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關燈
小
中
大
用長沙人士計,分兩道大軍,攻上遊,自將攻下遊。
已而上遊水陸大捷,寇自稱兵以來,屢抗大軍,無搏戰之事。
短兵相接,自湘潭始。
我軍自此始知戰事,不以炮為生死。
而名將飆起,克平巨憝。
雖有天幸,侍郎本謀也。
當文正往攻靖港時,諫,不聽。
請從,不許。
及敗還,而湘潭捷書未至,文正獨居,煩憤欲自殺者,數矣。
寬解譬慰,情誼益切。
其後論功,以湘潭大捷,由陳士傑建策。
詔以主事用,仍留本部。
先已請歸省親,未幾,遭兄喪。
既葬赴軍,則已克武漢、沿江列城,直攻九江。
水陸軍鋒銳甚,幕府不復謀議。
留佐糧台,猶進策請屯重兵小池口,以固水師。
諸將以九江功在指顧,懦其計。
已而寇果踞小池,出輕舟,燒大營,我軍遂潰糧台,還保漢口。
而永桂土寇以泗洲團丁越境出討,揚言陳京官已請大兵,悉誅李觀龍之黨,所連及者四十八裡。
鄉愚反側煽動,烏合數萬,攻泗洲寨,焚陳氏村莊。
都司諶瓊林將兵五百人,合團丁追破之。
侍郎在漢口聞亂,單舸溯江,歸侍太夫人。
自此不敢復遠遊,專治團練,綏輯鄉鄰。
永郴胥恃以安。
五年夏,連州土寇何祿、陳金剛等,結連嶺南北奸民,號十萬,綿亙數百裡,陷郴州,北踞耒陽,西連嘉禾、藍山,露檄言:「本帥由粵蒞楚,撫郴及桂,州牧豫逸,佐領繼逃,將不戎衣,兵不血刃。
而陳某職非守土,心欲貪功。
」其為群盜所指名如此,以故旦夕搜治鄉兵,分為七團,自率一團攻賊杏村橋,敗之。
橋在泗洲寨東南二十餘裡。
賊死拒橋下,斬溺百數,皆勁悍。
魁率餘眾懼,退保州城。
橋東南至城六十裡,團軍乘勝逼之,遂營城下。
賊悉召諸近縣黨眾助守,而王壯武適領軍來援,合兵圍攻一日,不利。
議退兵,設伏誘賊出。
以鄉團先屯隘口,王軍當追賊,於是北營仁義墟。
賊果分三部,以一軍繞出我前,侍郎自率十餘人前,按視營地,見男婦倉皇南走,知賊已北,急還,勒兵先馳據險。
賊至,見旗返走,鼓噪追之。
王軍聞戰,返旆向城,賊來追我者,悉奔還陣。
斬陳材,偽副帥也。
陳良走死。
合兵復州城,又捕斬李石保於郴之吳山。
石保者,州土寇,故在北鄉瞰我動靜,為賊耳目,有眾千餘,與何祿相首尾,祿破,石保擁眾東走,自是無敢應亂者。
乃以團丁七百城守,而自將三百人屯城外,以防郴寇。
頃之,郴寇果夜至。
外內軍合勢擊之,賊東西散走,遂棄郴逾嶺。
團丁復邀之州南正和墟,大敗之。
巡撫奏功,擢本部員外郎,賞花翎,委以南防,聽截留州地丁正銀充團餉,人支錢月三千六百,始立營號,為廣武軍,取湖廣南東西路鎮遏嶺嶠也。
營勇月支銀三兩六錢,而廣武軍減其半,示不遠征,非列將比。
然是時,湖南不能邊防,官士有能支拄者,則舉以責之,敗不能救,反諉過焉。
守令無所請命,遇有營屯,亦悉以空城委而去之。
勝則論功,饑不供其餉。
自甲寅至甲子,十年之間,永郴桂陽邊地,千裡風塵之警,唯泗洲寨廣武軍當其憂危,而以捍遏石達開為奇功。
石達開者,偽翼王,能合眾,約束兇黨,所過不擾。
胡文忠撫湖北,左文襄佐駱文忠,治兵援江西。
每遣將禦,石逆則騰書相誇。
九年春,達開擁眾由江西循嶺西走,諸軍望風奔避,賊眾號百萬,分七部,前後相繼,結陣徐行,人馬七晝夜不絕。
