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二 夏本紀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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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商、角、徵(音zh!)、羽五個音級,約相當于今音樂簡譜的1、2、3、5、6五個音。

    後加上變宮、變徵。

    才完備了七聲音階。

    “八音”,古代樂器由八種不同材料造成,綜稱八音。

    即金、石、絲、竹匏、土、革、木。

    金有鐘、镈、鈴等,石有磬、璈等,絲有琴、瑟等,竹有管、籥、箫、笛等,匏(施簧者)有笙,竽等,土有埙(音xn)等,革(皮)有鼓、鼗等,木有柷(音zh))、敔(音y()等。

    〔14〕“來始滑”,漢代今文本《臯陶谟》此三字另作“七始詠”、“七始訓”、“七始華”、“七始滑”、“采政忽”,連此異文有六。

    漢古文本作“在治曶”,僞古文作“在治忽”。

    按《尚書大傳》雲:“定以六律、五聲、八音、七始。

    ”鄭玄《注》:“七始,黃鐘、林鐘、大簇、南呂、姑洗、應鐘、蕤賓也。

    ”皆有關樂律者,顯然此處當作“七始詠”。

    由于古籀文“七”(■)易訛為“在”(■);又漢簡喜用“桼”代“七”,遂易形訛為“來”、“采”。

    “始”則形訛為“治”,再義訛為“政”。

    “詠”(詠)形訛為“訓”,再音訛為“華”、“滑”、“忽”。

    遂出現此諸謬誤。

    “來始滑”尤荒謬,今校正為“七始詠”。

    〔15〕“以出入五言”,“入”,《谟》作“納”,義同。

    “五言”,舊釋五常之言,亦即仁、義、禮、智、信五德之言。

    〔16〕“女聽”,你們為我詳審聽之。

    〔17〕“予即辟,女匡拂予”,《谟》作“予違汝弼”。

    “辟”,與違失義相近,《荀子·修身篇》有“辟違而不懿”之語,故“予即辟”即“予違”。

    “拂”、“弼”同音,《說文》“■”字“弗”聲,同“予違汝弼”之“弼”。

    《孟子·告子》下“法家拂士”,孫奭音“弼士”。

    故“女匡拂予”即“汝弼”。

    此語意謂我如有違失,你們就要匡正輔弼我。

    〔18〕“女無面谀,退而謗予”,《谟》作“汝無面從,退有後言”。

    此譯使原意更清楚。

    〔19〕“敬四輔臣”,《谟》作“欽四鄰”。

    “欽”、“敬”同義。

    “四鄰”,前後左右四近之臣。

    《尚書大傳》雲:“古者天子必有四鄰,前曰疑,後曰丞,左曰輔,右曰弼。

    ”《文王世子》則作師、保、疑、丞,并稱“四輔”。

    《大戴禮·保傅》引《明堂之位》則作道、充、弼、承。

    可知四者之名原不一定,惟“四輔”一詞早見于西周初年的《雒诰》中。

    《史記》錄《臯陶谟》文,而改用此更早使用且意義更易懂的名稱。

    〔20〕“諸衆讒嬖臣”,《谟》作“庶頑讒說”,以“諸衆”譯“庶”,以“讒嬖臣”譯“讒說”,意更明顯。

    〔21〕“君德誠施皆清矣。

    禹曰然”,《谟》“庶頑讒說”句下,尚有“若不至時”至“敢不敬應”二十句,此處以“君德誠施皆清矣”一句當之。

    又摘存《臯陶谟》此段後半“禹曰俞哉”句,譯為“禹曰然”。

    〔22〕“帝即不時,布同善惡則毋功”,《谟》“敢不敬應”句下作“帝不時,敷同日奏罔功”,此處作意譯。

