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節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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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李标牽回家中已将半月,陳老在始前往冒認,李标不肯,互相争執,以緻涉訟。
提訊李标供稱:此牛當日盜食張丁荳仔,嗣後牽回家中半月之久。
如果盜牽,斷無留養莊中之理。
質之陳車,據稱:乃系李标之牛,因被陳老在私改耳号,冒稱自牛。
屬虛屬實,難瞞鄰居之目。
且陳車又系陳老在指證之人,言鑿鑿毫無疑窦。
陳老在膽敢冒認他人之牛,俙詞誣控,本應重辦,姑念一經到案,自知理短,甘願服罪。
當将陳老在責懲示儆,以為誣控者戒。
水牛一隻交李标帶回,并罰陳老在瓦片三千塊,起蓋楓港莊土地廟之用。
兩造遵依,結附卷。
此谕。
九月初六日訊 第三之三甘結狀及保結狀 具甘結,楓港莊陳老在,今當大老爺台前,結得在控李标盜牛隻一案,今蒙訊明此牛系李标之牛,斷交李标領回;罰出瓦三千塊,以起蓋土地廟之用,并令以後不得再滋事端。
在甘願遵斷,合具是實。
陳阿綽保結一并附卷。
光緒八年九月初二日具甘結字人陳老在 具保結人陳阿綽,今當大老爺台前,保得陳老在控李标偷牽牛隻,認獲耳号,今蒙訊明陳老在實誣告,牛隻斷還李标,并罰陳老在蓋楓港土地廟瓦三千塊,陳老在不敢反悔;如有日後滋生事端,惟保結是問。
綽甘願具保結是實。
附卷 光緒八年九月初二日具保結字人陳阿綽 具甘結,楓港莊李标,今當大老爺台前,結得标被陳老在控盜牽牛隻一案,今訊出此牛系标之牛,陳老在私割耳号,誣冒認。
斷令陳老在罰瓦三千塊,起蓋楓港土地廟之用。
此牛交标領回,以後不得再為生事。
标遵斷,合具結是實。
董牛保結一并附卷。
光緒八年九月初二日具甘結人李标 具保結人董牛,今當大老爺台前,保得李标被陳老在控偷牛隻,認明耳号,今蒙訊明此牛斷還李标;因陳老在實系誣告。
并罰陳老在瓦三千塊。
李标甘願遵斷;如有日後反悔生端,牛甘願保結是實。
附卷。
光緒八年九月初二日具保結人董牛 具甘結,楓港莊陳車、董山豬,今當大老爺台前,結得車等被陳老在控證李标盜牽牛隻一案,此牛系是李标之牛。
今蒙訊出:此牛系李标之牛,被陳老在偷割耳号,誣控冒認,斷令陳老在罰瓦三千塊,起蓋楓港土地廟之用,此牛李标領回。
車等遵依明斷,合具甘結是實。
附卷。
光緒八年九月初二日具甘結人陳車、董豬山 第四之一訴狀及批 具狀人謝阿玉,年二十九歲,住萬裡得莊,離城三十裡。
具喊呈人萬裡得謝阿玉,為毆打服叔,懇恩驗明傷痕,提案究辦事。
切玉父謝阿苟,因本月初二日,在萬裡得耕種園埔,圍築籬笆,突被至親服内兄弟謝阿宗、謝天生兄弟不知作何挾恨,手持木棍從背後而來,謝阿宗将玉父阿苟當頭毆打一傷,昏倒在地;謝天生幫同亂毆,玉父阿苟滿身俱受重傷,生死未蔔。
