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二 夏本紀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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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北江,入于海”,這是說漢水從大别山西南入長江後,向東彙聚成彭蠡澤,然後又從彭蠡澤東出為北江以入海。
下文說長江從這一彙澤東出為中江以入海,把漢水和江水說成平行入海的二水。
這是《禹貢》作者不了解長江下遊情況,憑遠道風聞的說法寫成的,因而大錯,舊釋皆誤。
自嶓冢至此,叙漢水全程。
〔18〕“汶山道江,東别為沱”,“汶山”,即岷山。
《禹貢》作者以為出自岷山之江即長江,故雲“汶山道江”,其實隻是今岷江。
從江分出之水(實指其支流或支津)皆稱為沱,此“東别為沱”,指今四川省境内岷江東之水。
舊釋指郫水,即今沱江〔19〕“醴”,《唐石經》及其後刊本《禹貢》作“澧”,段玉裁以為原本固作“醴”。
《楚辭》“濯餘佩兮醴浦”,是醴為楚境水名。
舊釋或以為是今湖南醴陵縣(如鄭玄),則在長江以南數百裡,且非水名。
或以為是《說文》澧水(如段玉裁所舉),屬今河南南召縣境,則在長江以北數百裡,皆太遠。
或又以為是今湖南西境之澧水(如胡渭等),則自西南來入洞庭湖,相去亦遠。
據“道江”所叙,醴是在今川東諸水以下、鄂東九江以上的長江河道所經過的一處水名,當指今鄂南湖沼地帶某地。
〔20〕“東陵”,舊釋不詳其地,宋儒釋為巴陵(即今湖南嶽陽縣),然巴陵從來不名東陵。
據《漢志》廬江郡金蘭西北有東陵鄉。
《水經·江水注》:“又東過下雉縣北,利水從東陵西南注之,利水出廬江郡東陵鄉。
江夏有西陵縣,故是言東矣。
《尚書》江水‘過九江至于東陵’者也。
”當即其地。
下雉在今廣濟以西的長江南岸陽新縣境,東陵當在其處不遠。
〔21〕“迆”,音y!,同“迤”,斜行。
“彙”,水衆多彙聚成澤叫彙。
“東迆北會于彙”與上文漢水“東彙澤為彭蠡”意義同,此彙字即指彭蠡。
〔22〕“東為中江,入于海”,自“汶山”至此二句,叙江水全程。
〔23〕“沇”,音y3n,為“兖”原字(錢大昕說由隸變立水“■”為橫水“■”,又訛為“六”而成“兖”字)。
沇水出豫北王屋山,至溫縣稱為濟水。
王屋山所在地遂稱濟源縣。
〔24〕“入于河”。
濟水自濟源東出,古時經溫縣東北,折而東南合奉溝水,曆沙溝南入于河,河南岸為今汜水鎮。
王莽時此道幹涸,稱為“濟水故渎”。
濟水改由溫縣南入河,河南岸即今鞏縣。
後其道又陷河中,而由濟水另入湨水的一支津在孟縣南境入河。
今濟水又循溫縣東行,至汜水鎮東廣武鎮北岸入河。
〔25〕“泆”,音y@,《漢志》作“轶”,與《禹貢》原“溢”字音義皆同。
古黃河在南岸的廣武&&(荥陽北境)分出一條支津向東南流,其北岸斜對着濟水入河處,古人誤以為是濟水橫過黃河南流(或說是濟水與河水鬥而南出,或說入河後其伏流潛行地下絕河而南出),因而把南面這條水接着稱濟水。
其南出黃河南岸處,古時是一沼澤,稱荥澤,即上文豫州的“荥播既都”之地。
〔26〕“陶丘”,今定陶西南境地名。
濟水自荥澤東流,東北經今原陽、封丘、蘭考東之古濟陽,直至陶丘北(即今定陶)北流。
〔27〕“荷”,當依《禹貢》作“菏”。
濟水至定陶西南會菏水,東北彙為菏澤,故說“又東至于菏”。
然後菏水自菏澤東出流入泗水,濟水則繼續東北流入大野澤。
以上濟水至此稱南濟。
另自今蘭考東古濟陽之北分出北濟,曆冤朐(今定陶西)至乘氏(今巨野西),會南濟俱入大野澤。
〔28〕“又東北會于汶”,汶水在今山東東平縣安山入濟水,其地在菏澤東北,故雲“東北會于汶”,蓋濟水入大野澤,後自澤北出,過壽張(即東平境)遇汶來注。
〔29〕“又東北入于海”,濟水會汶後,東北過今東阿、平陰、濟南、曆城、鄒平、高青,博興諸縣以入海。
東漢黃河大體以濟水河道入海,宋慶曆間河決商胡而離濟水,其後濟水分為大、小清河。
清鹹豐時黃河複奪大清河入海。
自“道沇”至此句,叙濟水全程。
〔30〕“東入于海”,此上三句叙淮水全程。
記其出桐柏後東流所受最主要之水。
“淮”、“桐柏”、“泗”、“沂”已見前注。
〔31〕“入于河”,此上五句叙渭水全程。
自鳥鼠同穴出後,自西而東,直至進入陝西之後,始叙其下遊所受諸水。
“渭”、“鳥鼠同穴”、“沣”、“泾”、“漆”、“沮”已見前注。
〔32〕“雒”,水名。
“熊耳”,山名,在漢上雒縣(今陝西洛南縣西南)。
《漢志》弘農郡上雒縣下雲:“《禹貢》雒水出冢領山。
”又:“熊耳獲輿山在東北。
”《山海經·中次四經》謂“讙舉之山,雒水出焉”。
且以其山與“熊耳之山”并舉雲:“此二山者,洛間也。
”顯然讙舉即獲輿,則雒水實出于上雒之冢領山與熊耳獲輿山之間,故或雲出冢領,或雲出熊耳。
此與河南盧氏縣東南之熊耳非一山。
《禹貢錐指》以熊耳綿亘于上雒與盧氏間為一山。
今觀地形,兩熊耳一在淅水下遊之西,一在淅水上遊東北逶迤而去,了不相屬,《錐指》說誤。
〔33〕自“道雒”至“入于河”,叙雒水全程。
“澗”、“瀍”、“伊”已見前注。
&于是九州攸同,〔1〕四奧既居,〔2〕九山刊旅,〔3〕九川滌原,〔4〕九澤既陂,〔5〕四海會同。
〔6〕六府甚修,〔7〕衆土交正,〔8〕緻慎财賦,〔9〕鹹則三壤,〔10〕成賦中國。
〔11〕賜土姓:〔12〕“祗台德先,〔13〕不距朕行。
”〔14〕&【注釋】〔1〕“攸”,語詞,修飾“同”字。
“同”,相同,同樣。
上文叙九州畢,這裡總括一句說:九州都同樣地好了。
〔2〕“四奧既居”,今本《禹貢》作“四隩既宅”。
《釋文》所據本“隩”作“墺”《正義》所據本作“奧”。
《說文》:“墺,四方土可居也。
”奧有“内”義,四奧即指四方土地之内,與“九隩謂九州之内”(《東京賦》薛注)義同。
是說四方地境之内已可居住。
〔3〕“九山”,本泛指多數的山,然此亦可照應上文之“九山”。
“刊”,刊削樹木以為表識。
“旅”,道。
此句系集上文“随山刊木”和“蔡蒙旅平”、“荊岐已旅”之義寫成,是說九州諸山已經刊本表識可以通道了。
〔4〕“九川”,與“九山”用法同。
“滌”,同“條”。
《漢書·律曆志》《集注》:“條,達也。
”“滌原”即達源,是說九州諸水已疏達其源流了,與《史記·河渠書》說“九川既疏”意義相同。
〔5〕“九澤”,亦泛指多數湖澤。
“陂”,音b5i,澤障,即湖澤邊的堤障。
此處作動詞用,即築障使湖澤的水不流溢。
此句是說九州所有的湖泊都築好堤障,水已停蓄成澤,不複為患了。
〔6〕“四海會同”,《禹貢》除引用《山海經》黑水入于南海一句外,全文各水均為東入于海,可知《禹貢》作者根據中國的地理實際,隻提東面有海,西面則就其所知隻說流沙,而不妄說西海。
不像《山海經》之紛陳東、西、南、北四海。
但此處出現了一處“四海”,與《禹貢》全文科學精神不一緻。
