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節
關燈
小
中
大
然不會有人看見。
” “如果你沒有看見我做,你怎麼會認定我做了?” “這事就跟二加二一樣簡單。
” “也就是說,你心裡已經形成一個推論,認定了發生過什麼事嗎?” “是的,先生。
” “那麼你并不是在就你所了解的事實作證,而隻是就從某些事實中推出的結論作證嗎?” “是某些無可置疑的事實。
”加文說。
“但是你有關掉換槍的證詞是推論吧?” “一個建立在無可置疑的事實基礎上的推論。
” 梅森對眉頭緊皺的法官微笑着說:“閣下,我請求将證人有關換槍的說法從證詞中删除,因為那是一個推論。
” “批準請求。
”德克法官厲聲說道:“事情非常明顯,地區檢察官對證人的證詞相當熟悉,而且清楚證人的證詞是建立在推論基礎上的。
” “等等,如果本庭認為合适,”漢米爾頓-伯格說,“我認為本庭在這個問題上對控方過于苛刻。
如果本庭允許,我想再次詢問證人,确認證人所說的無可争議的事實。
這些事實将引出一個毋庸置疑的結論。
” “還是讓陪審員做結論吧。
”德克法官說。
“不要讓那些把自己的推論當做絕對事實的人作證。
”漢米爾頓紅着臉扭頭對證人說:“你說過你曾經交給梅森先生一支槍吧?” “是的,先生。
” “你說過那槍不是這支标作證物第30号的殺人兇器,而是我們所稱的‘小槍’吧?” “是的,先生。
” “你怎麼知道你給他的是‘小槍’而不是殺人兇器證物第30号?” “因為證據表明今年10月7日晚上我手裡這支槍被用來殺死了喬治-卡塞爾曼,我交給梅森的‘小槍’是絕對不可能用來殺人的。
” “為什麼不可能?” “反對,”梅森說,“這是控方試圖對自己的證人進行反詢問。
我請求删掉這段話,說什麼他給我的槍不可能是殺人兇器,因為這是證人的推測,而不是對問題的回答。
” “批準請求。
”德克法官厲聲下令。
“但是閣下,”漢米爾頓-伯格抗議道:“我有權利指出……” “你當然有權利指出事實,也隻能指出事實。
” “好吧。
”漢米爾頓-伯格說,“你給了梅森先生一支槍嗎?” “是的,先生。
我給了他我們所稱的‘小槍’。
” “你從什麼地方拿來的槍?” “從我桌子的一個抽屜裡。
” “你在此之前是從哪裡得到槍的?” “從我父親那裡,是他給我的槍。
” “什麼時候?” “去年聖誕節前後,我想那是個聖誕禮物。
” “10月7日那支槍在什麼地方?” “在我手裡。
” “10月7日那一整天都在嗎?” “是的,先生。
” “你是怎麼處理那支槍的?” “我把槍交給了佩裡-梅森。
” “佩裡-梅森是怎麼處理槍的?” “他放了一槍。
” “然後發生了什麼事?” “他又遞給我一支槍,建議我交給斯蒂芬妮-福克納。
” “那支槍和你遞給梅森先生的槍是同一支槍嗎?” “不是。
” “現在停一下。
”德克法官說,“你已經推出結論,認為那不是同一支槍,是嗎?” “是的,先生。
” “你的回答将被删除。
控方應善意地避免引導證人将觀點或推論作為證據,現在隻許陳述事實。
” “好的,我持有這支槍,我把它交給了梅森先生,梅森先生用它放了一槍,然後把一支槍遞還給我,讓我把那槍給斯蒂芬妮-福克納送去,我那樣做了。
” “她是如何處理那支槍的?” “她把槍放在了公寓起居室的桌上。
” “然後你幹了什麼?” “然後梅森先生和我離開了公寓。
” “後來發生了什麼事?” “我們從門廳經過時,看見兩位警官走進了公寓樓。
” “你認識那些警官嗎?” “我現在認識,當時不認識。
” “他們叫什麼?” “赫洛克姆警官和特拉格探長。
” “你說你交給梅森先生的槍今年10月7日一整天都在你手裡嗎?” “是的,先生。
” “請你詢問。
”漢米爾頓-伯格得意洋洋地對佩裡-梅森說。
梅森站起來面對證人:“你說你給我的槍10月7日一整天都在你手裡嗎?” “是的,先生。
” “你出去吃過午飯嗎?” “是的,先生。
” “那你帶着槍嗎?” “沒有,先生。
” “槍在哪裡?” “在我桌子抽屜裡。
” “桌子上鎖了嗎?” “沒有,先生。
” “你還認為槍在你手裡嗎?” “是的,先生。
” “10月7日晚上你在什麼地方?” “我去見一個顧客談一筆汽車生意。
” “你帶着槍嗎?” “槍在我抽屜裡。
” “你是什麼時候把槍從桌子裡取出來的?” “是在會談結束後。
我回到辦公室,從保險櫃裡取出一些現金,把槍塞進了口袋。
” “然後帶回了家嗎?” “是的。
” “是什麼時候帶回家的?” “我想大約是9點30分或者10點。
” “你剛結婚嗎?” “是的。
” “回家後你還把槍放在口袋裡嗎?” “沒有,先生。
我把槍拿上樓,放進了梳妝台。
” “當晚你是什麼時候上床的?” “大約是在回家半小時後。
” “你是怎麼處理槍的?” “我把它放在了梳妝台裡。
” “10月7日晚上你的辦公室上鎖了嗎?” “是的。
” “誰有辦公室鑰匙?” “我有一把鑰匙,我父親有一把,我秘書有一把,看門
