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安本紀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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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 大仇未讨,天下未平,何以家為?況開藩重賞哉!上借此以為羁縻之術,下受之而無感奮之志,胥矢之矣。

    直書于冊,深譏之。

     十八日(乙巳),祭先恭王太妃于行宮。

     大學士史可法督師江北,命百官郊餞。

     可法請撥劉肇基、于永绶、李栖鳳、蔔從善俱隸标下,又薦主事何剛、舉人李蘧軍前贊畫。

    可法既出,劉孔昭益無所顧忌,高、張諸臣俱不能安其位矣。

     大旱,令應天府祈雨。

     二十三日(庚戌),劉孔昭讦吏部尚書張慎言于朝。

     孔昭故善阮大铖,必欲起之。

    因诏内有『「逆案」不得輕議』之句,慎言秉铨持正,度難破例;置酒約諸勳臣廷論慎言,湯國祚、趙之龍皆諾之。

    是日早朝,孔昭邀國祚、之龍合奏『慎言排忽武臣,所推吳甡、鄭三俊有悖成憲,真奸臣也』。

     慎言立班不辨。

    弘圖奏:『冢宰自有本末,何遽殿争』!上谕:『文武諸臣各宜和衷,毋得偏競』。

    孔昭袖中取出小刀,逐慎言于班;太監韓贊周叱曰:『從來無此朝規』!乃止。

    慎言出,即引疾乞休。

    孔昭遂複具疏奏:『慎言推補幸濫,薦舉吳甡、鄭三俊更為可異。

    慎言原懷二心,告廟決策,阻難奸辦。

    乞大奮幹綱,收回吳甡陛見之命,重處慎言,為欺君誤國之戒』。

    高弘圖亦具疏言:『文武官各有職掌,毋得侵犯,即文臣中各部不得奪吏部之權。

    今用人乃張慎言事;劉孔昭一手握定,非其所私即謂之奸,臣等皆屬贅員矣!吳甡、鄭三俊五朝人望,票拟實出臣筆。

    竊念朝廷之尊,尊于李勉;今宸陛幾同訟庭,臣愧死無地,乞賜罷斥』。

    姜曰廣亦引疾求去。

    俱慰留不允。

     發明 慎言以統鈞大臣,孔昭得辱之于朝,是無法紀也!無法紀,是無君父也!書言「讦」者,明慎言之無罪;慎言無罪,是罪專在孔昭矣!一削其爵、一舉其官,邪正之實辨矣、予奪之義嚴矣。

     附錄 時闖賊西遁,群臣降賊者皆南歸,蒙面求用;行宮前章奏雜投,甚有擅入朝班者。

    通政司劉士桢請嚴封駁參治之令;有旨着行甲饬。

     叛将李成勳寇掠清河,巡按王幞調兵禦卻之。

     僞将劉曰恭攜僞敕五道,送得功、高傑、劉伊順、劉肇基、徐大受寺;得功執以聞。

     馬士英奏大計四事:一、聖母流離,可密谕高傑部将衛迎。

    一、皇考進尊位号,應遷梓宮南來。

    一、皇子未生,應急慎選淑女。

    一、諸藩失國,恐有奸宄挾之,不利社稷;宜迎置南都。

     加恩翼戴諸臣:公徐弘基,侯朱國弼、柳祚昌,伯劉孔昭、方一元、焦夢熊、郭祚永,太監韓贊周、盧九德各升賞世蔭。

     二十六日(癸醜),上召閣臣高弘圖、馬士英、姜曰廣于行宮。

     是日,上謂弘圖曰:『國家多故,倚賴良深;先生何言去也』!弘圖對曰:『臣等非敢輕去;但用人一事,臣謂可、勳臣謂不可,是非淆亂,臣何能安其位』!上曰:『朕于行政用人未習,卿等所言,無有勿從;不疑有他』。

