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年譜
關燈
小
中
大
&hellip&hellip所著文數百篇,外于仁義,一不關筆。
嘗曰:&lsquo詩者,可以歌,可以流于竹,鼓于絲,婦人小兒,皆欲諷誦,國俗薄厚,扇之于詩,如風之疾速。
嘗痛自元和已來,有元、白詩者,纖豔不逞,非莊士雅人,多為其所破壞,流于民間,疏于屏壁,子父女母,交口教授,淫言媟語,冬寒夏熱,入人肌骨,不可除去。
吾無位,不得用法以治之。
&rsquo欲使後代知有發憤者。
因集國朝已來,類于古詩,得若幹首,編為三卷,目為《唐詩》,為序以導其志。
”此文中所載李戡之言,頗引起後人之評議。
劉克莊《後村詩話後集》謂:“牧風情不淺&hellip&hellip青樓薄幸之句,街吏平安之報,未知去元、白幾何,以燕伐燕,元、白豈肯心服?”《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百五十一“樊川文集”條則謂:“此論乃戡之說,非牧之說,或牧嘗有是語,及為戡志墓,乃借以發之。
”按此段議論當是李戡之言,但杜牧既載于志中,蓋亦贊同其說。
元、白詩所以遭受指責者,蓋元稹、白居易所作陳述民生疾苦、彈劾時政腐敗之樂府體諷谕詩,在當時并未廣泛流傳(元稹《元氏長慶集》集外文《上令狐相公詩啟》中謂:此等諷谕詩,“詞直氣粗,罪尤是懼,固不敢陳露于人”),而所作杯酒光景間小篇碎章,包括豔體詩在内,則流傳甚廣。
(白居易《白氏長慶集》卷二十八《與元九書》謂:“今仆之詩,人所愛者,悉不過雜律詩與《長恨歌》已下耳。
”)甚至于各地少年,競相仿效,稱為“元和體”。
李戡所譏者,蓋即此等詩。
僅據此即抹煞元、白,其批評自非允當也。
(參看陳寅恪先生《元白詩箋證稿》中〔丁〕“元和體詩”條) 李商隐舉進士及第。
(《新唐書·李商隐傳》) 司空圖生。
〔編年詩〕《洛中監察病假滿送韋楚老拾遺歸朝》(卷三)、《題揚州禅智寺》(卷三。
杜牧于大和七八年間,亦曾居揚州,此詩所以斷為本年作者,以杜牧弟□方在禅智寺養疾,杜牧至揚州,蓋亦居此也。
)、《将赴宣州留題揚州禅智寺》(卷三) 〔編年文〕《上宣州崔大夫書》(卷十三) 開成三年戊午(838年) 杜牧三十六歲。
在宣州幕中。
冬,遷左補阙、史館修撰,但本年并未啟程赴京,仍留宣州度歲。
本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啟》:“至三年(按謂開成三年)冬,某除補阙。
石生自曰:&lsquo明年春,眼可針矣。
&rsquo視瞳子中脂色玉白,果符初言。
堂兄慥守浔陽,溯流不遠,刺史之力也,複可以飽石生所欲,令其盡心,此即家也。
京中無一畝田,豈可同歸?遂如浔陽。
”按本集卷三《宣州送裴坦判官往舒州時牧欲赴官歸京》詩,有“日暖泥融雪半銷,行人芳草馬聲驕”之句,又曰:“同來不得同歸去,故國逢春一寂寥。
”蓋作于初春。
以此知杜牧本年冬在宣州度歲,翌年初春攜弟□赴浔陽,二月即由浔陽西行赴京都也。
《自撰墓銘》:“遷左補阙、史館修撰。
”《舊唐書》本傳:“遷左補阙、史館修撰。
”《新唐書》本傳同。
周紫芝《竹坡詩話》:“杜牧之嘗為宣城幕,遊泾溪水西寺,留二小詩,其一雲:&lsquo李白題詩水西寺,古木回岩樓閣風。
半醒半醉遊三日,紅白花開山雨中。
&rsquo此詩今載集中。
其一雲:&lsquo三日去還住,一生焉再遊。
含情碧溪水,重上粲公樓。
&rsquo此詩今榜壁間,而集中不載,乃知前人好句零落多矣。
”按此事未詳何年,姑附于此。
〔編年詩〕《送沈處士赴蘇州李中丞招以詩贈行》(卷一。
馮集梧《樊川詩集注》謂李中丞即李款。
按《舊唐書·李甘傳》:李款“開成中累官至谏議大夫,出為蘇州刺史”。
同書《文宗紀》:“(開成四年九月)以蘇州刺史李穎[款]為江西觀察使。
”則此詩之作,必在開成四年九月之前。
杜牧于開成二年秋末由揚州赴宣州幕,三年在宣州,四年初春即離去,此詩曰:“山城樹葉紅,下有碧溪水。
溪橋向吳路,酒旗誇酒美。
”與宣州情景相合,故定為本年作)、《題宣州開元寺》(卷一。
據《大雨行》自注,知為本年作)、《大雨行》(卷一。
原注:“開成三年,宣州開元寺作”)、《題宣州開元寺水閣閣下宛溪夾溪居人》(卷三)、《句溪夏日送盧霈秀才歸王屋山将欲赴舉》(卷三。
本集卷九《唐故範陽盧秀才墓志》:“開成三年,來京師舉進士”)、《宣州開元寺南樓》(外集)、《盧秀才将出王屋高步名場江南相逢贈别》(外集)、《贈宣州元處士》(卷一。
此詩及以下兩首均在宣州作。
杜牧生平凡兩次居宣州,此三詩作于第一次居宣州時,抑或第二次居宣州時,不能确定,姑附于此)、《題元處士高亭》(卷四。
原注:“宣州”)、《有感》(外集)〔編年詩〕《上淮南李相公狀》(卷十六。
淮南李相公,李德裕也。
按《舊唐書》卷一百七十四《李德裕傳》,德裕于開成二年五月鎮淮南,五年七月内召,杜牧此狀,蓋本年在宣州幕中所作,狀中所謂“當州人吏往來”,指宣州也) 開成四年己未(839年) 杜牧三十七歲。
将赴京供職,先于春初攜弟□赴浔陽(唐江州刺史治所,在今江西九江市),依從兄江州刺史慥(說見上年)。
二月,自浔陽溯長江、漢水,經南陽、武關、商山而至長安,就左補阙、史館修撰新職。
本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啟》:“四年(按謂開成四年)二月,某于浔陽北渡赴官,與弟□決,執手哭曰:&lsquo我家世德,汝複無罪,其疾也,豈遂痼乎?然有石生,慎無自撓。
&rsquo”按杜牧本年初春江行赴浔陽,舟次和州(安徽和縣),本集卷四《初春雨中舟次和州橫江裴使君見迎李趙二秀才同來因書四韻兼寄江南許渾先輩》《和州絕句》《題烏江亭》《題橫江館》四詩,蓋是時作。
《和州絕句》雲“江湖醉度十年春”,杜牧自二十六歲赴沈傳師江西幕,至本年三十七歲,十一年矣,年時正合也。
許渾《丁卯集》卷上有《酬杜補阙初春雨中泛舟次橫江喜裴郎中相迎見寄》詩,亦可互證,許渾稱杜牧為補阙,其為本年作明矣。
許渾詩雲:“江館維舟為庾公,暖波微渌雨蒙蒙。
紅樯迤逦春岩下,朱旆聯翩曉樹中。
柳滴圓波生細浪,梅含香豔吐輕風。
郢歌莫問青山吏,魚在深池鳥在籠。
”許渾字用晦,丹陽人,大和六年進士,曾官當塗與太平縣令。
又按,杜牧本年由浔陽赴官,蓋溯長江、漢水,經南陽、武關、商山而至長安。
本集卷四《商山麻澗》《商山富水驿》《丹水》《題武關》《除官赴阙商山道中絕句》《漢江》《途中作》(有“綠樹南陽道”句)諸詩,皆是本年路中所作。
所以知者,杜牧生平自外郡除官赴京凡四次,大和九年,由淮南節度掌書記除監察禦史,大中二年八月,由睦州刺史除司勳員外郎,大中五年秋,由湖州刺史除考功郎中,皆由揚州取道汴、宋入京。
(大中二年十一月曾作《宋州甯陵縣記》,大中五年有《隋堤柳》詩,皆可證。
)惟本年二月由浔陽赴京,可以溯長江、漢水而上,經丹水、南陽、武關、商山,故知所謂“除官赴阙”,定指此次,且詩中所寫皆春景,與本年情事亦合也。
範摅《雲溪友議》卷中“澧陽宴”篇:“杜牧侍郎罷宣城幕,經陝圻,有錄事肥而且巨,而詟其詞,牧為詩以挫焉。
&hellip&hellip《贈肥錄事》,杜紫微:&lsquo盤古當時有遠孫,尚令今日逞家門。
一車白土将泥項,十幅紅旗補破裩。
瓦官寺裡逢行迹,華嶽山前見掌痕。
不須啼哭愁難嫁,待與将書報樂坤。
&rsquo”杜牧未嘗為侍郎,且是年罷宣城幕入京,道出武關,亦不經陝圻,詩亦不見集中,蓋傳聞附會之說,不足信也。
薦邢群于禦史中丞孔溫業。
