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中國新文學大系》詩集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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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向于法國象征派的。

    但王獨清氏所作,還是拜倫式的雨果式的為多;就是他自認為仿象征派的詩,也似乎豪勝于幽,顯勝于晦。

    穆木天氏托情于幽微遠渺之中,音節也頗求整齊,卻不緻力于表現色彩感。

    馮乃超氏利用铿锵的音節,得到催眠一般的力量,歌詠的是頹廢、陰影、夢幻、仙鄉。

    他詩中的色彩感是豐富的。

     戴望舒氏也取法象征派。

    他譯過這一派的詩。

    他也注重整齊的音節,但不是铿锵的而是輕清的;也找一點朦胧的氣氛,但讓人可以看得懂;也有顔色,但不像馮乃超氏那樣濃。

    他是要把捉那幽微的精妙的去處。

    姚蓬子氏也屬于這一派;他卻用自由詩體制。

    在感覺的敏銳和情調的朦胧上,他有時超過别的幾個人。

    ——從李金發氏到此,寫的多一半是情詩。

    他們和《詩镌》諸作者相同的是,都講究用比喻,幾乎當作詩的藝術的全部;不同的是,不再歌詠人道主義了。

     若要強立名目,這十年來的詩壇就不妨分為三派:自由詩派,格律詩派,象征詩派。

     1935年8月11日,寫畢于北平清華園。

     附:編選凡例 一、本集所收,以抒情詩為主,也選叙事詩;拟作的歌謠不錄。

     二、新詩别集很多,搜集完全,頗為困難。

    本集所收三十三家,五十一種(目另見,其中五種,詩文兼載),隻是就所能見到的憑主觀去取。

    這其間自然免不了偏見,但總盼望取的是那些影響較廣或情景較新的。

    其中也有兩家,是先在《詩》和《晨報詩镌》選了他們的詩,再去翻集子的。

     三、所收别集,以其中的詩作于民國十七年以前的為準,不以集子出版的時日為準。

    集子裡若有十六年以後作品,不錄。

    如集中的詩全沒有年月,而從序文或其他方面可以确知其作于十七年以前的,也加選錄。

    像《集外集》今年出,但那些詩中最早的,出現在《新青年》四卷五号上,是七年五月。

    又《我的記憶》十八年出,但照杜衡氏《望舒草序》,這裡面的詩有民國十一年作的;而《我的記憶》一首作于十六年,足見其前各詩都是可選的。

    又初版《志摩的詩》,從《現代評論》廣告知道出版在十四年九月。

    又《銀鈴》,十八年出,序中有“沉默已三年了”的話,因而推知那些詩作于十五六年的時候。

    又《死水》,十七年出,照常理說,裡面當然是十七年以前之作。

    又《花一般的罪惡》,十七年五月出,其中既收《天堂與五月》(十六年)的作品,而最後《花一般的罪惡》一首見于十七年一月五日出的《一般》(四卷一号)上,當然也是十六年作的。

     四、新詩總集收《新詩年選》、《分類白話詩選》、《湖畔》、《雪朝》、《春的歌集》、《星海》六種。

    《湖畔》以下三種是合集,非選本;《星海》兼載各種文字。

     五、期刊繁多,搜集更不易,隻收《詩》和《晨報詩镌》。

    又因田漢氏《江戶之春》不可得,《少年中國》曾選集中的詩,故錄二期。

     六、作家以詩的時日為序。

    别集以第一集中所記最早的時日為準。

    不記時日的,以作序時日為準。

    沒有序或有序而無時日的,設法查考;無從查考的,以集子出版時日為準。

    總集如《年選》、《詩選》、《星海》,選出的作家有集子的以集子為準;但所錄的詩若在前,當以詩為準。

    沒有集子而詩後記時日的,以所記為準;不記的以總集出版時日為準。

    又,從《湖畔》、《雪朝》、《春的歌集》選出的作家,有集的用上例,無集的用别集例。

    《詩》和《晨報詩镌》,用《年選》、《詩選》例。

    ——田漢氏所作,以《江戶之春》出版年(民國十一年)為準。

     七、作家序列,照上條,在同年同月内,以有日數的居前;在同年内,以有月份的居前。

    詩的序列,照原集或原刊物。

     八、詩話以引述為主;但所引述的大緻是編者所能相信的,刊于導言之後。

     附言 編選時承周啟明先生惠借詩集多種,又承汪靜之先生寄來《湖畔》和《春的歌集》,趙家璧先生寄來《玄廬文存》和《分類白話詩選》,謹此緻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