    “即”,或。

    “時”,是。

    “布”,敷,溥。

    “溥同善惡”,即賢愚善惡的人同樣看待而不加區别。

     &帝曰:“毋若丹朱傲,〔1〕維慢遊是好,毋水行舟,〔2〕朋淫于家,〔3〕用絕其世。

    予不能順是。

    ”〔4〕禹曰:“予娶塗山,〔5〕辛壬癸甲,〔6〕生啟予不子,以故能成水土功。

    〔7〕輔成五服,〔8〕至于五千裡,〔9〕州十二師,〔10〕外薄四海,〔11〕鹹建五長,〔12〕各道有功。

    〔13〕苗頑不即功,帝其念哉。

    ”帝曰:“道吾德,乃女功序之也。

    ”〔14〕&【注釋】〔1〕“帝曰毋若丹朱傲”,《谟》無“帝曰”二字,“毋”作“無”。

    其此句緊接“敷同日奏罔功”句,直承上“禹曰俞哉”一段後,作為禹語,而《史記》加“帝曰”作舜誡禹語,後數句又加“禹曰”作禹答語。

    按文意《史記》顯然合理,故張守節以為對答有序,當有所據。

    段玉裁以為據漢今文。

    “丹朱”,相傳為堯之子。

    名朱,因居于丹水,稱丹朱。

    “傲”,本作“遨,非驕傲字;字又作“奡”,其義為淫戲。

    丹朱不肖的故事已見前篇《五帝本紀》。

    〔2〕“毋水行舟”,《谟》作“罔水行舟”。

    “罔”、“毋”皆同“無”。

    河中無水也要行船,表示丹朱的不肖狂亂行為。

    在此句上,《臯陶谟》有“傲虐是作,罔盡夜頟頟”二句,《史記》删。

    〔3〕“朋淫于家”,鄭玄釋為淫于門内。

    〔4〕“用絕其世,予不能順是”,《谟》作“用殄厥世,予創若時”。

    此亦逐字譯其義。

    “創”字譯為“不能”,蓋創有創傷、受懲等義,則其時自陷于不能之境。

    惟“若”在此不宜釋“順”,應釋“像”、“如”。

    〔5〕“予娶塗山”,《谟》作“娶于塗山”。

    “塗”,《說文》作“嵞”,并指出其地所在有二說:一在會稽。

    按此隻是傳說。

    一在九江當塗。

    《漢志》九江郡當塗侯國下應劭雲:“禹所娶塗山氏國也。

    ”其地在今安徽懷遠縣。

    縣東南淮水南岸有小山名塗山,是此文塗山之所在。

    然以此為禹娶塗山氏地,則出附會。

    〔6〕“辛壬癸甲”,“辛壬”二字本篇原誤在“予”下、“娶塗山”上,然《谟》原在“娶塗山”下,作“辛壬癸甲啟呱呱而泣”。

    司馬貞指出“蓋今文《尚書》脫漏,太史公取以為言,亦不稽其本意。

    豈有辛壬娶妻,經二日生子,不經之甚。

    ”點校本已據張文虎校移“辛壬”至“塗山”下,是。

    僞《孔傳》依王逸《天問注》為釋雲:“辛日娶妻,至于甲日後往治水,不以私害公。

    ”說通其意。

    《說文》“嵞”字下記當塗民俗,“民以辛壬癸甲之日嫁娶”。

    蓋依此成俗。

    〔7〕“予不子,以故能成水土功”,《谟》作“予弗子,惟荒度土工”。

    “不子”,子為動詞,指撫育兒子之事。

    意為沒有在家撫育兒子。

    “荒”,大。

    “度”,就。

    故《史記》譯為“能成”。

    〔8〕“輔”,《谟》作“弼”,義同。

    〔9〕“至于五千裡”,《谟》無“裡”字。

    按五服計算,天下每方五千裡。

    〔10〕“州十二師”,《谟》作“州十有二師”。

    “十二師”,《尚書大傳》以為地方之制,即八家為鄰,三鄰為朋,三朋為裡,五裡為邑,十邑為都,十都為師,州十有二師。

    鄭玄《注》以為州官佐,其說雲:“師,長也。