本集卷八《唐故歙州刺史邢君墓志銘》:“今吏部侍郎孔溫業自中書舍人以重名為禦史中丞,某以補阙為賀客。
孔吏部曰:&lsquo中丞得以禦史為重輕,補阙宜以所知相告。
&rsquo某以渙思言。
(按渙思,邢群字。
)中丞曰:&lsquo我不素知,願聞其為人。
&rsquo某具以京口所見對。
後旬日,诏下為監察禦史。
” 〔編年詩〕《李甘詩》(卷一。
按詩中叙大和九年李甘忤鄭注被貶事,而雲:“予于後四年,谏官事明主。
”則當作于本年為左補阙時)、《自宣州赴官入京,路逢裴坦判官歸宣州,因題贈》(卷一)、《村行》(卷一。
詩中有“春半南陽西”之語,按時間與地點,應是本年過南陽時所作)、《宣州送裴坦判官往舒州時牧欲赴官歸京》(卷三)、《自宣城赴官上京》(卷三)、《往年随故府吳興公夜泊蕪湖口今赴官西去再宿蕪湖感舊傷懷因成十六韻》(卷四。
此詩蓋本年杜牧由宣州赴浔陽夜泊蕪湖時所作)、《商山麻澗》(卷四)、《商山富水驿》(卷四)、《丹水》(卷四)、《題武關》(卷四)、《除官赴阙商山道中絕句》(卷四)、《漢江》(卷四)、《途中作》(卷四)、《初春雨中舟次和州橫江裴使君見迎李趙二秀才同來因書四韻兼寄江南許渾先輩》(卷四)、《和州絕句》(卷四)、《題烏江亭》(卷四)、《題橫江館》(卷四)、《入商山》(卷四)、《題商山四皓廟一絕》(卷四)、《送牛相公出鎮襄州》(外集。
《舊唐書·文宗紀》:開成四年八月“癸亥,以左仆射牛僧孺檢校司空、同平章事,兼襄州刺史,充山南東道節度使”) 〔編年文〕《唐故範陽盧秀才墓志》(卷九。
按墓志中言,盧秀才霈于開成四年客遊代州,南歸,至霍邑,被盜所殺,京師友人資其弟雲至霍邑取其喪來長安。
杜牧“常以生之材節薦生于公卿間,聞生之死,哭之,因志其墓”。
故此志殆即本年所作) 開成五年庚申(840年) 正月,文宗卒,弟颍王李瀍立,是為武宗。
召淮南節度使李德裕。
九月,以李德裕為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尋兼門下侍郎。
(按李德裕拜相,《舊唐書·武宗紀》及《通鑒》均記于開成五年九月,《玉谿生年譜會箋》考定在四月,岑仲勉《玉谿生年譜會箋平質》辨其不确,故今仍從《舊唐書》與《通鑒》。
) 杜牧三十八歲。
為膳部、比部員外郎,皆兼史職。
冬,乞假往浔陽視弟□疾,仍取道漢上,曾經襄陽,見盧簡求,至浔陽,拟取弟□西歸,不肯,仍願留浔陽随從兄慥。
本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啟》:“五年冬,某為膳部員外郎,乞假往浔陽,取□西歸。
固曰:&lsquo歸不可議,俟兄慥所之而随之。
&rsquo” 《自撰墓銘》:“轉膳部、比部員外郎,皆兼史職。
”《舊唐書》本傳:“轉膳部、比部員外郎,并兼史職。
”《新唐書》本傳:“改膳部員外郎。
” 本集卷十二《與浙西盧大夫書》:“去歲乞假,路由漢上。
員外七官以某嘗獲知于郎中,惠然不疑,推置于肺肝間。
某恃郎中之知,亦敢自道其志。
公私謀議,各悉所懷,一俯一仰,如久而深者。
”按文中“去歲乞假,路由漢上”雲雲,即指本年乞假往浔陽事。
“郎中”謂盧弘止,曾與杜牧同在沈傳師幕中(詳本譜大和二年),“員外七官”謂弘止之弟簡求。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三《盧簡求傳》:“牛僧孺鎮襄漢,辟為觀察判官,入為水部、戶部二員外郎。
”牛僧孺于開成四年八月出鎮襄陽,會昌二年罷(《舊唐書·牛僧孺傳》),則杜牧開成五年過襄陽,簡求正在牛幕中也。
〔編年詩〕《襄陽雪夜感懷》(卷四。
此詩蓋本年冬乞假出京過襄陽時所作) 武宗會昌元年辛酉(841年) 上年黠戛斯攻回鹘,殺?□可汗,部衆四散。
本年,回鹘殘部立烏希特勤為烏介可汗,南渡大漠,屯天德軍境上,來往天德、振武二城間,剽掠黨項、吐谷渾。
(參《通鑒》) 杜牧三十九歲。
仍在浔陽。
四月,從兄慥自江州刺史遷蕲州刺史,杜牧與弟□均随至蕲州(湖北蕲春)。
七月,歸長安。
本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啟》:“會昌元年四月,兄慥自江守蕲,某與□同舟至蕲。
某其年七月,卻歸京師。
” 次子柅柅生。
據《自撰墓銘》,杜牧五十歲時,柅柅年十二,則應生于本年。
〔編年詩〕《奉和門下相公送西川相公兼領相印出鎮全蜀詩十八韻》(卷二。
馮集梧《樊川詩集注》:“《唐書·宰相表》,開成四年七月,太常卿崔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十一月,鄲為中書侍郎,會昌元年十一月,鄲檢校吏部尚書,同平章事,劍南西川節度使。
案開成二年十月,李固言以宰相出鎮西川,大中元年八月,李回亦以宰相出鎮西川。
據此詩雲:&lsquo盛業冠伊唐,台階翊戴光。
&rsquo當為武宗以弟繼兄初立時事;鄲嘗副杜元穎西川節度府,故有&lsquo往事甘棠&rsquo之語;且鄲以中書侍郎出鎮,亦合所雲&lsquo池留舊鳳凰&rsquo者;又崔鄲為崔郾之弟,牧之于郾下及第,又與&lsquo曾依數仞牆&rsquo之語為合。
至此時為門下侍郎者,李德裕及陳夷行二人,據《舊唐書·鄲傳》雲,會昌初,李德裕用事,與鄲弟兄素善雲雲,茲詩有&lsquo石友&rsquo&lsquo河梁&rsquo等語,知門下相公之為德裕無疑也。
”钺按,詩中“忝逐三千客,曾依數仞牆”句,蓋指杜牧曾在崔鄲宣歙觀察使府為幕僚之事,馮注謂指杜牧于崔鄲之兄崔郾下及第事,似不确切) 〔編年文〕《與浙西盧大夫書》(卷十二。
文中雲:“去歲乞假,路由漢上。
”指開成五年冬自膳部員外郎乞假往浔陽事,故知此書為本年作。
浙西盧大夫謂盧簡辭,乃弘止、簡求之兄。
《新唐書》卷一百七十七《盧簡辭傳》謂簡辭曾為浙西觀察使,《舊唐書·盧簡辭傳》漏載,又盧簡辭任浙西觀察使在本年,吳廷燮《唐方鎮年表》系于會昌二年,亦誤) 會昌二年壬戌(842年) 八月,回鹘烏介可汗率衆突入大同川,驅掠人口、牛馬,轉戰至雲州城門。
朝廷下诏發陳、許、徐、汝、襄陽諸處兵屯太原及振武、天德間,以抗禦回鹘。
(參《通鑒》) 杜牧四十歲。
春,出為黃州刺史。
(黃州又名齊安郡,治所黃岡縣,今湖北黃岡。
) 按本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啟》:“會昌元年四月,兄慥自江守蕲,某與□同舟至蕲。
某其年七月,卻歸京師。
明年七月,出守黃州。
”據此,則杜牧出守黃州應在會昌二年七月。
而本集卷十四《黃州準赦祭百神文》雲:“會昌二年,歲次壬戌,夏四月乙醜朔,二十三日丁亥&hellip&hellip大赦天下。
&hellip&hellip牧為刺史,實守黃州。
夏六月甲子朔,十八日辛巳,伏準赦書,得祭諸神。
”則會昌二年四月杜牧已守黃州矣,與《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啟》中所謂會昌二年“七月,出守黃州”者,顯然舛忤。
考本集卷十四《祭城隍神祈雨第二文》(文中有“黃境鄰蔡”語,故知為守黃時作)雲:“今旱已久,恐無秋成。
”蓋作于六七月間,而文中有“牧為刺史凡十六月”之語,若七月上任,至翌年六七月,甫十二三月,不得雲十六月,若二三月間上任,至翌年六七月,适為十六月,且與《祭百神文》中所言四月守黃州事亦合。
蓋《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啟》“明年七月”句中之“七月”,本作“二月”或“三月”,後人傳抄,因涉上文“其年七月”而誤作“七月”也。
