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3卷 卷三 高平學案(全氏補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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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污瑕疵」,又「未解疆場之嚴,幾空帑藏之積,有城必守,得地難耕」,凡八事,命門人李之儀次第之。
先生之至死盡忠如此。
(梓材案:以上《附錄》與黃氏案語,亦自《安定學案》移入是卷。
) 鄒道鄉曰:範丞相平生所稱引奏對,秖是《孝經》、《論語》、《孟子》、《周易》。
嘗雲:「人作好事,不堪再說。
說著便不中。
」 《呂舍人官箴》曰:範忠宣公鎮西京日,嘗戒屬官受納租稅,不要令兩頭探。
或問何謂,曰:「不要令人戶探官員,等候受納;官員不要探納者多少,然後入場。
此謂兩頭探。
但自絕早入場等人口,則自無人戶稽留之弊。
」(黃氏補本。
) 汪玉山《與呂逢吉書》曰:忠宣持論,專欲消合黨類,兼收並用,而不知其勢亦有未易為者。
君子小人之勢,決無兩立。
元祐晚年,呂微仲逐去劉莘老門下士,而引李清臣、鄧溫伯、蒲宗孟于從班,忠宣之說略施行矣。
然首倡紹述之說者,李、鄧也,其流害迄于今可見矣。
曾子開謂範公之言行于元祐,必無紹聖大臣報復之禍。
然便蔡確不殛,他日復出,豈在惇、卞下﹖特不當以詩罪之耳。
且惇、卞在元祐,或偃息大郡,或優遊奉祠,所以貸之者厚矣,略無懷惠悔過之意。
則知專以優柔待小人者,非其理也。
若謂忠宣有他意,則不可。
其再相,力辯臺諫誣罔,吐剛茹柔。
罷相後,尚乞寬元祐諸人,以至得謫。
是果何求﹖願更慎言之。
祖望謹案:東萊亦以範堯夫參用熙、豐小人之說為非。
恭獻範先生純禮 範純禮,字彜叟,文正公三子。
以父蔭為祕書省正字,簽書河南府判官,知陵臺令,兼永安縣。
永昭陵建,京西轉運使配木石磚甓及工徒于一路,獨永安不受令。
使者以白陵使韓琦,琦曰:「範純禮豈不知此,將必有說。
」他日眾質之,先生曰:「陵寢皆在邑境,歲時繕治無虛日,今乃與百縣均賦。
曷若置此,使之奉常時用乎﹖」琦是其對,還朝,用為三司鹽鐵判官。
以比部員外郎出知遂州,瀘南有邊事,調度苛棘,先生一以靜待之,辨其可具者,不取于民。
民圖像于廬而奉之如神,名曰範公庵。
除戶部郎中,累遷刑部侍郎,進給事中。
張耒除起居舍人,病未能朝,而令先供職。
先生批敕曰:「臣僚未有以疾謁告,不赴朝參,先視事者。
」聞者皆悚動。
禦史中丞擊執政,將遂代其位,先以諷先生,先生不可,即徙先生刑部侍郎,而後出命。
轉吏部,改天章閣待制、樞密都承旨,出知亳州。
徽宗立,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前尹刻深為治,先生以寬處之。
既拜禮部尚書,擢尚書右丞。
呂惠卿告老,徽宗問執政,執政欲許之。
純禮曰:「惠卿嘗輔政,其人固不足重,然當存國體。
」曾布奏:「議者多憂財用不足,此非所急也,願陛下勿以為慮。
」先生曰:「大農告匱,帑庚枵空,而曰不足慮,非面諛邪﹖」因從容諫曰:「邇者朝廷命令,莫不是元豐而非元祐。
以臣觀之,神宗立法之意固善,吏推行之或有失當,非必盡懷邪為私。
」又曰:「自古天下治亂,繫于用人。
人君欲得英傑之心,固當不次飭拔。
必待薦而後用,則守正特立之士將終身晦矣。
」左司諫江公望論繼述事當執中道,不可拘一偏。