每行不由腹裡驛道,必行兩省及兩縣界上,漫山絕澗,或踐稻田,田泥水立涸成平地。
自贛過郴,遂至桂陽州,穿城北走。
廣武軍二營在州北,屯花園寨。
花園三面環水,一面平田萬頃。
前有橋跨鍾水,曰鬥下渡。
渡南兩山通一徑,遣一裨將,將百人扼橋。
賊夜至,不意橋北有兵,即止不前。
後來者欲退,則隘塞。
欲旁繞,皆絕厓無路,止須天明。
守橋將初不知賊眾寡,但以大營在後,不敢退。
揚旗吹角相持,自雞鳴及午。
侍郎自出督戰,士眾飽食,分列橋北兩山間,鳴鼓發炮相聲援。
賊前突陣,將及橋,小槍排擊,發必命中。
賊發炮,憑高不能傷我。
發小槍,則皆伏橋下避之。
於是饑疲返走。
緣山追擊,躪踐墜死,遺棄槍炮旗械,亙數十裡。
賊西走新田,復還東圍寶慶。
論者以達開若得渡橋,由常寧向衡州,長沙空虛,必不可守。
而賊糧益多,東南兵事,殆不可問。
使他將屯橋堡,聞州城破,先已移營矣。
使侍郎將客兵,亦未能閑定。
如此一遏巨寇,無蹀血之功。
徙薪無恩,不其然乎?初,侍郎年十四五,自鄉塾還家,道經花園,登望形勢,忽然有用兵之算。
及戰罷,始憶幼時,恍然若夢,常舉以告人曰:「一戰之兆,見於二十年之前,莫非天也?」其後行軍,先計敗退。
以故,廣武軍無覆沒之事。
花園勝後而有熊羆嶺之敗,亦為侍郎見知左文襄之始焉。
當花園戰時,賊改計由祁陽犯衡州。
巡撫急檄廣武軍與質字營合力拒之,質字營官魏兵備喻義,昔所薦拔也。
既會兵分屯熊羆嶺,張左右犄角之勢,軍食不繼,二軍皆桂陽人,同鄉裡,多親識,或相約捕魚池澗中。
倉卒賊至,捕魚者散走,守營兵驚潰亦走。
侍郎自出督之,不暇靴襪,一足而馳,軍士乃徐定還營。
別將顏錫蕃,侍郎妻弟也,屯稍遠,聞賊至,堅守不動。
徐出兵挑戰,賊識廣武軍旗,又引去。
然衡州已聞二軍敗,人心大震。
質字營稟敗狀,言右營先退,右營謂廣武軍也。
左文襄名為幕客,實專兵事,每以侍郎京官難訶斥,而質字營官新拔用,恭謹不欺,初下檄,魏名必次陳,至是徑先魏後陳,或徑下魏丞不復關。
陳副郎已而奏薦以知府用,巡撫檄劄相訓飭。
然熊羆嶺實未敗,寇亦未北下,侍郎未嘗自辨也。
其後事大明,文襄歎服,以為不可及。
曰:「雋丞,大器也。
以能兵稱之,淺矣。
」其年,以援藍山、江華、寧遠功,詔以道員候選。
明年,胡文忠、曾文正大治兵,規復江南,每論薦人材,輒首及之。
會江蘇省城陷,朝議急完上海。
文正以侍郎沉機有謀,奏薦。
特簡授江蘇按察使,將所部四千人援蘇松。
侍郎自以前出時,家居為盜焚掠,驚憂太夫人,今邊界日有遊盜鈔掠,而石達開黨部往來郴永,以桂陽為衢道,不敢一日離。
因請巡撫代奏請養,而書謝文正,以防遏上遊為己任。
前後拒卻巨寇何名彪、李復猷、羅亞誨,皆以少擊眾,降其脅從。
同治元年,州大饑。
衡湘亦歉食,禁穀米無出境。
獨移書官士,申救災恤鄰之義,方舟運載,開局平糶,施粥城鄉,哺數萬口。
時院司尤加意荒政,聞桂陽饑,馳書問狀,得報已振恤矣。
布政使惲世臨語人曰:「賢者所在,一方蒙福。
非虛語也。
」明年,廣東盜悉平,郴桂解嚴,乃往安慶謁曾文正。
至則欲奏署江寧藩司,謝曰:「奉母命省公,非求官也。
」時群議齗齗李兆受,必欲總督奏其反狀。
諫曰:「今懸兵金陵,生變滁泗,肘腋之害,不易防也。
