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根本法

關燈
某些法律是整個社會大廈所應據以建立的最初基礎,它又是中樞,其他法律都附于其上并圍繞着它而安排,這樣的法律我們稱之為根本法。

     不要把憲法和根本法相混淆。

    憲法是政治的産物;它經常變化,并且是暫時性的。

    根本法則相反,它是永恒不變的。

    它先于并優于一切社會制度,因為它來源于自然本身。

    立法者的任務在于尋求和識别它,然後予以公布。

     比洛-瓦雷納①和聖朱斯特②早已認識到根本法的性質,當時他們曾經如此雄辯地大聲疾呼。

    前者說:“去消除貧困吧,你們就會使貧民擺脫成為罪犯的必然性。

    ”後者說:“人民的貧困和堕落是政府的罪行。

    假如給人定出符合其本性和心靈的法律,他就會不再是不幸和堕落的了。

    不應該使人民去适應法律,而應該使法律符合于人民。

    ”再說,這些話不過是摩萊裡下述深刻思想的轉述而已: “要找出人不會再堕落也不會再作惡的環境。

    ” ①比洛-瓦雷納(Billaud-Varennes,1756—1819),法國政治家,雅各賓黨人。

     ②聖鞠斯特(Saint-Just,1767—1794),法國政治家,堅定的雅各賓黨人,與羅伯斯比爾(Robespierre)一起上斷頭台。

     可是,符合人的本性和心靈的法律,它是怎樣的呢?比洛-瓦雷納和聖鞠斯特沒有最後把這點說出來。

    然而,如果我們想避開那勇敢而著名的山嶽黨人已經觸過的暗礁,那末,對于我們來說,沒有比對此加以進一步的認識更為重要的了。

     在對人和産品的安排中,自然表明:産品應被人所消費、利用和使用。

    而由于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機體,産品就應供每個人使用或消費。

     然而,凡是生産都以勞動為基礎。

    因此,所有享用社會産品的人都應參加勞動。

    我們已經說過,由于社會是抵禦一切偶然變故、一切惡劣情況的團結一緻的結合,由于它要實行互相援助,并把一切意願、一切利益、一切才能和一切努力融合在一起,因此我們說,為了遵從自然規律,為了完全實現協同一緻的原則,必須首先把土地和所有産品變作巨大的統一的社會産業。

     摩萊裡大聲疾呼道:“宇宙的永恒法律就是:任何東西都不是孤立地屬于個人;田地不屬于耕者,果樹不屬于采果人,甚至在自己的工藝産品中也隻有他自己使用的那部分才屬于個人,其餘的部分,都屬于整個人類。

    ” 他還補充說:“應該把世界看作是一張大飯桌,桌上配備足夠全體進餐者需要的一切,桌上的菜肴,有時屬于一切人,因為大家都饑餓,有時隻屬于某幾個人,因為其餘的人已經吃飽了。

    ” 據說,這種親如手足的方式,俄亥俄和密西西比河沿岸的野蠻人還在實行着,野蠻人在這方面是遵從自然的純樸意圖的。

     “他們那裡一切公有,他們一切平等; 由于他們沒有宮殿,他們也沒有收容所。

    ” ——愛爾維修 在蜂巢中,每隻蜜蜂都按自己的力量和本事熱情地參加共同勞動,并依照自己的需要,消費公共财産中自己的那一份。

    那末,為什麼人的共和國會不如蜜蜂的共和國那樣完善呢? 當我們拿我們的荒誕的法典來同這些奇妙的小昆蟲的巧妙智慧比較時,難道我們不該為我們的利己主義和愚昧無知而感到羞愧嗎?它們樣樣具備:愛、秩序、明見;而我們則聽憑偶然因素去支配一切,而沒有什麼人努力用有效的方法來控制這種偶然! 人們喋喋不休地說,政府是仿照家庭組成的。

    但是,難道會有如此愚蠢的家庭、如此腐敗或如此糊塗混亂的兄弟社團,竟敢于把每天連生活所最必需的東西都拿來賭博,以緻讓盲目的偶然使他們之中的一兩個人中彩,而獲勝者當其他兄弟瀕于餓死的時候,卻獨享過分的飽足而不感到羞愧,難道這種家庭是可以想象的嗎? 啊!這種瘋狂的不道德的恥辱行為可不就是我們現代社會的寫照……? 請不要以為得勝者因為自己兄弟備受緻命的苦惱折磨而會在幸福中又添加新的快樂。

    不,不會的。

    幸而違背自然法則總不緻不擔風險。

    凡是獨占都帶來操心和憂慮,以緻世界上的幸運兒似乎與其說是自己享受幸福,倒不如說是阻止别人領略幸福;因為幸福在于安詳而自由地享受那些令我們愉快的東西,而不必擔心會一旦失掉它。

     “如果你吸掉為許多人生存所必需的空氣,又怎麼會做到這一點呢?所有被你剝奪生存的人還不是非得搶奪你和消滅你不可?”(費尼隆①) ①費尼隆(Fénelon,1651—1751年),法國作家,法國啟蒙學派先驅者之一。

    著有著名的空想社會主義小說《特列馬克曆險記》。

     不幸的人們啊!什麼樣的毒酒竟能破壞你們心靈中最高貴的自然傾向,蒙蔽你們的眼睛和耳朵而使你們感覺不到經驗和理性的光輝!當你們取得了陣地,你們就大事搜刮你們虛榮心和貪欲所追求的東西,你們以為一切都已了結。

    可是,你們的莫大錯誤,你們的莫大的愚蠢也就在這裡!…… 古代各民族曾如此長期地把公民的自由建築在對戰敗者的掠奪上,建築在奴隸的貧困和受壓迫上,他們的這種殘酷的嚴重錯誤行為,盡管人們不斷譴責它,但在一定程度上确實還是可以理解的。

    羅馬人和希臘人的非正義行為至少還有一種貌似有理的借口,可以說一種可供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