這是由于此段文字是從《國語·周語》下叙禹治水功績的一段話來的。
該文說“封崇九山,決汩九川,陂障九澤,豐殖九薮,汩越九源,宅居九隩,合通四海”。
《禹貢》正文叙了九州、九山、九川,到末尾這幾句引錄《國語》此段文字,照用了九澤、九原、九隩、四海等句,略加改易(九原并合九川,九隩改為四隩),故有此與《禹貢》内容不一緻的“四海”,不足為異。
“四海”是當時語言中已出現的語彙,與三江、五湖、九州等語彙同時流行,正與說四國、四隩一樣,不需要實定其數。
“會同”已見前“兖州”章,此句即《周語》“合通四海”之意,亦即天下統一之意。
(舊釋據《周禮》“時見曰會,殷見曰同”,釋為四海官民聚會京師,不确。
)〔7〕“六府甚修”,《禹貢》“甚”作“孔”,義同。
《禮記·曲禮》“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本、司水、司草、司器、司貨,典司六職”。
《注》:“府主藏六物之稅者。
”故六府就是掌管貢賦稅收的六職。
《禹貢》全文主要标的在貢賦,此句是說把貢賦稅收之職辦好。
〔8〕“衆土交正”,《禹貢》“衆”作“庶”,義同。
“交”,俱。
“正”,同“征”,征收,與《孟子·梁惠王篇》“上下交征利”的“交征”同義。
〔9〕“緻”,《禹貢》作“厎”,《史記》譯用其義。
此句是說征收财賦要加慎。
〔10〕“鹹”,皆,都。
“則”,準則,依以為準。
“三壤”,土壤肥瘠分上中下三品,要依土壤肥瘠為準則來定賦稅,與《國語·齊語》的“相地而衰征”(韋《注》“視土地之美惡及所生出以差征服之輕重”)及《管子·乘馬數》的“相壤定籍”意義一樣。
〔11〕“中國”,《禹貢》作“中邦”。
先秦文獻所說“中國”系對“四夷”而言,也就是指九州。
賦稅規定在九州中征取,所以說“成賦中國”。
點校本以“中國”連下“賜土姓”為句,誤。
〔12〕“賜”,《禹貢》作“錫”,義同。
《國語·周語》下叙述禹治水功績,在前“四海會同”注所引數語之後,又續叙了數句功績,然後說:“皇天嘉之,胙以天下,賜姓曰姒,氏曰有夏。
”即《左傳》隐公八年所說“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
《禹貢》在抄錄了“四海會同”注文所舉那段材料之後,略去後面數句,又将皇天胙土賜姓四句神話改為史事,簡化為“賜土姓”三字,就使人看不清楚。
這原是說上帝給禹賞賜了土和姓氏。
無意中保存了一句神話原文。
舊釋多違原義,以為禹賜臣下以土、姓,實誤。
〔13〕“祗”,敬。
“台”,音y0,我,自稱。
“祗台德先”,一般皆釋為以敬我的德教為先。
〔14〕“朕”,音zh8n,我。
古時任何人皆可自稱“朕”,秦代始規定為天子專稱。
此句是說不違背我的行事。
“祗台德先,不距朕行”兩句,不知《禹貢》作者錄自何項資料,緻在此與上下文聯系不密切。
古代胙土賜姓,要講一篇誓詞,在誓詞中要講幾句誡敕的話,這或者是其中的兩句。
&令天子之國以外五百裡甸服:〔1〕百裡賦納總,〔2〕二百裡納铚,〔3〕三百裡納稭服,〔4〕四百裡粟,五百裡米。
〔5〕甸服外五百裡侯服:〔6〕百裡采,二百裡任國,三百裡諸侯。
侯服外五百裡綏服:〔7〕三百裡揆文教,二百裡奮武衛。
綏服外五百裡要服:三百裡夷,二百裡蔡。
要服外五百裡荒服:〔8〕三百裡蠻,二百裡流。
&【注釋】〔1〕“令天子之國以外”,此七字《禹貢》所無。
《禹貢》“不距朕行”下徑接“五百裡甸服”。
《史記》以甸服在天子之國都以外,故加此七字以明之。
“甸服”,《禹貢》“五服”的第一服。
這句是說國都中心以外五百裡之内的地方都稱為甸服。
這樣,東五百裡,西五百裡,所以說“規方千裡以為甸服”(周襄王語,見《周語》韋《注》及僞《孔傳》)。
“服”的原義是為天子服務中有關的服事、職務、官位之類。
《酒诰篇》說殷商分為内外二服:邦内官吏為内服,從王朝百僚到基層裡君都是;四方諸侯為外服,有侯、甸、男三種。
由于諸侯擁有土地,所以侯、甸、男等服逐漸引申發展成為指各服的地域。
這些都是曆史上存在過的。
其後逐漸離開實際,衍成紙上文章。
東周時的《周語》中出現了系統地由近及遠的甸、侯、賓、要、荒五服,但尚未規定其地域大小、疆界裡數。
到寫進《禹貢》中,便機械地規定了各方每五百裡為一服,依次為甸、侯、綏、要、荒五服,成了完全不顧地理實際的空想的非科學的東西,以此來對全天下作出飛鳥距離式的地域區劃,後來發展成《周禮·職方氏》的“九服”及《大司馬》的“九畿”,就更為悠謬無稽。
〔2〕“總”,《禹貢》作“緫”,禾稿成束叫總。
即将稻麥從根拔起,連帶谷穗和禾莖成捆向官府繳納。
《詩·生民》《疏》引鄭玄《注》雲:“入刈禾也。
”這是由于對五服所定賦稅按地域遠近來分輕重,一百裡内最近,所以整捆地連穗連稭都交納。
《左傳》昭公十三年子産說:“卑而貢重者甸服也。
”是指甸服交納更多的貢賦而言。
〔3〕“铚”,音zh@,是割禾短鐮,故即用以為禾穗的代稱。
鄭玄注為“斷去藳也”。
因以铚刈禾穗,就隻取禾穗。
〔4〕“稭”,鄭玄注:“稭,又去穎也。
”穎是禾稭尖端芒毛。
去穎,就是把穗的穎去掉,即收拾了稭芒的穗。
“服”,事。
“稭服”即稭事。
〔5〕“粟”、“米”,段玉裁釋雲:“去糠者為米,未去者為粟。
”又舉另一說雲:“對精米言之,則精米為米,粝米為粟。
”(此意本胡渭。
)粝米就是粗糙的米。
段意主後說。
但古時注重“國有九年之蓄”,惟粟宜于藏,而米不可久,則粟仍以未去殼者為是。
〔6〕“侯服”,這是《禹貢》“五服”的第二服。
在本服内按遠近規定了三個地域:一、采。
(曆史上有過采邑,文獻早者見于《康诰》,金文中亦有之。
)二、任國。
(《禹貢》作“男邦”,亦見于西周文獻及金文。
甲骨文中則固作“任”,知《史記》有據。
但曆史上男服原與侯、甸并立,此則降隸于侯服。
)三、諸侯。
對他們的貢賦如何定,沒有說。
蘇轼《書傳》雲:“此五百裡始有諸侯,故曰侯服。
”其實周代虢、畢、祭、鄭、晉等諸侯皆在甸服,此說顯誤。
總之這是違反原曆史實際的侯服。
〔7〕“綏服”,《周語》中此為賓服,《禹貢》改稱綏服。
賓服原指對前代王族的封地,此則不着邊際地說“三百裡揆文教(揆,度也),二百裡奮武衛”,可能是以文教招徕四夷,以國防抵禦四夷,因此叫“綏”。
但各占三百裡、二百裡,實屬硬湊。
〔8〕“要”,讀平聲,舊釋為約束之意。
馬其昶雲:“要、徼通用,邊塞曰徼,要服即邊服。
”其說可用。
“荒”,荒遠之意。
要服離王都一千五百裡外之地,荒服離王都二千裡外之地。
要服住夷族,荒服住蠻族,這又是硬派,《周語》裡安排的夷、蠻都屬要服,也與此異。
又要服安置判處“蔡”刑的罪犯,荒服安置判處“流放”刑的罪犯。
但蔡(一作■)是僅次于死刑的最重刑,反比流刑處理輕,亦不合理。
(鄭玄釋■為減殺賦稅,流為夷狄流移或貢或不貢,以為合于《禹貢》貢賦之義。
然揆文教、奮武衛即非貢賦,不必牽合為釋。
