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年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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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馬免乳,與之相較,故敗多勝少;今若以仲夏發幽、并突騎及酒泉兵,出其意外,一舉無類矣。
德裕善之。
”本集卷十六《上李太尉論北邊事啟》論攻回鹘之策曰:“今若以幽、并突陣之騎,酒泉教射之兵,整饬(&lsquo饬&rsquo字本集作&lsquo飾&rsquo,據《全唐文》校改)誡誓,仲夏潛發&hellip&hellip五月節氣,在中夏則熱,到陰山尚寒,中國之兵,足以施展,行軍于枕席之上,玩寇于股掌之中,轠懸瓶,湯沃□雪,一舉無頻,必然之策。
”按李德裕為太尉在會昌四年八月(《舊唐書·武宗紀》《新唐書·宰相表》),此啟中既稱德裕為太尉,則必作于會昌四年八月之後。
啟中有“諸侯無異心,百姓無怨氣”,及“今者四海九州,同風共貫,諸侯用命,年谷豐熟”之語,亦必在平澤潞之後。
《通鑒》卷二百四十八《唐紀六十四》:會昌四年九月,“李德裕奏,據幽州奏事官言,诇知回鹘上下離心,可汗欲之安西,其部落言,親戚皆在唐,不如歸唐,又與室韋已相失,計其不日來降,或自相殘滅。
望遣識事中使賜仲武诏,谕以鎮、魏已平昭義,惟回鹘未滅,仲武猶帶北面招讨使,宜早思立功。
”可見平澤潞之後,李德裕惟以回鹘未滅為念。
杜牧此書,蓋作于會昌四年八月之後,會昌五年五月之前,望李德裕仲夏出師擊回鹘也,故系于本年。
《新唐書》本傳叙此事于平澤潞之前,殆稍疏矣。
閏七月,從兄悰由淮南節度使入為守尚書右仆射,兼門下侍郎、同平章事,仍判度支,充鹽鐵轉運等使。
(杜悰入相,《舊唐書·武宗紀》記于七月,《新唐書·宰相表》記于閏七月,《唐大诏令集》卷四十九《杜悰平章事制》亦書閏七月,今從之。
) 〔編年詩〕《皇風》(卷一。
此詩蓋聞朝廷以劉濛為巡邊使準備收複河湟而作,收複河湟乃杜牧極關心之事)、《池州送孟遲先輩》(卷一。
《唐詩紀事》卷五十四:孟遲“登會昌五年進士第”。
是詩蓋本年送其入都,以備次年應試也。
詩雲:“三年未為苦,兩郡非不達。
”杜牧于會昌二年春守黃州,本年秋移池州,情事正合)、《重送》(卷一。
詩有“爬頭峰北正好去,系取可汗鉗作奴”句,蓋回鹘猶未退,與《上李太尉論北邊事啟》正合)、《即事黃州作》(卷三。
詩有“因思上黨三年戰”句,又有“莫笑一麾東下計,滿江秋浪碧參差”句,蓋作于澤潞平後,将移池州時也)、《将赴池州道中作》(别集)、《雨中作》(卷一。
詩曰:“得州荒僻中,更值連江雨。
”蓋守黃州時作。
以下諸詩,皆在黃州所作,難定何年,姑附于此)、《齊安郡晚秋》(卷三)、《齊安郡中偶題二首》(卷三)、《齊安郡後池絕句》(卷三)、《題齊安城樓》(卷三)、《蘭溪》(卷三。
吳曾《能改齋漫錄》卷九:“杜牧之詩:&lsquo蘭溪春盡水泱泱&rsquo,蓋蕲州之蘭溪也。
杜守黃州作此詩,黃承蘭溪下流故耳”)、《黃州竹徑》(卷三)《題木蘭廟》(卷四。
《太平寰宇記》謂,黃州黃岡縣,木蘭山在縣西一百五十裡,舊廢縣,取此為名。
今有廟,在木蘭鄉)、《偶見黃州作》(别集)、《寄浙東韓乂評事》(卷四。
杜牧于大和八年有事至越州,曾見韓乂,此詩雲:“一笑五雲溪上舟,跳丸日月十經秋。
”自大和八年下數十年,應是本年,惟詩中所謂“十年”,多約略之詞,亦不必恰是十年,姑系于此) 〔編年文〕《上李太尉論北邊事啟》(卷十六)、《賀中書門下平澤潞啟》(卷十六)、《塞廢井文》(卷六。
此文乃在黃州所作,未定何年,姑附于此) 會昌五年乙醜(845年) 七月,敕毀天下佛寺,勒僧尼歸俗。
東西兩都、節度觀察治所及同、華、商、汝四州,酌留佛寺及僧人。
凡毀寺四千六百馀區,僧尼歸俗二十六萬馀人,毀招提、蘭若四萬馀區,收良田數千萬頃,奴婢十五萬人。
(參《通鑒》) 按杜牧對于會昌五年毀佛寺勒僧尼歸俗之事,甚表贊同,詳所作《杭州新造南亭子記》(本集卷十)中,記中抉發當時富貴之人如官吏商人等所以佞佛者,乃是因生平多行不義,希望“買福賣罪”。
杜牧四十三歲。
為池州刺史。
上書于宰相李德裕,論江賊事。
本集卷十一《上李太尉論江賊書》:“伏以江淮賦稅,國用根本,今有大患,是劫江賊耳。
某到任才九月,日尋窮詢訪,實知端倪。
夫劫賊徒上至三船、兩船,百人、五十人,下不減三二十人,始肯行劫。
劫殺商旅,嬰孩不留。
&hellip&hellip亦有已聚徒黨,水劫不便,逢遇草市,泊舟津口,便行陸劫。
白晝入市,殺人取财,多亦縱火,唱棹徐去。
去年十月十九日,劫池州青陽縣市,凡殺六人。
&hellip&hellip自十五年來,江南江北,凡名草市,劫殺皆遍。
&hellip&hellip濠、亳、徐、泗、汴、宋州賊多劫江西、淮南、宣、潤等道,許、蔡、申、光州賊多劫荊、襄、鄂、嶽等道。
劫得财物,皆是博茶,北歸本州貨賣。
循環往來,終而複始。
&hellip&hellip為江湖之公害,作鄉闾之大殘,未有革厘,實可痛恨。
今若令宣、潤、洪、鄂各一百人,淮南四百人,每船以三十人為率,一千二百人分為四十船,擇少健者為之主将;仍于本界江岸創立營壁,置本判官專判其事,揀擇精銳,牢為舟棹,晝夜上下,分番巡檢,明立殿最,必行賞罰,江南北岸,添置官渡,百裡率一,盡絕私載,每一宗船,上下交送。
(原注:同阻風,風便同發,名為一宗。
)是桴鼓之聲,千裡相接,私渡盡絕,江中有兵,安有烏合蟻聚之輩敢議攻劫?”按此書中雖未明著年月,然有“某到任才九月”及“去年十月十九日,劫池州青陽縣市”諸語,故知為會昌五年在池州刺史任中所作。
張祜來池州,與杜牧唱和甚歡,九月九日,同遊齊山,并賦詩。
《雲溪友議》卷中《錢塘論》篇:“杜舍人之守秋浦,與張生為詩酒之交,酷吟祜宮詞,亦知錢塘之歲,自有非之論,懷不平之色,為詩二首以高,則曰:&lsquo誰人得似張公子,千首詩輕萬戶侯?&rsquo又雲:&lsquo如何故國三千裡,虛唱歌詞滿六宮。
&rsquo張君詩曰:&lsquo故國三千裡,深宮二十年。
一聲河滿子,雙淚落君前。
&rsquo此歌宮娥諷念思鄉而起長門之思也。
”《唐詩紀事》卷五十二《張祜》亦載此事雲:“杜牧之守秋浦,與祜遊,酷吟其宮詞,亦知樂天有非之之論,乃為詩曰:&lsquo睫在眼前人不見,道超身外更何求!誰人得似張公子,千首詩輕萬戶侯?&rsquo” 按張祜之來池州訪晤杜牧,蓋在本年。
同文書局縮印本《全唐詩》卷十九張祜《江上旅泊呈杜員外》詩曰:“牛渚南來沙岸長,遠吟佳句望池陽。
野人未必非毛遂,太守還須是孟嘗。
”此詩蓋張祜來池州訪杜牧時途中所作。
杜牧《酬張祜處士見寄長句四韻》,即答此詩者,詩雲:“七子論詩誰似公?曹劉須在指揮中。
薦衡昔日知文舉(原注:令狐相公曾表薦處士),乞火無人作蒯通。
北極樓台長挂夢,西江波浪遠吞空。
可憐&lsquo故國三千裡&rsquo,虛唱歌辭滿六宮。
(原注:處士詩曰:&lsquo故國三千裡,深宮二十年。
一聲河滿子,雙淚落君前。
&rsquo)”張祜字承吉,清河人,寓居丹陽。
元和中,即以樂府詩得名。
穆宗時,令狐楚表薦之。
穆宗以問元稹,稹對曰:“張祜雕蟲小巧,壯夫恥而不為者,或獎激之,恐變陛下風教。
”穆宗遂不用張祜。