    弘圖奏:『冢臣張慎言清正有品,吏部以用人為職,如推劉宗周、黃道周,使勳臣處此亦必引重;何獨以為罪!吳甡曆任巡撫,俱着豐采、又負清望。

    先帝簡任内閣督師剿寇,赴任稍緩,緻蒙譴責;先帝殺周延儒、不殺吳甡,即可知其人。

    假先帝在今,亦必用之;何勳臣以此罪冢宰也!北都失節之人不可用,江南見存者無幾、又不合勳臣之意,将誰用乎?若曰武職則有兵部在,不可并責冢臣也』。

    弘圖又奏近臣貪黩狀。

    上曰:『朕固聞之;諸臣通賄出之袖中,誠可嗤也』!時屢勤召對,先後無虛日,或一日再召;似有志圖治者。

    自高、姜去後,馬士英當國,上亦拱手聽之,不複預聞政事矣。

     升王幞右佥都禦史,巡撫山東。

     路振飛既去,幞又以升行;劉澤清遂營窟于淮安山城中,田仰不能禁制,而淮事不可為矣。

     附錄 馬土英奏關甯總兵吳三桂之捷;有旨封薊國公世襲。

    又命戶部發銀五萬兩、米十萬石,責令中書沈廷揚賣與之。

     大學士高弘圖請暫辍閣務,往江幹督收漕糧;允之。

     六月丁巳朔,谕吏部尚書張慎言視事。

     加巡撫黎玉田為兵部尚書、山東原任大學士謝升上柱國、在籍保定禦史盧世深太仆寺卿。

     馬士英奏北信誅僞官之功,故有是命。

    史可法亦乞選使臣赍監國、即位二诏及賜吳三桂、謝升二敕,往北直、山東曉谕。

    時訛傳德州起義,謝升輔佐之故。

    先時有朱師欽者,慶藩宗室,為香河知縣;棄官南走,僞防禦闫傑囚之于德州。

    傑與僞知州吳征文比饷甚酷,貢生馬元騄、謝陛等暗結義旅,一呼而起,殺傑與征文;出師欽于獄,奉以為主,權稱濟王,檄告遠近。

    于是殺逐僞官,來附者四十餘州縣;遂訛傳謝陛為謝升也。

    嗚乎!中朝偵探舛謬如此,而欲奏恢複之功難矣! 初六日(壬戌),上大行皇帝谥曰烈皇帝、廟号思宗;大行皇後谥曰孝節烈皇後。

     尊福恭王為恭皇帝、王妃□氏曰孝成皇後、生母鄒氏曰仁壽皇太後、神廟皇貴妃鄭氏曰孝甯太皇太後、元妃黃氏曰孝哲皇後。

     初七日(癸亥),馬士英特舉欽定「逆案」問徒阮大铖,命複冠帶陛見。

     士英奏「冒罪特舉知兵之臣,以共濟艱難事」;舉阮大铖當赦其罪,即補兵部右侍郎。

    先是,大铖被廢,寓居金陵,與劉孔昭、馬士英及内奄李承芳交往甚密。

    周延儒再召,大铖、士英同助萬金營求起升;而先帝聖斷不可奪,僅吉士英。

    至是,大铖日夜謀出山,勳臣殿争亦因大铖而發也。

    士英乘高弘圖督糧江幹,即自拟旨:阮大铖果否知兵可用?着兵部召他,暫冠帶來京陛見,面問方略定奪』。

    是時科道羅萬象、詹兆恒、王孫審、陳良弼合疏言:『「逆案」不可翻,大铖不可用』。

    皆不聽。

    士英又辨:『臣在兵言兵,但知為朝廷用人,不知其它』。

    上溫旨留之。

     發明 魯公子翚請會師伐鄭,隐公勿許;翚固請而行,「春秋」削其「公子」,直斥其名。

    胡康侯氏曰:『翚請以師伐鄭,而隐公勿許,義也。

    翚以不義強其君,固請而行,無君之心兆矣,是以及锺之禍。

    「春秋」去其「公子」,欲制治于未亂也』。

    阮大铖身在「逆案」;「逆案」乃先帝所定,誰敢奸之!今士英徇一己之私,請暫拟冠帶陛見,正所謂以不義強其君者也;其無君豈在翚下乎?北行之禍,由茲兆矣。

    故于士英則削其官,于大铖則詳書「欽定逆案」;「問徒」,所在以絕之者至矣。

     初八日(甲子),阮大铖陛見。

     大铖入見,備述見枉之由。

    高弘圖言:『大铖若用,必須會議』。

    馬士英言:『會議,則大铖必不得用』。

    弘圖曰:『臣非力阻大铖;舊制:京堂必會議,乃于大铖更光明耳』!士英曰:『臣非徇私賄,何所不光明也』!弘圖曰:『何必不受賄;一付廷議,國人皆曰「賢」,然後用之可也』。

    弘圖出,即乞休。

     大铖遂上「孤忠被陷之由疏」雲:『臣于天啟甲子,見逆珰魏忠賢與在外門戶諸人終攜始合,擅政弄權;時為吏科都給事中,力請終養以避其焰。

    後蒙起用,铖守官太常少卿七十日,即乞差還山;竄迹窮山,不入城市。

    凡忠賢擅竊威福,皆铖在山林息影,唯恐不深時也。

    且當天啟年間、從無一官之躐、一字之谀、一椽之建;甚且「點将傳」内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