)由每服五百裡,一方五服合為二千五百裡,與另一方合計則為五千裡,故下文引《臯陶谟》雲:“輔成五服,至于五千裡。
” &東漸于海,〔1〕西被于流沙,〔2〕朔、南暨:〔3〕聲教訖于四海。
〔4〕于是帝錫禹玄圭,〔5〕以告成功于天下。
〔6〕天下于是太平治。
&【注釋】〔1〕“漸”,浸。
〔2〕“被”,音p9,覆蓋。
“流沙”,西邊荒漠之地。
〔3〕“朔”,北。
“暨”,同“及”,達到。
這句是說北方和南方以能到達的地方為止境。
由于北方和南方還有廣袤的土地尚為少數民族所居,無法說得明确,故籠統言之。
〔4〕“聲教”,聲威和教化。
“訖”,音q@,盡。
這裡四句總起來談了四境所至,表述了《禹貢》作者較踏實的對神州大陸四至的認識,隻有東邊是海,西邊則是流沙,南北兩方籠統地指出其無邊的遙遠,都不說有海。
《禹貢》雖最後用了當時流行的一個詞彙“四海”,但實際是“天下”的同義詞,《禹貢》作者并沒有認為九州的四面有海。
〔5〕“于是帝錫禹玄圭”,《禹貢》作“禹錫玄圭”。
在原神話中,治水成功後,上帝嘉獎禹,賜給禹玄圭。
司馬遷必見此原材料(今所傳漢代《尚書璇機钤》中即載此說),因而改正了《禹貢》的“禹錫”之文。
(不過古時主動被動不分,“禹錫”即禹被錫,然注疏家不解此義而誤釋。
)此“帝”原是上帝,舊釋或謂帝堯,或謂帝舜,用帝字後起義為訓,皆非。
“玄”,舊釋為天色。
“圭”,一種玉石制的禮器,《說文》謂為上圓下方的瑞玉。
古時帝王貴族在朝聘祭祀等典禮中,手裡要拿着它。
“玄圭”,天色之圭。
此句說上帝以這種珍貴禮器玉圭嘉獎禹治水之功。
〔6〕“以告成功于天下”,《禹貢》作“告厥成功”,此系譯其意。
《夏本紀》錄《禹貢》全文至此句完畢,下面總說一句贊揚成功的話:“天下于是太平治”,是司馬遷為完足語意所加。
&臯陶作士以理民。
〔1〕帝舜朝,禹、伯夷、臯陶相與語帝前。
〔2〕臯陶述其謀曰:〔3〕“信道其德,謀明輔和。
”〔4〕禹曰:“然,如何?”〔5〕臯陶曰:“於!〔6〕慎其身修,思長,〔7〕敦序九族,〔8〕衆明高翼,近可遠在已。
”〔9〕禹拜美言,〔10〕曰:“然。
”臯陶曰:“於!在知人,在安民。
”禹曰:“籲!〔11〕皆若是,〔12〕惟帝其難之。
知人則智,〔13〕能官人;能安民則惠,〔14〕黎民懷之。
能知能惠,〔15〕何憂乎驩兜,〔16〕何遷乎有苗,何畏乎巧言善色佞人?”〔17〕臯陶曰:“然,於!亦行有九德,〔18〕亦言其有德。
”乃言曰:“始事事,〔19〕寬而栗,〔20〕柔而立,願而共,〔21〕治而敬,〔22〕擾而毅,〔23〕直而溫,簡而廉,剛而實,〔24〕強而義,〔25〕章其有常,〔26〕吉哉。
日宣三德,蚤夜翊明有家。
〔27〕日嚴振敬六德,〔28〕亮采有國。
〔29〕翕受普施,〔30〕九德鹹事,〔31〕俊喭在官,〔32〕百吏肅謹。
毋教邪淫奇謀。
非其人居其官,是謂亂天事。
〔33〕天讨有辠,五刑五用哉。
〔34〕吾言厎可行乎?”〔35〕禹曰:“女言緻可績行。
”〔36〕臯陶曰:“餘未有知,思贊道哉。
”〔37〕&【注釋】〔1〕“士”,古代審理刑獄的官,這裡是說臯陶擔任司法官之長。
〔2〕“伯夷”,在《呂刑》中,伯夷是和禹、稷同被上帝派下來“恤功于民”的三位天神,他負責以刑法治民。
在《鄭語》中,伯夷是姜氏戎族的宗祖神。
《山海經·海内經》中說他生了西嶽,其後裔為氐羌。
因而嶽即四嶽,故其仍是羌族中姜氏之戎的宗祖神。
至于《論語》、《孟子》中的伯夷則是商周之際(公元前十一世紀)的一個仁人,距離本文所記他和禹、臯陶一起在帝舜前談話的時間(公元前二十一世紀)已經相隔一千年了。
《繹史》覺得不合,要改為伯益,不知此系古代神話故事和曆史傳說中出現的紛歧。
〔3〕從此句“曰”字,直至“萬事堕哉帝拜曰然往欽哉”句止,系錄漢時今文《尚書》的《臯陶谟》篇全文。
〔4〕“信道其德,謀明輔和”,《臯陶谟》(以下省作《谟》)原作“允迪厥德,谟明弼諧”,《史記》此兩句逐字翻譯。
通行本“道”誤在“其”下,據段玉裁說乙正。
〔5〕“然,如何”,《谟》作“俞,如何”。
“俞”、“然”同義。
舊注雲:“然其言,問所以行。
”即同意臯陶說的話,問他怎樣去實行。
〔6〕“於”,《谟》作“都”,此譯用“於”,下文同。
這都是驚歎詞,等于今語的“啊”、“噢”。
〔7〕“慎其身修,思長”,《谟》作“慎厥身修,思永”,《釋文》雲當讀至“身修”斷句。
這句意為謹慎地修身,長遠地考慮。
〔8〕“敦序九族”,《谟》作“惇叙九族”。
“敦”同“惇”,仁厚之意。
“序”同“叙”,按序親近。
“九”為多數之意,“九族”指諸氏族。
〔9〕“衆明高翼,近可遠在已”,《谟》作“庶明勵翼,迩可遠在茲”,此逐字按義譯其意。
鄭玄《注》雲:“以衆賢明作輔翼之臣,此政由近可以及遠也。
”〔10〕“美言”,今本《谟》作“昌言”,漢今文作“谠言”,即善言。
〔11〕“籲”,驚歎詞。
〔12〕“皆若是”,《谟》作“鹹若時”,此譯其意。
〔13〕“智”,《谟》作“哲”,此譯其意。
〔14〕“能”,《谟》無此句之“能”字,是。
《史記》此處蒙上“能官人”句誤衍。
〔15〕“能知能惠”,《谟》作“能哲而惠”,總上“知人則哲”、“安民則惠”兩句而言。
此“知”即上句“智”字。
〔16〕“驩兜”,音hu1n&d#u,《山海經·海外南經》作“讙頭”,又作“讙朱”,《尚書大傳》作“鴅藐”。
傳說是一個人面、鳥喙,有翼、扶翼而行的神。
《大荒北經》則說“驩頭生苗民”,可知是古代苗族的宗祖神,也是一個有名的首領。
因為是華夏族的敵對者,《堯典》把他列為四兇之一(參見本書《五帝本紀》)。
〔17〕“巧言善色佞人”、《谟》作“巧言令色孔壬”。
“令”,善。
“孔”,甚。
“壬”,佞。
此譯用其義。
〔18〕“然,於!亦行有九德”,《谟》無“然”字,“於”原作“都”。
《史記》以“然”譯“俞”,以“於”譯“都”。
此處上多“然”字,則其所據漢代今文本《谟》當有“俞”字。
這是先肯定對方的話,然後再以歎詞“於”引出自己的話。
“亦”,與“系”同音通用,在此為語首助詞,無義。
〔19〕“始事事”,《谟》作“載采采”。
“載”、始。
“采”,事。
此亦逐字譯寫。
在此句下《谟》有“禹曰何,臯陶曰”六字,此删去,徑接下句“寬而栗”。
〔20〕“栗”,莊敬,嚴肅。
〔21〕“願”,謹厚。
“共”,今本《谟》作“恭”,《史記》當據漢今文。
共為供辦之意。
“願而共”,為人謹厚,但也有幹辦之才。
〔22〕“治”,《谟》作“亂”,此譯用其訓诂字。
〔23〕“擾”,義同“柔”,和順。
〔24〕“實”,漢今文本《谟》作“塞”,漢古文本則作“■”,皆訓為實,踏實。
《史記》即譯用此訓诂義。
〔25〕“強”,堅強。
〔26〕“章”,《谟》作“彰”,義同。
〔27〕“蚤夜翊明有家”,《谟》作“夙夜浚明有家”。
“夙”,早。
“蚤”,“早”的同音假借。
“翊”,敬。
《史記》以“翊”譯“浚”,可能據漢今文。
“明”,勉。
“家”,舊釋為“諸侯稱國、卿大夫稱家”之家。
