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十 孝文本紀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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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同的規格,“法駕”為其中的一種,舉行典禮時乘坐。

    可參閱晉司馬彪《續漢書·輿服志》。

    〔3〕“未央宮”,在漢長安城内西南隅。

    漢高祖視朝經常在長樂宮,惠帝後移至未央宮。

    〔4〕“衛将軍”,臨時設置的将軍。

    京師長安的南軍由衛尉統領,北軍由中尉統領。

    衛将軍在衛尉、中尉之上,總領南北軍,守衛宮禁和京師。

    《漢書·張安世傳》載,安世于宣帝地節年間為衛将軍,統領兩宮衛尉、城門北軍兵,守衛宮禁和京師。

    〔5〕“朕”,音zh8n,古人自稱,秦始皇規定為皇帝的自稱。

    〔6〕“賜民爵一級”,漢代賜民爵有多種情況,皇帝即位、立皇太子、立皇子為王、皇太子舉行冠禮、改元、郊祀、祥瑞、災異等,都可賜爵。

    所賜爵由男戶主接受。

    〔7〕“女子”,指為戶主的女子。

    “百戶牛酒”,女子不賜民爵,所以對女戶主按百戶為單位賜予牛和酒。

    〔8〕“酺”,音p*,歡聚宴飲。

    漢代法律規定,百姓不得三人以上群飲,大酺需要有國家的命令。

     &孝文皇帝元年十月庚戌,〔1〕徙立故琅邪王澤為燕王。

    〔2〕&【注釋】〔1〕“十月庚戌”,十月一日。

    〔2〕“燕”,燕王劉澤封地,在今河北北部和中部部分地區,都于薊,在今北京市西南。

     &辛亥,〔1〕皇帝即阼,〔2〕谒高廟。

    〔3〕右丞相平徙為左丞相,太尉勃為右丞相,大将軍灌嬰為太尉。

    〔4〕諸呂所奪齊楚故地,〔5〕皆複與之。

     &【注釋】〔1〕“辛亥”,十月二日。

    〔2〕“即阼”,貴族的廟堂前的東階為主人之階,亦名阼階。

    堂上東側南當阼階數米處叫做阼,為一國之主、一家之主行禮坐立的地方。

    非一國之主、一家之主則不能登阼階。

    而升堂,更不能處阼而坐立。

    這裡“即阼”謂天子即位。

    “阼”,音zu^。

    〔3〕“高廟”,漢高祖劉邦的廟。

    谒祖廟是皇帝即位時必須舉行的禮儀。

    〔4〕“灌嬰”,睢陽(今河南商丘縣南)人,早年一直随劉邦轉戰各地,以功封颍陰侯。

    呂後死後,齊王劉襄起兵欲誅諸呂,丞相呂産派灌嬰率兵出擊齊王,以灌嬰為大将軍。

    事迹詳見本書《灌嬰列傳》、《漢書·灌嬰傳》。

    〔5〕“諸呂所奪齊楚故地”,呂後封呂台為呂王,得梁地,又割取齊國、楚國的土地擴大呂台的封土。

     &壬子,〔1〕遣車騎将軍薄昭迎皇太後于代。

    〔2〕皇帝曰:“呂産自置為相國,〔3〕呂祿為上将軍,〔4〕擅矯遣灌将軍嬰将兵擊齊,欲代劉氏。

    嬰留荥陽弗擊,〔5〕與諸侯合謀以誅呂氏。

    呂産欲為不善,丞相陳平與太尉周勃謀奪呂産等軍。

    朱虛侯劉章首先捕呂産等。

    太尉身率襄平侯通持節承诏入北軍。

    〔6〕典客劉揭身奪趙王呂祿印。

    〔7〕益封太尉勃萬戶,賜金五千斤。

    〔8〕丞相陳平、灌将軍嬰邑各三千戶,金二千斤。

    朱虛侯劉章、襄平侯通、東牟侯劉興居邑各二千戶,金千斤。

    封典客揭為陽信侯,〔9〕賜金千斤。

    ” &【注釋】〔1〕“壬子”,十月三日。

    〔2〕“車騎将軍”,漢代列将軍之一,位在大将軍之下。

    〔3〕“相國”,即丞相。

    呂産為相國在呂後八年呂後死後。

    〔4〕“呂祿”,呂後次兄呂釋之之子,呂後七年封為趙王。

    呂後死後被大臣誅殺。

    “上将軍”,呂後八年七月,呂祿為上将軍。

    上将軍為當時最高武官,握有軍權。

    〔5〕“荥陽”,縣名,在今河南荥陽縣。

    〔6〕“襄平”,縣名,在今遼甯遼陽市。

    本書《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司馬貞《索隐》雲襄平屬臨淮郡,地在今江蘇盱眙縣西北。

