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7卷 卷八十七 靜清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關燈
貴人而不要作好人,皆是志不立之病。

    直須反覆思量,究其病痛起處,勇猛奮躍,不復作此等人,一躍躍出,見得聖賢千言萬語,都無一字不是實語,方始立得此志。

    就此積累工夫,迤邐向上去,大有事在,諸君勉旃,不是小事。

    」又如程子《四箴》、朱子《敬齋箴》、西山《夜氣箴》當熟玩體察外,有天台南塘陳先生《夙興夜寐箴》曰:「雞鳴而寤,思慮漸馳,盍于其間,澹以整之。

    或省舊愆,或紬新得,次第條理,瞭然默識。

    本既立矣,昧爽乃興,盥櫛衣冠,端坐斂形。

    提掇此心,皦如出日,嚴肅整齊,虛明靜一。

    乃啟方冊,對越聖賢,夫子在坐,顏、曾後先。

    聖師所言,親切敬聽,弟子問辨,反覆參訂。

    事至斯應,則驗于為,明命赫然,常目在之。

    事應既已,我則如故,方寸湛然,凝神息慮。

    動靜循環,惟心是監,靜存動察,勿二勿三。

    讀書之餘,間以遊泳,發舒精神,休養情性。

    日暮人倦,昏氣易乘,齋莊正齊,振拔精神。

    夜久斯寢,齊手斂足,不作思維,心神歸宿。

    養以夜氣,貞則復元,念茲在茲,日夕乾乾。

    」昔金華魯齋王先生以為,此《箴》甚切得受用,以教上蔡書院諸生,使之人寫一本,置坐右。

    又雲:「養以夜氣,足以證西山之誤。

    」 《大學章句》、《或問》畢。

     次讀《論語集註》。

     次讀《孟子集註》。

     次讀《中庸章句》、《或問》。

     次鈔讀《論語或問》之合于《集註》者。

     次鈔讀《孟子或問》之合于《集註》者。

     次讀本經。

     治《周易》。

    鈔法,一依《古易》十二篇。

    勿鈔《彖傳》、《象傳》附每段經文之後。

    先手鈔四聖經傳正文,依《古易》讀之。

    別用紙依次鈔每段正文。

    次低正文一字,鈔所主朱子《本義》。

    次低正文一字,鈔所主程子《傳》。

    其連解《彖傳》、《象傳》者,須截在《彖傳》、《象傳》正文後鈔。

    次低正文一字,節鈔所兼用古註疏。

    次低正文二字,附節鈔陸氏《音義》,次節鈔胡庭芳所附《朱子語錄》、《文集》、何北山《啟蒙》、《繫辭發揮》、朱子孫鑑所集《易》遺說,去其重者。

    次低正文二字,節鈔董氏所附《程子語錄》、《文集》。

    次低正文三字,節鈔胡庭芳所纂諸家解及胡雲峰《易通》及諸說精確而有裨朱子《本義》者。

    其正文分段,以朱子《本義》為主。

    每段正文既鈔諸說,仍空餘紙,使可續鈔。

    其讀《易》綱領,及先儒諸圖及說,鈔于卷首,圖在《啟蒙》者,不可移。

    讀法,其朱子《本義》、程子《傳》所節古註疏,並依讀《四書》例,盡填讀經空眼簿如前法,須令先讀《五贊》、《啟蒙》及《發揮》,次《本義》畢,然後讀程子《傳》畢,然後讀所節古註疏。