“有家”,卿大夫能保有自己的家。
《谟》寫成于春秋戰國時代,此解似适合當時用法。
江聲釋為“早夜敬明其德于家”,亦可備一說。
〔28〕“嚴”,教令急。
“振”,《谟》作“祗”。
祗之義為敬,振之義通整,亦引申為敬。
二字又雙聲,故古籍中振、祗常通用。
“振敬”,同義複詞。
〔29〕“亮”,信。
“采”,事。
“國”,《谟》作”邦”,沿東漢古文,西漢今文則避諱作“國”。
“有國”,諸侯能保有自己的封國。
江聲釋為“日益俨敬六德,以相事于國”,可備一說。
〔30〕“翕”,音x9,合。
“普”,《谟》作“敷”,義同。
“施”,用。
〔31〕“鹹”,皆。
“事”,任事,在職。
〔32〕“喭”,音y@,有才德。
馬融釋為相當千人之才叫俊,相當百人之才叫喭。
按俊喭乃指超過常人的才智之士,不應拘泥其人數。
〔33〕“百吏肅謹”至“是謂亂天事”四句,《谟》作“百僚師師”至“五服五章哉”十七句,《史記》概括其意為此四句。
〔34〕“天讨有辠,五刑五用哉”,《谟》有此兩句,在“五服五章哉”句下,惟“辠”作“罪”。
據《說文,秦以“辠”似“皇”字,改為“罪”。
“五刑”,劓(割鼻)、刖(割膝)、宮(割生殖器)、黥(刺墨)、大辟(處死)。
“五用”,班固有“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鑿,薄刑用鞭撲”之說,孫星衍以為即此“五用”。
班固說遠在《臯陶谟》之後,恐非《谟》所據,似不如舊注“用五刑宜必當”之簡要。
〔35〕“五刑五用哉”之下,此句之上,《谟》尚有“政事懋哉”至“臯陶曰”八句,《史記》皆删去。
此句《谟》作“朕言惠可厎行”,《史記》改“朕”為“吾”,并删語詞“惠”字,改用“乎”字于語末。
〔36〕“女言緻可績行”,《谟》作“俞,乃言厎可績”。
《史記》并入上一段話中,故删語詞“愈”,改“乃”為“女”(汝),義同。
又改用“厎”訓诂字“緻”,并加“行”字答臯陶所問。
〔37〕“思贊道哉”,《谟》作“思曰贊贊襄哉”。
鄭玄釋下一“贊”字為“明”,釋“襄”為“揚”,釋此句為“所思徒贊明帝德揚我忠言而已”,不如《史記》所譯此句之簡要。
&帝舜謂禹曰:〔1〕“女亦昌言。
”禹拜曰,“於,予何言!〔2〕予思日孳孳。
”〔3〕臯陶難禹曰:“何謂孳孳?”禹曰:“鴻水滔天,浩浩懷山襄陵,下民皆服于水。
〔4〕予陸行乘車,水行乘舟,泥行乘橇,山行乘檋,行山刊木。
〔5〕與益予衆庶稻鮮食。
〔6〕以決九川緻四海,〔7〕浚畎浍緻之川。
〔8〕與稷予衆庶難得之食。
〔9〕食少,調有餘補不足,〔10〕徙居。
衆民乃定,萬國為治。
”〔11〕臯陶曰:“然,此而美也。
”〔12〕&【注釋】〔1〕“帝舜謂禹曰”,《谟》作“帝曰來禹”。
自此句起直至篇末“往欽哉”止,原為《谟》的下半篇,僞古文割裂為獨立的一篇,并冒用古文《棄稷》篇題,又改為《益稷》。
〔2〕“於,予何言”,《谟》作“都,帝予何言”。
此依例譯“都”作“於”,并删“帝”字。
〔3〕“孳孳”,《谟》作“孜孜”,同音通用,汲汲不息、勤勉不懈怠之意。
〔4〕“下民皆服于水”,《谟》作“下民昏墊”。
“昏”,沒。
“墊”,陷。
意思是說洪水時下民有沒溺之患。
《逸周書·谥法解》雲:“服,敗也。
”故《史記》譯其意為服于水。
〔5〕“行山刊木”,《谟》作“予乘四載,随山刊木”。
上一句是總結陸、水、泥,山等“四載”之文,《史記》既已分别言之,故删此句。
“刊木”,刊削樹木以為表識。
〔6〕“與益予衆庶稻鮮食”,《谟》作“暨益奏庶鮮食”。
本篇開頭第五段叙禹與益、稷奉帝命治水,開九州,有“令益予衆庶稻”之句,此并合成文。
“鮮食”,或釋生食,或釋魚,或釋新殺的鳥獸。
其中任一釋均可,因都能解通文義。
〔7〕“以決九川緻四海”,《谟》“以”作“予”,“緻”作“距”。
舊注:“距,緻也。
決九州名川通之至海。
”《史記》即用此意。
〔8〕“浚畎浍緻之川”,《谟》“緻之”作“距”。
“浚”,疏浚水道。
“畎”,溝。
“浍”,大溝,通水于川。
此以“緻之”意譯“距”字。
〔9〕“與稷予衆庶難得之食”,《谟》作“暨稷播奏庶艱食”,此譯成平易語句。
“稷”,周始祖,被奉為發展農業的宗神。
〔10〕“食少,調有餘補不足”,《谟》作“鮮食,懋遷有無化居”,此以常語譯用其意。
〔11〕“衆民乃定,萬國為治”,《谟》作“烝,萬邦作喭”,此亦逐字譯其意。
〔12〕“然,此而美也”,《谟》作“俞,師汝昌言”。
“師”,“斯”之同音假借,即“此”。
“而”,汝。
“昌”,谠,美善之意。
&禹曰:“於,帝!慎乃在位,〔1〕安爾止。
〔2〕輔德,〔3〕天下大應。
〔4〕清意以昭待上帝命,〔5〕天其重命用休。
”〔6〕帝曰:“籲!臣哉!臣哉!〔7〕臣作朕股肱耳目。
〔8〕予欲左右有民,女輔之。
〔9〕餘欲觀古人之象,〔10〕日月星辰,作文繡服色,〔11〕女明之。
〔12〕予欲聞六律五聲八音,〔13〕(來始滑)〔七始詠〕,〔14〕以出入五言,〔15〕女聽。
〔16〕予即辟,女匡拂予。
〔17〕女無面谀,退而謗予。
〔18〕敬四輔臣。
〔19〕諸衆讒嬖臣,〔20〕君德誠施皆清矣。
”禹曰:“然。
〔21〕帝即不時,布同善惡則毋功。
”〔22〕&【注釋】〔1〕“乃”,你。
〔2〕“安爾止”,在“慎乃在位”與“安爾止”之間,《谟》多“帝曰俞禹曰”五字。
“安爾止”之下,多“惟幾惟康”四字。
此皆删。
又“爾”作“汝”。
鄭玄釋此句雲:“安汝之所止,毋妄動,動則擾民。
” 〔3〕“輔德”,《谟》作“其弼直”。
“弼”,輔。
“直”當作“惪”,“德”本字。
故譯為輔德。
〔4〕“天下大應”,《谟》作“惟動丕應”。
“丕”,大。
此譯通大意。
〔5〕“清意以昭待上帝命”,《谟》作“徯志以昭受上帝”。
“徯”與“清”于音韻為支與青之通轉,故通用。
“待命”,即等待受命。
〔6〕“天其重命用休”,“重”,《谟》作“申”。
重為申的訓诂義。
“休”,美。
〔7〕“籲!臣哉,臣哉”,《谟》作“臣哉鄰哉!鄰哉臣哉”。
舊釋為“群臣道近”,蓋以“近”釋“鄰”。
此删二“鄰哉”,作為直呼臣下。
此下《谟》原文尚有“禹曰俞帝曰”五字,此删。
〔8〕“股”,大腿。
“肱”,音g#ng,肘臂。
“股肱”二字連用,以手足來比喻君主左右重要大臣。
〔9〕“女輔之”,《谟》作“汝翼”。
翼義為輔。
此句下《谟》原文有“予欲宣力四方汝為”八字,此删。
〔10〕“古人之象”,據下文所叙,皆示法象之服制,是“古人之象”指古代貴族服飾上的各種彩繪。
〔11〕“日月星辰,作文繡服色”,“日月星辰”之下,《谟》有“山龍華蟲作會宗彜藻火粉米黼黻絺繡,以五彩彰施于五色,作服”二十六字,皆服飾上的圖案,《史記》概括為“作文繡服色”五字。
〔12〕“女明之”,《谟》作“汝明”。
〔13〕“六律”,古代作為确定樂音高低的标準音十二律是:黃鐘、大呂、太簇、夾鐘、姑洗、中呂、蕤賓、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