(《唐摭言》卷十一《薦舉不捷》篇)前引杜牧《酬張祜》詩中第三四兩句即指此事。
白居易守杭州時,張祜與徐凝均至杭州,求居易貢舉。
白居易試以《長劍倚天外賦》《馀霞散成绮》詩,試訖解送,以徐凝為元,張祜次之。
張祜甚不平。
(《雲溪友議》卷中《錢塘論》篇)杜牧贈張祜詩中“睫在眼前”四句,即是諷白慰張之意。
本集卷三《九日齊山登高》詩:“江涵秋影雁初飛,與客攜壺上翠微。
塵世難逢開口笑,菊花須插滿頭歸。
但将酩酊酬佳節,不用登臨恨落晖。
古往今來隻如此,牛山何必獨沾衣!”齊山在池州城南三裡許。
據宋魏泰《臨漢隐居詩話》:“池州齊山石壁有刺史杜牧、處士張祜題名。
”可見杜牧此次遊齊山乃與張祜同來,詩中所謂“與客攜壺上翠微”之“客”,即指張祜也。
杜牧此詩外示曠達,内含憤慨,隐寓杜、張二人懷才不遇,同病相憐之感。
張祜有《和杜牧之齊山登高》詩雲:“秋溪南岸菊霏霏,急管繁弦對落晖。
紅葉樹深山徑斷,碧雲江淨浦帆稀。
不堪孫盛嘲時笑,願送王弘醉夜歸。
流落正憐芳意在,砧聲徒促授寒衣。
”(《唐詩紀事》卷五十二)即同遊之和作。
四月,李方玄卒于宣城客舍,年四十三。
(本集卷八《唐故處州刺史李君墓志銘》) 李方玄為池州刺史時,創造簿籍,以均徭役。
本集卷八《唐故處州刺史李君墓志銘》記其事曰:“出為池州刺史。
始至,創造簿籍,民被徭役者,科品高下,鱗次比比,一在我手,至當役,役之,其未及者,吏不得弄。
”杜牧對于造簿籍以均徭役事亦甚注意,本集卷十三《與汴州從事書》中謂:“汴州境内,最弊最苦,是牽船夫。
大寒虐暑,窮人奔走,斃踣不少。
某數年前赴官入京,至襄邑縣,見縣令李式,甚年少,有吏才,條疏牽夫,甚有道理,雲:&lsquo某當縣萬戶已來,都置一闆簿,每年輪檢自差,欲有使來,先行文帖,克期令至,不揀貧富職掌,一切均同。
計一年之中,一縣人戶不著兩度夫役。
&rsquo&hellip&hellip某每任刺史,應是役夫及竹木瓦磚工巧之類,并自置闆簿,若要使役,即自檢自差,不下文帖付縣。
&hellip&hellip今為治,患于差役不平。
《詩》雲:&lsquo或栖遲偃仰,或王事鞅掌。
&rsquo此蓋不平之故。
長吏不置簿籍,一一自檢,即奸胥貪冒求取,此最為甚。
” 五月,從兄悰罷為尚書右仆射(《新唐書·宰相表》),旋出為劍南東川節度使。
(《新唐書·杜悰傳》) 〔編年詩〕《登池州九峰樓寄張祜》(卷三)、《九日齊山登高》(卷三)、《池州李使君殁後十一日處州新命始到後見歸妓感而成詩》(卷三。
李使君即李方玄也)、《遊池州林泉寺金碧洞》(卷三。
詩有“攜茶臘月遊金碧”句,按會昌六年冬,杜牧已由池遷睦,故知此詩為本年作)、《酬張祜處士見寄長句四韻》(卷四) 〔編年文〕《唐故宣州觀察使禦史大夫韋公墓志銘》(卷八)、《池州造刻漏記》(卷十)、《池州重起蕭丞相樓記》(卷十)、《上李太尉論江賊書》(卷十一)、《祭故處州李使君文》(卷十四) 會昌六年丙寅(846年) 三月,武宗卒,皇太叔光王李忱即位,是為宣宗。
四月,宰相李德裕罷為荊南節度使。
(《舊唐書·宣宗紀》) 杜牧四十四歲。
為池州刺史。
《唐詩紀事》卷六十五《杜荀鶴》:“荀鶴有詩名,号九華山人。
大順初擢第,授翰林學士,主客員外郎、知制诰,序其文為《唐風集》。
或曰:荀鶴,牧之微子也。
牧之會昌末自齊安移守秋浦,時年四十四,所謂&lsquo使君四十四,兩佩左銅魚&rsquo者也。
時妾有妊,出嫁長林鄉正杜筠,而生荀鶴,擢第時年四十六矣。
”《苕溪漁隐叢話後集》卷十五引《藝苑雌黃》,亦記此事,與《唐詩紀事》略同。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百五十一“唐風集”條謂杜荀鶴為杜牧子之事蓋出于依托附會,不可憑信。
(清薛雪《一瓢詩話》:“周必大曰:&lsquo《池陽集》載杜牧之守郡時,有妾懷妊而出之,以嫁州人杜筠,生子即荀鶴也。
此事人罕知之。
餘過池,嘗有詩雲:千古風流杜牧之,詩材猶及杜筠兒。
向來稍喜《唐風集》,今悟樊川是父師。
&rsquo是成何語!且必欲證實其事,是誠何心!污蔑樊川,已屬不堪,于彥之尤不可忍。
楊森嘉樹曾引《太平杜氏宗譜》辨之,殊合鄙意。
”) 九月,移睦州刺史(睦州又名新定郡,治所建德縣,今浙江建德),乘船沿江東下,轉運河入浙。
十二月,經錢塘(浙江杭州市)。
本集卷九《唐故進士龔轺墓志》:“會昌五年十二月,某自秋浦守桐廬,路由錢塘,龔轺袖詩以進士名來谒。
”按“五年”應為“六年”之誤,蓋杜牧由池移睦,應在會昌六年也。
茲列四證以明之。
本集卷三《春末題池州弄水亭》詩雲:“使君四十四,兩佩左銅魚。
”會昌六年,杜牧四十四歲,是年春末尚在池州,則不得于五年移桐廬,其證一也。
本集卷十四《祭木瓜神文》,作于會昌六年,文中有“使池之人敬仰不怠”語,是杜牧會昌六年尚在池州,其證二也。
本集卷三《新定途中》詩雲:“無端偶效張文紀,下杜鄉園别五秋。
重過江南更千裡,萬山深處一孤舟。
”蓋遷睦州時途中所作。
杜牧于會昌二年春自長安出守黃州,至會昌六年,恰為五秋,若會昌五年移睦,不得雲“别五秋”,其證三也。
本集卷十四《祭周相公文》雲:“會昌之政(&lsquo政&rsquo字本集作&lsquo改&rsquo,據《全唐文》校改),柄者為誰?忿忍陰污(&lsquo污&rsquo字本集作&lsquo汗&rsquo,據《全唐文》校改),多逐良善。
牧實忝幸,亦在遣中。
黃崗大澤,葭葦之場。
繼來池陽,西在孤島。
僻左五歲,遭逢聖明。
收(&lsquo收&rsquo字本集作&lsquo牧&rsquo,據《全唐文》校改)拾冤沉,誅破罪惡。
牧于此際,更遷桐廬。
”此亦足見杜牧遷睦州在會昌六年武宗卒宣宗立之後,其證四也。
又按本集卷十《送盧秀才赴舉序》雲:“去歲九月,餘自池改睦。
”蓋杜牧接移睦之命在九月,而十二月中則已路過錢塘矣。
《祭周相公文》又雲:“東下京江,南走千裡,曲屈越嶂,如入洞穴。
驚濤觸舟,幾至傾沒。
萬山環合,才千馀家,夜有哭鳥,晝有毒霧。
病無與醫,饑不兼食。
抑喑逼塞,行少卧多。
逐者紛紛,歸轸相接。
惟牧遠棄,其道益艱。
”可見當時睦州之荒僻。
白居易卒,年七十五。
白居易在中、晚唐時,詩名甚盛,影響亦大。
白居易卒時,杜牧已四十四歲,二人時代相及,但兩家集中不見有往還之迹。
《雲溪友議》卷中《錢塘論》篇:“先是李補阙林宗、杜殿中牧與白公辇下較文,具言元、白詩體舛雜,而為清苦者見嗤,因茲有恨也。
”似乎杜牧對白居易詩曾有所不滿。
惟《雲溪友議》所記僅寥寥數語,詳情不可考,且亦不見于他書記載。
杜牧為李戡作墓志,記其譏評白居易詩之言。
(見本譜開成元年)李戡所論,殊欠公允,而杜牧詳著于篇,豈對白居易詩固夙有偏見欤?杜牧自謂:“某苦心為詩,本求高絕,不務奇麗,不涉習俗,不今不古,處于中間。
”(本集卷十六《獻詩啟》)當杜牧之時,元稹、白居易之“元和體”與李賀瑰奇幽豔之作,在詩壇中均頗有影響,杜牧所謂“奇麗”,蓋指李賀之詩風,而所謂“習俗”,蓋指元、白風靡一時之“元和體”,杜牧不受此兩派之影響,擺脫時尚,自創風格,故曰“不今不古,處于中間”也。
〔編年詩〕《春末題池州弄水亭》(卷三)、《新定途中》(卷三)、《題池州弄水亭》(卷一。
按以下諸詩,均在池州所作,難以确定何年,姑附于此)、《池州春送前進士蒯希逸》(卷三)、《池州清溪》(卷三)、《題池州貴池亭》(卷三)、《見吳秀才與池妓别因成絕句》(卷三)、《秋浦途中》(卷四)、《送薛邽二首》(外集。
