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1卷 卷十一 濂溪學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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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溪學案(上)(黃宗羲原本 黃百家纂輯 全祖望次定) 濂溪學案表 周敦頤       (子)壽 (父輔成;附鄭向。

    )(子)燾 (高平講友。

    )   程顥(別為《明道學案》。

    ) 程頤(別為《伊川學案》。

    ) (私淑)蘇軾(別見《蜀學略》。

    ) 黃庭堅(別見《範呂諸儒學案》。

    ) 程■        (子)顥(別為《明道學案》。

    ) (子)(頤)(別為《伊川學案》。

    ) 胡宿        (從子)宗愈(別見《廬陵學案》。

    ) 周文敏     劉虹 傅耆 李初平 王拱辰 許渤 孔延之       (子)文仲 (並濂溪講友。

    )  (子)武仲   曾幾(別見《武夷學案》。

    ) (子)平仲 趙抃 (濂溪同調。

    ) 濂溪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濂溪之門,二程子少嘗遊焉。

    其後伊洛所得,實不由于濂溪,是在高弟滎陽呂公已明言之,其孫紫微又申言之,汪玉山亦雲然。

    今觀二程子終身不甚推濂溪,並未得與馬、邵之列,可以見二呂之言不誣也。

    晦翁、南軒始確然以為二程子所自出,自是後世宗之,而疑者亦踵相接焉。

    然雖疑之,而皆未嘗攷及二呂之言以為證,則終無據。

    予謂濂溪誠入聖人之室,而二程子未嘗傳其學,則必欲溝而合之,良無庸矣。

    述《濂溪學案》。

    (梓材案:是卷《學案》,謝山唯補講友數人。

    ) ◆高平講友 元公周濂溪先生敦頤(父輔成。

     附鄭向、子壽、燾。

    ) 周敦頤,字茂叔,道州營道人。

    元名敦實,避英宗舊諱改。

    父輔成,為賀州桂嶺縣令。

    母鄭氏。

    少孤,養于舅龍圖閣學士鄭向家。

    景祐三年,向奏授洪州分寧縣主簿。

    時有獄久不決,先生一訊立辨,部使者薦為南安軍司理參軍。

    轉運使王逵慮囚失入,吏無敢可否,先生獨力爭之。

    不聽,則置手版歸,取告身委之而去,曰:「如此,尚可仕乎!殺人以媚人,吾不為也。

    」逵感悟,囚得不死。

    知郴州桂陽縣,用薦改大理寺丞。

    知南昌縣,縣人喜曰:「是能辨分寧獄者,吾無冤矣!」嘗得疾,更一日夜始甦。

    潘興嗣視其家,服禦之物,止一敝篋,錢不滿百。

    以太子中舍簽書合州判官事,遷國子博士、通判虔州。

    初在合州,不為部使者趙清獻公抃所知,及趙公為虔守,熟視先生所為,大服之,執其手曰:「今而後乃知周茂叔也。

    」移判永州,已權知邵州。

    熙寧初,用趙公及呂正獻 公公著薦,轉虞部郎中、廣東轉運判官,提點本路刑獄,雖荒崖絕島,人跡所不到者,衝瘴而往,以洗冤抑。

    以疾乞知南康軍,因家廬山蓮花峰下,取營道故居濂溪名之。

    趙公再鎮蜀,將奏用,未及而卒,年五十七歲,熙寧六年六月七日也。

    葬江州德化縣之清泉社。

    二子:壽,司封郎中;燾,朝議大夫、徽猷閣待制。

    先生官南安時,二程先生父■攝通守事,視其氣貌非常,因與為友,使二子受學焉,即明道先生顥、伊川先生頤也。

    嘉定十三年,賜諡元公。

    淳祐元年,封汝南伯,從祀孔子廟庭。

    後改封道國公。

    明嘉靖中,祀稱「先儒周子」。

    (雲濠案:陳直齋《書錄解題》稱先生著有《文集》七卷。

    攷朱竹君家藏本則編為九卷,凡遺書、雜著二卷,圖譜二卷,諸儒議論及誌傳五卷。

    ) 百家謹案:孔、孟而後,漢儒止有傳經之學,性道微言之絕久矣。

    元公崛起,  二程嗣之,又復橫渠諸大儒輩出,聖學大昌。

    故安定、徂徠卓乎有儒者之矩範,然僅  可謂有開之必先。

    若論闡發心性義理之精微,端數元公之破暗也。

     通書 百家謹案:《通書》,周子傳道之書也。

    朱子釋之詳矣;月川曹端氏繼之為《述解》,則朱子之義疏也。

    先遺獻嫌其于微辭奧旨尚有未盡,曾取蕺山子劉子說箋註一過,謹條載本文下,間竊附以鄙見。

    《性理》首《太極圖說》,茲首《通書》者,以《太極圖說》後儒有尊  之者,亦有議之者,不若通書之純粹無疵也。

    說詳後。

     誠者,聖人之本。

    「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誠之源也。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誠斯立焉。

    純粹至善者也。

    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元亨,誠之通;利貞,誠之復。

    大哉《易》也,性命之源乎!(《誠上》第一。

    ) 劉蕺山曰:「乾元亨利貞」,乾 天道也。

    誠者,天之道也,四德之本也。

    ;誠之者,人之道也。

    主靜,所以立命也。

    知幾其神,所以事天也。

    聖同天,信乎!○濂溪為後世儒者鼻祖,《通書》一編,將《中庸》道理又翻新譜,直是勺水不漏。

    第一篇言誠,言聖人分上事。

    句句言天之道也,卻句句指聖人身上家當。

    繼善成性,即是元亨利貞,本非天人之別。

     百家謹案:繼善即元亨,成性即利貞,故《易》曰:「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

    」 人分上有元亨利貞,後人隻將仁義禮智配合,猶屬牽強。

    惟《中庸》臚出「喜怒哀樂」四字,方有分曉。

    ○或問:「元亨誠之通,利貞誠之復,天道亦不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