其居奇數位(即第一、三、五、七、九、十一諸律)的六個為陽律,稱“六律”;居偶數位的六個為陰律,稱“六呂”。
雖并稱為“律呂”,單稱仍叫“六律”。
“五聲”,亦稱“五音”,為古代聲樂五聲音階中的
下文說長江從這一彙澤東出為中江以入海,把漢水和江水說成平行入海的二水。
這是《禹貢》作者不了解長江下遊情況,憑遠道風聞的說法寫成的,因而大錯,舊釋皆誤。
自嶓冢至此,叙漢水全程。
〔18〕“汶山道江,東别為沱”,“汶山”,即岷山。
《禹貢》作者以為出自岷山之江即長江,故雲“汶山道江”,其實隻是今岷江。
從江分出之水(實指其支流或支津)皆稱為沱,此“東别為沱”,指今四川省境内岷江東之水。
舊釋指郫水,即今沱江〔19〕“醴”,《唐石經》及其後刊本《禹貢》作“澧”,段玉裁以為原本固作“醴”。
《楚辭》“濯餘佩兮醴浦”,是醴為楚境水名。
舊釋或以為是今湖南醴陵縣(如鄭玄),則在長江以南數百裡,且非水名。
或以為是《說文》澧水(如段玉裁所舉),屬今河南南召縣境,則在長江以北數百裡,皆太遠。
或又以為是今湖南西境之澧水(如胡渭等),則自西南來入洞庭湖,相去亦遠。
據“道江”所叙,醴是在今川東諸水以下、鄂東九江以上的長江河道所經過的一處水名,當指今鄂南湖沼地帶某地。
〔20〕“東陵”,舊釋不詳其地,宋儒釋為巴陵(即今湖南嶽陽縣),然巴陵從來不名東陵。
據《漢志》廬江郡金蘭西北有東陵鄉。
《水經·江水注》:“又東過下雉縣北,利水從東陵西南注之,利水出廬江郡東陵鄉。
江夏有西陵縣,故是言東矣。
《尚書》江水‘過九江至于東陵’者也。
”當即其地。
下雉在今廣濟以西的長江南岸陽新縣境,東陵當在其處不遠。
〔21〕“迆”,音y!,同“迤”,斜行。
“彙”,水衆多彙聚成澤叫彙。
“東迆北會于彙”與上文漢水“東彙澤為彭蠡”意義同,此彙字即指彭蠡。
〔22〕“東為中江,入于海”,自“汶山”至此二句,叙江水全程。
〔23〕“沇”,音y3n,為“兖”原字(錢大昕說由隸變立水“■”為橫水“■”,又訛為“六”而成“兖”字)。
沇水出豫北王屋山,至溫縣稱為濟水。
王屋山所在地遂稱濟源縣。
〔24〕“入于河”。
濟水自濟源東出,古時經溫縣東北,折而東南合奉溝水,曆沙溝南入于河,河南岸為今汜水鎮。
王莽時此道幹涸,稱為“濟水故渎”。
濟水改由溫縣南入河,河南岸即今鞏縣。
後其道又陷河中,而由濟水另入湨水的一支津在孟縣南境入河。
今濟水又循溫縣東行,至汜水鎮東廣武鎮北岸入河。
〔25〕“泆”,音y@,《漢志》作“轶”,與《禹貢》原“溢”字音義皆同。
古黃河在南岸的廣武&&(荥陽北境)分出一條支津向東南流,其北岸斜對着濟水入河處,古人誤以為是濟水橫過黃河南流(或說是濟水與河水鬥而南出,或說入河後其伏流潛行地下絕河而南出),因而把南面這條水接着稱濟水。
其南出黃河南岸處,古時是一沼澤,稱荥澤,即上文豫州的“荥播既都”之地。
〔26〕“陶丘”,今定陶西南境地名。
濟水自荥澤東流,東北經今原陽、封丘、蘭考東之古濟陽,直至陶丘北(即今定陶)北流。
〔27〕“荷”,當依《禹貢》作“菏”。
濟水至定陶西南會菏水,東北彙為菏澤,故說“又東至于菏”。
然後菏水自菏澤東出流入泗水,濟水則繼續東北流入大野澤。
以上濟水至此稱南濟。
另自今蘭考東古濟陽之北分出北濟,曆冤朐(今定陶西)至乘氏(今巨野西),會南濟俱入大野澤。
〔28〕“又東北會于汶”,汶水在今山東東平縣安山入濟水,其地在菏澤東北,故雲“東北會于汶”,蓋濟水入大野澤,後自澤北出,過壽張(即東平境)遇汶來注。
〔29〕“又東北入于海”,濟水會汶後,東北過今東阿、平陰、濟南、曆城、鄒平、高青,博興諸縣以入海。
東漢黃河大體以濟水河道入海,宋慶曆間河決商胡而離濟水,其後濟水分為大、小清河。
清鹹豐時黃河複奪大清河入海。
自“道沇”至此句,叙濟水全程。
〔30〕“東入于海”,此上三句叙淮水全程。
記其出桐柏後東流所受最主要之水。
“淮”、“桐柏”、“泗”、“沂”已見前注。
〔31〕“入于河”,此上五句叙渭水全程。
自鳥鼠同穴出後,自西而東,直至進入陝西之後,始叙其下遊所受諸水。
“渭”、“鳥鼠同穴”、“沣”、“泾”、“漆”、“沮”已見前注。
〔32〕“雒”,水名。
“熊耳”,山名,在漢上雒縣(今陝西洛南縣西南)。
《漢志》弘農郡上雒縣下雲:“《禹貢》雒水出冢領山。
”又:“熊耳獲輿山在東北。
”《山海經·中次四經》謂“讙舉之山,雒水出焉”。
且以其山與“熊耳之山”并舉雲:“此二山者,洛間也。
”顯然讙舉即獲輿,則雒水實出于上雒之冢領山與熊耳獲輿山之間,故或雲出冢領,或雲出熊耳。
此與河南盧氏縣東南之熊耳非一山。
《禹貢錐指》以熊耳綿亘于上雒與盧氏間為一山。
今觀地形,兩熊耳一在淅水下遊之西,一在淅水上遊東北逶迤而去,了不相屬,《錐指》說誤。
〔33〕自“道雒”至“入于河”,叙雒水全程。
“澗”、“瀍”、“伊”已見前注。
&于是九州攸同,〔1〕四奧既居,〔2〕九山刊旅,〔3〕九川滌原,〔4〕九澤既陂,〔5〕四海會同。
〔6〕六府甚修,〔7〕衆土交正,〔8〕緻慎财賦,〔9〕鹹則三壤,〔10〕成賦中國。
〔11〕賜土姓:〔12〕“祗台德先,〔13〕不距朕行。
”〔14〕&【注釋】〔1〕“攸”,語詞,修飾“同”字。
“同”,相同,同樣。
上文叙九州畢,這裡總括一句說:九州都同樣地好了。
〔2〕“四奧既居”,今本《禹貢》作“四隩既宅”。
《釋文》所據本“隩”作“墺”《正義》所據本作“奧”。
《說文》:“墺,四方土可居也。
”奧有“内”義,四奧即指四方土地之内,與“九隩謂九州之内”(《東京賦》薛注)義同。
是說四方地境之内已可居住。
〔3〕“九山”,本泛指多數的山,然此亦可照應上文之“九山”。
“刊”,刊削樹木以為表識。
“旅”,道。
此句系集上文“随山刊木”和“蔡蒙旅平”、“荊岐已旅”之義寫成,是說九州諸山已經刊本表識可以通道了。
〔4〕“九川”,與“九山”用法同。
“滌”,同“條”。
《漢書·律曆志》《集注》:“條,達也。
”“滌原”即達源,是說九州諸水已疏達其源流了,與《史記·河渠書》說“九川既疏”意義相同。
〔5〕“九澤”,亦泛指多數湖澤。
“陂”,音b5i,澤障,即湖澤邊的堤障。
此處作動詞用,即築障使湖澤的水不流溢。
此句是說九州所有的湖泊都築好堤障,水已停蓄成澤,不複為患了。
〔6〕“四海會同”,《禹貢》除引用《山海經》黑水入于南海一句外,全文各水均為東入于海,可知《禹貢》作者根據中國的地理實際,隻提東面有海,西面則就其所知隻說流沙,而不妄說西海。
不像《山海經》之紛陳東、西、南、北四海。
但此處出現了一處“四海”,與《禹貢》全文科學精神不一緻。
這是由于此段文字是從《國語·周語》下叙禹治水功績的一段話來的。
該文說“封崇九山,決汩九川,陂障九澤,豐殖九薮,汩越九源,宅居九隩,合通四海”。
《禹貢》正文叙了九州、九山、九川,到末尾這幾句引錄《國語》此段文字,照用了九澤、九原、九隩、四海等句,略加改易(九原并合九川,九隩改為四隩),故有此與《禹貢》内容不一緻的“四海”,不足為異。