昭受狂昏,徐取之,一夫力耳。
」文正執友何桂珍,以受降為兆受所戕,常恨不能報之,聞言默然。
因更奏言:「兆受不反。
」後克江寧,卒賴其力。
釋兵數年,坐他事,巡撫奏誅之,淮泗帖然。
皆如所言。
四年,論防剿功,加布政使銜。
江南大定,而霆營降寇復叛。
自湖北金口,趨江西吉袁,入湖南醴陵、安仁,走郴州。
霆營善戰有名,與諸軍皆習其虛實,且相護顧,行數千裡,無與逆戰者。
時李尚書瀚章撫湘,素相知賞,奏以郴桂列營,悉聽調遣。
南路邊防,兩廣餘寇,攻剿機宜,皆得以便宜區畫。
湘軍制將無大小,異軍特起,恥為他人統轄。
侍郎謙以蒞之,和以柔之,有險難輒自當敵,遂扼要路,擊叛黨於桂陽縣,破之。
叛眾吒曰:「此有能人!」復降者數千,餘眾奔散,自此不能軍。
蓋自金口以來,唯一戰而已。
時大舉援黔,眾以侍郎將兵十年,未盡其才,宜及此大建功名。
乃自抑退,以賊平,撤所統軍,不欲以乞養之員,久握邊符,力請釋兵。
巡撫不許,強以名統三營鎮衛南,徼左右留二十人而已。
未幾並辭所統,悉歸之巡撫。
軍興以來,諸員將均以連兵為利,逢時遇知,超然引去者,唯侍郎一人。
非獨知君親大義,其為國惜餉,戒虛縻而惡張皇,天性然也。
十年,母喪。
十三年,服除入京。
巡撫特疏薦敘其功,而孤介無聲援,留寓邸經年。
直省兩司缺出者十四,未以名上。
值穆宗大喪,進入臨群臣職名,皇太後記識之,乃特授山東按察使。
除夕被命,莫知所自。
文文忠在軍機,方憂西事。
嘗延見谘訪,因陳事權不一之弊,雖俱賢人,猶患牽制。
其後,一以兵餉事任左文襄,遂定新疆,采其議也。
光緒元年到官,時丁文誠為巡撫,有清望重名,治尚嚴肅,屬吏承風,頗以詰奸誅盜為能。
有大獄,連坐甚眾,讞之得枉狀,具白巡撫,下道府覆核之,皆執前詞。
乃具牘申理,文誠駁還之,且面戒曰:「前司已定案確鑿矣。
」對曰:「本司與前司,無纖芥之嫌,唯明知其冤,而不能平反,轉無以對前司耳。
」文誠覆訊,果誣。
又白:「請清獄囚,除永禁之例。
刁民京控者,嚴詰原告。
」又以旱災通飭州縣慎刑,吏風益肅。
常請疾數日,文誠因禱雨,語府縣曰:「須臬台來,乃雨耳。
我等誰無私心,焉能召天和。
」藩司大慚,自此群小頗疾忌之。
會文誠遷去,護撫密疏欲劾罷臬司,而文都統格來撫山東,覆奏反劾罷護撫,由是言官列款劾巡撫,坐年節饋遺,巡撫及兩司均降級調用。
時臬司既未被劾,又已遷福建布政使,當去矣,朝廷以事同一律,並及之,聞者俱駭異焉。
王尚書語人曰:「陳雋丞罷官,而名益彰,大用不久矣。
」於是閩浙總督以台灣軍務請調自助,有詔發往。
旋特旨署福建按察使。
光緒五年,到官逾月,署布政使。
明年春,實授。
福建貧瘠,庫款空竭,恃稅厘為支發。
稅厘鹽、布、茶,茶稅為大。
官吏以承平罷玩,久不及額。
在任一年,庫儲銀積二百萬,增於初任時十倍。
又督修海口炮台,工料堅實,省費巨萬,尤為閩人所稱。
七年,擢浙江巡撫。
至則以海塘歲修為民病,親往勘工,改委工員,不令廳官與之。
歲修支銀六萬,廳員率用石條加鐵鉗,令外整齊,排椿細木,潮漱則腐。
悉改用巨椿長石,又改築南龍頭方碌刂為圓形,以避潮衝。
計工比往歲十倍,而用費減五倍,食於塘工者皆怨謗。
經十年無損坍,自以為為公惜帑,甚自得也。
