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關燈
小
中
大
,明白言之,無有隐諱。
使讀而聞之者,雖武夫悍卒,知所激勵。
然後按其所言,次第行之,無為虛文,務施實惠,必能昭格天意,感激人心,轉危為安有不難也。
昔陸贽有言,履非常之危,不可以常道安;解非常之紛,不可以常理谕。
”又曰:“動人以言,所感已淺,言又不切,人誰肯懷,正今日之謂。
”上乃命餘撰拟诏文進呈頒降,又具劄子,以謂艱難之際,賦入狹而用度廣,内自朝廷,外至州縣、監司,宜省冗員以節浮費。
上命中書條具,乃诏省台寺監官以繁簡相兼,複開封府舊制,減學官員額,罷提舉常平司,并歸提刑司。
罷兩浙、福建市舶司,并歸轉運司。
複幕職曹官舊制,非萬戶縣,不置丞,罷吏員三分之一。
又請以三省堂吏依祖宗法,轉官不得過朝請大夫。
初陳乞出官,止為通判。
應前宰執子弟,以恩數帶貼職及侍禦以上,并罷宰執及見任宮觀,待阙、未有差遣京朝官以上,俸錢并減三分之一。
有旨從之。
是時,四方潰兵為盜,如祝靖、薛廣、黨忠、閻瑾、王在之徒,皆招安赴行在,凡十餘萬人。
餘謂今日盜賊,正當因其力而用之,如光武用銅馬、綠林、下江之屬以定天下,曹操亦用黃巾以破袁紹。
顧所以駕馭之者如何耳。
不移徙其部曲,則易以叛去;移徙之,則彼必緻疑。
正當以術制之,使由而不知,則可。
乃以此意奏,上命禦營司差官每招安到一頭項,即先号令,有元系良民願歸業,及有營房兵卒願歸營者,給券及公據遣之,遣去大半。
又擇其羸弱不勝兵者放散,獨留強壯願充行陣立功者,以新法團結,每一軍差大小使臣充部隊将,及擇有材略者為統制官以統之。
而其頭領,皆命以官于他統制下,充準備将領及差遣之類。
于是,無叛去者。
獨淮南劇賊杜用、山東李昱、丁順、楊進,皆擁衆數萬,不可招。
而拱州之黎驿、單州之魚台,皆有潰兵數千人作過。
餘奏上曰:“方今朝廷,外有大敵,而盜賊乘間竊發,擾吾郡縣,其勢不先靖内寇,則無以禦外侮。
盜賊雖主于招安,然不震耀威武,使知所懼,則彼無所忌憚,勢難遽平。
宜分遣兵将,讨殄數處,則餘者自服。
”上以為然,乃命禦營都統制王淵率師讨杜用,都巡簡劉光世讨拱州叛兵,統制官喬仲福讨李昱,韓世忠讨魚台賊。
不旬月間,皆破之,斬杜用、李昱,獲甲馬、寶貨不赀,餘悉平殄。
丁順、楊進乃就招撫司招安,過河。
惟李孝忠者,破襄陽,擾京西、湖北。
餘建議,遣範瓊讨之。
範瓊者,在靖康間為統制官,将兵河東,頗宣力。
其後歸京師,權步軍指揮使。
京城破,淵聖幸虜營,留不遣,有閣門宣贊舍人吳革者,私結禁衛,欲劫虜營,迎淵聖歸。
謀洩,為瓊及殿前都虞候左言誅之。
上即位,瓊不自安,朝廷以其握兵,為降诏,言節義所以責士大夫,至于武臣、卒伍當闊略之,以責後效。
瓊尚反側。
至是,餘奏遣之讨賊,使離都城。
瓊以朝廷委用之,心乃安,卒執孝忠,招安其餘以赴行在。
一日,與執政奏事便殿,上出絹背心一,宣谕曰:“道君自燕山密遣使臣赍來,領中有親書八字,曰:‘便可即真,來救父母’。
”餘與執政皆泣涕,奏曰:“此乃陛下受命于道君者,宜藏之宗廟,以示後世。
道君遠幸沙漠,所望于陛下者如此,臣敢不竭盡驽鈍,措置邊事,以副陛下聖孝思慕之意。
”執政退,餘留身論及靖康問事。
上曰:“淵聖勤于政事,省覽章奏有至終夜不寝,而卒有播遷之禍,何也?”餘奏曰:“淵聖在東宮十餘年,令德聞于天下,及即大位,憂勤恭儉,雖古之賢主無以遠過。
适當國步艱難之時,勤儉有餘而英明不足,不能分别忠邪,群言紛至,為小人之所惑,故卒誤大事。
人主之職,但能知人而任之,近君子而遠小人,雖不親細務,大功可成。
不然,雖衡石程書,衛士傳餐,亦無益也。
”上以為然。
餘因論靖康之初,金人犯阙,中國所以應之者,得策凡二。
道君内禅,一也。
淵聖固守,二也。
使其後更得一策,中國可以無事,而和與戰兩者皆失之,遂至大故,而夷狄之患至今為梗。
方金人初犯阙,提兵不過六萬人,既薄城下,累日攻擊,知都城堅而士卒奮勵,不可攻。
則遣使厚有所邀求而請和,臣獻策淵聖,以謂金人之所邀求,有可許者、有不可許者,宜遣使者往來款曲,與之商議,俟吾勤王之師既集,然後與之約,其可與者,許之。
其不可與者,堅執而勿許。
則約易成,而和可久。
