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1卷 卷十一 濂溪學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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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時位為動靜,何獨人心不然﹖」曰:在天地為元亨利貞,在人為喜怒哀樂,其為一通一復同也。
《記》曰:「哀樂相生,循環無窮,正明目而視之不可得而見,傾耳而聽之不可得而聞。
」人能知哀樂相生之故者,可以語道矣。
百家謹案:提出喜怒哀樂以接元亨利貞,此子劉子宗旨。
聖,誠而已矣。
誠,五常之本,百行之原也。
靜無而動有,至正而明達也。
五常百行非誠,非也,邪暗塞也。
故誠則無事矣。
至易而行難。
果而確,無難焉。
故曰:「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
」(《誠下》第二。
) 聖,誠而已矣。
誠則無事,更不須說第二義。
縱說第二義,隻是明此誠而已,故下章又說箇「幾」字。
百家謹案:薛文清曰:「《通書》一『誠』字括盡。
」 誠無為,幾善惡。
德,愛曰仁,宜曰義,理曰禮,通曰智,守曰信。
性焉安焉之謂聖,復焉執焉之謂賢,發微不可見、充周不可窮之謂神。
(《誠幾德》第三。
) 「幾善惡」即繼之。
曰「德,愛曰仁,宜曰義,理曰禮,通曰智,守曰信」,此所謂德幾也,「道心惟微」也。
幾本善而善中有惡,言仁義非出于中正,即是幾之惡,不謂忍與仁對,乖與義分也。
先儒解「幾善惡」多誤。
○誠無為,如惡惡臭,如好好色,直是出乎天而不係乎人。
此中原不動些子,何為之有!○幾者動之微,不是前此有箇靜地,後此又有動之者在,而幾則界乎動靜之間者。
審如此三截看,則一心之中,隨處是絕流斷港,安得打合一貫﹖故誠、神、幾非三事,總是指點語。
百家謹案:幾字,即《易》「知幾其神」、顏氏「庶幾」、孟子「幾希」之幾。
「有不善未嘗不知」,所謂知善知惡之良知也。
故念庵羅氏曰:「『幾善惡』者,言惟幾故能辨善惡,猶雲非幾即惡焉耳。
必常戒懼,常能寂然,而後不逐于動,是乃所謂研幾也。
」 寂然不動者,誠也。
感而遂通者,神也。
動而未形,有無之間者,幾也。
誠精故明,神應故妙,幾微故幽。
誠、神、幾,曰聖人。
(《聖》第四。
) 「有無之間」,謂不可以有言,不可以無言,故直謂之「微」。
《中庸》以一「微」字結一部宗旨,究竟說到「無聲無臭」處,然說不得全是無也。
百家謹案:後儒之言無者,多引《中庸》「無聲無臭」為言,不知《中庸》所雲,僅言聲之無也,臭之無也,非竟雲無也。
若論此心,可以格鬼神,貫金石,豈無也哉。
儒、釋之辨,在于此。
誠、神、幾,曰聖人。
常人之心,首病不誠,不誠故不幾而著,不幾故不神,物焉而已。
百家謹案:《明儒學案蔣道林傳》:「周子所謂動者,,從無為中指其不泯滅者而言。
此生生不已,天地之心也。
誠、神、幾,名異而實同。
以其無為,謂之誠;以其無而實有,謂之幾;以其不落于有無,謂之神。
」道林以念起處為幾,念起則形而為有矣。
動而正曰道,用而和曰德。
。
匪仁、匪義、匪禮、匪智、匪信,悉邪也。
邪動,辱也;甚焉,害也。
故君子慎動。
(《慎動》第五。