闓運嘗問之曰:「公以為浙江少用數萬金,遂富強耶?」侍郎曰:「吾極知迂拘,然天性所拙,奈何!」八年,巡海口,又增築鎮海笠山港口炮台,及定海乍浦炮台,護以長堤。
其後法夷船至鎮海,官軍擊沈其一舟,憑所建台也。
浙江謄錄不服官約束,率先謄杭紹寧波諸卷,諸府州多以進卷呈薦,遲不得取中。
侍郎充壬午科監臨官,遵定例督監試,收掌分束發謄,其弊稍革。
又增顧海船,為會試舉人資裝。
浙江州縣苦貧瘠,牧令多不願之官,上司強之往,因或優容縱肆之,無所糾劾。
任未一歲,劾罷十餘人。
擇其廉慎尤貧苦者,調劑優饒之。
是年,被詔移山東巡撫。
藩司送之曰:「剛有眉目而公去矣,蓋俗吏不樂澄清,尤迂其所為也。
」山東自丁文誠築南堤後,河患及濟南。
論者謬建引河復南之說,並為一談,而山東京朝官建議尤夥。
其傍河居民貪河堧地,則尤惡遙堤,以築民圩為利。
各據所見為言,言官采之,月有數章。
朝廷既重河務,章悉下巡撫河督。
而河督專南河,故河務責東撫。
以侍郎習地形,得民心,因有是命。
又命倉督遊侍郎會勘河工,遊侍郎初以諫園工有直名。
侍郎前入都,罕接賓客,獨與友善。
遊東人,尤憂桑梓。
至則躬履勘,所至民老幼哭訴,各執一詞。
或言當堤,或言當掘。
流離滿目,而相忿爭。
焦勞無所補,每憤欲自沉水。
時條陳河事者,章數十。
多訾新撫不諳練,且奏薦工員,請朝旨飭巡撫,一以委之。
侍郎奏:「古今治河,不外疏、分、堵三策,而以分河減流為急。
堤距河近,則堤不便。
距河遠,則居民爭地者不便。
今山東河堤距水遠者,裁三四百丈,視南河堤近水過數倍。
南河工員來者,皆憂其太近,而居民以為遠。
又方築官堤,資民力,勢不能更修民圩。
」故其興工,次第督視,不以浮言輟作。
於是頌謗喧囂,而舊員習工者,患其核實,多托詞不肯為盡力。
遊侍郎既被詔還,更奏請簡派大臣督工。
詔不聽許。
以故兩年奔馳,專勞於河。
河決口,前後百計。
決則當振,又困於災。
凡疏引河四道,築歷城至利津堤三百餘裡,東阿至利津北岸四百餘裡,民墊千五百餘裡。
堵決口最大者五,以利津十四戶為尤險。
十四戶決口奪溜八分,而瀕海無木石稭料,躬履工所,晝夜督護。
堤垂合而潰,工役善水性者,莫知其由。
侍郎乘小舟沿流視水,於上流數十丈下楗實之,堤遂不漏,眾以為神,語官屬曰:「餘幼讀時,奉命視水。
荷鋤將築塍,族有老農嗤之曰:『諺曰:「田墈邊堵水」,此謾語也,書生何知農作。
』引視一處,下有巨穴,築堅土實之,水遂不漏。
餘嘗愧荷之不去於心,今師其智也。
」自山東受河患已來,唯丁文誠曾步行按視。
自侍郎之督工,青鞋徒步,晝夜寒暑無間,又多用勇丁,以帥河夫,工倍,費省巨億計,而議者益不饜。
適沿海設防,並以海防草率劾之。
朝命大臣履視,覆奏皆虛誣,而吳副憲大澂會辦北洋防,至登州煙台,見廣武軍壁壘,頗采其法,增損為營屯之式,奏請頒行各海口。
侍郎自以從軍久,知欽差督撫之不可並任,因奏:「朝使不宜輕出,會辦無益有損。
」其後庶子張佩綸以福建會辦獲重譴,皆如所言。
海防軍罷,積勞發疾。
十一年春,奏請開缺。
奉旨賞一月假。
冬,再請。
明年春,復請。
賞半月假。
四月,從海軍王大臣閱伍煙台。
五月,有詔:「來京另候簡用。
」居二月,疾少愈,請假修墓,遂還桂陽。
十五年,夫人顏氏卒。