詩中有“明年未去池陽郡,更乞春時卻重來”之句,蓋守池時所作)、《登九峰樓》(外集) 〔編年文〕《祭木瓜神文》(卷十四)、《上白相公啟》(卷十六。
白相公,白敏中也。
據《舊唐書·宣宗紀》,會昌六年四月,白敏中拜相,此啟蓋白敏中拜相後,杜牧所上) 宣宗大中元年丁卯(847年) 閏三月,令會昌五年所廢寺聽僧尼修複。
“是時君相務反會昌之政,故僧尼之弊,皆複其舊。
”(《通鑒》) 杜牧四十五歲。
為睦州刺史。
〔編年詩〕《初春有感寄歙州邢員外》(卷四。
邢員外即邢群,字渙思。
本集卷八《唐故歙州刺史邢君墓志銘》:“渙思罷處州,授歙州,某自池轉睦,歙州相去直西東三百裡。
”故知此詩乃本年所作)、《正初奉酬歙州刺史邢群》(卷四。
邢群《郡中有懷寄上睦州員外十三兄》詩,舊混入《樊川文集》中,馮集梧注本據《全唐詩》正之。
許渾《丁卯集》卷上有《酬邢杜二員外》詩,序雲:“新安邢員外懷洛下舊居,新定杜員外思關中故裡,各蒙緘示,因寄二詩以酬”)、《送盧秀才一絕》(卷四。
本集卷十《送盧秀才赴舉序》雲:“去歲九月,餘自池改睦,凡同舟三千裡,複為餘留睦七十日,今之去,餘知其成名而不丐矣。
”蓋即此盧秀才也) 〔編年文〕《送盧秀才赴舉序》(卷十) 大中二年戊辰(848年) 九月,貶李德裕為崖州司戶,至是德裕已四貶。
(《舊唐書·李德裕傳》謂德裕貶崖州司戶在大中二年冬,《唐大诏令集》卷五十八《李德裕崖州司戶制》注:“大中二年九月。
”今從之。
《舊唐書·宣宗紀》記于大中三年九月,誤。
) 杜牧四十六歲。
為睦州刺史。
與吏部尚書高元裕書,又與刑部崔尚書書,發抒抑郁之懷。
本集卷十六《上吏部高尚書狀》:“某啟:人惟樸樕,材實朽下,三守僻左,七換星霜,拘攣莫伸,抑郁誰訴?每遇時移節換,家遠身孤,吊影自傷,向隅獨泣。
将欲漁釣一壑,栖遲一丘,無易仕之田園,有仰食之骨肉,當道每歎,末路難循,進退唯艱,憤悱無告。
”按狀中有“三守僻左,七換星霜”之語,杜牧于會昌二年守黃州,其後移池、移睦,至本年恰為七年,故知此文乃本年所作。
狀中又雲:“江山絕域,登臨已秋,猿吟鳥思,草衰木墜。
”蓋作于初秋尚未奉到内擢之敕之時。
吏部高尚書即高元裕,高元裕于會昌五六年間為宣歙觀察使,大中元年,入授吏部尚書,大中二年,出為山南東道節度使。
(新舊《唐書·高元裕傳》、吳廷燮《唐方鎮年表》)杜牧此文,蓋作于大中二年高元裕在朝為吏部尚書、未出為節度使之時。
本集卷十六《上刑部崔尚書狀》:“某啟:某比于流輩,疏闊慵怠,不知趨向,惟好讀書,多忘,為文,格卑。
十年為幕府吏,每促束于簿書宴遊間。
刺史七年,病弟孀妹百口之家經營衣食,複有一州賦訟,私以貧苦焦慮,公以愚恐敗悔,仍有嗜酒多睡廁于其間,是數者相遭于多忘、格卑之中,書不得日讀,文不得專心,百不逮人,所尚業複不能尺寸铢兩自強自進,乃庸人輩也,複何言哉!”文中亦有“刺史七年”之語,情思與《上吏部高尚書狀》相似,蓋亦本年所作。
八月,内擢為司勳員外郎、史館修撰,蓋宰相周墀援引之力。
九月初,自睦州啟程,取道金陵(江蘇南京市)、宋州(河南商丘市),十二月,至長安。
按本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杭州啟》,作于大中三年(詳後),啟中雲:“自去年八月,特(&lsquo特&rsquo字本集作&lsquo時&rsquo,據《全唐文》校改)蒙獎擢,授以名曹郎官,史氏重職,七年棄逐,再複官榮。
&hellip&hellip去年十二月至京。
”則杜牧内擢在大中二年八月,故本集卷三《除官歸京睦州雨霁》詩有“秋半吳天霁”及“溪山侵兩越,時節到重陽”之語,而本集卷十《宋州甯陵縣記》作于大中二年十一月,題雲:“尚書司勳員外郎史館修撰杜某。
”蓋途中作也。
然本集卷十六《上周相公啟》雲:“伏奉三月八日敕,除尚書司勳員外郎、史館修撰。
”與《上宰相求杭州啟》所雲“八月”者不合。
周相公即周墀,周墀為相,《舊唐書·宣宗紀》記于大中二年三月己酉,《新唐書·宣宗紀》記于大中二年五月己未,《新唐書·宰相表》則又系于大中二年正月己卯,三處記載不同。
本集卷七《唐故東川節度檢校右仆射兼禦史大夫贈司徒周公墓志銘》則雲:“二年五月,以本官平章事。
”《通鑒》亦作“五月”,蓋以“五月”為是。
杜牧内擢,周墀之力。
(《上周相公啟》雲:“不意相公拔自污泥,升于霄漢。
”《祭周相公文》雲:“相公憐憫,極力掀拔。
爰及作相,首取西歸,授之名曹,帖以重職。
”)若周墀五月始為相,則無由于三月中援引杜牧,故《上周相公啟》中“三月八日”蓋本作“八月三日”,而後人傳抄,日月誤倒也。
杜牧自睦州啟程赴京,在九月初。
本集卷三《除官歸京睦州雨霁》詩有“時節到重陽”之句,《秋晚早發新定》詩有“解印書千軸,重陽酒百缸”句,可證。
《自撰墓銘》:“出守黃、池、睦三州,遷司勳員外郎、史館修撰。
”《舊唐書》本傳:“出牧黃、池、睦三郡,複遷司勳員外郎、史館修撰。
”《新唐書》本傳:“曆黃、池、睦三州刺史,入為司勳員外郎,常兼史職。
” 妻兄裴希顔卒。
杜牧娶裴氏,朗州刺史裴偃之女。
(《自撰墓銘》)裴偃為東眷裴氏,代宗朝宰相裴冕之侄。
裴偃曾為盩厔、河西令,道、朗二州刺史。
杜牧作《唐故邕府巡官裴君墓志銘》(本集卷九)謂裴希顔為人“溫良柔友,窮居鄠縣,饑寒馀二十年,未嘗出一言以愠不足。
司農卿裴及為邕府經略使,辟君為從事,得南方疾歸。
大中二年某月日,卒于其家”。
二月,從兄悰徙西川節度使。
(《玉谿生年譜會箋》) 十月,牛僧孺卒于東都,年六十九。
(杜牧後為牛僧孺撰墓志銘,見本集卷七。
) 〔編年詩〕《江南懷古》(卷三。
詩有“戊辰年向金陵過”句,故知為本年作,蓋自睦州入京,道出金陵也)、《秋晚早發新定》(卷三)、《除官歸京睦州雨霁》(卷三)、《夜泊桐廬先寄蘇台盧郎中》(卷三)、《朱坡絕句三首》(卷二。
詩中有“故國池塘倚禦渠,江城三诏換魚書”句,杜牧自黃遷池,自池遷睦,三州皆臨江,故雲“江城”,故知此詩為守睦時作,惟作于何年則不可考,姑附于此,以下諸詩并同)、《憶遊朱坡四韻》(卷二。
此與《朱坡絕句》殆同時作)、《昔事文皇帝三十二韻》(卷二。
馮集梧《樊川詩集注》雲:“此詩牧之在睦州時作,蓋為李中敏等發也”)、《睦州四韻》(卷三)、《題新定八松院小石》(卷三) 〔編年文〕《宋州甯陵縣記》(卷十)、《上周相公啟》(卷十六)、《上吏部高尚書狀》(卷十六)、《上刑部崔尚書狀》(卷十六) 大中三年己巳(849年) 二月,吐蕃内亂,隴西人民以秦、原、安樂三州及石門等七關來歸。
以太仆卿陸耽為宣谕使,诏泾原、靈武、鳳翔、邠甯、振武皆出兵應接。
六月,泾原節度使康季榮取原州及石門等六關。
七月,靈武節度使朱叔明取安樂州,邠甯節度使張君緒取蕭關,鳳翔節度使李玭取秦州。
(參《通鑒》) 杜牧四十七歲。
為尚書司勳員外郎、史館修撰。
正月,奉诏撰故江西觀察使韋丹遺愛碑。
本集卷七《唐故江西觀察使武陽公韋公遺愛碑》:“皇帝召丞相延英便殿,講議政事,及于循吏,且稱元和中興之盛,言理人者誰居第一。
丞相墀言:&lsquo臣嘗守土江西,目睹觀察使韋(“韋”字,本集誤作“契”,茲校改)丹有大功德,被于八州,殁四十年,稚老歌思,如丹尚存。
&rsquo丞相敏中、丞相植皆曰:&lsquo臣知丹之為理,所至人思,江西之政,熟于聽聞。
&rsquo乃命守臣纥幹臮上丹之功狀,大中三年正月二十日诏書,授史臣尚書司勳員外郎杜牧曰:&lsquo汝為丹序而銘之,以美大其事。