徽宗出示其疏,先生贊之曰:「願陛下以曉中外,使知聖意所嚮,亦足以革小人徇利之情。
乞褒遷公望,以勸來者。
」先生沈毅剛正,曾布憚之,激駙馬都尉王詵曰:「上欲除君承旨,範右丞不可。
詵怒。
會詵館遼使,先生主宴,詵誣其輒斥禦名,罷為端明殿學士、知潁昌府,提舉崇福宮。
崇寧中,啟黨禁,貶試少府監,分司南京;又貶靜江軍節度副使,徐州安置,徙單州。
五年,復左朝議大夫,提舉鴻慶宮。
卒,年七十六。
(參史傳。
) 安撫範先生純粹 範純粹,字德孺,文正公季子也。
以蔭遷至贊善大夫、檢正中書刑房公事。
以事出知滕縣,遷提舉成都諸路茶場。
元豐中,為陜西轉運判官。
時五路出師伐西夏,高遵裕出環慶,以劉昌祚後期,欲按誅之。
昌祚憂患病臥,其麾下皆憤焉。
先生恐兩軍不協,緻生他變,勸遵裕往問昌祚疾,其難遂解。
神宗責諸將無功,謀欲再舉。
先生奏:「關陜軍力單竭,公私大困,根本可憂。
」神宗納之,進為副使。
吳 居厚為京東轉運,數獻羨賦。
神宗將以徐州大錢二十萬緡助陜西,先生語其僚曰:「吾部雖急,忍復取此膏血之餘!」即奏:「本路得錢誠為利,自徐至邊,勞費甚矣。
」懇辭弗受。
入為右司郎中。
哲宗立,居厚敗,命先生以直龍圖閣往代之,盡革其苛政。
時蘇軾自登州召還,先生與軾同建募役之議,軾謂先生講庭,先生遣將曲珍救之,曰:「本道首建應援牽制之策。
臣子之義,忘軀徇國,無謂鄰路被寇,非我職也。
」珍即日疾馳三百裡,破之于曲律,擣橫山,夏眾遁去。
元祐中,除寶文閣待制。
再任,召為戶部侍郎。
又出知延州。
紹聖初,哲宗 親政,用事者欲開邊釁,禦史郭知章遂論先生元祐棄地事,降直龍圖閣。
明年,復以寶文閣待制知熙州。
章淳、蔡卞經略西夏,疑先生不與共事,改知鄧州。
歷河南府、滑州。
旋以元祐黨人奪職,知均州。
徽宗立,起知信州。
尋以言者落職,知金州。
又謫常州通判,鄂州安置,錮子弟不得擅入都。
會赦,復領祠。
久之,以右文殿修撰提舉太清宮。
黨禁解,復徽猷閣待制。
緻仕。
卒,年七十二。
先生沈毅有幹略,才應時須。
凡條疏時事,議論皆剴切詳盡。
(同上。
) 附錄 鄒道鄉曰:範德孺在太原,每支官吏及軍士糧,同出一廒。
雖有溼惡,軍士自不怨。
◆高平門人 文忠富彥國先生弼 富弼,字彥國,河南人。
篤學,有大度。
初遊場屋,穆伯長謂之曰:「進士不足以盡子之才,當以大科名世。
」果禮部試下。
西歸,範文正公追之曰:「有旨以大科取士,可亟還。
」遂舉茂才異等。
僉書河陽判官,通判絳州。
慶曆中,再使契丹。
以成和議,拜樞密使,封韓國公。
後與文潞公彥博並相,天下稱為「富文」。
元豐六年卒,年八十。
先生早有公輔之望,名聞夷狄。
遼使每至,必問其出處安否。
臨事周悉,不萬全不發。
當其敢言,奮不顧身。
忠義之性,老而彌篤。
家居一紀,斯須未嘗忘朝廷。
訃聞,贈太尉,諡文忠。
(參史傳。
) (梓材謹案:先生初封鄭國,始名。
晏元獻判南京,文正權掌西監,晏屬之擇。
文正曰:「監中有二舉子,富、張為善,皆有文行,可。
」晏問孰優,曰:「富修謹,張疏俊。
」晏取先生為。
文正掌監事,而先生與張文定並為舉子,固得為文正門人也。
又案:《呂與叔集》載,先生緻事家居,專為佛老之學,與叔嘗奏記于先生,是先生為學,不若文正之醇矣。
) 附錄 神宗欲相富弼,以疾辭,退居洛陽,多以手疏論天下大利害,神宗必賜手劄報之。
嘗因王安石有所建明,而卻之曰:「如此,則富弼手疏稱『老臣無處告訴,但仰屋竊歎』者,即當至矣。
」弼薨,躬製祭文。
(梓材謹案:此晁景迂初見欽宗之言。