    九州,州立十二人為諸侯師,以佐其牧。

    ”馬融《注》及《尚書注疏》以為治水所役人功數,謂“《周禮·大司馬法》,二千五百人為師,每州十有二師,通計之一州用三萬人功”。

    據此處文意,已非治水,亦非指官佐,當是指地方之制。

    〔11〕“薄”,迫。

    此句意為直迫海邊,至于海上。

    〔12〕“五長”,鄭玄釋為“五國立長”。

    僞《孔傳》亦雲:“五國立賢者一人為方伯,謂之五長。

    ”舊釋如此,總嫌牽強。

    《尚書覈诂》曰:“疑此五長,即是五爵。

    ”雖亦無據,然較合理,似即指建立諸侯。

    〔13〕“道”、《谟》作“迪”,此用其訓诂字。

    〔14〕“道吾德,乃女功序之也”,《谟》作“迪朕德,時乃功維叙”。

    “迪”,道,導。

    “時”,是。

    作為不完全内動詞,與“乃”同,故《史記》譯用“乃”字。

    “時乃功”,是你的功。

    “時乃功”之“乃”為第二人稱代詞領格。

    “叙”,同“序”。

     &臯陶于是敬禹之德,〔1〕令民皆則禹。

    〔2〕不如言,刑從之。

    舜德大明。

     &【注釋】〔1〕“臯陶于是敬禹之德”,此亦譯寫《臯陶谟》“臯陶方祗厥叙”句。

    自此句以下至“舜德大明”四句,當《臯陶谟》“方施象刑唯明”一句,意義不完全相應,司馬遷以意寫之,使完足文意。

    〔2〕“則”,準則,榜樣。

    在此作為動詞。

    “則禹”,以禹為準則,以禹做榜樣。

     &于是夔行樂,祖考至,〔1〕群後相讓,〔2〕鳥魯翔舞,〔3〕《蕭韶》九成,〔4〕鳳皇來儀,〔5〕百獸率舞,〔6〕百官信諧。

    〔7〕帝用此作歌,〔8〕曰:“陟天之命,〔9〕維時維幾。

    ”〔10〕乃歌曰:“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臯陶拜手稽首揚言曰:〔11〕“念哉,率為興事,〔12〕慎乃憲,敬哉!”〔13〕乃更為歌曰:〔14〕“元首明哉,股肱良哉,萬事康哉!”〔15〕又歌曰:“元首叢脞哉,〔16〕股肱惰哉,萬事堕哉!”帝拜曰:“然,往欽哉!”〔17〕于是天下皆宗禹之明度數聲樂,為山川神主。

    〔18〕&【注釋】〔1〕“于是夔行樂,祖考至”,《谟》緊接“象刑唯明”下作“夔曰,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格”。

    此處意譯成簡明的“夔行樂,祖考至”六字,加“于是”以接上文。

    “夔”已見《五帝本紀》。

    《堯典》中夔為舜典樂之官,實為古代一氏族的宗神,《堯典》中成為堯、舜朝廷的一官員。

    〔2〕“群後相讓”,《谟》作“虞賓在位,群後德讓”兩句。

    此删上句,改“德”為“相”,使文句平易。

    〔3〕“鳥獸翔舞”,《谟》作“鳥獸跄跄”。

    在此句上、“德讓”下,有“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間”三句,《史記》删。

    〔4〕“韶”,相傳為舜的樂曲名(見《說文·音部》)。

    或以為舞舜樂者秉箫,故稱“箫韶”(見宋均注《樂說》引或說),或以為舜樂即名“箫韶”(見《白虎通》、鄭玄《書注》),亦作“箾韶”(見《說文·竹部》,當據《左傳》襄公二十九年),亦稱“大韶”或“大招”(見《獨斷》),亦稱“九韶”(見《莊子·至樂》),又稱“九招”(見《呂氏春秋·古樂》),又稱“大磬”,為周代六舞之一(見《周禮·大司樂》)。

