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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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也 《十一宗諸子傳》内憲宗子《棣王惴傳》雲:“大中六年始王,與彭、信二王同封。

    ”〈【彭王,名愓;信王,名憻,一名??,其??字恐誤,有說,見别篇】〉 今案《本紀》大中“六年……十一月,封弟惴為棣王”即無彭、信二王同封之事,而大中三年《紀》雲:“十一月己卯,封弟愓為彭王”,鹹通元年《紀》雲:“七月,封叔??為信王”。

    然則彭、信二王,未嘗與棣王同時受封,明矣。

     《王勮傳》:“長壽中為鳯閣舍人,壽春等五王出閣,有司具禮儀,忘載冊文,群臣已在,乃悟其阙,宰相失色,勮召五吏執筆,分占其辭,粲然皆畢,人人嗟服。

    ” 今案《寜王憲傳》雲〈【憲初名成器】〉:“文明元年,武後以睿宗為皇帝,故憲立為皇太子。

    睿宗降為皇嗣,更冊為皇孫,與諸王皆出閣,開府,置官屬。

    長壽二年,降王壽春,與衡陽、巴陵、彭城三王同封,複诏入閣。

    ”〈【此三王同封之文,當作四王,蓋史氏誤,不載臨淄郡王一人耳,其說見别篇】〉
又案《武後紀》:“長壽二年臘月……丁卯,降封皇孫成器為壽春郡王、恒王成義——衡陽郡王、楚王隆基——臨淄郡王、衛王隆範——巴陵郡王、趙王隆業——彭城郡王。

    ” 然則《王勮傳》所謂“長壽中壽春等五王”事,即此是也,推考《紀》、《傳》,乃是五王降封而複入閣,《勮傳》以為出閣,則失其實也 《張錫傳》雲“韋後臨朝,诏同中書門下三品,旬日,出為绛州刺史”。

     今案《睿宗紀》,張錫以景雲元年六月壬午,同三品,至七月壬戍,貶绛州刺史,乃四十日,非旬日也。

     《辛雲京傳》雲:“……加代州都督、鎮北兵馬使。

    太原軍亂,帝惡鄧景山繩下無漸,以雲京性沈毅,故授太原尹”。

     今案《肅宗紀》雲:“寶應元年……建卯月……癸醜,河東軍亂,殺其節度鄧景山,都知兵馬使辛雲京自稱節度使。

    ”以《傳》言之,則朝廷所命也,以《本紀》言之,則雲京自立也,二者何所取信哉?以唐藩鎮事狀考其實,乃雲京自立之後,以軍中之情,請諸朝耳!故《鄧景山傳》雲“……衆怒作亂,景山遇害……肅宗以其統馭失方,不複究驗,遣使喻撫其軍,軍中請雲京為節度使,诏可。

    ”此蓋唐中葉已後,藩鎮大抵皆然,今史氏于雲京《本傳》,乃為之委曲隐避,不複言因亂自立,然則當時史官,于雲京兄弟為有私矣!試又舉其事以驗之,夫仆固懷恩之禍,其始豈非雲京很忌激觸之所緻欤?而又結謀中人,表裡間構,以成就懷恩之叛逆者,實雲京為之根柢也,而《本傳》但書其美,曾無一言以及此,此其一驗也;又雲京從弟京杲,為湖南觀察使,以貪贓殘暴而緻王國良之亂,且嗣曹王臯,賢者也,而京杲陷害之〈【此二事見于《嗣曹王臯傳》及《西原蠻傳》】〉,又以私怒而殺部曲〈【此見于《李忠臣傳》】〉,凡此等事,皆不見于京杲《本傳》,此其二驗也。

    是則當時史臣,有私于辛氏兄弟,豈不信哉!今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