) 劉器之曰:富鄭公年八十,書座屏雲:「守口如瓶,防意如城。
」 (梓材謹案:此《晁氏客語》,謝山節入《景迂學案》。
茲為鄭公立傳而移之。
) 《元城語錄》曰:富鄭公使敵,說以用兵則國家受其害,人臣享其利。
老蘇謂二子曰:「古人有此意否﹖」東坡對曰:「嚴安亦有此意,但不如此明白。
」老蘇笑以為然。
蓋取嚴安諫用兵日:「此人臣之利,非天下之長策也。
」前輩讀書,必見于用。
陳唯室《步裡客談》曰:富文忠少日,有詬者,如不聞知。
或告之,則曰:「恐罵他人。
」曰:「斥公名。
」曰:「天下安知無同姓名者﹖」 文定張樂全先生方平 張方平,字安道,南京人。
少穎悟絕倫。
先舉茂才異等,為校書郎,知崑山縣。
又中賢良方正,選遷著作佐郎,通判睦州。
當召試館職,仁宗曰:「是非再舉制科者乎!」命直集賢院,俄判西京。
入覲,留判尚書都省。
累拜參知政事,西京留守、知陳州。
以太子少師緻仕。
卒,年八十五。
贈司空,諡文定。
先生慷慨有氣節。
既告老,論事益切。
至于用官起獄,尤反覆言之。
且曰:「臣且死。
見先帝地下,有以藉口矣。
」平居未嘗以言徇物,以色假人。
守蜀,得眉山蘇洵與其二子軾、轍,深器異之,常薦軾為諫官。
晚受知神宗 ,王安石方用事,嶷然不少屈,以是望高一時。
(參史傳。
) (雲濠謹案:樓攻媿跋先生《上範文正公書》雲:「文正講道睢陽,樂全以文受知。
晏元獻公欲擇二,其一則富文忠公,次則樂全。
樂全雖不成婚,然皆文正所薦,時蓋名為善雲。
」) 附錄 《元城語錄》曰:東坡下禦史獄,張安道上書救之,其子不敢投。
後東坡見之,亦吐舌色動。
蓋安道書雲:「其實天下之奇材也。
」豈不激怒﹖但當言「本朝未嘗殺士大夫」。
獻公張橫渠先生載(別為《橫渠學案》。
) 直講石徂徠先生介(別見《泰山學案》。
) 說書李盱江先生覯 李覯,字泰伯,南城人,學者稱為盱江先生。
俊辯能文。
舉茂才異等,不中。
親老,以教授自資,學者常數十百人。
皇祐初,範文正公薦為試太學助教,上《明堂位定制圖》。
嘉祐中,用國子監奏,召為海門主簿、太學說書而卒。
先生嘗著《周禮緻太平論》、《平土書》、《禮論》。
門人鄧潤甫熙寧中上其《退居類稿》、《皇祐續稿》并《後集》,請官其子參魯,詔為郊社齋郎。
(參史傳。
) (梓材謹案:廬氏所藏《學案》原底,于先生門人孫介夫傳標雲《盱江》,知謝山嘗立《盱江學案》。
檢原底《序錄》,《士劉諸儒學案》條有「江楚則有李覯」句,後定刊本又節之,蓋以《盱江》併入《高平》爾。
又案忠宣傳,安定、泰山、徂徠、盱江皆客文正門。
先生與徂徠輩行較後,以為文正門人可也。
) 盱江文集 《考工記》「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是言堂基修廣,非謂立室之數。
「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是言堂上,非謂室中。
東西之堂各深四筵半,南北之堂各深三筵半。
「五室,,凡室二筵」,是言四堂中央有方十筵之地,自東至西可營五室,自南至北可營五室。
十筵中央方二筵之地,既為太室,連作餘室,則不能令十二位各直其辰,當于東南西北四面及四角缺處,各虛方二筵之地,周而通之,以為太廟,太室正居中。
《月令》所謂「中央土」、「居太廟太室」者,言此太廟之中有太室也。
太廟之外,當子、午、卯、酉四位上,各畫方二筵地以與太廟相通,為青陽、明堂、總章、玄堂四太廟;當寅、申、巳、亥、辰、戌、醜、未八位上,各畫方二筵地以為左、右也。
《大戴禮盛德記》:「明堂凡九室,室四戶八牖,共三十六戶、七十二牖。