    可知此樂曲借用舜名,實為周代舞曲。

    “九成”,鄭玄釋雲:“曲一終為一成。

    ”(《禮記·樂記注》)又雲:“成,猶終也。

    每曲一終必變更奏,故經言‘九成’,傳言‘九奏’,《周禮》謂之‘九變’,其實一也。

    ”(《臯陶谟正義》引)由此知原意是說《箫韶》樂章共分九章。

    〔5〕“鳳凰來儀”,《五帝本紀》:“禹乃興《九招》之樂,緻異物,鳳凰來翔。

    ”《說苑·修文篇》同此語。

    此為漢今文家瑞應之說,以鳳凰為神鳥、祥鳥,國家有盛德則有祥鳥來臨。

    《臯陶谟正義》引《易》“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釋此雲:“是儀為有容儀也。

    ”鳳凰飛來而有容儀,是謂其飛舞容态之美。

    漢古文家之說則以為是樂器之形體像鳳凰之儀。

    《風俗通·音聲篇》:“箫,謹案《尚書》,舜作。

    ‘《箫韶》九成,鳳凰來儀’,其形參差,像鳳之翼。

    十管,長一尺。

    ”是說箫的十管參差排列,其形像鳳翼之儀。

    此與馬融說以鳥獸為筍虛,許慎以樂象鳥獸來食聲之意同(孫星衍引此)。

    似以古文家說為合理。

    但《史記》用今文家說,今亦隻能依今文家說為譯。

    〔6〕“百獸率舞”,《谟》在此兩句上有“夔曰於予擊石拊石”八字,《史記》删。

    宣揚“百獸率舞”,與今文家宣揚“鳳凰來儀”同一用意。

    〔7〕“百官信諧”,《谟》作“庶尹允諧”,此逐字譯其意。

    〔8〕“用此”,《谟》作“庸”,即“用”。

    〔9〕“陟”,《谟》作“勑”(音ch@),同“敕”,勤勞之意。

    “陟天子之命”與《毛公鼎》“勞堇大命”意同(據《覈诂》)。

    〔10〕“維時維幾”,舊《孔傳》釋為“惟在順時,惟在慎微”,以“幾”為事之微。

    《書集傳》曰:“惟時者,無時而不戒敕也,惟幾者,無事而不戒敕也。

    ”總之都是說,在謹受天命後,在時機上,在大小政事上,都要特别注意。

    〔11〕“揚”,《谟》作“飏”,字同。

    〔12〕“為”,《谟》作“作”,同義。

    〔13〕“敬哉”,《谟》作“欽哉”。

    “欽”,敬。

    此句下《臯陶谟》有“屢省乃成欽哉”六字,《史記》删。

    〔14〕“乃更為歌曰”,《谟》作“乃赓載歌曰”。

    段玉裁雲:“更有轉移、相續二訓,相反而相成也。

    赓之訓與音亦同。

    ”“以更代赓,與《列子》合。

    ” 〔15〕&“萬”,《谟》作“庶”。

    “庶”,衆多,此以“萬”字極言其多。

    〔16〕“脞”,音cu%,碎小(原義為切肉碎小)。

    “叢脞”,瑣碎而無大略。

    按,在此句之前“又歌曰”之上,點校本所據别本誤衍“舜”字,通行本無,《臯陶谟》原文亦無。

    〔17〕“然,往欽哉”,《谟》作“俞,往欽哉”。

    《夏本紀》載《尚書·臯陶谟》全文至此句畢。

    此句下“于是天下……”兩句,是司馬遷所加,以完足文意。

    〔18〕“為山川神主”,此句系從《尚書·呂刑篇》載上帝派三個天神下來“恤功于民”中的“禹平水土,主名山川”來的。

    是關于禹的較原始神話資料,司馬遷錄入了《史記》中。

     &帝舜薦禹于天,〔1〕為嗣。

    十七年而帝舜崩。

    三年喪畢,〔2〕禹辭辟舜之子商均于陽城。

    〔3〕天下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

    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國号曰夏後,姓姒氏。

     &【注釋】〔1〕“帝舜薦禹于天”,自此句以下叙禹即天子位一段,錄自《孟子·萬章》上,文字略有修飾。

    〔2〕“十七年帝舜崩,三年喪畢”,天子死曰“崩”,系據周代制度。

    三年之喪,則為儒家所鼓吹的禮制,自非夏、殷所有。

    〔3〕“辟”,《孟子》作“避”,辟即避。

    “陽城”,今河南登封縣告成鎮所發掘出的春秋戰國文物中,有陽城字樣的陶器,知周代古陽城在此。

    據雲又發掘出古代小城堡的城牆基址,尚在探索中。

     &帝禹立而舉臯陶薦之,且授政焉,而臯陶卒。

