谥法備考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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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議定谥于中,而後宣示于外。

    臣謂宜擇中流之谥,使與行實相應者賜之,亦非群臣所敢議。

    今乃谥以至美無以複加之谥,如竦者,豈易克當。

    所謂名與實爽,谥與行違,傳之永久,何以為法?”光又言:“竦得此谥,不知複以何谥待天下之正〔人〕(士)[11]良士!況天下之人皆知竦為大邪,雖谥之以正,此不足以掩竦之惡,适足以傷國家之至公耳!且谥法所以信于後世者,為其善善惡惡無私也。

    今以一臣之故而敗之,使忠良隽傑之士蒙美谥者,後世皆疑之,則谥法将安用哉!” 陳執中卒,韓維議谥曰:“皇祐之末,天子以後宮之喪問所以葬祭之禮,執中位為上相,不能總率群司考正儀典,以承天問。

    而治喪皇儀非嫔禦之禮,追冊位号于宮闱有嫌,建廟用樂逾祖宗舊制,遂使聖朝大典著非禮之舉,此不忠之大者。

    宰相所當秉道率禮,以弼天子,正身率家,以儀百官。

    執中不務出此,而杜門深居,謝絕賓客,曰:&lsquo我無私也,我不黨也。

    &rsquo豈不陋哉!謹按《谥法》寵祿光大曰榮,不勤成名曰靈。

    執中出入将相,以一品就第,可謂寵祿光大矣。

    死之日,賢士大夫無述焉,可謂不勤成名矣。

    請谥榮靈。

    ”後改谥恭襄,诏谥曰恭。

     張知白卒,禮官謝绛議谥文節。

    禦史王嘉言:“知白守道徇公,當官不撓,可謂正矣,谥文正。

    ”王曾曰:“文節美谥矣。

    ”遂不改。

     魯宗道卒,初太常議谥曰剛簡,複改為肅簡。

    議者以為,肅不若剛為得其實雲。

     楊〔崇〕(宗)[12]勳卒,谥恭密,尋改谥恭毅。

     仁宗充媛董氏薨,贈淑妃,辍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谥,行冊禮,葬給鹵簿。

    司馬光言:“董氏秩本微,病革方拜充媛。

    古者婦人無谥,近制唯皇後有之。

    鹵簿本以賞軍功,未嘗施于婦人。

    唐平陽公主有舉兵佐高祖定天下功,乃得給。

    〔至〕(與)[13]韋庶人始令妃主葬日皆給鼓吹,非令典,不足法。

    ” 仁宗女周陳國大長公主,幼警慧,性純孝。

    帝嘗不豫,主侍左右,徒跣籲天,乞以身代。

    熙甯三年薨,輔臣議谥,神宗以主事仁祖孝,命曰莊孝。

     襄陽郡王允良,好酣寝,以日為夜,由是一宮之人皆晝睡夕興。

    薨,贈定王,有司以其反易晦明,谥曰榮易。

     歐陽修緻仕卒,李清臣議谥曰:“公唯聖宋賢臣,學者所師法,明于道德,見于文章,究覽六經,述作數十百萬言,以傳先王之遺意。

    方天下溺于末習,為章句聲律之時,聞公之風,一變為古文,鹹知趨尚根本。

    太師之功,于教化治道為多。

    謹按《谥法》,唐韓愈、李翺、權德輿、孫逖,本朝楊億,皆谥文。

    太師宜以文谥。

    然公常參天下政事,進言仁宗,乞早下诏立皇子,使有明名定分,以安人心,及兩預定策謀,有安社稷功。

    《谥法》道德博聞曰文,廉方公正曰忠,請谥文忠。

    ” 張〔商〕(啇)[14]英作相,适承蔡京之後,小變其政,譬饑者易為食,故蒙忠真之名,靖康褒表司馬光、範仲淹,而〔商〕(啇)[15]英亦贈太保。

    紹興中,又賜谥文忠,天下皆不謂然。

     宋用臣卒,贈安化軍節度使,谥僖敏。

    〔谥〕議謂,用臣為廣平宋公,有“天子念公之勞,久徙于外”之語。

    〔豐〕(豊)[16]稷論奏,以為凡稱公者,皆須耆宿、大臣與鄉黨有德之士,其曰“念公之勞,久徙于外”,斯乃古周公之事,于用臣非所宜言也。

    止令賜谥,論者是之。

     〔豐〕(豊)[17]稷卒,建炎中追複學士,谥曰清敏。

    初,文彥博嘗品稷為人似趙抃,及賜谥,皆以清得名。

     鄒浩卒後,高宗即位,诏曰,浩在元符間任谏争,危言谠論,朝廷擢引複其待制,又贈寶文閣直學士,賜谥忠。

     陳瓘宣和六年卒。

    紹興二十六年,高宗謂輔臣曰:“陳瓘昔為谏官,甚有谠議,近覽所著《尊堯集》,明君臣之大分,合于《易》天尊地卑及《春秋》尊王之法,王安石号通經術,而其言乃謂道隆德駿者,天子當北面而問焉,其背經悖理甚矣。

    瓘宜特賜谥以表之。

    ”谥曰忠肅。

     劉珙遷禮部郎官,秦桧欲追谥其父,召禮官會問,珙不至,桧怒,風言者逐之。

     陳康伯薨,谥文恭。

    慶元初,配享孝宗廟庭,改谥文正。

     内侍李珂沒,贈節度〔使〕,谥靖〔恭〕(公)[18]。

    龔茂良谏曰:“中興名相如趙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