&rsquo” 《通鑒》卷二百四十八《唐紀六十四》:“(大中)三年,春正月,上與宰相論元和循吏孰為第一。
周墀曰:&lsquo臣嘗守土江西,聞觀察使韋丹功德被于八州,沒四十年,老稚歌思,如丹尚存。
&rsquo乙亥,诏史館修撰杜牧撰丹遺愛碑以紀之。
” 李商隐時在長安,作兩詩贈杜牧,緻欽佩之意。
馮浩《玉谿生詩箋注》卷三《贈司勳杜十三員外》詩:“杜牧司勳字牧之,清秋一首《杜秋詩》。
(&lsquo杜秋&rsquo,馮浩校改為&lsquo杜陵&rsquo,并注雲:&lsquo按《戊簽》作“杜陵”,他本作“杜秋”。
朱氏曰:“一作陵,誤。
”今詳味詩情,必“杜陵”是也。
&rsquo按此句應以作&lsquo杜秋&rsquo者為是,馮浩從《戊簽》改為&lsquo杜陵&rsquo,不妥。
馮浩以為杜牧《将赴吳興登樂遊原一絕》即是李商隐所謂&lsquo杜陵詩&rsquo。
按杜牧出守吳興在大中四年秋[詳後],而李商隐此詩乃大中三年春杜牧奉诏撰韋丹碑時所作,見李詩自注,自不能預先提到杜牧大中四年之詩,且杜牧出守吳興時已遷官吏部員外郎,亦不能再稱之為&lsquo杜牧司勳&rsquo矣。
《杜秋詩》雖是杜牧十馀年前舊作,此詩在當時蓋甚出名,乃杜牧得意作品。
張祜在池州時,杜牧亦曾出以相示,張祜作《讀池州杜員外杜秋娘詩》加以稱贊曰:&lsquo可知不是長門閉,也得相如第一詞。
&rsquo[同文書局縮印本《全唐詩》卷十九]故此時李商隐亦特提出《杜秋詩》,稱贊杜牧之代表作。
)前身應是梁江總,名總還曾字總持。
心鐵已從幹镆利,鬓絲休歎雪霜垂。
漢江遠吊西江水,羊祜韋丹盡有碑(原注:時杜奉诏撰韋碑)。
”同書同卷又有《杜司勳》詩:“高樓風雨感斯文,短翼差池不及群。
刻意傷春複傷别,人間惟有杜司勳!” 據馮浩《玉谿生年譜》(《玉谿生詩箋注》卷首),李商隐于大中二年自桂州北還長安,大中三年,選為盩厔尉,京兆尹奏署掾曹,令典章奏,故居長安。
李商隐為晚唐重要之詩人,以前與杜牧蓋不相識,本年始結交也。
(李商隐《述德抒情詩》稱杜悰為外兄,則與杜家似亦有戚誼。
) 以所著《孫子注》獻于宰相周墀。
本集卷十二《上周相公啟》:“伏以大儒在位,而未有不知兵者,未有不能制兵而能止暴亂者,未有暴亂不止而能活生人定國家者。
&hellip&hellip長慶兵起,自始至終,廟堂之上,指蹤非其人,不可一二悉數。
&hellip&hellip不教人之(《唐文粹》無&lsquo之&rsquo字)戰,是謂棄之;則謀人之國,不能料敵,不曰棄國可乎?某所注《孫武》十三篇雖不能上窮天時,下極人事,然上至周、秦,下至長慶、寶曆之兵,形勢虛實,随句解析,離為三編,辄敢獻上,以備閱覽。
”周相公即周墀。
按周墀為相在大中二年五月(說詳上年),其罷相,據《舊唐書·宣宗紀》,在大中三年三月,《新唐書·宣宗紀》在大中三年四月,《宰相表》同,《通鑒》亦在四月,則當以四月為是。
杜牧于大中二年十二月抵京,則此書蓋作于本年四月以前也。
杜牧重視兵法,曾搜求自古以來之兵書,凡十數家,以為孫武所著十三篇最佳,因為之注。
(本集卷十《注孫子序》)杜牧對于所作《孫子注》頗自負,曾曰:“某平生好讀書,為文亦不出人。
曹公曰:&lsquo吾讀兵書戰策多矣,孫武深矣。
&rsquo因注其書十三篇,乃曰:上窮天時,下極人事,無以加也,後當有知之者。
”(《自撰墓銘》)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三“杜牧注《孫子》三卷”條謂:“世謂牧慨然最喜論兵,欲試而不得,其學能道春秋、戰國時事,甚博而詳,知兵者将有取焉。
”宋吉天保集曹操以後注《孫子》者十家,為《孫子十家會注》,杜牧注亦收入其中。
李慈銘《越缦堂日記》同治壬申年五月十一日:“校《孫子十家注》。
曹公、李筌以外,杜牧最優,證引古事,亦多切要,知樊川真用世之才,其《罪言》《原十六衛》等篇,不虛作也。
” 八月,河隴收複後,老幼千馀人來長安,脫胡服,易漢服,宣宗登延喜門樓見之,皆舞蹈呼萬歲。
杜牧親睹其盛,作詩歌頌。
《通鑒》卷二百四十八《唐紀六十四》:大中三年八月乙酉,“河隴老幼千馀人詣阙。
己醜,上禦延喜門樓見之,歡呼舞躍,解胡服,襲冠帶,觀者皆呼萬歲”。
本集卷二《今皇帝陛下一诏征兵不日功集河湟諸郡次第歸降臣獲睹聖功辄獻歌詠》詩:“捷書皆應睿謀期,十萬曾無一镞遺。
漢武慚誇朔方地,宣王休道太原師。
威加塞外寒來早,恩入河源凍合遲。
聽取滿城歌舞曲,涼州聲韻喜參差。
” 唐代自肅宗以後,河西隴右逐漸為吐蕃統治者所侵據,邊防前線止于邠州、隴州,距京都長安僅數百裡。
代宗時,吐蕃曾一度侵入長安,而隴右河西人民受吐蕃統治者之壓迫奴役,亦無日不望收複失地,重歸唐朝。
杜牧對于國事最關心者,即是削平藩鎮,收複河湟,《郡齋獨酌》詩自述志向,所謂“弦歌教燕趙,蘭芷浴河湟”者也。
曾作《河湟》詩,慨歎代宗時元載建議收複河湟,其後憲宗亦有收複河湟之志,惜均未實現。
武宗稍能振作,拟複河湟,杜牧作《皇風》詩,寄托希望。
大中初,隴右收複,故杜牧作詩表示歡慶也。
閏十一月,上書于宰相求杭州刺史,因京官俸薄,不如刺史俸祿之厚,不能供養病弟與孀妹也。
本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杭州啟》:“某啟:某于京中唯安仁舊第三十間支屋而已。
長兄慥罷三原縣令,閑居京城,弟□一舉進士及第,有文章時名,不幸得痼疾,坐廢十三年矣,今與李氏孀妹寓居淮南,并仰某微官以為糇命。
某前任刺史七年,給弟妹衣食有馀,兼及長兄,亦救不足,是某一身作刺史,一家骨肉四處安活。
自去年八月,特(&lsquo特&rsquo字本集作&lsquo時&rsquo,據《全唐文》校改)蒙獎擢,授以名曹郎官,史氏重職,七年棄逐,再複官榮,歸還故裡,重見親戚,言于鄙誠,已滿素志。
自去年十二月至京,以舊第無屋,與長兄異居。
今秋已來,弟妹頻以寒餒來告。
某一院家累亦四十口,狗為朱馬,缊作由袍,其于妻兒,固宜窮餓。
是作刺史則一家骨肉四處皆泰,為京官則一家骨肉四處皆困。
謀于知友曰:&lsquo杭州大郡,今月滿可求,欲幹告吾相,次活家命,以為如何?&rsquo皆曰:&lsquo子七年三郡,今始歸複,相國知子,必欲次第叙用,子今複求刺史,得不生相國疑怪乎?&rsquo某答曰:&lsquo是何言與?某惟恃吾相之知,始敢幹求。
今天下以江淮為國命,杭州戶十萬,稅錢五十萬,刺史之重,可以殺生,而有厚祿,朝廷多用名曹正郎有名望而老于為政者而為之。
某今官為外郎,是官位未至也;前三任刺史,無異政聞于吾相,是為政無取也;今若得遂所求,非惟超顯,兼活私家,某若不恃吾相之知而求之,是狂躁妄庸人也。
&rsquo墜井者求出,執熱者願濯,古人以此二者譬喻所切也。
某今所切,是墜于絕壑而衣挂于樹杪,覆在鼎中,下有熱火,而水将沸,與古所喻,則複過之。
辄敢具疏血誠,上幹尊重,冀垂恩憐,或賜援拯。
??丹懇,不勝惶懼懇悃之至。
謹啟。
”按本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湖州啟》作于大中四年(詳後),而《第三啟》中雲:“某去歲閏十一月十四日,辄書微懇,列在長啟,幹黩尊重,乞守錢塘。
”故知《上宰相求杭州啟》作于本年閏十一月。
時周墀已罷相,為相者乃白敏中、崔铉、魏扶也。
(《新唐書·宰相表》) 六月,邢群卒于洛陽,年五十。
(後杜牧為撰墓志銘,見本集卷八。
墓志中雲:“大和三年六月八日卒。
”“大和”應是“大中”之誤。