“四海”是當時語言中已出現的語彙,與三江、五湖、九州等語彙同時流行,正與說四國、四隩一樣,不需要實定其數。
“會同”已見前“兖州”章,此句即《周語》“合通四海”之意,亦即天下統一之意。
(舊釋據《周禮》“時見曰會,殷見曰同”,釋為四海官民聚會京師,不确。
)〔7〕“六府甚修”,《禹貢》“甚”作“孔”,義同。
《禮記·曲禮》“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本、司水、司草、司器、司貨,典司六職”。
《注》:“府主藏六物之稅者。
”故六府就是掌管貢賦稅收的六職。
《禹貢》全文主要标的在貢賦,此句是說把貢賦稅收之職辦好。
〔8〕“衆土交正”,《禹貢》“衆”作“庶”,義同。
“交”,俱。
“正”,同“征”,征收,與《孟子·梁惠王篇》“上下交征利”的“交征”同義。
〔9〕“緻”,《禹貢》作“厎”,《史記》譯用其義。
此句是說征收财賦要加慎。
〔10〕“鹹”,皆,都。
“則”,準則,依以為準。
“三壤”,土壤肥瘠分上中下三品,要依土壤肥瘠為準則來定賦稅,與《國語·齊語》的“相地而衰征”(韋《注》“視土地之美惡及所生出以差征服之輕重”)及《管子·乘馬數》的“相壤定籍”意義一樣。
〔11〕“中國”,《禹貢》作“中邦”。
先秦文獻所說“中國”系對“四夷”而言,也就是指九州。
賦稅規定在九州中征取,所以說“成賦中國”。
點校本以“中國”連下“賜土姓”為句,誤。
〔12〕“賜”,《禹貢》作“錫”,義同。
《國語·周語》下叙述禹治水功績,在前“四海會同”注所引數語之後,又續叙了數句功績,然後說:“皇天嘉之,胙以天下,賜姓曰姒,氏曰有夏。
”即《左傳》隐公八年所說“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
《禹貢》在抄錄了“四海會同”注文所舉那段材料之後,略去後面數句,又将皇天胙土賜姓四句神話改為史事,簡化為“賜土姓”三字,就使人看不清楚。
這原是說上帝給禹賞賜了土和姓氏。
無意中保存了一句神話原文。
舊釋多違原義,以為禹賜臣下以土、姓,實誤。
〔13〕“祗”,敬。
“台”,音y0,我,自稱。
“祗台德先”,一般皆釋為以敬我的德教為先。
〔14〕“朕”,音zh8n,我。
古時任何人皆可自稱“朕”,秦代始規定為天子專稱。
此句是說不違背我的行事。
“祗台德先,不距朕行”兩句,不知《禹貢》作者錄自何項資料,緻在此與上下文聯系不密切。
古代胙土賜姓,要講一篇誓詞,在誓詞中要講幾句誡敕的話,這或者是其中的兩句。
&令天子之國以外五百裡甸服:〔1〕百裡賦納總,〔2〕二百裡納铚,〔3〕三百裡納稭服,〔4〕四百裡粟,五百裡米。
〔5〕甸服外五百裡侯服:〔6〕百裡采,二百裡任國,三百裡諸侯。
侯服外五百裡綏服:〔7〕三百裡揆文教,二百裡奮武衛。
綏服外五百裡要服:三百裡夷,二百裡蔡。
要服外五百裡荒服:〔8〕三百裡蠻,二百裡流。
&【注釋】〔1〕“令天子之國以外”,此七字《禹貢》所無。
《禹貢》“不距朕行”下徑接“五百裡甸服”。
《史記》以甸服在天子之國都以外,故加此七字以明之。
“甸服”,《禹貢》“五服”的第一服。
這句是說國都中心以外五百裡之内的地方都稱為甸服。
這樣,東五百裡,西五百裡,所以說“規方千裡以為甸服”(周襄王語,見《周語》韋《注》及僞《孔傳》)。
“服”的原義是為天子服務中有關的服事、職務、官位之類。
《酒诰篇》說殷商分為内外二服:邦内官吏為内服,從王朝百僚到基層裡君都是;四方諸侯為外服,有侯、甸、男三種。
由于諸侯擁有土地,所以侯、甸、男等服逐漸引申發展成為指各服的地域。
這些都是曆史上存在過的。
其後逐漸離開實際,衍成紙上文章。
東周時的《周語》中出現了系統地由近及遠的甸、侯、賓、要、荒五服,但尚未規定其地域大小、疆界裡數。
到寫進《禹貢》中,便機械地規定了各方每五百裡為一服,依次為甸、侯、綏、要、荒五服,成了完全不顧地理實際的空想的非科學的東西,以此來對全天下作出飛鳥距離式的地域區劃,後來發展成《周禮·職方氏》的“九服”及《大司馬》的“九畿”,就更為悠謬無稽。
〔2〕“總”,《禹貢》作“緫”,禾稿成束叫總。
即将稻麥從根拔起,連帶谷穗和禾莖成捆向官府繳納。
《詩·生民》《疏》引鄭玄《注》雲:“入刈禾也。
”這是由于對五服所定賦稅按地域遠近來分輕重,一百裡内最近,所以整捆地連穗連稭都交納。
《左傳》昭公十三年子産說:“卑而貢重者甸服也。
”是指甸服交納更多的貢賦而言。
〔3〕“铚”,音zh@,是割禾短鐮,故即用以為禾穗的代稱。
鄭玄注為“斷去藳也”。
因以铚刈禾穗,就隻取禾穗。
〔4〕“稭”,鄭玄注:“稭,又去穎也。
”穎是禾稭尖端芒毛。
去穎,就是把穗的穎去掉,即收拾了稭芒的穗。
“服”,事。
“稭服”即稭事。
〔5〕“粟”、“米”,段玉裁釋雲:“去糠者為米,未去者為粟。
”又舉另一說雲:“對精米言之,則精米為米,粝米為粟。
”(此意本胡渭。
)粝米就是粗糙的米。
段意主後說。
但古時注重“國有九年之蓄”,惟粟宜于藏,而米不可久,則粟仍以未去殼者為是。
〔6〕“侯服”,這是《禹貢》“五服”的第二服。
在本服内按遠近規定了三個地域:一、采。
(曆史上有過采邑,文獻早者見于《康诰》,金文中亦有之。
)二、任國。
(《禹貢》作“男邦”,亦見于西周文獻及金文。
甲骨文中則固作“任”,知《史記》有據。
但曆史上男服原與侯、甸并立,此則降隸于侯服。
)三、諸侯。
對他們的貢賦如何定,沒有說。
蘇轼《書傳》雲:“此五百裡始有諸侯,故曰侯服。
”其實周代虢、畢、祭、鄭、晉等諸侯皆在甸服,此說顯誤。
總之這是違反原曆史實際的侯服。
〔7〕“綏服”,《周語》中此為賓服,《禹貢》改稱綏服。
賓服原指對前代王族的封地,此則不着邊際地說“三百裡揆文教(揆,度也),二百裡奮武衛”,可能是以文教招徕四夷,以國防抵禦四夷,因此叫“綏”。
但各占三百裡、二百裡,實屬硬湊。
〔8〕“要”,讀平聲,舊釋為約束之意。
馬其昶雲:“要、徼通用,邊塞曰徼,要服即邊服。
”其說可用。
“荒”,荒遠之意。
要服離王都一千五百裡外之地,荒服離王都二千裡外之地。
要服住夷族,荒服住蠻族,這又是硬派,《周語》裡安排的夷、蠻都屬要服,也與此異。
又要服安置判處“蔡”刑的罪犯,荒服安置判處“流放”刑的罪犯。
但蔡(一作■)是僅次于死刑的最重刑,反比流刑處理輕,亦不合理。
(鄭玄釋■為減殺賦稅,流為夷狄流移或貢或不貢,以為合于《禹貢》貢賦之義。
然揆文教、奮武衛即非貢賦,不必牽合為釋。
)由每服五百裡,一方五服合為二千五百裡,與另一方合計則為五千裡,故下文引《臯陶谟》雲:“輔成五服,至于五千裡。
” &東漸于海,〔1〕西被于流沙,〔2〕朔、南暨:〔3〕聲教訖于四海。
〔4〕于是帝錫禹玄圭,〔5〕以告成功于天下。
〔6〕天下于是太平治。
&【注釋】〔1〕“漸”,浸。
〔2〕“被”,音p9,覆蓋。
“流沙”,西邊荒漠之地。