    “通”,紀通,其父紀成,以将軍随從劉邦平定秦關中地,死于戰事,紀通襲父功,于漢高祖八年封為襄平侯。

    見本書《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

    〔7〕“典客劉揭身奪趙王呂祿印”,以上所述大臣誅諸呂經過,詳見本書《呂太後本紀》。

    〔8〕“斤”,漢代一斤約等于今天的二百五十八克。

    〔9〕“陽信”,劉揭封地,本為縣,在今山東陽信縣。

     &十二月,上曰:“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

    今犯法已論,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産坐之,〔1〕及為收帑,〔2〕朕甚不取。

    其議之。

    ”有司皆曰:〔3〕“民不能自治,故為法以禁之。

    相坐坐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所從來遠矣。

    如故便。

    ”上曰:“朕聞法正則民悫,〔4〕罪當則民從。

    且夫牧民而導之善者,吏也。

    其既不能導,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反害于民為暴者也。

    何以禁之?朕未見其便,其孰計之。

    ”〔5〕有司皆曰:“陛下加大惠,德甚盛,非臣等所及也。

    請奉诏書,除收帑諸相坐律令。

    ” &【注釋】〔1〕“同産”,同母兄弟姊妹。

    “坐”,古刑法術語,入罪曰“坐”。

    “毋罪之父母妻子同産坐之”,這是“連坐”。

    本人沒有觸犯法律,因為親人有罪而被牽連獲罪入獄。

    秦孝公時商鞅變法,就實行連坐之法,一家有罪,鄰伍相坐。

    這裡所說的情況,是一人有罪,本家成員相坐。

    〔2〕“帑”,音n(,與“孥”字通,妻子兒女。

    “收帑”,把妻子兒女收沒為官府奴婢。

    同時,對于衣服器物也予抄沒。

    秦朝有收帑法,漢代沿襲了秦朝的這一法律。

    〔3〕“有司”,古代設官分職,各有所司,所以稱主管一方面事務的官吏為“有司”。

    〔4〕“悫”,音qu8,誠實,忠厚。

    〔5〕“孰”,與“熟”字通,深入,精細。

     &正月,有司言曰:“蚤建太子,〔1〕所以尊宗廟。

    請立太子。

    ”上曰:“朕既不德,上帝神明未歆享,〔2〕天下人民未有嗛志。

    〔3〕今縱不能博求天下賢聖有德之人而禅天下焉,〔4〕而曰豫建太子,〔5〕是重吾不德也。

    謂天下何?其安之。

    ”有司曰:“豫建太子,所以重宗廟社稷,不忘天下也。

    ”上曰:“楚王,季父也,〔6〕春秋高,〔7〕閱天下之義理多矣,明于國家之大體。

    吳王于朕,兄也,惠仁以好德。

    淮南王,弟也,秉德以陪朕。

    〔8〕豈為不豫哉!諸侯王宗室昆弟有功臣,多賢及有德義者,若舉有德以陪朕之不能終,是社稷之靈,天下之福也。

    今不選舉焉,而曰必子,人其以朕為忘賢有德者而專于子,非所以憂天下也。

    朕甚不取也。

    ”有司皆固請曰:“古者殷周有國,治安皆千餘歲,古之有天下者莫長焉,用此道也。