既葬,委家事諸子,攜少子居
已而上遊水陸大捷,寇自稱兵以來,屢抗大軍,無搏戰之事。
短兵相接,自湘潭始。
我軍自此始知戰事,不以炮為生死。
而名將飆起,克平巨憝。
雖有天幸,侍郎本謀也。
當文正往攻靖港時,諫,不聽。
請從,不許。
及敗還,而湘潭捷書未至,文正獨居,煩憤欲自殺者,數矣。
寬解譬慰,情誼益切。
其後論功,以湘潭大捷,由陳士傑建策。
詔以主事用,仍留本部。
先已請歸省親,未幾,遭兄喪。
既葬赴軍,則已克武漢、沿江列城,直攻九江。
水陸軍鋒銳甚,幕府不復謀議。
留佐糧台,猶進策請屯重兵小池口,以固水師。
諸將以九江功在指顧,懦其計。
已而寇果踞小池,出輕舟,燒大營,我軍遂潰糧台,還保漢口。
而永桂土寇以泗洲團丁越境出討,揚言陳京官已請大兵,悉誅李觀龍之黨,所連及者四十八裡。
鄉愚反側煽動,烏合數萬,攻泗洲寨,焚陳氏村莊。
都司諶瓊林將兵五百人,合團丁追破之。
侍郎在漢口聞亂,單舸溯江,歸侍太夫人。
自此不敢復遠遊,專治團練,綏輯鄉鄰。
永郴胥恃以安。
五年夏,連州土寇何祿、陳金剛等,結連嶺南北奸民,號十萬,綿亙數百裡,陷郴州,北踞耒陽,西連嘉禾、藍山,露檄言:「本帥由粵蒞楚,撫郴及桂,州牧豫逸,佐領繼逃,將不戎衣,兵不血刃。
而陳某職非守土,心欲貪功。
」其為群盜所指名如此,以故旦夕搜治鄉兵,分為七團,自率一團攻賊杏村橋,敗之。
橋在泗洲寨東南二十餘裡。
賊死拒橋下,斬溺百數,皆勁悍。
魁率餘眾懼,退保州城。
橋東南至城六十裡,團軍乘勝逼之,遂營城下。
賊悉召諸近縣黨眾助守,而王壯武適領軍來援,合兵圍攻一日,不利。
議退兵,設伏誘賊出。
以鄉團先屯隘口,王軍當追賊,於是北營仁義墟。
賊果分三部,以一軍繞出我前,侍郎自率十餘人前,按視營地,見男婦倉皇南走,知賊已北,急還,勒兵先馳據險。
賊至,見旗返走,鼓噪追之。
王軍聞戰,返旆向城,賊來追我者,悉奔還陣。
斬陳材,偽副帥也。
陳良走死。
合兵復州城,又捕斬李石保於郴之吳山。
石保者,州土寇,故在北鄉瞰我動靜,為賊耳目,有眾千餘,與何祿相首尾,祿破,石保擁眾東走,自是無敢應亂者。
乃以團丁七百城守,而自將三百人屯城外,以防郴寇。
頃之,郴寇果夜至。
外內軍合勢擊之,賊東西散走,遂棄郴逾嶺。
團丁復邀之州南正和墟,大敗之。
巡撫奏功,擢本部員外郎,賞花翎,委以南防,聽截留州地丁正銀充團餉,人支錢月三千六百,始立營號,為廣武軍,取湖廣南東西路鎮遏嶺嶠也。
營勇月支銀三兩六錢,而廣武軍減其半,示不遠征,非列將比。
然是時,湖南不能邊防,官士有能支拄者,則舉以責之,敗不能救,反諉過焉。
守令無所請命,遇有營屯,亦悉以空城委而去之。
勝則論功,饑不供其餉。
自甲寅至甲子,十年之間,永郴桂陽邊地,千裡風塵之警,唯泗洲寨廣武軍當其憂危,而以捍遏石達開為奇功。
石達開者,偽翼王,能合眾,約束兇黨,所過不擾。
胡文忠撫湖北,左文襄佐駱文忠,治兵援江西。
每遣將禦,石逆則騰書相誇。
九年春,達開擁眾由江西循嶺西走,諸軍望風奔避,賊眾號百萬,分七部,前後相繼,結陣徐行,人馬七晝夜不絕。
每行不由腹裡驛道,必行兩省及兩縣界上,漫山絕澗,或踐稻田,田泥水立涸成平地。
自贛過郴,遂至桂陽州,穿城北走。