〔3〕“朔”,北。
“暨”,同“及”,達到。
這句是說北方和南方以能到達的地方為止境。
由于北方和南方還有廣袤的土地尚為少數民族所居,無法說得明确,故籠統言之。
〔4〕“聲教”,聲威和教化。
“訖”,音q@,盡。
這裡四句總起來談了四境所至,表述了《禹貢》作者較踏實的對神州大陸四至的認識,隻有東邊是海,西邊則是流沙,南北兩方籠統地指出其無邊的遙遠,都不說有海。
《禹貢》雖最後用了當時流行的一個詞彙“四海”,但實際是“天下”的同義詞,《禹貢》作者并沒有認為九州的四面有海。
〔5〕“于是帝錫禹玄圭”,《禹貢》作“禹錫玄圭”。
在原神話中,治水成功後,上帝嘉獎禹,賜給禹玄圭。
司馬遷必見此原材料(今所傳漢代《尚書璇機钤》中即載此說),因而改正了《禹貢》的“禹錫”之文。
(不過古時主動被動不分,“禹錫”即禹被錫,然注疏家不解此義而誤釋。
)此“帝”原是上帝,舊釋或謂帝堯,或謂帝舜,用帝字後起義為訓,皆非。
“玄”,舊釋為天色。
“圭”,一種玉石制的禮器,《說文》謂為上圓下方的瑞玉。
古時帝王貴族在朝聘祭祀等典禮中,手裡要拿着它。
“玄圭”,天色之圭。
此句說上帝以這種珍貴禮器玉圭嘉獎禹治水之功。
〔6〕“以告成功于天下”,《禹貢》作“告厥成功”,此系譯其意。
《夏本紀》錄《禹貢》全文至此句完畢,下面總說一句贊揚成功的話:“天下于是太平治”,是司馬遷為完足語意所加。
&臯陶作士以理民。
〔1〕帝舜朝,禹、伯夷、臯陶相與語帝前。
〔2〕臯陶述其謀曰:〔3〕“信道其德,謀明輔和。
”〔4〕禹曰:“然,如何?”〔5〕臯陶曰:“於!〔6〕慎其身修,思長,〔7〕敦序九族,〔8〕衆明高翼,近可遠在已。
”〔9〕禹拜美言,〔10〕曰:“然。
”臯陶曰:“於!在知人,在安民。
”禹曰:“籲!〔11〕皆若是,〔12〕惟帝其難之。
知人則智,〔13〕能官人;能安民則惠,〔14〕黎民懷之。
能知能惠,〔15〕何憂乎驩兜,〔16〕何遷乎有苗,何畏乎巧言善色佞人?”〔17〕臯陶曰:“然,於!亦行有九德,〔18〕亦言其有德。
”乃言曰:“始事事,〔19〕寬而栗,〔20〕柔而立,願而共,〔21〕治而敬,〔22〕擾而毅,〔23〕直而溫,簡而廉,剛而實,〔24〕強而義,〔25〕章其有常,〔26〕吉哉。
日宣三德,蚤夜翊明有家。
〔27〕日嚴振敬六德,〔28〕亮采有國。
〔29〕翕受普施,〔30〕九德鹹事,〔31〕俊喭在官,〔32〕百吏肅謹。
毋教邪淫奇謀。
非其人居其官,是謂亂天事。
〔33〕天讨有辠,五刑五用哉。
〔34〕吾言厎可行乎?”〔35〕禹曰:“女言緻可績行。
”〔36〕臯陶曰:“餘未有知,思贊道哉。
”〔37〕&【注釋】〔1〕“士”,古代審理刑獄的官,這裡是說臯陶擔任司法官之長。
〔2〕“伯夷”,在《呂刑》中,伯夷是和禹、稷同被上帝派下來“恤功于民”的三位天神,他負責以刑法治民。
在《鄭語》中,伯夷是姜氏戎族的宗祖神。
《山海經·海内經》中說他生了西嶽,其後裔為氐羌。
因而嶽即四嶽,故其仍是羌族中姜氏之戎的宗祖神。
至于《論語》、《孟子》中的伯夷則是商周之際(公元前十一世紀)的一個仁人,距離本文所記他和禹、臯陶一起在帝舜前談話的時間(公元前二十一世紀)已經相隔一千年了。
《繹史》覺得不合,要改為伯益,不知此系古代神話故事和曆史傳說中出現的紛歧。
〔3〕從此句“曰”字,直至“萬事堕哉帝拜曰然往欽哉”句止,系錄漢時今文《尚書》的《臯陶谟》篇全文。
〔4〕“信道其德,謀明輔和”,《臯陶谟》(以下省作《谟》)原作“允迪厥德,谟明弼諧”,《史記》此兩句逐字翻譯。
通行本“道”誤在“其”下,據段玉裁說乙正。
〔5〕“然,如何”,《谟》作“俞,如何”。
“俞”、“然”同義。
舊注雲:“然其言,問所以行。
”即同意臯陶說的話,問他怎樣去實行。
〔6〕“於”,《谟》作“都”,此譯用“於”,下文同。
這都是驚歎詞,等于今語的“啊”、“噢”。
〔7〕“慎其身修,思長”,《谟》作“慎厥身修,思永”,《釋文》雲當讀至“身修”斷句。
這句意為謹慎地修身,長遠地考慮。
〔8〕“敦序九族”,《谟》作“惇叙九族”。
“敦”同“惇”,仁厚之意。
“序”同“叙”,按序親近。
“九”為多數之意,“九族”指諸氏族。
〔9〕“衆明高翼,近可遠在已”,《谟》作“庶明勵翼,迩可遠在茲”,此逐字按義譯其意。
鄭玄《注》雲:“以衆賢明作輔翼之臣,此政由近可以及遠也。
”〔10〕“美言”,今本《谟》作“昌言”,漢今文作“谠言”,即善言。
〔11〕“籲”,驚歎詞。
〔12〕“皆若是”,《谟》作“鹹若時”,此譯其意。
〔13〕“智”,《谟》作“哲”,此譯其意。
〔14〕“能”,《谟》無此句之“能”字,是。
《史記》此處蒙上“能官人”句誤衍。
〔15〕“能知能惠”,《谟》作“能哲而惠”,總上“知人則哲”、“安民則惠”兩句而言。
此“知”即上句“智”字。
〔16〕“驩兜”,音hu1n&d#u,《山海經·海外南經》作“讙頭”,又作“讙朱”,《尚書大傳》作“鴅藐”。
傳說是一個人面、鳥喙,有翼、扶翼而行的神。
《大荒北經》則說“驩頭生苗民”,可知是古代苗族的宗祖神,也是一個有名的首領。
因為是華夏族的敵對者,《堯典》把他列為四兇之一(參見本書《五帝本紀》)。
〔17〕“巧言善色佞人”、《谟》作“巧言令色孔壬”。
“令”,善。
“孔”,甚。
“壬”,佞。
此譯用其義。
〔18〕“然,於!亦行有九德”,《谟》無“然”字,“於”原作“都”。
《史記》以“然”譯“俞”,以“於”譯“都”。
此處上多“然”字,則其所據漢代今文本《谟》當有“俞”字。
這是先肯定對方的話,然後再以歎詞“於”引出自己的話。
“亦”,與“系”同音通用,在此為語首助詞,無義。
〔19〕“始事事”,《谟》作“載采采”。
“載”、始。
“采”,事。
此亦逐字譯寫。
在此句下《谟》有“禹曰何,臯陶曰”六字,此删去,徑接下句“寬而栗”。
〔20〕“栗”,莊敬,嚴肅。
〔21〕“願”,謹厚。
“共”,今本《谟》作“恭”,《史記》當據漢今文。
共為供辦之意。
“願而共”,為人謹厚,但也有幹辦之才。
〔22〕“治”,《谟》作“亂”,此譯用其訓诂字。
〔23〕“擾”,義同“柔”,和順。
〔24〕“實”,漢今文本《谟》作“塞”,漢古文本則作“■”,皆訓為實,踏實。
《史記》即譯用此訓诂義。
〔25〕“強”,堅強。
〔26〕“章”,《谟》作“彰”,義同。
〔27〕“蚤夜翊明有家”,《谟》作“夙夜浚明有家”。
“夙”,早。
“蚤”,“早”的同音假借。
“翊”,敬。
《史記》以“翊”譯“浚”,可能據漢今文。
“明”,勉。
“家”,舊釋為“諸侯稱國、卿大夫稱家”之家。
“有家”,卿大夫能保有自己的家。
《谟》寫成于春秋戰國時代,此解似适合當時用法。
江聲釋為“早夜敬明其德于家”,亦可備一說。
〔28〕“嚴”,教令急。
“振”,《谟》作“祗”。
祗之義為敬,振之義通整,亦引申為敬。
二字又雙聲,故古籍中振、祗常通用。
“振敬”,同義複詞。
〔29〕“亮”,信。
“采”,事。
