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怯懦是暴虐的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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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死去的人,面對波利奧的做法,除了會說他喜歡争論但又軟弱無能外,還會說他什麼呢?
有人告訴亞裡士多德某某人說了他壞話,亞裡士多德回答:&ldquo他可以做得更過分,可以鞭撻我,隻要我不在場。
&rdquo 我們的祖先受了侮辱後隻滿足于反駁,受了駁斥便給予回擊,如此而已。
他們英勇剛毅,對活着的和受我們攻擊的敵人絲毫也不怕,而我們看見敵人活蹦亂跳,就吓得渾身打顫。
現在,我們不是奉行一種漂亮的做法,對傷害過我們或受過我們傷害的人,一律緊追不放,把他們置于死地嗎? 在格鬥中,我們還引進了一種做法,讓第二者、第三者、第四者陪在我們身邊,這也是一種卑怯的表現。
這在從前是決鬥,而現在稱戰鬥和搏鬥。
發明這一做法的人害怕孤獨:因為人人都不相信自己[11]。
不言而喻,有人陪伴在旁,當你處境危險時,能帶給你鼓舞和安慰。
從前讓第三者在場,是為了避免出現混亂和背信行為,為了給戰鬥的命運作證。
可是,自從第三者們加入戰鬥以來,被邀者就不可能老老實實地當觀衆了,因為怕承擔缺乏感情或膽量的罪名。
借别人的力量和膽量來捍衛自己的榮譽,我覺得,這種做法不僅不公正,不體面,而且對于一個勇敢而非常自信的人來說,将自己的命運同第二個人的命運聯系起來,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每個人冒的風險夠多的了,怎能再為另一個人去冒險!各人靠自己的勇敢捍衛自己的生命已很艱難,怎能再讓旁人來危及寶貴的生命!因為二對二交戰,是互相捆在一起的格鬥,除非事先明确商定照相反的規則行事。
如果你的助手倒下,你理所當然地要面對兩個人。
有人說,這二對一的攻擊是怯懦的攻擊,确實是這樣,這就好比你自己全副武裝,攻擊一個隻剩一截劍的人,或者你自己安然無恙,攻擊一個身受重傷者。
但是,如果你這個優勢是在戰鬥中赢得的,你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利用。
力量的懸殊和不等隻是在戰鬥開始時應該考慮。
再說,你要責備就責備命運吧。
當你的兩名助手已受傷緻死,你一個人要對付三個人的時候,對方對你的優勢是無可指責的,正如在戰争中,當我看見敵人同我們的一個人肉搏,我會理所當然地刺敵人一劍。
根據人際關系的準則,哪裡有兩軍對峙(例如,我們的奧爾良公爵向英格蘭國王亨利挑戰,一百對一百,阿爾戈斯人和斯巴達人作戰,三百對三百,賀拉提烏斯兄弟與庫裡阿提烏斯兄弟之間的戰鬥[12]是三對三),每一方的人數再多,也隻被當作一個人看待。
哪裡有人相伴,運氣就要攙和進去。
這一論述對我是有利可圖的。
我的一個兄弟馬特科隆老爺應邀去意大利給一位不甚相識的紳士助戰,那人是被另一個人召來格鬥的。
在這場決鬥中,馬特科隆的對手碰巧住得離他家更近一些,相互也更熟悉一些(我希望有人給我解釋一下這些格鬥規則,它們同理性的規則常常背道而馳);他殺死對手後,見決鬥雙方的主人尚未分出勝負,就去幫助他的夥伴了。
他能不這樣做嗎?難道應該袖手旁觀,看着對方&mdash&mdash如果命該如此的話&mdash&mdash殺死他的夥伴?他不就是為了捍衛他的夥伴而來的嗎?至此他所做的依然無補于事,因為鹿死誰手尚不清楚。
當你的敵人已遭受損失處于劣勢時,你可以也應該禮貌相待,然而,如果你是在為别人效勞,你不過是随從,并不是糾紛的主人,在這種情況下,我看不出你如何能做到對敵人禮貌相待。
我兄弟已身不由己,和别人的命運捆在一起,當然就不可能做到公正和有禮貌了。
因此,在我們國王及時而鄭重的請求下,我兄弟得以從意大利監牢中釋放出來。