廣武軍二營在州北,屯花園寨。
花園三面環水,一面平田萬頃。
前有橋跨鍾水,曰鬥下渡。
渡南兩山通一徑,遣一裨將,將百人扼橋。
賊夜至,不意橋北有兵,即止不前。
後來者欲退,則隘塞。
欲旁繞,皆絕厓無路,止須天明。
守橋將初不知賊眾寡,但以大營在後,不敢退。
揚旗吹角相持,自雞鳴及午。
侍郎自出督戰,士眾飽食,分列橋北兩山間,鳴鼓發炮相聲援。
賊前突陣,將及橋,小槍排擊,發必命中。
賊發炮,憑高不能傷我。
發小槍,則皆伏橋下避之。
於是饑疲返走。
緣山追擊,躪踐墜死,遺棄槍炮旗械,亙數十裡。
賊西走新田,復還東圍寶慶。
論者以達開若得渡橋,由常寧向衡州,長沙空虛,必不可守。
而賊糧益多,東南兵事,殆不可問。
使他將屯橋堡,聞州城破,先已移營矣。
使侍郎將客兵,亦未能閑定。
如此一遏巨寇,無蹀血之功。
徙薪無恩,不其然乎?初,侍郎年十四五,自鄉塾還家,道經花園,登望形勢,忽然有用兵之算。
及戰罷,始憶幼時,恍然若夢,常舉以告人曰:「一戰之兆,見於二十年之前,莫非天也?」其後行軍,先計敗退。
以故,廣武軍無覆沒之事。
花園勝後而有熊羆嶺之敗,亦為侍郎見知左文襄之始焉。
當花園戰時,賊改計由祁陽犯衡州。
巡撫急檄廣武軍與質字營合力拒之,質字營官魏兵備喻義,昔所薦拔也。
既會兵分屯熊羆嶺,張左右犄角之勢,軍食不繼,二軍皆桂陽人,同鄉裡,多親識,或相約捕魚池澗中。
倉卒賊至,捕魚者散走,守營兵驚潰亦走。
侍郎自出督之,不暇靴襪,一足而馳,軍士乃徐定還營。
別將顏錫蕃,侍郎妻弟也,屯稍遠,聞賊至,堅守不動。
徐出兵挑戰,賊識廣武軍旗,又引去。
然衡州已聞二軍敗,人心大震。
質字營稟敗狀,言右營先退,右營謂廣武軍也。
左文襄名為幕客,實專兵事,每以侍郎京官難訶斥,而質字營官新拔用,恭謹不欺,初下檄,魏名必次陳,至是徑先魏後陳,或徑下魏丞不復關。
陳副郎已而奏薦以知府用,巡撫檄劄相訓飭。
然熊羆嶺實未敗,寇亦未北下,侍郎未嘗自辨也。
其後事大明,文襄歎服,以為不可及。
曰:「雋丞,大器也。
以能兵稱之,淺矣。
」其年,以援藍山、江華、寧遠功,詔以道員候選。
明年,胡文忠、曾文正大治兵,規復江南,每論薦人材,輒首及之。
會江蘇省城陷,朝議急完上海。
文正以侍郎沉機有謀,奏薦。
特簡授江蘇按察使,將所部四千人援蘇松。
侍郎自以前出時,家居為盜焚掠,驚憂太夫人,今邊界日有遊盜鈔掠,而石達開黨部往來郴永,以桂陽為衢道,不敢一日離。
因請巡撫代奏請養,而書謝文正,以防遏上遊為己任。
前後拒卻巨寇何名彪、李復猷、羅亞誨,皆以少擊眾,降其脅從。
同治元年,州大饑。
衡湘亦歉食,禁穀米無出境。
獨移書官士,申救災恤鄰之義,方舟運載,開局平糶,施粥城鄉,哺數萬口。
時院司尤加意荒政,聞桂陽饑,馳書問狀,得報已振恤矣。
布政使惲世臨語人曰:「賢者所在,一方蒙福。
非虛語也。
」明年,廣東盜悉平,郴桂解嚴,乃往安慶謁曾文正。
至則欲奏署江寧藩司,謝曰:「奉母命省公,非求官也。
」時群議齗齗李兆受,必欲總督奏其反狀。
諫曰:「今懸兵金陵,生變滁泗,肘腋之害,不易防也。
昭受狂昏,徐取之,一夫力耳。
」文正執友何桂珍,以受降為兆受所戕,常恨不能報之,聞言默然。
因更奏言:「兆受不反。
」後克江寧,卒賴其力。
