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2卷 卷六十二 西山蔡氏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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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並用太蔟起調,太蔟畢曲。

    夾鍾宮至蕤賓羽並用夾鍾起調,夾鍾畢曲。

    姑洗宮至林鍾羽並用姑洗起調,姑洗畢曲。

    仲呂宮至夷則羽並用仲呂起調,仲呂畢曲。

    蕤賓宮至南呂羽並用蕤賓起調,蕤賓畢曲。

    林鍾宮至無射羽并用林鍾起調,林鍾畢曲。

    夷則宮至應鍾羽并用夷則起調,夷則畢曲。

    南呂宮至黃鍾羽並用南呂起調,南呂畢曲。

    無射宮至大呂羽並用無射起調,無射畢曲。

    應鍾宮至太蔟羽並用應鍾起調,應鍾畢曲。

    是為六十調。

    六十調即十二律也,十二律即一黃鍾也。

    黃鍾生十二律,十二律生五聲,二變五聲各為綱紀,以成六十調。

    六十調皆黃鍾損益之變也。

    候氣第十候 氣之法:為室三重,戶閉,塗釁必周,密布緹縵。

    室中以木為桉。

    每律各一桉,內庳外高,從其方位。

    加律其上,以葭灰實其端,覆以緹素,桉歷而候之。

    氣至則吹灰動素。

    小動為氣和;大動為君弱臣強,專政之應;不動為君嚴猛之應。

     案:陽生于《復》,陰生于《姤》,如環無端。

    今律呂之數,三分損益,終不復始,何也﹖曰:「陽之升,始于子,午雖陰生、而陽之升于上者未已,至亥而後窮上反下。

    陰之升,始于午,子雖陽生,而陰之升于上者亦未已,至巳而後窮上反下。

    律于陰則不書,故終不復始也。

    是以升陽之數,自子至巳差強,在律為尤強,在呂為少弱,自午至亥漸弱,在律為尤弱,在呂為差強。

    分數多寡,雖若不齊,然其絲分毫別,各有條理,此氣之所以飛灰,聲之所以中律也。

    」審度第十一 度者,分寸尺丈引,所以度長短也。

    生于黃鍾之長,以子穀秬黍者九十枚度之,一為一分。

    (凡黍實于管中,則十二黍三分黍之一而滿一分,積九十分則千有二百黍矣。

    故此九十黍之數,與下章千二百黍之數,其實一也。

    )十分為寸,十寸為尺,十尺為丈,十丈為引。

    嘉量第十二 量者,龠合升鬥斛,所以量多少也。

    生于黃鍾之容,以子穀秬黍中者一千二百實其龠,以井水準其,以度數審其容。

    (一龠積八百一十分。

    合龠為合,兩龠也。

    積一千六百二十分。

    十合為升,十升為鬥,十鬥為斛。

    謹權衡第十三 權衡者,銖兩斤鈞石,所以權輕重也。

    生于黃鍾之重,以子穀秬黍中者一千二百實其龠,百黍一銖,一龠十二銖,二十四銖為一兩,(兩龠也。

    )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

     朱子曰:「古樂之亡久矣!吾友建陽蔡君元定季通著書兩卷,凡若幹言,雖多出于近世之所未講,而實無一字不本于古人已試之成法。

    蓋若黃鍾圍徑之數,則漢斛之積分可攷;寸以九分為法,則淮南、太史、小司馬之說可推;五聲二變之數,變律半聲之例,則杜氏之《通典》具焉;變宮、變徵之不得為調,則孔氏之《禮疏》因亦可見。