本集卷十四《祭周相公文》:“會昌之政(&lsquo政&rsquo字本集作&lsquo改&rsquo,據《全唐文》校改),柄者為誰?忿忍陰污(&lsquo污&rsquo字本集作&lsquo汗&rsquo,據《全唐文》校改),多逐良善。
牧實忝幸,亦在遣中,黃崗大澤,葭葦之場。
”據此數語,可見杜牧之出守黃州,自以為是受李德裕排擠之故。
本集卷十五《黃州刺史謝上表》:“臣某自出身已來,任職使府,雖有官業,不親治人。
及登朝二任,皆參台閣,優遊無事,止奉朝谒。
今者蒙恩擢授刺史,專斷刑罰,施行诏條,政之善惡,唯臣所系。
素不更練,兼之昧愚,一自到任,憂惕不勝,動作舉止,唯恐罪悔。
伏以黃州在大江之側,雲夢澤南,古有夷風,今盡華俗,戶不滿二萬,稅錢才三萬貫,風俗謹樸,法令明具,久無水旱疾疫,人業不耗,謹奉貢賦,不為罪惡,臣雖不肖,亦能守之。
” 遣人迎同州眼醫周師達至蕲州,為弟□視目疾,周不能治。
秋,杜□赴揚州依從兄悰,時悰為淮南節度使。
本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啟》:“明年(指會昌二年)七月,出守黃州。
在京時,詣今虢州庾使君,問庾使君眼狀。
庾雲:&lsquo同州有二眼醫,石公集是一也。
複有周師達者,即石之姑子,所得當同,周老石少,有術甚妙,似石不及。
某常病内障,愈于周手,豈少老間工拙有異?&rsquo某至黃州,以重币卑詞緻周至蕲。
周見弟眼,曰:&lsquo嗟乎,眼有赤脈!凡内障脂凝,有赤脈綴之者,針撥不能去赤脈,赤脈不除,針不可施。
除赤脈必有良藥,某未知之。
是石生業淺,不達此理,妄再施針。
&rsquo周不針而去。
時西川相國兄始鎮揚州,弟兄謀曰:&lsquo揚州大郡,為天下通衢,世稱異人術士,多遊其間,今去,值有勢力,可為久安之計,冀有所遇。
&rsquo其年秋,遂東下,因家揚州。
”按所謂“西川相國兄”者,指杜悰,杜悰時為淮南節度使。
(《新唐書·杜佑傳》附《杜悰傳》) 杜牧少負濟世經邦之志,最喜論政談兵,乃自二十六歲入仕,迄今十馀年,抱負未得施展,年已四十,出守遠郡,頗有抑郁不平之意,作《上李中丞書》及《郡齋獨酌》《雪中書懷》諸詩以發抒之。
本集卷十二《上李中丞書》:“某入仕十五年間,凡四年在京,其間卧疾乞假,複居其半。
嗜酒好睡,其癖已痼,往往閉戶,便經旬日,吊慶參請,多亦廢阙,至于俯仰進趨,随意所在,希時徇勢,不能逐人。
是以官途之間,比之輩流,亦多困踬。
自顧自念,守道不病,獨處思省,亦不自悔。
然分于當路,必無知己,默默成戚,守日待月,冀得一官,以足衣食。
一自拜谒門館,似蒙獎飾,敢以惡文,連進機案,特遇采錄,更不因人,許可指教,實為師資,接遇(&lsquo遇&rsquo字,本集作&lsquo過&rsquo,據《全唐文》校改)之禮過等,詢問之辭悉纖,雖三千裡僻守小郡,上道之日,氣色濟濟,不知沉困之在己,不知升騰之在人,都門帶酒,笑别親戚,斯乃大君子之遇難逢,世途之不偶常事,雖為遠宦,适足自寬。
某世業儒學,自高、曾至于某身,家風不墜,少小孜孜,至今不怠。
性颛固不能通經,于治亂興亡之迹,财賦兵甲之事,地形之險易遠近,古人之長短得失,中丞即歸廊廟,宰制在手,或因時事,召置堂下,坐之與語,此時回顧諸生,必期不辱恩獎。
今者志尚未泯,齒發猶壯,敢希指顧,一罄肝膽,無任感激血誠之至。
”按書中雲:“某入仕十五年間,凡四年在京。
”杜牧自大和二年制策登科入仕為校書郎,下數至會昌二年,恰為十五年(828&mdash842年)。
(所謂“凡四年在京”者,蓋謂大和九年入為監察禦史,是年秋即分司東都,在京一年,開成四年入為左補阙,轉膳部、比部員外郎,至會昌二年出守黃州,凡三年,合前一年,恰為四年也。
)書中所雲“雖三千裡僻守小郡”,蓋謂出守黃州,故知此書為本年作。
李中丞即是李回。
據《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三《李回傳》,李回于會昌初,以戶部侍郎兼禦史中丞,澤潞平後,以本官同平章事,故知此書之李中丞即是李回。
此書可見杜牧平生志業行性,故備錄之。
本集卷一《郡齋獨酌》詩:“前年鬓生雪,今年須帶霜。
時節序鱗次,古今同雁行。
&hellip&hellip往往自撫己,淚下神蒼茫。
禦史诏分洛,舉趾何猖狂!阙下谏官業,拜疏無文章。
尋僧解幽夢,乞酒緩愁腸。
豈為妻子計,未去山林藏?平生五色線,願補舜衣裳。
弦歌教燕趙,蘭芷浴河湟。
腥膻一掃灑,兇狠皆披攘。
生人但眠食,壽域富農桑。
孤吟志在此,自亦笑荒唐。
”按此詩題下原注:“黃州作。
”杜牧守黃州凡三年,所以定為本年作者,因詩中雲:“我愛朱處士,三吳當中央。
&hellip&hellip我昔造其室,羽儀鸾鶴翔。
&hellip&hellip問&lsquo今天子少,誰人為棟梁?&rsquo我曰&lsquo天子聖,晉公提紀綱。
聯兵數十萬,附海正誅滄。
謂言大義小不義,取易卷席如探囊。
犀甲吳兵鬥弓弩,蛇矛燕騎馳鋒铓。
豈知三載幾百戰,鈎車不得望其牆!&rsquo&hellip&hellip爾來十三歲,斯人未曾忘。
”按文宗大和元年八月讨滄景,大和三年四月,滄景平。
此詩叙與朱處士談論時事,有“豈知三載幾百戰,鈎車不得望其牆”之語,是戰事已曆三載,而亂尚未平,蓋在大和三年春間,時杜牧二十七歲,下又雲“爾來十三歲”,則正當四十歲時也,故定為本年作。
詩中“平生五色線”八句,乃杜牧一生志向之所在,即削平藩鎮,收複河湟,使生民安居、農業發展也。
本集卷一《雪中書懷》詩:“臘雪一尺厚,雲凍寒頑癡。
孤城大澤畔,人疏煙火微。
憤悱欲誰語,憂愠不能持。
天子号仁聖,任賢如事師。
凡稱曰治具,小大無不施。
明庭開廣敞,才俊受羁維。
如日月□升,若鸾鳳葳蕤。
人才自朽下,棄去亦其宜。
北虜壞亭障,聞屯千裡師。
牽連久不解,他盜恐旁窺。
臣實有長策,彼可徐鞭笞。
如蒙一召議,食肉寝其皮。
斯乃廟堂事,爾微非爾知。
向來躐等語,長作陷身機。
行當臘欲破,酒齊(原注:&lsquo去聲。
&rsquo)不可遲。
且想春候暖,甕間傾一卮。
”按詩中所謂“北虜壞亭障,聞屯千裡師”,即指本年八月回鹘烏介可汗侵擾雲州,朝廷發陳、許、徐、汝等處兵防邊之事,而“孤城大澤畔,人疏煙火微”,則謂黃州也,故知此詩為本年作。
杜牧系出名家,連登高第,才華發越,為世所知,自二十六歲入仕,至是十五年。
時武宗初立,任李德裕為相,勵精圖治,适值回鹘南侵,北邊多警,朝廷方拟誅讨,而杜牧素有論兵大計,正宜引參謀議,展其長才,乃不預朝官,遠守僻郡,觀其《上李中丞書》及《郡齋獨酌》《雪中書懷》諸詩,實不免有牢落不偶之感。
杜牧開成中在宣州幕中上李德裕書有“迹忝門牆”之語,而其弟□又曾佐李德裕浙西幕府,極見知遇,則杜牧與李德裕并非素無淵源;其後平澤潞,讨回鹘,杜牧皆上書于李德裕,論列兵事,李德裕頗采其言,則又非不知其才具,而終李德裕為相五六年中,杜牧未蒙援引,殆以其先為牛僧孺所厚,不免朋黨之見欤?此全祖望《杜牧之論》(《鲒埼亭集》外編卷三十七)所以責李德裕之褊心也。
與池州刺史李方玄書,傾吐懷抱,談論學術。
本集卷十三《上池州李使君書》:“仆之所禀,闊略疏易,輕微而忽小,然其天與。
其心知邪柔利己,偷苟讒谄,可以進取。
知之而不能行之,非不能行之,抑複見惡之,不能忍一同坐與之交語。
故有知之者,有怒之者。
怒不附己者,怒不恬言柔舌道其盛美者,怒守直道而違己者;知之者皆齒少氣銳,讀書以賢才自許,但見古人行事真當如此,未得官職,不睹形勢,潔潔少輩之徒也。
怒仆者足以裂仆之腸,折仆之胫;知仆者不能持一飯與仆。