    立嗣必子,所從來遠矣。

    高帝親率士大夫,始平天下,建諸侯,為帝者太祖。

    諸侯王及列侯始受國者皆亦為其國祖。

    子孫繼嗣,世世弗絕,天下之大義也,故高帝設之以撫海内。

    今釋宜建而更選于諸侯及宗室,非高帝之志也。

    更議不宜。

    子某最長,〔9〕純厚慈仁,請建以為太子。

    ”上乃許之。

    因賜天下民當代父後者爵各一級。

    封将軍薄昭為轵侯。

    〔10〕&【注釋】〔1〕“蚤”,與“早”字通。

    〔2〕“歆享”,祭禮時,祭品馨香上升,神靈享受祭品香氣。

    “歆”,音x9n。

    〔3〕“嗛”,音qi8,與“慊”字通,滿意。

    〔4〕“禅”,音sh4n,禅讓,把天子之位讓于他人。

    〔5〕“豫”,與“預”字通。

    〔6〕“季父”,叔父。

    古代以伯、仲、叔、季為兄弟行次,所以“季父”也用來指最小的叔父。

    〔7〕“春秋”,指年齡。

    〔8〕“陪”,輔佐。

    〔9〕“子某”,指劉啟,即後來的漢景帝。

    修史者避諱,不便直書“啟”,所以用“某”字代替。

    文帝居代時,王後生有四子,窦姬生有二子,長子劉啟,次子劉武。

    王後四子相繼病死,代王子以劉啟為最長。

    〔10〕“轵”,音zh!,薄昭封地,本為縣,在今河南濟源縣南。

     &三月,有司請立皇後。

    〔1〕薄太後曰:“諸侯皆同姓,〔2〕立太子母為皇後。

    ”〔3〕皇後姓窦氏。

    上為立後故,賜天下鳏寡孤獨窮困及年八十已上孤兒九歲已下布帛米肉各有數。

    〔4〕上從代來,初即位,施德惠天下,填撫諸侯四夷皆洽驩,〔5〕乃循從代來功臣。

    〔6〕上曰:“方大臣之誅諸呂迎朕,朕狐疑,皆止朕,唯中尉宋昌勸朕,朕以得保奉宗廟。

    已尊昌為衛将軍,其封昌為壯武侯。

    〔7〕諸從朕六人,官皆至九卿。

    ”〔8〕&【注釋】〔1〕“有司請立皇後”,文帝為代王時,王後去世,所以官員們請求确立皇後。

    〔2〕“諸侯皆同姓”,諸侯王都與皇帝同姓。

    古代天子必以貴姓之女為後,如周天子迎後于妫姜之國。

    這句話的意思在于指出諸侯王與皇帝同姓,不能從王國貴姓中選擇皇後。

    〔3〕“太子母”,即窦姬,最初随侍呂後,後來為代王姬妾,景帝時為窦太後。

    事詳本書《外戚世家》、《漢書·外戚傳》。

    〔4〕“鳏”,音gu1n,老年喪偶的男子。

    “寡”,喪偶的女子。

    “孤”,幼年喪父的人。

    “獨”,老而無子的人。

    〔5〕“填”,與“鎮”字通,安定。

    “驩”,與“歡”字同。

    〔6〕“循”,以次賞賜。

    “乃循從代來功臣”,此句《漢書·文帝紀》作“乃修代來功”,于義較長。

    〔7〕“壯武”,宋昌封地,本為縣,在今山東即墨縣西北。

    〔8〕“九卿”,漢代九卿為太常(初稱奉常)、光祿勳(初稱郎中令)、衛尉、太仆、廷尉、大鴻胪(初稱典客、大行令)、宗正、大司農(初稱治粟内史、大農令)、少府。

     &上曰:“列侯從高帝入蜀、漢中者六十八人皆益封各三百戶,〔1〕故吏二千石以上從高帝颍川守尊等十人食邑六百戶,〔2〕淮陽守申徒嘉等十人五百戶,〔3〕衛尉定等十人四百戶。