」八個之室并太室而九,室四面各有戶,戶旁夾兩牖也。
《白虎通》:「明堂上圓下方,八窗、四闥、九室、十二坐。
」四太廟前各為一門,出于堂上,門旁夾兩窗也。
左右之個,其實皆室,但以分處左右,形如夾房,故有名。
太廟之內以及太室,其實祀文王配上帝之位,謂之廟者,義當然矣。
土者分王四時,于五行最尊,故天子當其時居太室,用祭天地之位以尊嚴之也。
四仲之月,各得一時之中,與餘月有異,故復于子、午、卯、酉之方取二筵地,假太廟之名以聽朔也。
《周禮》言基而不及室,《大戴》言室而不及廟,稽之《月令》則備矣。
然非《白虎通》,亦無以知窗闥之制也。
聶崇義所謂秦人《明堂圖》者,其制有十二階,古之遺法,當亦取之。
《禮記外傳》曰:「明堂四面各五門。
」今案《明堂位》:八蠻之國,南門之外;九釆之國,應門之外。
時天子負斧扆,南鄉而立,南門之外者北面東上,應門之外者亦北面東上,是南門之外有應門也。
既有應門,則不得不有臯、庫、雉門。
明堂者四時所居,四面如一。
南面既有五門,則餘三面皆各有五門。
鄭注《明堂位》則雲「正門謂之應門」,其意當謂變南門之文以為應門;又見王宮有路門,其次乃有應門,今明堂無路門之名而但有應門,便謂更無重門,而南門即是應門。
且路寢之前則名路門,其次有應門,明堂非路寢,乃變其內門之名為東門南門,而次有應門,何害于義。
四夷之君既在四門之外,而外無重門,則是列于郊野道路之間,豈朝會之儀乎﹖王宮常居,猶設五門以限中外;明堂者,效天法地,尊祖配帝,而止一門以表之,豈為稱哉﹖若其建置之所,則淳于登雲:「在國之陽,三裡之外,七裡之內,丙己之地。
」《玉藻》「聽朔于南門之外」,康成之注亦與是合。
夫稱「明」也,宜在國之陽;事天神也,宜在城門之外。
今圖以九分當九尺之筵,東西之堂共九筵,南北之堂共七筵,中央之地自東至西凡五室,自南至北凡五室,每室二筵,取于《考工記》也。
一太室,八左右,共九室,室有四戶八牖,共三十六戶、七十二牖,協于《大戴禮盛德記》也。
九室四廟,共十三位,本于《月令》也。
四廟之面各為一門,門夾兩窗,是謂八窗四闥,稽于《白虎通》也。
十二階,釆于聶崇義《三禮圖》也。
四面各五門,酌于《明堂位》、《禮記外傳》也。
(《明堂定制圖序》。
) 大傳曰:「別子為祖。
」注雲:「別子謂公子。
若始來在此國者,後世以為祖也。
」又曰:「繼別為宗。
」注雲:「別子之世適也。
族人尊之,謂之大宗。
是宗子也。
」又曰:「繼禰者為小宗。
」注雲:「父之適也。
兄弟尊之,謂之小宗。
」又曰:「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之宗。
百世不遷者,別子之後也。
宗其繼別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遷者也。
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
」注雲:「遷,猶變易也。
繼別子,別子之世適也。
繼高祖者,亦小宗也。
先言繼禰者,據別子子弟之子也。
以高祖與禰皆有繼者,則曾祖、祖亦有也。
則小宗四,與大宗凡五。
」說者曰:別子謂公子,諸侯之庶子也。
若細別言之,則妻之所生為適,妾之所生為庶。
若秖據正體言之,則妻之長子為適,其次子以下及妾所生,通得謂之庶子也。
諸侯之適子適孫繼世為君,而庶子不得禰先君,故自與其後世子孫為始祖也。
雲「若始來在此國者」,謂非君之親,或是異姓始來在此國者,亦得謂之別子,自與其後世子孫為始祖也。