仆之不死已幸,況為刺史,聚骨肉妻子,衣食有馀,乃大幸也,敢望其他?&hellip&hellip今者齒各甚壯,為刺史,各得小郡,俱處僻左,幸天下無事,人安谷熟,無兵期軍須逋負诤訴之勤,足以為學,自強自勉于未聞未見之間。
&hellip&hellip今之言者必曰:&lsquo使聖人微旨不傳,乃鄭玄輩為注解之罪。
&rsquo仆觀其所解釋,明白完具,雖聖人複生,必挈置數子坐于遊、夏之位。
若使玄輩解釋不足為師,要得聖人複生如周公、夫子親授微旨,然後為學,是則聖人不生,終不為學,假使聖人複生,即亦随而猾之矣。
此則不學之徒好出大言,欺亂常人耳!”按此書中有“年四十,為刺史”語,故知為本年作。
李使君即李方玄。
本集卷十四《祭故處州李使君文》:“及我南去,君刺池陽。
我守黃岡,葭葦之場。
唯君書信,前後相望。
辭意纖悉,勉我自強。
筆我性情,補短裁長。
一函每發,沉憂并忘。
”亦可見杜牧為黃州刺史時與好友李方玄時常通書互傾懷抱之情況。
又按,此書中論學一段意見,乃針對中唐以來治經之風氣而發。
唐玄宗末年,有啖助者,治《春秋》,主張直探孔子之意旨,弟子趙匡、陸質承其師說,韓愈《寄盧仝》詩所謂“《春秋》三傳束高閣,獨抱遺經究終始”者,即指此一派。
當時治經者,屏棄傳注,獨探經旨,成為風氣,不獨治《春秋》者如此。
據《新唐書·儒學傳·啖助傳》:“大曆時,(啖)助、(趙)匡、(陸)質以《春秋》,施士匄以《詩》,仲子陵、袁彜、韋彤、韋茝以《禮》,蔡廣成以《易》,強蒙以《論語》,皆自名其學。
”均此種風氣下之治經者。
杜牧蓋不贊同此種風氣,故謂鄭玄之注有功于諸經,不可廢棄。
李慈銘《越缦堂日記》同治六年丁卯七月初二日曾引杜牧此書中論學之意見而評之曰:“此等議論,唐中葉以後人所罕知。
樊川文章風概,卓絕一代,其學問識力,亦複如是。
予向推為晚唐第一人,非虛誣也。
”清代漢學家推尊鄭玄,李氏之言代表此派人之意見。
趙嘏舉進士及第。
(《唐才子傳》卷七《趙嘏傳》) 劉禹錫卒,年七十一。
〔編年詩〕《郡齋獨酌》(卷一)、《冬至日寄小侄阿宜詩》(卷一。
按詩中雲:“去歲冬至日,拜我立我旁。
&hellip&hellip今年我江外,今日生一陽。
”杜牧去年七月歸京師,冬間在京,本年出守黃州,故雲“今年我江外”,情事正合,故定為本年作)、《雪中書懷》(卷一)、《自遣》(卷二)、《早雁》(卷三。
本年八月,回鹘南侵,杜牧憂念北邊人民受回鹘侵擾,借雁以寄慨) 〔編年文〕《上門下崔相公書》(卷十一。
就書中所論彭城事核之,此崔相公蓋謂崔珙,珙曾繼王智興、高瑀之後為武甯軍節度使也。
崔珙于開成五年五月入相,會昌三年二月罷相[《新唐書·武宗紀》],杜牧此書有“某僻守荒郡,亦被陶鈞”語,殆作于本年出守黃州時也)、《上李中丞書》(卷十二)、《上池州李使君書》(卷十三)、《黃州準赦祭百神文》(卷十四)、《黃州刺史謝上表》(卷十五) 會昌三年癸亥(843年) 二月,河東将石雄大敗回鹘于殺胡山,烏介可汗遁去。
(據《舊唐書·武宗紀》)四月,昭義節度使(昭義一稱澤潞,治所在潞州)劉從谏卒,三軍以其侄稹為留後,抗拒朝命。
八月,诏河中、河陽、太原等五道兵讨劉稹。
(《舊唐書·武宗紀》記讨劉稹在會昌三年九月,《玉谿生年譜會箋》考訂為八月,茲從之。
) 杜牧四十一歲。
為黃州刺史。
上書于宰相李德裕,論澤潞兵事,德裕制置澤潞,頗采其言。
《通鑒》卷二百四十七《唐紀六十三》:會昌三年四月,“黃州刺史杜牧上李德裕書,自言嘗問淮西将董重質以三州之衆四歲不破之由。
重質以為由朝廷征兵太雜,客軍數少,既不能自成一軍,事須帖付地主,勢羸力弱,心志不一,多緻敗亡。
故初戰二年,戰則必勝,是多殺客軍。
及二年已後,客軍殚少,止與陳許、河陽全軍相搏,縱使唐州兵不能因虛取城,蔡州事力亦不支矣。
其時朝廷若使鄂州、壽州、唐州隻保境,不用進戰,但用陳許、鄭滑兩道全軍,帖以宣、潤弩手,令其守隘,即不出一歲,無蔡州矣。
今者上黨之叛,複與淮西不同。
淮西為寇,僅五十歲,其人味為寇之腴,見為寇之利,風俗益固,氣焰已成,自以為天下之兵,莫與我敵,根深源闊,取之固難。
夫上黨則不然。
自安史南下,不甚附隸,建中之後,每奮忠義,是以郳公抱真能窘田悅,走朱滔,常以孤窮寒苦之軍,橫折河朔強梁之衆。
以此證驗,人心忠赤,習尚專一,可以盡見。
劉悟卒,從谏求繼,與扶同者,隻郓州随來中軍二千耳。
值寶曆多故,因以授之。
今才二十馀歲,風俗未改,故老尚存,雖欲劫之,必不用命。
今成德、魏博,雖盡節效順,亦不過圍一城,攻一堡,系累稚老而已。
若使河陽萬人為壘,窒天井之口,高壁深塹,勿與之戰,隻以忠武、武甯兩軍,帖以青州五千精甲,宣、潤二千弩手,徑搗上黨,不過數月,必覆其巢穴矣。
時德裕制置澤潞,亦頗采牧言”(按《通鑒》以杜牧上李德裕書系于本年四月,似嫌稍早,應在本年八月下诏讨劉稹之後)。
《新唐書》本傳亦雲:“會劉稹拒命,诏諸鎮兵讨之。
牧複移書于德裕。
&hellip&hellip俄而澤潞平,略如牧策。
” 守黃州一年馀,就己力所能及者,減除弊政。
本集卷十四《祭城隍神祈雨第二文》:“牧為刺史凡十六月。
未嘗為吏,不知吏道。
黃境鄰蔡,治出武夫,僅五十年,今行一切,後有文吏,未盡削除。
伏臘節序,牲醪雜須,吏僅百輩,公取于民,裡胥因緣,侵竊十倍,簡料民費,半于公租,刺史知之,悉皆除去。
鄉正村長,強為之名,豪者屍之,得縱強取,三萬戶多五百人,刺史知之,亦悉除去。
繭絲之租,兩耗其二铢,稅谷之賦,鬥耗其一升(&lsquo升&rsquo字本集作&lsquo鬥&rsquo,據《全唐文》校改),刺史知之,亦悉除去。
吏頑者笞而出之,吏良者勉而進之。
民物吏錢,交手為市。
小大之獄,面盡其詞。
棄于市者,必守定令。
人戶非多,風俗不雜。
刺史年少,事得躬親,疽抉其根矣,苗去其莠矣,不侵不蠹,生活自如。
”按此文可見杜牧在黃州之治績。
賈島卒,年五十六。
〔編年詩〕《東兵長句十韻》(卷二。
此詠讨澤潞事也。
據《新唐書·武宗紀》,澤潞平在會昌四年八月,此詩有“凱歌應是新年唱,便逐春風浩浩聲”之句,蓋作于會昌三年歲暮,望次年春初澤潞可平也) 〔編年文〕《上李司徒相公論用兵書》(卷十一)、《祭城隍神祈雨文》(卷十四)、《第二文》(卷十四) 會昌四年甲子(844年) 三月,朝廷以吐蕃内亂,議複河湟,以給事中劉濛為巡邊使,使之備器械糗糧,并诇吐蕃守兵衆寡。
(《通鑒》)八月,昭義軍将郭誼殺劉稹以降,澤潞平。
(參《通鑒》) 杜牧四十二歲。
為黃州刺史。
九月,遷池州刺史(池州又名池陽郡,治所秋浦縣,今安徽貴池),代李方玄之任。
本集卷十四《祭故處州李使君文》:“及我南去,君刺池陽。
我守黃岡,葭葦之場。
&hellip&hellip幸會交代,沿楫若飛。
江山九月,涼風滿衣。
為别幾時,多少歡悲!志業益廣,不可窺知。
長人之術,首為吏師。
縱酒十日,舞袖僛垂。
語公之馀,且及其私。
許以季女,配我長兒。
莫雲稚齒,可以指期。
”李使君即李方玄,據祭文所雲,知杜牧遷池州,蓋接李方玄之任,而其赴任之期,則在九月,文中雖未言在何年,然據《池州造刻漏記》及《池州重起蕭丞相樓記》(俱見本集卷十),會昌五年四五月間,杜牧已在池州,而李方玄亦卒于會昌五年四月(本集卷八李方玄墓志),則祭文中所謂“九月”者,必指會昌四年之九月無疑。
杜牧自會昌二年春出守黃州,至此将滿三年矣。
上宰相李德裕書,論防禦回鹘事,德裕稱善。
《舊唐書》本傳:“牧&hellip&hellip嘗自負經緯才略。
武宗朝,誅昆夷鮮卑,牧上宰相書,論兵事,言胡戎入寇,在秋冬之間,盛夏無備,宜五六月中擊胡為便。
李德裕稱之。
” 《新唐書》本傳:“會昌中,黠戛斯破回鹘,回鹘種落潰入漠南。
