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記聞錄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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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虔禱祈佑耳。

    北寺九級浮屠正在興修,因此僧為向慕,即托其勸募,兩年之間,塔以修成,陳和尚亦與有力焉。

    久之,人複趨赴,仍歸上海矣。

     是歲盛夏多風,天氣涼若深秋。

    六月二十八日,狂風尤甚,阊門吊橋下有捕魚者,橋上人多擁看,欄杆已朽,忽被壓斷,堕水者數十人。

     七月初三日,送新進者入泮宮,天甚晴爽。

     山塘對岸,有船匠居焉,其妻亦村中俏也,與一無賴少年奸稔,鄰裡及夫皆知之,後漸至無忌憚。

    船匠不得已願與奸夫領去。

    其人雲:若攜去,便欲義贍之需,贈我二三十金則可,其喪心極矣。

    船匠憤甚,伺兩人奸後熟寝,以利斧截其頭,明早赴縣首告,縣薄懲十闆,賞銀五錢,着地方棺木二屍人(疑有訛脫)。

     己卯孝廉管宗曾,年亦老矣,鐘愛一仆婦;其仆大竊主人之赀,宗曾心知此仆所竊,從枕席間微露其意于仆婦;婦報知其夫,懼不免于罪,遂乘主人小恙飲藥,投毒于□,管老服之立斃。

    其長子甲科正傳,雖已先卒,尚有鄉科及貢生、庠生,諸子将此仆捶之至死,地方官官長,謂其不告官而擅殺此仆為非法。

    然逮其婦拶究,婦曾見其夫加一物于成劑中,但雲不知為何物,以明己本不同謀,乃仆之行毒,昭然莫掩矣。

     比八月中,總鎮都督楊丞祖告病,許令回籍調理,彼北人蔔居在當熟,于十一月中擁重赀遷去。

     南直宗師向一員,因歲考不周,萬曆中,始增為二,江南宗師所轄蘇、松、當、鎮、淮、揚六府及徐州,今又歸并為一,江南竟兼統于江北。

    宗師乃鄉科出身,十二月中發牌錄科,到郡城殘冬,今以縣考生童矣。

     是歲年底,長洲縣令李廷季到任,府尊王光晉先于仲冬履任。

     辛卯新正,總鎮王燝至,仍稱都督銜,烜赫不殊楊,而部下兵丁縱肆殆過前。

     攝政王,舊歲冬,殂于塞外,朝議以其有大功于國,宜崇哀帝禮;乃頒以诏于天下。

    吾蘇于二月十三日诏至,遂于十四、五、六日設幕哭臨,仍明朝制服二十七日、庶民十三日之例。

    後又以為有罪,加以褫奪。

    追轉哀诏,近來所頒之诏疊至,内翰林多借此以差遨遊。

     舊歲多雨,雖不至荒,而田中所收果薄,佃戶又難告減,大抵勉強完租。

    新年至閏二月,又複雨多寒,米價逐日昂,每石二兩四五錢。

    土公于初六日出示,禁外方販去,及大戶堆積上囤,亦為本圖地方計,然價卒未減也。

     是日,有旨撤去北局并織造之權,南局省一衙門役,亦屬善政。

     卯年大比之歲,往例鄉試皆吊考,今宗師嵩陽,于二月末旬按臨吾蘇,亦屬新例。

    松郡生童俱來就考,先松後蘇,便遠人也。

    于三月初二、三日大收諸童,以五篇為限,三篇者不閱,二篇者欲提父師,其出示雲然。

    考過發進庠案訖,二十四日起馬,即往江甯□矣。

     幼聞吳中張麟孫有殺父異變,而不知其詳。

    近閱戒庵漫筆記,為萬曆乙卯九月事。

    其父半刺,号慕渠,去官裡居,子僞為盜以劫父資,遂為所手刃。

    其設謀下手,皆惡高升也。

    又楓橋宋氏事亦略同,其首禍乃西席袁胡子。

     是歲四月,米價高至每石三兩外,鄉民多鬻子女。

    鹽價每斤紋銀六分。

    初九日夜,大雷雨,河水暴漲。

    明日,一望渺然,貧民饑乏,撫公設粥廠于六門,究所濟有涯,亦不□而止。

    又令各圖約主、約正,勸人出米平粜,上戶欲其出十石,中戶六石,下戶三石,而人多吝鄙,且憚有富名;大約正肯認一二石。

    圖中隻得各機房當上戶耳。

     六月初六日晚,大雨又降,綿亘晝夜,遂至陸地江河。

    齊門西淮,地形頗低,水積庭中逾二尺,溢入書齋,魚蝦遊泳自若。

    米值每石加至四兩三四錢,此從來所未有。

    六月十二日方晴,而水又不涸,已莳、已芸之田,多淹沒,何吳民之不幸也!中旬連日酷熱,人多中暑暴亡者。

     朝議仍以為代巡不可無。

    六月二十四日,新按院秦世祯到蘇莅任,新旨責成按臣加重,欲嚴其貪酷,袪除窩巨積蠹等。

    秦院一到,即拿常熟令瞿四達,釘扭下獄。

    發本府究拟。

    又拿蘇州神棍沈子朗、常熟奴棍鄒聲施等重究,坐贓系獄。

    又将蘇松胡兵備封閉署中,着令太倉州看管道印;委蘇守暫署;因适有會審總漕一事,往淮揚月餘,至八月二十五日,複回蘇城進衙。

     八月十六夜,臯橋東張觐溪家被盜劫去重資,刀箭傷其家人及鄰家,共六七人,幸未至斃。

    有嚴姓之家一仆,箭穿其腹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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