別子之適子世繼別子為大宗,族人尊之,雖五世以外,皆為之齊衰三月,為其母妻亦然,所謂「百世不遷」者也。
其別子之庶子不得禰別子,則自使其適子繼己而為小宗,所謂「繼禰者為小宗」也。
繼禰,則與親兄弟為宗也;又其適子則繼祖,與同堂兄弟為宗也;
先生之至死盡忠如此。
(梓材案:以上《附錄》與黃氏案語,亦自《安定學案》移入是卷。
) 鄒道鄉曰:範丞相平生所稱引奏對,秖是《孝經》、《論語》、《孟子》、《周易》。
嘗雲:「人作好事,不堪再說。
說著便不中。
」 《呂舍人官箴》曰:範忠宣公鎮西京日,嘗戒屬官受納租稅,不要令兩頭探。
或問何謂,曰:「不要令人戶探官員,等候受納;官員不要探納者多少,然後入場。
此謂兩頭探。
但自絕早入場等人口,則自無人戶稽留之弊。
」(黃氏補本。
) 汪玉山《與呂逢吉書》曰:忠宣持論,專欲消合黨類,兼收並用,而不知其勢亦有未易為者。
君子小人之勢,決無兩立。
元祐晚年,呂微仲逐去劉莘老門下士,而引李清臣、鄧溫伯、蒲宗孟于從班,忠宣之說略施行矣。
然首倡紹述之說者,李、鄧也,其流害迄于今可見矣。
曾子開謂範公之言行于元祐,必無紹聖大臣報復之禍。
然便蔡確不殛,他日復出,豈在惇、卞下﹖特不當以詩罪之耳。
且惇、卞在元祐,或偃息大郡,或優遊奉祠,所以貸之者厚矣,略無懷惠悔過之意。
則知專以優柔待小人者,非其理也。
若謂忠宣有他意,則不可。
其再相,力辯臺諫誣罔,吐剛茹柔。
罷相後,尚乞寬元祐諸人,以至得謫。
是果何求﹖願更慎言之。
祖望謹案:東萊亦以範堯夫參用熙、豐小人之說為非。
恭獻範先生純禮 範純禮,字彜叟,文正公三子。
以父蔭為祕書省正字,簽書河南府判官,知陵臺令,兼永安縣。
永昭陵建,京西轉運使配木石磚甓及工徒于一路,獨永安不受令。
使者以白陵使韓琦,琦曰:「範純禮豈不知此,將必有說。
」他日眾質之,先生曰:「陵寢皆在邑境,歲時繕治無虛日,今乃與百縣均賦。
曷若置此,使之奉常時用乎﹖」琦是其對,還朝,用為三司鹽鐵判官。
以比部員外郎出知遂州,瀘南有邊事,調度苛棘,先生一以靜待之,辨其可具者,不取于民。
民圖像于廬而奉之如神,名曰範公庵。
除戶部郎中,累遷刑部侍郎,進給事中。
張耒除起居舍人,病未能朝,而令先供職。
先生批敕曰:「臣僚未有以疾謁告,不赴朝參,先視事者。
」聞者皆悚動。
禦史中丞擊執政,將遂代其位,先以諷先生,先生不可,即徙先生刑部侍郎,而後出命。
轉吏部,改天章閣待制、樞密都承旨,出知亳州。
徽宗立,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前尹刻深為治,先生以寬處之。
既拜禮部尚書,擢尚書右丞。
呂惠卿告老,徽宗問執政,執政欲許之。
純禮曰:「惠卿嘗輔政,其人固不足重,然當存國體。
」曾布奏:「議者多憂財用不足,此非所急也,願陛下勿以為慮。
」先生曰:「大農告匱,帑庚枵空,而曰不足慮,非面諛邪﹖」因從容諫曰:「邇者朝廷命令,莫不是元豐而非元祐。
以臣觀之,神宗立法之意固善,吏推行之或有失當,非必盡懷邪為私。
」又曰:「自古天下治亂,繫于用人。
人君欲得英傑之心,固當不次飭拔。
必待薦而後用,則守正特立之士將終身晦矣。
」左司諫江公望論繼述事當執中道,不可拘一偏。
徽宗出示其疏,先生贊之曰:「願陛下以曉中外,使知聖意所嚮,亦足以革小人徇利之情。
乞褒遷公望,以勸來者。
」先生沈毅剛正,曾布憚之,激駙馬都尉王詵曰:「上欲除君承旨,範右丞不可。
詵怒。
會詵館遼使,先生主宴,詵誣其輒斥禦名,罷為端明殿學士、知潁昌府,提舉崇福宮。
崇寧中,啟黨禁,貶試少府監,分司南京;又貶靜江軍節度副使,徐州安置,徙單州。
