞之,益自深匿,蓋獨居岑寂者三四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