牧說德裕,不如遂取之,以為兩漢伐虜,常以秋冬,當匈奴勁弓折膠
嘗曰:&lsquo詩者,可以歌,可以流于竹,鼓于絲,婦人小兒,皆欲諷誦,國俗薄厚,扇之于詩,如風之疾速。
嘗痛自元和已來,有元、白詩者,纖豔不逞,非莊士雅人,多為其所破壞,流于民間,疏于屏壁,子父女母,交口教授,淫言媟語,冬寒夏熱,入人肌骨,不可除去。
吾無位,不得用法以治之。
&rsquo欲使後代知有發憤者。
因集國朝已來,類于古詩,得若幹首,編為三卷,目為《唐詩》,為序以導其志。
”此文中所載李戡之言,頗引起後人之評議。
劉克莊《後村詩話後集》謂:“牧風情不淺&hellip&hellip青樓薄幸之句,街吏平安之報,未知去元、白幾何,以燕伐燕,元、白豈肯心服?”《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百五十一“樊川文集”條則謂:“此論乃戡之說,非牧之說,或牧嘗有是語,及為戡志墓,乃借以發之。
”按此段議論當是李戡之言,但杜牧既載于志中,蓋亦贊同其說。
元、白詩所以遭受指責者,蓋元稹、白居易所作陳述民生疾苦、彈劾時政腐敗之樂府體諷谕詩,在當時并未廣泛流傳(元稹《元氏長慶集》集外文《上令狐相公詩啟》中謂:此等諷谕詩,“詞直氣粗,罪尤是懼,固不敢陳露于人”),而所作杯酒光景間小篇碎章,包括豔體詩在内,則流傳甚廣。
(白居易《白氏長慶集》卷二十八《與元九書》謂:“今仆之詩,人所愛者,悉不過雜律詩與《長恨歌》已下耳。
”)甚至于各地少年,競相仿效,稱為“元和體”。
李戡所譏者,蓋即此等詩。
僅據此即抹煞元、白,其批評自非允當也。
(參看陳寅恪先生《元白詩箋證稿》中〔丁〕“元和體詩”條) 李商隐舉進士及第。
(《新唐書·李商隐傳》) 司空圖生。
〔編年詩〕《洛中監察病假滿送韋楚老拾遺歸朝》(卷三)、《題揚州禅智寺》(卷三。
杜牧于大和七八年間,亦曾居揚州,此詩所以斷為本年作者,以杜牧弟□方在禅智寺養疾,杜牧至揚州,蓋亦居此也。
)、《将赴宣州留題揚州禅智寺》(卷三) 〔編年文〕《上宣州崔大夫書》(卷十三) 開成三年戊午(838年) 杜牧三十六歲。
在宣州幕中。
冬,遷左補阙、史館修撰,但本年并未啟程赴京,仍留宣州度歲。
本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啟》:“至三年(按謂開成三年)冬,某除補阙。
石生自曰:&lsquo明年春,眼可針矣。
&rsquo視瞳子中脂色玉白,果符初言。
堂兄慥守浔陽,溯流不遠,刺史之力也,複可以飽石生所欲,令其盡心,此即家也。
京中無一畝田,豈可同歸?遂如浔陽。
”按本集卷三《宣州送裴坦判官往舒州時牧欲赴官歸京》詩,有“日暖泥融雪半銷,行人芳草馬聲驕”之句,又曰:“同來不得同歸去,故國逢春一寂寥。
”蓋作于初春。
以此知杜牧本年冬在宣州度歲,翌年初春攜弟□赴浔陽,二月即由浔陽西行赴京都也。
《自撰墓銘》:“遷左補阙、史館修撰。
”《舊唐書》本傳:“遷左補阙、史館修撰。
”《新唐書》本傳同。
周紫芝《竹坡詩話》:“杜牧之嘗為宣城幕,遊泾溪水西寺,留二小詩,其一雲:&lsquo李白題詩水西寺,古木回岩樓閣風。
半醒半醉遊三日,紅白花開山雨中。
&rsquo此詩今載集中。
其一雲:&lsquo三日去還住,一生焉再遊。
含情碧溪水,重上粲公樓。
&rsquo此詩今榜壁間,而集中不載,乃知前人好句零落多矣。
”按此事未詳何年,姑附于此。
〔編年詩〕《送沈處士赴蘇州李中丞招以詩贈行》(卷一。
馮集梧《樊川詩集注》謂李中丞即李款。
按《舊唐書·李甘傳》:李款“開成中累官至谏議大夫,出為蘇州刺史”。
同書《文宗紀》:“(開成四年九月)以蘇州刺史李穎[款]為江西觀察使。
”則此詩之作,必在開成四年九月之前。
杜牧于開成二年秋末由揚州赴宣州幕,三年在宣州,四年初春即離去,此詩曰:“山城樹葉紅,下有碧溪水。
溪橋向吳路,酒旗誇酒美。
”與宣州情景相合,故定為本年作)、《題宣州開元寺》(卷一。
據《大雨行》自注,知為本年作)、《大雨行》(卷一。
原注:“開成三年,宣州開元寺作”)、《題宣州開元寺水閣閣下宛溪夾溪居人》(卷三)、《句溪夏日送盧霈秀才歸王屋山将欲赴舉》(卷三。
本集卷九《唐故範陽盧秀才墓志》:“開成三年,來京師舉進士”)、《宣州開元寺南樓》(外集)、《盧秀才将出王屋高步名場江南相逢贈别》(外集)、《贈宣州元處士》(卷一。
此詩及以下兩首均在宣州作。
杜牧生平凡兩次居宣州,此三詩作于第一次居宣州時,抑或第二次居宣州時,不能确定,姑附于此)、《題元處士高亭》(卷四。
原注:“宣州”)、《有感》(外集)〔編年詩〕《上淮南李相公狀》(卷十六。
淮南李相公,李德裕也。
按《舊唐書》卷一百七十四《李德裕傳》,德裕于開成二年五月鎮淮南,五年七月内召,杜牧此狀,蓋本年在宣州幕中所作,狀中所謂“當州人吏往來”,指宣州也) 開成四年己未(839年) 杜牧三十七歲。
将赴京供職,先于春初攜弟□赴浔陽(唐江州刺史治所,在今江西九江市),依從兄江州刺史慥(說見上年)。
二月,自浔陽溯長江、漢水,經南陽、武關、商山而至長安,就左補阙、史館修撰新職。
本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啟》:“四年(按謂開成四年)二月,某于浔陽北渡赴官,與弟□決,執手哭曰:&lsquo我家世德,汝複無罪,其疾也,豈遂痼乎?然有石生,慎無自撓。
&rsquo”按杜牧本年初春江行赴浔陽,舟次和州(安徽和縣),本集卷四《初春雨中舟次和州橫江裴使君見迎李趙二秀才同來因書四韻兼寄江南許渾先輩》《和州絕句》《題烏江亭》《題橫江館》四詩,蓋是時作。
《和州絕句》雲“江湖醉度十年春”,杜牧自二十六歲赴沈傳師江西幕,至本年三十七歲,十一年矣,年時正合也。
許渾《丁卯集》卷上有《酬杜補阙初春雨中泛舟次橫江喜裴郎中相迎見寄》詩,亦可互證,許渾稱杜牧為補阙,其為本年作明矣。
許渾詩雲:“江館維舟為庾公,暖波微渌雨蒙蒙。
紅樯迤逦春岩下,朱旆聯翩曉樹中。
柳滴圓波生細浪,梅含香豔吐輕風。
郢歌莫問青山吏,魚在深池鳥在籠。
”許渾字用晦,丹陽人,大和六年進士,曾官當塗與太平縣令。
又按,杜牧本年由浔陽赴官,蓋溯長江、漢水,經南陽、武關、商山而至長安。
本集卷四《商山麻澗》《商山富水驿》《丹水》《題武關》《除官赴阙商山道中絕句》《漢江》《途中作》(有“綠樹南陽道”句)諸詩,皆是本年路中所作。
所以知者,杜牧生平自外郡除官赴京凡四次,大和九年,由淮南節度掌書記除監察禦史,大中二年八月,由睦州刺史除司勳員外郎,大中五年秋,由湖州刺史除考功郎中,皆由揚州取道汴、宋入京。
(大中二年十一月曾作《宋州甯陵縣記》,大中五年有《隋堤柳》詩,皆可證。
)惟本年二月由浔陽赴京,可以溯長江、漢水而上,經丹水、南陽、武關、商山,故知所謂“除官赴阙”,定指此次,且詩中所寫皆春景,與本年情事亦合也。
範摅《雲溪友議》卷中“澧陽宴”篇:“杜牧侍郎罷宣城幕,經陝圻,有錄事肥而且巨,而詟其詞,牧為詩以挫焉。
&hellip&hellip《贈肥錄事》,杜紫微:&lsquo盤古當時有遠孫,尚令今日逞家門。
一車白土将泥項,十幅紅旗補破裩。
瓦官寺裡逢行迹,華嶽山前見掌痕。
不須啼哭愁難嫁,待與将書報樂坤。
&rsquo”杜牧未嘗為侍郎,且是年罷宣城幕入京,道出武關,亦不經陝圻,詩亦不見集中,蓋傳聞附會之說,不足信也。
薦邢群于禦史中丞孔溫業。
本集卷八《唐故歙州刺史邢君墓志銘》:“今吏部侍郎孔溫業自中書舍人以重名為禦史中丞,某以補阙為賀客。
孔吏部曰:&lsquo中丞得以禦史為重輕,補阙宜以所知相告。
&rsquo某以渙思言。
(按渙思,邢群字。