五年,復左朝議大夫,提舉鴻慶宮。
卒,年七十六。
(參史傳。
) 安撫範先生純粹 範純粹,字德孺,文正公季子也。
以蔭遷至贊善大夫、檢正中書刑房公事。
以事出知滕縣,遷提舉成都諸路茶場。
元豐中,為陜西轉運判官。
時五路出師伐西夏,高遵裕出環慶,以劉昌祚後期,欲按誅之。
昌祚憂患病臥,其麾下皆憤焉。
先生恐兩軍不協,緻生他變,勸遵裕往問昌祚疾,其難遂解。
神宗責諸將無功,謀欲再舉。
先生奏:「關陜軍力單竭,公私大困,根本可憂。
」神宗納之,進為副使。
吳 居厚為京東轉運,數獻羨賦。
神宗將以徐州大錢二十萬緡助陜西,先生語其僚曰:「吾部雖急,忍復取此膏血之餘!」即奏:「本路得錢誠為利,自徐至邊,勞費甚矣。
」懇辭弗受。
入為右司郎中。
哲宗立,居厚敗,命先生以直龍圖閣往代之,盡革其苛政。
時蘇軾自登州召還,先生與軾同建募役之議,軾謂先生講庭,先生遣將曲珍救之,曰:「本道首建應援牽制之策。
臣子之義,忘軀徇國,無謂鄰路被寇,非我職也。
」珍即日疾馳三百裡,破之于曲律,擣橫山,夏眾遁去。
元祐中,除寶文閣待制。
再任,召為戶部侍郎。
又出知延州。
紹聖初,哲宗 親政,用事者欲開邊釁,禦史郭知章遂論先生元祐棄地事,降直龍圖閣。
明年,復以寶文閣待制知熙州。
章淳、蔡卞經略西夏,疑先生不與共事,改知鄧州。
歷河南府、滑州。
旋以元祐黨人奪職,知均州。
徽宗立,起知信州。
尋以言者落職,知金州。
又謫常州通判,鄂州安置,錮子弟不得擅入都。
會赦,復領祠。
久之,以右文殿修撰提舉太清宮。
黨禁解,復徽猷閣待制。
緻仕。
卒,年七十二。
先生沈毅有幹略,才應時須。
凡條疏時事,議論皆剴切詳盡。
(同上。
) 附錄 鄒道鄉曰:範德孺在太原,每支官吏及軍士糧,同出一廒。
雖有溼惡,軍士自不怨。
◆高平門人 文忠富彥國先生弼 富弼,字彥國,河南人。
篤學,有大度。
初遊場屋,穆伯長謂之曰:「進士不足以盡子之才,當以大科名世。
」果禮部試下。
西歸,範文正公追之曰:「有旨以大科取士,可亟還。
」遂舉茂才異等。
僉書河陽判官,通判絳州。
慶曆中,再使契丹。
以成和議,拜樞密使,封韓國公。
後與文潞公彥博並相,天下稱為「富文」。
元豐六年卒,年八十。
先生早有公輔之望,名聞夷狄。
遼使每至,必問其出處安否。
臨事周悉,不萬全不發。
當其敢言,奮不顧身。
忠義之性,老而彌篤。
家居一紀,斯須未嘗忘朝廷。
訃聞,贈太尉,諡文忠。
(參史傳。
) (梓材謹案:先生初封鄭國,始名。
晏元獻判南京,文正權掌西監,晏屬之擇。
文正曰:「監中有二舉子,富、張為善,皆有文行,可。
」晏問孰優,曰:「富修謹,張疏俊。
」晏取先生為。
文正掌監事,而先生與張文定並為舉子,固得為文正門人也。
又案:《呂與叔集》載,先生緻事家居,專為佛老之學,與叔嘗奏記于先生,是先生為學,不若文正之醇矣。
) 附錄 神宗欲相富弼,以疾辭,退居洛陽,多以手疏論天下大利害,神宗必賜手劄報之。
嘗因王安石有所建明,而卻之曰:「如此,則富弼手疏稱『老臣無處告訴,但仰屋竊歎』者,即當至矣。
」弼薨,躬製祭文。
(梓材謹案:此晁景迂初見欽宗之言。
) 劉器之曰:富鄭公年八十,書座屏雲:「守口如瓶,防意如城。
」 (梓材謹案:此《晁氏客語》,謝山節入《景迂學案》。
茲為鄭公立傳而移之。
) 《元城語錄》曰:富鄭公使敵,說以用兵則國家受其害,人臣享其利。
老蘇謂二子曰:「古人有此意否﹖」東坡對曰:「嚴安亦有此意,但不如此明白。
」老蘇笑以為然。
蓋取嚴安諫用兵日:「此人臣之利,非天下之長策也。