    其所附鈔,亦玩讀其所當讀者,餘止熟看參考。

    其程子《傳》、古註疏與朱子《本義》訓詁,指義同異,以玩索精熟為度。

    異者以異色筆批抹。

    每卦作一冊。

    治《尚書》。

    鈔法,先手鈔全篇正文讀之。

    別用紙鈔正文一段。

    次低正文一字,鈔所主蔡氏《傳》。

    次低正文一字,節鈔所兼用古註疏。

    次低正文二字,附節鈔陸氏《音義》。

    次低正文二字,節鈔朱子《語錄》、《文集》之及此段者。

    次低正文三字,節鈔金氏《表註》及董氏所纂諸儒之說,及諸說精確而有裨蔡氏《傳》者。

    其正文分段,以蔡氏《傳》為主。

    每段正文既鈔諸說,仍空餘紙,使可續鈔。

    其《書序》及朱子所辯,附鈔每篇之末。

    其讀《書》綱領及先儒諸圖,鈔于首卷。

    讀法,其蔡氏《傳》及所節古註疏,並依讀《四書》例,盡填讀經空眼簿如前法。

    其所附鈔,亦玩讀其所當讀者,餘止熟看參考。

    須令先讀蔡氏《傳》畢,然後讀古註疏,其古註疏與蔡氏傳訓詁,指義同異,以玩索精熟為度。

    異者以異色批抹。

    每篇作一冊。

    治《詩》。

    鈔法,先手鈔《詩》全篇正文讀之。

    別用紙鈔《詩》正文一章,音義協音,並依朱子。

    次低正文一字,鈔所主朱子《傳》。

    次低正文一字,節鈔所兼用古註疏。

    次低正文二字,附節鈔陸氏《音義》。

    次低正文二字,節鈔朱子《語錄》、《文集》之及此章者。

    次低正文三字,節鈔輔氏《童子問》,及魯齋王氏《詩疑辯》,及諸說精確而有裨朱子《傳》者。

    每段正文既鈔諸說,仍空餘紙,使可續鈔。

    其《詩小序》及朱子所辯,附鈔每篇之末。

    其讀《詩》綱領及先儒諸圖,鈔于卷首。

    讀法,其朱子《傳》及所節古註疏,並依讀《四書》例,盡填讀經空眼簿如前法。

    其所附鈔,亦玩讀其所當讀者,餘止熟看參考。

    須令先讀朱子《傳》畢,然後讀古註疏。

    其古註疏及朱子《傳》訓詁,指義同異,以玩索精熟為度。

    異者以異色筆批抹。

    每篇作一冊。

    治《禮記》。

    鈔法,先手鈔每篇正文讀之。

    別用紙鈔正文一段。

    次低正文一字,節鈔所用古註。

    次低正文一字,節鈔疏。

    次低正文一字,附節鈔陸氏《音義》。

    次低正文一字,節鈔朱子《儀禮經傳通解》之相關者。

    次節鈔朱子《語錄》、《文集》之及此段者。

    次低正文二字,節鈔黃氏《日鈔》、陳氏櫟《詳解》、衛氏《集解》精確而有裨正經古註疏者。

    其正文分段,以古註為主。

    每段正文既鈔諸說,仍空餘紙,使可續鈔。

    蓋治禮必先讀《儀禮經》。

    其讀《禮記》綱領及先儒諸圖及楊氏《儀禮圖》鈔于首卷。

    讀法,其所節古註并疏,依讀《四書》例,盡填讀經空眼簿如前法。

    其所附鈔,亦玩讀其所當讀者,餘止熟看參考。

    其古註疏之所以合于經與否,以玩索精熟為度。

    其未合者,以異色筆批抹。

    每篇作一冊或二三冊。

    治《春秋》。

    鈔法,先手鈔正經,每一年作一段讀之。

    讀全經畢,別用紙鈔當年經文一段。

    次低經文一字,節鈔所許用《三傳》、胡氏《傳》諸說之合于經之本義者。

    次低經文一字,節鈔《三傳》、胡氏《傳》諸說之未合者。

    次低經文二字,附節鈔陸氏《音義》。

    次低經文二字,鈔程端學所著《辨疑》、《或問》。

    凡諸說之有裨正經、《三傳》、胡氏《傳》者、已詳見成書。

    每段正文既鈔諸說,仍空餘紙,使可續鈔。

    其讀《春秋》綱領及先儒諸圖鈔于首卷。

    讀法,凡所節《三傳》、胡氏《傳》,並依讀《四書》例,盡填讀經空眼簿如前法。

    其所附鈔,亦玩讀其所當讀者,餘止熟看參考。

    其《三傳》、胡氏之所以合于經與否,以玩索精熟為度。

    其未合者,以異色筆批抹。

    每年作一卷,每公作一冊或二三冊。

     前自十五歲讀《四書經》、《註》、《或問》、本經傳註、性理諸書,確守讀書法六條,約用三四年之功,晝夜專治,無非為己之實學,而不以一毫計功謀利之心亂之,則敬義立,而存養省察之功密,學者終身之大本植矣。

     《四書》、本經既明之後,自此日看史,仍五日內專分二日倍溫玩索《四書經》、《註》、《或問》、本經傳註,倍溫諸經正文,夜間讀看玩索溫看性理書,並如前法。

    (為學之法,自合接續明經。

    今以其學文不可過遲,遂讀史,次讀韓文,次讀《離騷》,次學作文,然後以序明諸經,覽者詳焉。

    ) 看《通鑑》。

    看《通鑑》及參《綱目》,兩漢以上參看《史記》、《漢書》,唐參《唐書》、範氏《唐鑑》。

    看取一卷或半卷,隨宜增減,雖不必如讀經之數,亦虛心反覆熟看。

    至于一事之始末,一人之姓名、爵裡、諡號、世系,皆當子細考求彊記。

    又須分項詳看,如當時君臣心德之明暗,治道之得失,紀綱之修廢,制度之因革,國本之虛實,天命人心之離合,君子小人之進退,刑賞之當濫,國用之奢儉,稅斂之輕重,兵力之強弱,外戚宦官之崇抑,民生之休戚,風俗之厚薄,外夷之叛服,如此等類,以項目寫貼眼前,以備逐項思玩當時之得失。