“國”,《谟》作”邦”,沿東漢古文,西漢今文則避諱作“國”。
“有國”,諸侯能保有自己的封國。
江聲釋為“日益俨敬六德,以相事于國”,可備一說。
〔30〕“翕”,音x9,合。
“普”,《谟》作“敷”,義同。
“施”,用。
〔31〕“鹹”,皆。
“事”,任事,在職。
〔32〕“喭”,音y@,有才德。
馬融釋為相當千人之才叫俊,相當百人之才叫喭。
按俊喭乃指超過常人的才智之士,不應拘泥其人數。
〔33〕“百吏肅謹”至“是謂亂天事”四句,《谟》作“百僚師師”至“五服五章哉”十七句,《史記》概括其意為此四句。
〔34〕“天讨有辠,五刑五用哉”,《谟》有此兩句,在“五服五章哉”句下,惟“辠”作“罪”。
據《說文,秦以“辠”似“皇”字,改為“罪”。
“五刑”,劓(割鼻)、刖(割膝)、宮(割生殖器)、黥(刺墨)、大辟(處死)。
“五用”,班固有“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鑿,薄刑用鞭撲”之說,孫星衍以為即此“五用”。
班固說遠在《臯陶谟》之後,恐非《谟》所據,似不如舊注“用五刑宜必當”之簡要。
〔35〕“五刑五用哉”之下,此句之上,《谟》尚有“政事懋哉”至“臯陶曰”八句,《史記》皆删去。
此句《谟》作“朕言惠可厎行”,《史記》改“朕”為“吾”,并删語詞“惠”字,改用“乎”字于語末。
〔36〕“女言緻可績行”,《谟》作“俞,乃言厎可績”。
《史記》并入上一段話中,故删語詞“愈”,改“乃”為“女”(汝),義同。
又改用“厎”訓诂字“緻”,并加“行”字答臯陶所問。
〔37〕“思贊道哉”,《谟》作“思曰贊贊襄哉”。
鄭玄釋下一“贊”字為“明”,釋“襄”為“揚”,釋此句為“所思徒贊明帝德揚我忠言而已”,不如《史記》所譯此句之簡要。
&帝舜謂禹曰:〔1〕“女亦昌言。
”禹拜曰,“於,予何言!〔2〕予思日孳孳。
”〔3〕臯陶難禹曰:“何謂孳孳?”禹曰:“鴻水滔天,浩浩懷山襄陵,下民皆服于水。
〔4〕予陸行乘車,水行乘舟,泥行乘橇,山行乘檋,行山刊木。
〔5〕與益予衆庶稻鮮食。
〔6〕以決九川緻四海,〔7〕浚畎浍緻之川。
〔8〕與稷予衆庶難得之食。
〔9〕食少,調有餘補不足,〔10〕徙居。
衆民乃定,萬國為治。
”〔11〕臯陶曰:“然,此而美也。
”〔12〕&【注釋】〔1〕“帝舜謂禹曰”,《谟》作“帝曰來禹”。
自此句起直至篇末“往欽哉”止,原為《谟》的下半篇,僞古文割裂為獨立的一篇,并冒用古文《棄稷》篇題,又改為《益稷》。
〔2〕“於,予何言”,《谟》作“都,帝予何言”。
此依例譯“都”作“於”,并删“帝”字。
〔3〕“孳孳”,《谟》作“孜孜”,同音通用,汲汲不息、勤勉不懈怠之意。
〔4〕“下民皆服于水”,《谟》作“下民昏墊”。
“昏”,沒。
“墊”,陷。
意思是說洪水時下民有沒溺之患。
《逸周書·谥法解》雲:“服,敗也。
”故《史記》譯其意為服于水。
〔5〕“行山刊木”,《谟》作“予乘四載,随山刊木”。
上一句是總結陸、水、泥,山等“四載”之文,《史記》既已分别言之,故删此句。
“刊木”,刊削樹木以為表識。
〔6〕“與益予衆庶稻鮮食”,《谟》作“暨益奏庶鮮食”。
本篇開頭第五段叙禹與益、稷奉帝命治水,開九州,有“令益予衆庶稻”之句,此并合成文。
“鮮食”,或釋生食,或釋魚,或釋新殺的鳥獸。
其中任一釋均可,因都能解通文義。
〔7〕“以決九川緻四海”,《谟》“以”作“予”,“緻”作“距”。
舊注:“距,緻也。
決九州名川通之至海。
”《史記》即用此意。
〔8〕“浚畎浍緻之川”,《谟》“緻之”作“距”。
“浚”,疏浚水道。
“畎”,溝。
“浍”,大溝,通水于川。
此以“緻之”意譯“距”字。
〔9〕“與稷予衆庶難得之食”,《谟》作“暨稷播奏庶艱食”,此譯成平易語句。
“稷”,周始祖,被奉為發展農業的宗神。
〔10〕“食少,調有餘補不足”,《谟》作“鮮食,懋遷有無化居”,此以常語譯用其意。
〔11〕“衆民乃定,萬國為治”,《谟》作“烝,萬邦作喭”,此亦逐字譯其意。
〔12〕“然,此而美也”,《谟》作“俞,師汝昌言”。
“師”,“斯”之同音假借,即“此”。
“而”,汝。
“昌”,谠,美善之意。
&禹曰:“於,帝!慎乃在位,〔1〕安爾止。
〔2〕輔德,〔3〕天下大應。
〔4〕清意以昭待上帝命,〔5〕天其重命用休。
”〔6〕帝曰:“籲!臣哉!臣哉!〔7〕臣作朕股肱耳目。
〔8〕予欲左右有民,女輔之。
〔9〕餘欲觀古人之象,〔10〕日月星辰,作文繡服色,〔11〕女明之。
〔12〕予欲聞六律五聲八音,〔13〕(來始滑)〔七始詠〕,〔14〕以出入五言,〔15〕女聽。
〔16〕予即辟,女匡拂予。
〔17〕女無面谀,退而謗予。
〔18〕敬四輔臣。
〔19〕諸衆讒嬖臣,〔20〕君德誠施皆清矣。
”禹曰:“然。
〔21〕帝即不時,布同善惡則毋功。
”〔22〕&【注釋】〔1〕“乃”,你。
〔2〕“安爾止”,在“慎乃在位”與“安爾止”之間,《谟》多“帝曰俞禹曰”五字。
“安爾止”之下,多“惟幾惟康”四字。
此皆删。
又“爾”作“汝”。
鄭玄釋此句雲:“安汝之所止,毋妄動,動則擾民。
” 〔3〕“輔德”,《谟》作“其弼直”。
“弼”,輔。
“直”當作“惪”,“德”本字。
故譯為輔德。
〔4〕“天下大應”,《谟》作“惟動丕應”。
“丕”,大。
此譯通大意。
〔5〕“清意以昭待上帝命”,《谟》作“徯志以昭受上帝”。
“徯”與“清”于音韻為支與青之通轉,故通用。
“待命”,即等待受命。
〔6〕“天其重命用休”,“重”,《谟》作“申”。
重為申的訓诂義。
“休”,美。
〔7〕“籲!臣哉,臣哉”,《谟》作“臣哉鄰哉!鄰哉臣哉”。
舊釋為“群臣道近”,蓋以“近”釋“鄰”。
此删二“鄰哉”,作為直呼臣下。
此下《谟》原文尚有“禹曰俞帝曰”五字,此删。
〔8〕“股”,大腿。
“肱”,音g#ng,肘臂。
“股肱”二字連用,以手足來比喻君主左右重要大臣。
〔9〕“女輔之”,《谟》作“汝翼”。
翼義為輔。
此句下《谟》原文有“予欲宣力四方汝為”八字,此删。
〔10〕“古人之象”,據下文所叙,皆示法象之服制,是“古人之象”指古代貴族服飾上的各種彩繪。
〔11〕“日月星辰,作文繡服色”,“日月星辰”之下,《谟》有“山龍華蟲作會宗彜藻火粉米黼黻絺繡,以五彩彰施于五色,作服”二十六字,皆服飾上的圖案,《史記》概括為“作文繡服色”五字。
〔12〕“女明之”,《谟》作“汝明”。
〔13〕“六律”,古代作為确定樂音高低的标準音十二律是:黃鐘、大呂、太簇、夾鐘、姑洗、中呂、蕤賓、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
其居奇數位(即第一、三、五、七、九、十一諸律)的六個為陽律,稱“六律”;居偶數位的六個為陰律,稱“六呂”。
雖并稱為“律呂”,單稱仍叫“六律”。
“五聲”,亦稱“五音”,為古代聲樂五聲音階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