」前輩讀書,必見于用。
陳唯室《步裡客談》曰:富文忠少日,有詬者,如不聞知。
或告之,則曰:「恐罵他人。
」曰:「斥公名。
」曰:「天下安知無同姓名者﹖」 文定張樂全先生方平 張方平,字安道,南京人。
少穎悟絕倫。
先舉茂才異等,為校書郎,知崑山縣。
又中賢良方正,選遷著作佐郎,通判睦州。
當召試館職,仁宗曰:「是非再舉制科者乎!」命直集賢院,俄判西京。
入覲,留判尚書都省。
累拜參知政事,西京留守、知陳州。
以太子少師緻仕。
卒,年八十五。
贈司空,諡文定。
先生慷慨有氣節。
既告老,論事益切。
至于用官起獄,尤反覆言之。
且曰:「臣且死。
見先帝地下,有以藉口矣。
」平居未嘗以言徇物,以色假人。
守蜀,得眉山蘇洵與其二子軾、轍,深器異之,常薦軾為諫官。
晚受知神宗 ,王安石方用事,嶷然不少屈,以是望高一時。
(參史傳。
) (雲濠謹案:樓攻媿跋先生《上範文正公書》雲:「文正講道睢陽,樂全以文受知。
晏元獻公欲擇二,其一則富文忠公,次則樂全。
樂全雖不成婚,然皆文正所薦,時蓋名為善雲。
」) 附錄 《元城語錄》曰:東坡下禦史獄,張安道上書救之,其子不敢投。
後東坡見之,亦吐舌色動。
蓋安道書雲:「其實天下之奇材也。
」豈不激怒﹖但當言「本朝未嘗殺士大夫」。
獻公張橫渠先生載(別為《橫渠學案》。
) 直講石徂徠先生介(別見《泰山學案》。
) 說書李盱江先生覯 李覯,字泰伯,南城人,學者稱為盱江先生。
俊辯能文。
舉茂才異等,不中。
親老,以教授自資,學者常數十百人。
皇祐初,範文正公薦為試太學助教,上《明堂位定制圖》。
嘉祐中,用國子監奏,召為海門主簿、太學說書而卒。
先生嘗著《周禮緻太平論》、《平土書》、《禮論》。
門人鄧潤甫熙寧中上其《退居類稿》、《皇祐續稿》并《後集》,請官其子參魯,詔為郊社齋郎。
(參史傳。
) (梓材謹案:廬氏所藏《學案》原底,于先生門人孫介夫傳標雲《盱江》,知謝山嘗立《盱江學案》。
檢原底《序錄》,《士劉諸儒學案》條有「江楚則有李覯」句,後定刊本又節之,蓋以《盱江》併入《高平》爾。
又案忠宣傳,安定、泰山、徂徠、盱江皆客文正門。
先生與徂徠輩行較後,以為文正門人可也。
) 盱江文集 《考工記》「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是言堂基修廣,非謂立室之數。
「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是言堂上,非謂室中。
東西之堂各深四筵半,南北之堂各深三筵半。
「五室,,凡室二筵」,是言四堂中央有方十筵之地,自東至西可營五室,自南至北可營五室。
十筵中央方二筵之地,既為太室,連作餘室,則不能令十二位各直其辰,當于東南西北四面及四角缺處,各虛方二筵之地,周而通之,以為太廟,太室正居中。
《月令》所謂「中央土」、「居太廟太室」者,言此太廟之中有太室也。
太廟之外,當子、午、卯、酉四位上,各畫方二筵地以與太廟相通,為青陽、明堂、總章、玄堂四太廟;當寅、申、巳、亥、辰、戌、醜、未八位上,各畫方二筵地以為左、右也。
《大戴禮盛德記》:「明堂凡九室,室四戶八牖,共三十六戶、七十二牖。
」八個之室并太室而九,室四面各有戶,戶旁夾兩牖也。
《白虎通》:「明堂上圓下方,八窗、四闥、九室、十二坐。
」四太廟前各為一門,出于堂上,門旁夾兩窗也。
左右之個,其實皆室,但以分處左右,形如夾房,故有名。
太廟之內以及太室,其實祀文王配上帝之位,謂之廟者,義當然矣。
土者分王四時,于五行最尊,故天子當其時居太室,用祭天地之位以尊嚴之也。