)中丞曰:&lsquo我不素知,願聞其為人。
&rsquo某具以京口所見對。
後旬日,诏下為監察禦史。
” 〔編年詩〕《李甘詩》(卷一。
按詩中叙大和九年李甘忤鄭注被貶事,而雲:“予于後四年,谏官事明主。
”則當作于本年為左補阙時)、《自宣州赴官入京,路逢裴坦判官歸宣州,因題贈》(卷一)、《村行》(卷一。
詩中有“春半南陽西”之語,按時間與地點,應是本年過南陽時所作)、《宣州送裴坦判官往舒州時牧欲赴官歸京》(卷三)、《自宣城赴官上京》(卷三)、《往年随故府吳興公夜泊蕪湖口今赴官西去再宿蕪湖感舊傷懷因成十六韻》(卷四。
此詩蓋本年杜牧由宣州赴浔陽夜泊蕪湖時所作)、《商山麻澗》(卷四)、《商山富水驿》(卷四)、《丹水》(卷四)、《題武關》(卷四)、《除官赴阙商山道中絕句》(卷四)、《漢江》(卷四)、《途中作》(卷四)、《初春雨中舟次和州橫江裴使君見迎李趙二秀才同來因書四韻兼寄江南許渾先輩》(卷四)、《和州絕句》(卷四)、《題烏江亭》(卷四)、《題橫江館》(卷四)、《入商山》(卷四)、《題商山四皓廟一絕》(卷四)、《送牛相公出鎮襄州》(外集。
《舊唐書·文宗紀》:開成四年八月“癸亥,以左仆射牛僧孺檢校司空、同平章事,兼襄州刺史,充山南東道節度使”) 〔編年文〕《唐故範陽盧秀才墓志》(卷九。
按墓志中言,盧秀才霈于開成四年客遊代州,南歸,至霍邑,被盜所殺,京師友人資其弟雲至霍邑取其喪來長安。
杜牧“常以生之材節薦生于公卿間,聞生之死,哭之,因志其墓”。
故此志殆即本年所作) 開成五年庚申(840年) 正月,文宗卒,弟颍王李瀍立,是為武宗。
召淮南節度使李德裕。
九月,以李德裕為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尋兼門下侍郎。
(按李德裕拜相,《舊唐書·武宗紀》及《通鑒》均記于開成五年九月,《玉谿生年譜會箋》考定在四月,岑仲勉《玉谿生年譜會箋平質》辨其不确,故今仍從《舊唐書》與《通鑒》。
) 杜牧三十八歲。
為膳部、比部員外郎,皆兼史職。
冬,乞假往浔陽視弟□疾,仍取道漢上,曾經襄陽,見盧簡求,至浔陽,拟取弟□西歸,不肯,仍願留浔陽随從兄慥。
本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啟》:“五年冬,某為膳部員外郎,乞假往浔陽,取□西歸。
固曰:&lsquo歸不可議,俟兄慥所之而随之。
&rsquo” 《自撰墓銘》:“轉膳部、比部員外郎,皆兼史職。
”《舊唐書》本傳:“轉膳部、比部員外郎,并兼史職。
”《新唐書》本傳:“改膳部員外郎。
” 本集卷十二《與浙西盧大夫書》:“去歲乞假,路由漢上。
員外七官以某嘗獲知于郎中,惠然不疑,推置于肺肝間。
某恃郎中之知,亦敢自道其志。
公私謀議,各悉所懷,一俯一仰,如久而深者。
”按文中“去歲乞假,路由漢上”雲雲,即指本年乞假往浔陽事。
“郎中”謂盧弘止,曾與杜牧同在沈傳師幕中(詳本譜大和二年),“員外七官”謂弘止之弟簡求。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三《盧簡求傳》:“牛僧孺鎮襄漢,辟為觀察判官,入為水部、戶部二員外郎。
”牛僧孺于開成四年八月出鎮襄陽,會昌二年罷(《舊唐書·牛僧孺傳》),則杜牧開成五年過襄陽,簡求正在牛幕中也。
〔編年詩〕《襄陽雪夜感懷》(卷四。
此詩蓋本年冬乞假出京過襄陽時所作) 武宗會昌元年辛酉(841年) 上年黠戛斯攻回鹘,殺?□可汗,部衆四散。
本年,回鹘殘部立烏希特勤為烏介可汗,南渡大漠,屯天德軍境上,來往天德、振武二城間,剽掠黨項、吐谷渾。
(參《通鑒》) 杜牧三十九歲。
仍在浔陽。
四月,從兄慥自江州刺史遷蕲州刺史,杜牧與弟□均随至蕲州(湖北蕲春)。
七月,歸長安。
本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啟》:“會昌元年四月,兄慥自江守蕲,某與□同舟至蕲。
某其年七月,卻歸京師。
” 次子柅柅生。
據《自撰墓銘》,杜牧五十歲時,柅柅年十二,則應生于本年。
〔編年詩〕《奉和門下相公送西川相公兼領相印出鎮全蜀詩十八韻》(卷二。
馮集梧《樊川詩集注》:“《唐書·宰相表》,開成四年七月,太常卿崔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十一月,鄲為中書侍郎,會昌元年十一月,鄲檢校吏部尚書,同平章事,劍南西川節度使。
案開成二年十月,李固言以宰相出鎮西川,大中元年八月,李回亦以宰相出鎮西川。
據此詩雲:&lsquo盛業冠伊唐,台階翊戴光。
&rsquo當為武宗以弟繼兄初立時事;鄲嘗副杜元穎西川節度府,故有&lsquo往事甘棠&rsquo之語;且鄲以中書侍郎出鎮,亦合所雲&lsquo池留舊鳳凰&rsquo者;又崔鄲為崔郾之弟,牧之于郾下及第,又與&lsquo曾依數仞牆&rsquo之語為合。
至此時為門下侍郎者,李德裕及陳夷行二人,據《舊唐書·鄲傳》雲,會昌初,李德裕用事,與鄲弟兄素善雲雲,茲詩有&lsquo石友&rsquo&lsquo河梁&rsquo等語,知門下相公之為德裕無疑也。
”钺按,詩中“忝逐三千客,曾依數仞牆”句,蓋指杜牧曾在崔鄲宣歙觀察使府為幕僚之事,馮注謂指杜牧于崔鄲之兄崔郾下及第事,似不确切) 〔編年文〕《與浙西盧大夫書》(卷十二。
文中雲:“去歲乞假,路由漢上。
”指開成五年冬自膳部員外郎乞假往浔陽事,故知此書為本年作。
浙西盧大夫謂盧簡辭,乃弘止、簡求之兄。
《新唐書》卷一百七十七《盧簡辭傳》謂簡辭曾為浙西觀察使,《舊唐書·盧簡辭傳》漏載,又盧簡辭任浙西觀察使在本年,吳廷燮《唐方鎮年表》系于會昌二年,亦誤) 會昌二年壬戌(842年) 八月,回鹘烏介可汗率衆突入大同川,驅掠人口、牛馬,轉戰至雲州城門。
朝廷下诏發陳、許、徐、汝、襄陽諸處兵屯太原及振武、天德間,以抗禦回鹘。
(參《通鑒》) 杜牧四十歲。
春,出為黃州刺史。
(黃州又名齊安郡,治所黃岡縣,今湖北黃岡。
) 按本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啟》:“會昌元年四月,兄慥自江守蕲,某與□同舟至蕲。
某其年七月,卻歸京師。
明年七月,出守黃州。
”據此,則杜牧出守黃州應在會昌二年七月。
而本集卷十四《黃州準赦祭百神文》雲:“會昌二年,歲次壬戌,夏四月乙醜朔,二十三日丁亥&hellip&hellip大赦天下。
&hellip&hellip牧為刺史,實守黃州。
夏六月甲子朔,十八日辛巳,伏準赦書,得祭諸神。
”則會昌二年四月杜牧已守黃州矣,與《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啟》中所謂會昌二年“七月,出守黃州”者,顯然舛忤。
考本集卷十四《祭城隍神祈雨第二文》(文中有“黃境鄰蔡”語,故知為守黃時作)雲:“今旱已久,恐無秋成。
”蓋作于六七月間,而文中有“牧為刺史凡十六月”之語,若七月上任,至翌年六七月,甫十二三月,不得雲十六月,若二三月間上任,至翌年六七月,适為十六月,且與《祭百神文》中所言四月守黃州事亦合。
蓋《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啟》“明年七月”句中之“七月”,本作“二月”或“三月”,後人傳抄,因涉上文“其年七月”而誤作“七月”也。
本集卷十四《祭周相公文》:“會昌之政(&lsquo政&rsquo字本集作&lsquo改&rsquo,據《全唐文》校改),柄者為誰?忿忍陰污(&lsquo污&rsquo字本集作&lsquo汗&rsquo,據《全唐文》校改),多逐良善。