    如當日所讀項目無者,亦須通照前後思之,如我親立其朝,身任其事,每事以我得于《四書》者照之,思其得失,合如何論斷,合如何區處。

    有所得與合記者,用冊隨鈔。

    然後參諸儒論斷、管見、《綱目》、《凡例》、尹氏《發明》、金仁山《通鑑前編》、胡庭芳《古今通要》之類,以驗學識之淺深。

    不可先看他人議論,如矮人看場無益。

    然亦不可先立主意,不虛心也。

    諸儒好議論亦須記。

    仍看《通鑑釋文》,正其音讀。

    看畢,又通三五日前者看一。

    一、分日倍溫玩索《四書經》、《註》、《或問》、本經傳註及諸經正文,夜間讀看玩索溫看性理書,並如前法。

    (《四書》既明,胸中已有權度,自此何書不可看!) 《通鑑》畢。

     次讀韓文。

    讀韓文,先鈔讀西山《文章正宗》內韓文議論敘事兩體華實兼者七十餘篇,要認此兩體分明後,最得力。

    正以朱子《考異》,表以所廣謝疊山批點,自熟讀一篇或兩篇,亦須百成誦,緣一生靠此為作文骨子故也。

    既讀之後,須反覆詳看。

    每篇先看主意,以識一篇之綱領,次看其序述抑揚、輕重、運意、轉換、演證、開闔、關鍵、首腹、結末、詳略、淺深、次序。

    既于大段中看篇法,又于大段中分小段看章法,又于章法中看句法,句法中看字法,則作者之心,不能逃矣。

    譬之于樹,通看則繇根至表,幹生枝,枝生華葉,大小次第相生而為樹。

    又折一幹一枝看,則又皆各自有枝幹華葉,猶一樹然,未嘗毫髮雜亂。

    此可以識文法矣。

    看他文皆當如此看,久之自會得法。

    今日學文能如此看,則他日作文能如此作,亦自能如此改矣。

    然又當知有法而無法,無法而有法。

    有法者,篇篇皆有法也;無法者,篇篇法各不同也。

    所以然者,如化工賦物,皆自然而然,非區區摹擬所緻。

    有意于為文,已落第二義。

    在我經史熟,析理精,有學有識有才,又能集義以養氣,是皆有以為文章之根本矣。

    不作則已,作則沛然矣。

    第以欲求其言語之工,不得不如此讀看耳,非曰止步驟此而能作文也。

    果能如此工程讀書,將見突過退之,何止肩之而已!且如朱子《或問》及集中文字,皆是用歐、曾法,試看歐、曾,曾有朱子議論否!此非妄言,若能如此讀書,則是學天下第一等學,作天下第一等文,為天下第一等人,在我而已,未易與俗子言也。

    自此看他文,欲識文體有許多樣耳。

    此至末事,一看足矣,不必讀也。

    其學作文次第,詳見于後。

    一、六日內分三日倍溫玩索《四書經》、《註》、《或問》、本經傳註、諸經正文及溫看史,夜間讀看玩索溫看性理書,如前法。

     韓文畢。

     次讀《楚辭》。

    讀《楚辭》。

    正以朱子《集註》,詳其音讀訓義,須令成誦,緣靠此作古賦骨子故也。

    自此他賦止看不必讀也。

    其學賦次第見于後。

    一、分日倍溫玩索《四書經》、《註》、《或問》、本經傳註、諸經正文,溫看史,夜閒讀看玩溫性理書,如前法。

    性理畢,次考制度。

    制度書多兼治道,有不可分者,詳見諸經註疏、諸史志書、《通典》、《續通典》、《文獻通考》、鄭夾漈《通志略》、甄氏《五經算術》、《玉海》、《山堂考索》、《尚書中星閏法詳說》、林勳《本政書》、朱子《井田譜》、夏氏《井田譜》、蘇氏《地理指掌圖》、程氏《禹貢圖》、酈道元《水經注》、張主一《地理沿革》、《漢官考職源》、陸農《師禮書》、《禮圖》、陳祥道《禮書》、陳暘《樂書》、蔡氏《律呂新書》及《辯證律準》、《禋典郊廟奉祀禮文》、呂氏《兩漢精華》、唐氏《漢精義》、《唐精義》、陳氏《漢博議》、《唐律註疏》、《宋刑統》、《大元通制》、《成憲綱要》、《說文》、《五音韻譜》、《字林》、《五經文字》、《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