) 十二月,李德裕卒于崖州貶所,年六十三。
(李德裕之卒,《舊唐書·宣宗紀》與《李德裕傳》皆記于大中三年十二月,《通鑒》于大中三年末書:“己未,崖州司戶李德裕卒。
”脫去紀月。
據陳垣先生《二十史朔
德裕善之。
”本集卷十六《上李太尉論北邊事啟》論攻回鹘之策曰:“今若以幽、并突陣之騎,酒泉教射之兵,整饬(&lsquo饬&rsquo字本集作&lsquo飾&rsquo,據《全唐文》校改)誡誓,仲夏潛發&hellip&hellip五月節氣,在中夏則熱,到陰山尚寒,中國之兵,足以施展,行軍于枕席之上,玩寇于股掌之中,轠懸瓶,湯沃□雪,一舉無頻,必然之策。
”按李德裕為太尉在會昌四年八月(《舊唐書·武宗紀》《新唐書·宰相表》),此啟中既稱德裕為太尉,則必作于會昌四年八月之後。
啟中有“諸侯無異心,百姓無怨氣”,及“今者四海九州,同風共貫,諸侯用命,年谷豐熟”之語,亦必在平澤潞之後。
《通鑒》卷二百四十八《唐紀六十四》:會昌四年九月,“李德裕奏,據幽州奏事官言,诇知回鹘上下離心,可汗欲之安西,其部落言,親戚皆在唐,不如歸唐,又與室韋已相失,計其不日來降,或自相殘滅。
望遣識事中使賜仲武诏,谕以鎮、魏已平昭義,惟回鹘未滅,仲武猶帶北面招讨使,宜早思立功。
”可見平澤潞之後,李德裕惟以回鹘未滅為念。
杜牧此書,蓋作于會昌四年八月之後,會昌五年五月之前,望李德裕仲夏出師擊回鹘也,故系于本年。
《新唐書》本傳叙此事于平澤潞之前,殆稍疏矣。
閏七月,從兄悰由淮南節度使入為守尚書右仆射,兼門下侍郎、同平章事,仍判度支,充鹽鐵轉運等使。
(杜悰入相,《舊唐書·武宗紀》記于七月,《新唐書·宰相表》記于閏七月,《唐大诏令集》卷四十九《杜悰平章事制》亦書閏七月,今從之。
) 〔編年詩〕《皇風》(卷一。
此詩蓋聞朝廷以劉濛為巡邊使準備收複河湟而作,收複河湟乃杜牧極關心之事)、《池州送孟遲先輩》(卷一。
《唐詩紀事》卷五十四:孟遲“登會昌五年進士第”。
是詩蓋本年送其入都,以備次年應試也。
詩雲:“三年未為苦,兩郡非不達。
”杜牧于會昌二年春守黃州,本年秋移池州,情事正合)、《重送》(卷一。
詩有“爬頭峰北正好去,系取可汗鉗作奴”句,蓋回鹘猶未退,與《上李太尉論北邊事啟》正合)、《即事黃州作》(卷三。
詩有“因思上黨三年戰”句,又有“莫笑一麾東下計,滿江秋浪碧參差”句,蓋作于澤潞平後,将移池州時也)、《将赴池州道中作》(别集)、《雨中作》(卷一。
詩曰:“得州荒僻中,更值連江雨。
”蓋守黃州時作。
以下諸詩,皆在黃州所作,難定何年,姑附于此)、《齊安郡晚秋》(卷三)、《齊安郡中偶題二首》(卷三)、《齊安郡後池絕句》(卷三)、《題齊安城樓》(卷三)、《蘭溪》(卷三。
吳曾《能改齋漫錄》卷九:“杜牧之詩:&lsquo蘭溪春盡水泱泱&rsquo,蓋蕲州之蘭溪也。
杜守黃州作此詩,黃承蘭溪下流故耳”)、《黃州竹徑》(卷三)《題木蘭廟》(卷四。
《太平寰宇記》謂,黃州黃岡縣,木蘭山在縣西一百五十裡,舊廢縣,取此為名。
今有廟,在木蘭鄉)、《偶見黃州作》(别集)、《寄浙東韓乂評事》(卷四。
杜牧于大和八年有事至越州,曾見韓乂,此詩雲:“一笑五雲溪上舟,跳丸日月十經秋。
”自大和八年下數十年,應是本年,惟詩中所謂“十年”,多約略之詞,亦不必恰是十年,姑系于此) 〔編年文〕《上李太尉論北邊事啟》(卷十六)、《賀中書門下平澤潞啟》(卷十六)、《塞廢井文》(卷六。
此文乃在黃州所作,未定何年,姑附于此) 會昌五年乙醜(845年) 七月,敕毀天下佛寺,勒僧尼歸俗。
東西兩都、節度觀察治所及同、華、商、汝四州,酌留佛寺及僧人。
凡毀寺四千六百馀區,僧尼歸俗二十六萬馀人,毀招提、蘭若四萬馀區,收良田數千萬頃,奴婢十五萬人。
(參《通鑒》) 按杜牧對于會昌五年毀佛寺勒僧尼歸俗之事,甚表贊同,詳所作《杭州新造南亭子記》(本集卷十)中,記中抉發當時富貴之人如官吏商人等所以佞佛者,乃是因生平多行不義,希望“買福賣罪”。
杜牧四十三歲。
為池州刺史。
上書于宰相李德裕,論江賊事。
本集卷十一《上李太尉論江賊書》:“伏以江淮賦稅,國用根本,今有大患,是劫江賊耳。
某到任才九月,日尋窮詢訪,實知端倪。
夫劫賊徒上至三船、兩船,百人、五十人,下不減三二十人,始肯行劫。
劫殺商旅,嬰孩不留。
&hellip&hellip亦有已聚徒黨,水劫不便,逢遇草市,泊舟津口,便行陸劫。
白晝入市,殺人取财,多亦縱火,唱棹徐去。
去年十月十九日,劫池州青陽縣市,凡殺六人。
&hellip&hellip自十五年來,江南江北,凡名草市,劫殺皆遍。
&hellip&hellip濠、亳、徐、泗、汴、宋州賊多劫江西、淮南、宣、潤等道,許、蔡、申、光州賊多劫荊、襄、鄂、嶽等道。
劫得财物,皆是博茶,北歸本州貨賣。
循環往來,終而複始。
&hellip&hellip為江湖之公害,作鄉闾之大殘,未有革厘,實可痛恨。
今若令宣、潤、洪、鄂各一百人,淮南四百人,每船以三十人為率,一千二百人分為四十船,擇少健者為之主将;仍于本界江岸創立營壁,置本判官專判其事,揀擇精銳,牢為舟棹,晝夜上下,分番巡檢,明立殿最,必行賞罰,江南北岸,添置官渡,百裡率一,盡絕私載,每一宗船,上下交送。
(原注:同阻風,風便同發,名為一宗。
)是桴鼓之聲,千裡相接,私渡盡絕,江中有兵,安有烏合蟻聚之輩敢議攻劫?”按此書中雖未明著年月,然有“某到任才九月”及“去年十月十九日,劫池州青陽縣市”諸語,故知為會昌五年在池州刺史任中所作。
張祜來池州,與杜牧唱和甚歡,九月九日,同遊齊山,并賦詩。
《雲溪友議》卷中《錢塘論》篇:“杜舍人之守秋浦,與張生為詩酒之交,酷吟祜宮詞,亦知錢塘之歲,自有非之論,懷不平之色,為詩二首以高,則曰:&lsquo誰人得似張公子,千首詩輕萬戶侯?&rsquo又雲:&lsquo如何故國三千裡,虛唱歌詞滿六宮。
&rsquo張君詩曰:&lsquo故國三千裡,深宮二十年。
一聲河滿子,雙淚落君前。
&rsquo此歌宮娥諷念思鄉而起長門之思也。
”《唐詩紀事》卷五十二《張祜》亦載此事雲:“杜牧之守秋浦,與祜遊,酷吟其宮詞,亦知樂天有非之之論,乃為詩曰:&lsquo睫在眼前人不見,道超身外更何求!誰人得似張公子,千首詩輕萬戶侯?&rsquo” 按張祜之來池州訪晤杜牧,蓋在本年。
同文書局縮印本《全唐詩》卷十九張祜《江上旅泊呈杜員外》詩曰:“牛渚南來沙岸長,遠吟佳句望池陽。
野人未必非毛遂,太守還須是孟嘗。
”此詩蓋張祜來池州訪杜牧時途中所作。
杜牧《酬張祜處士見寄長句四韻》,即答此詩者,詩雲:“七子論詩誰似公?曹劉須在指揮中。
薦衡昔日知文舉(原注:令狐相公曾表薦處士),乞火無人作蒯通。
北極樓台長挂夢,西江波浪遠吞空。
可憐&lsquo故國三千裡&rsquo,虛唱歌辭滿六宮。
(原注:處士詩曰:&lsquo故國三千裡,深宮二十年。
一聲河滿子,雙淚落君前。
&rsquo)”張祜字承吉,清河人,寓居丹陽。
元和中,即以樂府詩得名。
穆宗時,令狐楚表薦之。
穆宗以問元稹,稹對曰:“張祜雕蟲小巧,壯夫恥而不為者,或獎激之,恐變陛下風教。
”穆宗遂不用張祜。
(《唐摭言》卷十一《薦舉不捷》篇)前引杜牧《酬張祜》詩中第三四兩句即指此事。
白居易守杭州時,張祜與徐凝均至杭州,求居易貢舉。
白居易試以《長劍倚天外賦》《馀霞散成绮》詩,試訖解送,以徐凝為元,張祜次之。
張祜甚不平。
(《雲溪友議》卷中《錢塘論》篇)杜牧贈張祜詩中“睫在眼前”四句,即是諷白慰張之意。