當時不以為然,一切許之,其後果不
使讀而聞之者,雖武夫悍卒,知所激勵。
然後按其所言,次第行之,無為虛文,務施實惠,必能昭格天意,感激人心,轉危為安有不難也。
昔陸贽有言,履非常之危,不可以常道安;解非常之紛,不可以常理谕。
”又曰:“動人以言,所感已淺,言又不切,人誰肯懷,正今日之謂。
”上乃命餘撰拟诏文進呈頒降,又具劄子,以謂艱難之際,賦入狹而用度廣,内自朝廷,外至州縣、監司,宜省冗員以節浮費。
上命中書條具,乃诏省台寺監官以繁簡相兼,複開封府舊制,減學官員額,罷提舉常平司,并歸提刑司。
罷兩浙、福建市舶司,并歸轉運司。
複幕職曹官舊制,非萬戶縣,不置丞,罷吏員三分之一。
又請以三省堂吏依祖宗法,轉官不得過朝請大夫。
初陳乞出官,止為通判。
應前宰執子弟,以恩數帶貼職及侍禦以上,并罷宰執及見任宮觀,待阙、未有差遣京朝官以上,俸錢并減三分之一。
有旨從之。
是時,四方潰兵為盜,如祝靖、薛廣、黨忠、閻瑾、王在之徒,皆招安赴行在,凡十餘萬人。
餘謂今日盜賊,正當因其力而用之,如光武用銅馬、綠林、下江之屬以定天下,曹操亦用黃巾以破袁紹。
顧所以駕馭之者如何耳。
不移徙其部曲,則易以叛去;移徙之,則彼必緻疑。
正當以術制之,使由而不知,則可。
乃以此意奏,上命禦營司差官每招安到一頭項,即先号令,有元系良民願歸業,及有營房兵卒願歸營者,給券及公據遣之,遣去大半。
又擇其羸弱不勝兵者放散,獨留強壯願充行陣立功者,以新法團結,每一軍差大小使臣充部隊将,及擇有材略者為統制官以統之。
而其頭領,皆命以官于他統制下,充準備将領及差遣之類。
于是,無叛去者。
獨淮南劇賊杜用、山東李昱、丁順、楊進,皆擁衆數萬,不可招。
而拱州之黎驿、單州之魚台,皆有潰兵數千人作過。
餘奏上曰:“方今朝廷,外有大敵,而盜賊乘間竊發,擾吾郡縣,其勢不先靖内寇,則無以禦外侮。
盜賊雖主于招安,然不震耀威武,使知所懼,則彼無所忌憚,勢難遽平。
宜分遣兵将,讨殄數處,則餘者自服。
”上以為然,乃命禦營都統制王淵率師讨杜用,都巡簡劉光世讨拱州叛兵,統制官喬仲福讨李昱,韓世忠讨魚台賊。
不旬月間,皆破之,斬杜用、李昱,獲甲馬、寶貨不赀,餘悉平殄。
丁順、楊進乃就招撫司招安,過河。
惟李孝忠者,破襄陽,擾京西、湖北。
餘建議,遣範瓊讨之。
範瓊者,在靖康間為統制官,将兵河東,頗宣力。
其後歸京師,權步軍指揮使。
京城破,淵聖幸虜營,留不遣,有閣門宣贊舍人吳革者,私結禁衛,欲劫虜營,迎淵聖歸。
謀洩,為瓊及殿前都虞候左言誅之。
上即位,瓊不自安,朝廷以其握兵,為降诏,言節義所以責士大夫,至于武臣、卒伍當闊略之,以責後效。
瓊尚反側。
至是,餘奏遣之讨賊,使離都城。
瓊以朝廷委用之,心乃安,卒執孝忠,招安其餘以赴行在。
一日,與執政奏事便殿,上出絹背心一,宣谕曰:“道君自燕山密遣使臣赍來,領中有親書八字,曰:‘便可即真,來救父母’。
”餘與執政皆泣涕,奏曰:“此乃陛下受命于道君者,宜藏之宗廟,以示後世。
道君遠幸沙漠,所望于陛下者如此,臣敢不竭盡驽鈍,措置邊事,以副陛下聖孝思慕之意。
”執政退,餘留身論及靖康問事。
上曰:“淵聖勤于政事,省覽章奏有至終夜不寝,而卒有播遷之禍,何也?”餘奏曰:“淵聖在東宮十餘年,令德聞于天下,及即大位,憂勤恭儉,雖古之賢主無以遠過。
适當國步艱難之時,勤儉有餘而英明不足,不能分别忠邪,群言紛至,為小人之所惑,故卒誤大事。
人主之職,但能知人而任之,近君子而遠小人,雖不親細務,大功可成。
不然,雖衡石程書,衛士傳餐,亦無益也。
”上以為然。
餘因論靖康之初,金人犯阙,中國所以應之者,得策凡二。
道君内禅,一也。
淵聖固守,二也。
使其後更得一策,中國可以無事,而和與戰兩者皆失之,遂至大故,而夷狄之患至今為梗。
方金人初犯阙,提兵不過六萬人,既薄城下,累日攻擊,知都城堅而士卒奮勵,不可攻。
則遣使厚有所邀求而請和,臣獻策淵聖,以謂金人之所邀求,有可許者、有不可許者,宜遣使者往來款曲,與之商議,俟吾勤王之師既集,然後與之約,其可與者,許之。
其不可與者,堅執而勿許。
則約易成,而和可久。
當時不以為然,一切許之,其後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