) 慎動即主靜也。
主靜,則動而無動,斯為動而正矣。
離幾一步,便是邪。
聖人之道,仁義中正而已矣。
守之貴,行之利,廓之配天地。
豈不易簡,豈為難知,不守不行不廓耳!(《道》第六。
) 百家謹案:敬軒薛氏曰:「周子《通書誠上》、《誠下》、《幾德》、《聖》、《慎動》、《道》六章,隻是一箇性字,分作許多名目。
」夏峰孫氏曰:「守之、行之、廓之,正見知幾慎動。
」 或問曰:「曷為天下善﹖」曰:「師。
」曰:「何謂也﹖」曰:「性者,剛柔善惡中而已矣。
」不達。
曰:「剛善為義,為直,為斷,為嚴毅,為幹固;惡為猛,為隘,為彊梁。
柔善為慈,為順,為巽;惡為懦弱,為無斷,為邪佞。
惟中也者,和也,中節也。
天下之達道也,聖人之事也。
故聖人立教,俾人自易其惡,自至其中而止矣。
故先覺覺後覺,暗者求于明,而師道立矣。
師道立,則善人多;善人多,則朝廷正而天下治矣。
」(《師》第七。
) 濂溪以中言性,而本之剛柔善惡。
剛柔二字,即喜怒哀樂之別名。
剛而善,則怒中有喜;惡則隻是偏于剛,一味肅殺之氣矣。
柔而善,則喜中有怒;惡則隻是偏于柔,一味優柔之氣矣。
中便是善。
言于剛柔之間認箇中,非是于善惡之間認箇中,又非是于剛柔善惡之外別認箇中也。
此中字分明是喜怒哀樂未發之謂中,故即承之曰:「中也者,和也,中節也,天下之達道也,聖人之事也。
」《圖說》言「仁義中正」,仁義即剛柔之別名,中正即中和之別解。
百家謹案:先遺獻《孟子師說》曰:「《通書》雲:『性者,剛柔善惡中而已矣。
』剛、柔皆善,有過不及則流而為惡。
是則人心無所為惡,止有過不及而已。
此過不及亦從性來,故程子言『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也。
仍不礙性之為善。
」 人之生,不幸不聞過,大不幸無恥。
必有恥,則可教;聞過,則可賢。
(《幸》第八。
) 百家謹案:孟子雲「恥之于人大矣」,茲雲「大不幸
《記》曰:「哀樂相生,循環無窮,正明目而視之不可得而見,傾耳而聽之不可得而聞。
」人能知哀樂相生之故者,可以語道矣。
百家謹案:提出喜怒哀樂以接元亨利貞,此子劉子宗旨。
聖,誠而已矣。
誠,五常之本,百行之原也。
靜無而動有,至正而明達也。
五常百行非誠,非也,邪暗塞也。
故誠則無事矣。
至易而行難。
果而確,無難焉。
故曰:「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
」(《誠下》第二。
) 聖,誠而已矣。
誠則無事,更不須說第二義。
縱說第二義,隻是明此誠而已,故下章又說箇「幾」字。
百家謹案:薛文清曰:「《通書》一『誠』字括盡。
」 誠無為,幾善惡。
德,愛曰仁,宜曰義,理曰禮,通曰智,守曰信。
性焉安焉之謂聖,復焉執焉之謂賢,發微不可見、充周不可窮之謂神。
(《誠幾德》第三。
) 「幾善惡」即繼之。
曰「德,愛曰仁,宜曰義,理曰禮,通曰智,守曰信」,此所謂德幾也,「道心惟微」也。
幾本善而善中有惡,言仁義非出于中正,即是幾之惡,不謂忍與仁對,乖與義分也。
先儒解「幾善惡」多誤。
○誠無為,如惡惡臭,如好好色,直是出乎天而不係乎人。
此中原不動些子,何為之有!○幾者動之微,不是前此有箇靜地,後此又有動之者在,而幾則界乎動靜之間者。
審如此三截看,則一心之中,隨處是絕流斷港,安得打合一貫﹖故誠、神、幾非三事,總是指點語。