本集卷三《九日齊山登高》詩:“江涵秋影雁初飛,與客攜壺上翠微。
塵世難逢開口笑,菊花須插滿頭歸。
但将酩酊酬佳節,不用登臨恨落晖。
古往今來隻如此,牛山何必獨沾衣!”齊山在池州城南三裡許。
據宋魏泰《臨漢隐居詩話》:“池州齊山石壁有刺史杜牧、處士張祜題名。
”可見杜牧此次遊齊山乃與張祜同來,詩中所謂“與客攜壺上翠微”之“客”,即指張祜也。
杜牧此詩外示曠達,内含憤慨,隐寓杜、張二人懷才不遇,同病相憐之感。
張祜有《和杜牧之齊山登高》詩雲:“秋溪南岸菊霏霏,急管繁弦對落晖。
紅葉樹深山徑斷,碧雲江淨浦帆稀。
不堪孫盛嘲時笑,願送王弘醉夜歸。
流落正憐芳意在,砧聲徒促授寒衣。
”(《唐詩紀事》卷五十二)即同遊之和作。
四月,李方玄卒于宣城客舍,年四十三。
(本集卷八《唐故處州刺史李君墓志銘》) 李方玄為池州刺史時,創造簿籍,以均徭役。
本集卷八《唐故處州刺史李君墓志銘》記其事曰:“出為池州刺史。
始至,創造簿籍,民被徭役者,科品高下,鱗次比比,一在我手,至當役,役之,其未及者,吏不得弄。
”杜牧對于造簿籍以均徭役事亦甚注意,本集卷十三《與汴州從事書》中謂:“汴州境内,最弊最苦,是牽船夫。
大寒虐暑,窮人奔走,斃踣不少。
某數年前赴官入京,至襄邑縣,見縣令李式,甚年少,有吏才,條疏牽夫,甚有道理,雲:&lsquo某當縣萬戶已來,都置一闆簿,每年輪檢自差,欲有使來,先行文帖,克期令至,不揀貧富職掌,一切均同。
計一年之中,一縣人戶不著兩度夫役。
&rsquo&hellip&hellip某每任刺史,應是役夫及竹木瓦磚工巧之類,并自置闆簿,若要使役,即自檢自差,不下文帖付縣。
&hellip&hellip今為治,患于差役不平。
《詩》雲:&lsquo或栖遲偃仰,或王事鞅掌。
&rsquo此蓋不平之故。
長吏不置簿籍,一一自檢,即奸胥貪冒求取,此最為甚。
” 五月,從兄悰罷為尚書右仆射(《新唐書·宰相表》),旋出為劍南東川節度使。
(《新唐書·杜悰傳》) 〔編年詩〕《登池州九峰樓寄張祜》(卷三)、《九日齊山登高》(卷三)、《池州李使君殁後十一日處州新命始到後見歸妓感而成詩》(卷三。
李使君即李方玄也)、《遊池州林泉寺金碧洞》(卷三。
詩有“攜茶臘月遊金碧”句,按會昌六年冬,杜牧已由池遷睦,故知此詩為本年作)、《酬張祜處士見寄長句四韻》(卷四) 〔編年文〕《唐故宣州觀察使禦史大夫韋公墓志銘》(卷八)、《池州造刻漏記》(卷十)、《池州重起蕭丞相樓記》(卷十)、《上李太尉論江賊書》(卷十一)、《祭故處州李使君文》(卷十四) 會昌六年丙寅(846年) 三月,武宗卒,皇太叔光王李忱即位,是為宣宗。
四月,宰相李德裕罷為荊南節度使。
(《舊唐書·宣宗紀》) 杜牧四十四歲。
為池州刺史。
《唐詩紀事》卷六十五《杜荀鶴》:“荀鶴有詩名,号九華山人。
大順初擢第,授翰林學士,主客員外郎、知制诰,序其文為《唐風集》。
或曰:荀鶴,牧之微子也。
牧之會昌末自齊安移守秋浦,時年四十四,所謂&lsquo使君四十四,兩佩左銅魚&rsquo者也。
時妾有妊,出嫁長林鄉正杜筠,而生荀鶴,擢第時年四十六矣。
”《苕溪漁隐叢話後集》卷十五引《藝苑雌黃》,亦記此事,與《唐詩紀事》略同。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百五十一“唐風集”條謂杜荀鶴為杜牧子之事蓋出于依托附會,不可憑信。
(清薛雪《一瓢詩話》:“周必大曰:&lsquo《池陽集》載杜牧之守郡時,有妾懷妊而出之,以嫁州人杜筠,生子即荀鶴也。
此事人罕知之。
餘過池,嘗有詩雲:千古風流杜牧之,詩材猶及杜筠兒。
向來稍喜《唐風集》,今悟樊川是父師。
&rsquo是成何語!且必欲證實其事,是誠何心!污蔑樊川,已屬不堪,于彥之尤不可忍。
楊森嘉樹曾引《太平杜氏宗譜》辨之,殊合鄙意。
”) 九月,移睦州刺史(睦州又名新定郡,治所建德縣,今浙江建德),乘船沿江東下,轉運河入浙。
十二月,經錢塘(浙江杭州市)。
本集卷九《唐故進士龔轺墓志》:“會昌五年十二月,某自秋浦守桐廬,路由錢塘,龔轺袖詩以進士名來谒。
”按“五年”應為“六年”之誤,蓋杜牧由池移睦,應在會昌六年也。
茲列四證以明之。
本集卷三《春末題池州弄水亭》詩雲:“使君四十四,兩佩左銅魚。
”會昌六年,杜牧四十四歲,是年春末尚在池州,則不得于五年移桐廬,其證一也。
本集卷十四《祭木瓜神文》,作于會昌六年,文中有“使池之人敬仰不怠”語,是杜牧會昌六年尚在池州,其證二也。
本集卷三《新定途中》詩雲:“無端偶效張文紀,下杜鄉園别五秋。
重過江南更千裡,萬山深處一孤舟。
”蓋遷睦州時途中所作。
杜牧于會昌二年春自長安出守黃州,至會昌六年,恰為五秋,若會昌五年移睦,不得雲“别五秋”,其證三也。
本集卷十四《祭周相公文》雲:“會昌之政(&lsquo政&rsquo字本集作&lsquo改&rsquo,據《全唐文》校改),柄者為誰?忿忍陰污(&lsquo污&rsquo字本集作&lsquo汗&rsquo,據《全唐文》校改),多逐良善。
牧實忝幸,亦在遣中。
黃崗大澤,葭葦之場。
繼來池陽,西在孤島。
僻左五歲,遭逢聖明。
收(&lsquo收&rsquo字本集作&lsquo牧&rsquo,據《全唐文》校改)拾冤沉,誅破罪惡。
牧于此際,更遷桐廬。
”此亦足見杜牧遷睦州在會昌六年武宗卒宣宗立之後,其證四也。
又按本集卷十《送盧秀才赴舉序》雲:“去歲九月,餘自池改睦。
”蓋杜牧接移睦之命在九月,而十二月中則已路過錢塘矣。
《祭周相公文》又雲:“東下京江,南走千裡,曲屈越嶂,如入洞穴。
驚濤觸舟,幾至傾沒。
萬山環合,才千馀家,夜有哭鳥,晝有毒霧。
病無與醫,饑不兼食。
抑喑逼塞,行少卧多。
逐者紛紛,歸轸相接。
惟牧遠棄,其道益艱。
”可見當時睦州之荒僻。
白居易卒,年七十五。
白居易在中、晚唐時,詩名甚盛,影響亦大。
白居易卒時,杜牧已四十四歲,二人時代相及,但兩家集中不見有往還之迹。
《雲溪友議》卷中《錢塘論》篇:“先是李補阙林宗、杜殿中牧與白公辇下較文,具言元、白詩體舛雜,而為清苦者見嗤,因茲有恨也。
”似乎杜牧對白居易詩曾有所不滿。
惟《雲溪友議》所記僅寥寥數語,詳情不可考,且亦不見于他書記載。
杜牧為李戡作墓志,記其譏評白居易詩之言。
(見本譜開成元年)李戡所論,殊欠公允,而杜牧詳著于篇,豈對白居易詩固夙有偏見欤?杜牧自謂:“某苦心為詩,本求高絕,不務奇麗,不涉習俗,不今不古,處于中間。
”(本集卷十六《獻詩啟》)當杜牧之時,元稹、白居易之“元和體”與李賀瑰奇幽豔之作,在詩壇中均頗有影響,杜牧所謂“奇麗”,蓋指李賀之詩風,而所謂“習俗”,蓋指元、白風靡一時之“元和體”,杜牧不受此兩派之影響,擺脫時尚,自創風格,故曰“不今不古,處于中間”也。
〔編年詩〕《春末題池州弄水亭》(卷三)、《新定途中》(卷三)、《題池州弄水亭》(卷一。
按以下諸詩,均在池州所作,難以确定何年,姑附于此)、《池州春送前進士蒯希逸》(卷三)、《池州清溪》(卷三)、《題池州貴池亭》(卷三)、《見吳秀才與池妓别因成絕句》(卷三)、《秋浦途中》(卷四)、《送薛邽二首》(外集。
詩中有“明年未去池陽郡,更乞春時卻重來”之句,蓋守池時所作)、《登九峰樓》(外集) 〔編年文〕《祭木瓜神文》(卷十四)、《上白相公啟》(卷十六。
白相公,白敏中也。
據《舊唐書·宣宗紀》,會昌六年四月,白敏中拜相,此啟蓋白敏中拜相後,杜牧所上) 宣宗大中元年丁卯(847年) 閏三月,令會昌五年所廢寺聽僧尼修複。