玉将父親阿苟擡赴到案,叩乞大老爺台前恩準驗明傷痕,提謝阿宗、謝天生到案,從嚴究辦,俾口無尊長者戒。
切叩。
署恒春縣正堂兼管招撫事務胡批 已驗訊,堂谕:候嚴拘謝阿宗等到案,訊明究辦。
光緒十一年六月初三日叩 第四之二驗傷單 驗單 計開: 提驗得謝阿苟右額角木棍傷一處,業經敷藥,未便揭驗。
合面左手刀傷一處:斜長一寸二分,寬五分,皮肉卷縮血污。
左手腕木棍傷一處,腕骨松脫。
右手指木棍傷一處,皮破血污。
右脊背木棍一處:斜長七寸,寬一寸五分,色青腫。
餘俱無故。
須至驗單者。
第四之三口供 據謝阿苟供:小的被天生毆傷,現已痊愈,醫生系小的自雇,要索讨謝禮銀三十六元,藥資小的出去銀三四元。
緣因小的承買賴福來埔地一塊,因牛隻踐踏,小的雇阿眉番建造埔塍,天生所說系伊水溝,不肯與小的堆築,遂将小的毆打。
至小的住屋地基,天生兄弟先曾蓋屋居住,後因伊已遷徙别處,小的複在此處起蓋草房二間栖止。
昨經原差朱秀、古阿昂等處辦和息,以罰天生豬羊祭祖酒席二棹、神轎一頂、藥資銀二十元、謝禮銀六元,共需銀六十六元,二比均各甘願。
有謝煥彬以小的輕許清楚,将小的之牛,初趕去三十餘隻,同伴五六人,途中小的掽遇趕回,尚失去五隻。
次後又帶同十七八人,将小的之牛全行趕在山上,着驚走散,現未牽回。
今蒙訊明:斷令二造悉照阿昂等在外原處了案,所有此屋地基,二造已經起蓋房屋,毋庸置議,惟此後不準再行起造;謝煥彬雖有往趕牛隻未牽去,當堂枷責示衆。
小的甘願遵斷就是。
據謝阿玉供:與上同。
據謝天生供:年四十一歲,父故母在,兄弟三人,妻潘氏,子一個。
住萬裡得,耕種為業。
阿宗是小的哥子,小弟寄生在後山耕種。
茲因小的水田一處與胞叔阿苟埔
提訊李标供稱:此牛當日盜食張丁荳仔,嗣後牽回家中半月之久。
如果盜牽,斷無留養莊中之理。
質之陳車,據稱:乃系李标之牛,因被陳老在私改耳号,冒稱自牛。
屬虛屬實,難瞞鄰居之目。
且陳車又系陳老在指證之人,言鑿鑿毫無疑窦。
陳老在膽敢冒認他人之牛,俙詞誣控,本應重辦,姑念一經到案,自知理短,甘願服罪。
當将陳老在責懲示儆,以為誣控者戒。
水牛一隻交李标帶回,并罰陳老在瓦片三千塊,起蓋楓港莊土地廟之用。
兩造遵依,結附卷。
此谕。
九月初六日訊 第三之三甘結狀及保結狀 具甘結,楓港莊陳老在,今當大老爺台前,結得在控李标盜牛隻一案,今蒙訊明此牛系李标之牛,斷交李标領回;罰出瓦三千塊,以起蓋土地廟之用,并令以後不得再滋事端。
在甘願遵斷,合具是實。
陳阿綽保結一并附卷。
光緒八年九月初二日具甘結字人陳老在 具保結人陳阿綽,今當大老爺台前,保得陳老在控李标偷牽牛隻,認獲耳号,今蒙訊明陳老在實誣告,牛隻斷還李标,并罰陳老在蓋楓港土地廟瓦三千塊,陳老在不敢反悔;如有日後滋生事端,惟保結是問。
綽甘願具保結是實。
附卷 光緒八年九月初二日具保結字人陳阿綽 具甘結,楓港莊李标,今當大老爺台前,結得标被陳老在控盜牽牛隻一案,今訊出此牛系标之牛,陳老在私割耳号,誣冒認。