    封臯陶之後于英、六,〔1〕或在許。

    〔2〕而後舉益,任之政。

     &【注釋】〔1〕“英”、“六”,二地名。

    “英”地不詳,本篇《正義》及《杞世家》《索隐》謂可能即蓼,在今河南固始縣。

    “六”,今安徽六安縣。

    按鄂東另有英山縣,與六安縣相去亦不遠,疑與此英有關。

    〔2〕“許”,古國名,在今河南許昌市。

    據《周語》下及《左傳》隐公十一年,許為姜姓四嶽之後。

    此言臯陶之後,乃異說或傳訛。

     &十年,帝禹東巡狩,至于會稽而崩。

    〔1〕以天下授益。

    三年之喪畢,益讓帝禹之子啟,而辟居箕山之陽。

    〔2〕禹子啟賢,天下屬意焉。

    及禹崩,雖授益,益之佐禹日淺,天下未洽。

    故諸侯皆去益而朝啟,曰“吾君帝禹之子也”。

    于是啟遂即天子之位,是為夏後帝啟。

    〔3〕&【注釋】〔1〕“會稽”地名。

    古有會稽山,《皇覽》說即山陰縣的苗山。

    山陰即今紹興,是即春秋時越國的會稽所在。

    秦時會稽郡治移今蘇州市,東漢後移歸今紹興。

    禹至會稽會諸侯,又說會群神,此又有巡狩至會稽而死的記載,皆故事傳說,不必考其是非。

    〔2〕“箕山”,在今河南登封縣東南。

    按,自禹崩至啟即天子位一段,亦錄自《孟子·萬章》上。

    “陽”,《孟子》作“陰”,意指益避居陽城,在箕山之北,《史記集解》遂謂此亦當作“箕山之陰”,或作“嵩山之陽”。

    其實陽城相傳為禹避商均時所居,啟繼居其地為其都,益避啟自不能居啟之地。

    故事中說他躲到箕山之陽,始為合理,可能是司馬遷有意改為“陽”。

    〔3〕“帝”字為司馬遷沿用戰國後字義,對夏後的誤稱。

    自春秋以上,帝皆指上帝,不指人王。

    堯、舜、禹等加“帝”字,系沿襲古代神話中原稱呼。

    他們成為部落聯盟時期選舉産生的首領,則并不稱“帝某”。

    至夏後啟才開始在中國曆史上第一次建立世襲的夏王朝,當時君主名稱隻稱“後”而不稱“帝”。

     &夏後帝啟,禹之子,其母塗山氏之女也。

     有扈氏不服,〔1〕啟伐之,大戰于甘。

    〔2〕将戰,作《甘誓》。

    〔3〕乃召六卿申之。

    〔4〕啟曰:〔5〕“嗟!六事之人,〔6〕予誓告女:有扈氏威侮五行,〔7〕怠棄三正,〔8〕天用剿絕其命。

    〔9〕今予維共行天之罰。

    〔10〕左不攻于左,〔11〕右不攻于右,〔12〕女不共命。

    禦非其馬之政,〔13〕女不共命。

    用命,〔14〕賞于祖;〔15〕不用命,僇于社,〔16〕予則帑僇女。

    ”〔17〕遂滅有扈氏。

    天下鹹朝。

     &【注釋】〔1〕“有扈氏”,東方少皞鳥夷族中名為九扈的部落,其居地商代稱雇,周代稱扈(雇、扈同字),即今鄭州以北黃河北岸原武一帶。

    舊注疏關于有扈的解釋皆誤。

    〔2〕“甘”,地名,以甘水得名,在今洛陽市西南。

    夏後氏部落聯盟自該族原居地今山西省境向東發展,到達河南,遇到鄭州附近有扈氏的阻擋。

    有扈氏向西杭擊有夏部落之衆,就在洛陽附近的甘水一帶發生大戰。

    “大戰于甘”為《尚書·甘誓》第一句,自此至“予則帑僇女”句止,為《甘誓》全文。

    〔3〕“将戰,作《甘誓》”,司馬遷在引錄《甘誓》全文時,特加此五字,以說明這是夏啟在大戰于甘之前所作的誓師詞。

    〔4〕“乃召六卿申之”,在《甘誓》中此句緊接“大戰于甘”之下,又無“申之”二字,此是司馬遷為叙明文意所加。

    又《墨子·明鬼》下亦載此誓詞全文,此句作“乃命左右六人”,當保持了原文,因“六卿”一詞至春秋時期晉鄭等國始出現。

    這隻是指左右大臣,即下文“六事之人”。

    〔5〕“啟曰”,《甘誓》作“王曰”。

    此處作史事叙述、故改為直稱王名。

    〔6〕“六事”,與文獻及金文中的“三事”同。

    文獻中三事大夫又稱三吏大夫,知六事即六吏,指王左右主管政事的大臣,即上文的“左右六人”(六卿)。

    〔7〕“五行”,指天上五星的運行,即以之代表天象。

    舊釋為奏漢以來陰陽五行說的“五行”,大誤。

    〔8〕“正”官長。

    “三正”指王左右的二三大臣。