“是時君相務反會昌之政,故僧尼之弊,皆複其舊。
”(《通鑒》) 杜牧四十五歲。
為睦州刺史。
〔編年詩〕《初春有感寄歙州邢員外》(卷四。
邢員外即邢群,字渙思。
本集卷八《唐故歙州刺史邢君墓志銘》:“渙思罷處州,授歙州,某自池轉睦,歙州相去直西東三百裡。
”故知此詩乃本年所作)、《正初奉酬歙州刺史邢群》(卷四。
邢群《郡中有懷寄上睦州員外十三兄》詩,舊混入《樊川文集》中,馮集梧注本據《全唐詩》正之。
許渾《丁卯集》卷上有《酬邢杜二員外》詩,序雲:“新安邢員外懷洛下舊居,新定杜員外思關中故裡,各蒙緘示,因寄二詩以酬”)、《送盧秀才一絕》(卷四。
本集卷十《送盧秀才赴舉序》雲:“去歲九月,餘自池改睦,凡同舟三千裡,複為餘留睦七十日,今之去,餘知其成名而不丐矣。
”蓋即此盧秀才也) 〔編年文〕《送盧秀才赴舉序》(卷十) 大中二年戊辰(848年) 九月,貶李德裕為崖州司戶,至是德裕已四貶。
(《舊唐書·李德裕傳》謂德裕貶崖州司戶在大中二年冬,《唐大诏令集》卷五十八《李德裕崖州司戶制》注:“大中二年九月。
”今從之。
《舊唐書·宣宗紀》記于大中三年九月,誤。
) 杜牧四十六歲。
為睦州刺史。
與吏部尚書高元裕書,又與刑部崔尚書書,發抒抑郁之懷。
本集卷十六《上吏部高尚書狀》:“某啟:人惟樸樕,材實朽下,三守僻左,七換星霜,拘攣莫伸,抑郁誰訴?每遇時移節換,家遠身孤,吊影自傷,向隅獨泣。
将欲漁釣一壑,栖遲一丘,無易仕之田園,有仰食之骨肉,當道每歎,末路難循,進退唯艱,憤悱無告。
”按狀中有“三守僻左,七換星霜”之語,杜牧于會昌二年守黃州,其後移池、移睦,至本年恰為七年,故知此文乃本年所作。
狀中又雲:“江山絕域,登臨已秋,猿吟鳥思,草衰木墜。
”蓋作于初秋尚未奉到内擢之敕之時。
吏部高尚書即高元裕,高元裕于會昌五六年間為宣歙觀察使,大中元年,入授吏部尚書,大中二年,出為山南東道節度使。
(新舊《唐書·高元裕傳》、吳廷燮《唐方鎮年表》)杜牧此文,蓋作于大中二年高元裕在朝為吏部尚書、未出為節度使之時。
本集卷十六《上刑部崔尚書狀》:“某啟:某比于流輩,疏闊慵怠,不知趨向,惟好讀書,多忘,為文,格卑。
十年為幕府吏,每促束于簿書宴遊間。
刺史七年,病弟孀妹百口之家經營衣食,複有一州賦訟,私以貧苦焦慮,公以愚恐敗悔,仍有嗜酒多睡廁于其間,是數者相遭于多忘、格卑之中,書不得日讀,文不得專心,百不逮人,所尚業複不能尺寸铢兩自強自進,乃庸人輩也,複何言哉!”文中亦有“刺史七年”之語,情思與《上吏部高尚書狀》相似,蓋亦本年所作。
八月,内擢為司勳員外郎、史館修撰,蓋宰相周墀援引之力。
九月初,自睦州啟程,取道金陵(江蘇南京市)、宋州(河南商丘市),十二月,至長安。
按本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杭州啟》,作于大中三年(詳後),啟中雲:“自去年八月,特(&lsquo特&rsquo字本集作&lsquo時&rsquo,據《全唐文》校改)蒙獎擢,授以名曹郎官,史氏重職,七年棄逐,再複官榮。
&hellip&hellip去年十二月至京。
”則杜牧内擢在大中二年八月,故本集卷三《除官歸京睦州雨霁》詩有“秋半吳天霁”及“溪山侵兩越,時節到重陽”之語,而本集卷十《宋州甯陵縣記》作于大中二年十一月,題雲:“尚書司勳員外郎史館修撰杜某。
”蓋途中作也。
然本集卷十六《上周相公啟》雲:“伏奉三月八日敕,除尚書司勳員外郎、史館修撰。
”與《上宰相求杭州啟》所雲“八月”者不合。
周相公即周墀,周墀為相,《舊唐書·宣宗紀》記于大中二年三月己酉,《新唐書·宣宗紀》記于大中二年五月己未,《新唐書·宰相表》則又系于大中二年正月己卯,三處記載不同。
本集卷七《唐故東川節度檢校右仆射兼禦史大夫贈司徒周公墓志銘》則雲:“二年五月,以本官平章事。
”《通鑒》亦作“五月”,蓋以“五月”為是。
杜牧内擢,周墀之力。
(《上周相公啟》雲:“不意相公拔自污泥,升于霄漢。
”《祭周相公文》雲:“相公憐憫,極力掀拔。
爰及作相,首取西歸,授之名曹,帖以重職。
”)若周墀五月始為相,則無由于三月中援引杜牧,故《上周相公啟》中“三月八日”蓋本作“八月三日”,而後人傳抄,日月誤倒也。
杜牧自睦州啟程赴京,在九月初。
本集卷三《除官歸京睦州雨霁》詩有“時節到重陽”之句,《秋晚早發新定》詩有“解印書千軸,重陽酒百缸”句,可證。
《自撰墓銘》:“出守黃、池、睦三州,遷司勳員外郎、史館修撰。
”《舊唐書》本傳:“出牧黃、池、睦三郡,複遷司勳員外郎、史館修撰。
”《新唐書》本傳:“曆黃、池、睦三州刺史,入為司勳員外郎,常兼史職。
” 妻兄裴希顔卒。
杜牧娶裴氏,朗州刺史裴偃之女。
(《自撰墓銘》)裴偃為東眷裴氏,代宗朝宰相裴冕之侄。
裴偃曾為盩厔、河西令,道、朗二州刺史。
杜牧作《唐故邕府巡官裴君墓志銘》(本集卷九)謂裴希顔為人“溫良柔友,窮居鄠縣,饑寒馀二十年,未嘗出一言以愠不足。
司農卿裴及為邕府經略使,辟君為從事,得南方疾歸。
大中二年某月日,卒于其家”。
二月,從兄悰徙西川節度使。
(《玉谿生年譜會箋》) 十月,牛僧孺卒于東都,年六十九。
(杜牧後為牛僧孺撰墓志銘,見本集卷七。
) 〔編年詩〕《江南懷古》(卷三。
詩有“戊辰年向金陵過”句,故知為本年作,蓋自睦州入京,道出金陵也)、《秋晚早發新定》(卷三)、《除官歸京睦州雨霁》(卷三)、《夜泊桐廬先寄蘇台盧郎中》(卷三)、《朱坡絕句三首》(卷二。
詩中有“故國池塘倚禦渠,江城三诏換魚書”句,杜牧自黃遷池,自池遷睦,三州皆臨江,故雲“江城”,故知此詩為守睦時作,惟作于何年則不可考,姑附于此,以下諸詩并同)、《憶遊朱坡四韻》(卷二。
此與《朱坡絕句》殆同時作)、《昔事文皇帝三十二韻》(卷二。
馮集梧《樊川詩集注》雲:“此詩牧之在睦州時作,蓋為李中敏等發也”)、《睦州四韻》(卷三)、《題新定八松院小石》(卷三) 〔編年文〕《宋州甯陵縣記》(卷十)、《上周相公啟》(卷十六)、《上吏部高尚書狀》(卷十六)、《上刑部崔尚書狀》(卷十六) 大中三年己巳(849年) 二月,吐蕃内亂,隴西人民以秦、原、安樂三州及石門等七關來歸。
以太仆卿陸耽為宣谕使,诏泾原、靈武、鳳翔、邠甯、振武皆出兵應接。
六月,泾原節度使康季榮取原州及石門等六關。
七月,靈武節度使朱叔明取安樂州,邠甯節度使張君緒取蕭關,鳳翔節度使李玭取秦州。
(參《通鑒》) 杜牧四十七歲。
為尚書司勳員外郎、史館修撰。
正月,奉诏撰故江西觀察使韋丹遺愛碑。
本集卷七《唐故江西觀察使武陽公韋公遺愛碑》:“皇帝召丞相延英便殿,講議政事,及于循吏,且稱元和中興之盛,言理人者誰居第一。
丞相墀言:&lsquo臣嘗守土江西,目睹觀察使韋(“韋”字,本集誤作“契”,茲校改)丹有大功德,被于八州,殁四十年,稚老歌思,如丹尚存。
&rsquo丞相敏中、丞相植皆曰:&lsquo臣知丹之為理,所至人思,江西之政,熟于聽聞。
&rsquo乃命守臣纥幹臮上丹之功狀,大中三年正月二十日诏書,授史臣尚書司勳員外郎杜牧曰:&lsquo汝為丹序而銘之,以美大其事。
&rsquo” 《通鑒》卷二百四十八《唐紀六十四》:“(大中)三年,春正月,上與宰相論元和循吏孰為第一。
周墀曰:&lsquo臣嘗守土江西,聞觀察使韋丹功德被于八州,沒四十年,老稚歌思,如丹尚存。
&rsquo乙亥,诏史館修撰杜牧撰丹遺愛碑以紀之。
” 李商隐時在長安,作兩詩贈杜牧,緻欽佩之意。
馮浩《玉谿生詩箋注》卷三《贈司勳杜十三員外》詩:“杜牧司勳字牧之,清秋一首《杜秋詩》。