釋兵數年,坐他事,巡撫奏誅之,淮泗帖然。
皆如所言。
四年,論防剿功,加布政使銜。
江南大定,而霆營降寇復叛。
自湖北金口,趨江西吉袁,入湖南醴陵、安仁,走郴州。
霆營善戰有名,與諸軍皆習其虛實,且相護顧,行數千裡,無與逆戰者。
時李尚書瀚章撫湘,素相知賞,奏以郴桂列營,悉聽調遣。
南路邊防,兩廣餘寇,攻剿機宜,皆得以便宜區畫。
湘軍制將無大小,異軍特起,恥為他人統轄。
侍郎謙以蒞之,和以柔之,有險難輒自當敵,遂扼要路,擊叛黨於桂陽縣,破之。
叛眾吒曰:「此有能人!」復降者數千,餘眾奔散,自此不能軍。
蓋自金口以來,唯一戰而已。
時大舉援黔,眾以侍郎將兵十年,未盡其才,宜及此大建功名。
乃自抑退,以賊平,撤所統軍,不欲以乞養之員,久握邊符,力請釋兵。
巡撫不許,強以名統三營鎮衛南,徼左右留二十人而已。
未幾並辭所統,悉歸之巡撫。
軍興以來,諸員將均以連兵為利,逢時遇知,超然引去者,唯侍郎一人。
非獨知君親大義,其為國惜餉,戒虛縻而惡張皇,天性然也。
十年,母喪。
十三年,服除入京。
巡撫特疏薦敘其功,而孤介無聲援,留寓邸經年。
直省兩司缺出者十四,未以名上。
值穆宗大喪,進入臨群臣職名,皇太後記識之,乃特授山東按察使。
除夕被命,莫知所自。
文文忠在軍機,方憂西事。
嘗延見谘訪,因陳事權不一之弊,雖俱賢人,猶患牽制。
其後,一以兵餉事任左文襄,遂定新疆,采其議也。
光緒元年到官,時丁文誠為巡撫,有清望重名,治尚嚴肅,屬吏承風,頗以詰奸誅盜為能。
有大獄,連坐甚眾,讞之得枉狀,具白巡撫,下道府覆核之,皆執前詞。
乃具牘申理,文誠駁還之,且面戒曰:「前司已定案確鑿矣。
」對曰:「本司與前司,無纖芥之嫌,唯明知其冤,而不能平反,轉無以對前司耳。
」文誠覆訊,果誣。
又白:「請清獄囚,除永禁之例。
刁民京控者,嚴詰原告。
」又以旱災通飭州縣慎刑,吏風益肅。
常請疾數日,文誠因禱雨,語府縣曰:「須臬台來,乃雨耳。
我等誰無私心,焉能召天和。
」藩司大慚,自此群小頗疾忌之。
會文誠遷去,護撫密疏欲劾罷臬司,而文都統格來撫山東,覆奏反劾罷護撫,由是言官列款劾巡撫,坐年節饋遺,巡撫及兩司均降級調用。
時臬司既未被劾,又已遷福建布政使,當去矣,朝廷以事同一律,並及之,聞者俱駭異焉。
王尚書語人曰:「陳雋丞罷官,而名益彰,大用不久矣。
」於是閩浙總督以台灣軍務請調自助,有詔發往。
旋特旨署福建按察使。
光緒五年,到官逾月,署布政使。
明年春,實授。
福建貧瘠,庫款空竭,恃稅厘為支發。
稅厘鹽、布、茶,茶稅為大。
官吏以承平罷玩,久不及額。
在任一年,庫儲銀積二百萬,增於初任時十倍。
又督修海口炮台,工料堅實,省費巨萬,尤為閩人所稱。
七年,擢浙江巡撫。
至則以海塘歲修為民病,親往勘工,改委工員,不令廳官與之。
歲修支銀六萬,廳員率用石條加鐵鉗,令外整齊,排椿細木,潮漱則腐。
悉改用巨椿長石,又改築南龍頭方碌刂為圓形,以避潮衝。
計工比往歲十倍,而用費減五倍,食於塘工者皆怨謗。
經十年無損坍,自以為為公惜帑,甚自得也。
闓運嘗問之曰:「公以為浙江少用數萬金,遂富強耶?」侍郎曰:「吾極知迂拘,然天性所拙,奈何!」八年,巡海口,又增築鎮海笠山港口炮台,及定海乍浦炮台,護以長堤。