斷令陳老在罰瓦三千塊,起蓋楓港土地廟之用。
此牛交标領回,以後不得再為生事。
标遵斷,合具結是實。
董牛保結一并附卷。
光緒八年九月初二日具甘結人李标 具保結人董牛,今當大老爺台前,保得李标被陳老在控偷牛隻,認明耳号,今蒙訊明此牛斷還李标;因陳老在實系誣告。
并罰陳老在瓦三千塊。
李标甘願遵斷;如有日後反悔生端,牛甘願保結是實。
附卷。
光緒八年九月初二日具保結人董牛 具甘結,楓港莊陳車、董山豬,今當大老爺台前,結得車等被陳老在控證李标盜牽牛隻一案,此牛系是李标之牛。
今蒙訊出:此牛系李标之牛,被陳老在偷割耳号,誣控冒認,斷令陳老在罰瓦三千塊,起蓋楓港土地廟之用,此牛李标領回。
車等遵依明斷,合具甘結是實。
附卷。
光緒八年九月初二日具甘結人陳車、董豬山 第四之一訴狀及批 具狀人謝阿玉,年二十九歲,住萬裡得莊,離城三十裡。
具喊呈人萬裡得謝阿玉,為毆打服叔,懇恩驗明傷痕,提案究辦事。
切玉父謝阿苟,因本月初二日,在萬裡得耕種園埔,圍築籬笆,突被至親服内兄弟謝阿宗、謝天生兄弟不知作何挾恨,手持木棍從背後而來,謝阿宗将玉父阿苟當頭毆打一傷,昏倒在地;謝天生幫同亂毆,玉父阿苟滿身俱受重傷,生死未蔔。
玉将父親阿苟擡赴到案,叩乞大老爺台前恩準驗明傷痕,提謝阿宗、謝天生到案,從嚴究辦,俾口無尊長者戒。
切叩。
署恒春縣正堂兼管招撫事務胡批 已驗訊,堂谕:候嚴拘謝阿宗等到案,訊明究辦。
光緒十一年六月初三日叩 第四之二驗傷單 驗單 計開: 提驗得謝阿苟右額角木棍傷一處,業經敷藥,未便揭驗。
合面左手刀傷一處:斜長一寸二分,寬五分,皮肉卷縮血污。
左手腕木棍傷一處,腕骨松脫。
右手指木棍傷一處,皮破血污。
右脊背木棍一處:斜長七寸,寬一寸五分,色青腫。
餘俱無故。
須至驗單者。
第四之三口供 據謝阿苟供:小的被天生毆傷,現已痊愈,醫生系小的自雇,要索讨謝禮銀三十六元,藥資小的出去銀三四元。
緣因小的承買賴福來埔地一塊,因牛隻踐踏,小的雇阿眉番建造埔塍,天生所說系伊水溝,不肯與小的堆築,遂将小的毆打。
至小的住屋地基,天生兄弟先曾蓋屋居住,後因伊已遷徙别處,小的複在此處起蓋草房二間栖止。
昨經原差朱秀、古阿昂等處辦和息,以罰天生豬羊祭祖酒席二棹、神轎一頂、藥資銀二十元、謝禮銀六元,共需銀六十六元,二比均各甘願。
有謝煥彬以小的輕許清楚,将小的之牛,初趕去三十餘隻,同伴五六人,途中小的掽遇趕回,尚失去五隻。
次後又帶同十七八人,将小的之牛全行趕在山上,着驚走散,現未牽回。
今蒙訊明:斷令二造悉照阿昂等在外原處了案,所有此屋地基,二造已經起蓋房屋,毋庸置議,惟此後不準再行起造;謝煥彬雖有往趕牛隻未牽去,當堂枷責示衆。
小的甘願遵斷就是。
據謝阿玉供:與上同。
據謝天生供:年四十一歲,父故母在,兄弟三人,妻潘氏,子一個。
住萬裡得,耕種為業。
阿宗是小的哥子,小弟寄生在後山耕種。
茲因小的水田一處與胞叔阿苟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