(&lsquo杜秋&rsquo,馮浩校改為&lsquo杜陵&rsquo,并注雲:&lsquo按《戊簽》作“杜陵”,他本作“杜秋”。
朱氏曰:“一作陵,誤。
”今詳味詩情,必“杜陵”是也。
&rsquo按此句應以作&lsquo杜秋&rsquo者為是,馮浩從《戊簽》改為&lsquo杜陵&rsquo,不妥。
馮浩以為杜牧《将赴吳興登樂遊原一絕》即是李商隐所謂&lsquo杜陵詩&rsquo。
按杜牧出守吳興在大中四年秋[詳後],而李商隐此詩乃大中三年春杜牧奉诏撰韋丹碑時所作,見李詩自注,自不能預先提到杜牧大中四年之詩,且杜牧出守吳興時已遷官吏部員外郎,亦不能再稱之為&lsquo杜牧司勳&rsquo矣。
《杜秋詩》雖是杜牧十馀年前舊作,此詩在當時蓋甚出名,乃杜牧得意作品。
張祜在池州時,杜牧亦曾出以相示,張祜作《讀池州杜員外杜秋娘詩》加以稱贊曰:&lsquo可知不是長門閉,也得相如第一詞。
&rsquo[同文書局縮印本《全唐詩》卷十九]故此時李商隐亦特提出《杜秋詩》,稱贊杜牧之代表作。
)前身應是梁江總,名總還曾字總持。
心鐵已從幹镆利,鬓絲休歎雪霜垂。
漢江遠吊西江水,羊祜韋丹盡有碑(原注:時杜奉诏撰韋碑)。
”同書同卷又有《杜司勳》詩:“高樓風雨感斯文,短翼差池不及群。
刻意傷春複傷别,人間惟有杜司勳!” 據馮浩《玉谿生年譜》(《玉谿生詩箋注》卷首),李商隐于大中二年自桂州北還長安,大中三年,選為盩厔尉,京兆尹奏署掾曹,令典章奏,故居長安。
李商隐為晚唐重要之詩人,以前與杜牧蓋不相識,本年始結交也。
(李商隐《述德抒情詩》稱杜悰為外兄,則與杜家似亦有戚誼。
) 以所著《孫子注》獻于宰相周墀。
本集卷十二《上周相公啟》:“伏以大儒在位,而未有不知兵者,未有不能制兵而能止暴亂者,未有暴亂不止而能活生人定國家者。
&hellip&hellip長慶兵起,自始至終,廟堂之上,指蹤非其人,不可一二悉數。
&hellip&hellip不教人之(《唐文粹》無&lsquo之&rsquo字)戰,是謂棄之;則謀人之國,不能料敵,不曰棄國可乎?某所注《孫武》十三篇雖不能上窮天時,下極人事,然上至周、秦,下至長慶、寶曆之兵,形勢虛實,随句解析,離為三編,辄敢獻上,以備閱覽。
”周相公即周墀。
按周墀為相在大中二年五月(說詳上年),其罷相,據《舊唐書·宣宗紀》,在大中三年三月,《新唐書·宣宗紀》在大中三年四月,《宰相表》同,《通鑒》亦在四月,則當以四月為是。
杜牧于大中二年十二月抵京,則此書蓋作于本年四月以前也。
杜牧重視兵法,曾搜求自古以來之兵書,凡十數家,以為孫武所著十三篇最佳,因為之注。
(本集卷十《注孫子序》)杜牧對于所作《孫子注》頗自負,曾曰:“某平生好讀書,為文亦不出人。
曹公曰:&lsquo吾讀兵書戰策多矣,孫武深矣。
&rsquo因注其書十三篇,乃曰:上窮天時,下極人事,無以加也,後當有知之者。
”(《自撰墓銘》)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三“杜牧注《孫子》三卷”條謂:“世謂牧慨然最喜論兵,欲試而不得,其學能道春秋、戰國時事,甚博而詳,知兵者将有取焉。
”宋吉天保集曹操以後注《孫子》者十家,為《孫子十家會注》,杜牧注亦收入其中。
李慈銘《越缦堂日記》同治壬申年五月十一日:“校《孫子十家注》。
曹公、李筌以外,杜牧最優,證引古事,亦多切要,知樊川真用世之才,其《罪言》《原十六衛》等篇,不虛作也。
” 八月,河隴收複後,老幼千馀人來長安,脫胡服,易漢服,宣宗登延喜門樓見之,皆舞蹈呼萬歲。
杜牧親睹其盛,作詩歌頌。
《通鑒》卷二百四十八《唐紀六十四》:大中三年八月乙酉,“河隴老幼千馀人詣阙。
己醜,上禦延喜門樓見之,歡呼舞躍,解胡服,襲冠帶,觀者皆呼萬歲”。
本集卷二《今皇帝陛下一诏征兵不日功集河湟諸郡次第歸降臣獲睹聖功辄獻歌詠》詩:“捷書皆應睿謀期,十萬曾無一镞遺。
漢武慚誇朔方地,宣王休道太原師。
威加塞外寒來早,恩入河源凍合遲。
聽取滿城歌舞曲,涼州聲韻喜參差。
” 唐代自肅宗以後,河西隴右逐漸為吐蕃統治者所侵據,邊防前線止于邠州、隴州,距京都長安僅數百裡。
代宗時,吐蕃曾一度侵入長安,而隴右河西人民受吐蕃統治者之壓迫奴役,亦無日不望收複失地,重歸唐朝。
杜牧對于國事最關心者,即是削平藩鎮,收複河湟,《郡齋獨酌》詩自述志向,所謂“弦歌教燕趙,蘭芷浴河湟”者也。
曾作《河湟》詩,慨歎代宗時元載建議收複河湟,其後憲宗亦有收複河湟之志,惜均未實現。
武宗稍能振作,拟複河湟,杜牧作《皇風》詩,寄托希望。
大中初,隴右收複,故杜牧作詩表示歡慶也。
閏十一月,上書于宰相求杭州刺史,因京官俸薄,不如刺史俸祿之厚,不能供養病弟與孀妹也。
本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杭州啟》:“某啟:某于京中唯安仁舊第三十間支屋而已。
長兄慥罷三原縣令,閑居京城,弟□一舉進士及第,有文章時名,不幸得痼疾,坐廢十三年矣,今與李氏孀妹寓居淮南,并仰某微官以為糇命。
某前任刺史七年,給弟妹衣食有馀,兼及長兄,亦救不足,是某一身作刺史,一家骨肉四處安活。
自去年八月,特(&lsquo特&rsquo字本集作&lsquo時&rsquo,據《全唐文》校改)蒙獎擢,授以名曹郎官,史氏重職,七年棄逐,再複官榮,歸還故裡,重見親戚,言于鄙誠,已滿素志。
自去年十二月至京,以舊第無屋,與長兄異居。
今秋已來,弟妹頻以寒餒來告。
某一院家累亦四十口,狗為朱馬,缊作由袍,其于妻兒,固宜窮餓。
是作刺史則一家骨肉四處皆泰,為京官則一家骨肉四處皆困。
謀于知友曰:&lsquo杭州大郡,今月滿可求,欲幹告吾相,次活家命,以為如何?&rsquo皆曰:&lsquo子七年三郡,今始歸複,相國知子,必欲次第叙用,子今複求刺史,得不生相國疑怪乎?&rsquo某答曰:&lsquo是何言與?某惟恃吾相之知,始敢幹求。
今天下以江淮為國命,杭州戶十萬,稅錢五十萬,刺史之重,可以殺生,而有厚祿,朝廷多用名曹正郎有名望而老于為政者而為之。
某今官為外郎,是官位未至也;前三任刺史,無異政聞于吾相,是為政無取也;今若得遂所求,非惟超顯,兼活私家,某若不恃吾相之知而求之,是狂躁妄庸人也。
&rsquo墜井者求出,執熱者願濯,古人以此二者譬喻所切也。
某今所切,是墜于絕壑而衣挂于樹杪,覆在鼎中,下有熱火,而水将沸,與古所喻,則複過之。
辄敢具疏血誠,上幹尊重,冀垂恩憐,或賜援拯。
??丹懇,不勝惶懼懇悃之至。
謹啟。
”按本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湖州啟》作于大中四年(詳後),而《第三啟》中雲:“某去歲閏十一月十四日,辄書微懇,列在長啟,幹黩尊重,乞守錢塘。
”故知《上宰相求杭州啟》作于本年閏十一月。
時周墀已罷相,為相者乃白敏中、崔铉、魏扶也。
(《新唐書·宰相表》) 六月,邢群卒于洛陽,年五十。
(後杜牧為撰墓志銘,見本集卷八。
墓志中雲:“大和三年六月八日卒。
”“大和”應是“大中”之誤。
) 十二月,李德裕卒于崖州貶所,年六十三。
(李德裕之卒,《舊唐書·宣宗紀》與《李德裕傳》皆記于大中三年十二月,《通鑒》于大中三年末書:“己未,崖州司戶李德裕卒。
”脫去紀月。
據陳垣先生《二十史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