    〔4〕封淮南王舅父趙兼為周陽侯,〔5〕齊王舅父驷鈞為清郭侯。

    ”〔6〕秋,封故常山丞相蔡兼為樊侯。

    〔7〕&【注釋】〔1〕“蜀、漢中”,都是秦郡。

    蜀在今四川中部,治所在成都(今四川成都市)。

    漢中在今陝西秦嶺以南以及湖北西北部,治所在南鄭(今陝西南鄭縣)。

    項羽殺死秦王子嬰後,自立為西楚霸王,分封天下,劉邦被立為漢王,封給巴(今四川東部)、蜀、漢中地。

    〔2〕“颍川”,秦郡,漢代沿置,轄地在今河南登封縣、寶豐縣以東,尉氏縣、郾城縣以西,密縣以南,舞陽縣、葉縣以北。

    治所在陽翟(今河南禹縣)。

    “守”,郡守,負責全郡政務和軍事。

    “尊”,史書未載其姓,全書僅此一見。

    〔3〕“淮陽”,漢高祖十一年置淮陽國,惠帝時改為郡,轄有今河南淮陽、扶溝、太康、柘城、鹿邑等縣地。

    治所在陳縣(今河南淮陽縣)。

    “申徒”,亦作“申屠”,是複姓。

    “申徒嘉”,早年随從劉邦擊項羽、黥布,惠帝時為淮陽郡守,文帝時先後為禦史大夫、丞相,封故安侯,卒于景帝二年。

    事迹詳見本書《張丞相列傳》所附《申屠嘉列傳》、《漢書·申屠嘉傳》。

    〔4〕“衛尉”,秦官,漢代沿置,負責統領南軍守衛宮殿,為九卿之一。

    西漢皇帝居未央宮,衛尉率衛士守衛,所以有未央衛尉之稱。

    皇後居長樂宮,又有長樂衛尉。

    “定”,姓不詳,本書隻此一見。

    《漢書·文帝紀》《百官公卿表》皆作“足”。

    二字形近,必有一誤。

    〔5〕“趙兼”,淮南王劉長母親的弟弟,文帝元年封周陽侯,六年因罪被奪去封邑。

    其子由,改姓周陽,為武帝時著名的酷吏。

    事迹散見本書《惠景間侯者年表》、《酷吏列傳》等篇。

    趙兼封地周陽本為聚邑,在今山西聞喜縣東北。

    〔6〕“驷鈞”,文帝元年封為清郭侯,六年即因罪被奪去封邑。

    事見本書《惠景間侯者年表》、《漢書·外戚恩澤侯表》。

    “清郭侯”,本書《惠景間侯者年表》作“清都侯”,《漢書·文帝紀》作“靖郭侯”。

    裴骃《集解》引如淳雲:“清,音靜。

    ”與“靖”音同字通。

    “都”為誤字。

    戰國齊有靖郭邑,在今山東滕縣境,清郭或即其地。

    〔7〕“常山”,漢高祖三年置常山郡,轄有今河北中部、山西東部和中部。

    治所在元氏(今河北元氏縣西北)。

    呂後元年,封劉不疑為常山王,不久劉不疑卒,呂後二年改封劉山為常山王,四年又改封劉朝為常山王。

    在這一短暫時期,常山郡一度改置為國。

    “丞相”,漢代制度,諸侯王國也設置丞相,統率王國衆官。

    景帝中五年,改丞相曰相。

    這裡所說的“常山丞相”,當是指呂後時期的常山王丞相。

    “蔡兼”,早年曾以縣令身份随從劉邦。

    據本書《惠景間侯者年表》和《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蔡兼封侯後十四年卒。

    “樊”,縣名,在今山東兖州市西南。

     &人或說右丞相曰:〔1〕“君本誅諸呂,迎代王,今又矜其功,〔2〕受上賞,處尊位,禍且及身。

    ”〔3〕右丞相勃乃謝病免罷,左丞相平專為丞相。

     &【注釋】〔1〕“說”,音shu@,勸說,告誡。

    〔2〕“矜”,音j9n,自我誇耀,自尊自大。

    〔3〕“且”,将要。

     &二年十月,丞相平卒,複以绛侯勃為丞相。

    〔1〕上曰:“朕聞古者諸侯建國千餘,〔2〕各守其地,以時入貢,民不勞苦,上下驩欣,靡有遺德。

    今列侯多居長安,邑遠,吏卒給輸費苦,而列侯亦無由教馴其民。

    〔3〕其令列侯之國,〔4〕為吏及诏所止者,遣太子。

    ” &【注釋】〔1〕“複以绛侯勃為丞相”,本書《漢興以來将相名臣年表》載,周勃文帝時第二次為丞相在二年十一月乙亥。

    《資治通鑒》卷一三亦系于十一月乙亥。

    〔2〕“建國千餘”,此四字下原有“歲”字。

    從文義來看,此文當是言諸侯建國數量,不是說建國時間,不應有“歲”字。

    《漢書·文帝紀》無此字,今據删。

    〔3〕“馴”,與“訓”字同。

    〔4〕“之”,往。

     &十一月晦,〔1〕日有食之。

    〔2〕十二月望,〔3〕日又食。

    上曰:“朕聞之,天生蒸民,〔4〕為之置君以養治之。

    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則天示之以菑,〔5〕以誡不治。

    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适見于天,〔6〕菑孰大焉!朕獲保宗廟,以微眇之身托于兆民君王之上,〔7〕天下治亂,在朕一人,唯二三執政猶吾股肱也。

    〔8〕朕下不能理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9〕其不德大矣。

    令至,其悉思朕之過失,及知見思之所不及,匄以告朕。

    〔10〕及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者,〔11〕以匡朕之不逮。

    〔12〕因各饬其任職,〔13〕務省繇費以便民。

    朕既不能遠德,故憪然念外人之有非,〔14〕是以設備未息。

    今縱不能罷邊屯戍,而又饬兵厚衛,其罷衛将軍軍。

    太仆見馬遺财足,〔15〕餘皆以給傳置。

    ”〔16〕&【注釋】〔1〕“晦”,陰曆每月的最後一日。

    〔2〕“日有食之”,古人缺乏日食的科學知識,認為日食是一種重大災異,所以史書常常加以記載,有時君主還要下诏自譴,并實行一些善政。

    〔3〕“望”,望日,即陰曆每月十五日。

    〔4〕“蒸”,與“烝”字通,衆。

    〔5〕“菑”,與“災”字同。

    〔6〕“適”,與“谪”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