    舊釋為漢代“三統說”所編造的夏商周曆法建首的天、地、人“三正”,是錯誤的。

    此兩句聲讨有扈氏上不敬天象,下不敬大臣,是天怒人怨的大罪。

    〔9〕“用”,因此。

    “命”,指古代統治者宣揚的王權所承受的“天命”。

    〔10〕“共”,音g#ng,同“供”,其義為奉。

    “共行”,奉行。

    〔11〕“左”,車左,即戰車左邊的戰士,主射。

    〔12〕“右”,車右,即戰車右邊的戰士,是勇力之士,主執戈矛以殺敵。

    〔13〕“禦”,戰車的駕禦者,文獻中亦稱禦戎,皆居車子當中,以便馭馬。

    (據雲惟主将或元帥乘車,則禦戎在左。

    )禦者連同車左、車右,一車共戰十三人。

    近年考古發掘證實一輛戰車三名戰士之說基本是對的,惟車後徒兵數因時因地而有變異。

    “政”,《甘誓》作“正”,指官長。

    “政”為“正”的假借。

    金文及文獻中有“禦正”、“馬正”等職。

    “禦非其馬之政”,指不勝任本職者贻誤禦車任務。

    〔14〕“用命”,聽從命令和努力貫徹執行命令。

    上文“共命”即奉命,意為貫徹奉行命令。

    可能“共命”即為“用命”。

    〔15〕“祖”,祖廟,宗廟。

    《墨子·明鬼》雲:“虞夏商周三代之聖王,其始建國營都日,必擇國之正壇,置以為宗廟;必擇林木之修茂者,立以為叢社。

    ”金文中屢見出征勝利歸來獻俘獻馘于祖廟,王即于廟賞功,可知因用命建功賞于祖廟,是古時一種制度。

    〔16〕“僇”,《甘誓》作“戮”,同音通用。

    “戮”,殺戮。

    “僇”,侮辱,假借為殺戮之戮。

    “社”,土地神,其神壇遂亦稱社。

    上引《墨子》說建國必立社,以代表該國土地(并見《逸周書·作雒》、《白虎通·社稷篇》)。

    國家大典禮、大宗教活動、大刑賞都在社舉行。

    由于社在叢林修茂之地而又有美盛的音樂,故每當社祭之日,男女雜沓遊樂,成為一國集會勝地,統治者遂于此行刑,以殺一儆百,所以不用命的就“戮于社”。

    舊釋又說有軍社(據《左傳》定公四年),大概行軍作戰中殺人無法回到國社去,故臨時設軍社。

    〔17〕“帑僇”,《甘誓》作“孥戮”。

    “孥”,音n*,妻和子。

    “帑”,原義為金布所藏之府,以同音假借為孥。

    “孥戮”,鄭玄《注》:“大罪不止其身,又孥戮其子孫。

    ”這裡是說不用命的除本人殺于社外,還連其家屬殺的殺,做奴隸的做奴隸。

     &夏後帝啟崩,子帝太康立。

    帝太康失國,〔1〕昆弟五人須于洛汭,〔2〕作《五子之歌》。

    〔3〕&【注釋】〔1〕“帝太康失國”,太康失國的故事傳說很零亂,《離騷》、《天問》中有其痕迹,大抵說啟之後康娛自縱,其五子失于家巷,或說五子家閧。

    《逸周書·嘗麥篇》則說啟之五子忘禹之命,興亂而兇其國。

    《楚語》和《韓非子·說疑篇》則說啟的不肖子叫五觀。

    至司馬遷撰本篇時所見到的材料,則說太康失國,兄弟五人在洛汭等着他,作《五子之歌》。

    這反映古代故事傳說的演變分化,難于論定。

    〔2〕“須”,俟,等待。

    “洛汭”,雒水入河之處。

    啟都陽城,在伊雒之南,故此“洛”當作“雒”。

    《潛夫論·五德志》說此事雲:“啟子太康、仲康更立。

    兄弟五人皆有昏德,不堪帝事,降須雒汭。

    ”舊《孔傳》則謂太康“為羿所逐,不得返國,太康五弟與其母待太康于洛水之北,怨其不反,故作歌。

    ”這是由于故事的傳聞異辭出現的不同說法。

    《楚辭·天問》有羿“革孽夏民”之說,《左傳》襄公四年說羿“因夏民以代夏政”,當為《孔傳》所本。

    但另一說羿系奪後相之位而非奪啟之位,見下文。

    〔3〕“《五子之歌》”,古《尚書》篇名。

    此處說太康昆弟五人在洛汭等待太康而作《五子之歌》。

    但《墨子·非樂篇》引此篇題則作《武觀》,顯系《楚語》所稱“五觀”的音轉,即《離騷》中啟的“五子”。

    《漢書·古今人表》載明啟子昆弟五人号“五觀”,知先秦《書》中即據此成《五觀》篇題。

    西漢出現古文《尚書》,比今文本多出的“逸十六篇”中有《五子之歌》一篇,即此處之所本。

    這一篇題顯系由“觀”聲轉為“歌”增益而成。