四仲之月,各得一時之中,與餘月有異,故復于子、午、卯、酉之方取二筵地,假太廟之名以聽朔也。
《周禮》言基而不及室,《大戴》言室而不及廟,稽之《月令》則備矣。
然非《白虎通》,亦無以知窗闥之制也。
聶崇義所謂秦人《明堂圖》者,其制有十二階,古之遺法,當亦取之。
《禮記外傳》曰:「明堂四面各五門。
」今案《明堂位》:八蠻之國,南門之外;九釆之國,應門之外。
時天子負斧扆,南鄉而立,南門之外者北面東上,應門之外者亦北面東上,是南門之外有應門也。
既有應門,則不得不有臯、庫、雉門。
明堂者四時所居,四面如一。
南面既有五門,則餘三面皆各有五門。
鄭注《明堂位》則雲「正門謂之應門」,其意當謂變南門之文以為應門;又見王宮有路門,其次乃有應門,今明堂無路門之名而但有應門,便謂更無重門,而南門即是應門。
且路寢之前則名路門,其次有應門,明堂非路寢,乃變其內門之名為東門南門,而次有應門,何害于義。
四夷之君既在四門之外,而外無重門,則是列于郊野道路之間,豈朝會之儀乎﹖王宮常居,猶設五門以限中外;明堂者,效天法地,尊祖配帝,而止一門以表之,豈為稱哉﹖若其建置之所,則淳于登雲:「在國之陽,三裡之外,七裡之內,丙己之地。
」《玉藻》「聽朔于南門之外」,康成之注亦與是合。
夫稱「明」也,宜在國之陽;事天神也,宜在城門之外。
今圖以九分當九尺之筵,東西之堂共九筵,南北之堂共七筵,中央之地自東至西凡五室,自南至北凡五室,每室二筵,取于《考工記》也。
一太室,八左右,共九室,室有四戶八牖,共三十六戶、七十二牖,協于《大戴禮盛德記》也。
九室四廟,共十三位,本于《月令》也。
四廟之面各為一門,門夾兩窗,是謂八窗四闥,稽于《白虎通》也。
十二階,釆于聶崇義《三禮圖》也。
四面各五門,酌于《明堂位》、《禮記外傳》也。
(《明堂定制圖序》。
) 大傳曰:「別子為祖。
」注雲:「別子謂公子。
若始來在此國者,後世以為祖也。
」又曰:「繼別為宗。
」注雲:「別子之世適也。
族人尊之,謂之大宗。
是宗子也。
」又曰:「繼禰者為小宗。
」注雲:「父之適也。
兄弟尊之,謂之小宗。
」又曰:「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之宗。
百世不遷者,別子之後也。
宗其繼別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遷者也。
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
」注雲:「遷,猶變易也。
繼別子,別子之世適也。
繼高祖者,亦小宗也。
先言繼禰者,據別子子弟之子也。
以高祖與禰皆有繼者,則曾祖、祖亦有也。
則小宗四,與大宗凡五。
」說者曰:別子謂公子,諸侯之庶子也。
若細別言之,則妻之所生為適,妾之所生為庶。
若秖據正體言之,則妻之長子為適,其次子以下及妾所生,通得謂之庶子也。
諸侯之適子適孫繼世為君,而庶子不得禰先君,故自與其後世子孫為始祖也。
雲「若始來在此國者」,謂非君之親,或是異姓始來在此國者,亦得謂之別子,自與其後世子孫為始祖也。
別子之適子世繼別子為大宗,族人尊之,雖五世以外,皆為之齊衰三月,為其母妻亦然,所謂「百世不遷」者也。
其別子之庶子不得禰別子,則自使其適子繼己而為小宗,所謂「繼禰者為小宗」也。
繼禰,則與親兄弟為宗也;又其適子則繼祖,與同堂兄弟為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