其後法夷船至鎮海,官軍擊沈其一舟,憑所建台也。
浙江謄錄不服官約束,率先謄杭紹寧波諸卷,諸府州多以進卷呈薦,遲不得取中。
侍郎充壬午科監臨官,遵定例督監試,收掌分束發謄,其弊稍革。
又增顧海船,為會試舉人資裝。
浙江州縣苦貧瘠,牧令多不願之官,上司強之往,因或優容縱肆之,無所糾劾。
任未一歲,劾罷十餘人。
擇其廉慎尤貧苦者,調劑優饒之。
是年,被詔移山東巡撫。
藩司送之曰:「剛有眉目而公去矣,蓋俗吏不樂澄清,尤迂其所為也。
」山東自丁文誠築南堤後,河患及濟南。
論者謬建引河復南之說,並為一談,而山東京朝官建議尤夥。
其傍河居民貪河堧地,則尤惡遙堤,以築民圩為利。
各據所見為言,言官采之,月有數章。
朝廷既重河務,章悉下巡撫河督。
而河督專南河,故河務責東撫。
以侍郎習地形,得民心,因有是命。
又命倉督遊侍郎會勘河工,遊侍郎初以諫園工有直名。
侍郎前入都,罕接賓客,獨與友善。
遊東人,尤憂桑梓。
至則躬履勘,所至民老幼哭訴,各執一詞。
或言當堤,或言當掘。
流離滿目,而相忿爭。
焦勞無所補,每憤欲自沉水。
時條陳河事者,章數十。
多訾新撫不諳練,且奏薦工員,請朝旨飭巡撫,一以委之。
侍郎奏:「古今治河,不外疏、分、堵三策,而以分河減流為急。
堤距河近,則堤不便。
距河遠,則居民爭地者不便。
今山東河堤距水遠者,裁三四百丈,視南河堤近水過數倍。
南河工員來者,皆憂其太近,而居民以為遠。
又方築官堤,資民力,勢不能更修民圩。
」故其興工,次第督視,不以浮言輟作。
於是頌謗喧囂,而舊員習工者,患其核實,多托詞不肯為盡力。
遊侍郎既被詔還,更奏請簡派大臣督工。
詔不聽許。
以故兩年奔馳,專勞於河。
河決口,前後百計。
決則當振,又困於災。
凡疏引河四道,築歷城至利津堤三百餘裡,東阿至利津北岸四百餘裡,民墊千五百餘裡。
堵決口最大者五,以利津十四戶為尤險。
十四戶決口奪溜八分,而瀕海無木石稭料,躬履工所,晝夜督護。
堤垂合而潰,工役善水性者,莫知其由。
侍郎乘小舟沿流視水,於上流數十丈下楗實之,堤遂不漏,眾以為神,語官屬曰:「餘幼讀時,奉命視水。
荷鋤將築塍,族有老農嗤之曰:『諺曰:「田墈邊堵水」,此謾語也,書生何知農作。
』引視一處,下有巨穴,築堅土實之,水遂不漏。
餘嘗愧荷之不去於心,今師其智也。
」自山東受河患已來,唯丁文誠曾步行按視。
自侍郎之督工,青鞋徒步,晝夜寒暑無間,又多用勇丁,以帥河夫,工倍,費省巨億計,而議者益不饜。
適沿海設防,並以海防草率劾之。
朝命大臣履視,覆奏皆虛誣,而吳副憲大澂會辦北洋防,至登州煙台,見廣武軍壁壘,頗采其法,增損為營屯之式,奏請頒行各海口。
侍郎自以從軍久,知欽差督撫之不可並任,因奏:「朝使不宜輕出,會辦無益有損。
」其後庶子張佩綸以福建會辦獲重譴,皆如所言。
海防軍罷,積勞發疾。
十一年春,奏請開缺。
奉旨賞一月假。
冬,再請。
明年春,復請。
賞半月假。
四月,從海軍王大臣閱伍煙台。
五月,有詔:「來京另候簡用。
」居二月,疾少愈,請假修墓,遂還桂陽。
十五年,夫人顏氏卒。
既葬,委家事諸子,攜少子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