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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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檢查過武器?” “是的,先生。

    我檢查過。

    ” “你發現了什麼?” “我發現旋轉彈膛内有一枚空彈殼。

    ” “你在當晚早些時候把槍交給被告時,槍是處于什麼狀态?” 證人遲疑了,過了一會兒他說:“上滿了子彈。

    ” “你自己确實清楚嗎?” “是的。

    ” “你怎麼知道?” “因為就在去拉斯維加斯前,我重新給槍上了新子彈。

    我有理由相信自己那天晚些時候會處于一種危險的境地。

    ” “你之所以後來晚上去喬治-卡塞爾曼的公寓,是因為你有理由相信被告可能已經用你給她的武器殺死了喬治-卡塞爾曼,是這樣的嗎?” “反對,如果本庭認為合适,”梅森說,“因為這個問題不合适、不相幹、不重要。

    我認為問這個問題是控方具有侵害性的行為不端。

    被告不應受這名證人心裡可能有的任何推理或任何想法或任何猜測或任何其它東西的影響。

    ” “反對有效,”德克法官裁定。

    “控方當然應當明白,這名證人内心的想法應影響被告。

    現在整個事态正以一種極其不同尋常的方式發展。

    本庭認識到本案不是針對這名證人,而是對這名被告,她有罪或無罪隻能憑相關證據認定。

    本庭要求陪審員完全不要考慮地區檢察官所提的這個問題,也不要考慮你們由這個問題所推得的結論。

    ” “我就問到這裡。

    ”漢米爾頓-伯格邊說邊得意地笑了。

     “等等,”梅森說。

    “我還要作詢問。

    為什麼你要把地區檢察官稱作的皮套槍,也就是第30号證物交給被告?” “因為,”霍默-加文說,“她曾一度與我兒子小霍默-加文訂婚,我那時還盼着她會成為這個家裡的兒媳,後來當婚約被解除後,我突然意識到——我意識到我愛上了她。

    ” 斯蒂芬妮-福克納坐在梅森身後的被告席上,她突然取出一塊手絹捂住眼睛抽泣起來。

     “那麼,”梅森說,“我還要向你提一個問題。

    在今年10月7日晚上之前,你有沒有了解到情況,使人相信喬治-卡塞爾曼就是殺害被告的父親格林-福克納的人?” 這句話令陪審員們極度震驚。

     “閣下,閣下!”漢米爾頓-伯格大喊大叫地揮舞着手臂站起身來。

    “這個問題完全不合适,問這個問題是辯護律師袒護被告的不端行為。

    這不是恰當的詢問,這不是本案的一部分,這純粹與本案無關。

    控方不會受證人可能的想法的影響。

    ” “反對有效。

    ”德克法官說。

     梅森面帶微笑。

    “那麼,10月7日晚上你有沒有把你認為喬治-卡塞爾曼殺死她父親的情況通報給被告?” “同樣提出反對。

    ”漢米爾頓-伯格大叫起來。

     “維持裁定。

    ”德克法官說。

     “等一會兒,”梅森說,“控方曾要求了解證人把槍交給被告時的談話的部分内容。

    我現在問證人在把槍交給被告時是不是講過大意如此的話。

    換句話說,控方既然要求了解部分談話内容,我就有權了解全部内容。

    ” “證人可以回答這個問題,”德克法官說道,“但是要明白,談話内容僅限于接受直接詢問作證時所涉及的談話的範圍。

    ” “是的,先生,”加文回答道,“我告訴她我認為卡塞爾曼殺了她父親,我擔心卡塞爾曼還會殺了她。

    我認為她身陷險境,我給她這個武器自衛。

    我讓她任何時候都要随身帶槍,我想我可以控告卡塞爾曼,使當局因謀殺罪而逮捕起訴卡塞爾曼。

    ” 梅森說:“謝謝。

    我就問到這裡。

    ” “沒有問題。

    ”漢米爾頓-伯格惱怒地說。

     “那麼,如果本庭認為合适,”梅森說,“我提議删掉證人加文的全部證詞。

    ” “理由何在?”德克法官問道。

     “理由是沒有證據表明,被告了解加文當時正在做的事或者對他想做的事略有所知。

    被告不應以任何方式受加文因錯誤地認為在幫助她而可能做的事的影響。

    ” “讓我們假定,出于某種原因證人自己在心裡認定是被告殺了喬治。

    卡塞爾曼。

    為了保護被告,他去了卡塞爾曼的公寓。

    他發現卡塞爾曼已經被謀殺,但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是被告實施了謀殺行動。

    被告沒有與他進行過任何形式的聯系,被告也沒有讓他做過任何事情。

    他力圖保護被告,銷毀了一些證據。

    被告當然不會因他銷毀證據而受影響。

    ” 漢米爾頓-伯格起身說,“等等,閣下,等等!我想大家聽我說一句。

    卡塞爾曼的公寓内存在一些特殊情況。

    門把手上的指紋被擦掉了。

    現在還有證據表明,女鞋印上留下的腳印是被告的鞋留下的,被這位證人銷毀了。

    我們有權指出公寓内的實際情況,以及這些情況是如何造成的。

    ” “你們有權指出實際情況。

    ”德克法官說。

    “你們有權指出,有人将門把手上的隐性指紋擦掉了。

    但那不是說你們有權指出這是被告的朋友幹的,除非你們能指出被告了解行動,并且默許或以某種方式暗示了行動。

    ” “正是如此,閣下。

    ”梅森說完坐下。

     德克法官眉頭緊鎖:“整個事态非同尋常,控告方式也是非同尋常,本庭不得不承認,老是出現以不适當、不相幹、不重要為由對證詞提出反對時,本庭不清楚辯護律師在想些什麼。

    本庭認為辯護律師當時在這點上本應詳盡闡述。

    ” “如果當時那樣做了,”梅森說,“本庭也裁定反對有效,控方會取得一個顯著成功,因為那個推測在陪審員們面前會十分清楚,他們會覺得證據正因一個技術原因而被隐瞞。

    ” “嗯,當然證人的部分證詞是相幹的。

    ”德克法官說,“他給了被告手槍,他證實槍交給被告時上滿了子彈,他還證實後來在當天夜裡他第二次察看了手槍,手槍裡有一枚空彈殼。

    ” “我們不把這個證據包括在删除的動議中,”梅森說,“有關鞋是被告的證據也不包括在内。

    但我們反對就證人進入喬治-卡塞爾曼的公寓而提出的所有問題,我們提議将這部分證詞删除。

    ” “本庭願意在這一點上贊同你的意見,梅森先生。

    不過,現在快到晚間休庭時間。

    本庭會在明天早晨之前對事态做周密考慮。

    同時,本庭将休庭至明晨10時,在此期間陪審員不得對本案的是非曲直形成或發表任何意見,不得讨論證據,也不得允許任何他人在陪審員面前進行讨論。

    在本案案情完全提交法庭之前,陪審員應避免形成任何意見。

    本庭休庭至明早1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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