真是魯莽而輕率的民族!我們不滿足于将我們的惡習和荒唐臭名遠揚于世界,還要跑到别的國家去讓人家一睹我們的風采,你把三個法國人放到利比亞的沙漠裡,不出一個月,他們必定會互相攻擊,抓得遍體鱗傷;跑到外國去決鬥,簡直就是為了讓外國人,尤其是那些樂于嘲笑和譏諷我們惡習的人從我們的悲劇中得以消閑解悶。
我們到意大利去學習劍術[13],剛懂一點皮毛,便拿我們的生命來作練習。
然而,按照訓練的次
&rdquo 我們的祖先受了侮辱後隻滿足于反駁,受了駁斥便給予回擊,如此而已。
他們英勇剛毅,對活着的和受我們攻擊的敵人絲毫也不怕,而我們看見敵人活蹦亂跳,就吓得渾身打顫。
現在,我們不是奉行一種漂亮的做法,對傷害過我們或受過我們傷害的人,一律緊追不放,把他們置于死地嗎? 在格鬥中,我們還引進了一種做法,讓第二者、第三者、第四者陪在我們身邊,這也是一種卑怯的表現。
這在從前是決鬥,而現在稱戰鬥和搏鬥。
發明這一做法的人害怕孤獨:因為人人都不相信自己[11]。
不言而喻,有人陪伴在旁,當你處境危險時,能帶給你鼓舞和安慰。
從前讓第三者在場,是為了避免出現混亂和背信行為,為了給戰鬥的命運作證。
可是,自從第三者們加入戰鬥以來,被邀者就不可能老老實實地當觀衆了,因為怕承擔缺乏感情或膽量的罪名。
借别人的力量和膽量來捍衛自己的榮譽,我覺得,這種做法不僅不公正,不體面,而且對于一個勇敢而非常自信的人來說,将自己的命運同第二個人的命運聯系起來,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每個人冒的風險夠多的了,怎能再為另一個人去冒險!各人靠自己的勇敢捍衛自己的生命已很艱難,怎能再讓旁人來危及寶貴的生命!因為二對二交戰,是互相捆在一起的格鬥,除非事先明确商定照相反的規則行事。
如果你的助手倒下,你理所當然地要面對兩個人。
有人說,這二對一的攻擊是怯懦的攻擊,确實是這樣,這就好比你自己全副武裝,攻擊一個隻剩一截劍的人,或者你自己安然無恙,攻擊一個身受重傷者。
但是,如果你這個優勢是在戰鬥中赢得的,你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利用。
力量的懸殊和不等隻是在戰鬥開始時應該考慮。
再說,你要責備就責備命運吧。
當你的兩名助手已受傷緻死,你一個人要對付三個人的時候,對方對你的優勢是無可指責的,正如在戰争中,當我看見敵人同我們的一個人肉搏,我會理所當然地刺敵人一劍。
根據人際關系的準則,哪裡有兩軍對峙(例如,我們的奧爾良公爵向英格蘭國王亨利挑戰,一百對一百,阿爾戈斯人和斯巴達人作戰,三百對三百,賀拉提烏斯兄弟與庫裡阿提烏斯兄弟之間的戰鬥[12]是三對三),每一方的人數再多,也隻被當作一個人看待。
哪裡有人相伴,運氣就要攙和進去。
這一論述對我是有利可圖的。
我的一個兄弟馬特科隆老爺應邀去意大利給一位不甚相識的紳士助戰,那人是被另一個人召來格鬥的。
在這場決鬥中,馬特科隆的對手碰巧住得離他家更近一些,相互也更熟悉一些(我希望有人給我解釋一下這些格鬥規則,它們同理性的規則常常背道而馳);他殺死對手後,見決鬥雙方的主人尚未分出勝負,就去幫助他的夥伴了。
他能不這樣做嗎?難道應該袖手旁觀,看着對方&mdash&mdash如果命該如此的話&mdash&mdash殺死他的夥伴?他不就是為了捍衛他的夥伴而來的嗎?至此他所做的依然無補于事,因為鹿死誰手尚不清楚。
當你的敵人已遭受損失處于劣勢時,你可以也應該禮貌相待,然而,如果你是在為别人效勞,你不過是随從,并不是糾紛的主人,在這種情況下,我看不出你如何能做到對敵人禮貌相待。
我兄弟已身不由己,和别人的命運捆在一起,當然就不可能做到公正和有禮貌了。
因此,在我們國王及時而鄭重的請求下,我兄弟得以從意大利監牢中釋放出來。
真是魯莽而輕率的民族!我們不滿足于将我們的惡習和荒唐臭名遠揚于世界,還要跑到别的國家去讓人家一睹我們的風采,你把三個法國人放到利比亞的沙漠裡,不出一個月,他們必定會互相攻擊,抓得遍體鱗傷;跑到外國去決鬥,簡直就是為了讓外國人,尤其是那些樂于嘲笑和譏諷我們惡習的人從我們的悲劇中得以消閑解悶。
我們到意大利去學習劍術[13],剛懂一點皮毛,便拿我們的生命來作練習。
然而,按照訓練的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