百家謹案:幾字,即《易》「知幾其神」、顏氏「庶幾」、孟子「幾希」之幾。
「有不善未嘗不知」,所謂知善知惡之良知也。
故念庵羅氏曰:「『幾善惡』者,言惟幾故能辨善惡,猶雲非幾即惡焉耳。
必常戒懼,常能寂然,而後不逐于動,是乃所謂研幾也。
」 寂然不動者,誠也。
感而遂通者,神也。
動而未形,有無之間者,幾也。
誠精故明,神應故妙,幾微故幽。
誠、神、幾,曰聖人。
(《聖》第四。
) 「有無之間」,謂不可以有言,不可以無言,故直謂之「微」。
《中庸》以一「微」字結一部宗旨,究竟說到「無聲無臭」處,然說不得全是無也。
百家謹案:後儒之言無者,多引《中庸》「無聲無臭」為言,不知《中庸》所雲,僅言聲之無也,臭之無也,非竟雲無也。
若論此心,可以格鬼神,貫金石,豈無也哉。
儒、釋之辨,在于此。
誠、神、幾,曰聖人。
常人之心,首病不誠,不誠故不幾而著,不幾故不神,物焉而已。
百家謹案:《明儒學案蔣道林傳》:「周子所謂動者,,從無為中指其不泯滅者而言。
此生生不已,天地之心也。
誠、神、幾,名異而實同。
以其無為,謂之誠;以其無而實有,謂之幾;以其不落于有無,謂之神。
」道林以念起處為幾,念起則形而為有矣。
動而正曰道,用而和曰德。
。
匪仁、匪義、匪禮、匪智、匪信,悉邪也。
邪動,辱也;甚焉,害也。
故君子慎動。
(《慎動》第五。
) 慎動即主靜也。
主靜,則動而無動,斯為動而正矣。
離幾一步,便是邪。
聖人之道,仁義中正而已矣。
守之貴,行之利,廓之配天地。
豈不易簡,豈為難知,不守不行不廓耳!(《道》第六。
) 百家謹案:敬軒薛氏曰:「周子《通書誠上》、《誠下》、《幾德》、《聖》、《慎動》、《道》六章,隻是一箇性字,分作許多名目。
」夏峰孫氏曰:「守之、行之、廓之,正見知幾慎動。
」 或問曰:「曷為天下善﹖」曰:「師。
」曰:「何謂也﹖」曰:「性者,剛柔善惡中而已矣。
」不達。
曰:「剛善為義,為直,為斷,為嚴毅,為幹固;惡為猛,為隘,為彊梁。
柔善為慈,為順,為巽;惡為懦弱,為無斷,為邪佞。
惟中也者,和也,中節也。
天下之達道也,聖人之事也。
故聖人立教,俾人自易其惡,自至其中而止矣。
故先覺覺後覺,暗者求于明,而師道立矣。
師道立,則善人多;善人多,則朝廷正而天下治矣。
」(《師》第七。
) 濂溪以中言性,而本之剛柔善惡。
剛柔二字,即喜怒哀樂之別名。
剛而善,則怒中有喜;惡則隻是偏于剛,一味肅殺之氣矣。
柔而善,則喜中有怒;惡則隻是偏于柔,一味優柔之氣矣。
中便是善。
言于剛柔之間認箇中,非是于善惡之間認箇中,又非是于剛柔善惡之外別認箇中也。
此中字分明是喜怒哀樂未發之謂中,故即承之曰:「中也者,和也,中節也,天下之達道也,聖人之事也。
」《圖說》言「仁義中正」,仁義即剛柔之別名,中正即中和之別解。
百家謹案:先遺獻《孟子師說》曰:「《通書》雲:『性者,剛柔善惡中而已矣。
』剛、柔皆善,有過不及則流而為惡。
是則人心無所為惡,止有過不及而已。
此過不及亦從性來,故程子言『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也。
仍不礙性之為善。
」 人之生,不幸不聞過,大不幸無恥。
必有恥,則可教;聞過,則可賢。
(《幸》第八。
) 百家謹案:孟子雲「恥之于人大矣」,茲雲「大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