    至于先求聲氣之元,而因律以生尺,則尤所謂卓然者,而亦班班雜見于兩漢之志、蔡邕之說與夫《國朝會要》以及程子、張子之言。

    」 附錄 西山師事晦翁,而晦翁顧曰:「季通吾老友也。

    」凡性與天道之妙,他弟子不得聞者,必以語季通焉。

    異篇奧傳,微辭突義,多先令討究而後親折衷之。

    故嘗輯其問答之辭曰《翁季錄》。

     ?晦翁往淨安寺候元定。

    元定自府乘舟就貶所,過淨安,晦翁出寺門接之。

    坐僧方,寒暄外,無嗟勞語,以連日讀《參同契》所疑叩蔡,蔡應答灑然。

    少遲,諸人醵酒至,飲皆醉。

    晦翁間行,列坐寺前橋上飲,寺又飲,晦翁醉睡。

    方坐飲橋上,詹元善即退去,晦翁曰「此人富貴氣。

    」(《別錄》。

    ) 晦翁緻書曰:「每念遠別,不勝悵惘。

    至于讀書玩理,欲講而無從,又不但常人離別之思也。

    某連日讀《參同契》,頗有趣,知千周萬,非虛言也。

    」 又曰:「平日相聚,未知其為樂,別後乃覺闕事。

    可歎,可歎!」 又曰:「病足,未能平步。

    氣血日衰,前去光景,想已不多。

    病中塊坐,又未息心休養,才繙動冊子,便覺前人闊略病敗。

    欲以告人,而無可告者,又不免輒起著述之念。

    亦是閒中一大魔障,欲力去而未能。

    以此極思向來承晤之樂,未知此生能復相從如往時否耳﹖」 又曰:「季通一生,飽觀江湖表裏形勢,不為無補,甚恨匏繫不能與之俱行。

    其律書法度甚精,近世諸儒皆莫能及。

    但吹律未諧,歸來更須細尋討耳。

    」 戊午歲,西山先生卒。

    十一月六日,晦翁遣男祭其葬。

    于其行也,哭而送之曰:「嗚呼季通,而至斯邪!精詣之識,卓絕之才,不可屈之志,不可窮之辯,不可復得而見矣!天之生是人也,果何為邪﹖西山之顛,君擇而居;西山之下,又蔔而藏。

    而我于君之生,既未得造其廬,以遂半山之約,至于今日,不能扶曳病軀,以視君之反此真宅,而永訣以終天也。

    並遊之好,同志之樂,已矣,已矣!哀哉!哀哉!」 黃勉齋曰:「晦翁先生之門,從遊者多矣。

    公之來,先生必留數日,往往通夕對不暇寢。

    從先生遊者,歸必過公之家,聽其言論,不忍去;去皆充然有所得也。

    蓋公負英邁之氣,蘊該洽之學,智極乎道德性命之原,行謹乎家庭唯諾之際,于先生之門,可謂傑然者矣。

    」 唐□□曰:「濂溪、明道、伊川,講道盛矣,因數明理,復有一邵康節出焉。

    晦庵、南軒、東萊講道盛矣,因數明理,復有一蔡西山出焉。

    孔、孟教人,言理不言數,邵、蔡二子欲發諸子之所未發,而使理與數燦然于天地之閒,其功亦不細矣。

    」 (梓材謹案:蔡氏《九儒書》載《鶴林玉露》與此條同,第伊川下有橫渠,東萊下有象山,「孔、孟教人,言理不言數」下有雲「然天地之閒,有理必有數,二者未嘗相離,《河圖》、《洛書》與危微精一之語並傳」。

    末又雲「近年以來,八君子之學固人傳其訓,家有其書,而邵、蔡之學則幾人無傳矣」。

    ) 王深寧《困學紀聞》曰:「朱文公謂蔡季通曰:『身勞而心安者為之,利少而義多者為之。

    』」(補。

    ) ◆西山學侶 宣獻樓攻媿先生鑰(別見《丘劉諸儒學案》。

    ) 文簡劉雲莊先生爚 侍郎劉先生炳 劉先生砥 劉先生礪(並見《滄洲諸儒學案》。

    ) ◆西山家學(劉、李三傳。

    ) 隱君蔡節齋先生淵 蔡淵,字伯靜,號節齋,西山先生之長子也。

    先生于《易》一書,沈潛反復,積之有年,精神之極,神明通之,著為《訓解》、《意言》、《辭象》,分為四卷。

    董氏真卿曰:「其書經二篇,以孔子《大象》置逐卦辭之下,《彖傳》又置《大象》之後,《小象》置各爻辭之後,皆低一字,以別卦;《爻辭》、《繫辭》、《文言》、《說卦》、《序卦》、《雜卦》亦低一字書。