牧實忝幸,亦在遣中,黃崗大澤,葭葦之場。
”據此數語,可見杜牧之出守黃州,自以為是受李德裕排擠之故。
本集卷十五《黃州刺史謝上表》:“臣某自出身已來,任職使府,雖有官業,不親治人。
及登朝二任,皆參台閣,優遊無事,止奉朝谒。
今者蒙恩擢授刺史,專斷刑罰,施行诏條,政之善惡,唯臣所系。
素不更練,兼之昧愚,一自到任,憂惕不勝,動作舉止,唯恐罪悔。
伏以黃州在大江之側,雲夢澤南,古有夷風,今盡華俗,戶不滿二萬,稅錢才三萬貫,風俗謹樸,法令明具,久無水旱疾疫,人業不耗,謹奉貢賦,不為罪惡,臣雖不肖,亦能守之。
” 遣人迎同州眼醫周師達至蕲州,為弟□視目疾,周不能治。
秋,杜□赴揚州依從兄悰,時悰為淮南節度使。
本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湖州第二啟》:“明年(指會昌二年)七月,出守黃州。
在京時,詣今虢州庾使君,問庾使君眼狀。
庾雲:&lsquo同州有二眼醫,石公集是一也。
複有周師達者,即石之姑子,所得當同,周老石少,有術甚妙,似石不及。
某常病内障,愈于周手,豈少老間工拙有異?&rsquo某至黃州,以重币卑詞緻周至蕲。
周見弟眼,曰:&lsquo嗟乎,眼有赤脈!凡内障脂凝,有赤脈綴之者,針撥不能去赤脈,赤脈不除,針不可施。
除赤脈必有良藥,某未知之。
是石生業淺,不達此理,妄再施針。
&rsquo周不針而去。
時西川相國兄始鎮揚州,弟兄謀曰:&lsquo揚州大郡,為天下通衢,世稱異人術士,多遊其間,今去,值有勢力,可為久安之計,冀有所遇。
&rsquo其年秋,遂東下,因家揚州。
”按所謂“西川相國兄”者,指杜悰,杜悰時為淮南節度使。
(《新唐書·杜佑傳》附《杜悰傳》) 杜牧少負濟世經邦之志,最喜論政談兵,乃自二十六歲入仕,迄今十馀年,抱負未得施展,年已四十,出守遠郡,頗有抑郁不平之意,作《上李中丞書》及《郡齋獨酌》《雪中書懷》諸詩以發抒之。
本集卷十二《上李中丞書》:“某入仕十五年間,凡四年在京,其間卧疾乞假,複居其半。
嗜酒好睡,其癖已痼,往往閉戶,便經旬日,吊慶參請,多亦廢阙,至于俯仰進趨,随意所在,希時徇勢,不能逐人。
是以官途之間,比之輩流,亦多困踬。
自顧自念,守道不病,獨處思省,亦不自悔。
然分于當路,必無知己,默默成戚,守日待月,冀得一官,以足衣食。
一自拜谒門館,似蒙獎飾,敢以惡文,連進機案,特遇采錄,更不因人,許可指教,實為師資,接遇(&lsquo遇&rsquo字,本集作&lsquo過&rsquo,據《全唐文》校改)之禮過等,詢問之辭悉纖,雖三千裡僻守小郡,上道之日,氣色濟濟,不知沉困之在己,不知升騰之在人,都門帶酒,笑别親戚,斯乃大君子之遇難逢,世途之不偶常事,雖為遠宦,适足自寬。
某世業儒學,自高、曾至于某身,家風不墜,少小孜孜,至今不怠。
性颛固不能通經,于治亂興亡之迹,财賦兵甲之事,地形之險易遠近,古人之長短得失,中丞即歸廊廟,宰制在手,或因時事,召置堂下,坐之與語,此時回顧諸生,必期不辱恩獎。
今者志尚未泯,齒發猶壯,敢希指顧,一罄肝膽,無任感激血誠之至。
”按書中雲:“某入仕十五年間,凡四年在京。
”杜牧自大和二年制策登科入仕為校書郎,下數至會昌二年,恰為十五年(828&mdash842年)。
(所謂“凡四年在京”者,蓋謂大和九年入為監察禦史,是年秋即分司東都,在京一年,開成四年入為左補阙,轉膳部、比部員外郎,至會昌二年出守黃州,凡三年,合前一年,恰為四年也。
)書中所雲“雖三千裡僻守小郡”,蓋謂出守黃州,故知此書為本年作。
李中丞即是李回。
據《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三《李回傳》,李回于會昌初,以戶部侍郎兼禦史中丞,澤潞平後,以本官同平章事,故知此書之李中丞即是李回。
此書可見杜牧平生志業行性,故備錄之。
本集卷一《郡齋獨酌》詩:“前年鬓生雪,今年須帶霜。
時節序鱗次,古今同雁行。
&hellip&hellip往往自撫己,淚下神蒼茫。
禦史诏分洛,舉趾何猖狂!阙下谏官業,拜疏無文章。
尋僧解幽夢,乞酒緩愁腸。
豈為妻子計,未去山林藏?平生五色線,願補舜衣裳。
弦歌教燕趙,蘭芷浴河湟。
腥膻一掃灑,兇狠皆披攘。
生人但眠食,壽域富農桑。
孤吟志在此,自亦笑荒唐。
”按此詩題下原注:“黃州作。
”杜牧守黃州凡三年,所以定為本年作者,因詩中雲:“我愛朱處士,三吳當中央。
&hellip&hellip我昔造其室,羽儀鸾鶴翔。
&hellip&hellip問&lsquo今天子少,誰人為棟梁?&rsquo我曰&lsquo天子聖,晉公提紀綱。
聯兵數十萬,附海正誅滄。
謂言大義小不義,取易卷席如探囊。
犀甲吳兵鬥弓弩,蛇矛燕騎馳鋒铓。
豈知三載幾百戰,鈎車不得望其牆!&rsquo&hellip&hellip爾來十三歲,斯人未曾忘。
”按文宗大和元年八月讨滄景,大和三年四月,滄景平。
此詩叙與朱處士談論時事,有“豈知三載幾百戰,鈎車不得望其牆”之語,是戰事已曆三載,而亂尚未平,蓋在大和三年春間,時杜牧二十七歲,下又雲“爾來十三歲”,則正當四十歲時也,故定為本年作。
詩中“平生五色線”八句,乃杜牧一生志向之所在,即削平藩鎮,收複河湟,使生民安居、農業發展也。
本集卷一《雪中書懷》詩:“臘雪一尺厚,雲凍寒頑癡。
孤城大澤畔,人疏煙火微。
憤悱欲誰語,憂愠不能持。
天子号仁聖,任賢如事師。
凡稱曰治具,小大無不施。
明庭開廣敞,才俊受羁維。
如日月□升,若鸾鳳葳蕤。
人才自朽下,棄去亦其宜。
北虜壞亭障,聞屯千裡師。
牽連久不解,他盜恐旁窺。
臣實有長策,彼可徐鞭笞。
如蒙一召議,食肉寝其皮。
斯乃廟堂事,爾微非爾知。
向來躐等語,長作陷身機。
行當臘欲破,酒齊(原注:&lsquo去聲。
&rsquo)不可遲。
且想春候暖,甕間傾一卮。
”按詩中所謂“北虜壞亭障,聞屯千裡師”,即指本年八月回鹘烏介可汗侵擾雲州,朝廷發陳、許、徐、汝等處兵防邊之事,而“孤城大澤畔,人疏煙火微”,則謂黃州也,故知此詩為本年作。
杜牧系出名家,連登高第,才華發越,為世所知,自二十六歲入仕,至是十五年。
時武宗初立,任李德裕為相,勵精圖治,适值回鹘南侵,北邊多警,朝廷方拟誅讨,而杜牧素有論兵大計,正宜引參謀議,展其長才,乃不預朝官,遠守僻郡,觀其《上李中丞書》及《郡齋獨酌》《雪中書懷》諸詩,實不免有牢落不偶之感。
杜牧開成中在宣州幕中上李德裕書有“迹忝門牆”之語,而其弟□又曾佐李德裕浙西幕府,極見知遇,則杜牧與李德裕并非素無淵源;其後平澤潞,讨回鹘,杜牧皆上書于李德裕,論列兵事,李德裕頗采其言,則又非不知其才具,而終李德裕為相五六年中,杜牧未蒙援引,殆以其先為牛僧孺所厚,不免朋黨之見欤?此全祖望《杜牧之論》(《鲒埼亭集》外編卷三十七)所以責李德裕之褊心也。
與池州刺史李方玄書,傾吐懷抱,談論學術。
本集卷十三《上池州李使君書》:“仆之所禀,闊略疏易,輕微而忽小,然其天與。
其心知邪柔利己,偷苟讒谄,可以進取。
知之而不能行之,非不能行之,抑複見惡之,不能忍一同坐與之交語。
故有知之者,有怒之者。
怒不附己者,怒不恬言柔舌道其盛美者,怒守直道而違己者;知之者皆齒少氣銳,讀書以賢才自許,但見古人行事真當如此,未得官職,不睹形勢,潔潔少輩之徒也。
怒仆者足以裂仆之腸,折仆之胫;知仆者不能持一飯與仆。
仆之不死已幸,況為刺史,聚骨肉妻子,衣食有馀,乃大幸也,敢望其他?&hellip&hellip今者齒各甚壯,為刺史,各得小郡,俱處僻左,幸天下無事,人安谷熟,無兵期軍須逋負诤訴之勤,足以為學,自強自勉于未聞未見之間。