    其原文漢時即不傳,至東晉僞古文《尚書》出,乃據此篇題僞撰《五子之歌》五首,與原來的《五觀》、《武觀》或《五子之歌》都隻是一篇不符合。

     &太康崩,弟中康立,是為帝中康。

    帝中康時,羲和湎淫,〔1〕廢時亂日。

    〔2〕胤往征之,作《胤征》。

    〔3〕&【注釋】〔1〕“羲和”,此處羲和是主管天文曆法的官員。

    其實羲和在古代神話中最早是上帝的妻子,是生太陽的女神(見《山海經·大荒南經》)。

    又因語音之變,分化為上帝妻娥皇、常羲二女神(見《大荒南經》、《大荒西經》)。

    娥皇又演化為舜妻(見《屍子》、《列女傳》);常羲則為生月亮的女神(見《大荒西經》),又變為羿妻,最後仍飛回月宮為嫦娥(見《淮南子·覽冥訓》)。

    随着母系進入父系社會,羲和由生太陽的女神演化為太陽本身,又成為太陽的駕車者(即日禦,見《離騷》、《天問》等)。

    及至由神話降到曆史中,羲和、常羲兩女神,便由日、月的母親,變為黃帝手下主管占日占月的兩個男性官員羲和、常羲(見《呂氏春秋·勿躬》、《世本》等)。

    再繼續演化,羲和由黃帝手下一人,變為堯手下司天文曆法的二人或六人(羲氏、和氏,及羲仲、和仲、羲叔、和叔)。

    到夏仲康時,則又變回來為主管天文曆法官員一人。

    (本文明為一人,《集解》據《尚書傳》釋為二人,誤。

    )“淫”,過,邪亂。

    “湎”,音mi3n,沉溺于酒。

    〔2〕“廢時亂日”,由于天文官羲和淫湎廢棄職守,造成對日食的測報時日錯亂。

    這次日食即《左傳》昭公十七年引《夏書》所載的“辰不集于房”。

    “辰”,日月所會。

    “房”,所舍之次。

    舊釋謂辰不集于所舍之次,即日食。

    (亦有釋房為房宿者,不确。

    )〔3〕“胤往征之,作《胤征》”,“胤”,鄭玄釋雲:“臣名。

    ”僞《孔傳》釋為“胤國之君”。

    既不知為何地何國,說胤國之君實無據,鄭泛釋為臣名,較可信。

    胤奉王命往征羲和,寫了記此次事件的《胤征篇》。

    按,此篇題見漢代古文《尚書》“逸十六篇”中,其文當時未傳,晉代僞古文編造了這篇,其中采錄了《左傳》昭公十七年所引《夏書》文句。

     &中康崩,子帝相立。

    帝相崩,子帝少康立。

    〔1〕帝少康崩,子帝予立。

    〔2〕帝予崩,子帝槐立。

    帝槐崩,子帝芒立。

    〔3〕帝芒崩,子帝洩立。

    帝洩崩,子帝不降立。

    〔4〕帝不降崩,弟帝扃立。

    帝扃崩,子帝厪立。

    帝厪崩,立帝不降之子孔甲,是為帝孔甲。

     &【注釋】〔1〕“子帝少康立”,古史傳說中有一“少康中興”的故事,此處未載,因而《索隐》、《正義》都批評此處疏略。

    按《左傳》襄公四年載後羿奪夏後相之位,但又為自己之臣寒浞所殺。

    浞占羿妻生兩子澆、豷,分處過、戈兩地。

    夏臣靡殺浞而擁立相之後逃往有仍所生之子少康。

    少康滅澆于過,其子杼滅豷于戈,恢複夏王朝。

    《左傳》哀公元年則記此故事之後半,首尾有出入。

    西漢之世此故事不大流行,《史記》未采入《本紀》,而于《吳世家》錄伍子胥述此事梗概。

    古史故事本難弄确實,不遑深考。

    〔2〕“予”,《左傳》及《國語》贊作“杼”。

    他曾滅豷于戈。

    《國語》贊為“予能帥禹者也”。

    《世本》則作“帝伫”、“季伫”。

    〔3〕“帝槐”,《世本》作“帝芬”。

    “芒”,《索隐》雲:“音亡,鄒誕生又音荒。

    ” 〔4〕“帝不降”,《世本》作“帝降”。

     &帝孔甲立,好方鬼神,〔1〕事淫亂,夏後氏德衰,諸侯畔之。

    天降龍二,有雌雄,孔甲不能食,〔2〕未得豢龍氏。

    〔3〕陶唐既衰,其後有劉累,〔4〕學擾龍于豢龍氏,〔5〕以事孔甲。

    孔甲賜之姓曰禦龍氏,受豕韋之後。

    〔6〕龍一雌死,以食夏後。

    夏後使求,懼而遷去。

     &【注釋】〔1〕“方”,向,向往。

    〔2〕“食”,飼。

    自“天降龍二”、“孔甲不能食”至“懼而遷去”一段,全錄用《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蔡墨之語,惟文字稍有删省修飾。