    又有《卦爻辭旨》,論六十四卦大義。

    《易象意言》雜論卦爻《十翼》象數,《餘論》雜論《易》大義。

    (雲濠案:《經義考》引董說「《《易》大義」下,又有「古《易》韻」。

    )開禧乙醜自序」雲。

     (梓材謹案:節齋兄弟皆朱子門人,而實本于家學,故以家學標之。

    ) 易象意言 -者,奇也,陽之數也。

    者,耦也,陰之數也。

    伏羲氏畫—以象陽,畫以象陰。

    見陰陽之中,各復生陰陽,故再倍而三,為卦者八,所謂小成者是也。

    因而重之,故三倍而六,為卦者六十有四,下三畫為貞,而上三畫為悔也。

     爻有四象,少陽、少陰、老陽、老陰也。

    少陽之數七,少陰之數八,老陽之數九,老陰之數六。

    老變而少不變,聖人取變者為用,故陽爻曰九,陰爻曰六。

     六七八九者,陰陽之用數也。

    陽以進為用,故少于七而老于九。

    陰以退為用,故少于八而老于六。

     凡爻位俱陽與爻位俱陰為當位,或陽爻位陰或陰爻位陽為不當位。

     六位之卦,初與四為應位,二與五為應位,三與上為應位。

    陽爻遇陰爻,陰爻遇陽爻,則為有應。

    若陽爻遇陽爻,陰爻遇陰爻,則為應。

     六位之卦,三與五為陽,二與四為陰。

    陽以升為用,故進成乎五。

    陰以降為用,故退成乎二。

    五者,陽成而得中也;二者,陰成而得中也,故皆吉。

    三陽剛未成而不中故危,四陰柔未成而不中故懼。

     凡兩爻相比,在下曰承,在上曰乘。

    以陰承陽,以陽乘陰,為順;以陽承陰,以陰乘陽,為逆。

     中則不失乎善,偏則流為惡。

    八卦相錯,惟二五得中。

     後世互體之說,不可謂全無義理。

    《彖傳》言剛柔上下往來者,八卦《隨》、《蠱》、《賁》、《鹹》、《恆》、《損》、《益》、《渙》也。

    止言剛來者,《訟》、《妄》二卦。

    在八卦者,或曰柔上剛下,或曰剛上柔下,或止曰上下。

    然其為卦,皆三陰三陽,本具《乾》、《坤》之體,而上下交往來也。

    《乾》剛交《坤》而成《震》、《坎》、《艮》,《坤》柔交《乾》而成《巽》、《離》、《兌》。

    故言剛來剛下者,明《乾》剛在上而下交《坤》。

    言柔來柔下者,明《坤》柔在上而下交《乾》也,若剛上之與柔上,則又《乾》剛在下而上交《坤》,《坤》柔在下而上交《乾》者也,是皆本諸《乾》、《坤》之交而互取之耳。

    至于《訟》與《妄》,則止言剛來。

    剛自外來,蓋其為卦皆四陽二陰,非《乾》、《坤》上下之交者。

    故《乾》體居上不動,而所以為《坎》、為《震》之剛者,皆自外來也。

    夫子言卦變之義,于此可見其兩端焉。

     本一氣也,生則為陽,消則為陰。

    《易》之道,生道也。

    《震》、《艮》陽卦,《震》取初,《艮》取上者,理當然也。

    《巽》、《兌》陰卦,與《震》、《艮》為對者也,乃不取初上之陰。

    而取二五之陽也。

    至于《復》、《姤》、《夬》、《剝》之類,莫不取陽為用焉。

    是知陽能生,陰不能生,《易》之本也,非聖人特賤乎陰而不取也。

     《乾》、《坤》體純,《坎》、《離》體交,而其用皆在中,故《乾》、《坤》、《坎》、《離》之用,皆在二五也。

    至于《乾》、《坤》相錯則為《泰》、《否》,《坎》、《離》相錯則為《既濟》、《未濟》,亦皆主二五為用也。

     《乾》、《坤》、《屯》、《蒙》,《卦》之名也。

    健順動說,卦之性也。

    天地風雷,卦之象也。

    陰陽剛柔,卦之才也。

    中正危懼,卦之位也。

    應害遠近,卦之情也。

    上下乘承,卦之體也。

    元亨利貞,卦之辭也。

    剛柔往來,卦之變也。

    太極,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