” “如果你沒有看見我做,你怎麼會認定我做了?” “這事就跟二加二一樣簡單。
” “也就是說,你心裡已經形成一個推論,認定了發生過什麼事嗎?” “是的,先生。
” “那麼你并不是在就你所了解的事實作證,而隻是就從某些事實中推出的結論作證嗎?” “是某些無可置疑的事實。
”加文說。
“但是你有關掉換槍的證詞是推論吧?” “一個建立在無可置疑的事實基礎上的推論。
” 梅森對眉頭緊皺的法官微笑着說:“閣下,我請求将證人有關換槍的說法從證詞中删除,因為那是一個推論。
” “批準請求。
”德克法官厲聲說道:“事情非常明顯,地區檢察官對證人的證詞相當熟悉,而且清楚證人的證詞是建立在推論基礎上的。
” “等等,如果本庭認為合适,”漢米爾頓-伯格說,“我認為本庭在這個問題上對控方過于苛刻。
如果本庭允許,我想再次詢問證人,确認證人所說的無可争議的事實。
這些事實将引出一個毋庸置疑的結論。
” “還是讓陪審員做結論吧。
”德克法官說。
“不要讓那些把自己的推論當做絕對事實的人作證。
”漢米爾頓紅着臉扭頭對證人說:“你說過你曾經交給梅森先生一支槍吧?” “是的,先生。
” “你說過那槍不是這支标作證物第30号的殺人兇器,而是我們所稱的‘小槍’吧?” “是的,先生。
” “你怎麼知道你給他的是‘小槍’而不是殺人兇器證物第30号?” “因為證據表明今年10月7日晚上我手裡這支槍被用來殺死了喬治-卡塞爾曼,我交給梅森的‘小槍’是絕對不可能用來殺人的。
” “為什麼不可能?” “反對,”梅森說,“這是控方試圖對自己的證人進行反詢問。
我請求删掉這段話,說什麼他給我的槍不可能是殺人兇器,因為這是證人的推測,而不是對問題的回答。
” “批準請求。
”德克法官厲聲下令。
“但是閣下,”漢米爾頓-伯格抗議道:“我有權利指出……” “你當然有權利指出事實,也隻能指出事實。
” “好吧。
”漢米爾頓-伯格說,“你給了梅森先生一支槍嗎?” “是的,先生。
我給了他我們所稱的‘小槍’。
” “你從什麼地方拿來的槍?” “從我桌子的一個抽屜裡。
” “你在此之前是從哪裡得到槍的?” “從我父親那裡,是他給我的槍。
” “什麼時候?” “去年聖誕節前後,我想那是個聖誕禮物。
” “10月7日那支槍在什麼地方?” “在我手裡。
” “10月7日那一整天都在嗎?” “是的,先生。
” “你是怎麼處理那支槍的?” “我把槍交給了佩裡-梅森。
” “佩裡-梅森是怎麼處理槍的?” “他放了一槍。
” “然後發生了什麼事?” “他又遞給我一支槍,建議我交給斯蒂芬妮-福克納。
” “那支槍和你遞給梅森先生的槍是同一支槍嗎?” “不是。
” “現在停一下。
”德克法官說,“你已經推出結論,認為那不是同一支槍,是嗎?” “是的,先生。
” “你的回答将被删除。
控方應善意地避免引導證人将觀點或推論作為證據,現在隻許陳述事實。
” “好的,我持有這支槍,我把它交給了梅森先生,梅森先生用它放了一槍,然後把一支槍遞還給我,讓我把那槍給斯蒂芬妮-福克納送去,我那樣做了。
” “她是如何處理那支槍的?” “她把槍放在了公寓起居室的桌上。
” “然後你幹了什麼?” “然後梅森先生和我離開了公寓。
” “後來發生了什麼事?” “我們從門廳經過時,看見兩位警官走進了公寓樓。
” “你認識那些警官嗎?” “我現在認識,當時不認識。
” “他們叫什麼?” “赫洛克姆警官和特拉格探長。
” “你說你交給梅森先生的槍今年10月7日一整天都在你手裡嗎?” “是的,先生。
” “請你詢問。
”漢米爾頓-伯格得意洋洋地對佩裡-梅森說。
梅森站起來面對證人:“你說你給我的槍10月7日一整天都在你手裡嗎?” “是的,先生。
” “你出去吃過午飯嗎?” “是的,先生。
” “那你帶着槍嗎?” “沒有,先生。
” “槍在哪裡?” “在我桌子抽屜裡。
” “桌子上鎖了嗎?” “沒有,先生。
” “你還認為槍在你手裡嗎?” “是的,先生。
” “10月7日晚上你在什麼地方?” “我去見一個顧客談一筆汽車生意。
” “你帶着槍嗎?” “槍在我抽屜裡。
” “你是什麼時候把槍從桌子裡取出來的?” “是在會談結束後。
我回到辦公室,從保險櫃裡取出一些現金,把槍塞進了口袋。
” “然後帶回了家嗎?” “是的。
” “是什麼時候帶回家的?” “我想大約是9點30分或者10點。
” “你剛結婚嗎?” “是的。
” “回家後你還把槍放在口袋裡嗎?” “沒有,先生。
我把槍拿上樓,放進了梳妝台。
” “當晚你是什麼時候上床的?” “大約是在回家半小時後。
” “你是怎麼處理槍的?” “我把它放在了梳妝台裡。
” “10月7日晚上你的辦公室上鎖了嗎?” “是的。
” “誰有辦公室鑰匙?” “我有一把鑰匙,我父親有一把,我秘書有一把,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