&hellip&hellip今之言者必曰:&lsquo使聖人微旨不傳,乃鄭玄輩為注解之罪。
&rsquo仆觀其所解釋,明白完具,雖聖人複生,必挈置數子坐于遊、夏之位。
若使玄輩解釋不足為師,要得聖人複生如周公、夫子親授微旨,然後為學,是則聖人不生,終不為學,假使聖人複生,即亦随而猾之矣。
此則不學之徒好出大言,欺亂常人耳!”按此書中有“年四十,為刺史”語,故知為本年作。
李使君即李方玄。
本集卷十四《祭故處州李使君文》:“及我南去,君刺池陽。
我守黃岡,葭葦之場。
唯君書信,前後相望。
辭意纖悉,勉我自強。
筆我性情,補短裁長。
一函每發,沉憂并忘。
”亦可見杜牧為黃州刺史時與好友李方玄時常通書互傾懷抱之情況。
又按,此書中論學一段意見,乃針對中唐以來治經之風氣而發。
唐玄宗末年,有啖助者,治《春秋》,主張直探孔子之意旨,弟子趙匡、陸質承其師說,韓愈《寄盧仝》詩所謂“《春秋》三傳束高閣,獨抱遺經究終始”者,即指此一派。
當時治經者,屏棄傳注,獨探經旨,成為風氣,不獨治《春秋》者如此。
據《新唐書·儒學傳·啖助傳》:“大曆時,(啖)助、(趙)匡、(陸)質以《春秋》,施士匄以《詩》,仲子陵、袁彜、韋彤、韋茝以《禮》,蔡廣成以《易》,強蒙以《論語》,皆自名其學。
”均此種風氣下之治經者。
杜牧蓋不贊同此種風氣,故謂鄭玄之注有功于諸經,不可廢棄。
李慈銘《越缦堂日記》同治六年丁卯七月初二日曾引杜牧此書中論學之意見而評之曰:“此等議論,唐中葉以後人所罕知。
樊川文章風概,卓絕一代,其學問識力,亦複如是。
予向推為晚唐第一人,非虛誣也。
”清代漢學家推尊鄭玄,李氏之言代表此派人之意見。
趙嘏舉進士及第。
(《唐才子傳》卷七《趙嘏傳》) 劉禹錫卒,年七十一。
〔編年詩〕《郡齋獨酌》(卷一)、《冬至日寄小侄阿宜詩》(卷一。
按詩中雲:“去歲冬至日,拜我立我旁。
&hellip&hellip今年我江外,今日生一陽。
”杜牧去年七月歸京師,冬間在京,本年出守黃州,故雲“今年我江外”,情事正合,故定為本年作)、《雪中書懷》(卷一)、《自遣》(卷二)、《早雁》(卷三。
本年八月,回鹘南侵,杜牧憂念北邊人民受回鹘侵擾,借雁以寄慨) 〔編年文〕《上門下崔相公書》(卷十一。
就書中所論彭城事核之,此崔相公蓋謂崔珙,珙曾繼王智興、高瑀之後為武甯軍節度使也。
崔珙于開成五年五月入相,會昌三年二月罷相[《新唐書·武宗紀》],杜牧此書有“某僻守荒郡,亦被陶鈞”語,殆作于本年出守黃州時也)、《上李中丞書》(卷十二)、《上池州李使君書》(卷十三)、《黃州準赦祭百神文》(卷十四)、《黃州刺史謝上表》(卷十五) 會昌三年癸亥(843年) 二月,河東将石雄大敗回鹘于殺胡山,烏介可汗遁去。
(據《舊唐書·武宗紀》)四月,昭義節度使(昭義一稱澤潞,治所在潞州)劉從谏卒,三軍以其侄稹為留後,抗拒朝命。
八月,诏河中、河陽、太原等五道兵讨劉稹。
(《舊唐書·武宗紀》記讨劉稹在會昌三年九月,《玉谿生年譜會箋》考訂為八月,茲從之。
) 杜牧四十一歲。
為黃州刺史。
上書于宰相李德裕,論澤潞兵事,德裕制置澤潞,頗采其言。
《通鑒》卷二百四十七《唐紀六十三》:會昌三年四月,“黃州刺史杜牧上李德裕書,自言嘗問淮西将董重質以三州之衆四歲不破之由。
重質以為由朝廷征兵太雜,客軍數少,既不能自成一軍,事須帖付地主,勢羸力弱,心志不一,多緻敗亡。
故初戰二年,戰則必勝,是多殺客軍。
及二年已後,客軍殚少,止與陳許、河陽全軍相搏,縱使唐州兵不能因虛取城,蔡州事力亦不支矣。
其時朝廷若使鄂州、壽州、唐州隻保境,不用進戰,但用陳許、鄭滑兩道全軍,帖以宣、潤弩手,令其守隘,即不出一歲,無蔡州矣。
今者上黨之叛,複與淮西不同。
淮西為寇,僅五十歲,其人味為寇之腴,見為寇之利,風俗益固,氣焰已成,自以為天下之兵,莫與我敵,根深源闊,取之固難。
夫上黨則不然。
自安史南下,不甚附隸,建中之後,每奮忠義,是以郳公抱真能窘田悅,走朱滔,常以孤窮寒苦之軍,橫折河朔強梁之衆。
以此證驗,人心忠赤,習尚專一,可以盡見。
劉悟卒,從谏求繼,與扶同者,隻郓州随來中軍二千耳。
值寶曆多故,因以授之。
今才二十馀歲,風俗未改,故老尚存,雖欲劫之,必不用命。
今成德、魏博,雖盡節效順,亦不過圍一城,攻一堡,系累稚老而已。
若使河陽萬人為壘,窒天井之口,高壁深塹,勿與之戰,隻以忠武、武甯兩軍,帖以青州五千精甲,宣、潤二千弩手,徑搗上黨,不過數月,必覆其巢穴矣。
時德裕制置澤潞,亦頗采牧言”(按《通鑒》以杜牧上李德裕書系于本年四月,似嫌稍早,應在本年八月下诏讨劉稹之後)。
《新唐書》本傳亦雲:“會劉稹拒命,诏諸鎮兵讨之。
牧複移書于德裕。
&hellip&hellip俄而澤潞平,略如牧策。
” 守黃州一年馀,就己力所能及者,減除弊政。
本集卷十四《祭城隍神祈雨第二文》:“牧為刺史凡十六月。
未嘗為吏,不知吏道。
黃境鄰蔡,治出武夫,僅五十年,今行一切,後有文吏,未盡削除。
伏臘節序,牲醪雜須,吏僅百輩,公取于民,裡胥因緣,侵竊十倍,簡料民費,半于公租,刺史知之,悉皆除去。
鄉正村長,強為之名,豪者屍之,得縱強取,三萬戶多五百人,刺史知之,亦悉除去。
繭絲之租,兩耗其二铢,稅谷之賦,鬥耗其一升(&lsquo升&rsquo字本集作&lsquo鬥&rsquo,據《全唐文》校改),刺史知之,亦悉除去。
吏頑者笞而出之,吏良者勉而進之。
民物吏錢,交手為市。
小大之獄,面盡其詞。
棄于市者,必守定令。
人戶非多,風俗不雜。
刺史年少,事得躬親,疽抉其根矣,苗去其莠矣,不侵不蠹,生活自如。
”按此文可見杜牧在黃州之治績。
賈島卒,年五十六。
〔編年詩〕《東兵長句十韻》(卷二。
此詠讨澤潞事也。
據《新唐書·武宗紀》,澤潞平在會昌四年八月,此詩有“凱歌應是新年唱,便逐春風浩浩聲”之句,蓋作于會昌三年歲暮,望次年春初澤潞可平也) 〔編年文〕《上李司徒相公論用兵書》(卷十一)、《祭城隍神祈雨文》(卷十四)、《第二文》(卷十四) 會昌四年甲子(844年) 三月,朝廷以吐蕃内亂,議複河湟,以給事中劉濛為巡邊使,使之備器械糗糧,并诇吐蕃守兵衆寡。
(《通鑒》)八月,昭義軍将郭誼殺劉稹以降,澤潞平。
(參《通鑒》) 杜牧四十二歲。
為黃州刺史。
九月,遷池州刺史(池州又名池陽郡,治所秋浦縣,今安徽貴池),代李方玄之任。
本集卷十四《祭故處州李使君文》:“及我南去,君刺池陽。
我守黃岡,葭葦之場。
&hellip&hellip幸會交代,沿楫若飛。
江山九月,涼風滿衣。
為别幾時,多少歡悲!志業益廣,不可窺知。
長人之術,首為吏師。
縱酒十日,舞袖僛垂。
語公之馀,且及其私。
許以季女,配我長兒。
莫雲稚齒,可以指期。
”李使君即李方玄,據祭文所雲,知杜牧遷池州,蓋接李方玄之任,而其赴任之期,則在九月,文中雖未言在何年,然據《池州造刻漏記》及《池州重起蕭丞相樓記》(俱見本集卷十),會昌五年四五月間,杜牧已在池州,而李方玄亦卒于會昌五年四月(本集卷八李方玄墓志),則祭文中所謂“九月”者,必指會昌四年之九月無疑。
杜牧自會昌二年春出守黃州,至此将滿三年矣。
上宰相李德裕書,論防禦回鹘事,德裕稱善。
《舊唐書》本傳:“牧&hellip&hellip嘗自負經緯才略。
武宗朝,誅昆夷鮮卑,牧上宰相書,論兵事,言胡戎入寇,在秋冬之間,盛夏無備,宜五六月中擊胡為便。
李德裕稱之。
” 《新唐書》本傳:“會昌中,黠戛斯破回鹘,回鹘種落潰入漠南。
牧說德裕,不如遂取之,以為兩漢伐虜,常以秋冬,當匈奴勁弓折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