    〔3〕“豢”,音hu4n,以谷飼養牲畜。

    據《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董父替舜養龍有功,舜賜董父姓為豢龍氏。

    這是古代傳說。

    近代或以為古代豢龍可能是馴養鳄魚(見《博物雜志》一九八一年第二期)。

    〔4〕“陶唐既衰,其後有劉累”,“陶唐”為古史傳說中的一個氏族,始見于《國語·晉語》及《左傳》襄公九、二十四、二十九等年。

    《呂氏春秋·古樂》曆叙古帝名号,自朱襄氏至周成王凡十三帝,陶唐氏居第三,在黃帝、颛顼、喾、堯、舜之上,即其時代遠在五帝之前,尤與堯無關。

    《國語·晉語》第十四及《左傳》襄公二十四年都說陶唐氏是虞以前的一個古代氏族,一直傳衍,曆夏商周三代都未沒落,其族人自诩為“不朽”之族。

    《左傳》昭公二十九年叙陶唐氏在虞以後衰落了,直至夏孔甲時,該族後裔中有叫劉累的向豢龍氏學得養龍技術,為孔甲養龍有功,獲賜姓禦龍氏,使該族複興。

    〔5〕“擾”,同“柔”,順。

    在此意為使馴順。

    〔6〕“受”,《左傳》昭公二十九年作“更”。

    杜《注》:“更,代也。

    以劉累代彭姓之豕韋。

    ”據《鄭語》,豕韋為祝融八姓之一的彭姓之國,此因劉累養龍之功,獲賜姓并取代彭姓受封于豕韋,所以《左傳》襄公二十四年說陶唐氏至夏為禦龍氏,至商為豕韋氏。

    豕韋之地,據杜《注》,在今豫北東部的滑縣以東地。

     &孔甲崩,子帝臯立。

    帝臯崩,子帝發立。

    帝發崩,子帝履癸立,是為桀。

    〔1〕&【注釋】〔1〕“桀”,《世本》所載桀為帝臯子,帝發弟。

     &帝桀之時,自孔甲以來而諸侯多畔夏,桀不務德而武傷百姓,百姓弗堪。

    乃召湯而囚之夏台,〔1〕已而釋之。

    湯修德,諸侯皆歸湯,湯遂率兵以伐夏桀。

    桀走鳴條,〔2〕遂放而死。

    〔3〕桀謂人曰:“吾悔不遂殺湯于夏台,使至此。

    ”湯乃踐天子位,代夏朝天下。

    湯封夏之後,至周封于杞也。

    〔4〕&【注釋】〔1〕“夏台”,舊釋為監獄名,設在陽翟,今河南禹縣境。

    〔2〕“鳴條”,地名,在今河南開封市陳留附近。

    《殷本紀》載桀戰敗奔于鳴條,與此同。

    《秦本紀》載敗桀于鳴條,則是戰于鳴條,桀敗走。

    當是戰敗奔至鳴條後,再次戰敗逃亡。

    〔3〕“放”,流放。

    據上句桀敗走,則放之義可解作流亡。

    本篇與《殷本紀》及《書序》皆未載桀逃亡至何地,《淮南子·修務篇》始言逃南巢(今安徽巢縣)、曆山(今湖北随縣境)等地。

    《史記》謹嚴,未采用來源不明之說。

    〔4〕“杞”,國名,周初封夏代之後裔于此(見《周本紀》、《杞世家》),故為姒姓。

    地名雍丘,在今河南杞縣。

    入春秋後遷緣陵(今山東昌樂縣東南),又遷淳于(今山東安丘縣東北),春秋“獲麟”後三十餘年為楚所滅。

     &太史公曰:禹為姒姓,其後分封,用國為姓,故有夏後氏、有扈氏、有男氏、〔1〕斟尋氏、〔2〕彤城氏、〔3〕褒氏、費氏、〔4〕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戈氏。

    〔5〕孔子正夏時,學者多傳《夏小正》雲。

    〔6〕自虞、夏時,貢賦備矣。

    或言禹會諸侯江南,計功而崩,因葬焉,名曰會稽。

    會稽者,會計也。

     &【注釋】〔1〕“男氏”,《世本》作“南氏”。

    〔2〕“斟尋氏”,此與《左傳》同。

    《世本》作“斟氏”。

    徐廣雲:一作“斟氏”、“尋氏”。

    〔3〕“彤城氏”,《世本》作“彤氏”。

    〔4〕“費氏”,《世本》作“弗氏”。

    〔5〕“斟戈氏”,《世本》作“斟灌氏”。

    〔6〕“《夏小正》”,為流傳至漢代的先秦按月記載物候、氣象、星象的專著。

    據近代研究,其所載天文内容約當公元前四世紀,即戰國中期。

    至漢代編入《大戴禮記》中,亦有單行本流傳。

    古人誤以為夏代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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